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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议题

胡联合 如何正确认识恐怖主义和反恐工作

2011-02-16 作者: 胡联合

 

如何正确认识恐怖主义和反恐工作[i]

   胡联合[ii]

10008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01911日美国发生的“9·11”震惊世界。不过,恐怖主义并不是“9·11”事件以后才有的新事物,而是一种古老的政治或社会现象,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公元前44年古罗马统治者朱利乌斯·凯撒被政治不满分子所刺杀,就是古代有名的恐怖主义暗杀事件之一。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恐怖主义活动并未消失,相反还有新的发展,有时甚至会成为影响国际安全的导火索。例如,1914628日在萨拉热窝发生奥匈帝国王储弗朗茨· 斐迪南被暗杀的恐怖主义事件,就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1960年代末以来,恐怖主义在中东、西欧、拉美等地区逐步泛滥,危害日趋经常化。“9·11”事件发生后,国际社会和普通大众才真正意识到恐怖主义的严重性,从此恐怖主义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焦点。

9·11”事件后,美国在全球开展“反恐战争”,先后发动了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对“基地”组织等国际恐怖组织进行了全球搜捕和打击。然而,国际恐怖主义不但没有消亡,而是此起彼伏,危害甚至更趋严重,特别是“基地”组织已成为全球众多恐怖组织的意识形态,恐怖组织滥杀无辜和“基地”化的特点越发明显,重大恶性恐怖事件此伏彼起,令人感到恐怖主义越反越多。“9·11”事件和“9·11”事件后大量的恶性恐怖主义事件,在震撼世人的同时,也在警醒世人,促使世人不能不深刻地剖析恐怖主义,不能不深刻地省思反恐的出路何在!

笔者认为,科学认识恐怖主义和有效开展反恐斗争,必须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任何国家、民族和公民都必须始终如一地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的一大公害,对世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于恐怖主义,无论发生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何物,出于何种原由,以何种形式 而发生,都必须坚决谴责与反对。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是我们的一贯立场,也应该成为全世界的普遍立场。反对恐怖主义的斗争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的 共同事业,是正义与邪恶、文明与野蛮的较量,而决不能以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划线,决不能指向任何民族、任何宗教、任何文明,必须坚决反对把恐怖主义与特定 的民族、宗教或文明挂钩。反对恐怖主义必须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必须摒弃冷战期间西方国家推行的所谓“一个国家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国家的自由战士”的错误政策,坚持“一个国家的恐怖分子是所有国家的恐怖分子”的正确立场,决不能给任何恐怖分子特别是民族分裂主义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主义恐怖分子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政治避难和难民地位。

第二,全球社会都必须科学认识恐怖主义的基本特点,充分认识恐怖主义与反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与恐怖主义进行恰如其分的不懈斗争。恐怖主义是一种畸形的政治或社会现象,是一种不对称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原因,是现实世界各种利益矛盾尖锐化或畸形化的产物,具有相当的顽固性、复杂性与长期性。同时要深刻地认识到恐怖主义是暴力与宣传的联合体,它既企图通过强制性的暴力来达到其目的,又企图通过扩大影响的宣传来达到其目的,恐怖主义更多的是一种恐吓性的戏剧行为模式,它打击的并不仅仅是恐怖戏剧中直接针对的目标,而更主要的是公共意见和政府政策,是在看和听恐怖戏剧的最广泛的公共大众,并以此形成的恐怖气氛来要挟和恐吓政府当局。因此从根本上说,反恐怖主义主要是一种复杂的政治斗争,不但要从政治的高度致力于解决产生恐怖主义的原因,而且要讲究斗争策略,一手严厉打击恐怖主义的暴力活动,一手有效遏制恐怖主义的宣传活动,想办法削弱恐怖主义造成的恐怖气氛;没有对恐怖主义的严厉打击,就不能有效地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产财产安全,也就难以赢得政治解决恐怖主义所赖以生成的社会问题的时间和条件;同时,要防止仅仅把恐怖主义当作一个简单的暴力犯罪问题或一个简单的军事战争问题来对待,以为只靠警察或军 事的打击就能解决问题。“必须意识到由于恐怖主义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最持久的解决办法主要是政治性的。”“必须作出持续不断的努力去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原因,特别是当它是根源于绝望、不公平和剥夺的情况时”[iii]。必须努力用“政治方案”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原因,否则任何国家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都很难取得成功。

第三,必须超出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视角,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来审视恐怖主义对国家的最严重最极端危害,注重加强国家应急政治制度建设。特别是要考虑到,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往往阴谋暗杀各国政治首脑,对政治领导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程度不同的现实威胁,容易引发政治危机,对其国家的政治稳定构成现实危害。如果一个国家事前没有关于国家和政府最高首脑交接班的法制化的明确制度规定,一旦最高首脑被暗杀(包括大规模爆炸袭击)身亡,不但会使该国丧失一位最高领袖,而且会使国家陷入空前的政治危机。因为,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性的主要危机来自继承人问题”。[iv]而此时,该国不得不突然面临同时进行推选新的最高首脑、治理丧事、打击恐怖分子的多重紧急任务,其中���紧急最棘手的问题在于,最高权力真空的危险从空而降,而由于缺乏产生最高首脑的法制化的明确制度规定,如何推选新的最高首脑、谁是最合适的新的最高首脑都是未知数,充满了不确定性,往往导致人们很难在恐怖分子刚刚造成的恐怖气氛中迅速形成共识,难以迅即紧急地推选出新的最高首脑。特别是如果有国内国际政治势力参与暗杀该国最高首脑,那就很可能使国家陷入政治纷争、政治动乱甚至战争的灾难之中。因此,必须一方面着力加强政治首脑的安全保卫,另一方面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最高首脑权力产生(授予)、运行、交接的公开制度和法律,以保障把恐怖主义可能造成的最严重最极端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之内。最后,也必须科学客观评估恐怖主义对公共安全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既要充分认识恐怖主义的严重危害,防止低估恐怖主义的威胁,避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又要理性评估恐怖主义的危害,充分认识恐怖主义主要是一种恐吓性的宣传行为,其造成的人员伤亡无论相对于普通刑事犯罪或交通事故,还是相对于自然灾害、生理疾病、饥饿造成的人员伤亡,其危害都是相对较少甚至微乎其微的,防止过分夸大恐怖主义的危害,防止反应过度、草木皆兵,给政府和人民造成过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在民众中引起不必要的自我恐慌气氛,反而在不自觉中使恐怖分子的恐吓图谋容易得逞。对待恐怖主义,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国家政治制度建设,保障国家权力(特别是国家最高权力)无论在何种紧急、危机、特殊的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加强对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的严厉打击,努力使社会和广大民众保持平静心态,使工作和生活一切照常,从而从根本上挫败恐怖分子旨在制造社会恐怖气氛、搞乱社会的罪恶阴谋,保持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简言之,既要重视恐怖主义,又要藐视恐怖主义



[i]本文系胡联合著《全球反恐论:恐怖主义何以发生与应对》(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1年)的序言。

[ii]胡联合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中国国际战略学会法学博士、特约研究员。曾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内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政治学研究》、《新华文摘》、《管理世界》等重要报刊与人民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等发表和出版著述200余万字。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等反恐怖法的起草工作,曾为全国公安厅局长研修班讲授反恐怖课,曾参与中国政府有关白皮书的起草工作,曾参与《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鉴》的编辑工作,曾参与《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的审编工作。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的全国通俗理论读物征文一等奖,司法部授予的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奖。

 

[iii]Neil C. Livingstone, The War Against Terrorism( Lexington Massachusetts: D.C.Heath and Company, 1982) ,P.159P.198.

[iv]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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