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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和基金会新闻

【招生公告】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2022-11-03 作者: 社会学视野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复兴栋梁、强国先锋”的人才培养理念,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人才,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社会与人口学院2023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为保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或者存在不具备报考或录取条件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并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二、选拔模式

本方案适用于校内外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考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选拔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并遴选优胜者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能力。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考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2月10日17:00。

我院实施大类招生,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在系统中填写报考导师,仅需填写报考专业(方向)。在申请材料递交、审核及复试阶段均不区分导师。

除经我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外,本院各专业不招收以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17:00前(以当天邮戳为准,建议选择EMS、普通顺丰快递,不接受同城急送、闪送等方式)提交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逾期将被视为考生放弃审核资格。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崇德西楼307室,博士招生老师收,邮编:100872。请考生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顺序:

1.基础材料类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在学信网报名网站上下载,封面封底在“必读材料”下载;报名登记表上请勿填写报考导师;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无需填写)。

(2) 能够证明考生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其他语种:国家认可的相应语种权威考试,由考生提供考试权威性证明。

考生需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供审核。

(3)加盖教务部门或者档案馆红章的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每学期均有注册的学生证,并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所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应使用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的统一模板,内容应突出被推荐者与拟申请专业有关的学术研究能力等。

(6)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学术材料类(需装订成册)

(1)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教育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2)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研究现状、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创新点、主要参考文献等,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3)科研情况一览表(见文末下载专区),及1-5篇/部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不少于8000字的论文介绍(应包括摘要、目录、导论、文献综述等)。

(5)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形式的,须在复试时提交可供核实的原件,否则不被采信和认定。所有申请材料须保证完整、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任何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复试或录取资格。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备份留存。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考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学院成立专门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分,并按照相关流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考核

1.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将于12月中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将在12月中下旬进行。复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本科与硕士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提交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提交学院审核。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为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各100分,考核权重分别为 20%、40%、40%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为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总。

(1)笔试:专业外语,满分50分、及格分为3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

(2)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及格分为30分;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

复试时间及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而调整,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考生。

4.导师填报与师生双向选择

学院按专业(方向)招生,考生在被录取入学之后的一个学期之内,与本专业(方向)的导师双向沟通,确立师生指导关系。

(五)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录取工作。

复试各科目均须及格,否则不能录取。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况,在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均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学院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负责解释。

4、因错报、提供虚假信息或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网站http://ssps.ruc.edu.cn/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邮编:100872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2513354

Email:shyrkxy@163.com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崇德楼西楼307室

下载专区:科研情况一览表(提取码:6d8h)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rpW-PeDgSTzIJ_rHFayu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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