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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毅鹏教授做客郑杭生社会学大讲堂
2019年5月22日下午,郑杭生社会学大讲堂第十六讲在公共教学一楼1204教室举行,吉林大学田毅鹏教授应邀作了题为《“单位社会”的终结及其社会风险》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杰教授主持评议,来自校内外的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田教授谈到了单位制研究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单位制深刻地影响了当代社会,因此,单位制研究不仅牵动诸多社会学课题,而且辐射和影响着其他学科。理解单位制是理解当代中国,乃至当代世界的重要前提。
田教授先解释了何为单位社会。单位社会是一个中国独有的概念,它是多维度的,包括组织、体制、结构等不同要素。田教授则倾向于探讨一种以单位为依托的社会样态,他将单位制放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认为单位社会是继封建社会、郡县社会后中国社会的又一种基本形态。单位社会是高度组织化的,它将社会的各个部分严密地整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克服了古代社会松散无组织的弊端。
接着,田教授详细分析了几个单位的突出特质。其一,单位是国家与个人的中介,它使国家与个人无需直接接触;其二,单位制是党政的双重体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厂长领导的“一长制”在不同历史时期内相互转换;其三,“复数单位人”的概念,即单位不仅统合职工,更联系着职工家属。田教授强提出,单位制的主线是“国家—单位—个人”的社会结构体系,此外,又有“国家—街居—个人”这一辅线作为补充。随着时代的发展,主线的地位逐渐下降,辅线的地位逐渐上升。同时,田教授指出,“国家—单位—个人”对应着涂尔干理论中的“国家—职业团体—个人”,它是职业共同体思想的东亚变式。然后,田教授以长春一汽为典型,对单位种种特点进行了直观而生动的描述。
单位社会对当代中国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它促进了社会的整合及组织化,它支撑着工业化进程与社会赶超模式,从单位制中产生的单位文化与单位伦理更塑造着人们的观念。不过,单位制的弊端也十分明显。由单位制维系的社会是制度锁定的,是活力匮乏的,是平均主义的,是低效的。这也正是单位制消解的原因。
单位制建立的影响是深远的,单位制消解的影响亦然。田教授选取了社会联结之中断错乱、社会矛盾调解的挑战、社会基础秩序的危机、公共性构造的危机和转换、社会组织的登场及其困境五个角度,对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诠释。单位制曾经承担了许多社会功能,正是如此,它的消解也导致了许多社会功能的失调,因此,新的社会治理方式与新的社会组织应运而生。
最后,田教授把目光转向“后单位社会”。“后单位社会”并不是一个清晰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参照性的描述。田教授将其特征总结为以下几点:社会经历“公”向“共”的转变,即从政府主导转向多元主体参与;原有单位制的主线与辅线逐渐易位;“后单位社会”再组织化,新的多元主体联动社会机制的逐步建立。
在随后的评议中,刘少杰教授结合自己的经历简要描绘了单位制的变迁:从单位制开始建立到主导中国社会,从倡导淡化单位制到重新认识其魅力。刘教授还联系西方的早期社会主义实践,分析了单位制的利弊,并和大家分享了自己对“后单位社会”的思考。最后,刘教授赞扬了田毅鹏教授融会古今、贯通中西的讲述方式,肯定了田教授单位制研究的深刻意义。
在现场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问题。这些问题角度各异,涉及乡村治理、棚户区改造、社会治理对象、政府参与社区建设的机制等不同领域,田教授则从单位制的视角切入,逐一剖析,给出了清晰而全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