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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阶段,民生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将“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春节团拜会上也讲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这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
民生问题的界定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基本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的状况等等。具体说,民生问题包括由低到高的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个层面,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的基本生存问题。其具体内容包括:民众的最低生活保障状况,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等等。第二个层面,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发展能力以及基础性的基本权利。人不仅要生存,而且还要发展。所以,在满足了基本生存问题之后,就应考虑社会成员基本的发展问题,以期为民众提供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其具体内容包括:充分就业问题,提供基本的职业培训问题,消除歧视问题,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权益保护问题(如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事务参与权),等等。第三个层面,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随着经济发展水准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随着现代制度的全面确立,当社会解决了民众基本生存和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问题之后,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应当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使生活质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这主要包括:民众较高层面的社会福利状况,社会成员权利的全面保护状况,等等。从现实和操作逻辑看,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有逐层递进的关系,即:前一层面内容的基本实现是后一层面内容实施的前提条件,当前一层面内容基本实现之后,应当顺理成章地开始实现后一层面内容的努力。沧海百年,民生不息。为什么民生问题在现阶段凸显出来呢?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项:第一,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深入人心。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当是以人为本位的发展,这一看法已被我国社会各个阶层广泛认同。这里所说的“人”是指全体人民。既然如此,就要满足人民基本的生活需要,就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第二,社会成员的平等、独立意识普遍增强。市场经济是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社会成员平等、独立的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人们开始普遍认为,过上好的生活不是哪一个特定群体的特权,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比较好的生活。 第三,世俗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世俗化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世俗化的含义是指,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人们的生活态度越来越现实化和理性化,对现实生活的看重程度越来越高。第四,对以往生活方式的批判。由于多种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里,我们国家相对重积累、轻消费,重精神生活、轻物质生活,这造成了一种较为反常的状况:一方面,新中国成立30年,生产力在高速发展;另一方面,人们生活的改善程度较为有限,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不成比例。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对以往生活方式的一种强烈否定,人们对生活产生了一种比较强烈的追求、一种比较强烈的心理渴望。
改善民生问题的重大意义重视并努力改善民生问题,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对于确保改革进程健康持续地推进,具有重大的、不可替代的意义。第一,能够有效地促进和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基石,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社会公正有两个基本价值取向,一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改革的成果,二是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的自由发展的空间。相应地,重视并努力改善民生问题,一是有助于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提供一个基本的“兜底”,提供一个起码的尊严底线,有助于消除贫困现象,缓解过大的贫富差距;二是有助于为每个社会成员广泛地提供最为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平台,从而增强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第二,可以推动经济持续而健康地发展。重视并改善民生问题,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一种最有效的动力。在我国经济最为重要的三项拉动力即外贸、投资和内需中,内需最为重要,其分量应占到70%以上。而内需与民生状况息息相关。目前我国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加起来的比例大约在80%以上,这造成了整个社会的购买力降低,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的消费率持续走低的重要原因。重视并努力改善民生问题,可以让低收入者的收入普遍提高,可以增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使更多社会成员的购买力明显提升,从而有效持续地拉动我国的经济发展。第三,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社会问题,但只要社会问题被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社会就能实现安全运行。我国现阶段的一个主要特征是,社会问题尤其是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多集中在与基本民生相关的领域。不可否认,中国目前的民生状况不容乐观。例如,收入差距过大,居民的就业及住房问题不尽如人意,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水准较为低下等等。于是,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呈多发、高发、并发的态势,进而对我国社会的安全运行造成了十分有害的影响。显然,为了保证我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必须高度重视并改善民生问题,将其放到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第四,能够有效地防止改革和发展之间的背离。本来改革和发展是一个有机整体,改革是为发展服务的,要为发展扫清障碍。但现在改革与发展之间却出现了某些背离的现象。现在绝大多数人都拥护发展,一提发展,人们往往会觉得要得到些什么,而提到改革却意味着似乎要失去些什么。这些年我们的改革,应当说有得有失。在与市场经济相关的领域成绩显著,这是有目共睹的。但不能否认的是,在民生领域的改革,比如,医疗制度的改革、教育领域的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以及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就不容乐观。这为发展造成了许多负面的影响。如何让改革健康、稳定、持续地推行下去?关键的一条就是让它与民生有效地结合起来。改革一旦与民生结合起来,就打通了发展与改革之间的结合点,就可以使改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健康改革,同时也使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健康发展。
改善民生的主要途径如何有效地改善民生?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的方方面面。不过,从中近期看,只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事情,中国的民生状况就可以得到明显的改善,就可以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第一,建立一个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现实的角度看,民生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主要阶层所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而且,目前的民生问题多集中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底线和基础性的基本权利方面;从尽力而为的角度看,我国现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2006年我国的财政收入达到了3.93万亿元;从量力而行的角度看,我国毕竟还不是一个发达或比较发达的国家,建立一个高级或中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不现实的。基于这些考虑,在我国现阶段,应当建立一个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个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在于: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这个体系应当覆盖到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农村居民,而不只是覆盖城市居民。这个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方面,逐渐建立起初级的城市、农村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及失业保险制度,逐渐建立起初级的城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渐免除城市、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对工人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常规的职业培训等等;另一方面,国家通过立法、监督、执行和引导,来保障社会成员基础性的基本权利。在我国现阶段,建立一个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是一个“能不能做到”的问题,而是一个“想不想去做”的问题。美国和英国分别是从1935年和1945年开始建立这样一个体系的。从人均GDP的可比价格的角度看,我国现在已经大幅度地超过了当时的美国和英国;从公共财力的角度看,我国更是超过当时的美国和英国许多倍。所以,我们完全有能力、有实力建立起这样一个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第二,确立以民生问题为优先的公共投入排列顺序。民生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社会再分配范围内的事情。所以,公共投入优先顺序的合理安排对于民生的改善具有至关重要和最为直接的意义。公共投入优先顺序怎么安排才是合理的?我们可以根据三条非常简单的、常识性的道理来得出结论。首先,公共投入的主要职能是要满足民众需要的。其次,民众的需要是分为不同层面的。有基础层面的需要,如基础性的社会保障、基础性的公共卫生以及义务教育等等;有一般层面的需要,如市政建设、修建高速公路等等;还有高层面的需要,如建设各种大剧院、音乐厅,举办亚运会、奥运会等等。最后,就公共投入对民众不同层面需求的满足来说,其顺序应当是由低到高、梯度型的,即:先满足民众基础层面的需要,再满足民众一般层面的需要,最后满足高层面的需要。我们可以根据这三条几乎没有任何争论的常识性道理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就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而言,应当以民生问题为优先。反观我国一个时期的作法,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出现了明显颠倒的状况。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用于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的比例极小。在不短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用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属于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在一亿人以上的大国中,这个比例是倒数第一,不仅远远低于美国、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其二,在不合理的公共投入方面比例过大。如,我国的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各种豪华性工程建设过多等等。显然,只要将公共投入不合理的优先顺序予以矫正,以民生为优先来合理安排公共投入的排列顺序,那么,中国的民生状况就能够得到大幅度的改善。第三,建立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实际上,这涉及到政府基本职能的定位问题。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社会,政府应当是公共服务型的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我国走了一段弯路。在建国之后的30年,政府基本职能的定位是全能型政府,经济、文化、社会、政治无所不包,全部统揽起来。改革开放以后的一段时期,政府扮演一个“经济型政府”的角色,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企业家群体以及相关职业群体的位置。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这种做法有一定道理。因为改革初期,我国搞市场经济,缺乏职业化的企业家群体,作为没有办法的办法,政府只能勉为其难地暂时代行企业家群体的职能,以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但是,当市场经济逐渐形成后,政府就应当逐渐退出市场竞争领域。否则,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其结果是,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又无法有效地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贻误了民生问题的改善。显然,无论是“全能型政府”,还是“经济型政府”,都不可能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基本民生的改善方面。公共服务型的政府是改善民生的保证。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善民生。只有公共服务型政府,才能为全社会提供有效的公共物品,提供职业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从而有效地推动民生状况的改善;同时,也只有公共服务型政府,才能够成为一个节约型政府,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挥霍浪费,从而将公共财力最大限度地用于民生状况的改善。
(作者: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度重大项目“社会公平与社会政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