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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

【郑杭生社会学大讲堂·第三十八讲】(线上直播) 胡荣:我的社会单位理论.docx

2021-05-07 作者: 社会学视野网

  目:我的社会单位理论

主 讲 人:胡荣,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院长、教授

主 持 人:刘少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直播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17:00

直播链接:扫码进入直播间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学术志

讲座摘要:早在1990年代初期,通过提出社会单位等一系列范畴,胡荣构建了一个自成一体的宏大社会学理论。人有各种需要,这些需要既包括马斯洛所划分的五个层次的需要,也包括与人的价值观相联系的价值需要。需要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基础。我们把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东西称作资源, 资源既可以是物质的 ,也可以是精神的,既包括有形的东西,也包括无形的东西。人为满足自身的需要,就要从他人那里或自然界获取资源, 互动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互动是相互的社会行动,其主体既可以是人 ,也可以是社会单位,其种类即包括直接互动,也包括间接互动。为了满足个体的需要 , 人与人之间发生社会互动,当互动形成一定的关系网络时,便产生了社会单位。根据其结构和规模,社会单位可以划分为社会群体、社会组织、国家以及世界体系四个层次。为了弄清宏观社会单位与微观社会单位之间的共同之处,我又分别从权力关系将社会单位划分为初级社会单位和次级社会单位,从满足成员需要情况将社会单位划分为单一型社会单位、综合型社会单位和自足型社会单位,以及从结构化程度将社会单位划分为正式社会单位与非正式社会单位。

胡荣教授简介

胡荣,福建寿宁人,博士,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曾就读于宁德师范专科学校(1978-1980)和南开大学社会学系(1984-1986)。1986年开始在厦门大学任教,先后担任助教和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再次破格晋升教授,为当时中国社会学界最年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农村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创立社会单位理论。主要著作有《社会学导论》(1993)、《理性选择与制度实施》(2001)和《社会资本与地方治理》(2009),译著有《宗教社会学》(1989)和《心灵、自我与社会》(1995)等多部。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任福建省社会学会会长和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为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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