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蜂》课题组致冯仕政老师公开致歉信
尊敬的冯仕政老师:
您好!我是《工蜂》一书主编廉思,得知您于11月9日发表“关于《工蜂》一书利用本人博客及其他信息编造访谈个案的声明”一文,读罢感到十分震惊。本着对您以及课题组成员负责的精神,我们于9日当晚立即召集相关工蜂课题组成员紧急开会,尽最大可能还原了关于此文产生的整个过程,现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1、 《憋杀时代》一文由我课题组成员,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迟祥撰写,文中陈文宇老师确系是您。
2、 经迟祥回忆,他曾就此采访征求过您的意见。在一次课前,他曾征求您的意见,并告诉您我们想写一本关于青年教师的书,探讨大学青年教师的困惑,反映当前的现实问题,您当时没有接受采访,就让迟祥看看您的博客。迟祥说没有领悟您的意思,以为您默认了可以写您的故事。
3、 课题组开会时,我明确要求,所有深访必须采写受访者本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采写到本人的,应通过周边关键人物采访及当事人公开信息撰写,但务求真实,不得杜撰、编造。事实上,本书深访的第一篇文章《奈何笙磬不同音》便是如此完成。深访组当时均知晓此事。
4、 如您指出,文章存在不少臆想和杜撰成分,包括文章最后的对话,也是迟祥杜撰。此事课题组除迟祥外一直无人知情,直到今天。
5、 文中所有人物和有关名称为保护受访对象隐私,做了相关处理,所以用了陈文宇的化名。
有鉴于此,我代表课题组全体成员向您致以真诚的歉意,并公开作如下澄清:
1、对于此文给您造成的困扰和不便,我们致以诚挚的歉意。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我愿为此事承担责任,尽力消除其对您造成的影响。
2、《工蜂》一书中《憋杀时代》一文存在不少虚构成分,课题组成员亦深感震惊。对于此文中的所有信息的真伪,均以您评判为准。
3、对您所言“根据科学研究的规范,所谓‘个案访谈’,不同于塑造文学形象或小说人物,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杜绝任何编造、抄袭和欺骗”,我们一直坚信不疑。对于学术伦理和学术道德的坚守,我们时刻谨记在心。
4、经过此次教训,我们对研究的严谨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年轻人,我们不仅在理论、经验和方法上需要向方家学习,更认识到对研究团队管理的不足,亦会对伦理与道德造成巨大的伤害。这一教训刻骨铭心。
同时,我们决定,立即开展以下几项工作消除给您造成的影响:
1、公开此事的事实经过,并公开向冯仕政老师致歉。
2、联系出版方,要求其再版时撤掉《工蜂》一书中《憋杀时代》一文,并在再版时刊文致歉。
3、在研究团队内部通报此事,并重新查证所有深访的真实性,对读者负责。
我自2007年组建团队研究青年问题以来,一直得到您和许多前辈的关怀和指导,我们的团队一直由以人大为主的各高校研究生和博士生组成,其中研究水平和人员管理是困扰我们的主要问题。作为书的主编和课题组组长,在研究过程中,我从来要求课题组成员遵循科学精神。我深知作为一名社会科学研究者,真实性是我们研究的命脉所在。经过此次教训,除了感到对您深深的愧疚之余,我们也深刻反思了自己团队在研究和管理上的漏洞:
我们的研究课题既非社科基金项目,又非教育部项目,课题组成员大都没有报酬,全凭爱好汇聚到一起,因此我们在管理上采用了柔性的方式,更多是凭借信任和情感的纽带在维系。和课题组大多数成员一样,迟祥也是人民大学的研究生,因此大家彼此拥有极大的信任。经过此次教训,我认识到,柔性的情感维系不能取代严格的管理。本质上,此事并非是文章作者的问题,而是作为团队负责人的我的管理问题。
最后,我需要公开说明的是,《工蜂》一书并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而是一本调查类的大众读物。除了调研报告部分,本书的人物采写和访谈部分有别于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而更接近于新闻学的实践方法。正是因此,���们在一开始便认可了通过周边人物的采访完成《奈何笙磬不同音》一文(因为采访对象拒绝,所以在文末并无和他的对话部分),这是新闻写作的常用方法。但是,正因为我们的团队中有大量新闻学专业的学生,所以大家更深知,尽管学科方法有区别,但是真实性应该是所有研究的基本准则。因此,对于文中一些对您编造和杜撰的内容,我们绝不能允许。
您对我们的研究有过很多的帮助和指导,在《蚁族》一书的后记中,我也特别提到您对我和我团队的帮助,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们感到很愧疚。我们将以此为戒,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加强团队管理,做出更好的成果,不辜负您的期望,也不辜负诸多读者和同行的鞭策。
此致敬礼。
《工蜂》主编,课题组组长 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