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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研究需社会学化
宣朝庆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7月30日
社会治理是当前社会学研究的热门领域。刚刚结束的中国社会学年会59个分论坛中,有十几个与此有关,单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这方面研究的热度。但是,在治理热的背后,却是治理研究概念体系的严重匮乏,这导致对治理的学理思考难以深入。因此有学者担心,社会治理研究会像社会管理研究和社会建设研究一样,很快走入低谷,成为应景之作。
社会治理研究的社会学化,必须从现代社会构建的基本逻辑入手。现代社会是个体化的社会,个体因社会分工和阶层利益结合在一起。为增强自身生存能力,保障自己的福利或利益,个体需参与社团。所以,现代社会构建的基本逻辑应是:个体—社团—公共领域—国家(公权力)。也就是说,个体应通过社团参与政治,构建公共领域,以确保个体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这就需要在已有社会学基本概念体系的基础上,发展社会学想象力,促进学科交叉融汇,产生新的概念,填补链条的不足,整理出新的概念链条。
社会治理研究的社会学化,还要注意加强实务操作的层面。公民的权利需求首先需要社会政策的发展,然后是社会行政的支持,最后才是社会工作层面的对接。但由于社会工作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实施,很多人喜欢从社会工作入手进行社会治理方面的尝试,南方地区尤其如此。而事实上,首要的应是加强社会政策的研究,特别是细致的社会政策研究。比如,应调查一个困难学生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支持,一个月理几次发,喝几杯牛奶,买多少本子,用这种细致的调查来支持社会政策的出台。
社会治理研究的社会学化,必须重视中国社会的治理传统。一个国家的社会学应从本土社会中成长起来,社会治理的社会学化也应如此。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是礼教传统、道德治理、政府无为,辅之以法治,如此以构建起政府辅助基层社会的“协治”传统。现在我们的治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团体、组织参与,与传统社会治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在社会治理方面,应解放思想、发挥社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做到民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现在南方很多农村出现了乡贤理事会这种架构,与村委会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调动了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乡村治理。乡贤理事会其实类似于宋明时期的“乡约”,但这种乡治传统的复现,不是回归,而是发展,是基层社会因应新的社会形势和需要,从传统中寻找经验和思路发展出来的新事物。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