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工作介入


范明林


据民政部统计,2015年全国有8500万残疾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是,相对其他社会群体而言,残疾人群体在经济收入、生活保障、接受教育、康复服务、就业保障、权益保护及婚姻家庭生活和社会融入等众多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障碍。对此,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在201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中,也强调“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服务能力,为残疾人融合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友好的环境”。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是现代社会“残疾人社会政策—残疾人社会服务—残疾人社会工作”这一连续体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担当着将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输送到具体的残疾人群体以回应其基本需求的重要功能。此外,从服务的供给侧而言,不仅政府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残疾人公共服务提供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类社会组织也应该积极投入其中承担重要职责,《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和市场推动作用,调动更加广泛的社会资源发展残疾人事业,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同时,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大力培育“集善工程”等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事实上,近年来全国各地许多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工作专业组织在残疾人公共服务组织和提供方面积极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基于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提供,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和输送残疾人公共服务的背景,本专题共有三篇文章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范明林教授和李蓉的《成年残疾人子女家庭照顾风险及其个案管理模式——以上海S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为例》指出,目前成年残疾人子女家庭照顾已经显现和隐藏着诸如生命安全、生存、未来照顾维系、身心健康损害、家庭和社会关系支持以及多重复合性因素威胁,当下由行政体系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均有欠缺,进而提出需要基于个案管理模式,建立和设计一个整合各种资源、能够根据成年残疾人子女家庭照顾需要而提供多样性和针对性服务的综融式服务框架,以期进一步合理设置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的框架结构。华红琴副教授的《大龄自闭症谱系障碍者生活状况与康复体系构建》在对两个服务于大龄自闭症障碍者的社会组织研究的基础上,从就业康复、社会化与家居生活三个方面,阐释大龄自闭症障碍者的生活境遇与照顾者压力。研究发现,大龄自闭症障碍者在离开学校系统后处于康复的真空状态,而家庭照顾者压力巨大。因此,文章基于权利与发展视角,提出了大龄自闭症患者障碍者康复体系构建的必要性以及路径策略,对某些残疾人群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与完善提供了宝贵意见。李弈琼博士的《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婚姻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以武汉市SY社区个案为例》讨论了一个被排除在残疾人公共服务领域之外的议题:残疾人婚姻生活,而在现实生活中它对部分残疾人而言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它关系到残疾人的权利和生活质量,也与残疾人的小康进程密切相关,更是社会工作专业组织需要积极介入的一个服务领域。文章探讨了运用优势视角开展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改变了以往问题视角的服务逻辑和思维方式,并在评估残疾人婚姻中的主体及环境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势取向的残疾人婚姻社会工作介入的干预框架和若干实践策略,这对社会工作专业组织介入残疾人服务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

让残疾人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志,“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理想社会的建成,仍然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的加倍努力。




作者简介 范明林,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上海,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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