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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亚利 结婚还是不结婚?——青年人对不婚的态度及代际比较

2012-06-04 作者: 薛亚利

结婚还是不结婚?

——青年人对不婚的态度及代际比较

薛亚利

文章来源于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文摘》2012年第1期

摘自《当代青年研究》2011年第8

通过对2200个样本的概率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对待婚姻的基本态度上,结婚依然是年轻人的主导态度,他们依然认可结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结婚:仍是年轻人的首要选择

统计结果显示,年轻人依然认同不管怎么样,人总是要结婚的。从赞同结婚的态度来看,5个年龄组,从20-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到60-64岁,40岁以下的年轻被访赞同要结婚者占2/3以上,赞同度总体得分的平均值为3.91,赞同态度明显。统计同时发现,年轻人的赞同态度略低于老年人,呈现随年代的趋近而认同强度呈降低的趋势。数据显示五个年龄组持赞同态度的比重依次为78.9%72.6%71.5%77%和 81.8%;而赞成度得分的平均值分别为3.763.853.874.01 和 4.22,这也说明即使总体赞同率明显,但依然能看出年轻人态度中趋新特征。

对于大多数年轻被访来说,他们依然认同不管怎么说,人总是要结婚的传统观点,显然与人们对美好婚姻的憧憬和期待不无关系。 数据表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同美好婚姻的重要性,被访在对一个好的/幸福的婚姻对自己的人生非常重要作判断时,持肯定态度的高达 99%,持否定态度的几近于零,而且相关统计结果也显示,对婚姻重要意义的认同并无性别和年龄上的差异。

(二)同居:因缺乏安全感而难成主流

年轻人在观念上认同结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也可以通过他们对非婚同居的反对态度来加以反映。 的确,目前人们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已较为宽容,但统计结果显示,对于单身男女即使不想结婚也可以同居这种行为,年轻人的反对态度明显,40 岁以下的年轻被访持反对态度者占2/3以上。同时发现,年轻人的反对态度的强度低于老年人。在五个年龄组中,这种反对态度呈现随年代的推迟认同的强度呈递减趋势, 五个年龄组持反对态度的比重依次为66.9%75.5%77.7%86.3%89.7%;而反对度得分的平均值分别为2.191.981.901.681.48。以上结果显示出多数青年被访并不认同非婚同居,为何对非婚同居依然反对呢? 这是因为即使年轻人,也依然相信同居比结婚缺少安全感,统计结果显示,五个年龄组的总体赞同度得分的平均值为3.90,其中,20-29岁的年轻被访赞同该观念的被访达70%以上,赞同率明显。

(三)分居:年轻人更少认同为多挣钱而夫妻分居

尽管,包括年轻人在内的多数人认同结婚者比未婚者快乐,但有时为了工作需要、事业发展或更多的收入,夫妻暂时甚至长期两地分居也不可避免。国外有研究指出工作家庭冲突的普遍性,如Kinnuen等的研究指出,有40-78%的职业父母至少在某一个时间内存在工作家庭冲突问题。而在中国,随着职业和地域流动成为常态,这导致家庭功能及其家庭角色上的紧张或冲突。那么,在工作和家庭角色发生冲突时,究竟以夫妻分居为代价而多多挣钱,还是宁愿少挣钱也不愿夫妻分居两地呢? 我们通过年轻人对为了多挣钱/争取更好前程,夫妻即使分居两地也没有关系 ” 认同来判断其面临工作— 家庭冲突时的优先选择。从统计结果来看,35岁以下的被访不赞成为了多挣钱/争取更好前程,夫妻即使分居两地也没有关系高达60.3%,这说明越是年轻人越来越注重家庭。青年人更看重家庭,这一结果非常有意义。 青年人多被视为时尚代表,在婚姻家庭观念上也是走在前列,被视为现代化的化身,但他们更不赞成为了多挣钱/争取更好前程,夫妻即使分居两地也没有关系,这也许受惠于年轻人受教育程度的提升,让他们受益于文化资本并易于获得较理想的职业和薪金收入,让他们不必一定要夫妻分居两地才能事业上有所成就和挣到更多的钱。

(四)结论和讨论

总体而言,六个系列变量的测量统计显示,年轻人依然认可结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六个变量中有三个不存在代际差异,即一个好的/幸福的婚姻对自己的人生非常重要一般而言,已婚的男人比未婚的男人快乐一般而言,已婚的女人比未婚的女人快乐,这说明面对不婚结婚的选择,年轻人毫无疑问地选择结婚在另外的三变量上,尽管年轻人的主体态度依然是认��婚姻、选择结婚和反对非婚同居,但统计却检出代际差异,这说明了年轻人的观念有不断地趋于开放的特点在对不管怎么样,人总是要结婚的的认同上,呈现随年代的趋近而认同强度呈降低的趋势;在对单身男女即使不想结婚也可以同居同居比结婚缺少安全感同居可以在婚前相互了解以确定双方是否合适的认同上,则呈现随年代的推迟认同的强度呈递减趋势。 以上这些,综合说明了年轻人的观念包含着一定的开放性。

然而通过国家比较,我们又发现中国年轻人更少接受多元化的婚姻模式,这种态度与中国当前的现实原因有关。首先,是因为同居在中国至今仍不合法。尽管199421日前(即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前),同居男女如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199421日起,未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再受法律保护,2001 年婚姻法修改后,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除非补办结婚登记,法院仅受理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请求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 一些学者和法律界人士至今仍将同居称之为非法同居。既然是非法,那么,自然缺乏安全感。 另外,非婚同居仍被社会认为是非常态的性关系。其次,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同居者大多或迟或早仍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目前确有一些未登记结婚而同居甚至生儿育女者,尤其在一些农村,人们仍将举办婚宴视作结婚的公认仪式,不少男女流动人口在异地他乡的工作、生活中结识同居,但通常怀孕、生育后会补办结婚登记。 还有些因各种原因想分手者,也必须在补办结婚登记后才可进入离婚的法律程序。 但一些老年人因受子女阻挠或住房等经济因素影响, 又不愿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无奈地选择同居,这种情况下不办结婚登记会多些。 再次,中国的未婚成年人住在父母家的较多,受住房条件等限制也减少了同居机会,家长耳提面命的教诲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年轻人对结婚的慎重选择。国外的年轻人在18岁以后和父母分居,这种情况下同居率往往较高,国外有文献显示,与父母或其它亲属交往较少会增加未婚同居的可能性。最后,人们更多地认可婚姻而不是同居的态度,也限制了年轻人对不婚生活方式的多元选择。 如前所述,尽管人们对同居的宽容度在提高,但多数人仍认为同居缺乏安全感,而婚姻依旧有其吸引力,与未婚相比,被访首肯已婚男女更快乐的分析结果有力地支持了婚姻对人生重要意义的认同,而同居作为一种替代婚姻的生活方式,依然不被广泛认可,这也制约了人们对结婚与否的多元选择。

结婚在国人心目中仍是个人生命历程中的一个必经之途,凭此可以理解当前一些社会现象。实际上晚婚、晚育、不婚、不育等现象的增多,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一些高学历女性实践晚婚或独身、单亲、丁克家庭的生活方式是她们的自由选择,也应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和理解。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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