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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提升年轻师资队伍质量,根据《南京大学“毓秀青年学者计划”实施办法》,2026年度“毓秀青年学者计划”申报选拔工作现已启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诚邀海内外学人申报本年度“毓秀青年学者计划”,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01 计划定位
“毓秀青年学者计划”旨在通过资助学术交叉类或原创研究类青年学者,全力培养和打造与世界接轨、能承担大任的跨学科型、前沿型的优秀人才。现面向全球招聘有志于从事交叉学科或前沿领域原创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02 岗位类型
(1)毓秀青年学者岗位: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获聘后全职在南京大学相关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毓秀青年引进学者岗位:申报人须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获聘后全职在南京大学相关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03 薪酬待遇
(1)毓秀青年学者岗位:待遇由“基本年薪+配套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标准为24-30万元/年,由学校全额出资,配套年薪由合作导师额外配套。
(2)毓秀青年引进学者岗位:待遇由“基本年薪+配套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标准为 42万元/年,由学校全额出资;配套年薪由合作导师额外配套;学校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获资助人员聘期内如同时获得国家或者地方博士后人才项目支持,则在原薪酬基础之上叠加发放国家或者地方项目待遇
04 聘用管理
(1)实行聘期制,三年为一个聘期。
(2)“毓秀青年学者”聘期内如工作业绩突出,经学校同意原则上可以续聘一个聘期,总聘期不超六年;“毓秀青年引进学者”聘期3年。
二、申请条件
01“毓秀青年学者”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我校新近入职的研究系列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申请“毓秀青年学者”岗位的我校新近入职研究系列人员原则上应为2025年5月1日之后入职人员(特任系列人员如获毓秀资助,则须辞职之后办理毓秀入职手续)。
(4)本项目不面向在职博士后申报。获选人员在获得资助后原则上须6个月内全职到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及时转入我校。
(5)申请人自主联系我校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学科的教师,获得合作导师和所在学院的正式推荐。合作导师应为我校高水平专家,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
(6)符合国家和学校博士后招收的其它相关要求。
02“毓秀青年引进学者”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目前尚未回国(来华)或2025年1月1日后回国(来华)。
(4)本项目不面向在职博士后申报。获选人员在获得资助后原则上须6个月内全职到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及时转入我校。
(5)申请人自主联系我校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学科的教师,获得合作导师和所在学院的正式推荐。合作导师应为我校高水平专家,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
(6)符合国家和学校博士后招收的其它相关要求。
三、培养和管理
获聘人员原则上实行联合指导。第一指导教师为博士后的合作导师,联合指导教师一般由合作导师邀请协商确定。岗位和获聘人员管理以合作导师及其所在学院为主,负责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学科交叉研究类别的岗位原则上要求指导教师须跨学院、跨一级学科进行联合指导。
获聘人员在合作导师联合指导下从事交叉研究或原创研究。联合导师所在学院均有责任和义务为科研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联合培养的毓秀青年引进学者科研成果,由所有参与联合指导的教师所在学院共享。
获聘人员除了正常参加学校年度考核以外,还应参加项目团队组织的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退出该资助计划,终止聘任。
获聘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长期境外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
毓秀青年学者计划入选者在聘期内取得突出成果的,可优先选聘进入我校准聘长聘体系岗位。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01毓秀青年学者岗位
申请者本人联系合作导师,填报《南京大学“毓秀青年学者计划”岗位申报推荐表》和《“毓秀青年学者计划”学院推荐人员汇总表》,并准备主要证明材料。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3)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岗位申报推荐表》中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可附最能代表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不超5项(可以从学术论文(论文须见刊)、申获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奖三大类中选择);
(5)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将《岗位申报推荐表》和主要证明材料(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A4幅面,左侧装订,以岗位申报推荐表首页为封面,胶装,加目录)及时报送至学院;将《岗位申报推荐表》和主要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同步提交至学院相关邮箱。
02毓秀青年引进学者岗位
个人联系学院流动站提出申请。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获资助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来校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同时提交由校医院提供的本人3个月之内的有效体检合格报告。获资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员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南京大学研究系列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南字发〔2021〕88号)执行。
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到校工作时需查验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到校工作手续。
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应个人提交申请,按照合作导师、设岗学院、学校审批的程序报批。
毓秀青年学者和毓秀青年引进学者岗位可单报或兼报。
六、申请截止时间
毓秀青年学者岗位: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毓秀青年引进学者岗位: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个人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0952
办公邮箱:huaidi@n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