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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信息

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5-03-11 作者:

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2024)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情况

(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三)理事会成员情况

(四)监事(监事会)情况

(五)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六)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人力资源情况

(八)专项基金及持有股权的实体基本情况

1、专项基金情况

2、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九)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二)公开募捐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填写)

1、公开募捐收入情况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三)公益事业支出情况/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本年度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情况

3、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及助力本年度情况

4、涉外活动情况 

(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六)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七)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填写)

(八)委托投资

(九)投资收益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十一)应收款项及客户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十三)应付款项

(十四)预收帐款

(十五)工作总结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业务活动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一)年检年报情况

(二)评估情况

(三)行政处罚情况

(四)信用信息情况

(五)整改情况

六、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七、监事意见

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一、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

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110000579000113B

最近一次取得税收优惠资格的年度和批次

是否取得

取得优惠的时间及有效期

批准文号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是〇否

2023-05-23

京财税【2023】780号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是〇否

2020-12-30

京财税【2020】2661号

其他资格

〇是⊙否



宗旨

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学进步。

业务范围

支持社会学教育与研究事业、开展敬老院及老少边穷等地区的支助。

是否登记或认定为

慈善组织

⊙是〇否

登记或认定时间

2020-11-10

是否取得

公开募捐资格

〇是⊙否

取得时间


成立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原始基金数额

2000000元

业务主管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基金会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A座410室

电子邮箱

social@ruc.edu.cn

传真

010-62511143

邮政编码

100872

网址

http://sociologyol.ruc.edu.cn/shxdt/jjhxx/index.htm

是否将诚信建设载入章程

⊙是〇否

秘书长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章东辉

010-62511143


zdh@ustb.edu.cn

年检年报工作联系人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李锁成

010-62511143


social@ruc.edu.cn

社会组织

新闻发言人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章东辉

010-62511143


zdh@ustb.edu.cn

理事长

李路路

是否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意见类型

无保留意见

报告日期

2025-01-06

报告编号

中通审字﹝2025﹞2号

说明:现任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民函[2004]270号规定执行。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情况

本届理事会成立时间:2021-12-19

章程规定的理事会任期(5)年

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时换届:

⊙是 〇否 〇本年度未到换届间 〇经批准延期换届

未按时换届原因:


(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1)次理事会

1. 本基金会于2024-02-05召开(3)届(6)次理事会议

出席理事名单:李路路、张建明、冯仕政、章东辉、马云英、陆益龙、奂平清、岳永逸、龙宝正

未出席理事名单:无

出席监事名单:黄家亮

未出席监事名单:无

会议决议:1、 2024年1月15日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发放仪式在河北定州晏阳初中学举行,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冯仕政、副理事长章东辉、理事马云英、监事黄家亮等出席发放仪式。 2、 因工作需要,冯仕政辞去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理事、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理事长李路路提名章东辉作为秘书长候选人。经表决一致同意冯仕政辞去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理事、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章东辉担任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并委托秘书处报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北京市民政局备案。


备注:副秘书长李锁成列席会议

2. 本基金会于2024-09-24召开(3)届(7)次理事会议

出席理事名单:李路路、张建明、章东辉、马云英、陆益龙、奂平清、岳永逸、龙宝正

未出席理事名单:无

出席监事名单:黄家亮

未出席监事名单:无

会议决议:一、会议通报以下事项: 1、 通报基金会理财情况。2023年11月6日我基金会购买(22GS2282)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同业存单及存款固收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50000元,截止2024年9月23日,理财收益35264.95元(不赎回,请见截图)。 2、 通报基金会财务情况。截止2024年9月23日,基金会账面余额为203724.92元,基金会理财1950000元,理财收益35264.95元(不赎回,请见截图),基金会账户共有资金2188989.87元。 二、经表决,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以下事项: 1、 基金会决定于2024年11月9日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第九届青年学者论坛,资助25名中青年学者,每人3000元,共75000元。 2、 决定继续捐资100000元人民币资助河北省定州市中小学生,为乡村振兴做贡献。 3、 基金会决定继续购买(22GS2282)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同业存单及存款固收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1950000元,到2024年9月23日,理财收益35264.95元(不赎回,请见截图),到2024年11月6日赎回,理财收益并入总账,继续购买(22GS2282)工银理财产品1950000元。 以上事项委托秘书处具体办理。


备注:副秘书长李锁成列席会议

(三)理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理事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专职

政治面貌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和补贴(人民币元)

领取报酬和补贴事由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现职或退(离)休干部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是否为本年度新增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1

李路路

居民身份证


理事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共党员

0

0


2

张建明

居民身份证


副理事长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

中共党员

0

0

3

章东辉

居民身份证


副理事长

北京科技大学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共党员

0

0

4

章东辉

居民身份证


秘书长

北京科技大学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共党员

0

0

5

陆益龙

居民身份证


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民主党派

0

0


6

马云英

居民身份证


理事

中华爱心基金会执行会长

群众

0

0


7

奂平清

居民身份证


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共党员

0

0


8

岳永逸

居民身份证


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中共党员

0

0


9

龙宝正

居民身份证


理事

京东集团副总裁

中共党员

0

0


(四)监事(监事会)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和补贴(人民币元)

领取报酬和补贴事由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现职或退(离)休干部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是否为本年度新增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1

黄家亮

居民身份证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中共党员

0

0

说明:理事、监事工作单位职务指理事、监事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离(退)休的填写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填写“无”。

是否成立监事会:〇 有 ⊙  无

(五)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构共有(2)位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说明:请填写秘书长及以下工作人员情况,如理事、监事专职在基金会工作,也需填写。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学历

是否在基金会领取薪酬

章东辉

中共党员

1970-06-24

博士

李锁成

中共党员

1969-07-15

本科

工作人员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

〇 有 〇  无

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数


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财务和资产管理

人民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外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财政登记

〇 有 〇  无

税务登记

〇登记〇未登记


□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 捐赠收据 □ 税务发票 □ 其他

使用票据种类


财会人员

姓名

岗位

专业技术资格




3. 、党组织建设情况

社会组织党员信息

党员总数

0

其中,党组织关系在京内的党员总数

 人

其中,党组织关系在京外的党员总数

 人

党员中

专职人员

   人

党员中

非专职人员

     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学历

社会组织职务

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入党日期

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

党组织关系是否在京内

李路路

汉族


博士研究生

会长/理事长

正式党员

1979-07-0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党委社会学系教师支部

张建明

汉族


硕士研究生

副会长/副理事长

正式党员

1983-07-0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党委社会学系教师支部

章东辉

汉族


博士研究生

副会长/副理事长

正式党员

1991-06-24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师党支部

奂平清

汉族


博士研究生

理事/监事

正式党员

1996-07-0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党委社会学系教师支部

岳永逸

汉族


博士研究生

理事/监事

正式党员

2000-12-0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党委社会学系教师支部

龙宝正

汉族


硕士研究生

理事/监事

正式党员

1995-05-08

京东集团公关业务党支部

黄家亮

汉族


博士研究生

理事/监事

正式党员

2002-06-15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党委社会学系教师支部

李锁成

汉族


本科

一般工作人员

正式党员

1993-06-08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党委行政支部

社会组织党组织信息

是否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

□是

□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系统社会组织

□流动党员党组织

□单建流动党支部 

社会组织党组织名称


上级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党组织负责人在社会组织内职务


联系电话


□联合流动党支部

□属地党组织

社会组织党组织名称


上级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党组织负责人在社会组织内职务


联系电话


□其他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党组织名称


上级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党组织负责人在社会组织内职务


联系电话


☑否

是否被派驻党建指导员

□是□否

党建指导员姓名


联系电话


群团工作情况

从业人员情况

28至35周岁团员人数


少数民族人数


民主党派人数


女性人数


组织建设情况

□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

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是否按要求开展活动

□是□否

党组织负责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是否交叉任职

□是□否

党建活动阵地

□有□无

党建活动经费保障

□上级拨付□管理费用列支□自筹□其它


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填表说明:

1.社会组织党员信息

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总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的党员数量;

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总数=专职党员+非专职党员。

专职党员指工资、社保等人事关系属于社会组织的党员;非专职党员指人事关系不属于社会组织但全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党员详细信息列表需填写的党员信息行数应与党员总数相等。

2.社会组织党组织信息

已建立党组织的,请勾选党组织类型,请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批复党组织成立红头文件,填写党组织名称、上级党组织名称;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党建指导员信息和群团组织建设情况。

3.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无需填写此部分。

“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和规范化建设情况”请简述落实党章党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况;

“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请简述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情况;

4.党组织负责人为党支部副书记和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主任/院长、所长等。

数据字典(数据项用“、”划分):

性别:女、男

民族:汉族、少数民族

学历:专科及以下、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社会组织内职务: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副会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主任/院长、所长、理事/监事、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其他

(七)人力资源情况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总数()人

专职( )人

兼职() 人

负责人

工作人员

负责人

工作

人员

户籍

京籍

非京籍

境外人员

学历结构

博士及以上

硕士(含在职研究生)

本科

大专

中专

高中及以下

职称结构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其中:高级社工师

 人

社工师

 人

助理社工师

 人

年龄结构

35岁(含)及以下

35岁以上-60岁(含)

60岁以上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1年以内(含)的

1年至3年(含)的

3年至10年(含)的

10年以上的





工资薪酬

执行工资制度


年工资总额

专职人员工资总额

 元

其他人员工资总额

 元

负责人年工资标准

 元

部门负责人年工资标准

工作人员年工资标准

从业人员平均年工资

 元

社会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

 人

参加社会保险

 人

参加住房公积金

 人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商业保险

志愿者情况

志愿者岗位数

 个

志愿者人数

 人

志愿者服务人次数

人次

志愿服务时间

小时

填报说明:

从业人员总数 = 专职 + 兼职 = 男 + 女 

从业人员总数 = 学历合计 = 年龄合计 = 职称合计(不含其中)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合计

执行工资制度包括:1行政机关、2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参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自定岗位

(七)专项基金及持有股权的实体基本情况

4. 专项基金情况

序号

专项基金名称

成立时间

发起人

出资人

负责人

使用帐户性质

是否成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人数

本年召开会议次数

募集资

金来源

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基金会的管理制度和章程

开展的公益项目名称

信息公开的媒体

1














2、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序号

名称

设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与本组织宗旨业务关系

登记类型

被投资实体注册资金

认缴注册资金

本基金会出资额

持股比例

投资资产占基金会总资产的比例

与基金会的关系

核算方法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






%




说明:

1、控制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在50%以上且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

2、非控制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下且无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

3、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4、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且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5、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按成本法核算;若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捐赠收入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组织的捐赠





二、接受非公益性捐赠情况(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条件的赠与或不符合公益性目的赠与)





三、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

用途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说明:

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

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捐赠方

用途

境内大使馆捐赠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代表机构的捐赠






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共开展了(                                 0 )项公益慈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1

是否在登记的民政部门进行了募捐方案备案  

是  否

募捐方案的活动名称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是否在异地开展募捐

 是  否

开展异地募捐是否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报送了募捐方案

 是  否

是否开展互联网募捐

 是  否

开展互联网募捐请填写募捐平台名称


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数额

上年末净资产


本年度总支出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管理费用


其他支出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占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额的比例)

%(本年)%(前三年末净资产)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

说明:本表所称慈善活动、管理费用等应符合《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规定。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共开展了(2)项公益慈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青年学者项目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〇 是 ⊙ 否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本年度是否开展: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是 〇 否

项目本年度收入:

人民币0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

人民币75000元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元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元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元

运作模式: ⊙ 资助 〇 运作  〇 混合

服务对象: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服务领域:

〇 体育 ⊙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〇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〇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〇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服务地区: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 是 〇 否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是 〇 否

项目介绍:

2024年11月9日,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第九届青年学者论坛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的40余名学者与会。论坛围绕社会发展主题,设有“郑杭生与社会运行学派思想轨迹”、“郑杭生与中国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郑杭生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贡献”、“郑杭生社会建设与基层治理思想研究”四个单元,18名青年学者分享了富有见地的研究成果,8位主持人和评议人对青年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精彩评论。基金会副理事长张建明在致辞中希望通过本届论坛集聚青年学者的力量,共同努力推动中国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共同努力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项目资助全国社会学25名青年学者开展研究,支持并开展青年学者论坛,每人资助3000元人民币,共资助75000元。

项目名称 :

定州市贫困学生助学金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〇 是 ⊙ 否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本年度是否开展: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是 〇 否

项目本年度收入:

人民币0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

人民币0元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人民币0元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人民币0元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人民币0元

运作模式: ⊙ 资助 〇 运作  〇 混合

服务对象: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服务领域:

〇 体育 ⊙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〇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〇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〇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服务地区: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〇 是 ⊙ 否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是 〇 否

项目介绍:

从2017年开始,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与定州市慈善会、定州市教育局合作实施定州市贫困学生助学金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每年资助定州市贫困家庭在读学生共计100000元。2024年11月28日实施定州市贫困学生助学金:资助河北省定州市晏阳初中学、东亭初级中学、翟城小学和东庞村小学四所中小学中小学生60名,其中,高中生40名,每名2000元,初中生和小学生共20名,每名1000元,共计100000元。资助款已在2024年12月10日前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2、2024年度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情况统计表

在北京开展的项目名称 :


捐赠日期:


捐赠用途类别:


接受单位:


捐赠金额现金(元)


捐赠物资折价(元):


受益人次:


接受地区:

 东城区  西城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门头沟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大兴区  昌平区 平谷区  怀柔区  密云区  延庆区

填报说明:

1.捐赠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填报已经到位的款物。

2.捐赠用途类别:科技、国际交往、文化、社会救助、养老、儿童、教育、卫生、生态环境、农业及农村发展、其他。

3.捐赠金额:现金和实物捐赠,物资折价应该符合有关估价方法的要求。

4.接受单位:如受益对象为个人,请填写“个人”。

5.接受地区:需填报现金和物资落实的区。

6.受益人次:填写项目大致受益人次,如项目为科技项目等不涉及受益人的,可填0

3、本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  联络人姓名:李锁成  联系方式:010-62511143

2024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捐赠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捐赠日期

捐赠方式

捐赠金额

捐赠地区

接收单位或地区

(具体到县、乡、村)

内容描述

现金

物资折价

1

2024-11-28

资金

100000

0

河北省

河北省定州市晏阳初中学、东亭初级中学、翟城小学和东庞村小学

2024年11月28日实施定州市贫困学生助学金项目:资助河北省定州市中小学生60名共计100000元。

填报说明:

1.捐赠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填报已经到位的款物。

2.捐赠范围:现金和实物捐赠。实物折价应该符合有关估价方法的要求,并在内容描述中说明估价方法。

3.捐赠方式:资金、物资、民政部认可的网络捐赠平台。

4.捐赠数据要真实可靠,能提供相关捐赠收据或相关捐赠证明材料(如签订帮扶协议)。

5.捐赠地区:下拉菜单选项(31个省级行政区)。

6.接受单位或地区:需要填报详细到具体现金和物资落实地,如受益对象为个人,具体到该人所在村级行政区划。

7.内容描述:对捐赠现金、物资及主要受益人群等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50字。

8.社会组织动员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发起的捐赠活动应在内容描述栏中明确表述,并列出主要会员的名称。

2024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

详细地点

项目类别

全年累计投入

项目概述

1

定州市贫困学生助学金

河北省

河北省定州市晏阳初中学、东亭初级中学、翟城小学和东庞村小学

教育

100000

2024年11月28日实施定州市贫困学生助学金:资助河北省定州市中小学生60名共计100000元。

填报说明:

1.项目地到省级,下拉菜单选项(31个省级行政区);

2.详细地点具体到县、乡镇、村;

3.项目类别:产业、教育、健康、科技、金融、生活资助、生态、基础设施、志愿服务、消费;

4.单位:元;

5.项目概述:不超过100字;

6.对志愿服务、技能培训、软件、知识产权等非现金物资类的投入按折价填报,并在项目概述中说明折价办法;

7.社会组织动员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发起的帮扶项目应在项目中明确表述,并列出主要会员的名称。

4、涉外活动情况

(1) 参加国际会议和出访情况    

本年度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共计参加次,其中

主办(联合主办)

承办(联合承办)

参与

本年度出国(境)情况

组织或者参与出访团组共计个,本单位共计人次出访。

(2)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在国家(地区)

机构类型

设立时间

负责人

外派工作人员人数








说明:

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24年底建立的所有境外机构

2.机构类型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法人实体机构、其他。

(3)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含分支、代表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

(人民币元)

实施国家(地区)





说明:

项目不包括会议、考察、访问等非项目性的一次性活动。

(4)参加国际组织(含分支、代表机构参加的境外组织)           


序号

国际组织名称

(中、英文全称)

国际组织类型

参加时间

担任职务或获得资格情况






说明:

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24年底仍然有效参加的所有国际组织。

2、职务或资格类型包括:会员、担任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具体职务、担任国际组织具体职务、获得国际组织某种资格或认可(如谘商地位、建立正式官方关系)等。

(5) 2024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6)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类型

负责人

理事

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

工作人员

会员

志愿者

人数







注: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校长、院长等)。

(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收入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其他费用 

总计









合    计








说明:

1、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2、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标准由基金会章程规定。如基金会章程没有规定重大慈善项目标准,满足下列条件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20%;

(六)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项目名称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

占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用途




%


合    计



%


说明:基金会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额占一个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支出5%以上的,该交易方为该项目的大额支付对象。

(七)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填写)

本年度共开展了慈善信托,涉及域,金额总计元。

慈善信托名称

委托方

用途

共同受托方





(八)委托投资(是指将财产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

受托人

受托人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是否是受金融监管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

委托金额

委托期限

收益确定方式

当年实际收益金额

当年实际收回金额









合  计







说明:是否具有金融机构资质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授予的金融机构资质。

(九)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合  计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关联方

与基金会的关系



说明:关联方包括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理事、监事、分支机构负责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基金会设立的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1)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基金会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基金会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购买服务

基金会接受关联方捐赠

本年发生额(人民币元)

余额(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人民币元)

余额(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元)







(2)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应收账款:


%


%

合    计






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3)关联方未结算预付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预付账款:


%


%

合    计





(4)关联方未结算应付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应付账款:


%


%

合    计






其他应付款:


%


%

合    计





(5)关联方未结算预收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预收账款:


%


%

合    计





(十一)应收款项及客户

(1)、应收款项账龄:

 账   龄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  计







(2)、应收款项客户:

客户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合 计


――


――

――

――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1)、预付账款账龄:

 账   龄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  计







(2)、预付账款客户:

客户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末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账面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账面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合 计


――


――

――

――

(十三)应付款项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合计





(十四)预收账款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合计





 (十五)工作总结

用文字描述基金会本年度的成绩和不足: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净资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214131.24

69556.67

短期借款

61

0

0

短期投资

2

1950000

1950000

应付款项

62

0

0

应收款项

3

0

0

应付工资

63

0

0

预付账款

4

0

0

应交税金

65

0

0

存  货

8

0

0

预收账款

66

0

0

待摊费用

9

0

0

预提费用

71

0

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15

0

0

预计负债

72

0

0

其他流动资产

18

0

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74

0

0

流动资产合计

20

2164131.24

2019556.67

其他流动负债

78

0

0





流动负债合计

80

0.00

0.0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1

0

0

长期负债:




长期债权投资

24

0

0

长期借款

81

0

0

长期投资合计

30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84

0

0





其他长期负债

88

0

0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合计

90

0.00

0.00

固定资产原价

31

0

0





减:累计折旧

32

0

0

受托代理负债:




固定资产净值

33

0.00

0.00

受托代理负债

91

0

0

在建工程

34

0

0





文物文化资产

35

0

0

负债合计

10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38

0

0





固定资产合计

40

0.00

0.0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41

0

0

净资产:








非限定性净资产

101

2164131.24

2019556.67

受托代理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

105

0

0

受托代理资产

51

0

0

净资产合计

110

2164131.24

2019556.67

资产总计

60

2164131.24

2019556.6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20

2164131.24

2019556.67

(二)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              2024年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行次

上年数

本年累计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一、收  入








其中:捐赠收入

1

200000

0

200000.00

0

0

0.00

会费收入

2

0

0

0.00

0

0

0.00

提供服务收入

3

0

0

0.00

0

0

0.00

商品销售收入

4

0

0

0.00

0

0

0.00

政府补助收入

5

0

0

0.00

0

0

0.00

投资收益

6

45615.17

0

45615.17

42469.62

0

42469.62

其他收入

9

443.69

0

443.69

355.81

0

355.81

收入合计

11

246058.86

0.00

246058.86

42825.43

0.00

42825.43

二、费  用








(一)业务活动成本

12

169000

0

169000.00

175000

0

175000.00

(二)管理费用

21

12680

0

12680.00

12400

0

12400.00

(三)筹资费用

24

0

0

0.00

0

0

0.00

(四)其他费用

28

0

0

0.00

0

0

0.00

费用合计

35

181680.00

0.00

181680.00

187400.00

0.00

187400.00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40

0

0

0.00

0

0

0.00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

45

64378.86

0

64378.86

-144574.57

0

-144574.57

说明: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其他收入,业务活动成本包括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行次

金  额

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

1

0

      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

2

0

      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3

0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4

0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5

0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8

355.81

                          现金流入小计

13

355.81

      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

14

175000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

15

0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16

12400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19

0

                          现金流出小计

23

187400.00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

-187044.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5

19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6

42469.62

      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27

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

0

                          现金流入小计

34

1992469.62

      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5

0

      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6

195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

0

                          现金流出小计

43

195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

42469.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5

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

0

                          现金流入小计

50

0.00

      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

51

0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2

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

0

                          现金流出小计

58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

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60

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

-144574.57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一)年检年报情况:

年度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检查结论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度报告义务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度报告义务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度报告义务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度报告义务

(检查结论应填写:“尚未成立”、“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按规定申报”、“未出结论”,“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度报告义务”)

(二)评估情况:


 A、尚未参加评估  B、评估等级有效期已过

C、已通过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等级为,有效期自年至年。

(三)行政处罚情况:

本基金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 是 □ 否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序号

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行政处罚时间

违法行为

1





(四)信用信息情况:

本基金是否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是 □ 否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序号

列入时间

列入事由

移出时间

移出事由

1





(五)整改情况:

登记管理机关在本年度是否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 是 □ 否

如选“是”,请详细说明针对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都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六、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    是  否

序号

信息公开内容

是否已在统一信息平台(慈善中国)公开

1

(1)章程

公示: 是  否

2

(2)理事、监事

公示: 是  否

3

(3)重要关联方

公示:  是  否

4

(4)内部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公示: 是  否

5

(5)上一年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公示: 是  否

6

(6)公益慈善项目信息

公示: 是  否

7

(7)慈善信托信息

公示: 是  否

8

(8)重大资产变动情况、重大投资情况

公示: 是  否

9

(9)重大交易或者资金往来情况

公示: 是  否

10

(10)关联交易情况

公示: 是  否

备注:公益慈善项目信息包括:公益慈善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公益慈善项目收入、支出情况、公益慈善项目剩余财产处理情况。


七、监事意见(签名由本人手签)

监事:

意见:作为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监事秉承对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认真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遵守《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遵照基金会《章程》。坚持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担当好基金会内部监察监督者,依法行使规定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规定职责,维护了基金会合法权益,对基金会民主科学治理、合法规范运行和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4 年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召开的全部会议。理事会对财务报告、项目开展主要内容、预算及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进行决议。理事会全部内容、审议决议程序均符合《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规定,理事会遵纪守法,忠实履行职责,决策民主科学,无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         2024年度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各项工作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业务项目开展范围符合(慈善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履行了基金会《章程》中的职责,按照计划完成了本年度业务活动。         2024年度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财务工作符合《慈善法》、《基会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章程》、《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到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票据使用和取得票据合规、合法。未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以上材料属实。

签名:黄家亮

日期:2025-01-13

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审查意见:

同意

结论:

年报

   (印鉴)                                                    2025年03月10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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