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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外社会学讲座沙龙

第八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成功举行

2018-11-09 作者: 社会学视野网

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2018)

暨第八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成功举行

2018113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2018)暨第八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一楼报告厅隆重开幕。本次论坛由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社会学系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等单位协办。来自全国50所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400余名师生参加此次盛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薛玉莲教授,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郭星华教授,以及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范愉教授、李瑜清教授、李建勇教授,秘书长黄家亮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李卫平教授、社会学系主任王金山教授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李卫平主持。


薛玉莲副校长代表承办单位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推进法治社会进程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新的社会现象需要新的社会理论阐释;她认为本次论坛的召开凸显了法律社会学研究对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郭星华教授致开幕辞。他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的形势下,依法治国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积极推进法律社会学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的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社会学,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使命。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新生力量加入到法律社会学研究的队伍当中,形成新时代法律社会学研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

       

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赵旭东教授做了题为《法律意象的文化表达——中国经验的结构性与过程性》的主题报告。他通过对法律规则与其在社会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之对比来探讨法律的事实性与意象性,进而通过中西法律文化比较凸显了我国重视法律运行过程的历史传统,接着从具体案例引申出平衡社会真实与法律真实二者关系的方法。



开幕式后,论坛进入大会发言阶段。大会发言由上海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李建勇教授主持。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李瑜青教授强调要运用中国智慧解决中国问题和世界问题,创建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从枫桥经验出发,分析了乡村治理的特点、形势,探讨了在乡村治理中法治、德治、自治的内在联系。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易益典教授基于枫桥经验的分析,强调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中国元素及其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李奋飞教授阐述了“模式论”在刑事诉讼法研究中的应用,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倒推出调查与侦查新方向的思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朝琴教授提出法律论证既要明示和解释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也要充分论证具体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韩恒教授以河南农村殡葬改革实践为案例,分析了法律与民俗在实践中的张力及个体的行为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和上海政法学院岳平教授对大会发言进行了逐一评议。

当日下午的会议分两个平行论坛进行。

第一分论坛第一单元由李瑜青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周尚君教授就“地方政府行为的组织特征与价值塑造”进行阐述,从我国地方政府行为呈现为组织互嵌型、财政汲取型、组织合作型三个行为模式对论题进行了系统阐述;西南政法大学张善根副教授就“法治战略的地方之困及其化解——基于《我不是潘金莲》的解读”进行发言,他指出国家法治在落地过程中可能面临三重困境,即社会公众之困、基层政府治理之困和地方司法之困,并认为要化解地方法治的三重困境应当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三个转变;华东理工大学秦涛副教授以“论监察法‘行使公权力’的判定标准——基于国内外国家赔偿中‘行使职权’的探讨”为题展开发言,他认为在借鉴域外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并参考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有助于明确监察法中“行使公权力”的判定标准。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朱晖副教授就“‘一带一路’视角下企业PPP模式政治风险管理”展开了阐述,并对于“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各国之间的问题及其解决提出了思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刘用军副教授提出抗争性辩护是技术型辩护尚不发达情形下的呈现,虽然表现为辩审冲突但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抗争,需要从国家和社会治理完善、法治系统改革和律师公共责任强化诸多层面加以消融。最后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勤教授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并就所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第一分论坛第二单元由张勤教授主持。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田宝会教授认为,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产生于十八大以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和斗争,因而具有鲜明的实践指向和实践特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周延东博士以2018平安北京调查数据为基础,尝试建立PSR社区安全治理模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系周琳琳博士围绕社工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作用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生何铭灏对司法的系统与过程进行了分析。暨南大学法学院苏文卿副教授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二分论坛第一单元由易益典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家亮以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心,在研究我国乡村秩序百年变迁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双层治理体系的方案;李建勇教授指出培育法治文化在构建法治中国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朱涛倡导社会学与法律学双向融合,同时强调法律社会学应注重开放与坚守并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系王方兵指出,未来中国老龄法应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科学立法”的原则,全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雷明贵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系周晓露讲师,分别对“三权分置”中的土地经营权设立和农村贫困治理展开研究,讲述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配套的解决方案。浙江大学法学院冯姣博士指出,应当重视法治保障和上下层权力互动对农村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社会编辑部张莉副编审和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温丙存副研究员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二分论坛第二单元由贵州大学法学院余贵忠教授主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杨合理教授举例论述了宗教对科学和社会的双向作用;冯江菊博士探究了法律规定、文化发展、社会制度对共犯死刑适用的成因与影响;贾艳杰博士主张在社区心理咨询过程中应凸显伦理守则的约束作用,并就进一步完善相应保密措施与保密机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刘鹏从唯物史观和法制史角度辨析了普通法与《大清律》二者融合的历史意义和法律价值。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李东澍博士用大数据思维,依据实践经验,提倡充分发挥合作型司法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必行针对高校反性骚扰机制法律规范的缺失提出了“四方面”改进建议。温丙存和张莉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分论坛研讨结束后,大会在范愉教授的主持下举行了闭幕式。分论坛各单元的代表分别报告了本单元讨论的主要学术成果。郭星华会长会会议总结讲话。随着热烈的掌声,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2018)暨第八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圆满落下了帷幕。

会议期间,郭星华会长还主持召开了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黄家亮秘书长代表理事会做工作报告。会议研究决定下届年会将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并成立了筹备组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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