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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 警惕制度性排外成习惯性动作

2012-06-22 作者: 王石川

王石川:警惕制度性排外成习惯性动作

 来源:羊城晚报

  北京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16日正式启动试运营。今年年底,全市将投放2.5万辆公共自行车,并实现通存通取。试运营阶段,仅有北京市二代身份证的市民才可申请办理租车服务。(17日《京华时报》)

  尽管随着租赁网点和投放车辆增多,非户籍居民,以及外地游客亦可租车,但租车人须有北京户口还是狠狠刺痛了人心。正如有网友称,为什么连骑个自行车也要分出尊卑?更有人追问,以后没有北京户籍的人是否要禁止乘坐公共交通、禁止在京逗留?事实上,北京土著对租赁自行车的需求并不高,恰恰是外地游客才真正需要租赁自行车。

  很显然,租车人须有北京户口弥漫着浓浓的歧视气息,而且,不少地方正流行类似的歧视心理。前不久,广东佛山一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外地生入园须有80㎡住房;日前,杭州市规定,流动人口想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除要有稳定工作、无犯罪记录等条件外,还须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被指变相歧视。如果留心,类似歧视或变相歧视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

  别怪外地人太脆弱、敏感,这些规定不管基于何种出发点,都涉嫌歧视,刺痛了外来人员的内心。需要追问的是,面对舆论强烈抨击,这种歧视为何固执地大行其道?这些规定究竟是拍脑袋之举还是植根于相关部门根深蒂固的排外思维?

  面对此起彼伏的排外歧视,全国人大该介入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不少人看来,侵犯公民尊严往往局限于羞辱性的言辞,其实,像只有北京市户籍才能租车,没有高中学历不能办暂住证,也是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侵犯,因为它歧视外来人口。这种侵犯比一般言辞上的侵犯更可怕,因为它侵犯的群体广众,且是以政府部门的名义侵犯。对屡屡出现的排外歧视,全国人大一方面应该予以叫停,另一方面也应该立法,明确限制类似歧视重演。

  在多方质疑下,佛山某幼儿园的招生陋规被叫停,但像杭州以受教育程度设置门槛的规定,却很难取消,因为它居然被名正言顺地写入了地方管理条例之中。显然,它是代表着相关政府部门的集体意志,不是某个个体思维的产物。

  有分析称,诸如户籍制度、教育和医疗制度等不能满足外来工的需求,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表达诉求的渠道等,就会造成短工化,有的外来工就会决然离开,这对城市发展不利。面对不合理的制度性歧视,选择离开属于非暴力不合作,未尝不可。当然,对于大多数外来工来说,并无足够的勇气和实力叫板。况且,某些热衷于歧视的地方本是外来工人口争相涌入的城市,它才不在乎外来工的离开。基于此,从制度上变革才是根本,正如专家所称,如果不能对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进行改革,类似歧视还将继续甚至泛滥。

  制度性排外,正在成为一些地方的习惯性动作,这是危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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