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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和基金会新闻

中国社会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 农村社会学分论坛综述

2016-08-08 作者: 韦宏耀,李虹韦,张丽媛



2016717日至18日,依托于以“新发展理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的中国社会学年会,中国社会学会农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和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和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在甘肃省兰州市联合举办“2016年农村社会学论坛——全面小康与农村社会发展”。举办这一论坛,旨在发挥中国社会学年会的平台优势,动员农村社会学领域的广大学者,积极参与到新时期农村发展问题研究之中,为新时期的农村发展集思广益,同时也为促进中国农村社会学的学术繁荣做贡献;此外,论坛也为这一领域的学者尤其是中青年学者提供一个常态化的学术交流平台。

本次“农村社会学论坛”的主题是“全面小康与农村社会发展”,与会代表从社会学、管理学、法学、人类学等学科出发,主要围绕农村精准扶贫与农民生计、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土地制度与农业发展问题、乡村文化与社区建设等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交流。这些问题都是中国农村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也是事关中国社会全面发展与进步的问题。

. 农村扶贫与农民生计

1.农村扶贫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有部分人口由于多种原因,处于贫困状态。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了实现到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的战略目标,政府进一步提出“精准扶贫”的新举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也成为本次论坛讨论的一个热点。

农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钟涨宝,基于武汉市远程郊区王家河街的实地考察,就“应该‘精准扶贫’还是应该‘精准社会救助’?”“扶贫究竟该扶谁?”、“扶什么?”以及“由谁来扶?”这四个基本问题提出了深刻的见解。首先,他认为在精准扶贫的同时,要加快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展精准社会救助,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其次,现阶段要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措施,不能单纯着力于农村内部,而应该放眼于城乡一体化、共享发展战略高度来思考农村扶贫的措施,如有青壮年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扶贫对象应该是外出务工的子代而不是留守在家的父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劳动技能应该是农村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第三,需要在精准扶贫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关注和帮扶他们心理健康成长,提升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进而从根本上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最后,精准扶贫不仅仅只是政府的事,还需要通过我国传统优秀文化宣传,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建立以社会为主导,由个人、家庭、社会广泛参与精准扶贫的机制和体制。

农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则提出了“柔性扶贫”的看法,他认为,以往扶贫理论与实践大都是以资源短缺和不足为前提,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乡村扶贫策略,无论是输血式还是造血式扶贫,其注意力都是集中于获取外部资源,而忽视了乡村自身的价值,由此导致了扶贫项目低效或失败。因此,乡村扶贫要以乡村整体价值为基础,立足当地资源、当地生活、当地文化传统和居民实际,外来要素只有融入乡村价值系统才有效和可持续,避免项目孤岛现象。精准扶贫不是要把扶贫手段直接加之于贫困户,而是要沿着乡村价值谱系发现、放大乡村价值,并与外部资源有机结合,通过基于乡村价值的产业融合、村庄共同体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技术普及等途径惠及贫困户,从而使村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精准扶贫目标。

云南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钱宁,运用发展型社会政策思维去分析“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内源发展策略,探讨了农村社会工作运用内源发展理念参与“精准扶贫”,培育农村贫困社区及贫困者脱贫过程中的内源发展策略与方法,克服当前扶贫工作中过度行政化带来的贫困者依赖政府,被动脱贫的不良倾向,主张发展以主体性培育、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为内容的农村反贫困社会工作,并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治的贫困治理新格局。

2.农民生计

三农问题始终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富强,而农业产业本身、农业生产资料、劳动主体以及农业组织等各方面呈现出来的弱质性,更要求农村社会学工作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探讨三农问题,关心农业进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计问题。

华中农业大学韦宏耀、钟涨宝,运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以家庭为基本分析单位,探讨了中国农村地区市场因素和政治因素对家庭财富水平的影响。结果显示,农村市场因素对家庭财富水平的影响大于政治因素的影响。具体来看,市场因素显著影响家庭总财富、各种不同类型家庭财富以及不同资产水平分布点的家庭财富;而政治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家庭金融财富以及富裕家庭的家庭财富中。因而,他们认为,“市场转型论”对农村家庭财富水平更具有解释力,并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和政治因素对家庭财富的影响可能不是此消彼长,更可能是一种共同演化的过程和关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定杰,以湖北省为例,探讨了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结果发现,湖北省2000年—2014年收入分配呈现倒U型,且湖北省城镇化率与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呈现长期稳定的关系,并得出结论:城镇化的发展会缩小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

中共苏州市委党校徐成华,分析了江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指出其可鉴之处,但同时也发现各农业经营主体间发展不平衡、农民能力和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认定和管理不到位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基于此,他认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培育各类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本地职业农民培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华中农业大学张丽媛,就“生计资本与生猪疫病风险应对”这一问题做了探讨。他指出,动物疫病是威胁畜牧养殖的重要因素,提高微观养殖主体的疫病风险应对能力,才能实现养殖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研究以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地的生猪养殖场(户)为样本,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了生计资本通过饲养管理对养殖场(户)疫病风险应对的影响。结果发现,我国生猪养殖场(户)的疫病风险应对能力较差,饲养管理是引发养殖场(户)疫病风险应对能力的核心中介变量,较高的饲养管理水平有利于养殖场户疫病风险应对能力的提升,而高质量的人力资本、优良的自然资本、充足的金融资本和完善的社会资本均有助于提升养殖场(户)的饲养管理水平。

3.农民工生存现状

农民工是中国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社会群体,历史和现实的多重因素导致其“农民工”的身份具有模糊性,进城打工的农民,对农村生活产生无根感,而城市生活又被边缘化,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特殊群体。

华中农业大学熊景维,就“农民工城市住房的理性选择与适应性”这一问题做出了探讨,认为农民工的流动性使其城市住房选择面临额外的“沉没成本”约束。研究利用武汉市628个农民工家庭的调查样本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其一,在住房条件的影响效应中,留城意愿是主导性的决定因素,表明农民工的城市住房消费行为具有理性选择的特征;其二,农民工的城市住房评价受其住房条件和留城意愿的共同影响,是一种基于既有住房选择的适应性评价;其三,在影响住房消费的效应系统中,代表农民工家庭经济能力的月收入具有内生性,而居留意愿则表现为外生性,表明住房选择中来自居留意愿层面的影响相对独立,而来自经济方面的影响则呈现自我强化和效应共生的特征。根据研究结论,他认为应通过强化外部制度和政策支撑,提升居留意愿和城市向心力来化解农民工住房问题、助推城镇化发展。

华中农业大学梁伟军、李虹韦,以交易成本经济学为理论框架,分析了农民工与私营企业的劳动交易效率。他们认为,农民工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市场化的劳动交易关系,劳动交易的行为目标在于节约交易成本, 提高交易效率。基于全国14个省1012份数据调查分析发现,农民工与私营企业交易效率整体偏低,且劳动交易契约及其治理结构单一、层次较低、功能较弱。因此,要提高农民工与私营企业劳动交易效率,应以优化劳动交易契约及治理结构为路径,加强农民工文化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专用性;调整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善劳动交易不确定性;提升农民工组织化能力,提高劳动交易频率;完善劳动交易契约治理结构,增强契约治理功能。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江立华,以“农民工返乡消费”为研究主题,基于个案研究发现,农民工返乡消费是由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城乡关系结构以及城乡消费结构差异等多种因素共同塑造而成;在这种社会结构背景下,返乡消费成为农民工重新获得社会参与体验、进行社会整合的实践活动,也是农民工社会地位再生产的工具性手段;同时,农民工返乡消费也蕴含着潜在的社会风险:被控制的、超前的非理性消费消耗了大量的资本存量,消费的符号性导致社会关系利益化与乡村社会分化,给农村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影响。

二、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

中国的乡村治理,面临着诸多困境,极大制约着乡村的现代化发展。部分学者就乡村治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探讨。

农村生态环境危机就是乡村治理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张慧,以云南大理双廊镇为例,描述了该镇在旅游热带来的建客栈热潮背景下,对周边农村生存环境及洱海生态保护的破坏现状,进一步分析了农村生态危机和政府、农民、外来客栈经营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并指出,应当以社会法治为主导,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法律执行和监督机制,约束村民利益至上盲目建盖的行为,进而起到保护本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作用。

杭州师范大学赵光勇认为,农村公共场域或公共空间,在乡村治理中起着引领乡村社会礼仪风俗、建构乡村精神共同体和提升村民自治能力的作用。农民闲暇生活的内容与方式,也直接影响到农村公共空间的良性发展。而当前经济发展的强势逻辑日渐侵蚀当前农村社会,农民闲暇生活单调,精神世界贫乏;农村公共空间被挤压,公共文化建设落后。因此指出,要有效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推动乡村治理与善治,需要积极培育和扩展农村良性公共空间,构建文明乡风。

如何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农村社会学探讨的另一重要课题。现有乡村治理研究在实践层面的探索围绕乡村内生力和外生力两条路径展开。

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何慧丽、万威,强调乡村治理内生力的重要作用。其研究文以台湾地区邵族“祖灵祭”与大陆豫西汉族“骂社火”为例,分别从内容、形式、组织特点,以及宏观环境与条件对其发展的利弊影响等方面,对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内生力问题进行对比性探讨。祖灵祭,是邵族人从历史根源处生成的有根的主体性力量;骂社火,则是汉族以与现实中小农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文化形式作为乡村社会冲突的减压阀和警示器。如何使像“祖灵祭”和“骂社火”这样的传统文化制度,作为低成本的乡村治理内生力,在宏观环境影响下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机遇也是难题。

乡村精英亦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生力量。山西大学崔腾飞认为,在乡村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乡村精英是乡村秩序的主导力量,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环节。其在乡村有着自己广泛而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这些支持主要来自于亲属、把兄弟、一把人、邻里等熟人关系力量。这些关系力量在生产出乡村精英的同时,也使得乡村精英出现了不断分化彼此竞争的政治格局。他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乡村精英从分化到竞争的过程,都是沿着关系力量的脉络而进行的。乡村精英围绕着土地利益之争实则是彼此间熟人关系网的比拼,即彼此从熟人关系网中获得影响力的较量。因此,乡村精英作为乡村内生力量,将对乡村治理起到重要作用。澳门大学郝志东、刘晨,也分别就知识分子在农村发展中的角色、所起到的角色进行了深刻的阐述,给农村治理和发展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思考路径。

中国人民大学赵玉峰,对“农村家族势力对村民自治影响”做了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和个案调查提出了农村家族势力对村民自治影响的“村治怪圈”现象:即农村家族势力推举出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通过干预村庄利益分配回馈农村家族势力,以便能选举时继续获得支持。其研究利用民政部2006年完成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状况抽样调查”的数据采用序次logistic回归模型的方法对“村治怪圈”进行了部分验证。结果发现:农村家族势力对村民自治呈现负面的影响效果,家族势力也损害了村治中的公平正义。

由以上研究可以发现,对村庄内生力量的积极发掘、培育和引导,可以成为村庄治理的一股有效力量,推动村庄良好发展。此外,以制度、组织、结构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外生力量也是村庄治理的重要途径。

作为自上而下的国家资源配置方式和国家治理体制,中国基层大规模的项目制实践引起了学界广泛关注。华中农业大学李祖佩,以我国南部某县项目制实践为个案,从参与主体互动角度,呈现项目制实践中基层治理结构及其基本后果。研究发现,政治机制、行政机制和治理机制三大机制主导着项目运作中参与主体的行为。其中,政治机制反映出县级政府政治意志贯彻及其对分散的部门项目资金的整合;行政机制代表着项目运作中县涉农部门的方向性合作以及乡镇政府地位的边缘化;治理机制意味着县级政府部门在项目运作中与村庄社会的选择性对接。三大机制统合作用,形塑当前项目运作中基层治理的“扇形结构”。“扇形结构”背后反映出项目资源非均衡供给、项目运作与典型治理的耦合以及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调整等多重现实。

华中农业大学狄金华,亦就“项目制中的配套机制及其实践逻辑”进行了探讨。他借鉴了信息经济学和组织社会学的理论视角,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资金配套作为切入点,分析了项目运作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互动。研究发现,分税制前后,配套机制的功能由“筹资”转向“甄别—激励”;在分税制后的项目运作过程中,资金配套成为中央转移支付时重要的信息甄别、控制权分配与激励设置的机制。围绕信息传递、激励设置,中央与地方进行了“控制”与“反控制”的博弈,从而使得制度的设置偏离了原有的预期。

基于强调村庄内生力量和外生力量而进行村庄治理的两种观点,山东社科院姜玉欣则强调今后的乡村治理工作还需协调两种力量,在构建国家行政权力与乡村自治秩序的博弈关系的基础上作出必要的模式调整和价值转向。

三、土地制度与农业发展

农业发展是农村社会变化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快速,土地流转稳步推进,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多样,资本来源广泛,农民身份不再单一,知识分子助推“三农”发展,农村社会欣欣向荣的同时,也在各方面呈现出不同的问题与困难。

1.土地制度

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基础,农村土地流转的稳步推进关乎农村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赵宁以湖北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问题为基础,通过对农民、土地受让方、政府等各方在土地流转中的博弈分析,提出要想创新湖北省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应该强化引导,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强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经营和服务;加强扶持力度,增强农业经营组织的生产信心;加快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围绕土地而产生的城乡二元分化和隔离日益严重。由于土地问题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农村土地制度也成为体制改革的难点与重点。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的吴颖机利用占有模型对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探讨,认为占有模型的引入能够更好地展现农村土地制度中集体、地方政府、农民三方行动者和法律、行政、社会三种作用力量及其相互关系。

农地非农化是土地稀缺性与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之间矛盾的必然产物,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之间存在这不可避免的竞争。温州大学商学院的胡振华、杨国新以浙江省湖州市为例,通过Pearson相关系数和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城市化的发展是导致湖州市农地非农化的进程加快的重要原因。湖州市城市化与农地非农化的总体协调度较高,但协调度的值略微呈现出越来越小的趋势。

随着城市的发展,靠近城市周边的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以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逐渐形成了一个以村域为单位的土地市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的雷娜以湖北M市举水村为个案,以社会资本为理论视角,通过完整呈现农民历时性合作过发现农民如何运用社会资本实现合作,研究发现,作为农村土地市场供给方的农民之间的合作在农村土地市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村庄土地市场的形成。

2.农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快速,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演变多样。华东理工大学的程秋萍、熊万胜利用治理交易成本的概念框架解释了我国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演变背后的国家治理因素,认为市场经济时期为了降低治理交易成本对农业组织采取的方式是多元综合式的,各层级政府和各部门在治理小农的进程中发展出了各自不同的手段,各种治理模式在相互掣肘中缓慢推进,对规模化经营的态度越来越积极和一致,但对小农家庭经营也具有足够的包容性,形成了一种推动规模化经营的渐进模式。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中共广东省省委党校、广东省行政学院危旭芳认为,应立足长远,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关键问题,从构建新型培育制度体系、精准培育新型���业农民、进一步健全职业农民的配套扶持制度等方面入手,突破现代化农业发展瓶颈、补齐现代农业发展短板,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并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现代农业和规模农业的推进,资本农场作为新兴的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活跃。潘璐、周雪以四川省葛村资本农场为例,通过对农场劳动组织与管理过程分析,强调指出资本农场对农业雇工的劳动与社会再生产的控制与剥夺。面对资本农场强制性的劳动分工、生产环节的拆分、生产知识的宰制等劳动组织方式,农业雇工被异化为企业生产律条下的附属品,逐渐丧失其生产生活中的自主性;同时,农民社会中的劳动伦理与道义掩盖了劳动过程中资本对劳动力的剥夺,使其所遭遇的异化和剥夺进一步强化。

除了传统农业区的农民和资本农场的农业雇工,大都市郊区的农业劳动力则呈现出本地农民退出、异地务农者成为农业发展主力的“土客替代”现象。华东理工大学马流辉以上海城郊农业治理实践为例,通过对当地政府推进经营规模以实现对异地务农者的间接驱逐和身份改造的治理目标的分析发现,大城市郊区农业规模经营已超越纯粹的经济逻辑,隐含着深刻的治理意蕴,依靠政府过度干预并以社会治理为依归的农业规模经营,在实践中扭曲资源配置,暴露出可持续性危机,难以成为中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更不具备推广价值。

知识分子在中国近现代史及当代史上,在中国的社会运动和社会变革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其在农村发展中的角色和困境却极少被关注。澳门大学郝志东将农村发展中的知识分子分为有机型、专业型和批判型,并分析了各类知识分子在当代农村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他认为不同类型的知识分子的工作相辅相成,专业型和批判型的知识分子的专业成果需要有机型知识分子将其付诸实现,只有三种知识分子将他们的话语和实践结合起来,“三农”问题才有可能有解。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郭占锋、张和荣则关注了杨开道对20世纪半叶的中国农村社会建设所做的贡献。他们指出,作为中国第一位农村社会学家,杨开道在积极引介美国农村社会学学科的同时,对中国农村社会进行了全方位深度透视,并以实际行动参与中国农村社会建设实践,是农村社会学“学院派”里的“实践者”,其相关农村社会建设理念和主张对中国农村现在的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乡村治理环境,我国政府希望利用工商资本的资源禀赋优势调整资源配置格局,打破农村生产要素匮乏的结构性困境,然而现实效果并不理想。赵祥云、赵晓峰研究发现,资本下乡存在政策推力、农村拉力和内生动力三重生成机制,遭遇资本下乡的村庄出现了阶层再造、农业质变、村庄虚化以及“三农”发展“内卷化”的意外后果。工商资本作为一种外来的组织方式侵入村庄,排斥了结构松散的农民,消解了村庄内生力量,要摆脱“三农”发展的结构性困境,必须建立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增强农民的自我组织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将工商资本纳入农村发展体系。

四、乡村文化与社区建设

乡村文化作为乡村社会的精神纽带,是治理乡村社会、进行社区建设的重要工具,在传统社会治理中发挥过,也将在未来的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乡村社区和乡村文化正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变迁,新时期下,如何挖掘乡村治理文化,改善社区建设是学者们正在关注的问题。

1.乡村文化

我国乡村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迁,作为乡村治理社会基础的乡村文化也随之遭遇了重大转变。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李三辉通过考究乡村文化的“历时”和“现时”发现,衰落已成为乡村文化的当下生存状态,渐行渐远的乡村忌讳和日益飘零的乡风民俗是其表现形式。但是李三辉认为,乡村文化的日益衰落并不意味着其丧失了存在基础、丢失了社会功能,相反,新形势下如何挖掘乡村社会治理的文化或可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路径。

农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正是新形势下培育乡村社会治理文化的一种路径。武汉理工大学的王盛开认为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发展需要一定的价值体系作为价值支撑和认同驱动,科学的、与时俱进的价值观能够引导农民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世界。当前乡土社会面临着传统性与现代性的交织、市场化的浸染、外来宗教与迷信思想带来的文化认同危机,给农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造成了严峻的挑战。农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认同的核心指导地位、推进传统文化现代化、树立农民文化认同塑造的主体性地位,提升对核心价值观的内在文化认同。

华中农业大学的阙祥才则从挖掘现有乡村文化角度,考察了农村丧葬礼仪中的民间信仰现状,他认为农村丧葬礼仪中的民间信仰是中国民间信仰的重要构成部分,它形塑了人们的心灵秩序,进而建构着农村社会的现实秩序。通过对湖北省G村的调查研究发现:农村丧葬礼仪中的民间信仰观念呈现出传统与现代的双重印记;农村丧葬礼仪中的民间信仰行为具有较高的传统践行度;农村丧葬礼仪中的民间信仰现状呈现出较强的个体性差异。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一方面要正视丧葬文化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探寻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点,使之释放更多正能量。

农民子女教育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田北海等关注了数量庞大的农村父母陪读现象。他们以农村陪读群体为研究对象,基于20142015年间河南、湖北两省开展的实地调查,分析了农村陪读群体的行动过程与持续陪读意愿。研究结果表明,陪读行为是一种家庭本位的利他型社会行为,是工具理性因素与关系理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是应对陪读问题的根本之道,接纳、关心、引导陪读者融入当地社会是应对陪读问题的当务之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张彩燕则从社会化理论视角关注了陪读者的城市适应问题,她认为农村家长陪读规模的不断扩大,打破了其原有的以务农为主的生活状态,以孩子发展为轴心的同时,家长也可超前适应城市。陪读家长通过职业再社会化实现经济适应;通过社会交往、理性消费以及休闲娱乐的变化逐渐实现生活适应;为适应新环境进行教育观念的继续社会化。但是,他们也面临惯习滞后和角色冲突等城市适应困境。

2.社区建设

在市场化、人口流动和国家力量撤出等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乡村正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着这样那样的变迁。为了分析和解释经历系列改造和转型之后乡村出现空巢社会、兼业生计、自治与建设并行以及文化多元化的现实形态、特征、性质、成因及其应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陆益龙提出了后乡土性理论框架,他指出后乡土社会论把后乡土性的维续和乡村的变迁视为现代化背景下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社会的一种新常态,为理解乡村社会的现实、问题和趋势提供了一种客观中性和建设性的分析框架,可有效地解释乡村变迁的历史原因、现实问题的根源,以及建设与发展的可能路径。

河北省委党校的韩梦娟则以具体的A村为切入口,从历史发展历程、居住形态、社会经济及人口特征等方面实地考察了其生活方式的变迁,发现目前农村生活方式的变迁在人格心理、价值观念、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劳动方式等方面呈现出自由、个体化、理性化、次级关系、超负荷的人际交往等新特征,出现了村社性向城市性的过渡。

中央财经大学程士强研究了一个民间小额信贷组织借鉴格莱珉模式所开展的乡村社区重建运动并将这一运动视为外部组织力量对乡村社区秩序进行重新整合的一种尝试,研究发现该民间组织在试图重建乡村社区秩序的过程中出现了与地方“文化网络”脱节的问题,从而导致组织陷入了合法性危机和资源投入“过密化”的困境。此外,地方“文化网络”本身也发生了退化,不足以承担为民间组织提供合法性支持的功能,社会组织对乡村社区秩序的重新整合在客观上需要国家力量的支持。

华中农业大学的罗峰则从自下而上的视角出发,以运动式社区交通服务为例,从运动式治理的终端——村庄和民众视角审视运动式社区服务的成效。其中,运动式社区服务由省级政府发动,经由“省---乡(镇)”的行政链条,辅之以各级政府机关单位、在汉高校等组成的驻村工作组,最终到达村庄及居民,村庄受到行政传感影响,动员村庄内外资源回应自上而下的运动式社区服务。研究结果显示,能否达成省级政府所期望的合法性重塑与提升,取决于运动式社区服务在农村社区取得的实效,即其能否与农村居民社区服务需求相吻合。

. 小结

本次农村社会学论坛虽然以学者们汇报最新研究成果的形式为主,但论坛讨论并不局限于文章本身,与会学者身怀人文与学术关怀,热烈探讨了未来中国农村如何发展以及如何做好农村研究等问题,并达成以下基本共识:1)精准���贫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由个人、家庭、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与体制。同时,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不能单纯地着力于农村内部,而应该放眼于城乡一体化、共享发展战略高度。2)乡村治理亟需在重新协调国家行政权力与乡村自治秩序的博弈关系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模式调整和价值取向,重视农村基层治理主体——“人”的发展。3)农村发展不但要致力于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还要注重乡村文化的建设。4)农村研究者应加强对重大基础问题的研究,增强理论自觉意识,避免跟风式的热点研究;同时应进一步的扎根基层,沉入到当代中国农村的事实与经验中去,正确处理中国经验与西方理论的关系。

另外,与会学者也深刻体会到当下农村研究中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如如何从农村研究中提炼出理论、如何与其他领域进行对话、如何进一步提升研究范式、如何把量化研究更好地融入农村社会学研究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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