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版 移动版
当前位置: 首页>> 社会学评议>> 社会热点议题>>

社会热点议题

孙咏梅等 2014年理论学术研究观点要览

2015-01-03 作者: 孙咏梅等

2014年理论学术研究观点要览

 

作者:孙咏梅等

 

来源:《北京日报》2014-12-29  

 

 经济学篇

  中国经济正面临着“新常态”

  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

  中国经济正面临着“新常态”,其突出表征为经济增长减速换挡,经济发展方式转向质量与效率型,产业链向高端迈进,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同步发生,中等收入群体成为稳定内需的主体,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中小企业和新业态成为增长新亮点。对于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定位,不同的学者提出各自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中国适应经济“新常态”,最重要的是抓住时机,坚定不移的推进结构改革,使我们经济的内在活力、经济增长的潜力进一步得以焕发,从而使中国经济在健康、持续的轨道上向前发展。有的学者认为,新常态下必须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三项关键任务,发挥好中国经济的韧性、潜力和回旋空间。改革激发新活力,开放释放新推力,创新重塑新动力,三者相互关联、互为支撑,是实现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途径。

  空间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并不对称

  人的城市化才是新型城市化的核心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城市空间较改革开放之初扩大了两三倍,城镇化率也达到了53.7%。但是,空间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并不对称,有些城市的快速扩张甚至带来了“城中村”和“城市贫民区”问题。如何评价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程度?如何实现真正的城市化?一些学者认为,中国有2.6亿农民工,户籍问题把他们挡在了享受城市化成果之外。如果挤掉水分的话,我国只有36%的城镇化率,离发达国家70%的城镇化率还有很大差距。有的学者指出,我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突出,一些地方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滥占耕地、乱设开发区,不断扩大城市面积,造成失地农民的数量大增,不仅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中国城镇化还遭遇诸多困扰,对城市居民而言,“堵车、污染、内涝、房贵”等大城市困扰多多,对农民而言,“被上楼”、“半城市化”等问题也仍待解决。人的城市化才是新型城市化的核心。

  收入分配改革有望真正破局

  实现社会共享财富分配途径

  收入分配改革已历经十余年时间,随着收入分配改革细则分批出台,人们关注收入改革如何在现实中落地。有的学者认为,初次分配环节的改革不仅要涉及到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还要涉及到劳资关系、劳工成本与就业问题,它必然要触动30多年来已经形成甚至相对固化的既有利益格局。过去十年来我国整个财富分配格局并非一成不变。GDP这块蛋糕主要划分为三块,一块是资本所得,一块是劳动所得,一块是国家所得即税收。过去十多年,国家税收提升得比较快,劳动报酬提升方面相当滞后,不仅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缓慢,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也已经多年未见调整,这就是大多数人感觉不到收入分配改革成效的原因所在。目前借助于反腐的势头,把高管薪酬改革再次提上议事日程,这个时机抓得是比较好的。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如何推进,有的学者认为,首先要坚持利益分配适度均衡原则,其次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三是要打好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同步调整的组合拳。初次分配格局调整的关键在提低限高,再分配格局调整的关键在于用更大力度促进公平,第三次分配则要对慈善公益事业形成有力的激励机制,这是促进社会财富在自愿基础上实现社会共享的财富分配途径。

  混合所有制并非中国所特有

  发展混合所有制应分类实施

  国企改革的焦点集中在界定国企功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内部改革、完善监管体制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对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界争议较大,一些人认为这是否会迎来新一波“私有化”。有的学者认为,公有制和私有制相混合的混合所有制并非中国所特有,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坚持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中,可以也应当借鉴。有学者认为,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将会出现混合所有制改制的高潮,出现民营经济组团与国有企业相融合的现象;国有企业将退出一部分竞争领域,转型升级到产业链更高的层次去。也有的学者认为,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实行政企分开;二是有利于激活国有资本活力,扩大国有资本的影响力;三是有利于企业走出国门,按国际规则开拓海外资源和产品市场。有的学者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应分类实施,以竞争与非竞争性质作为分类的基本原则,将现在的国有企业分为公益、保障、竞争三类。在竞争领域,国家没有必要去经营实体企业,还要承担竞争风险。但国有资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股竞争性企业,从中获得的红利用于国计民生。在竞争领域,国有资本并不应该从所有竞争性领域完全退出。

  (作者孙咏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社会学篇

  八项规定减轻了社会治理压力

  教育活动提升了社会整合能力

  有学者指出,“八项规定”与“六项禁令”,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为官场立规。执政党的自我净化活动与普通百姓的热切愿望密切结合,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执政实效,规约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背景下的官员行为,也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社会治理的压力。作风建设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除进一步强化了八项规定与六项禁令实施的成果外,还通过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的检视,进一步拉近了党员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缓解了一度存在的官民矛盾,强化了人民群众的认同心理,使中国社会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保持了高度凝聚力。因此,人民群众才希望此项令人拍手称道的制度配置,会持之以恒地上下贯彻,而不要像一阵飓风那样。

  城镇化与居住证制度有助于农民工市民化

  农民对土地价值的关怀抑制了落户积极性

  有学者指出,在土地价值日益升值的大背景下,农民进入城镇的观望心理上升了。虽然2014年放开了城镇、小城市与一些中等城市的入户限制,但并没有多少农民工愿意就近就地“落户为城镇居民”,甚至于许多大学生上学也不愿转户口。虽然进城落户并不以上缴宅基地、承包地和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权为前提,但农民工仍然以继续观望来回报当地政府的“改革红利”预期。到城镇与当地中小城市买房的农民增加了,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来回迁徙的“两栖人”增加了,到城市去消费的农民也增加了,这可能是城镇化的本质含义,而是否落户已并不重要。在大城市与特大城市高筑了落户篱笆的前提下,就业机会、教育资源与医疗资源的布局不均,是农村之推力与城市之拉力的主要动力生产机制。“推”“拉”力量的此消彼长,正在重新形成人口流动的新常态。居住证制度的实施,除在大城市与特大城市对部分流动人口具有吸引力外,在绝大多数中等城市是缺少制度配置力的。中国社会的迅速变化,使制度配置与制度需求之间的张力再一次拉开了。

  中国人口总和生育率已下降到极低水平

  “单独二孩”并未打开生育的“机会之窗”

  有学者指出,中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极低水平了。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到的总和生育率为1.18。“六普”还发现北京市的总和生育率仅仅为0.70,上海市为0.74,整个东三省都在0.75左右。这就使原来广为流传的1.8的总和生育率水平不攻自破。从世界各国来看,1.18的总和生育率水平,属于“极低”范畴,比绝大多数欧洲国家都要低。在这种情况下,“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给整个社会以极大希望去打开生育的“机会之窗”。但截至目前,获批生育二孩的数量仅仅为62万人,与政策预期的200万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这引起了学界与政府各部门的广泛热议。学者认为,生育率水平的持续走低,会进一步加速中国未来的老龄化进程。

  政府投入的医保补助逐年提高

  但个人负担额度依然没有降低

  有学者指出,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经过多年推进之后,取得了重大进展。对此,一部分学者认为,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解决了群众的“看病难”与“看病贵”问题。但另外一些学者则坚持认为“看病难”与“看病贵”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争论中发现,从2009年到2013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30682亿元,年均增长24.4%。但政府投入的迅速增加却并未减轻个人的直接医疗负担。有学者认为,财政新增投入的大部分流向了医院、医生、药房和制药企业,但对患者的服务支出则相对较低。另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还存在“采购价格越高、获利越多”的药价虚高问题。所以,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医疗体制改革,会继续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

  (作者张翼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

  政治学篇

  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2014年,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很大程度上是围绕“国家治理”这一主题展开的。学者们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研究,比如“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等等。有学者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包括国家的行政体系、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

  围绕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学者认为,必须发挥党和中央政府在治理体系中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有学者提出,需要进一步放权和分权,让治理主体发挥更大作用,以民主责任制建设为方向完善治理结构,并健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负反馈调节机制,发展决策咨询系统健全协商民主,提高公共政策决策质量,通过培养职业政治家、职业文官、职业法官等推进国家治理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有学者认为国家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统一性、均等化和法治化。

  总的来说,关于“国家治理”这一主题展开的研究基本上还是宏观性的,微观领域的具体研究相对欠缺。政治学研究应当为解决现实的政治问题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很多现实性的问题需要解决。

  中国在政治实践中形成协商民主

  中国的协商民主有五种主要形式

  围绕协商民主的价值、内涵和实现形式,众多研究者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探讨。有学者比较了中国协商民主和西方协商民主产生的不同背景,在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是在反思选举民主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在反思投票民主弊端的过程中产生的。在中国,协商民主却是在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不管是中央层面的政治协商会议或者是基层的民主恳谈,都是具体的政治实践。在中国的政治实践过程中,一直就有协商民主的传统,当然,实践中的这些协商民主既有成功的经验需要总结和推广,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就是一种决策和管理过程中的民主,协商民主强调公民要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到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的过程当中,实现协商共治。在中国协商民主有五种主要形式:一是在社会基层层面,要建立起协商民主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时候,有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协商;二是在政协层面上有政党和界别的代表参与其中,他们去反映民意并进行对话协商;三是在政党层面上,各个党派的成员参与其中,通过自己党派出的代表,与执政党对话协商;四是在国家层面上,那就是人民代表,以及人民代表聘请的一些会外的民意人士,去和政党或政府的领导进行协商;五是互联网将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

  反腐败需要专业的具体制度设计

  最好的制度要以法律的形式呈现

  2014年政治学研究还有一个热点话题就是反腐败,政治学研究主要围绕腐败产生的原因和如何防治腐败展开。学者们基本上认为,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机制和制度不健全,当前反腐败的难题是难以对掌握权力的各级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反腐败需要决心和勇气,更需要专业的反腐败具体制度的设计和有效运行。有学者认为,最好的制度要以法律的形式呈现。中央一手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手要加快制度建设。加强反腐立法建设,加快权力公开、党务公开等相关方面立法进程,使权力依法行使、依法运行,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必须指出的是,2014年反腐败的实践比反腐败的研究更为成效卓着、引人瞩目。在过去的一年,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巨大进展,积累了丰富经验,中国新一代领导人也向世人展示了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作者张宁为北京大学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助理研究员)

  哲学篇

  维护和扩大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

  重建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

  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权是当代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则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有学者认为,我们现在面临的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的弱化,既是因为西方学术思潮的强大,也和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把握不当有关。西方消解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的主要方式是制造意识形态和学术的割裂,用“细小叙事”消解“宏大叙事”,用个人生存意义的“生活界”否定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历史客观规律。这就意味着,只有超越西方学术思想,才能在引领学术发展上获得一席之地。维护和扩大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权,必须对现有学科进行前提性批判,确定学科研究对象;确立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判断的客观坐标,建立相应的核心学术话语;把价值评价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立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学术评价标准。

  从学术视角分析当前意识形态乱象

  强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有学者指出,西方意识形态向我国的渗透已经从思想观点层面演化为具体的理论和学说,集中表现为经济领域的“私有制优越论”,政治领域的“告别革命论”、“国际接轨论”、“政治多元论”,思想文化领域的“马克思主义过时论”、“意识形态多元论”、“主流意识形态消解论”,社会领域的公共知识分子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等。有学者提出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恶意炒作我国思想领域热点话题,否定我国基本制度;蓄意歪曲中国梦的精神实质,间隙公民情感和国家精神;炮制社会事件质疑责难国家治理,企图消弱国家统治合法性;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我国民族聚合力,搅乱当前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学者们指出,当前的意识形态乱象,同西方意识形态的传播和渗透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有密切关系,但归根到底是由于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对于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思潮没有理直气壮地斗争,对于媒体失之于管理导致的。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

  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不做西方学术的“传声筒”“留声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句话引起了个别学者的曲解和误读,认为它蕴含的精神就是要搞“宪政”。对此,有学者明确指出,经过西方学者的反复阐释和演绎,“宪政”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意识形态色彩十分鲜明、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人们一提到“宪政”这个词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跟着西方观点走,很容易落入西方的意识形态话语陷阱,因此还是不用为好。学者们指出,鼓吹“宪政”、乃至故意歪曲党的领导与法治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要用西方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否定我国宪法及其确立的制度和原则,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在民主法治建设问题上,必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对于西方好的东西要积极吸收借鉴,但决不能照抄照搬,做西方学术的“传声筒”、“留声机”。

  全球化和社会主义是辩证关系

  推动世界社会主义复兴和发展

  如何认识全球化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是当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有学者认为,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实际上意味着“世界上的工人们相互竞争”,甚至是“彼此斗争”;要抵制资本主义的“全球化”,需要实现工人阶级全球化和马克思主义全球化。有学者认为,二战后形成的世界社会主义阵营是全球化的一种社会主义模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竞争同时也是两种全球化类型的竞争。有学者提出,全球化和社会主义之间是一种辩证关系:都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出现并成熟起来的;直到20世纪初期社会才发展到允许二者变成现实的可能性;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所依据的就是社会主义是一个全球化的制度,向这个全球化制度进行的跳跃即社会主义革命的世界性。

  (作者李建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伦理学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向实施

  传统道德研究升华并放眼世界

  2013年底,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4年,学者们研究的重点由前期规范论证转向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途径的研究。这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民族的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城市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精神文明建设等等。

  20149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讲话中提出:“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这将传统道德问题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境界。中国传统道德延续至今,其价值不言而喻,因而需要我们“直面道德传统”。另一方面,正如儒学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传统道德的价值更体现在它对解决世界问题的意义。

  微时代特别需要培育虚拟自我的网络伦理意识

  网络社会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虚幻天国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深度交融,互联网正在成为悄无声息影响经济政治社会的重要力量,身在“网”中的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也不断突破现实和传统中的伦理范畴,新的伦理问题出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的盛行给人们带来了空前的便利,但同时带来了隐私被侵犯等网络问题。有学者强调,微时代特别需要培育虚拟自我的网络伦理意识。也有学者指出,网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网络社会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虚幻天国,本质上它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延伸了的现实社会。网络问题的解决需要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法律和道德、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超越对立思维构建生态文明价值观

  城市应让我们诗意栖居和留住乡愁

  2014年生态文明领域研究成果众多。除了引进西方学术界观点、挖掘中国传统思想资源之外,在基础研究方面,有学者提出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构建必须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的对立;应当包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幸福和环境正义三个方面。就现实实践而言,有学者从探讨生态文明建设与人的日常生活的关系入手,研究如何构建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文明,城市如何能够让我们诗意栖居和留住乡愁。

  (作者郭清香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党史学篇

  重要党史人物仍是研究富矿

  201312月是毛泽东诞辰120周年,由此引发的毛泽东研究的一个新高潮一直延续到2014年。有学者以朱毛红军与古田会议研究的一些论着为例,对毛泽东研究中的随意性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指出只有占有可信的资料,论断有据,全面、准确运用、解读史料,才能避免主观随意性,才能写出信史。2014年是“三线”建设战略决策作出50周年。有学者考察了以毛泽东为核心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三线建设战略决策来龙去脉,认为这个战略决策基本正确,很有战略眼光,其历史和现实意义已为实践所证明,失误也必须引以为鉴。

  2014年是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邓小平文集》(1949-1974)、《邓小平传》(1904-1974)等着作,披露了一些新史料,对推动深化邓小平研究意义重大。有学者对邓小平晚年的思想进行了研究,指出邓小平强调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指出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等,对现实具有重大指导意义。2014年也是任弼时诞辰110周年。有学者考察了解放战争时期任弼时在中共中央决策层的工作和贡献,指出任弼时以敏锐的洞察力、坚定的原则精神、细致周密的观察和思考,在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于王明的研究,有新的重要进展。郭德宏编的《王明年谱》,充分吸收了20多年来国内外出版、发表的有关论着的成果,披露了大量一手材料,对许多问题提供了新看法,如:关于顾顺章叛变的问题,关于向忠发被捕的细节问题,关于王明到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的问题,关于王明两次中毒的问题等。《王明年谱》在充分呈现王明“错误一生”的同时,并没有因此而忽略王明的一些正确立场、观点和行为。

  党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受到关注

  有学者从传统学术流变的角度,来分析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中国人为什么接受了社会主义学说。五四新文化运动诸多健将借助西学的阐释,通过尊墨抑儒、以墨攻儒,墨学压倒儒学,成为当时的时代潮流。由于墨学反映广大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阶级的利益,主张人人平等,勇于使用暴力反抗压迫,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能够与西方社会主义学说对接的传统学术流派,尊墨抑儒这种传统学术上的巨变为中国人接受社会主义学说提供了适宜的文化土壤,使得社会主义学说在中国的立足与发展具备了文化上的可行性。有学者通过梳理认为,党对待传统文化,从革命思维和行为下的激烈否定、基本否定,到执政思维和行为下的理性看待,再到新世纪的高度评价,既反映了时代主题的变换,也反映了党思想认识的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有了新结论

  有学者指出,学界对“中国化”起点之所以产生分歧,主要原因在于对“中国化”标准缺乏共识。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具备四项条件:理论传播、中共创立、实践活动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形态。中共二大具备了这四项条件,成为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有学者也指出,中共二大是党关于群众问题认识的第一次飞跃。中共二大建设“群众党”的探索,不仅实现了中共的生存和壮大,更实现了对于社会底层的多数人的发动和解放,对群众路线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

  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创建有新解读

  1925年秋创办的莫斯科中山大学,曾经为中共和国民党培养了一大批重要的政治干部和军事人才,在中苏两国关系史、共产国际与中共关系史、国共两党关系史以及中国革命史上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然而,有关这所学校创建主体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似是而非,甚至彼此对立的解读。有学者指出,在苏联经济状况比较困难,人民生活比较困苦的情况下,俄共(布)和苏联政府仍然提供了巨额资金和大量人力、物力创建莫斯科中山大学,反映了其国际主义精神。

  革命时期的学生运动有新见解

  有学者考察了“五四”到“五卅”期间的学生运动,认为学生运动高涨本身就是国家权威缺失的一种表现,同时社会各界对学生运动亦经历了一个由同情、支持到反对、利用、支持等多重态度兼而有之的发展过程。有学者认为,一二九运动既是一场政治性质的运动,也具有思想运动的特质。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一二九运动内在的思想动力,但占主导地位的还是马克思主义。学生对中国共产党建立联合战线主张的理解与运用以及学生自我身份认同的调整是影响一二九运动内容与走向的重要思想因素。

  红军长征的原因有了新说法

  有学者指出,红军长征的原因,是党这一时期革命模式选择的必然结果,即革命动员与土地革命模式的选择,产生了“打土豪”经济,最后出现了过度动员与苏区经济危机问题,决定了在1934-1935年之际的失败。有学者指出,苏区内部大规模肃反是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内部因素之一,国民党围剿方法的调整则是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外部原因之一。有学者对红军长征的进程做了研究,指出中央红军在贵州的四个多月特别重要。在当时极端复杂而险恶的环境中,中央红军面对众多不确定因素之所以能突破国民党军重围,从被动转入主动,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果断灵活调整行进方向;二是强大的精神力量。

  关于党的两个历史决议的研究更加深入

  有学者对1945年和1981年党的两个历史决议与中共党史研究的关系作了探讨,指出两个历史决议及其形成过程,完善了中共党史研究的思想原则,规范了党史研究的学术准则,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历史决议都来之不易,都是付出沉重代价之后,集中全党智慧制定出来的,必须加倍珍惜。有学者对起草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的思想史料进行了整理和研究,为廓清起草历史决议的思想发展史的脉络,还历史本源作了较全面的梳理。

  以社会史为基础深化中共党史研究成学术生长点

  对于如何深化中共党史研究,2014年党史学者作了诸多尝试和探索。有学者提议用“新革命史”范式提升党史研究,有学者认为有必要探究中共党史研究新视觉和表述体系,有学者支持党史专家张静如提出的以社会史为基础深化中共党史研究的思想,这方面取得的成果最多、成就最大。学者们尤以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6)这一社会转型时期为研究的着力点,围绕旧城改造、城市民主改革运动、私立学校的接管改造、政治语言的传播与习得、统购统销等出现了一批研究新成果。比如,北京辅仁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正式接办的第一所教会大学。针对辅仁大学事件是新中国“轰轰烈烈的收回接受外国津贴学校运动”的起点的说法,有学者指出,事实并非如此,辅仁大学事件不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对教会大学的政策出现变化的结果,而是教会撤资后政府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北平解放后,辅仁大学的天主教办学精神逐渐褪去。为维系辅仁的天主教办学精神,教会方面选择以停止提供办学经费向学校和政府施压,最终酿成事端。

  (作者分别为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教授李庆刚、硕士研究生李攀)

  法学篇

  什么样的中国是“法治中国”

  “法治中国”是2014年的热词��为了深化对于法治中国的认知,今年《人民论坛》、《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都组织了关于法治中国的专题研讨,多名学者参与其中。有学者认为,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和标志可以概括为8个要点:(1)人大民主科学立法,(2)执政党依法依宪执政,(3)政府依法行政,(4)社会依法治理,(5)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司法,(6)法律监督体系完善,(7)法律服务机制健全,(8)法治文化繁荣昌盛。这8个要点涉及到法治中国的各个方面。有学者提出,法治中国是一个整体性的战略构想,既包括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的价值追求,也包括不同层次的法治建设实践;既包括良善法治制度的历时性积累,也包括全面建设法治目标的战略构想。法治中国建设是价值目标、制度结构和基本进路在实践中有机统一的整体安排。

  法治积极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最近一两年的政治主题。2014年,法学界对这个主题进行了全面的回应。有学者认为,法治对于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既可以提供正当性的支撑,也可以满足国家治理对于有效性的需要。有学者研究了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认为司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司法作为微观社会矛盾纠纷的灵敏显示器和社会治理状态的预警机,为法治的发展提供了反思机制,可以发挥制度变革的“微调器”功能。有学者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行回应,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发挥政府管理、市场机制和社会自治各自的作用,行政法的任务应从控制政府权力转向限制政府权力。还有学者认为,应当从善治的角度研究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努力打造一个民主的、法治的、公正的、廉洁的、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

  应当强调法治之下的改革

  对于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有学者侧重于研究改革之变,认为改革涉及社会公众,是顶层设计,是目标;法治指向法律的实施,是底线。有学者强调法治之基,认为改革中的法治是动态的、变迁的法治。深化改革,意味着改变规则和治理方式,而整个政治共同体要负担由此产生的法治成本。让法治为改革的有序展开及合法性提供基础,让法治巩固改革的成果;同时,也让改革促进法律的完善。还有学者认为,“法治改革”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用“法制改革”或“法律改革”更为妥当。另有学者强调法治包括了不能改变的若干特征:首先,法治意味着规则之治,与人治和自由裁量相对应;其次,法治意味着良法之治,良法的判断只能适用价值评价标准,因此要承认和尊重不同的法治模式;最后,法治要求法律的平等实施,即尊重主体平等、空间平等和时间平等。

  “法治体系”建设成为一个新的目标

  在以前的权威文件与法学理论中,一般强调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体系建设成为一个新的目标。法治体系主要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等内容。针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学者通过阐述“治理”一词,描绘出国家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进而得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与保障系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法治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包括:(1)依法执政是法治体系的核心与灵魂,(2)法律体系是法治体系的前提和基础,(3)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法治体系运行的途径与机制,(4)司法制度是法治体系的重要载体和保障。有学者在法治体系的框架下,专门论述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基本理论,阐述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

  宪法实施还需要政治力学

  2014年是我国“五四宪法”颁布60周年的纪念年,关于“五四宪法”的回顾与反思引起了法学界的重视。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同步出现的,是法学界对于宪法实施的高度关注。有学者从宪法和一般法律的差异着眼,探讨了宪法实施的特殊性,认为,一般法律是约束个体的,虽然法律最终还是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合适的安全和自由,但是,绝大多数一般法律都是以公民义务的形式体现出来,公民一旦违反了法律义务,法律是要追究的。相比之下,宪法的目的和形式都是保障人民权利。

  正是由于宪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权利,所以要把实施宪法的一部分职能交给人民。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的宪法文本中,有32个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实施,还需要加强实施。对于这种观点,另有学者认为,各个宪法条款的实施状况如何,应当有更具体的判断标准,应当进一步探索宪法实施的政治力学。

  司法改革问题上出现了若干新观点

  2014年的法学研究中,在司法改革的问题上出现了若干新的观点。有学者质疑法官绩效考核制度,认为该制度背后的“规训逻辑”与司法规律形成了尖锐的冲突,对法官的实质理性构成了严重的伤害。因而,现有的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并不成功。如果要有效地解决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的问题,必须另辟蹊径,寻找法官管理的新形式,应该建立一种以程序约束为中心的法官管理和培养模式。还有学者对司法独立提出了新的观点,认为不能把“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当作一个孤立的事物,不能只看到“人民法院”及其“独立审判”,相反,要看到人民法院永远都是政权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就相当于一个零部件在一个机械系统中按照自己的轨道、频率、方向独立地运转。

  (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

  文化学篇

  好的文艺作品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习近平强调,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有学者指出,有一段时间我们很重视文艺作品的市场化,过于急功近利导致出现一些偏差,目前文艺工作发展需要把文艺自身的追求和市场结合更好。文艺创作者是文化的推动者、传播者,在创作之前,不能就从媚俗和迎合市场的角度考虑,而应考虑创作市场化运作之后带来的社会影响,文艺作品涉及到对未来一代人和大众的精神影响,要有一种价值观的自我认识。

  学者认为,文艺的贡献主要有两个功能,一个是提升人民的精神需求,二是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其中,精英文化偏向提升需求,大众文化偏向满足需求。文艺创作不是孤芳自赏,要面向社会,面向读者,提升受众的精神层次,满足受众的精神需求。从市场的角度看,市场很容易偏向满足当下的感官需求,这种需求的娱乐性比较强,购买冲动更强,却往往把握不住分寸。目前市场上缺乏有追求、雅俗共赏的作品。

  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超出了想象

  2014年研究显示,中国文化产业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整体看,整个中国的产业都发生着巨大变化。有学者指出,从数字电视到视频、体育、娱乐宝,预计在明年上半年,中国移动互联网将会取代PC网,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这个背景下,传统文化产业正在搬到互联网上。根据测算,到2015年底,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将占到文化产业的70%左右。体验类的文化产品,包括电影演出等,大概占10%,并且还有成长空间。传统文化产业,传统媒体和工艺美术等等,预计占20%。这是按照目前对互联网企业市场价值的评估得出的判断。

  文化产业跨界融合成未来发展的核心方向

  今年,政府对文化传媒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方向,是促进文化产业和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也就是跨界融合或跨行业的融合。具体来讲,跨界融合指在服务业各个领域里��可能促进融合,然后再用创业设计提升和改造传统制造产品,也就是加强服务业生产线,这是中国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核心方向。

  为什么说跨界融合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核心方向?学者指出,凡是高端的产业,都包含很多创意设计。中国产业要提升,一方面要加强服务业,服务业中文化产业市场空间会大一些;另一方面,所有产业都要有创意,从餐饮一直到各种包装、消费品、日常用品等,都是可以通过与文化创意设计的融合来得到提升。学者认为,现在文化传媒产业跨界融合一般需要产业发展到很高的水平才可能实现,目前中国也在走跨界融合的路子,但速度依然较慢。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具有标志性意义

  今年下半年,北京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具有标志性意义。知识产权法院是法院的一种,其裁判的案件都是知识产权案件,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域名,以及不能归到其他类别的反垄断案件。学者指出,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重要意义,有三个方面。其一就是确保知识产权裁判的一致性,只有法律裁判的一致性,才能确保程序正义和保护着作权人的利益。其二是明确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利于提升人们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其三是提供了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法律机构,逐渐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司法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依法治国方面的指导思想逐渐落实到文化领域,会对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作者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

  新闻与传播学篇

  新媒体以其强烈的替代性依存理念影响着当下社会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新生力量急速发展的同时正改变着当下中国社会格局,亦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现实社会的媒介文化。学者认为,网络时代传播方式已然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从人际传播、大众传播、分众传播、交互传播、沉浸传播的发展过程推动了传播学理论的思考与创新。不仅如此,互联网等新技术变革支撑的传播实践,正在改变当前人类社会的基本逻辑,各种领域的社会关系进入一个持续的重塑过程。科技的发展使民众不只是信息的消费者,相反,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中普通民众可以把自己的所见、所想以最简短、快捷的方式传递给他人,网络民意由此走进现实,呈现出对现实的干预能力。学者认为,在此背景下,完全依附于传统媒体报道的时代已然褪色,新媒体以其强烈的替代性依存理念影响着当下社会。当下的网络化社会,是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而不是以往媒介功能的扩大。

  报网互动、媒体融合指向的都是新工具

  媒体融合与报网互动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学者认为,媒体的核心任务是提供信息,无论是报纸、广播、电视,还是网站、APP、微博、微信、户外LED屏,都只是工具。其实,报网互动也好,媒体融合也好,指向的都是新工具。学者认为,当前,除了资本运营外,媒体融合的主要工具就是建设和运营网站、APP、微博、微信。有的传统媒体在这方面表现不凡,粉丝众多,影响力甚至超越了纸媒本身。然而,这样的转型是不是一条成功的路子?未来的媒体形态是否就是如此?目前下结论为时尚早。市场瞬息万变,工具更迭的速度也令人眼花缭乱,如果跟风走、片面追求工具,很容易耽搁了作为媒体本质的内容信息。在人人都是媒体、每个媒体都需要内容的现实之下,传统媒体应该有理由、有信心输出升级版内容——当然,不是通常意义的一篇新闻报道,而是业内人士所说的“内容产品化,产品服务化”。

  网络规范和治理机制亟须跟进

  网络的低门槛、低成本以及相对自由等特征赋予了每一位公民传播的权利。然而,新媒体的传播内容不仅给公众塑造了一个新的公共意识空间,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改变着公众的认知。因此,网络规范和治理机制也要跟上。学者指出,面对信息源不确定、社会性媒介自内容失衡、内容产权置空、内容价值链断裂以及内容转移风险等隐患,都需要建构新媒体内容治理机制等相关应对措施。

  有学者认为,正确对待新闻源主体对新闻事业的发展极其重要,即在积极汲取活跃的新闻源主体传播资源的同时,亦需要正确定位活跃的新闻源主体的社会角色。事实上,活跃的新闻源主体更类似于当下的网络舆论领袖,他们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他们既是普通民众的“发声人”,更是民众意向的“引导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能扮演着网络事件的“挑衅者”,而这恰恰需要网络制度或规则及时出台予以约束。(作者为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李春雷)

 

0
热门文章 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