政府主导型殡葬改革与厝棺土葬传统的变迁

——来自安徽省桐城市的报告

方纲*


摘要:厝棺土葬履行着其它尸体处置方式所不具备或难以替代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功能地形特征因素与经济发展因素的叠加影响了殡葬改革的进程和结果。民众对于政府主导的殡葬改革表现出包括激烈反抗、表面服从、温和认同、欣然接受的差别化态度反应。人口的频繁流动促进了市场工具理性的增长并进而成为厝棺土葬传统内生自发的消解性力量。政府主导的殡葬改革作为一种外生型力量,大大加速了厝棺土葬传统式微直至消亡的自然历史进程。

关键词:厝棺土葬;政府主导;殡葬改革;传统变迁


桐城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北距合肥市98公里,南至安庆市68公里。现该市辖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2个镇和3个街道,总面积1571平方公里,总人口75万。作为“桐城派”诞生地、黄梅戏故乡,该市享有“文都”盛名。因安庆市决定自201441日起全面启动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目标的殡葬改革工作,疑似引发数名老人61日前自杀,此地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在一度引发极大轰动效应的媒体报道沉寂后,在这项改革获得城乡居民或积极认同或被动接受而大刀阔斧甚至摧枯拉朽地推进背后,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发动殡葬改革的背景是什么?厝棺土葬习俗的起源及其功能承担是什么?影响改革成效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城乡居民在改革面前的反应是什么?殡葬改革顺利推进的改进之处有哪些?

一、政府主导的殡葬改革的发动背景

改革的发动以2014324日安庆市召开殡葬改革座谈会为标志。会议召开第二天即325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安庆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从201441日零时起,全市正式启动实施殡葬改革,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实行火化、改革土葬”[①]41日,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市依法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42日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桐城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桐城市与其上级政府实施方案在内容上如出一辙,但在实施时间上略有出入,前者明确要求“201441日启动,61日零时起全市正式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实行火化、改革土葬”[②]410日,桐城市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与此同时,该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迅速动员和行动起来。勿容置疑,这场殡葬改革从发动宣传、执行到后续检查督导、惠民服务等等方面都深深打上了政府主导的印记。

这场改革的发动背景在由安庆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安庆市实施殡葬改革的情况说明》中得到很好的注脚。厝棺土葬被概括为六宗罪:即“乱埋乱葬导致青山白化,滥修豪墓侵占大量山林,厝棺停柩大煞城乡风景,迷信活动败坏社会风气,重殓厚葬加重群众负担,焚香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厝棺土葬在视角和观感上表现为:“从高速公路上望大龙山,碑碣林立、冢墓累累,触目惊心”;厝棺土葬从数字统计上来看:“安庆是全省两个没有开展殡葬改革的地级市之一,死亡人员火化率仅为11%,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结论是:“安庆市的殡葬习俗与改革大局、发展大势很不协调,甚至格格不入”,“殡葬改革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关头”。改革旨在完成四项目标任务,即在两市《实施方案》中均明确表达的“全面推进遗体火化”、“坚决杜绝乱埋乱葬”、“进一步提高殡葬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文明殡葬、生态殡葬’新风”。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4122日至24日,正值当地民间“小年”祭祀高峰期,其时气候持续少雨干燥,主要由民众烧纸钱祭祀引发的安庆大龙山等地森林火灾给当地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桐城境内公路沿线可见触目惊心的大面积过火后的山林。这场森林大火让“十年植树造林成果毁于一旦”。大火也直接导致了安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向市委作深刻检查,市林业局局长引咎辞职,另有15人被免职和多人被调查问责[③]。这场大火严厉追究了相关责任领导,深刻“教育了”群众,为坚持厝棺土葬的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教学课,为顺利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安庆市痛定思痛、义无反顾地发动殡葬改革的导火索。

在改革动机上,桐城乃至安庆市政府及其官员显然有着很深的形象工程(高速公路墓冢林立有碍观瞻)、短期政绩(火化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上级压力(安庆市为安徽省两个没有开展殡葬改革的地级市之一)的考虑;在改革目标取向上,政府与民众显然也有着利益的契合点(如提高殡葬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在改革时机选择上,森林大火的发生提供了发动改革的极好契机。

二、独特的厝棺土葬习俗及其起源

与其它地区一次土葬不同的是,包括桐城在内的安庆地区在土葬方式上有着独特的厝棺(当地称为“厝基”)野外数年再择地安葬的习俗。死后遗体如直接入土,哪怕用棺木装殓,都被称为“血葬”。民众视血葬为禁忌而极力规避之,只是极度贫寒或无后之家无力操办丧事时的无奈之举。这一习俗遵循二次葬式(或称“复葬”、“迁葬”)。与一些少数民族(如壮族)和客家人二次葬相同的是,此地永久性安葬之前都要整理遗骨;不同之处在于没有选择陶瓮而依然采用原厝棺装殓遗骨。

完整的厝棺土葬包含了送老、吊丧、入殓、出丧、厝棺、荫七、安葬、复山等一系列复杂程序,对此,《桐城县志》有较为详细的记载[④]。每道程序都有约定俗成的规矩与做法,可谓处处有俗,步步有规,体现了“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隆丧厚葬风格。棺木在亡人去世前数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早已制作好放置家中以备天有不测风云之需(当地称为“割寿材”,既能免除老人突然去世后家属的忙乱和仓皇,也有“升官发财”之吉祥寓意),规格有十圆(支)、十二花、十四刈等之分(以原料木材大小区分棺木规格,“十二花”意为除去大头和小头,棺材构成的四面由十二根木头建造,越是富庶殷实大户人家越是选择质地好的年轮久的大块木头,古时甚至作为陪嫁之资;旧时贫家多以薄板为棺,俗称“四快板”)。

厝柩时间一般为三年,也有五年,甚或七年,但必须是奇数年。旧时厝柩上一般覆以稻草防止风吹雨打,并不时更换。近年来,经济条件改善后的死者亲属往往在棺木周围用砖瓦砌上小屋或覆以石棉瓦,其功用大致相当于“椁”,保护棺木入土前不至于过分腐烂。待至厝柩期满(旧时贫家因棺木薄且封闭不实,往往未待期满即入土,形式上履行了厝柩程序;亦有贫家因实在拮据无力安葬,导致厝柩期过长的案例),由地星或道士选择吉日和安葬地,移棺入土安葬。揭去覆盖棺木的稻草抬棺时由地星履行“请龙”仪式。请龙词曰:“手拿金壶白鹤仙,未经请龙先请天,……。我把此酒祭龙头,子子孙孙中诸侯;我把此酒祭龙腰,子子孙孙戴纱帽;我把此酒祭龙尾,子子孙孙在朝里。……科甲连年,荣华富贵万万年。”[⑤]

选择坟地讲究风水,风水好坏影响后代兴衰。富者往往不惜千金以求一土。下葬时,先由孝子挖三锄,后由土工深挖,名为“开穴”。穴成后,燃芝麻秸于内,名为“暖井”,后择定时辰移棺下葬,名为“下字”。棺木入穴后,地星用罗盘校正坟向,执壶筛酒,名曰“祭井”。祭文曰:“手提金壶站井边,先叫地来后叫天,贵府送我一壶酒,好给府上祭龙头。一祭大富大贵,二祭富贵双全。……,世上田都买尽,一对凤凰飞不到边,马驮金子满驮架,骡背银子累沉沉,船装契书一舟红,荣华富贵万年春。”[⑥]

桐城乃至安庆地区厝棺土葬传统的起源没有准确记载,但有关这一地区人口多数是元末明初江西饶州(约相当于今日之鄱阳、余干、万年、乐平、德兴、景德镇)移民后裔的说法提供了这一传统的合理化解释。元末明初安庆、池州一带长期战乱导致这一地区人口锐减、土地大片荒芜。为恢复战乱破坏的社会经济,朝廷鼓励人多地少的饶州民众填实人少地多的安徽、湖北等地。移民在一个被称为瓦屑坝[⑦]的鄱阳湖渡口上船被官兵遣送到安庆府等各地。最初,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迁徙的饶州移民因为留恋故土,客死他乡后不愿意立即埋入土中而停柩于地面,等待时机迁葬。但安庆地区大片的宜垦荒地以及与家乡大致相同的自然环境很快吸引了这些无地贫民就地定居。移民们或回迁无望或压根不愿意回迁,纷纷将故人厝柩葬入土中,厝柩野外数年再择地安葬习俗由此形成并延续至今。如以朱元璋1368年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作为此地厝棺土葬习俗的起始,该习俗距今约650年时间。不少民众如以“该习俗存续数千年自然有其合理性”作为反对殡葬改革理由,至少在时间上有远远夸大之嫌。

三、厝棺土葬传统的功能承担

土葬或称埋葬是中国很多民族的丧葬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水葬、土葬、火葬、树葬、悬棺葬等各种尸体处置方式的存在与各民族的历史地理、社会经济、宗教信仰、科学文化等有着紧密的联系。尽管面临着由于社会特别需要而由政府主导的迫不及待推行火葬的殡葬改革大势,还要面临着市场经济工具理性带来的瓦解性力量,桐城地区依然顽强地守护着“众生必死,死必归土”、“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的土葬传统,这显然是因为土葬方式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原因。

其一,厝棺土葬消除或减轻了人们对死亡的畏惧。大多数中国人宁愿将死亡视为新生命或来生的即将开始,对人死后依然可以享受生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观点乐意接受,这种“视死如生”的信仰是上至封建帝王(恨不得将人间的稀世珍宝全部作为随葬品陪葬)下至凡夫俗子倾其所有厚葬的深层次原因。反之,对于化为轻烟、驾鹤西去的火葬有着莫名恐惧。古时只有大恶之人才可能采用焚尸办法加以惩罚。即便科学昌明的今天依然不乏人们在先祖坟前焚烧冥币甚至纸扎别墅、香车和美女(假设坟墓中已有储备有限或缺乏,后辈不断通过祭祀或其它仪式加以补充)。在这个意义上,厝棺土葬及其礼仪为缺乏特定宗教皈依的桐城民众承担了坦然而不是惶恐面对死亡的宗教心理慰藉功能。

其二,厝棺土葬满足了人们慎终追远的伦理情感。儒家经典推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即经由谨慎地办理父母(先辈)丧事以及虔诚地追念和祭祀祖先,老百姓的道德风俗可归于淳朴厚道。慎终追远进一步可延伸为,对于文化和道德传承应当秉承十分谨慎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于自己的言行是否有悖于祖辈教育,身后对后世子孙有何影响等等都应当有周全的熟虑。缺乏宗教情怀的中国人由于有着很强的传统意识和历史关怀使其人生并不特别虚无,历史和传统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资源。在这个意义上,厝棺土葬承载着桐城民众厚重的情感,激发了家族聚合力、社区归属感乃至民族认同感。

其三,厝棺土葬实现了庇佑子孙的现实需求。对死者而言,油尽灯枯、入土为安;对于生者,生活还要延续,不仅如此,还要活得更精彩。尽管自古以来不乏无神论者对鬼神和风水的激烈批判,但普通中国人宁愿相信,对亡人丧事操办是否妥帖,坟地选址是否合乎风水,攸关子孙后代健康与平安、兴旺与发达,乃至于认为“子孙贫富、贵贱、贤愚、寿夭尽系于此”。前述无论是请龙词还是祭井文都鲜明地体现了桐城民众在耕读社会氛围中对科举(关涉权力)、土地(关涉财富)以及富贵(学而优则仕,清桐城张英与张廷玉父子均进士、父子皆重臣为民众津津乐道)的不懈追求。因此,死后隆重操办丧事、坟前虔诚祭奠先人不仅是衡量是否孝顺先人的重要尺码,免于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闲言碎语;更是祈求先人护佑子孙的现实需求,免于先人怪罪、震怒或良心拷问。在这个意义上,厝棺土葬与其说是一种尸体处置方式,倒不如说是“一种追求美好未来的行为”[⑧]

其四,厝棺土葬体现了社会地位的差别。在阶级社会,只有土葬才能长久地保留和展示死者生前的权势和地位,也只有土葬才能让生者经常在墓前进行各种象征性的祭奠活动。因此,工程旷日持久耗尽民脂民膏甚至修建过程中激起民变的气势恢宏、体系完备、戒备森严的皇家帝陵,及其规制清晰分明的丧葬和祭祀礼仪本身就是阶级区隔和宗法统治的需要。今天墓地的大小和位置依然延续了古时那样可反映墓主人和后人或显赫或卑微的身份地位。

习俗一经形成便成为这一地区的集体无意识,民众之所以遵守它与其说是害怕违反禁忌带来的报应,倒不如说仅仅因为祖上和他人都是这样做。但只要稍微仔细地考察就会发现,包括礼仪在内的桐城市厝棺土葬方式显然承担着其它尸体处置方式所不具备或难以替代的理性功能。批评或指斥这种习俗为陈规陋习甚至直言其为封建迷信的人或者忽视了该传统的工具性功能或者忽视了它的价值理性成分。

四、影响殡葬改革成效的若干因素

对于土葬所需棺木进行釜底抽薪、破釜沉舟式的处置,可从侧面观察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影响改革成效的若干因素。为鼓励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2014520日前)自行拆除和上缴棺木,政府给予每口棺木1000元资金补助,由市、镇财政各承担一半。此项补助可理解为“奖励性补偿”:其一补助不遵循市场等价交换原则,每口棺木市场价格视其材质和工艺而定,但一般超过1000元;其二补助也不完全遵循自觉自愿原则,而带有一定强制性,承诺日后遗体火化不使用棺木也不例外;其三在520日至531日期间处置棺木的补助递减为每口800元,而在61日后处置不再进行补助。截至520日,全市处置棺木45664具,其中由民政部门处置45309具,工商部门处置355具,暂未处置608具;厝棺12472具(见表1)。

桐城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山地丘陵平原依次呈阶梯形分布。西北部山区为大别山东段余脉,中部丘陵扇面展开,东南部平原阡陌纵横。在桐城市16个镇(街道、开发区)中,其中唐湾镇和黄甲镇为山区,双岗镇和金神镇为平原地区,其它为丘陵地区。相比于平原和浅丘地区较多耕地但人均耕地有限,唐湾和黄甲地处大别山深处,人均荒山林地众多。广袤的荒山林地为去世民众提供了极好的“青山埋忠骨”、“厝棺裹尸还”的便利条件。表1数据显示,唐湾和黄甲两镇的棺木人口比排在第一位和第二位。可见,地形地貌特征是影响殡葬改革成效的自然禀赋因素。

进一步发现,棺木人口比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唐湾镇(96.98%)、黄甲镇(86.50%)、龙腾街道(77.18%)、嬉子湖镇(65.59%)。除去龙腾街道,唐湾、黄甲两镇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前几乎全部置办了棺木,而嬉子湖镇这一比例接近2/3。考查各镇(街道)居民人均收入,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黄甲镇(6204元)、唐湾镇(6598元)、嬉子湖镇(7076元)。棺木人口比第一、二、三位在居民人均收入上分别是倒数第二位、一位、三位。可见,居民收入与厝棺人口比成反比关系,即居民收入越低越愿意选择厝棺土葬方式。与同“经济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一样,经济发展也是传统土葬观念变迁的最好推进剂。

1:桐城市各镇(街道、开发区)棺木处置及厝棺数量(截至2014520日)

序号

区划

60+人口

地貌

人均收入

棺木

厝棺

棺木人口比

1

龙眠街道

10120

丘陵

11072

1757

281

17.36%

2

文昌街道

8581

丘陵

11099

1651

346

19.24%

3

鲟鱼镇

122

丘陵

13075

29

7

23.77%

4

双港镇

8416

平原

10925

2400

1638

28.52%

5

新渡镇

10628

丘陵

11963

3592

1940

33.80%

6

金神镇

8753

平原

11869

3628

1329

41.45%

7

吕亭镇

8693

丘陵

11202

3791

523

43.61%

8

大关镇

8940

丘陵

11259

4221

505

47.21%

9

孔城镇

10637

丘陵

10628

5069

439

47.65%

10

范岗镇

9399

丘陵

12477

4731

1415

50.34%

11

青草镇

10378

丘陵

9876

5765

2251

55.55%

12

嬉子湖镇

3662

丘陵

7076

2402

239

65.59%

13

黄甲镇

2118

山区

6204

1832

353

86.50%

14

唐湾镇

1824

山区

6598

1769

458

96.98%

15

龙腾街道

3138

丘陵

2422

506

77.18%

16

双新开发区

丘陵

250

242


商户经营




355




未处置




608




合计




46272

12472


注:1、表中人口为桐城市第六次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数;到2014年这一年龄组应为64岁。2、人均收入为2013年桐城市主要经济指标。3、棺木人口比,即处置棺木数占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可间接反映出遗体火化率。4、行政区划在2010年人口普查后有所调整,现龙腾街道人口应远大于2010年普查人口,故该街道实际棺木人口比应远小于77.18%;相应地其它镇或街道棺木人口比也应根据2014年实际人口进行微调。5、“-”为缺省数据。

最初是地形地貌的自然禀赋因素,后与经济发展区位因素的叠加,极大影响了民众厝棺土葬的意愿和行为。数据提醒我们,运动歼灭战式的处置棺木收效可能立竿见影,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进而移风易俗却不能毕其功于一日。

五、民众在殡葬改革中的反应

有关尸体处理方法的风俗是最保守、最顽强的风俗,除非是在社会特别需要的重压下才会有所改变,而其改变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社会震动。在这场改革中,不同年龄、文化、户籍、收入、职业、区位的民众对棺木处置、厝棺入土、遗体火化及安葬表现出了差别化的态度反应:激烈反抗-表面服从-温和认同-欣然接受。就接纳程度而言,四种类型构成了由弱到强认同的连续谱。随着时间推移,个体受多种因素影响,对改革的态度可能完成从“激烈反抗”到“欣然接受”的彻底转变,也有可能停滞在某个阶段而徘徊不前。这就提醒我们,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多遵循人们认知和态度转变的规律,遇到矛盾和纠纷,多一点人性化的说服工作,少一些行政强制和命令,更要慎用少用警力这样的国家暴力机器。

激烈反抗,是指对棺木处置、遗体火化等表现出强烈的不理解甚至反对态度,伴以在口头上批评甚至谩骂执政党及其政府,在行动上公开阻挠村组干部处置棺木,或采取非暴力绝食行动乃至自杀以示抗争。持这一态度人数罕见,一般为受教育很少、思想极为保守的老年人及尊重老人意愿的家属。在棺木处置的高峰期间,桐城境内先后有6位老人疑似为了“睡上棺材”而自杀。随后,安徽省民政厅、安庆市外宣办、桐城市委宣传部均异口同声否认老人自杀与殡葬改革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我国农村老人自杀率一直偏高,不仅如此,近些年来在总体自杀率下降的趋势下农村老人自杀率呈现不降反升特点。客观而言,农村老人自杀有生存困难、疾病折磨、情感无依等复杂而且叠加的因素,不少老人自杀都有减少后代拖累的利他性成分,将上述6位老人自杀与殡葬改革相联系也许缺少直接证据。公正而言,由于安庆此次改革已经充分照应当地农村实际以至于这项改革比全国和安徽其它地区走得更慢,况且任何政策执行总得有个时间起点,因此不能草率地给这项改革扣上“急躁武断”、“没有人性化”的大帽子。但如果真有老人抢在火葬“大限”前自杀,人数哪怕很少都是改革执行层面上的过失和挫折,都具有极大的爆炸性和杀伤力,并很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作为否定改革政策、反对改革正当性的理由。对于老人自杀的悲剧性案例,死者家属当然负有劝慰不周、照顾不力的道义责任,作为改革的发动者尤其需要反思对习俗的顽强性以及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有没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改革前期准备,以避免授人以柄导致改革的流产或夭折。

表面服从,是指仅仅为了得到一种奖励满足或规避一种惩罚而在表面上转变认知观点,但内心情感和行为倾向并未真正转化,也不易转化。持这一态度民众不在少数,一般为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不足甚至足不出户、家庭经济不太宽裕的老年人及其家属。直到今天,大别山深处的黄甲镇和唐湾镇尚有个别老人其足迹甚至没有超出过自己所在村,更别说县城和省城了。一方面,或者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和流动性不足,或者因为年事已高带来的视、听力的功能性下降,导致这一人群对于事物(尤其新鲜事物)的认知信息不是来自于书本和媒体(尤其现代媒体),也不是来自于丰富的社会阅历,而是来自于有限的与其同质的交流对象。由于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实在狭窄,在其有限的经验中,传统占了很大比例。在他们世界里,传统不容置疑,不必特立独行,只需照办即可。厝棺土葬是传统,其合法合理性在传统本身中已得到说明,违背传统不安全、不幸福甚至极度痛苦。突如其来被告知棺木处置和日后火葬的消息不啻于晴天霹雳的噩耗。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经济不太宽裕,对于哪怕一丁点物质收益或奖励都很敏感而乐意追逐,对于哪怕一丁点物质损失或惩罚都不耐受而极力规避。因此,政府给予每口棺木1000元资金补助政策对于他们极具有诱惑力,尽管不能弥补其全部损失,但相比于没有补助已经是很好了。而有关免除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共计1200元的基本费用,以及自愿火化并入葬公墓奖励1500元等惠民政策[⑨],对于他们同样具有诱惑力。上述两方面特点决定了这一人群内心不接受改革而迫于外界压力和物质鼓励表面屈从改革的矛盾态度。

温和认同,是指自愿而非被迫接受他人观念和态度,使自己态度与周边环境要求相接近。持这一态度多为年轻人和一部分中年人。与表面服从形成对照,他们受过不少于初中文化的学校教育;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过多年在一座或几座大城市务工的流动经历。对于一切冲破原先地域限制的农民来说,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使他们受到现代工业文明的熏陶并成为现代工业文明的创造者和享受者。流动培养了他们的风险精神、商品意识和市场经济所赋予的工具理性;流动开拓了他们的眼界,增加了他们的社会阅历。总之,流动本身成为一所其功用可能远远超过课本和教师作用的“培育中国农民现代性的大学校”[⑩]。如果第一代农民工尚且把在城市务工当作致富手段并能兼顾农业生产活动,那么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几乎已经没有务农经历了,后者大多把在城市买房定居并融入城市当作务工最终目的,几乎完成了人的现代化改造而与市民几无二致。因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割断了与土地的联系,也割断了与土地紧密相关的土葬的忠诚与眷念。对他们来说,火葬可以避免土葬过程中一系列繁杂的意义含混的仪式和不得不为之的大量时间和财力付出。之所以说他们对改革持温和认同态度,原因有二:第一,他们不愿意大张旗鼓地拂逆老人尤其是自家老人的土葬意愿。第二,他们对改革并非无条件支持,而是有保留接受,甚至对于基层村组干部的具体做法还颇有微辞。

欣然接受,是指真正意识到厝棺土葬诸项弊端,拥护和支持殡葬改革,把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内化并纳入到自己的态度体系中。持这一态度人数不是太多,一般为文化程度较高的思想开放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市民。“传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积淀深厚,使安庆人容易产生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悠然自得、小富即安、小进即满、固步自封的思想观念,形成一种较普遍的封闭保守的思维定式和行为习惯,不能以更加开放的思想、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朗的心态去面对各种新生事物。”[11]对此,他们深信不疑,并把思想观念落后和保守视为安庆近些年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深层次原因。他们深谙要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要统一起来的道理,把殡葬改革过程中个别极端行为视为改革可承受的代价并乐观认为少数人的极力阻挠和反对改变不了殡葬改革继续推进的大势。倘若没有改革的推动,他们也只有被土葬传统所绑架和裹挟;但有了改革的尚方宝剑,他们在劝告周边群众甚至自己亲人火葬时有了理直气壮的底气。范岗镇小棚村姚某为一名普通的中共党员,51日去世,其丧事按照政策本可以按照乡风民俗办理,但其家属遵照其生前“遗体火化,丧事从简,不用‘十番’,不留坟头”的遗嘱而安排了后事。此为公开报道的欣然接受型一例,但显然不是唯一案例。

六、政府主导下的殡葬改革的改进余地

在艰苦地引导土葬传统与中国现代化和中国国情接轨上,新中国倡导了几十年时间,取得了重大成果,目前城市地区尤其大城市地区居民基本改变了观念,普及了火葬,节约出来的土地应该十分可观。但农村地区情况要复杂得多,如安庆下辖的岳西县仍是土葬区,不在此次殡葬改革之列,具体原因可归结为因地制宜。桐城市殡葬改革尽管有着这样和那样的阻力,也有不同的声音,但总体上还是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局部地区甚至静悄悄地进行,平静得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政府强势主导与市场工具理性应是此次改革顺利推进的两大功臣。强化的组织领导、强大的舆论宣传、有力的基本服务、明确的目标管理、严厉的责任追究、可依的办法规章等等,可以说是此次殡葬改革取得快速推进的成功做法。纵使有上述诸项成功做法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但不能说截至目前的改革就无懈可击。怎样巩固改革成果,保证土葬不反弹?纠正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吸取其它地区改革不太成功的教训,对于下一步殡葬改革工作不无裨益。笔者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第一,遵循殡葬平等的基本原则。党员、干部(尤其高级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公众人物在殡葬改革面前不仅没有例外的特权,而且应积极响应改革的相关倡议,率先饯行改革的相关要求,树立科学、文明、节约殡葬(如水葬和树葬等)的社会榜样。

第二,尊重态度转变的客观规律。在保证改革目标渐进且不可逆转的前提下,设定改革成效的刚性时间表不宜太短,以便留出群众完成态度转变的足够余地;针对边远山区信息闭塞的古稀甚至耄耋老人的宣传说服工作,再多一点以人为本的耐心。

第三,回应群众利益的多重关切。在财政许可范围内,充分补偿群众自愿或非自愿上缴的棺木;坚持施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减少部分困难家庭“死不起”的后顾之忧;充分补偿包括木匠、裁缝、地星、十番弹唱等原从事收殓工作因为改革而失去工作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政府引导其转岗而不致其成为改革的不支持甚至反对力量。

第四,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快包括公墓在内的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公墓选址既能相对集中又能方便群众就近祭祀;规范在遗体火化过程中殡仪馆借助死者家属孝心和攀比心理而进行的名为差别化服务实为敛财暴利的吃拿卡要行为。

第五,改进遗体火化的相关技术。考虑到遗体焚烧本身也具有非节能非环保的弊端并进而成为拥护土葬反对火葬的重要理由,因此,改进遗体火化的相关技术也是殡葬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七、结论

综上,本文认为:第一,厝棺土葬是一项桐城市乃至更大范围内承担或履行着其它尸体处置方式所不具备或难以替代的理性功能的传统,这些功能中既有工具理性的体现,也有着价值理性的包含,因此不能简单粗暴地视其为封建迷信。第二最初是地形地貌的自然禀赋因素,后与经济发展区位因素的叠加,极大影响了民众厝棺土葬的意愿和行为,进而影响了殡葬改革的成效和进程。第三,从民众对于殡葬改革包括激烈反抗、表面服从、温和认同、欣然接受的差别化态度反应中,可以看出大范围的人口流动对于市场工具理性增长的贡献,以及二者对于厝棺土葬传统的内生自发的消解性力量。第四政府主导的强势殡葬改革作为一种外生型力量,大大加速了厝棺土葬传统式微直至消亡的自然历史进程。第五,由于有关遗体处理方法的传统是最保守、最顽强的传统,为尽可能减少社会振动,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应尽可能多一点耐心和审慎,充分考虑到改革的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充分遵循传统变迁和态度转变的自然规律,充分回应民众的切身利益关切。在“懒政”(不作为)与“暴政”(过度作为)之间,政府应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定位好自身角色行为的边界。第六,考虑到“厚养薄葬”无关乎安葬方式,火葬或土葬都可能出现“薄养厚葬”现象,因此真正树立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的观念和行动是一个任重道远的长期过程。

Transition of the Custom of Cuo Guan Inhumation (Parking Coffin before Burial) Under the Influence of Funeral and Interment Reform Guided by Government

——Reports From Tongcheng City of Anhui Province

Fang Gang

Abstract: Cuo Guan Inhumation (Parking Coffin before Burial) is a tradition which bears some functions of too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 that other corpse disposal methods do not have or cannot replace. Geomorphic fea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ffected the process and result of the funeral and interment reform.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had various reactions which included fierce resistance, surface obedience, and mild identity and readily accept when they faced the reform guided by the government. The frequent flow of population has accelerated the growth of market-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has become the endogenous initiative force. The funeral and interment reform carried out by Tongcheng government in 2014, as exogenous compulsory force, has greatly accelerated the natural history process of this tradition’s decline and disappearance.


Keywords: Cuo Guan Inhumation (Parking Coffin Before Burial); Governmental Guidance; Funeral and Interment Reform; Transition of Custom


责任编辑:黄家亮



*基金项目:四川省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西南交通大学美国研究中心项目(ARC2013004)。

作者简介:方纲,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人口社会学博士。

[①]《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aqmz.gov.cn/Article/TypeArticle.asp?ModeID=1&ID=10482014-03-27

[②]《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tongcheng.gov.cn/showBzGaigezlDetail.action?newsId=89912014-04-02

[③]《关于大龙山等地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http://www.anqing.gov.cn/a/news/zhengwu/2014/0126/63480.html2014-01-27

[④]桐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桐城县志》,合肥:黄山书社出版社,1995,第754-755页。

[⑤]叶濒:《桐城风情》,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2011,第163页。

[⑥]叶濒:《桐城风情》,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2011,第163164页。

[⑦]瓦屑坝或谓瓦燮坽,今属鄱阳县莲湖乡。明初大移民中江南最大的移民集散地,当时受到移民区和接受区官民的广泛关注,移民后代纷纷视之为自己的“根”。

[⑧]曾雄生:《土葬习俗的农业历史观》,《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

[⑨]《桐城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http://www.tongcheng.gov.cn/showBzGaigezlDetail.action?newsId=8993

[⑩]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第265页。

[11]薛泽洲:《安庆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战略选择》,《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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