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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土改沦为新形式的土地兼并
——危险的改革:从土地私有到农民结社
亚思明 北京后改革研究所
编者按:从人类社会土地的所谓私有化的那一天开始,土地兼并就成为社会毒瘤影响了中国数千年的历史。而围绕解决这个问题,从春秋战国时期萌芽的土地国有化、到新中国历次土地改革,数千年来我们无论是利用小农经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土地产权的专制兼并,还是利用市场经济、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土地产权的商业兼并,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其社会与历史条件的限制,就是社会生产工业化程度不高;就是社会价值流通的资本化程度落后。因此,所谓的土地产权的私有化与国有化、或与畸形的公有化的斗争,就难解难分地纠缠于土地及其产权分配与兼并的现实与历史的斗争之中。因此,引文所说土地的改革是一场危险的改革,并非是夸大其词的取宠之言。
在我们看来,不能从农业生产的工业化、农村管理的企业化和农民生活的城镇化去系统解决中国乡村土地问题,其无论是旧土改、还是新土改;其土改是以国有化为主、还是以私有化主,都难以解决中国土地的历史性社会毒瘤——土地兼并的巨大的社会与历史危害。而在这项社会与历史工程上,我们需要更为客观、系统而科学的理论与实践,来给予认识、理解及把握、解决,而切忌形而上学的主观、片面的官僚主义的肆行妄为。
危险的改革:从土地私有到农民结社
伴随着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及落幕,围绕土地改革及流转政策的讨论已经成为备受学界争议的热点话题。然而,会议公报对“土地流转”只字未提,仅仅耐人寻味地将土地承包关系由原先的“长期稳定”进一步深化为“长久不变”。而被国内外媒体视作是1978年以来最重大的土地改革措施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千呼万唤“难”出来,真实印证了资本利刃深入农村腹地所遭遇的空前阻力。
经济奇迹以牺牲农民地权为代价
时值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宏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城乡失衡现象已经濒临矛盾激化点,严重威胁到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如何将七亿农民拉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轨道,如何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内需,从而突破中国经济长期“外向依附”的瓶颈已经成为决策层亟待攻克的难题。据2007年公布的一份调查数据,中国失地农民高达4000多万人,且以年增300多万人的趋势飞速膨胀,正在发展成为一支新的贫困生力军。尤其是从1988年开始,中国建立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农民分享土地“农转非”增值收益和资本化收益的权利被政府剥夺,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地方官吏强占民田的现象异常突出,这也是90年代农村经济凋敝和农民生活艰难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中国城市却在上演开发区和特区经济日新月异的“奇迹”,这些“奇迹”正是以地方政府和强势集团剥夺《宪法》所赋予的农民地权为代价。
曾经致信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