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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议题

吴俊 网络知识分子与公共知识分子的纠葛

2007-08-27 作者: 吴俊
“网络知识分子”的说法听起来似乎总有些怪怪的,虽然它渐渐地已成为一个术语在一些文章和媒体上流行开了。看过网上的几篇相关的文章后,发现大多数对这一说法还是颇为欣赏的,有的显然还是以“网络知识分子”自视或自得的。不过,究竟何谓网络知识分子,网上文章并没有给出个准确的说法(可能是我没看到)。比如,网络知识分子与一般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是什么关系或有什么区别?有的文章将网络知识分子与传统、精英或专业知识分子对举以示区别,但事实上这种区别的边界模糊到几乎难以存在。追究起来,原本的传统、精英或专业知识分子的种种说法就已经十分暧昧,对之的界定历来歧义纷呈,莫衷一是。加上网络生活已经成为几乎所有的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方式,网络知识分子会有理由成为一种特定类型的知识分子吗?也可能我的这种有点拘泥于学理的术语所指追问,恰恰是有悖于网络法则的,不免于落入了“专业” 知识分子的思维窠臼。这种检讨姑且先搁置一边不提吧。

  对于网络知识分子一说的兴起和流行,特别是看重它与传统、精英或专业知识分子的各种可能的区别的说法,比如着重突出它的平民立场、社会关怀、介入当下、同情底层等等,大概可以近似地捉摸出一点网络知识分子之说的某种文化策略或利益动机,那就是要在道义上和理论上为自己寻求并建立一种言论合法性的价值地位。换句话说,网络知识分子不仅是一种客观名称或概念,而且更重要的还是一种有关权利所属的文化和价值的理论定位。只要名称及其定位能够获得相当的认可或认同,那么,它所代表的权利地位也就相应地获得了支持,也即获得了合法性的实际证明。说到底,这是凭借网络概念、也是网络事实所建立起来的一种文化权利博弈的形式或结果。权利合法性和权利价值地位的争夺,在我看来至少是网络知识分子之名及其势力逐渐兴起和流行的深层动机之一。

  回想起来,最早利用网络平台形成言论声势的是那些在传统文化体制中被“剥夺”了发言权的“文化平民”。这些“沉默的大多数”让一度对网络颇为轻视甚至歧视的专业知识分子领教了“民主言论权”的力量。很快,他们也加入了这种平民的狂欢之中。及至近年,网络博客盛行,这在某种意义上显示了网络的匿名时代渐渐要分割天下给网络的真名或个人时代了。“我在说”的风光盖过、取代了“谁在说”。也可以认为,不管博客开张的具体动机如何,它对网络(言论)理性的建立总归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言论的权利和责任开始在虚拟的空间里有了真实的承担主体。这在相当程度上使得网络成为传统观念里的知识分子和“文化平民”有可能获得充分沟通并分享的一种近似平等的权利平台。对于网络的权利地位,不仅要认识到它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化了的文化存在事实,而且应当觉悟出知识分子的加入网民行列,其实也是(不得不)认可或认同了网络所代表或体现出的平民文化及其权利地位的文化合法性。网络创造出并标志了文化权利走向的一种新的途径。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在网络上最起劲的“传统” 知识分子,明显主要是这样两类人:一是“叫卖炒作”型的(比喻的说法,并不确定为贬义),二是“启蒙领袖”型的(也是比喻,并不确定为褒义)。前者大多表现为以具体的个人自我利益实现为主要目的,借网络提升人气,很有点促销员的味道。后者往往带些公共知识分子的内心自许,话题更多集中在公共现象、公共利益方面,俨然社会正义的化身。有时,这两类人(例如,促销员和道德家、文化商人和思想批判家、作家和学者等等)混成一体,但据我的观察,两者的分别还是比较显著和经常性的。现在出来的网络知识分子,就其言论表现而言,无疑更近于后者,即网络知识分子更多带有一般所谓公共知识分子的色彩。

  但网络知识分子为什么又要着力把自己区别于已有的公共知识分子的名分(身份)呢?这里面其实也隐含有一种对传统的权利地位观念的认识心理或问题。在当代中国,原本很难说存在着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群体。知识分子的文化权利地位一直相伴并受制于自身的政治权利地位而潮涨潮落,无所谓独立的文化言论力量。等到改革开放的时代,社会政治结构发生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较为开放和自由的社会公共空间,才催生出了可被视为群体存在(现象)的公共知识分子。而网络作为一种技术上的支持,则为公共空间和公共知识分子的产生及壮大,提供了一种最重要的条件。因此,中国最近十几年来的公共知识分子(特别是最早的和迄今最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主要还是由传统的学院或专业的知识分子化身而来。

  纠葛或许就种因于此。正因为一般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主要来源于“传统体制”中的知识阶层,他们的文化声望和权利地位在网络之外或先于网络就已经奠定,网络对他们而言简直可比作如虎添翼。这对要在网络上“发家”或倚赖网络“争权夺利”、“扬名立万”的其他(原先身处弱势地位的)公共言论者,无疑会造成巨大的压力,并形成社会文化权利的明显反差。在许多人眼里,或一般的社会观念中,文化出身和文化地位确能构成、或决定性地影响文化价值的判断标准。因此,为自己的文化身份和权利地位的合法性“正名”就成为必须;同时,“网络知识分子”也多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传统、精英或专业知识分子为假想对手(倒并不一定是假想敌)——而且,在他们的心理中,这些知识分子连同其衍生出的公共知识分子,都是传统体制中(或由传统体制所产生)的“先天强势”的知识分子,并不充分具备真正的“文化平民”的性格气质和精神血脉。在他们看来,最具平民性的网络,既催生出了“天然”平民的网络知识分子,而且同时也是对网络知识分子的合法地位及其文化权利的当然证明。网络其实也就是网络知识分子——作为概念、也作为事实——成立和存在的逻辑起点与逻辑依据。

  事实上,也确有一部分知识分子包括学院中的知识分子,历来都处在(学院)体制的边缘位置。他们往往并不被视为真正的学院派或专业知识分子,有人曾调侃地说他们属于“学院里的江湖派”。“江湖”这个词,在专业领域的视野里,无疑是含有一些贬义的。但是,“学院里的江湖派”在学院里是另类、异端和少数派,在网络这个最大的江湖里,则显然更易融入或成为狂欢的大多数。而且,因其“非专业色彩”的另类或异端而在学院体制中郁郁不得志,投身于网络大江湖之后,他们的另类或异端气质,加上他们所拥有的专业素质,这部分人往往最能成为网络知识分子中的精英领袖人物。在公共领域,特别是在网络社会里,就其言论影响力而言,不妨可以带点夸张地认为,并非名门世家的“网络知识分子”与“正统出身”的“公共知识分子”,其实占据了平分天下的对等地位。如果从具体言论来看,他们有时是棋逢对手、也是旗鼓相当的论辩双方或当事人,而很多时候却也是可以把他们看作一伙的。在此,网络作为权利博弈平台的地位和意义,显然就是十分突出和重要的了。

  但是,正像本文开始就提出的质疑那样,在网络生活已经成为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方式的现在,用“网络”来定义一种知识分子的类型(即社会身份或文化身份),用“网络”来作为知识分子的一种特定标志,这在理论上和事实上是否能够成立?网络并无准入门槛,在言论发表的载体意义上,网络也就相当于是一种零门槛的媒体或媒介而已。如果说可以有网络知识分子的概念,那么相应地也就可以存在以其他媒体或媒介命名的知识分子概念。这显然是可笑的。特别是在事实上,不管是所谓网络知识分子,还是其他知识分子,所有的知识分子现在都在所有的媒体上出现。而作为媒体或媒介的网络的特点或其特殊优势,事实上也都可以为所有人所利用,网络门户向所有人开放。同样,其他或传统的媒体或媒介的限制,也都同时对所有人有效。网络知识分子的真实性或特殊性又究竟是在哪里呢?

  所以,我并不看重所谓网络知识分子的概念,但分析其生成和代表的文化与心理动机,则可以多少见出当下文化权利博弈即争夺价值地位合法性的一点真相吧。

  最后,针对一个显例或个案,易中天(现象)算不算是网络知识分子(现象)?——虽然他由传统媒体(电视)推出,但早已波至网上,而且,“乙醚”们也大多现身发言于网上。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因其客观上利用大众传媒关怀并支持了平民的文化权利,可以说他具有网络知识分子的色彩。但从其传播内容来看,则又主要不过是将专业学术普及化的传统套路。当然,也更难得有理由将易氏看作是公共知识分子。沿用网络知识分子概念的模糊思维,许多人、事难免就会处于摸棱两可的境地。要是简单说,如易中天者,其实也还仍属专业知识分子(学者)。再多说一句,那就是易氏经由央视而获得了比其他专业知识分子更大的社会文化权利。以权利地位为核心目标,央视、网络及其他任何媒介的主要价值在此。如果有人要造出一个“央视或电视知识分子”的概念,那也是很有趣的,不妨读作文学笔法一笑吧。

  2006年11月12日《羊城晚报》花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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