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话语机会结构”理论述评[①]
卜玉梅
内容提要: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话语机会结构理论,是基于对社会运动的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和框架化理论的批判和整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理论,重在强调话语框架取得成功的社会文化因素。近年来,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在西方学者的经验研究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在国内却较少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本文对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衍生历程、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以拓展我们对社会运动理论的认识。
关键词:社会运动话语机会结构 政治机会结构 框架化
在社会运动研究中,机会结构的文化面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上世纪90年代末,社会运动研究者在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和框架化理论(framing theory)的基础上,构建了话语机会结构理论。顾名思义,话语机会结构(discursive opportunity structure)是“话语”和“机会结构”的勾连与整合,用于阐释运动框架取得成功的结构性条件。从其侧重点来看,话语机会结构理论主要关注社会文化因素及话语特征对于社会运动框架及其有效性的塑造。自产生以来,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已逐步形成了其自身的解释范畴和路径,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经验研究,对于拓展和深化我们对社会运动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运动理论:机会结构的文化面
作为社会运动理论的主要范式之一,政治机会结构理论把社会运动的动员和成功归结为客观的体制结构和权力配置的作用。麦克亚当将政治机会结构概念化为一组以国家为中心的变量的总和,这些变量组合表现为政治接触渠道、精英关系、政治联盟以及国家的镇压能力与意图等(McAdam,1996:27)。类似这样的要素展示了社会运动与政治体系等力量之间的关系,凸显的是政治机会结构的“政治”含义。然而,对于其他有利于社会运动发展的条件,尤其是文化要素,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并未予以涵盖和讨论。对文化因素的忽略或削剔的一个重要后效,便是理论解释范围的缩小。例如,有学者指出,对于不以政治为导向的亚文化与反文化运动,如文艺运动、生态运动、同性恋运动等,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不能给予解释。这种论断虽然不宜完全苟同,但却值得重视。而更重要的是,对于为什么有时候明显的政治机会没有引发社会运动,以及在机会空间收缩甚至政治机会缺乏的情况下,有些社会运动又发生了,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同样无法给出很好的解释(朱海忠,2012)。在学术界,对于前一种情况,学者普遍接受的一种认识是,政治机会的存在必须被行动者感知才能影响政治行动。然而如何确定政治机会是否被感知是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问题。对于后一种情况,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其他机会的存在。例如,努南发现,在皮诺切特独裁的“封闭的”政体下,政治机会缺乏,智利妇女的策略是将其创造出的“母性框架”(maternal frame)与主流文化价值糅合,以迎合皮诺切特政府尊重母性品质与家庭的意识形态,由此进行了成功的动员和抗争。这种文化与意识形态因素方面的抗争机会,被努南概括为“文化机会结构”(cultural opportunity structure)(Noonan,1995)。文化机会弥合了政治机会的缺失,这也再次凸显了机会结构的文化维度对于社会运动的意义。
盖姆森和迈耶也曾对机会结构的文化面予以强调。他们的方式是将各种类型的政治机会纳入一个纵横交错的分类图式中,横轴代表稳定型和变异型的政治机会,纵轴代表文化型和制度型的政治机会。如,神话叙事和信念系统就属于文化型和稳定型的政治机会,政治联盟的变化和精英分裂则属于制度型和变异型的政治机会(Gamson & Meyer,1996:275-290)。作为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的重要论说者,麦克亚当也不拒绝使用文化机会这样的概念,他曾经用“扩张性文化机会”(expanding cultural opportunities),指代可能会激发集体框架的构建努力的特定事件或过程。通过对社会运动历史文献的仔细阅读,他确立了四种可以推进框架化的扩张性文化机会:意识形态或文化冲突,突然施加的怨恨,系统脆弱性的渲染和主框架的获得(McAdam,1994:36–57)。
文化机会的应用揭示了对政治机会予以拓展的理论需求和可能。从学者的阐述逻辑中可见,文化机会所勾连的大多是运动框架的构建过程。作为社会运动理论的另一流派,框架化理论认为,社会运动领袖需要将他们所持有的意识形态和话语体系进行改造,从而与动员对象的利益、观念和意识形态链接起来(Benford & Snow,2000)。这样一个过程定然存在于一定的宏观文化情境中,行动者在制造意义和塑造框架时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然而,主流框架分析理论在经验应用中存在的一个倾向,即习惯于将文化情境作为进行框架化预设的、稳定的背景条件。由此,文化成了一种“工具箱”,社会运动的话语活动成了社会运动领导者和积极分子在工具箱中寻找合适工具的过程(赵鼎新,2006:215)。再者,进行框架化过程研究的学者却很少关注社会中客观存在的、普遍的“解读图式”及其对框架化过程的影响,也很少有人将大众的解释模式与特殊的社会结构联系起来(赵鼎新,2006:216)。按照库普曼斯和斯坦森的说法,这产生的结果便是,在重视行动者发展框架的能力的同时,框架分析理论实际上未能解释为什么有些框架能够成功说服公众而另一些框架却屡屡遭遇失败,为什么类似的框架在不同的政治环境中会产生不同的社会政治影响(Koopmans & Statham,1999:228)。通过阅读社会运动文献可以了解到,斯诺和本福德曾就此引出过关于共鸣的讨论,认为框架策略的文化共鸣是框架取得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框架共鸣的程度越高,框架策略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越大(Benford & Snow,2000:611-639)。他们还概括了影响框架与目标受众产生共鸣的各种条件,如框架价值的集中性,对接收者的信任,或框架与受众生活世界经验的贴合(Snow & Benford,1988)。然而,对于框架取得成功所需条件的系统性阐述,并未被囊括到框架化理论的体系中。
总体而言,从上述中可以看出,作为社会运动研究的重要范式,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在强调其文化面的同时,正在愈来愈多地进入框架视角领域,而框架化理论,由于缺乏对其效应发挥的结构性条件的讨论,也产生了与机会结构理论靠近的需求,以突破其自身的各种限度。文化机会结构概念在社会运动文献中的偶现可以作为这样一种理论要求和意图的见证。然而,真正将这种拓展动力予以承接的则是“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应运而生。
二、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产生
1999年,库普曼斯和斯坦森首次明确提出“话语机会结构”的概念,作为弥补政治机会结构和框架化理论解释缺陷、拓展其解释空间的最富有成效的一种实践。他们对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和框架理论提出的严苛批判是,前者由于不考虑运动的目标、意识形态和话语,因此是“无内容的”(contentless),而后者无法解释运动框架产生不同政治效应的原因。为此,他们将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引入框架模型,并把焦点放在社会运动框架与特定社会更广泛的政治文化之间的契合,致力于构建这一新的理论范式(Koopmans & Statham,1999:227-228)。在库普曼斯和斯坦森的界定中,话语机会结构主要是用以确定在特定时期特定政体中,哪些思想被认为是“明智的”,哪些对现实的构建是“现实的”,以及哪些宣称是“合法的”(Koopmans & Statham,1999:229)。按照他们的观点,特定集体行动框架由于能够与更大范围的政治文化中既有的明智、现实和合法的思潮相符,从而也更容易产生共鸣并被接纳和取得成功。在关于德国和意大利极右翼所取得的差异性成功的考察中,这种话语机会可在作者提出的假设中找到具体的表达:(1)国家认同与公民身份的主流话语越能与族群-文化理想型的国家认同对应或将其合法化,(2)主流的国家理念越少建基于公民政治元素或被其合法化,极右翼的框架越能产生共鸣,因之其动员和取得成功的机会也将更大。换句话说,极右翼的框架能够取得成功,在于主流话语与其族群民族主义价值的相适应,而不是与公民民族主义价值相对应。这便构成了一种话语机会。在德国,极右翼拥有这样的话语机会,以致虽然政治机会受限,受到政体排斥,但其依然对官方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意大利,极右翼较少有利的话语机会,使得其虽然利用政治机会渗透到政治体制中,但其在政府中的影响力实质上一直相对有限(Koopmans & Statham,1999:225-251)。除了对话语机会结构予以初步界定和阐释外,这一研究还赋予话语机会同政治机会一样的地位,将两者共同解释社会运动的结果。这为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在社会运动理论中占有一席之地开启了第一扇大门。
继这一研究之后,弗里及其同事在《形塑堕胎话语》一书中将话语机会结构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解释框架,对德国和美国的堕胎话语塑造进行比较研究。虽然他们是在库普曼斯和斯坦森的研究基础上运用话语机会结构的,但是却对其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在这本著作中,话语机会结构指向框架竞争发生场域的特性,表现为障碍丛生并充满无限可能的复杂性。这种复杂的竞技场,在框架竞赛中用不均等的方式为各个参赛者(如社会运动组织)提供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也即话语机会结构(Ferree, et al.,2002:62)。具体来看,政党角色、政府权威的分散抑或集中的特征、对福利国家的文化接受性、性别政治以及媒体传播等方面的因素,决定了作者划分的四种权利框架(胎儿生命、平衡、妇女权利、个体和国家)和四种其他框架(社会道德、社会影响、实际后果和社会正义)在两国话语中的分布。例如,研究显示,胎儿生命框架在德国更突出,而个体和国家框架在美国更突出;德国反堕胎宣称者相对于美国的反对者更可能使用胎儿生命框架。总的来说,根深蒂固的民族文化和制度对话语的塑造造成了两国差异化的堕胎话语:在德国,堕胎是被建构为一个政治问题,更强调国家保护生命的责任,而在美国,堕胎则被塑造为一个私人问题,更强调国家保护个人权利和隐私(Ferree, et al.,2002)。在这一研究中,话语机会结构既包括文化的(如价值、信仰系统等)要素,又包括制度的(如选举和政党系统)要素。换言之,有利于话语塑造的一切因素,构成了话语机会结构,为运动框架在竞技场中的脱颖而出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此外,与库普曼斯和斯坦森将话语机会与政治机会视为同等的观念有所不同,弗里及其同事明确指出,话语机会结构是更广义的政治机会结构的一部分:“政治机会机构是行动者利用和抓住的所有制度和文化机会,以达到把他们的诉求带入政治议程的目的,所解释的是抗议活动如游行示威发生的频率及时间。话语机会结构则侧重特定社会中的意识框架及其构建机制,阐释为什么有些行动者和框架在公共话语中相比其它而言更加引人注目,并产生更好的政治效应。大众媒体是话语意义生产过程的核心,但它们只是便利和组织话语的制度和文化结构的一部分。”(Ferree, et al.,2002:62)弗里及其同事阐述的这段话不仅清晰地展示了话语机会的解释范畴,也对媒体在话语机会讨论中的地位进行了定位,并表现出要将话语机会结构塑造成重点关注媒体话语但又不局限于关注媒体话语的包容性概念的意图。然而,将研究重点完全转向媒体所代表的公共领域,则代表了另一种探索趋向。
正如前文所言,政治机会结构只有被行动者感知到才能影响社会运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感知通常来自于有关政治声明、行动和事件的有限的公开信息。在另一项具有开拓意义的研究中,库普曼斯和奥扎克指出,正如没有被媒体报道的抗议是“非事件”(nonevents)一样,没有成为公共可见的制度弱点和透明性就是“非机会”(nonopportunities),而要弥补政治机会和参与者认知之间的鸿沟,就有必要转向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运动积极分子向同盟积极分子和潜在的追随者传达讯息,从而获得有关当局、政治对手、盟友和同情者的行为和反应的重要信息”。作为研究者,“要把握公共领域在社会运动中的角色,则需要发展话语机会的概念”(Koopmans & Olzak,2004:201)。在这样一种理论抱负的引导下,话语机会被限定为“决定信息在公共领域中扩散机会的公共话语的某些特征”,并具体化为三种要素:可见性(visibility,大众媒体报道信息的程度),共鸣(resonance,其他人,包括盟友、对手和官方等对信息作出反应的程度),合法性(legitimacy,这些反应获得支持的程度)。其中,共鸣是影响信息扩散机会的主要因素,因为,“虽然获得可见性是沟通性影响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它不能成功挑起公共领域中的其他行动者的反应的话,话语信息仍然可能胎死腹中”(Koopmans & Olzak,2004:202-204)。库普曼斯和奥扎克运用有关德国右翼暴力演变的经验数据,以可见性、共鸣和合法性构筑的话语机会结构变量,预测激进右翼暴力事件的数量,并发现,德国反移民右翼暴力行为的可见性、共鸣和合法性程度越高,暴力袭击的数量增加。作者以此强调,右翼动员的发展壮大,正如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体行动一样,取决于传播过程(Koopmans & Olzak,2004:198-230)。这一研究对话语机会结构的分析路径与弗里及其同事截然不同。并且,其具体细致的量化指标的构建将话语机会结构研究引向了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道路。
由此可见,虽然学者对于话语机会结构理论所能发挥的解释力具有共识,但是在这一概念发展之初,便具有了不同的意涵。这种不同主要归咎于学者对话语机会结构所指向或包含的要素存在认识上的分野:是大环境中政治的、社会-文化的因素,还是特定公共话语的特征,决定了运动框架的政治效应和结果?显然,弗里及其同事将话语机会泛化为各种制度、文化元素,而库普曼斯实际上强调的核心在于话语共鸣,与文化或主流话语的共鸣抑或与受众的共鸣。大众媒体是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研究所注目的重点,至于其他因素,则形成了一个根据主题进行延展和收缩的范畴。总的来说,与政治机会结构对运动所处的政治环境因素的处理方式一样,话语机会结构是对运动框架所面临的文化情境进行的制度化和结构化。也因此,按照弗里的说法,适用于政治机会结构的一些特征同样适用于话语机会结构。例如,它同样既可以是动态变化的,也可以是静态不变的;运动积极分子是做出决策的行动者,他们掌握着如何应对这些机会的决定权(Ferree,2003:304-344)。
三、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应用路径
早期的开创性工作为随后的经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调。近十年来,运用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对社会运动予以解释的研究文献越来也多。一方面,库普曼斯开启了将话语机会结构用于极右翼运动研究的先例,随之带来了一系列关于极右翼动员的话语机会的研究文献。另一方面,弗里等学者将话语机会结构用于说明堕胎话语的塑造之后,话语机会结构在性别政治和女权运动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比如美国妇女陪审团运动(McCammon, et al.,2007)、欧洲四国的性别平等的法律动员(Fuchs,2013)、加拿大的女性公民身份(Hallgrimsdottir et al.,2013)、美国和法国的反堕胎运动(King & Husting,2003)、瑞典的妇女政治代表(Sainsbury, 2004)等。这些运动中话语政治和话语本身的重要性为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创造了广阔的应用空间,而这也是部分学者所说的政治机会结构理论解释力匮乏的领域。在其他运动研究中的运用,如土耳其的葛兰运动(Lacey,2004:65-87),印度尼西亚的筹款运动(Molaei,2014),荷兰和瑞士的机场噪音抗议运动(Bröer & Duyvendak,2009)等,也凸显了这一概念框架对于社会运动研究而言的重要性。归纳来看,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在这些研究中的应用主要呈现出以下两种路径。
第一,将话语机会结构与框架内容结合以观察框架的政治效应。麦坎蒙等承继弗里的研究传统,在关于美国妇女陪审团运动的研究中,将运动框架发生的文化背景分解为主流的法律原则、传统的性别观念、性别化政治机会、反对派框架和战时状态等,并考察作为话语机会结构的这些因素,对不同框架在赢取各州妇女陪审员政策改变方面的成功的影响。例如,权利、义务和平等框架由于与主流的法律话语相对应,能够有效促使立法者扩充陪审员法律以将妇女纳入进来;在战争框架在战争时期的使用也可以增加各州在评审席为妇女留出一个位置的可能性。由此可认为,将框架表述与更广泛的话语背景下的关键要素“配合”的话,更可能取得政治上的成效;运动框架成功说服立法者修改法律,是运动积极分子调适框架以配合话语机会的结果。其启示在于,要探讨公民团体是如何影响法律和政策的,必须考虑到框架的重要作用以及文化情境为框架的影响的产生提供条件的方式(McCammon,et al.,2007:725-749)。
第二,将话语机会结构与政治机会结构结合用于解释社会运动的结果。库普曼斯和斯坦森在最初提出这一理论时,就将以制度机会呈现的政治机会与话语机会结合,以预测社会运动的结果,并构建了一个四分类型学(见表1):在不具有话语机会也不存在制度机会的情况下,挑战者会发现他的思想和要求得不到支持,也不可能获得实现政体的机会;拥有话语机会,但政治体制是封闭的,挑战者的成果可能会被政治精英抢占:它会采纳不与主流观念相冲突的挑战者的要求和框架,同时会将他们作为集体行动者而驱逐或者甚至镇压他们;在相反的情况下,即开放的渠道,但话语机会不利,挑战者很可能在没有获得真正的实质性让步的情况下被同化;最后是全部响应,即两种机会都获取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实质性成功(Koopmans & Statham,1999:248)。
金和胡斯汀对美国和法国的堕胎相关法律和民族主义话语分别作为政治机会和话语机会,是如何影响具体运动策略和框架使用的讨论(King & Husting, 2003:297-312),福克斯对不同的法律机会结构(草案和程序法,判例法)和不同的话语机会结构(价值观,规范和制度组织的话语)影响法律动员的不同模式的研究(Gesine Fuchs,2013),都将社会运动的动员及其所取得的成效视为两者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这种将话语机会与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政治机会结合的方式,实际上也修正了话语机会与政治机会之间的隶属关系:或者并非后者包含前者,而是两者承担起不同的任务,平行构成了社会运动所需要的各种机会结构?
表1 话语和政治机会与运动结果之间的关系
话语机会
有
无
制度机会
有
完全响应
(Full-response)
合作
(Co-option)
无
先发制人
(Preemption)
崩溃或边缘化(Collapse/marginazation)
(来源:Koopmans & Statham, 1999:248)
第三,将话语机会结构独立用于解释社会运动的发展。也有不少研究是在寻求政治机会的解释无果的情况下,转向话语要素,并找到了更好的答案,由此也凸显了话语机会结构的独立性以及对于某些社会运动而言的不可或缺性。布洛尔和杜文达可在考察针对噪音滋扰的抗议时指出,非话语的政治机会结构范式不能解释荷兰和瑞士抗议飞机噪音滋扰的社会运动的兴起。因为虽然许多的政治机会保持稳定,但是两国抗议的发生率和社会运动的兴起并非保持稳定。鉴于此,他们转向了解框架的产生过程,并发现两国政策话语的变化带来了新的框架规则和新的情感规则,促使公众发起新的社会运动或支持现有的社会运动(Bröer & Duyvendak,2009)。库普曼斯和莫伊斯在研究荷兰2002年议会选举期间,皮姆·佛杜恩所代表的右翼民粹主义政党所取得的成功时指出,政治机会视角对于确定选举潜力的存在是有益,但它不能解释为什么这种潜力存留这么久,却如此突然和壮观地被佛杜恩及其政党抓住。通过研究发现,公众对佛杜恩和他的政党的反应,也即文章所谓的话语机会显著影响了其在获取选民支持和媒体关注的竞争中取得成功的程度,对竞选起了决定性的作用(Koopmans & Muis,2009)。
四、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经验研究
以上述主导的研究路径为引导,话语机会结构的经验研究呈现出以下特点:
其一,将话语机会结构作为以组合变量或单一变量呈现的自变量。福克斯在其关于法律动员的研究中,将话语机会结构界定为社会文化因素和大众媒体因素两个大的方面。其中,社会文化因素进一步被框定为对国家机构的信任、国家干预、经济平均主义、政治文化与性别角色等,而大众媒体中的话语机会结构被确定为对不同声音的开放性、独立收集信息的能力以及运动行动者的地位及其框架的展示。福克斯认为,不同国家在这些方面的差异影响着法律动员的不同模式(Gesine Fuchs,2013)。从类似这样的研究中,我们所看到的是多种框架或动员模式与一系列话语机会之间的调适或对应。话语机会实际上是作为一组外生变量,影响着行动者的话语策略以及动员的方式或水平,也决定了其话语框架的效果。将话语机会结构视为单一变量的研究,则显得更加明晰和简洁,也即呈现为公共话语的可见性、共鸣和合法性这些层面,而学者对话语机会结构进行操作化时的自由空间也相对较小。此外,也有学者提出更加独特的理解。例如,霍格里姆多特就认为,公民身份本身就是一种话语机会结构。公民身份的边界、轮廓和内容构成的话语结构机会,是我们理解有关福利国家的大多数根本问题的基础方式(Hallgrimsdottir, et al.,2013)。
其二,对类似框架在不同情境中的影响力的研究兴趣,带来了跨国比较研究的流行。除了前文中已经提及的一些比较研究以外,较为突出的还有吉格里等五个欧洲国家(荷兰、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士)极右翼的权利主张的比较研究(Giugni, et al.,2003),金和胡斯汀对美国和法国反堕胎运动的策略和框架应用的对比研究(Leslie King & Ginna Husting,2003),等等。从这样的列举中可以看出,这些比较研究的区域范围主要集中于欧洲国家之间以及欧美国家之间,主旨在于揭示不同的政治-体制的文化的因素所创造的不同的话语机会,对话语策略或话语框架的效应,甚至社会运动的结果的影响。
其三,将媒体视为话语机会呈现的重要场域。实际上,弗里及其同事与库普曼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对话语机会结构的理解的共识,便在于从大众媒体中发现话语机会的存在及其作用机制。这可从他们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即媒介内容分析法中窥见一斑。弗里等在对堕胎话语形塑进行的研究中,使用了从《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南德意志报》和《法兰克福汇报》摘取的2500篇文章进行分析。媒介内容分析法在其他许多学者发表的相关文章中同样得到了应用。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学者的视线从聚焦传统主流媒体逐步转向同时关注新媒体,话语机会与新媒体之间关联也开始受到重视。莫拉对发生在印度尼西亚的两个著名慈善运动的研究就对新媒体所提供的话语机会进行了重点阐释(Molaei,2014)。
最后,各种经验研究在使话语机会结构理论成为社会运动研究中越来越凸显和重要的范式的同时,也将其包容力扩展到社会运动以外的领域,用于发现各种议题的话语竞争中的机会结构。典型的如HIV防御中的话语技术(Gacoin,2010),住房和社区发展中人权框架的演进(Graham,2012)。在这些涉及话语辩论的领域中,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解释潜能得以释放,也让我们看到了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广阔的应用空间和不断开拓的解释力。
五、小结:审视和展望
行文至此,有必要重新审视的是,通过将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与框架化理论整合起来,话语机会结构视角是否实现了其理论上的抱负?此外,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区别于政治机会结构和框架化理论的意义究竟在哪里?为了达到其理论目标,又带来了哪些新的问题?
按照麦坎蒙的概括,话语机会结构理论为社会运动研究者提供了用以分析哪种社会运动框架可能具有动员新旧成员、劝服公众接纳社会运动主张并说服当局更改政策和实践的最大能力(McCammon,2013)。从学者们的论述来看,话语框架要取得成功,不仅要考虑框架内容,还要考察框架发生的大环境。这种大环境既包含历时性的社会文化因素,例如,英格尔哈特从唯物主义转向对后物质主义的描述表明,话语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导致某一时期特定运动框架的成功,而在另一时期则是其他框架取得成功;也包括共时性的社会文化的政治的环境差异,如同一框架在不同国家可能产生不同的社会政治效应(McCammon,2007)。这样的讨论已然超越了框架化理论本身的范畴,也具有政治机会结构对社会运动外生条件和因素予以突出的轨迹,并将机会结构的话语内容包容进来。在此基础上衍生的话语机会结构理论,一方面,不论是在理论渊源上还是经验应用中,都与框架化理论和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始终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从强调既有的文化因素尤其是价值、信仰、主流话语,到包纳政治体制、法律等元素,再到聚焦公共领域和媒体元素,这一理论在丰富自身内涵拓展其理论解释力的同时,也在构建自身的轮廓并竭力与框架化理论和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划清界限。
对于话语机会结构所突出的共鸣要素,学者们在框架化理论中也有所讨论。但是正如弗里所说的,文化共鸣并不简单地是框架本身的特性,或运动可资利用以取得成功的工具,或有待发现的资源或所有行动者追求的结果,而是某一特定的思想与制度定向的话语的变化结构的互动。换句话说,是框架与话语机会结构的共鸣,带来了不同的结果。这种关于互动和共鸣的研究,是框架化理论所未及的。值得注意的是,于运动领导者或其他行动者而言,话语机会属于一种结构性的存在,但是行动者在构建运动框架时,也可以选择悖逆行之,以达到一种颠覆主流话语或更为激进的结果。正如弗里的研究所显示的,在美国和德国的堕胎话语框架的塑造中,就同时存在使框架构建与话语机会产生共鸣以便加以利用,和选择被主流话语边缘化以走向激进主义这两种可能(Ferree,2003)。
至于其与政治机会结构的关系,一种不够严谨但却简明的区分方式是,将政治机会结构视为运动动员取得成功的所有影响因素和条件,而将话语机会结构视为运动框架取得成功的影响因素和条件。而在其与政治机会结构理论若即若离的关系中,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另一重要意义也呈现出来,即让我们对社会运动尤其是运动结果有了更多的认知。有了政治机会,社会运动并不一定被发起,也不一定取得成功,而话语机会往往也具有一定的分量。
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目前依然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所遭受的批判很少,只有少许学者发出批评之声并提出改进建议。布洛尔和杜文达可就批评库普曼斯和奥扎克将话语机会结构限于媒体中所发生的一切,没有充分阐述政治话语的力量,而实际上他们认为,政策话语限度了什么可以言说、思考和体验。此外,话语机会结构理论强调信息和认知框架化,但忽略了感情因素。在方法上限于对主流报纸上说了些什么进行计算,这种定量测量导致同等对待所有话语,依然没有解释为什么某些话语是强大的,而有些则不是,或者为什么有些产生了话语共鸣,而其他的则没有留下任何痕迹(Bröer & Duyvendak,2009)。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说,如果说话语机会结构理论要朝着专门化的理论范式的方向发展,首先,其在概念和经验操作方面,依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政治机会结构理论所遭受的最多的批评,就是被认为像个大海绵,无所不包却什么也没说(赵鼎新,2006:197)。从话语机会结构的应用现状来看,在其进一步的使用中如果不进行更多的概念性工作,其必然也会遭致同样的批评。这种概念性工作除了一个普遍可接受的定义以外,还包含对一些普通要素的归类。例如,从广义上来说,对于法律体系究竟属于话语机会结构还是其他类型,学者之间就存在分歧。此外,作为组合变量时,话语机会结构的不同组成部分例如政治体制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互动和相对重要性,也应该被概念化。
其次,应随着时代的发展,扩展其考察范围。对公共领域中的话语竞争的关注,构成了话语机会结构研究的独特之处,而媒体则提供了这种竞争和沟通的有界空间。伴随着媒体技术的发展,公共领域也随着时间在扩展,尤其是新媒体的出现所带来的沟通渠道数量的增加和沟通方式的转变,必然为话语竞争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本身就可以看作是社会运动话语机会结构的扩张。然而,对于话语机会结构在新媒体环境中是如何呈现和发生作用的,目前所知甚少,需要研究者予以更多的关注并进行更深入细致的探索。
最后,随着这一理论运用范围的拓展,话语机会结构理论也需要结合非西方国家社会运动的经验进行进一步检验才能逐步完善。近年来,话语机会结构理论的经验研究个案范围已经不仅局限于欧美一些民主政体的国家,还延伸到第三世界国家。然而,与西方国家对话语建构和框架理论予以较多关注的传统不同,话语和框架在非西方国家尤其是一些威权政体的集体行动研究中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话语机会结构的视角由于主要秉承的是社会文化情境的特殊性的理念,或许可以为这些国家的相关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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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金项目: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垃圾焚烧问题的社会学与传播学研究”(12BSH022)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七批特别资助“网络动员的过程、模式和作用机制研究”(2014T70611)的资助。
作者简介:卜玉梅,女,1983年生,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师资博士后,研究方向:网络行动,环境运动(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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