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鉴传统“关系医学”缓解医患紧张
吕小康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501期
【核心提示】当下中国社会医患关系紧张是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其直接诱因固然是各种具体的医疗纠纷及实际的利益瓜葛。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还与传统中国医学与现代西方医学对医患角色与医患关系的不同理解有关。
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特殊的人际关系,兼具医疗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双重属性。它既受医学模式和医学文化的影响,也受社会文化环境和思维方式的制约。当下中国社会医患关系紧张是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其直接诱因固然是各种具体的医疗纠纷及实际的利益瓜葛。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还与传统中国医学与现代西方医学对医患角色与医患关系的不同理解有关。
传统医学是一种“关系医学”
传统中医所强调的阴阳平衡、天人合一、身心交互的理念,体现出传统医学是一种“关系医学”而非“实体医学”的特点。这种“关系性”强调医学各关涉要素要保持和谐状态,要求将医学知识、医疗活动、医患关系置于整体的社会知识、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加以考虑,从功能性的角度掌握疾病的本质并提供治疗方案。
在这种关系视角下,身体与疾病也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必须从关系中去认识和解释;患者和医生也不可能有某一方单独居于主导地位,而是一种循环式、合作式的治疗关系。传统医学是一种经验医学,医生的诊断信息通过望闻问切等手段获取,而且诊断意见、治疗方案以及给病人实施治疗,都是由医生通过言语或文字直接完成。在这种治疗方式中,医患直接接触,没有借助第三者(即医疗器械),医生对病人的判断和干预都是直接的、人工的、非工具化的。医生需要用患者能够大体明白的语言或其他方式解释病因病情与治疗方案,面对不同患者很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解释方式,而不是采用标准化的生物学语言来解释病情、提供疗法。因此,传统的诊疗过程具有高度的私人化特征,医生更容易与病人建立情感上的关联,病人也更容易建立起对医生的直接信任。
同时,中医诊疗坚持疾病的整体观。对医生而言,无论心理疾病还是躯体疾病,只要病人是因有病感体验前往求医,医生就存在道义上和专业上的治疗义务,形成一种“凡病皆治”的治疗模式。同时,中医认为疾病的原因既可能与天地自然、五运六气有关,又可能与社会事件、人际关系有关,还可能与患者的体质生理、性格气质相关,这种天然的“生物—生理—社会”医学模式,使得医生对任何一个患者的任何疾病都要统一考虑、全面负责。因此,传统医学无法独立地处理躯体病患,医生还需关注患者的情绪和感受。如此,医生需全面了解患者的背景情况、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识和解释以及患者对疾病处理方式的预期。治疗时,医生需结合患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采取治疗方法,兼顾患者的社会心理情感需求,并使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解释。在这种模式下,患者不仅是个“求诊者”,还是病情的陈述者和解释者,他提供的解释虽然不一定为医生所采纳,却无疑是后者进行病情分析的重要内容。虽然具体的医患之间也可能出现矛盾和纠纷,但这总被归因于是医生的医术不精或患者的病情复杂等个体化的因素,而不会被认为是这种接诊和治疗模式本身存在问题。
生物医学的弊端是见“病”不见“人”
生物医学是当下医学领域的主导范式。在该模式下,疾病虽仍被定义为躯体或功能性的异常,但其关注的重点仍是躯体的病理性异常,而不是一般的、泛化的功能性异常。严格意义上的疾病只有一个严格的载体和呈现场所,即以生物器官形式存在的躯体。未能在躯体上找到病灶的症状就难以称为疾病,自然也就无需进入到医学处理的范畴。在这种疾病观的指导下,生物医学首先注重的就是寻找病人患病的“医学证据”,即客观的、可利用仪器检测的各种生理指标,而不是病人的陈述。尽管病人的陈述确实能够为病情的诊断提供线索,但并不能作为医学判定的最根本事实。
同时,医生虽然应当注重与患者的沟通,但这也不是治疗的最核心要素,因为从技术上讲,医生负责的只是治“病”,即躯体或功能的异常,而不是作为整体的、具有情绪和意义感的人。实际上,情绪、心理、意义感这些内容,是无关疾病的外在变量;医生即使关注这些变量,也只是因为它们对躯体的生理病理变化具有正向或负向的功能,但其本身并不构成医学处理的核心内容。这并不是生物医学不承认这些因素的存在及作用,而是说这些因素并不属于医学范畴。
毫无疑问,生物医学模式的兴起为人类治疗各种身心疾病提供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但是,这种疾病观在医学领域的“胜利”是不是意味着普通百姓在求诊时,也是严格按照这种方式来界定自己是否得病呢?当然不是。实际上,普通大众在求诊过程中,个体自身的感觉依然是界定自己是否需要求医的首要标准。病人求医往往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健康,而生理指标的正常与个体认为的“健康”之间并不完全重合。求诊者首先关注的是自己是否健康,而不是自己是否有病。
在现代医学模式下,作为患病主体的人只是疾病的载体,疾病本身才是治疗的对象与实体。因此,医生占据了医患关系的主导地位。实际上,正是因为病人自己无法分辨什么是真正的疾病以及什么是疾病的原因,所以才需要来医院求助。而且,医生所能提供的帮助,也应当严格局限于医学范畴,而不涉及其他。有关如何倾听患者、如何与患者沟通、如何提供心理上的疏导等问题,只能从医德和管理的角度进行规范,但它们并不构成医学处理的核心内容。这正是生物医学模式与传统中医模式对待医患关系的本质不同:前者视之为治疗过程的外围因素,后者则将之视为治疗过程本身。
利用传统医学理念创新当下治疗模式
从当下的实践看,传统中医理论与生物医学理论似乎只能共存,要求两者在基础理论上达成一致是不可能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在具体的治疗层面追求一定程度上的融合。就医患关系而言,其重要性实际上源自于医疗活动本身的二重性:它既是一项单纯的治疗技艺,又是一项涉及人这一复杂生命体的社会活动。必须认识到,求诊者的目的,也往往不仅仅是恢复躯体的正常状态,还包含着更多的整体健康诉求。一旦这种诉求不能得到满足,便会对医学化的治疗过程造成或大或小的阻力。现代生物医学虽能提供疾病的生理发生机制,但在如何处理与病人的关系上却并没有传统中医有效。虽然医学界早已提出“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但这种模式似乎还未能得到主流医学的全面贯彻。如果在医学院的培训、接诊的具体规范与诊疗的流程设计等多个方面,更多地像传统医学那样,考虑到治疗活动中的非生物性、非技术性因素,并辅之以一系列实际性的心理援助措施,或许对改善当下的医患关系不无裨益。
[作者简介]吕小康,南开大学社会心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