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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清
诚然,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的确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农民工廉价劳动力带来的巨大优惠,但他们并没有秦教授所言的“想尽办法将他们赶出城市”的惊人做法。岂止是没有,在南方的诸多城市里发生的民工荒却反映出这样的事实:伴随经济形势的变革和城乡差距的变化,民工劳动力已经渐渐走出廉价时代,至少不至于如十年前那样的饥不择食任人宰割。单从城市人生活维持的角度考虑,驱赶民工更是百害无一利的;除非他们真的愿意将民工等同看待,将高投入低收入的诸多脏累高强度工作自己扛起。事实上,农民工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程度的对所工作城市的留恋:大雪春运都挡不住归家的步伐,几座贫民窟就留住了思乡心切的人们?外出打工者的故土家乡情结是促成他们返乡的重要原因。背井不离乡的事实首先无法让他们在工作的城市找到一种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因此,即使贫民窟建立,也不会是农民工长久的栖居地,而只会是更多追梦者的中转驿站而已。
同时,单纯给农民工提供一个落脚地,极容易造成好心办坏事的结果:各国的贫民窟无一例外地都是当地社会动乱的根源,是流行病的渊薮,是黄、赌、毒泛滥和黑社会控制的地盘,是正规的警治和法治的“化外之地”。我们没有理由去天真的假设这些问题会在中国的土地上轻而易举的解决。而在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城市居民都在为避免“老无所依”的境地而奋斗不已的时下,让联系着土地的农民迁徙到农村不管、城市不管、自己管不了的“三不管”的贫民窟中,我们看到的不会是城乡一体化的动人场景,而将是人间地狱般的人道危机。不错,贫民窟给了农民工居住的权利,但无法再用以返乡不归作为最后筹码的农民工的劳动力将更加廉价,届时他们最终丧失的,却可能是生存的权利!
我们感受到秦教授的一片苦心,他处心积虑的为农民工在其拼命的城市里寻找立足之地——即使是贫民窟。但我们似乎应寻求一个更深层次的福利与自由:这自由不以低人一等为交换,这自由不以仰人鼻息为牺牲,这自由不以受人歧视为代价,这自由不以由人奴役为报酬。在通往自由之路上,更多特权的去除,更多垄断的打破,更多制度的构建是必须的。一个开放和文明的社会要做的不只是尊重人,而是尊重每一个人。
作者:骁遥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