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婚姻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武汉市SY社区个案为例


李羿琼


摘 要:随着残疾人成为社会工作重要的服务领域,其婚姻服务也受到更广泛的重视。由于普遍受到生理缺陷、心理障碍及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在婚姻缔结和维系中也遇到了资源匮乏、负担沉重等特殊困难。作为新的尝试,运用优势视角开展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改变了以往问题视角的服务逻辑和思维方式,对于提升残疾人婚姻缔结和维系的能力具有更强的适切性。本研究在评估残疾人婚姻中的主体及环境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势取向的残疾人婚姻社会工作介入的干预框架和若干实践策略。

关键词:优势视角;残疾人婚姻;社会工作介入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后半叶,随着公民权利运动的兴起,残疾人福利服务开始受到广泛的讨论,学者对于“残疾”理解不再停留在医学模型和道德模型,更加关注于结构性的社会解释,呈现出反歧视特征和多元融合[①]的趋势。随着残障研究的推进,残疾人社会工作实务不断扩展,目前已形成了康复、照顾、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主要领域。与此同时,作为一项社会制度、日常生活内容以及重要生命事件的婚姻也开始受到残疾人领域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界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据2006年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推算,我国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全国十五岁以上未婚的残疾人数达到982万,占12.42%,在婚有配偶的人口4811万人,占60.82%,其中初婚有配偶的占58.38%,而再婚率仅为2.44%,离婚率是1.90%,丧偶率达到24.76%[②]。可见,缔结婚姻与享受家庭生活不仅是残疾人的需要和权利,也是福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对于残疾人来说具有重要的生存意义,家庭则是他们生活的主要载体[③]和主要的社会支持系统,家庭向残疾人提供了大部分的情感性支持、满足自尊的支持、物质性支持、工具性支持和抚育性支持[④]。然而,独特的生理、心理特征,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地位,为其婚姻的缔结与维系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结婚难,在婚率低、初婚时间晚,残残结婚较多;二是维系难,婚姻无法满足医疗及康复需求、沉重的经济负担和情感负担;三是婚姻状况会显著影响到残疾人的生活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⑤]。此外,残疾人婚姻还遭遇了二律背反命题[⑥],造成了了法律上的冲突与道德上的区隔和排斥。

在社会工作干预方面,周沛从个案和小组两种介入方法上总结了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模式[⑦]。随着近年来优势视角社会工作的兴起,一些学者将其运用到残疾人康复、社会保障以及特殊儿童服务等领域,另有些研究尝试了优势取向的残疾人个案干预[⑧]

在总结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试图引入优势视角回应残疾人婚姻缔结和维系的特殊需要。本研究关注以下问题:

1.在残疾人婚姻的缔结和维系过程中,何种力量(优势)发挥了作用?

2.面向残疾人婚姻的优势视角社会工作实践如何开展?其介入框架和实践策略是什么?

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和研究目的,本研究选用个案研究、深度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根据不同的“年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婚姻状况”、“受访者具备提供必要信息的能力” 等情况,抽取了武汉市SY社区的9位残疾人作为研究对象(基本情况见表1),并分别访谈了个案①和④的配偶,走访了社区相关人员。

同时,研究的过程也是社会工作行动的过程。笔者尝试展开优势取向的介入行动,借用萨里贝(Saleebey)的优势评估框架[⑨],搜寻残疾人婚姻缔结和维系的内外力量,探索社会工作实践模式,以补充优势视角和残障研究的行动策略。笔者与每位残疾人进行了6次左右以个案会谈为主的服务。在服务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通过核对录音和阅读转录的资料,提取和总结残疾人婚姻家庭优势的基本元素及相关解释。

1 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序号

性别

年龄

残疾类型*

残疾程度

婚姻状况

配偶是否残疾

个案①

68

视力残疾

二级

初婚

个案②

52

肢体残疾

二级

丧偶

个案③

48

肢体残疾

四级

再婚

个案④

33

精神残疾

三级

初婚

个案⑤

37

肢体残疾

四级

再婚

个案⑥

63

肢体残疾

三级

初婚

个案⑦

41

肢体残疾

四级

初婚

个案⑧

24

肢体残疾

四级

未婚


个案⑨

27

言语残疾

二级

未婚



二、从问题到优势:残疾人婚姻社会工作的转向

长期以来,对于残疾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性特征的理解影响着社会工作服务的设计及实践。20世纪80年代,社会工作通过对问题视角和病态模式的反思和批判,提出了优势视角实践模式。优势视角重新审视了对问题的理解方式,认为传统问题模式的服务多视服务对象是无能的,专业人士成为问题的定义者,并以减轻伤害、修补问题为核心开展服务[11],从而对服务对象关注不足,实际服务与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理念相脱节[12]。优势视角则认为服务对象在任何情况中都拥有优势,包括能力、技能、性格、天赋、资源,抗逆力、承诺、愿望和可能性,这些力量贮存在个体、家庭、社区、机构等环境之中,也构成了优势视角的实践核心和起点。[13]优势视角改变了问题视角的服务逻辑和思维方式,关注其优势而不是障碍,聚焦于改变的可能性和未来的生活。然而,优势视角并不是否定问题,而是否定对问题的过分关注,希望能够看到人们的能力和机会。[14]优势视角将弱势群体放入更广阔的社会结构中重新定义,从而将残疾人视作普遍的社会成员,以便增强其社会适应力,应用于其婚姻方面,优势视角实务对于提升残疾人婚姻缔结和维系的能力同样具有较强的适切性。

(一)从个人层面来看

由于残疾人的特殊性,要求运用优势视角重新定义服务对象及其环境。由于康复期长、难度大,残疾人需要持久性的治疗和照顾。这使残疾人婚姻本身的障碍来源很难改善。问题视角多聚焦于生理性的损伤、社会性的失能,关注其婚姻的问题、缺陷以及残疾人在缔结和维系婚姻中遭遇的挫折。反之,优势视角相信残疾人的优势和潜能,发展乐观预期和展望,强调对残疾人的尊重[15]。优势视角要求工作者与案主建立平等、合作的关系,带给残疾人积极关注的体验,并理解案主如何构造、理解、解释意义世界[16],他们如何应对身心及社会障碍,如何发展和运用资源,关注改变的可能性,运用优势的话语和叙事来重新定义残疾人及其情境,以增强改变的动机、重建其应对风险、解决问题的信心和能力。

(二)从社会层面来看

优势视角有利于消除社会歧视,在平等的意义上,这也顺应了上述残障研究中融合发展的趋势。问题视角影响了公众对残疾人群体的认识和理解,实务工作者需要反思残疾所带来的有瑕疵、有问题、机体障碍、行为偏差等诸如此类的污名及污名化的体验,理解残疾人“因残而废”的强化歧视、偏见的社会情境和结构及其对婚姻生活的影响。这些观点逐渐内化为残疾人的自我认同,导致他们对未来和婚姻产生悲观期望和预期,即使在婚姻内,大多残疾人也赞同资源匮乏、缺少支持,调动资源的难度较大等看法。优势视角从积极的、优势的角度看待残疾人的潜能和显能,有助于消除公众对残疾人群体的各种偏见,正确认识残疾人群体。[17]

总之,在问题视角下,残疾人处于资源匮乏、举步维艰的生活境况中,无力、无能应对挑战。反之,优势视角认为服务对象所具有的能力、目标和梦想等特质,以及那些来自于个人、家庭、社团或机构的资源,能够带来成长和改变的能力,这些特质和资源扎根、隐藏于残疾人独特的生命历程和情境脉络。例如个案④的婚姻,由于亲友们对于精神残疾的无知和惧怕,家庭成员关系疏远,缺乏社会联结,问题视角的服务在其困境面前是较为悲观的,而优势视角寻找婚姻得以维系的内生性力量,带来改变的希望,重新联结社会资源以应对需要。优势视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残疾人婚姻中需求与资源不平衡的矛盾,提升其动员资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其生命质量。同时,为社会公众展示出残疾人优秀的特质和优势,从而改变残疾人婚姻的刻板印象,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生存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残疾人婚姻的优势评估

优势视角社会工作实务介入的切入点是对残疾人婚姻及其环境中的优势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设计服务方案。优势评估要求在信任残疾人的理解、探求其需要的基础上,理解他们作为婚姻主体如何定义角色和位置,如何理解婚姻生活的处境和环境,进而对优势进行多维评估。本研究根据萨里贝提出的优势评估框架,从服务对象因素和环境因素两个方面评估残疾人婚姻存在的优势,挖掘其抗逆力。

(一)残疾人婚姻主体优势的评估

本研究从服务对象的认知、情感、动机和应对四个方面寻找和挖掘残疾人婚姻缔结维系中的优势,发现其具体表现为缔结婚姻的强烈愿望,自信、自强的人生态度,抗逆力与“幸存者的骄傲”,赋权的意识等主体性优势,这些力量帮助他们有能力选择生活,并有潜能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1.缔结婚姻的强烈愿望

研究发现,尽管残疾人缔结婚姻需要满足更多条件,会受到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限制,但是他们表现出强烈的结婚愿望和对婚姻生活的向往。例如个案⑤说:“我也知道结婚不容易,但是年纪大了就想安个家,有人照顾我,我也可以照顾他”。即使有些服务对象经历了失败的婚姻,甚至降低了对配偶的期待,也愿意再婚。个案 = 3 \* GB3 描述了他的两次婚姻经历:“第一次结婚前,也不知道见了多少个(相亲),但是人家一看到我的腿,就再也不见了……后来,谈成了一个,觉得我性格挺好也没有坏习惯,后来还是看不顺眼,嫌我残疾就离了……那时候就认识了现在这个妻子,虽然是农村的,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

然而,也存在另一种情形,如个案⑨表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结婚”,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她并不是对于婚姻没有期盼,而是在经历过多次相亲失败,甚至是长期异性歧视和伤害之后,不得不压抑对婚姻的期望、消极地对待结婚。这种应对是残疾人在遭遇歧视时,为挽救自尊做出的努力,这种逆向的反应更强烈地表现出内心深处对婚姻的渴望。

总之,强烈的结婚愿望和对婚姻的渴望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改变动机和动力,从而可以成为或转变为将残疾人推向婚姻、加强其婚姻维系的力量之一。

2.自信自强的人生态度

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长期处于不利境况中的残疾人身上呈现出自强、独立的精神,以及自信、乐观的人生态度,这种自信折射出积极的自我评价。这类残疾人对婚姻抱有乐观的态度,愿意与他人分享生活,这成为吸引异性的重要因素,从而增大了缔结成功的可能性;在维系婚姻里,也使他们能正视婚姻中的挑战,相信自己的处理能力并为决定负责。例如个案②很自信地说:“家里面的事我一般能自己处理的,我都不打电话(找亲友帮忙),一个人要自己有信心处理自己的事。”

残疾程度和自理能力的大小与自信态度的养成有关。轻度残疾者更容易培养出这样的生活态度,例如个案⑧认为自己可以自食其力,残疾并没有让自己比健全人矮人一等,对未来婚姻也充满信心。此外,成功的社会交往、结婚和幸福的婚姻是能力感和自我价值的积极体验,也使其能乐观、自信、勇敢地面对婚姻生活。

3.抗逆力与骄傲

抗逆力指个人克服生活逆境和面对挑战过程中积累的技能、能力、知识和洞察力。[18]残疾人婚姻的抗逆力在应对生存环境和婚姻生活挑战的抗争中逐渐形成。在他人眼中,残疾人通常是生活中的弱者,是需要帮助和社会支持的[19]。然而,在他们的话语中,能够在困难生活中不懈努力,这是值得骄傲的。一方面,他们作为身体残缺者,因克服生存和生活困境而充满力量。个案⑥30年前由于工作重度烧伤,“做了七八次手术,连走路都像小孩一样,慢慢重新学习”。但是她说“我从没想过自杀,我的命是捡回来的,我当然要珍惜它”。在对身体残疾长期而不屈的抗争中,他们身上显示出的强大的生命力和抗逆力,为他们带来的是别人的尊重以及属于他们的骄傲。另一方面,他们也是艰苦生活的“勇士”。残疾人婚姻家庭在向边缘化的经济地位抗争中得以维系,例如个案⑦讲述应对经济困难时的努力,她说:“厂子垮了,我和我丈夫找不到工作。两个孩子当时正在读书,经济压力很大。虽然很难,自己还是要想办法过。卖过鸡蛋,做过盒饭,做些小生意来糊口……最后,基本上能自食其力,现在已经好过多了。”他们学习技巧、发展生存能力,残疾人婚姻从艰难的经历中获益良多。这种抗逆力使残疾人尽力摆脱困境,即使身陷困境也期望取得成就。

因抗争而坚强。虽然创伤、疾病和抗争都具有伤害性,但也可能带来挑战和机遇。他们用残障的身躯承担了生活的艰辛,顽强地生存下来并维系着婚姻。从这种意义上说,他们在与不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负担过重的婚姻以及身心的压力努力抗争,他们有理由也应该产生“幸存者的骄傲”survivor’s pride

4.争权的意识

尽管普遍认为,残疾人一直生活在权力分配的底层,许多需求都被过度压抑和边缘化了,所以缺乏主体意识,权力意识薄弱。然而,本研究发现,他们不满足于社会资源分配现状,了解社区中如何发放低保金和各种物质补贴,善于利用现有资源,并会试图通过实际的行动争取更多的资源,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力。

(二)残疾人婚姻环境优势的评估

优势视角认为在大多数资源匮乏的生活环境中,也存在可获得支持残疾人婚姻的环境资源,所以对残疾人家庭[20]、社区、机构和专业等方面的环境优势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1.对家庭优势的评估

家庭资源的产生是婚姻缔结的必然结果。研究发现,能够用于维系残疾人婚姻的力量主要有平等的权力关系、和谐的夫妻关系以及子女的维系三种。在不同的家庭类型中,残健结合和残残结合的家庭均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况,但不同家庭衍生出的维系资源有所不同,且这三种力量并不一定是同时存在的。

1)婚姻双方较为平等的权力关系

在残疾人家庭中,相对平等的权力关系主要体现在家务劳动的分配上。这主要是因为具有生理损伤或损伤较重的一方,承担家务劳动的能力较不足,易成为被照顾者。具体而言,在残残结合的婚姻中,残疾程度较轻的一方承担较多的家务;在残健结合的婚姻中,通常健全的一方做较多家务。此外,在决定家庭的权力分配中,表示“一起协商,共同解决”的较多。例如个案 = 2 \* GB3 属于残健结合的家庭,她说:“我们两个都做家务。下班回来,我就买菜做饭,他就扫地、抹桌子。大事上,还是我当家。经济上肯定是我说了算。” 个案①是残残结合的家庭,但是家庭分工也类似如此,她认为“婚姻中两个人应该是平等的。我们很少闹矛盾,从来不会为了钱吵架,不值得。” 在家庭氛围较为民主的环境中,残疾人能够获得被关爱、被照顾、被尊重的体验,从而激发其对自我价值的认同,进而悦纳自己和增强自信,产生发展的动力。

2)和谐的夫妻关系

本研究发现,和谐的夫妻关系是残疾人婚姻抗逆力的重要来源。当残疾人婚姻遭遇到重要的创伤和挫折时,相互扶持的夫妻关系就会发挥主要的巩固作用。当个案⑦的婚姻遭遇到夫妻双方都下岗,突然失去生活来源的窘境时,她说:“比较苦的那几年都是我们两个一起支持着过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虽然经济就比较困难,但是一起克服就过来了。”在某些特殊残疾类型的服务对象身上,配偶支持成为维系的主要力量。个案 = 4 \* GB3 精神残疾较为严重,发病频率高,并伴有打骂妻子的行为,但是共同生活积累的感情使妻子不离不弃,他的妻子说:“我刚认识这个人,好像还蛮好啊,就是有点病而已。尽管我还是有点害怕他发病的,但是,离婚,我想了算了,我照顾他,慢慢的,他的病也好了一点”。和谐良好的夫妻关系不仅对巩固残疾人婚姻有着重要影响,而且也能够满足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使家庭成为残疾人及其配偶的“心灵港湾”,得到慰藉和支持,从而增强了家庭的抗逆力。

3)子女的维系力量

在残疾人婚姻中,另一个重要的维系力量就是子女的存在。一方面,孩子成为家庭的希望和对未来的寄托。“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等愿望,使残疾人积极地面对问题,从而成为改变的契机。个案③已经失业几年了,因为孩子上学读书,近期他积极地找工作。另一方面,残疾人的配偶由于子女的牵绊,不愿轻易舍弃婚姻。此外,子女有能力后承担一部分照顾家人、做家务等任务,也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促进了婚姻的维系。

可见,家庭的资源和优势对残疾人婚姻的维系有着重要的巩固作用,在平等、关爱的家庭环境中不仅能增加家庭抵御风险的抗逆力,同时也有益于残疾人的康复和改变。

2.对社区优势的评估

社区环境是自然、人际和制度性融合的领域,社区发展和社区组织是催生社区优势和资源的主体。具体来说,有两个重要来源:一是社区提供了较多非正式的资源提供者,即原生性助人网络;二是社区内组织也提供了稳定丰富的资源。

1)原生性的助人网络优势

原生性社会支持网络为残疾人婚姻日常生活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原生助人网络由可建立可维持的非正式支持者构成,如邻居、亲友等。优势视角提倡尽可能地使用和开发原生支持者和资源,这类帮助以友谊和互助为基础,是残疾人及其家庭较易接受、易调动且常是无偿或低廉的。当福利资源有限时,亲友、邻居是使用频率最高、作用较大的原生性资源[21]。例如个案 = 4 \* GB3 的配偶是邻居介绍的认识的。同时亲友也经常充当临时照顾者和经济资助者的角色。

可见,原生性社会支持的优势体现在日常琐事上,这些微小的帮助能够使残疾人的婚姻不至于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而较有效地满足生活中具体需要。

2)正式组织和机构的优势

社会福利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团体、政府机构以及社区也相应地提供了多样的资源,以促进残疾人婚姻的巩固。在武汉市SY社区,最主要的正式机构即为社区居委会,它具有基层行政职能,是社会福利行政发送体系的末端,例如低保、补助的组织和发放均有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居委会成为资源整合和调配的中介组织,联系社区居民、各类残疾人福利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为残疾人婚姻提供更多资源以满足不同类型和程度的需要。两种类型的资源最常见,一是实物和经济的资助,例如康复器材、场地、补贴等;二是信息和机会,例如婚姻介绍、婚姻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免费上夜大、学习电脑等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等。此外,该地“阳光家园”项目为社区内各类残疾人提供免费食宿、康复训练、庇护性劳动、技能培训、娱乐休闲以及社会交往等服务。总体来看,这些正式组织和机构提供的资源呈现出向残疾人倾斜的机会设置趋势,逐渐专门化、多样化、便利化,这是制度和结构层面上残疾人婚姻的重要优势。

3.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源和优势

近年来,随着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逐步兴起。在该社区,社工服务开始通过政府购买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起来,主要提供物质资源、信息、辅导与咨询、社会参与机会等社会服务,然而在残疾人婚姻方面还缺乏较为高效且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在本次优势取向工作中,服务对象体验受尊重、被肯定的经验,提升能力感而促成改变。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专业技能提供个人、家庭精细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的机会,例如残疾人小组、社区发展等活动,不仅协助残疾人学习参与的技能和技巧,有意识地接触社会环境中的资源,满足康复和照顾的需要,从而在减轻了残疾人的婚姻压力,使其逐渐增进社会融合。

综上所述,个人、家庭和周围环境之中隐藏着丰富的优势和资源。本研究试图描述残疾人婚姻中优势的分布图景,从服务对象和环境两个层面来挖掘残疾人婚姻的优势和本身所蕴含的资源,为进一步提出介入策略提供基础。

四、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婚姻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

在回应残疾人婚姻需要,评估和展现了残疾人婚姻优势的基础上,社会工作最终目标是通过专业、适切的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能力建设,即增加残疾人缔结婚姻的可能性、提升他们适应婚姻生活的能力,让边缘化的残疾人家庭重新归回主流社会,其婚姻质量得到不断地改善。故此,在研究发现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优势视角残疾人婚姻社会工作实务介入的干预框架:介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目标,以评估和赋权为主要的行动策略,聚焦于挖掘和激发服务对象优势,并从微观到宏观层面连续维度介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开展整合取向的实务(如图2)。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若干实践策略,下面进行具体说明。



社区

专业

愿望

态度

抗逆力

争权意识

环境

(宏观)

服务对象

(微观)

评估

(优势)


服务目标

(能力建设)



2 优势视角残疾人婚姻社会工作干预框架



(一)目标设定

优势取向的残疾人婚姻实践聚焦于建立残疾婚姻与其环境之间更积极的互动,并使残疾人在缔结和维系婚姻中可以获取最优化的社会资源。为此,社会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提升残疾人调动资源以适应改善环境的能力。具体而言,本研究将介入目标从高到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最高目标是提高残疾人婚姻缔结和维系的能力,提高调用资源的权力意识和能力,改善婚姻质量。第二,中级目标是实现环境层面的赋权,倡导保障残疾人资源再分配的权益以增加残疾人缔结婚姻的机会和维系的社会资源。第三,初级目标是个人及家庭层面的赋权,帮助服务对象识别、转化优势,增进能力感、建立自信心,从而摆脱困境、满足具体需要、回应现实问题。

(二)介入焦点 :发现优势

优势视角的社会工作以评估优势为介入焦点,通过优势识别、挖掘和转化,激发服务对象改变的动机、灌注希望,以提升改变的动力。

1.优势的来源。残疾人婚姻服务所处的情境可以理解成从个人到社会、从微观到宏观社会结构的连续体。根据可操作的原则,优势评估从主体性优势和环境优势两个层面进行,通过运用社会支持等理论工具可更清晰地评估环境优势。主体性优势探求服务对象认知、情感、生理、应对方式等方面的资源和抗逆力。环境优势挖掘家庭、群体、组织、社区以及文化、制度等社会层面的结构性资源。

2.优势的强度。附着在不同服务对象身上和情境中的优势及其强弱是有差异的。这需要社会工作者尊重服务对象的生命历程和社会情境,敏感地理解服务对象赋予的意义,识别资源并增进优势的强度。

3.优势的激发与转化。通过积极地叙事可以帮助服务对象改变其事件、行动和情境的理解意义,并转化为优势的话语。

(三)过程策略:评估与赋权

本次介入过程运用了社会工作的通用过程模式,程序设计为接案、评估、计划、介入、结案五个阶段。具体说明如下。

1.接案:建立平等信任、真诚有效地专业关系,这是理解优势和促使改变的基础。合作的伙伴关系帮助工作者打破与案主之间的隔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2.评估:“评估-再评估”贯穿于服务过程始终。评估优势即是过程也是结果[22],更是改变的历程。优势的评估是介入的基础,同时也是案主赋权的介入过程。优势评估使残疾人更清楚地理解和认识他们婚姻的处境,协助他们找到改善婚姻质量的因素并赋予新的意义。

3.制定计划:根据收集的资料,确定介入层面和工作方法。主要分为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直接介入是针对残疾人制定工作计划,间接介入对收集到的残疾人婚姻中的重要他人,例如配偶、子女、父母、同辈群体等制定工作计划。优势视角制定的计划以利用优势为基础,帮助服务对象进行个人赋权和社会赋权。赋权是连接服务对象及环境,帮助服务对象发现和使用其内外部资源和工具,帮助服务对象意识和摆脱到压迫和限制他们的标签、思维模式及价值等东西的过程。[23]

4.介入:协助服务对象赋权是核心工作,是指在充分利用优势的基础上进行对个人和环境的赋权。个人赋权的任务是使残疾人承担起婚姻的选择权和决定权,激发个人追求幸福婚姻生活的愿望和建立婚姻的动机,提升能力感和自我价值感,帮助他们增加寻求配偶的机会和行动,进而学习和实践提高缔结和维系婚姻的技能和方法。社会赋权主要是联结和扩展残疾人婚姻的社会交往和资源网络,并推动社会文化、制度环境的改变,提升他们塑造其环境、影响自己和他人生活的能力,从而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气氛。

5.结案:巩固与总结。通过以上阶段的介入评估社会工作的效果,评估工作目标达成的情况,以及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三)介入层面:“个人-家庭-社区-社会”多层面联合介入

根据优势视角社会工作干预框架,残疾人婚姻的社工介入既要关注服务对象主体也要分析残疾家庭及社会环境,要整合个人、家庭及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资源,所以社会工作通过在“个人-家庭-社区-社会”层面进行联合介入,以有效达致服务目标。

社区层面是联合介入的关键。特别是建立基层社区专业服务组织,对社区内资源的组织化整合,是介入的首要实施策略,也是构建残疾人婚姻的优势视角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基础性任务。

(四)介入方法:整合取向

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婚姻的多角度介入要求选择“整合取向”的方法,即整合个案、团体、社区三大方法以应对不同的、独特的残疾人及其婚姻的需要,同时开展社会倡导以推进更公平性的资源再分配制度及营造正义的社会氛围。

1.个案社会工作:主要用于诠释残疾人婚姻缔结维系的现状、评估优势并促成转化,激发改变意愿和动力,实现婚姻生活的积极转变。

2.团体社会工作:通过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助组织扩展社会支持网络,加强残疾人婚姻之间的社会交往和联结、分享生活经验和生活技巧、促成集体性的意识醒觉。

3.社区社会工作:根据社区的情况整合残疾人婚姻的各类资源,社区内的专业机构可为残疾人婚姻供介绍、咨询、培训、保护等各类专业服务,成立残疾人服务组织,提升残疾人家庭处理家庭矛盾以及困难的能力。增进社区参与,建构正式社会支持网络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4.社会倡导:运用集体力量进行社会赋权,在政策层面倡导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力,改变不公平的社会再分配制度,争取残疾人平等获得物质、经济、信息及服务等方面资源的机会, 以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倡导形成公平和尊重社会氛围。


五、结论与反思

优势视角社会工作介入的起点是分析和挖掘服务对象的优势,通过深入地理解服务对象的观点和生活情景,看似资源枯竭的残疾人在婚姻中具有主体和环境层面的多种优势。这些优势提供了残疾人家庭缔结和维系的力量,不仅可以激励服务对象发生改变,同时也为社会 工作实务介入提供了一个开放的优势分析框架和方案设计基础,以期提供更加有效的专业服务,提升残疾人群体的社会福祉。此外,研究不足主要有二:一是根据个案研究的特点,研究解释仅在有限范围内应用;二是不同的服务对象及其生命历程衍生出独特的、个别化的优势,他们往往只具备某项或是某几项资源。所以,研究意义在于为研究者和实务者提供残疾人婚姻优势评估的角度和一些行动参考。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on Marriage of Disabled People: the Strength Perspective

——Taking SY Community in Wuhan as an Example

LI Yi-qiong

Abstract: As social work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becomes an important service area, their marriage services have also been caused more attention. Due to the general physical defects, psychological barrierslower socio-economic status and other factors, when they are entering and maintaining a marriage, they have also encountered the special difficulties of scarce resources, the burden of bearing and so on. As an attempt, using the strength perspective for social work practice has changed the service logic of the problems perspective in the past, and it is more relevance to enhance the ability of disabled people when they are ready to get married or have been married. Based on the evaluation of the subjective and environmental strength for the marriage of the disabled people, the action research puts forward the intervention framework and several practical strategies for the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of the marriage of the disabled.

Key Words: Strength Perspective;Marriage of Disabled People;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责任编辑:祝玉红)



作者简介:李羿琼,福建江夏学院公共事务学院讲师,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学专业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残疾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实务、社会政策等。(上海,200444

[]鲍雨、黄盈盈:《从偏差到“体现”:对“残障”意义的社会学理解》,《北京社会科学》,20155)。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cdpf.org.cn/sjzx/cjrgk/200711/t20071121_387540.shtml 2007-11-21

[]解韬:《我国成年残疾人口的婚姻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人口学刊》,20141

[]毛小平:《内地与香港:残疾人社会支持比较》,《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王献蜜、刘梦:《我国残疾人婚姻家庭现状及主要需求研究》,《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两条法律规定存在矛盾的情形。

[]周沛:《残疾人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研究》,《残疾人研究》,20131)。

[]潘泽泉、黄业茂:《残疾人家庭个案社会工作:基于优势视角的介入策略与本土化实践》,《湖南社会科学》,20131)。

[]Dennis Saleebey著、李亚文等译:《优势视角一一社会工作实践的新模式》,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第111页。

[]表中,序号根据第一次访谈时间先后顺序编写;残疾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分类,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残疾程度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从重到轻分为一至四级。


[11]A.Weick, C.rapp,W.P. Sullivan, W.Kisthardt. “A Strengths Perspective for Social Work Practice”. Social Work, 1989(4):350354.

[12]童敏:《从问题视角到问题解决视角——社会工作优势视角再审视》,《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

[13]Dennis Saleebey. “Power in The People: Strengths and Hope”. Advances in Social Work. 2000(2):127-136.

[14]Dennis Saleebey. “The Strengths Perspectiv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 Extensions and Cautions”. Social Work. 1996(5):580-587.

[15]周沛、曲绍旭:《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康复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研究》,20111)。

[16]闻英:《社会工作中问题视角和优势视角的比较》,《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10)。

[17]周沛、曲绍旭:《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康复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研究》,20111)。

[18]Dennis Saleebey. “The Strengths Perspectiv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 Extensions and Cautions”. Social Work. 1996(5):580-587.

[19]Michelle Fine, Adrienne Asch.”Disability Beyond Stigma: Social Interaction, Discrimination, and Activism”.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1988(1):3-21.

[20] 本研究中,家庭是指包括夫妻和直系子女在内的核心家庭,以与 “原生性的社会支持”的亲友范畴进行区别。

[21]李晓凤:《中国残疾人婚姻家庭现状及对策研究》,载吕红平、张恺悌、李晓凤著:《中国老幼残疾人与残疾人婚姻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第224页。

[22] Dennis Saleebey著、李亚文等译:《优势视角一一社会工作实践的新模式》,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第104页。

[23]Dennis Saleebey. “The Strengths Perspectiv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 Extensions and Cautions”. Social Work. 1996(5):58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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