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社会工作的对象标准

袁君刚

摘要:社会工作这门以助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都是以现代社会为主要载体的。如果说对象的确定是现代社会工作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的话,那么其确定的标准则有赖于准确把握现代“社会”及其基本特征。而对现代人生存特征的深入理解便构成了理解现代社会的重要依据。进言之,准确把握社会工作对象乃是定位社会工作在现代社会运行中之位置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现代社会 现代人 社会工作 对象标准


一、现代“社会”的产生及其基本特征

无疑,社会学的产生是以现代社会的诞生为前提的。但这里所说的现代社会并不是编年史意义上的,也不是因具有现代性特征而制度化、结构化的社会,而首先是一种观念意义上的社会。这种社会的产生是人类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摆脱家庭的自然关系、逐渐摆脱氏族社会或城邦社会的人的总体性的状态之结果。[①]

当西方文明的制度载体从最初的城邦、到罗马共和国直至变为罗马帝国的时候,当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人们统一在一种权力体制下时,他们会突然发现,帝国的权力离其自身太过遥远,自己的日常生活需要处理的再也不是与政治共同体(城邦)的关系,而是需要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这个他人可以是某个具体的人,也可以是某个群体。个人与他者的关系问题便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领域。社会在此意义上也就意味着他者的存在。[②]

换句话说,当人不再是家庭的动物和城邦或政治的动物时,人就变成了一种社会的动物。[③]人具有了区别于自然属性或政治属性的第二重属性,即社会属性。社会属性的基本特征就在于,每个人都需要面对陌生人(他者)的存在,他者成为每个人衡量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最重要的尺度。因为当政治因素从与人的总体状态中分离出去之后,它不再能够作为一种衡量人自身本质的重要因素,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以公共性为主要特征的群体性因素成为了现代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这种群体性因素的集中体现就是社会。只有在个体与他者的相互对视中,才诞生了人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的本质既是对自身特殊性的承认,同时也是对他者存在的承认。这样一来,现代人的世界观与古代人的世界观的根本区别就可以表述为:“古代人的研究方式跟近代的研究方式很不相同,古代人的研究是真正自然意识的教养和形成。古代的研究者通过对他的生活的每一细节都做详尽的考察,对呈现于其面前的一切事物都作哲学的思考,才给自己创造出了一种渗透于事物之中的普遍性。但现代人则不同,他能够找到现成的抽象形式;他掌握和吸取这种形式,可以说只是不假中介地将内在的东西外化出来并隔离地将普遍的东西(共相)制造出来,而不是从具体事物中和现实存在的形形色色之中把内在和普遍的东西产生出来。因此,现在的工作与其说是在于使个体脱离直接的感性方式使之成为被思维的和能思维的实体不如说情形相反,在于扬弃那些固定的思想从而使普遍的东西成为现实的有生气的东西。[④]正是在这样一种现代思维中,独立的具有特殊性的个体被确立了起来。

社会学的分析对象就是这个以陌生人为主体的公共空间。这种空间是一种观念意义上的,因为人们视野中的这个自然而然的世界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只不过人们把握世界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以当我们说存在着一个现代社会时,并不说有一个可以完全界分清楚的有限存在,而是一个每个人内心深处的观念的存在。只要我们需要在一个异质性不断曾强的世界中生存,就需要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在这样一种关系性的存在中,社会就被人为地建构了出来。

可以说,人之生存状态的变化是与现代社会的产生息息相关的。没有早先罗马帝国的诞生和后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就不可能从一种总体性的统一性的存在逐渐转变为一种关系性的存在,更不能过渡到一种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的存在。在这种种变化中,现代社会获得了它与家庭和城邦完全不同的存在基础。

这就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代社会,这就是一个与人的生存方式紧密相关的观念中的社会。其最主要特征就在于,它的构成有赖于人的独立性的存在,有赖于其中密布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它的运行不是自在的,而是有赖于人们具体的社会行动;它的界限不是可见的,而是有赖于人们理解世界的不同背景;它的故事是不可言说的,因为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只有述说自己故事的权利。


二 社会学的基本主题与社会工作的产生

现代社会工作被公认为是一种助人的专业性活动。它区别于建立在自然关系基础上的助人活动,也区别于西方早期教会式的、慈善式的助人活动。换言之,社会工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它能够以专业性的方法来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保障。但我们需要对社会工作进行追问的是:无论方法如何完善,但最终获得帮助的都是个体社会成员。那么,哪些个体能够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这涉及到标准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以理解现代社会及其特征主要前提、以理解现代社会学的基本主题或基本问题为主要依据。

当我们把现代社会理解为一种“公共空间”时,当我们说个人需要直接面对陌生人时,当我们说个人确证自身存在价值的标准从一体化的变成了多元化的时候,个人与他者的关系便出现了。如果把“他者”的存在作为社会的基本内容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就构成了社会学的基本主题。现代社会学探讨的一切问题都需要从个人与他者(社会)的关系中寻求正当性。

当人们需要处理与陌生人的关系时,当社会需要在复杂关系的基础上良性运行时,当好的生活需要在处理社会关系过程中创造时,能否有一个普遍标准的问题便显现了出来。换句话说,何为好的生活、何为好的社会关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建立一个能够被大多数人普遍接受的标准。这也是理解社会工作的关键环节。因为,社会工作者向哪些个体提供帮助是需要建立标准的;哪些困难是需要进行帮助的,哪些则不是,这都需要标准。

现代社会实质上是一个能够自我运行的“实体”。这个实体由无数个体构成的,但不同个体的行动能力确是千差万别的。这种差别可能建立在自然属性的基础上,但更多地是建立在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因为,当个体开始投入社会生活的时候,当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新事物的时候,能否实现自己的目标关键在于如何协调与他人的关系。因为他者掌握着你的行动资源、限定着你的行动范围并规范着你的行动方式。现代社会建立起来的一系列制度框架,如民族国家、法律体系,甚至道德标准、伦理规范,都是以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为基本出发点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决定了人们获得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能力不同,由这种差别所可能造成的结果便是社会关系的实质不平等。[⑤]

如果把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理解成是“与生俱来”的、甚至是不可消除的,是自然和历史给我们人类自身所设定的双重限制的话,那么,如何控制这种差别以使其不至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则是发挥人之主动性的关键方面之一。社会工作这样一种助人活动的建立就是顺应了这种要求。

三 社会工作的对象及其标准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性的助人活动,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现代人,那些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那些靠传统意义上的自助性活动已无法满足自身需要的人。对于社会工作这门学问而言,哪些人能够成为其服务的对象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这涉及到其对象的界定问题。与这个问题相关的,则是建立何种标准的问题。毕竟没有标准则无法确定对象,这门学问也就不成其为一门科学了。

(一) 通行标准

按照一般的理解,社会工作的对象一般具有如下三个特征:即有困难的人,社会中的脆弱群体和社会结构中的弱势群体。[⑥]

有困难的人往往指具有暂时困难的人,因各种原因使自己的正常生活发生困难。[⑦]通过社会工作者的有针对性的帮助,可以在短时间内予以解决,比如那些因找不到工作而陷入生活困境者。

脆弱群体是在遇到社会问题的冲击时自身缺乏应变能力而易于遭受挫折的群体。这意味着,这个群体的生存状况虽然不是太糟糕,但其生存压力确是明显的。换句话说,他们的生活状况经不起太大的波动,其生存环境非常脆弱。比如,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这些群体往往因自然原因而使日常行动受到限制,这种限制虽然不至于从根本上影响他们的生活,但他们能够不时感受到这些特征给生活造成的不便。

相比于前两者,弱势群体则是现代社会结构中的一个固定的组成部分。换言之,社会中总有那么一部分人被称为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可能没有什么太过具体的规模,也可能其人员构成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但就其总体而言,他们在竞争各种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活动中往往处于劣势,因为其在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权力结构中通常处于不利的地位。由此,弱势群体的身份特征往往在一定时期内固定不便,其成员很少有能力和机会改变自己的不利处境。

这三类群体就构成了一般意义上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专业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心理的、经济的、法律或文化上的各种帮助,以缓解甚至解决他们的各种困难。尤其对于弱势群体而言,社会工作者希望能够帮助他们摆脱相对不利的地位。

实际上,随着人类社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专业社会工作已经意识到除了传统的弱势群体之外,其他社会群体的成员也急切需要借助外在力量解决各种生活困境。这就对专业社会工作拓展自己的服务领域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工作在与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不断交融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在服务中兼顾其他非弱势群体的成员。

但是社会工作有关非弱势群体的界定尚缺乏有效的理论研究。既有的非弱势群体界定只是在与传统的弱势群体的对比中廓清界限。但这个界限实际上非常模糊,一方面,这种界定只是以常识化的方式把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纳入到了社会工作的范围,这恐将专业社会工作泛化之后抹杀了其专业存在的合法性;另一方面社会工作面对庞大的非弱势群体也无法有效发现其存在的真实问题,也恐将变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非专业活动。

从本文的观点出发,确实承认社会工作绝不仅仅关注传统福利体系范围内的弱势群体,但扩展了的社会工作对象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去界定的,即从现代人生存方式的历史性变化和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出发去分析现代人的生存困境,从而确立现代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基础。因此,更准确地说,所谓扩展了的社会工作对象,就是指全体现代社会成员。本文立论的逻辑前提并不是在与弱势群体相区分的意义上。


(二)现代人的生存特征和困境

总起来看,以上述三种特征界定的社会工作对象实际上具有一种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他们都有非常实际的困难,只不过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不同而已。或者说,解决这些群体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构成了社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但这样的理解可能就会使社会工作(者)忽视一些问题,因为当我们说社会的产生意味着人们必须在形成自我意识(个体性)的基础上来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就同时意味着其生存方式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解决由这种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可能会比解决正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显得更为迫切。不仅许多实际生活困难的产生就根源于人自身生存方式的变化,而且许多问题还涉及到人内在的精神世界和社会的道德观念,甚至因为这种变化会在更大范围的社会运行中产生影响。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专业社会工作确实在帮助传统弱势群体、从而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社会工作也急需在廓清自身行动边界的基础上确立专业合法性。从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看,其出现的时机恰是整个西方文明在进入到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社会之后,现代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现代国家所面临的治理困境以及市场经济所面临的资本困境相继出现之时。从这个视角出发,社会工作者的视野可能会更加广阔,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可能会发生变化,因为这将导致在对象的确定标准方面的变化。

随着现代社会的产生,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了下列三种主要的变化:一种源于对自由运用理性的推崇、源于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对人的能力的肯定所产生的对于人之外世界的理性化理解,也即理性化成为现代人的主要特征。社会因经济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而逐渐分化之时,业缘就成为了人际联系的主要纽带。以职业分化为主要载体的组织化原则成为现代人的另一种生存特征。这意味着现代人的生命历程将主要在组织化的形式中度过。与此对应的是现代人能够在理性化和组织化的基础上逐渐摆脱家庭、家族等自然因素的束缚,从而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处理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方面。对陌生人的确认首先意味着个体的自我意识已经形成,相应的,社会团结(整合)的形成就必然以个原子化的个体为主要前提。

理性化、组织化和原子化,这是生活于现代“社会”中的现代人的主要生存方式,或者说这是现代人的主要特征。进而我们需要追问的问题是:上述特征会在实践中对现代人造成哪些“实际困难”。

1理性化的困境

在康德那里,现代人是能够自由运用自己理性的人。[⑧]在社会学的视野中,理性化的现代人是一种能够独立思考、理性谋划并善于行动的个体,是能够依据自身对于手段和目的的选择从容行动的“理性人”。在韦伯的意义上,虽然理性在现代社会出现了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分别,后者的甚嚣尘上也导致了现代人所不可避免的世俗化倾向,但工具理性终究是人们获得行动意义所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也正是由于工具理性的“冷静”和“沉着”,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冰冰的。一切可以用理性衡量的事物都变得不再贴近人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桥梁被理性所占据,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都被撕扯得无影无踪。

理性一方面为人类历史的发展增添了无尽的动力,另一方面也为人类提出了难以克服的难题,即由理性自身的张力给现代人造成的最大困境:那就是当生活的一切方面都需要用理性去支配时,理性就变得只是一种态度而没有实质内容,随之就会变成一种信仰。此时的理性也就变成了最大的无意义。[⑨]而在其现实表现上,人们恰恰会因为理性的无所不在而变得无所适从。这种无所适从的必然结果就是: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⑩]

2组织化的无奈

按照涂尔干的理解,现代社会是一个有机团结的社会,是一个在充分地职业分工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组织化世界。[11]每个人都必然生活在一定的组织内,业缘关系逐渐取代血缘和亲缘关系,一跃成为人们交往的主要载体和形式。我们当然能够切身体会到每天工作的时间、和同事在一起的时间要比与家人相处的时间多得多,处理工作中的事物要比处理家庭的事物付出更多的精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组织化的社会。在今天的中国,无论是商界精英还是公务员,不管是白领阶层还是公务员,都无疑将自己的生活与一定的职业相统一。

职业一方面能够为我们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也能够成为建立现代人际交往关系的主要载体。但值得注意的是,由工作压力所带来的个体焦虑,由工作关系所衍生的人际关系的简单化,以及为获得一份稳定工作所上演的种种人间悲喜剧,都不断地触动着现代人极其敏感的职业神经。从富士康工厂中不断出现的跳楼事件,从大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中不断上演的求职大战,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份工作、一种职业为现代人所带来的无限烦恼。如果说组织化是一种人类生活发展的必然现象,那么我们也必须正视由此带来的一切负面效应。这其中尤其需要追问的是:除了金钱,人们还需要从组织化的生活方式中得到什么?确切地说,现代社会何以可能这个问题的答案就需要建立在对组织化生活的不断追问中。[12]

3原子化的必然

表面上看,原子化和组织化是两种相悖的特征。但实质上,虽然职业化和组织化是现代人生活的主要载体,且人们之间的联系不是走向松散而是日趋紧密,但这种联系是一种广义上的社会联系,或者说,是在资本运动逻辑的推动下所建立的联系,而前资本主义社会中那些人与人之间的建立在生产和人相统一逻辑中的社会关系已经荡然无存。所以说,现代人是一种完全自由的存在,处于一种在现代法治和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无人身的自由状态中。这种状态是一种完全个体化的状态,是一种自由得一无所有的状态。换句话说,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被动联系。这种联系实现了一种人们在社会意义上的被迫自由状态。用卢梭的话说就是:“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就恰好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13]

这种原子化或者说个体化的存在非常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真实关系的消解。这种关系就是除生产关系以外的一切关系。但问题的吊诡之处就在于,在现代社会特有的制度环境下,人们已经无法建立起完全自然意义上的相互联系。


(三)扩展了的社会工作对象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会意识到,通行的关于社会工作对象的标准可能无法涵盖所有需要接受帮助的人。[14]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的产物,首要的目标应当是解决那些只有在现代社会才可能表现出的问题,帮助的应当是那些因社会运行的制度逻辑造成各种困难的个体或群体。这正如当我们检视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时,会清晰地看到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以及这门专业所发挥的社会功能是有着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的。更何况,社会工作者对于社会工作对象的认识,本身就是受时代条件和历史发展阶段的限制,因而这种认识只能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

如果说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可以用现代性一词来概括的话,那么理性化、组织化和原子化就是人们在现代社会表现出的生存特征。这些特征应当成为社会工作确定服务对象的理论前提。

具体地说,与这三个基本特征相对应的社会工作的对象标准就应当表述为:

第一,社会工作(者)应当关注那些因理性化自身的内在张力而形成的社会矛盾所波及的个人或群体。

如果说现代社会是一个理性化了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合理性的社会,那么韦伯用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这对充满了内在张力的概念为我们更加深入理解现代社会的特征和现代人的社会行动之意义动机提供了可能。[15]由这对概念所揭示的现代人的生存状况以及社会运行中所可能表现出的问题,就不仅局限于由个体自身的过度理性化、进而因生活于异化状态中所产生的生存焦虑问题,而是需要关注在更普遍的社会结构中的那些“表现为真实的社会对立关系,这是竞争着的不同利益以及关注这些利益的社会群体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具体来说,形式合理性在经济和法律领域为一些群体所钟爱,是因为它以牺牲其他群体利益为前提。作为奉行形式合理性的结果,经济上的特权群体从市场交易中获得他们的权力,因而他们力主实现最大限度的形式合理性;与此相反,那些经济上受到威胁的和丧失特权的群体则强烈地主张把经济生活置于实质规则的辖制之下,他们希望把形式合理性减到最低限度。[16]这种矛盾就意味着不同个人或群体会根据自身的利益考量来灵活运用理性具有的双重特性。由此,社会工作者应当根据理性化自身的矛盾特征冷静地分析那些是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或个人。因为这时需要受帮助的群体或个人具有了相对性的特征,在具体的时空情境中往往表现为不同的受助对象。在此意义上,通行标准中有关有困难的人或弱势群体的概念就可能具有了不确定性。

由此看来,因理性自身内在的张力所可能造成的社会矛盾确实不容忽视。在不断分化的社会中,如何处理不同群体的权利和利益关系,怎样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直至处理个人生活中的实际利益的问题,都涉及到我们依据怎样的理性立场来做出回应的关键问题。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方法,确实需要在解决问题之前审慎地分析矛盾中需要帮助的对象特征。

第二,社会工作者应当关注那些因缺少必要的规范体系而陷入失范状态的个人或群体。

组织化的社会是一个分工逐渐完善的工业化的社会。这个社会就是我们今天大多数人所置身于其中的那个以官僚体制、资本逻辑支配下的工业组织和生产关系以及由分工所带来的社会各个部分都有机联系在一起,倾向于形成一种平衡,形成一种自我调节机制的社会。[17]由此,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由分工所导致的功能合理之社会。但社会赖以为系的基础却不能仅从组织化的原则中区获得,而应当诉诸更加根本的因素。因为前者只是后者的表现形式而已。这种基础就是内在于组织中的、凌驾于私人之上的一种义务上的行为模式。缺少了这种能够为个人立法、进而构成完整社会的规范体系,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到一种失范的状态。[18]

然而,当许多组织由于过度追求自身利益而忽略了它本身应当遵循的限制时,当组织中的个人由于过度依赖组织而把自身的行动准则置之不顾时,由此造成的许多后果便会对社会的良性运行提出挑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个人道德感的缺失、不断上演的劳资纠纷,这些都不能仅仅解释为一时的个人或群体困难,而实属时代规范缺失的典型表现。这些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关注,就会导致“那些最该受到谴责的行为往往因为成功而得到迁就,允许和禁止、公正和不公之间已经不再有任何界限,个人几乎以一种武断的形式把这些界限挪来挪去。道德也是那样的含混不清,反复无常,根本形成不了任何纪律。因此,集体生活的整个领域绝大部分都超出了任何规范的调节作用之外。”[19]

因此,社会工作者应当把确立一种能够被多数人一致认同的行动规范和价值作为一项艰巨的专业任务来完成。而完成此任务的前提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帮助那些因失范而逐渐远离“社会”的个人或群体。

第三,社会工作者应当关注那些被公共意见所吞噬了的个体。

在社会的状态中,人们虽然是自由地生活着,但往往许多社会行动的动机都不来源于切身的需要。因为当人自身的规定性需要从科层制中的某个位置、从资本的运作逻辑中获得时,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了质的区别而只有了量的可比性。由此,在社会中非常容易形成一种能够左右个体生活的公共意见。这种公共意见绝不是涂尔干所希望出现的集体意识,因为后者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由有着本质区别的职业群体所形成的、只适用于部分人群的规范体系,那种规范充满着对于特定群体的关注,是与群体中的每个成员息息相关的。但公共意见更像是一个幽灵,它无形中吞噬了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原子化的个体必然将人与人之间关系理解为一种纯粹的社会关系,而只有纯粹意义上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才会构成不平等的奴役状态,因为这种状态使所有人都偏离于自然人的那些好的属性,也无法建立一种公民意义上的更高的政治属性,人陷入由社会构成的纯粹的私人状态……[20]

时下不断流行的那些时髦语汇,如“80后”、“90后”,都在用一种抽象概念将无限丰富的个体差异所遮蔽;对于那些流行的商品、小道的传言等等,都可能改变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如果这些现象不被及时有效的关注,就可能使真正社会意义上的个体自由来得更晚一些。

总起来说,提出如上三种确定社会工作对象的标准,是就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以及现代人的生存境况在实践中所可能展现出的复杂性而言的。现代社会区别于古代社会的,不仅在于器物制度层面的丰富和完善,更在于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存方式的变化。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解决社会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弥补性专业”,不仅需要想方设法克服由个体的差异性所导致的生存质量差异问题、解决由制度的不完善甚至是缺失所造成的政策漏洞和结果不公问题,乃至解决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功能失调问题,它更应当关注的是人本身的问题,是那些因现代社会所特有的运行逻辑所衍生出来的新问题,是那些只有在现代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存境遇中才会产生的一般性问题。

如果说社会学需要处理的是建立在个体差异性基础上的个人与他人的关系问题,那么社会工作就需要将自己的具体实践建立在由这对基础关系中所可能衍生出的一切社会问题之上。[21]

实质上,上述三种标准对于现代社会工作来说所具有的意义可能已经超出了标准本身,它们共同塑造了现代社会工作的另类角色:一个教育者。这个教育者的使命就在于:在肯定意志自由之自由形态下,将孩子(现代人——作者按)自然发育的每个环节内的那些能力、需要和欲望限定在一个恰当的范围内……[22]进一步讲,之所以需要讨论扩展社会工作对象的问题,其意义更多涉及社会工作专业性的确立。众所周知,中国目前的社会工作实践更多地以服务特定群体、嵌入社会福利体系、依靠政府资源为主要特征。社会工作要想真正在中国落地生根,这些都是必要。但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社会治理理念提出,已经提示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者、教育者乃至实践者,主要社会问题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以个体与他者能否共同生存为主要意涵的现代性难题正在凸显。换言之,中国社会工作如果仍然把大量的精力放在传统对象、主要的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常识层次,就可能丧失其应有的问题意识、从而拖延其专业性的确立。[23]


The Object Standards of Modern Social Work

Yuan Jungang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social work comes to an important major of helping others.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social work is based on modern society. If we take the object as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foundation of modern social work, the standard depends on the good understanding of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modern society.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urvival of modern features will constitute an important basis for understanding modern society. All in all, good understanding of the object is an important prerequisite of locating social work in modern society.

Key words: Modern society; Modern man; Social Work; The object standards


责任编辑:焦若水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适度伦理原则在解决社会工作伦理困境中的应用研究”(编号:14CSH06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袁君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伦理。

[] 显然,这里所说的是“社会”是就西方文明而言的。换言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是在西方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被确立起来的。近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古老中国也开启了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为主旋律的现代化进程。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社会工作视野中的现代社会问题。只不过,在以儒家文明为核心的古典传统、以新中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新传统等三股力量共同在场的背景下,中国的现代社会问题就会具有非常鲜明的本土特征,中国社会工作需要在西方和中国两个大背景中来确立自身的专业性。

[] 就社会的涵义来说,这个“他者”的塑造在历史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自古希腊罗马文明之后,中世纪建立在宗教意义基础的个人、启蒙哲学所塑造的能够自由运用理性意义上个人都是“社会”诞生的重要前提。

[] 古代政治的概念已经在现代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这需要另文讨论。但这里只是想强调指出,最初政治的含义涉及到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即城邦(联合体)的存在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总体性存在。

[]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上卷,第22-23页。

[] 马克思把这种实质不平等理解成因具体的历史和文化条件所塑造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别构成了人们之间实质不平等的前提。

[] 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17页。

[] 这里的“正常”是在统计学意义上而言的,是指社会上的一般情况。“正常”一词的使用,恰恰表现出现代社会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即多数现代人生活在一个普遍无差别的标准中。在下文中有较详尽的分析。

[]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007,第23页。

[] 对理性的反思、进而对启蒙运动以来人类历史的批判性思考,恰恰构成了社会学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

[]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第59页。

[11] 后一种团结(有机团结——作者注)是以个人的相互差别为基础……(它)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行动范围……劳动越分化,个人就越贴近社会……个人的活动越加专门化,他就越会成为个人。见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第91页。

[12] 参见渠敬东:《涂尔干的遗产——现代社会及其可能性》,《社会学研究》,1999(1)

[13]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第24-25页。

[14] 甚至可能选错了对象。因为标准的不明确,或者说没有时代特征的标准可能会错把社会工作(者)的善意强加到某些个体身上。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已不鲜见。

[15] 形式合理性具有事实的性质,它是关于不同事实之间的因果判断;实质合理性具有价值的性质,它是关于不同价值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判断;形式合理性主要被归结为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是一种客观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则基本属于目的和后果的价值,是一种主观的合理性。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第227页。

[16]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第232-233页。

[17] 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第16页。

[18] 同上引,第17页。

[19] 同上引,第14页。

[20]渠敬东:《卢梭对现代教育传统的奠基》,《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3),第9页。

[21]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之所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理由在于社会学为社会工作提供问题意识。社会工作之所以具有专业性从而与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和慈善活动有所区别,有赖于社会工作首先对其服务对象的困境及其与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着专业性的理论判断。这种判断得以可能首先必须建立在转变直观的常识思维基础上。社会学作为现代社会的同行者,其出现恰恰回应了现代性向人类生存提出的挑战,其学科内部的各个传统都以非常识化的思维方式建构了以解决现代性问题为主要指向理论体系。可以说,支撑社会工作实务活动的专业问题意识恰恰来自社会学的上述特点。社会工作的实务活动需要社会学的问题意识,社会学的理论也需要通过社会工作的实务活动得意完善,两者紧密相关。

[22]渠敬东:《卢梭对现代教育传统的奠基》,《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3),第15页。

[23]依笔者,社会工作应该从三个维度确立自身的专业性,即问题意识、伦理承诺和科学方法。本文讨论社会工作对象问题,只是以此问题为切入点具体讨论问题意识这重要一维。以此为基础才能深入讨论另两个维度——这自然需要另文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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