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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新社会阶层: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新界面

2017-06-03 作者: 李路路,王薇

 

新社会阶层: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新界面

 

李路路,王薇

 

[摘要]新社会阶层研究中存在着中等收入群体( 阶层) 阶级阶层两个基本理论视角和理论范式尽管从学术角度看,新社会阶层概念尚存在很多可商榷之处,但其理论价值在于,它关注的是在传统敌对阶级概念框架之外形成的新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的形成,意味着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关系和结构的根本变革伴随市场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是社会的日益分化,阶级阶层结构和相互关系也日益复杂化新社会阶层的形成以及随之出现的社会阶层化,一方面有助于利益表达的组织化和社会的再组织化; 另一方面,如何将日益分化的阶级阶层整合起来,特别是整合到社会的核心结构中来,也是当期和未来中国社会转型面临的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有必要重新系统地审视中国社会结构的变革和阶级阶层理论的发展

 

[关键词]新社会阶层; 社会阶层化; 阶级阶层复杂化; 阶级阶层整合

[作者简介]李路路(1954-,男,河北安国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组织现代化等研究王薇(1983-,女,河北唐山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在读博士生,主攻新技术变革与社会变迁。 

    

    新社会阶层在当代转型社会的研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它又是一个人们看似非常熟悉,其实又相对陌生的概念说其看似非常熟悉”,是因为在学术的意义上,即使是在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路线后,阶级阶层概念也不断出现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沿中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 首次较为系统地揭示了伴随当代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而出现的新的阶层化现象,引发了一个有关阶级阶层研究的高潮,笔者曾撰文称之为研究范式的转移但在随后一个较长时期内,阶级阶层研究即陷入低潮,似归于平静,新社会阶层的分析也曾经消失了一段时间最近以来,新社会阶层概念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词”,重新受到众多研究者的瞩目,并形成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这一现象和过程颇值得人们深思这里所谓新社会阶层”,并非一个严格学术概念,在某种程度上是人们对于特定社会群体现象变化的反应,它们的社会地位 社会角色和社会功能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引起世人更多关注,现在一般是指包括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等。

 

一、 两个基本视角和理论范式

 

在以往对于新社会阶层的讨论中,实际上形成了两个基本的视角: 一是“中等收入群体( 阶层) ” 视角。在很多人看来,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即中国社会从一个世界上收入相对最为平等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差距巨大,且还在日益扩大的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自 1993 年以后,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就一直处于 0.4 的所谓警戒线之上,2008 年达0.491 的峰值,其后略有下降,但仍保持在 0.47 以上。因此,不断扩大的社会收入差距,被公认为是当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长期占据中国社会舆论和社会政策研究的中心场域。在改变这一状况的政策调整和整体改革方案久拖未决之后,有关解决收入差距的问题也曾沉寂一时,但在近几年又再一次被重新提起。与以往一般的讨论收入差距不同,这次的讨论凝聚到了一个具体概念——中等收入群体,也常常被称之为“中等收入阶层”。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问题,核心是一个“中等收入群体( 阶层) ”的培育和扩大问题。

另外一个视角,可称之为“阶级阶层视角”。尽管从学术的角度来看,“新社会阶层”概念之提出还有很多可商榷之处,但有一点在理论上非常重要,即它不同于人们习以为常的传统阶级阶层概念。所谓传统的阶级阶层概念,也可称之为“经典”的阶级阶层概念,其主体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 20 世纪中叶之前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所提出的阶级、阶层概念,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强调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及其相应的对抗性利益关系——剥削,因此,而形成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关系是你死我活的敌对性质,阶级斗争最重要的形式是社会革命。此阶级阶层理论也因此可称之为“敌对阶级理论”。至今在很多人的脑海里,如果谈到阶级阶层,就是指这样的阶级阶层。“新社会阶层”概念则与之不同,它强调的是在敌对或对立的阶级的概念框架之外,在传统所谓“人民内部”,或在“我们的”社会内部、而不是在敌对阶级内部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这一概念的重要价值在于,使得阶级、阶层概念超出了传统概念框架: 它们既不属于传统的敌对或对立的阶级,也不是原来的阶级、阶层,而是“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在有些人看来,它们之所以是“新社会阶层”,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出现在非国有部门中。

比较两种视角,它们所关注的对象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存在很多交集,例如,“新社会阶层”也许更多的属于“中等收入群体”,但在理论范式或理论逻辑上两种视角存在很大不同,可看作是两种理论范式的产物。“中等收入群体( 阶层) ”代表了这样一个理论范式,即它关注的问题是收入在全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状况,从而揭示了收入的不平等或经济上的不平等状况。因此,在严格的意义上,这是一个经济学的范式。相关研究之所以关注社会成员的收入,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认为,人们的收入或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行为和态度。

第二种视角代表了完全不同的研究范式,即阶级阶层分析的范式。阶级阶层分析范式强调,社会不平等或者社会矛盾与冲突不仅仅是一个收入的概念,甚至主要不是收入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关系的概念。例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由此形成的阶级关系的实质是“剥削”。而其他研究者,如韦伯,强调的是其他社会关系的不平等,例如,权力支配关系下的社会。他们之所以关注社会关系,是因为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是决定人行为与态度的最重要因素。

当然,必须要指出的是,与经典马克思主义不同,现代阶级阶层理论更强调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所导致的. 社会结构复杂化,强调阶级阶层的多样化、多元化。过去只知道,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是一个仅包含两个敌对阶级的二分结构,老的“中间阶级”会不断分化,大部分降至无产阶级队伍中  。现在我们知道,“在我们的”内部,或者说在非敌对阶级内部,其实也完全有可能分化出不同的阶级、阶层。当然,无论是在国外的理论发展过程中,还是中国学者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分析中,这都不是什么新说法、新观点。如前所述,2002 年,社会学家就发布了当代中国十大社会阶层的研究报告,后续还有很多学者也基于各自的标准,建构了转型社会中国的不同阶级、阶层结构。而上面所说的“新社会阶层”只不过更强调所有制的区分意义,更强调所有制对阶级阶层的塑造价值。

总之,这是两个不同的分析理论范式,两个范式均是对于社会分化和社会不平等的分析,只不过各有各的分析取向和分析价值。笔者曾专门撰文讨论过这两个范式的区别,此不赘述。

 

二、从“新社会阶层”到“社会阶层化”

毫无疑问,“新社会阶层”问题的提出,是基于中国社会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我们可以在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去理解这一问题的理论价值。首先来看改革开放前的传统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学的理论传统中,曾就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阶级发生讨论及争论。最终占据主导地位的是“阶层化”理论,即认为随着社会主义社会转向现代化建设,或在社会主义制度逐渐稳定后,在“人民内部”会出现两个方面的分化: 第一,代表人民管理全民财产的管理者有可能逐渐脱离人民大众,形成自己的特殊利益,从而导致所谓“官僚阶层”或“特权阶层”的形成; 第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分子有可能因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逐渐从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成为具有特殊利益和地位的社会阶层,类似于西方发达社会的“中产阶级”。上述两个过程有可能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向全社会扩散,构成了社会所谓的“阶层化”现象和过程。国际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表明,上述“阶层化”过程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都或多或少出现过。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构成了今天“新社会阶层”的雏形。其次来看当代的转型社会。“新社会阶层”的本意是指那些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但是,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绝大多数劳动者已经是在非国有部门就业; 另一方面,难道国有部门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就不是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吗? 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即使是国有部门也已在很大程度上市场化了,至少在许多基本方面已经完全不同于改革开放前的国有部门。因此,如果说非国有部门存在着阶层的分化,其实,在国有部门亦然。如果说有所不同的话,也许仅是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因此,“新社会阶层”问题的分析价值在于,即使它的提出不是直接针对着全社会的阶层分化现象,至少也隐含着对整个社会“阶层化”趋势的认识,推动人们去思考社会整体的变迁。在这个意义上,“新社会阶层”蕴含的深刻分析性趋势是: 这种以制度为基础划分的阶层群体是否会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特别是随着市场机制成为资源和机会分配的决定性机制,向一般的社会分化——社会的阶层化转变。现有的一些社会学研究表明,所有制的差别,包括政治身份的差别,对于收入、社会流动等的影响日趋减弱,垄断—竞争等市场化状况的影响则越来越大,成为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当然,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垄断往往是与国有联系在一起的)

 

三、转型社会的“阶层化”

 

人们之所以关注上述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趋势,是因为这种变化如果得到确认的话,它会对中国社会在新历史时期的转型具有重要影响。

 

()社会的再组织

 

转型社会的阶层化有助于社会的再组织,以及利益的集中和表达,从而有助于新社会秩序的构建。人们常常忽视社会矛盾与冲突,特别是有组织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所具有的正功能,而将其视为破坏社会秩序和权威的洪水猛兽,更喜欢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这其实是一种简单、片面的理念。著名社会学家科塞( Lewis Coser) 在其名著《社会冲突的功能》 一书中,曾精辟地讨论了社会矛盾与冲突,特别是有组织的社会矛盾与冲突对于社会秩序形成的意义。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当代中国社会的变革,一个根本性的过程就是社会日益的分化。在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掌握和控制了几乎一切社会生产、生活机会,整个社会被从上而下的组织起来,社会分化十分有限,即使存在分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国家再分配体制造成的结果;“单位制” 和“人民公社” 成为当时整个社会组织体系的基础,既是生产单位,又是国家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同时也构成了当时不同社会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主要渠道。

中国的改革开放,其实质就是由上到下放权让利,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主性、 积极性和创造性。它始终在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平衡,既维持秩序,又激发活力。但是如同任何一个社会的变革一样,二者之间存在着更多的是张力,互为制约,互为条件,并且常常是不平衡的。破坏一个旧社会相对容易,而建设一个新制度则困难得多。伴随市场化过程的迅猛发展,当前中国社会的分化日益剧烈,旧的结构纷纷解体,但新的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建设却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变革,社会的利益结构呈现为日益凸显的“碎片化” ,甚至整个社会因碎片化而陷入到某种无序状态之中。为了维持社会秩序,或者仅是找回二者之间的相对平衡,整个社会的再组织化已经成为中国继续转型的一个迫切需求。在这个意义上,社会阶层化可以被看作是社会再组织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及过程。社会阶层化使得碎片化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被整合起来,从而提升利益表达的水平和系统性; 利益相关者都使得自己的组织化程度得以提升,整个社会就可能重新在阶层化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再组织化,以避免因整个社会的碎片化而陷入“混乱” 之中。

 

(二)权力结构的再整合

 

社会阶层化固然有助于社会的再组织化和社会秩序的维持,但这一过程无疑又是一把双刃剑,其阶层化过程也内涵着对社会秩序和再组织过程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中国社会的阶层化过程是发生在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巨大转型过程中,因而是转型社会的问题。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否存在着阶级阶层,都是基于一个基本制度之上,即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个体制下,每一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绝大部分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分配的,单位组织依赖国家,个人依赖单位组织,整个社会形成了一个由上而下进行分配和控制、由下而上依赖服从的结构。这样的社会也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也会因利益的变化而分化,但由于其深层的制度结构是高度同质化、 单一化的,资源和机会高度集中于国家,所有的利益分配依赖于国家,所有的差别也来自于国家,因此,协调和整合也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是协调和整合的主体。

“新社会阶层” 形成的基础,全然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如前所述,改革开放的过程带来的是社会的分化,甚至是碎片化。市场机制逐渐在资源和机会分配中占据主导地位,并最终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国家为了激发个人、组织、 机构、 部门乃至每一个地区的积极性,将原来基本上掌握在中央的资源和机会通过权力下放和市场化的机制,向下、 向体制外分散和转移,期望借此形成新的激励。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极大激发了人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造成了社会和国家之间日益的分化,人们不再直接通过国家分配获得资源和机会,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越来越多的依靠市场获得社会资源和生活机会,因而与国家日益相对分离,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利益和地位。

从资源和机会、 从而基本利益由国家自上而下的进行再分配,到资源和机会、 从而基本利益通过市场进行初次分配,国家只是二次分配的主体,这是一场深刻变革,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当代中国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包括新社会阶层存在的基础。不同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 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因此而发生改变,向新的社会秩序,或者说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社会阶层” 或者社会的阶层化,固然有助于碎片化的利益整合,有助于不同群体利益的集中和表达,有助于避免社会陷入碎片化的混乱之中,但同时也带来了过去所没有的阶层基���上的利益整合问题。正如艾森斯塔特所言,新的社会面临着如何将不断分化、相对独立的新社会阶层整合到社会的核心结构之中,而不至于使社会陷入阶层的剧烈冲突之中

所谓社会核心结构,指的是社会的权力结构( 社会资源和生活机会分配体制) 。从社会学特定视角看,社会即是不同阶级阶层之间争夺对资源和机会的控制权的场域。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结果最终反映了分配或获取社会资源与生活机会的权力。阶级阶层是社会权力结构的主体,是占有某种资源或资本,因而具有某种权力的社会群体或社会集团。同理,阶级也是以追求社会资源和生活机会的占有及其相应社会权力为目标的利益集团。因此,阶级是社会权力的基本形式。阶级结构即是这些占有某种资源、 拥有某种权力、 通过阶级之间的封闭与排斥、 合作与竞争、 剥削与支配、 对抗与冲突等多种关系形式而形成的权力分配格局。因而将不断分化的阶级阶层,或者将所谓“新社会阶层” 整合到社会的核心结构之中,其实质是如何将不断分化的新社会阶层整合到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在社会权力结构所面临挑战中,敌对阶级的挑战从来就存在,故在性质上不属于新的挑战,最多是挑战的环境和形式有所改变。但是,新社会阶层以及社会

阶层化是市场化改革和社会分化背景下的产物,它们是新的社会主体,在新的经济背景和制度背景下成长起来,必然与原有的权力结构之间形成巨大张力,要求原有的权力结构做出回应,即新社会阶层或社会阶层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如何表达、保护和追求自己的利益,如何能够参与到与自己相关的国家决策和公共领域的决策中? 在社会的核心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笔者认为,这样重大的问题仍需更深入、 更系统的研究,在讨论和争论之中才能形成科学的认识,因而这不是本文所能够解决的问题。但是,“新社会阶层” 概念以及社会的阶层化概念的价值,使得我们真正开始重视这种挑战。尽管不能现在就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可以在此视角下讨论一些相关的基本问题。

 

四、“新社会阶层” 及新阶级阶层结构的若干特征

 

(一)社会复杂化和阶级阶层复杂化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 发达国家发生的“管理革命” 和“技术革命” ,推动了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的新社会群体的迅速兴起,导致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为了认识新社会群体的社会位置和历史作用,研究者创新了原有以经济资源和经济关系为核心的阶级阶层分析,将管理权力、知识技能、 社会声望、 文化符号等纳入到阶级、 阶层分析中,以理解和阐释社会结构的新变化、 新形态。但阶级、 阶层的基础仍然在于社会关系的分化,而且社会关系的分化不再仅限于经济关系,而是扩展到权力关系、工作自主性、 社会网络等多种资源和关系,从而建构了与社会复杂化相适应的复杂化的阶级阶层结构,可称之为现代阶级阶层理论。现代阶级阶层理论强调阶级阶层关系的多样化,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因资源基础的变化,不再仅仅是与社会革命相联系的、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除了敌对

关系之外还更多地表现为基于自身资源和利益对社会权力的竞争或争夺。例如,基于经济的、社会的,包括政治的资源去争夺经济的、 社会的、 政治的权力。因此,阶级阶层、 阶级阶层关系和阶级阶层之间的斗争的概念与传统阶级阶层理论相比都已有了极大改变。于

此,我们不必谈阶级色变,而应该正视阶级阶层问题。

 

(二) 特定的社会-政策含义

 

强调阶级阶层分析的视角,与强调中等收入群体的视角具有很大的不同。在中等收入群体视角已得到高度认同的背景下,这里想要特别强调阶级阶层分析视角的同等价值,因为这个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中等收入群体视角强调的是收入,认为中国社会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所面临的最重要的挑战是收入差距过大,因为它会影响人们积极性和社会稳定。所以,它的政策重点是强调调整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即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阶级阶层分析并不否认这一点,但它认为收入差距问题至少不是唯一重大的挑战,更强调对阶级阶层关系的调整,以及一个社会的权力结构如何去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适应相对于一个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而言,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阶级阶层分析的视角认为,人们基于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利益或矛盾与冲突,是相对更深层次,因而也是更为稳定的利益或矛盾与冲突。由于受各种社会的、 历史的条件制约,现代社会中基于阶级阶层水平上的大规模的集体行动已很难形成,但并不等于阶级阶层关系不构成基本的利益或矛盾与冲突的基础。分散化的、碎片化的利益或矛盾与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阶级阶层位置和关系发生的。

 

(三)社会转型的新阶段

 

说当前中国社会面临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并不为过。第一,中国在经历了高速成长的阶段后,现在面临所谓“中等收入陷阱” 的挑战,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没能成功跨越或避开这个陷阱; 第二,中国的改革进入了深化阶段,或称之为“攻坚” 阶段,这才是始于1978 年的改革开放真正遇到的困难及其攻坚战。这两个特点表明,当前中国社会的转型已完全不同于过去的转型。如果说过去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从低收入国家迈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话,那么新的历史时期就是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而这意味着不同的起点、不同的水平、不同的目标、 不同的社会。那些伴随中国前一阶段改革开放和国家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几代人,他们的地位和利益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变化而不断改变。有的人仍然是受益者有的人沦为受损者; 有些人因受益而产生担忧,有些人因受损而产生怨恨; 有些人因受益而千方百计固化自己的利益,有些人因受损而不能接受现存的利益结构。改革、发展的合法性随着社会的继续转型而变化,不同的阶段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在转变的过程中,其地位、 角色、 功能和历史作用都会随之发生变化,差别仅在于是“自在” 还是“自为”。新的社会阶层带来了新的挑战,新的阶段面临着新的问题。上述分析在某种意义上并不新鲜。在中国30 多年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大量问题都已或暴露无遗,或初露端倪,多多少少都曾被研究者提起过,常常以各种形式被置于社会科学讨论的前台。现在这些问题再次被重新提起,是因为过去大量的研究和讨论都是碎片式的,而回应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挑战,需要在全面的、 系统的、 整体性新界面上展开更深入的研究。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已经到了这样一个阶段: 它所面临的挑战不是想象的,不是逻辑的,而是现实的,并且越来越近,就站在我们面前。从整体上重新审视社会,重新审视理论,都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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