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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社会心态是包容性城市的心理基础
王嘉顺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与以往偏重“土地城镇化”不同,此次规划强调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出要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可以说,新规划充分体现了包容性增长理念,并将包容性的理念延伸到城市区域建设发展的层面。那么,什么是包容性城市呢?联合国人居署在其2010年度报告中指出,一个包容性城市应该从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四个方面来促进人们平等享有城市权利,而这四个方面应该是相互协调和关联的。其中城市权利的获取不是根据地理区划或者行政管理的需要,而是针对特定的城市空间,并且城市权利应该从国家、城市和社区的多方位层次来看待。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可以看到包容性城市的理念体现在许多方面。新规划提出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从制度上赋予其城市权利。特别是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从全面统筹的层次,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转向对常住人口提供。
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赋予其同等市民权的基本要求,要想使他们真正落户城镇,还需帮助其全面融入城市社会,这涉及农业转移人口同城镇居民的社会交往以及更大范围内的社会整合。根据彼特·布劳的观点,宏观的社会整合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它取决于广泛的群际交往,而非强有力的内群体纽带;其次,它取决于来自不同群体和阶层的个人之间的面对面交往。一定程度的社会整合是建立稳定社会秩序所必需的,但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分化可能对社会整合产生负面作用,其中不平等和异质性是社会分化的两类重要表现。根据研究,共同的群体成员资格和相近的地位能够促进社会交往,而不平等和异质性都会给社会交往带来障碍。现实中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在诸多方面体现出不平等和异质性,特别是地位不平等和文化异质性给两大群体的社会交往带来了极大障碍。由两个群体的地位不平等和文化异质性导致他们之间的社会交往表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征:第一,以农业转移人口为主的外来人口呈现出内群体交往现象;第二,城镇居民与外来人口的社会交往意愿不高;第三,功能性交往多于情感性交往。导致上述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它为城镇居民和农业转移人口两个群体的接触制造了诸多障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两个群体丧失了群际交往的主动意识和能力。由于以往制定和落实国家政策规划时,看重宏观调控和行政干预的效力,而忽视社会的自我成长和自我调整。改革开放前,限制人口流动的严格措施使两个群体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些措施保障了城镇居民的优越地位。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日渐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而在城镇居民看来,大量涌入的农业转移人口或许只是资源的争夺者以及社会地位的竞争者。两大群体对彼此的交往准备不足,保守和不合时宜的社会经验造就的社会刻板印象导致群体偏见,因此基于社会整合的目的,需要包容的社会心态。
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社会交往、社会融合是相互的,需要两者相向而行,这就需要两者特别是后者具有包容性社会心态。包容性社会心态是包容性城市的心理基础,一个具有包容性的城市,其市民应当具有包容性的社会心态。而培育包容性的社会心态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为此建立可靠的推进机制。应采取让城镇居民和农业转移人口全面参与的方式,创造必要的条件来强化居民自治、社区自治的能力,强化不同群体交往的能力,这是培育包容性社会心态的总思路。确保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有效培养,有利于形成同社会主体相适应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从而也增强他们的群体交往能力。这也是消除群体偏见,培育包容性社会心态的重要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包容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只有实现城镇居民和农业转移人口的互相包容,城市才是包容的城市。未来一段时间内,农业转移人口将大规模地在城镇落户,这是我国城镇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地区落户,不仅是区域的转换和重新归属,还是利益关系的重新协调和社会结构的重新调整。因此,必须通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方式来妥善解决该问题。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良性互动;要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发挥它们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社会、融入城市的作用;要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发挥他们自身的积极性;要引导城镇居民形成开放、包容、多元的现代性公民意识,培养两大群体之间健康的社会关系。地方政府还要积极调整和更新相关政策,检视现有政策是否具有社会排斥和社会歧视的倾向及后果,着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从而确保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地位不平等与文化异质性:城镇居民与新市民的社会交往研究”(12YJC84003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