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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的城市转型与单位制社区变迁
——单位制研究的空间维度
张汉
文章来源于:《香港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39期(秋冬季)。
摘要:体制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大陆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城市变迁进程,即「城市转型」。在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单位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家统治体系也在经历复杂的转型历程,而非简单的瓦解和消亡。单位制社区是中国大陆独有的城市社区类型,其变迁机制对于理解中国大陆国家体制转型和城市转型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本文从体制和空间或称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两个方面去理解单位制社区的变迁,包括单位自我牟利性的增强,单位集体消费的消解,单位制社区管理的选择性退化等,以及相应的单位制社区空间转型过程。
关键词:中国、社区管理、城市转型、单位制社区、体制转型
作者简介:张汉,香港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候选人。
一 引言:中国的体制转型和城市转型
要深入理解当代中国大陆城市单位制的社区体制与空间转型,不能仅仅把视野局限在城市社区这一微观层面,甚至也不能局限于城市这一中观层面。宜把发生在城市社区这一微观层面的基本变化,理解为更为宏观和中观层面的变迁所形成的某些微观「映射」。从一个较长时间来看,社区的根本性变迁从来都不是能够由社区自主决定的。进而言之,宜把对社区变迁的理解作为理解宏观的体制变迁和中观的城市变迁的一种线索。
自1978年以后,中国的体制转型(institutional transition/transformation)引起了世界瞩目。中国的体制转型简单说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或再分配经济,走向政府管制的市场经济的转型,这一复杂的、渐进主义的转型是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并且充满了新旧体制的交错。孙立平把这一转型的基本特征归纳为三点:1、政体连续性背景下的渐进式改革;2、权力连续性背景下的精英形成;3、主导性意识形态连续性背景下的「非正式运作」(孙立平,2002:86-91)。这一转型是以实用主义和渐进主义为特征的,它试图利用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同时保持政治体制的连续性并不放弃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体系的强力控制。
转型中的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城市变迁进程,「城市化」对于中国来说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战略和新的国家积累方法,城市成为中国体制转型的主要空间依托。笔者所使用的「城市转型」概念的内涵是,它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越南)或前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东欧国家)所发生的重要的历史——地理过程,即城市发展战略、增长机制、治理模式和政策体系的转换,以及相应的城市空间重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变迁。城市转型是中国体制转型的重要实践机制,并且其方向、速度、内容和深度取决于体制转型。
由于中国体制转型的特殊性和全球经济关联性日益加强所带来的多重经济重叠(前工业、工业和后工业)的现象,中国的城市转型更为复杂。当代中国前所未有的高强度的固定资产投资热潮,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提出的「经营城市」的口号,以及全社会对房地产业近乎狂热的心态,都是中国的国家积累体制正在转型的表现:在制造业这一传统的资本回圈之外,中国逐渐建立起以城市为依托的新的资本回圈链条,并且以其惊人的高利润吸引资本向这一回圈链条快速转移和高度集聚。地方政府越来越把城市作为最主要的「国有资产」,对经营城市而不是经营国有企业越来越感兴趣,并且其地方财政收入也越来越依靠与之相关的各种税费,如国有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房地产业等。体制转型使得地方政府不再只是中央政府在地方层面的派出机构或分支部门,而成为更加具有独立法权地位的实体政府。另一方面,私人投资者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欢迎,因为他们能够协助建立新的国家积累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把国民的消费支出限制在最低水准上,并宣布一切私人资本活动均为非法;剩余资本都被纳入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国家积累体制。因此,城市不可能成为组织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所称的「城市集体消费」(collective consumption)的手段,城市中的「建成环境」(built environment) 也不可能成为转移社会剩余资本的空间。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首先是一个工业生产空间,这本质上是由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国家积累体制所决定的,但也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有关,因为社会主义国家需要以高度工业化的、其居民以无产阶级为绝对主体的社会主义城市展现自己的形象。其次,城市也是一个政治礼仪空间,党政机关的办公大楼总是占据着城市核心区的位置,并与宽阔的街道和巨大的游行广场等城市元素共同构成一个典型的社会主义中国城市。
而在中国向一个新的国家积累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以城市为基础的新的资本回圈链条被创造出来,以实用主义为基本取向的转型策略强调资本来源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以及对城市大众消费的诱导作用。因此,企业家主义(entrepreneurial)的地方政府娴熟的与各种私人资本建立起形态多样的「城市增长机器」(urban growth machine)或称「城市增长联盟」(urban growth coalition)。在中国城市中生产出多种类型的消费空间,不同个体和组织根据竞租理论(rent bid)选择各自的合适区位。
在城市转型的过程中,为了使城市成为更适合新的国家积累体制的资本积累空间,城市更新计划在当代中国城市中普遍展开,试图清理城市中的「污点」,为新的国家积累体制提升整体环境品质。但是城市更新并不一定发生在最衰败的地方,因为必须考虑市场需求。很多城市更新计划是使被更新区位成为更加「可消费」的空间的实践,这种「地方打造」(place-making)策略,促进了新的国家积累体制的合法化,并且提供了新的资本积累和回圈管道。城市更新是当代中国城市转型的重要实践方式,城市更新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城市的一种流行话语和集体行为。我们需要从体制分析的视角去看待城市更新。「单位制」作为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的基本国家统治体制,不但能够完全贯通宏观、中观、微观这三个层面,而且因为单位制在城市中可以由「单位制社区」而实现明确的空间定位,所以也能够贯通体制分析���空间分析。
二 单位制社区研究文献综述
单位制作为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基本城市管理体制,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众多社会学家都对单位体制进行过研究,但并未充分将社区的概念纳入其中,主要是把单位作为一种社会统治体制或社会组织类型而不是社区类型来研究的。另外一些研究已经从社区的角度认识单位制,但往往是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视角来展开的,对体制的深入分析又比较缺乏,空间概念同样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能够将单位制社区的体制变迁和空间变迁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成果还不是很多。
笔者试对学术界关于单位制社区的研究做一个基本的梳理和评述。这些研究主要围绕着以下4个主题。
关于社区权力的研究
这些研究关注单位制社区中的权力主体结构以及权力运作的过程,研究者的学科背景主要是政治学和行政管理。何康(2007)研究了体制转型过程中单位、政府、社区三个权力主体的权力对比变化以及相应的社区权力结构重构过程,认为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围绕着社区权力资源的重新分配展开的。王雪(2007)认为当前城市社区权力运作模式正在由行政权力单向制约向多元权力互动转变,政府、市场、社会权力的配置处于不均衡的状态,主张促进多个治理主体间互动的「多中心治理」模式。
关于社区建设方法的研究
这些研究基本是呼应政府提出的「社区建设」的政策指引来探讨社区建设的方法,研究者的学科背景主要是公共管理学。关信平(2002)把体制转型过程中单位制社区的转型理解为单位制社区向「区域性社区」的功能替代过程,政府试图通过「社区建设」来加强「区域性社区」的结构和功能,以便使它能够担当起原来由这两类社区所担当的社会功能。索德钢(2006)探讨了体制转型过程中单位福利的断裂问题,如社区如何承接原有的单位福利,以及在单位释放服务功能之后如何重建社区服务体系。
郭风英(2007)把单位制社区的转型理解为社区治理失灵,并提出多元共治模式是社区治理走向善治的有效治理模式。李文星、尹鹏程(2007)分析了单位制社区居委会在法律定位、人事权归属、经费来源和考核机制四个方面的困境,提出重构单位制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所驻单位的关系,以及重构驻单位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关系等对策。王欢苗(2007)对企业与社区关系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在转型期中,由于国家的权力主导性没有改变,加上单位制的遗存作用,所以当前中国企业社区关系管理模式的新特点是企业依托社区获得政府的支援。
关于单位制社区空间的研究
这些研究着重从空间、土地利用等角度关注单位制社区的特征、功能以及演变趋势,由于研究者地理学或城市规划的学科背景,空间的概念得到高度的强化,但一些研究仍然没有成功的把空间研究与体制研究整合起来。
柴彦威(1996)研究了以单位为基础的中国城市内部生活空间结构,通过考察单位制的形成、作用、日常生活类型及空间分布特征等,认为中国城市的内部生活空间结构由三层次构成:1、由单位构成的基础生活圈,2、同质单位为主形成的低级生活圈,3、以区为基础的高级生活圈。David Bray(2005)在Social Space and Governance in Urban China一书中,试图回答这样一些基本问题:是何种社会和政治实践使单位塑造出了自己的空间形态?空间设计与中国社会主义统治的合理性之间是何种关系?他把单位制和单位制社区的建设实践理解为「社会主义空间治理术」(socialist spatial governmentality) ,并对院墙的意义、单位制的起源、社会主义劳动力组织和工业关系等问题做了深入研究。
谭文勇(2006)对单位制社区的建立和演变历程进行了详细的历时态研究,分析了单位制社区对城市交通、文化、管理等方面的影响,最后将城市转型和单位制社区转型理解为「后单位时代」、「泛单位圈城市」的兴起。于文波、王竹、孟海宁(2007)认为单位制社区目前仍表现出多方面的优点,如丰富的社会资本网路、多阶层混合居住、符合居民职住接近的要求、鼓励无能耗的绿色交通从而客观上抑制了汽车消费和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等,并与美国的TOD社区规划理念进行了比较,认为单位制社区比TOD社区表现出更优良的适度技术和生态策略。文渊(2007)研究了应用渐进式局部更新方法对单位制社区进行更新的策略,认为单位制社区经过改造后是解决单位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问题的最佳途径,并建议成立「住宅合作社」以促进社区更新中的利益协调。
关于单位制社区的体制研究
这些研究的共同点是明确的把单位制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体制来加以研究,考察单位制的起源、功能、发展走向,将单位制放到更大的历史背景和体制环境中加以理解,关注单位制与其他一些相关体制安排的关系。研究者的学科背景主要是社会学,但也分布于人文地理学、历史学、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等其他学科中。
李汉林(1993)以及李汉林、王奋宇、李路路(1994)关注单位制的转型及其与中国城市社区整合与控制机制重塑的关系。他们认为在中国的体制转型过程中,以单位组织为主导的城市社区整合与控制机制在短时期内不会彻底改变,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并存、两种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并存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状态还会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董卫(1996)以共产主义理想的实践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两条线索展开对单位制在中国的建立历程、功能特征和规划手法的分析,又在中国体制转型中出现的城市更新热潮中展望单位制的走向。
轩明飞(2003)虽然将单位制和社区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进行了研究,但是他把两者简单的看作城市管理体制中对立的两极,并由此把城市转型和单位制转型的过程简单理解为「从单位到社区」。侣传振(2007)虽然同样持这种二元论,但是他的独到之处是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入手,把单位制理解为国家政权的全能空间。国家政体通过建立「单位隔离式」的治理模式,以党政控制体系为基础,通过控制代理人而顺利完成了向社会基层的渗透并汲取社会资源。
张丽梅(2005)把单位制社区的转型理解为国家单线调控的失衡和行政区—社区双线调控的发展。田毅鹏、漆思(2005)提出「典型单位制」的概念来概括基于东北地域特点的单位制发展,不仅把单位制作为一种国家体制来看待,即「单位社会」,也非常关注单位制对社会空间重塑的意义,即「单位空间」。
李涵(2006)认为单位制社区是继宗族社区之后中国历史上社区发展的第二阶段,认为单位的多元化功能造成了单位与社区在地域与情感上的双重重合,单位人会因以集体主义为行动理念而失去自我,单位制下居民的社会关系单一而又淡薄。柴彦威、陈零极、张纯(2007)认为单位制不仅是理解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城市社会与空间变革的重要视角,同时也是理解体制转型过程中中国城市变化的重要视角。他们的研究代表了近年来人文地理学界兴起的城市转型研究热潮以及地理学家对转型社会学理论积极借鉴的趋向。
三 中国城市的单位制及其转型
单位制的起源
「单位」是工作单位的简称,它一度构成中国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全方位场域,并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的集体记忆。笔者把单位制作为一种国家统治体系来认识,关注的是其在国家积累体制(国家生产)、政治统治和意识形态控制的过程中所发挥的基本功能;单位制的重要性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如果没有单位制,上述三种体系和过程都无法建立和实施。单位同时也是唯一的微观社会组织类型,除了单位之外不存在其他微观社会组织(李路路,2002:页25)。
单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城市中建立的普遍的、同质性极强的、行政化程度极高的基本社会组织和社会运行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立初期,需要建立起高度集中化的「全能型」国家政体和城市管理体制,以充分调动社会有限资源。单位制应运而生。而在城市建设中则遇到了如何在空间上组织新建工厂的问题,即就业地和居住地的空间关系问题。中国大陆选择了以职、住就近安排为重要特征的「单位大院」这种空间形式。
单位制的确立使中国的社会控制和整合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单位社会」在中国城市中填充了几乎所有的合法社会活动空间。单位制在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起垂直的纵向联系体系,由此塑造出一种高度整合和低度分化的社会形态,国家由此实现对个体的全方位管制。单位是中国城市居民实现合法社会化的唯一环境,「单位人」是实现合法社会化的唯一身份。个人只能通过单位来获取政治地位、教育、收入、住房和福利,个人不能与国家直接展开对话,更不可能与国家讨价还价或者享有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而且单位制把在延安时期形成的根据地制度与社会体系更紧密的结合,从而形成了单位制这种带有传统农业社会和共产党军队组织方式的特征的社会组织体系,是一种全方位的「完全性组织」(何康,2007:3)。
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家统一集中管理、占有和分配各种资源的体制格局已经打破,单位对国家和上级单位的依赖性在不断的弱化(李汉林,2004: 91)。具体来说,在体制转型过程中中国的单位制发生了如下重大变化:第一,单位与其成员经济关系的变化,这是单位制变化的基础;第二,单位制从对其成员全方位的控制,转变为只是对其成员职业活动的控制;第三,人们的社会生活开始从单位内转移到单位外;第四,单位从涵盖城市中的大部分人口变为仅能涵盖城市中的一部分人口;第五,单位的变迁中,同时出现了弱化和强化的两种趋势(孙立平, 2004: 39)。而反映在城市社区方面,则是单位较大程度上撤出社区的日常管理层面,社区的自主性加强,更多无单位社区的出现,以及城市逐渐更加依赖其他组织类型而非单位进行基层管理。
由于体制惯性和改革的路径依赖等原因,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单位制并非瞬间解组,而是要经历长期的、复杂的转型过程。体制转型过程中的新旧体制交错在单位层面有多种表现,比如单位在保留很多社会管理和政治统治功能的同时,也逐步接纳市场经济的话语体系,如对涉足房地产业等市场经济行为跃跃欲试。单位制在不断发生变异和分化,个体在国家政体之外享有越来越多的资源管道。
国家权力退出除行政、司法等政治单位之外的一般性单位,单位的行政化特质逐渐弱化,但是单位的自组织能力在强化,单位日益成为自我管理、自我运行、自我发展的独立实体,这个过程就是单位自我牟利性的强化。单位不再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末梢神经即基层延伸。为了求得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单位在国家权力退出、同时国家投入也取消的形势下,成为一个自我牟利的机构。
单位制社区的起源与转型
单位制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基本统治体制,在城市层面表现的最为典型,构成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基本城市管制体制;如果我们在城市层面上依据空间维度进行单位组织的划分,就得到了「单位制社区」,而这正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城市的基本功能单元和管理单元。对单位制社区的研究,从量上明显少于对单位制的研究,主要原因是在对单位制的研究中,空间维度不同程度的被忽视。传统的社会学往往忽视空间维度的重要性而坚持「时间轴线主义」。
笔者对关于单位制的这样一些问题感兴趣:单位制作为一种国家统治体制特别是城市管制体制,它在中国社会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体制转型而在空间层面上发生了何种相应的转型,并对中国城市空间结构变迁乃至城市转型产生了何种效应,以及单位制在制度和空间层面的转型对于中国整体的体制转型具有何种意义;体制转型——单位制转型这两者之间是否可以看作是目标与手段的关系,单位制的空间变迁是否可以看作是达成体制转型和单位制转型目标的主动策略,或者仅仅是转型的一种自然效应。
哈威(David Harvey, 2001)和索贾(Edward Soja, 1989)分别提出「历史——地理唯物主义」(historical-geographical materialism)和「社会—空间辩证法」(social-spatial dialectic),其共同之处是强调空间维度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中国的体制转型和城市转型也应该被理解为由社会、经济变迁和空间变迁所组成的一体化过程。因此,笔者也把对单位制转型看作是社会转型和空间转型进行统一性考察。
单位制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生产组织和管理体制方面的重要实践,同样也是重要的城市规划实践。如何在空间上组织共产主义城市,这是中共最早从1947年夏开始在大陆东北地区陆续接管主要城市之后就开始面临的重大问题。而早在1919年,时年27岁的毛泽东就草拟了一份「新村计划书」,在文中毛泽东对他理想中的大同社会作了这样一种初步设想:在未来的新社会里,「新村」是社会成员聚居生活的标准社区,设有「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在「新村」里「自治会」维持秩序并用道德约束其��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90: 454)。
另外在1950年代末,苏联莫斯科大学的几位建筑师和社会学家也曾经合作写成《理想的共产主义城市》一书,提出了「新居住单元」(New Unit of Settlement) 的设想。他们设想「新居住单元」成为一种将生产与生活融为一体的公社化城市聚落,并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制度基础。「新居住单元」包括从子女抚养教育、公民就业到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的机构及服务设施。而在规划手法上,早在1920年代和1930年代,苏联学者就提出了社区规划理论。他们认为「社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居住单位,应包括公寓、公共食堂、娱乐场所、托幼、中小学校、医疗所、商店等一系列服务设施,同时与工作场所紧密结合。社区后来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住宅区建设的标准模式(董卫,1996: 40)。比如上海着名的「曹阳新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大规模工人居住区,就是完全按照这种社区规划理论建设的,并且自从首期于1952年5月完工开始,就曾经长期作为社会主义中国在城市住宅区建设和社会平等体制探索方面的一个神话而进行广泛的意识形态宣传。
当然,中国的单位制社区并非完全按照毛泽东的那份「新村计划书」或者苏联的「新居住单元」或社区规划理论建设,但毫无疑问,单位制社区都那里都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虽然不可否认这种选择中所包含的共产主义理想,但更为根本的原因则是中共需要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恢复城市生产和重建城市管理体制,并且将分散的资本逐渐集聚到国家积累体制中。单位制和单位制社区无疑是最佳选择,它们将生产、消费、娱乐、政治动员、意识形态宣传和控制等紧密整合在一起,并且高度集中在单位社区内部的有限空间里,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和难度,最大限度的压缩了体制外的生存空间和流动性。
此外,单位制和单位制社区的构建也从中国的帝国历史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张丽梅认为,单位制是「在现代化进程中诞生于中国传统文化框架中的一种复合组织形式」( 张丽梅,2004: 20)。李路路认为,单位制作为一种组织化的国家统治体制,其意义类似于帝制体制下中国社会中的家族(李路路,2002:26)。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摧毁了宗族体系,单位制开始承担起过去宗族体系的生产、管理功能。单位制与居民委员会制度成为实现双重控制的新型管理机制,两者之间形成一体两翼的关系。但两种管理制度又各有偏重:单位制毫无疑问占据着主导地位,囊括了绝大多数城市居民,将他们改造成「单位人」;居委会制度则主要针对少数难以纳入单位制之中的「剩余城市居民」或称「非单位人」,如家庭妇女、无业人员等(杨丽萍,2006: 69-86)。而原有的各种名目繁多的社会中间组织,或者因国家取缔而走向解组,或者经过国家体系在意识形态和政治权力方面的全方面渗透和改造而成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中的一个构件。
在对中国单位制及单位制社区的理论与实践起源的归纳方面, David Bray(2005)在其着作Social Space and Governance in Urban China中所展示的观点较为全面:传统儒家思想对于社会空间的理解、延安根据地时期的军事共产主义实践、西欧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思想、苏联早期激进功能主义城市规划思想、甚至是由豪斯曼巴黎改建而发轫的现代城市规划科学。任何城市规划理念都不具备纯粹的所谓「科学性」,而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反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有完全功能的单位制社区呈团块状散布在城市各处,圈占大量土地,形成一个个「大院」。各个单位制社区本身具备复合功能,在资源获取上基本是与「系统」内部的上级直到国家(中央政府)保持持续的联系。但是不同单位之间,甚至是同一「系统」内部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联系却很微弱。单位制所构造的社会结构被刘建军称为「伞状结构」(刘建军,2000a:148;2000b:24);而在城市空间结构上的表现,笔者则认为可以用「龟裂城市」来形容:各个单位制社区画地为牢,自给自足,相互之间一般不产生空间上的紧密接触,整个城市被众多单位制社区分割为龟裂状。这种城市规划手法是1949年之后国家积累体制重构和意识形态重构的重要实践,而且在客观上,这种城市规划手法还具有很多优点,比如由于大多数单位制社区自成一体,将居民的工作、生活、消费、休闲、社交等多类型的活动整合在同一社区范围内,从而使日常交通在很大程度上被单位制社区内部化了,步行和非机动车足以应付绝大多数日常交通需求,这就大大减少了城市范围内的交通压力(谭文勇,2006:58)。
然而在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家积累体制的重构和意识形态的重构(当然是在各种复杂的话语体系包装之下完成的,如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样的变通解释方式使土地重新进入市场流通等)的大背景下,一场大规模的城市规划理念和实践手法重构的过程也随之展开,城市空间的资本化和城市空间结构的重构持续推进,以单位制社区为核心元素的计划经济城市规划理念和手法都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对计划经济城市规划理念和单位制社区的解构首先需要进行意识形态上的合法化,于是类似圈占和浪费土地、缺少合理功能分区、阻碍城市第三产业发展等为单位制社区做负面定性的市场经济话语接踵而至。传统单位制社区必然会主动或被迫的进行各种结构性和功能性的转换。比如众多大型国企将所占有的土地通过土地市场转让给其他使用者,自己则整体搬迁至城市郊区特别是开发区,从而获得相应的极差地租以及更充裕的土地。原有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被纳入新积累体制的资本回圈链条中。
四 国家积累体制转型背景下的单位制社区
本文的主要关注点是中国城市中的单位制社区体制和空间转型是以甚么样的机制进行的,即国家积累体制转型是以何种方式决定着单位制社区的形态、结构、组织、功能等方面的演进。在国家积累体制转型、单位制转型与与具体的单位制社区变迁之间,并非是一种简单、直接的线性相关关系,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作用的仲介;单位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形态,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遭受到显着的冲击并发生无法回避的变化,因而是研究社区组织的这种仲介性的一个合适的切入点。
国家积累体制的转型与单位「自我牟利性」的强化
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家体制转型的一个目标是引导单位进行自我消解和转型,转换为市场经济中的普通经济组织,而不再是国家体制的基本功能单元,单位需要自行消化由改革带来的矛盾。这一系列政策转向都使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分化逐渐「制度化」、「显现化」和「正常化」,单位的独立利益日益明显(李路路、李汉林,1999:104)。因此单位逐渐成为一个自我牟利的独立实体,单位行为更多的表现出单位利益导向的特点。
计划经济的积累体制是工业化特别是重工业化主导的资本积累,���位制是这种积累体制的功能体系,各种单位则是最基本的功能单元。单位并非依据投入—产出比较、成本核算等微观经济学原理而组建的纯粹的经济组织,而是一种复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单位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国家积累体制下达的生产任务,确保国家积累的有效实施;同时单位也是管理组织,因为国家(中央政府)是全能型国家,承担了几乎所有社会管理任务,在这些管理任务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单位是最重要的基层实施单元;此外,单位也是国家政治统治和意识形态控制的基本单元,各种政治动员和宣传工作都通过单位制大范围铺开。
由于单位对于国家积累体制的重要性表现在完成国家生产任务,确保国家积累的持续推进,并完成国家下达的社会管理和政治统治任务,国家基本不授予单位重要的自主处置权,所以国家必须保证单位和单位职工的无条件生存,而不可能依据任何微观经济学原理让单位自负盈亏。单位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前提自然是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和管理任务,其次为了获得更多的国家剩余资本返还,单位需要与国家展开复杂的博弈。单位需要娴熟掌握的不是微观经济学原理,而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殊的博弈规则和技巧。国家对单位高强度的抽取剩余资本是事实,但国家对单位的高强度、全方位保护同样是事实。因此国家和单位之间就形成一种保护与依附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恢复了私人资本的合法性,于是在国家计划经济下将不可避免的进入国家资本积累体系中的一小部分资本,通过个体力量转移到体制外进行积累和回圈,于是「傻子瓜子」等万元户开始产生。随着体制外个私经济的不断扩张和资本的不断积累,加上引进外资的作用,国家资本在社会总体资本中所占比重从接近100%逐渐下降,国家体制已经具有了相当大的缓冲空间。于是国家又开始通过中国式的私有化进程开始进行体制内的资本积累机制转型过程。这一过程首先是实现了以对国家资本使用权的社会认知为基础的非正式私有化,之后又以这种非正式产权为基础逐渐向正式的产权私有化过渡(孙立平,2002: 90-1)。这些都导致国家资本所占比例更大幅度的下降。
国家逐渐引导单位制进行自我消解和转型,单位与国家积累体制的关系急剧弱化,重要性持续下降。在新的国家积累体制中,各种新的经济形态和经济组织不断出现,单位被迫转型为一种普通的经济组织,并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压力。国家不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计划经济生产、社会管理、政治统治等基本功能,单位开始需要依据微观经济学原理,重新组织生产体系和管理体系。单位发现国家体制已经不能保证自己衣食无忧,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甚至随时面临停产、破产等各种严峻的生存危机。于是单位开始一方面希望通过延续某些计划经济体制下与国家博弈的技巧谋求事实上越来越少的国家剩余资本返还,一方面也被迫开始关注微观经济学原理,更加关注生产行为的「经济合理性」而不是「政治正确性」。生产「商品」的独特的混合经济体系或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取代了生产「非商品的物品」的指令性经济体系。生产行为的经济收益将是单位最主要的生存资源,由生产行为的政治价值所带来的收益日益萎缩。由于国家与单位之间关系的变异和弱化,单位行为日益表现出自我利益导向的特点,而不再时时聆听和遵循国家指令。
然而单位已经长时间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衣食无忧的生存状态,面对体制转型而被迫进行的自我转型无疑是艰难的。有幸生存下来的单位(当然国家垄断行业的单位一般不存在生存危机),一方面自身还尚未能够娴熟运用微观经济学原理,一方面宏观市场环境又由于转型期新旧体制交错而导致市场不确定性和不规范性居高不下,企业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长期无法降低,单位也不得不借鉴特殊体制下所形成的各种特殊的生存潜规则。在这一过程中,单位高层管理者如厂长、厂党委书记等曾经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精英,在转型过程中他们的权力很大程度上得到延续。在高不确定性和高不规范性的市场环境中,他们的管理和决策行为就对单位具有性命攸关的重要性,是应对企业改制、职工分配等问题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操作者。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市场被废除,国家依据生产计画向各种单位分配土地,所以土地利用并不遵循通常的市场经济原理,土地利用强度较低,单位占用了相对其生产需求和生活需要来说更大的土地量。在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国家力量的退出和市场竞争的压力,单位发现从生产过程中获得生存资源越来越困难。大型单位制社区原本是生活、居住全一体的空间实体,拥有较大面积的土地。随着中国城市建设热潮的高涨和房地产业的空前繁荣,单位突然发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免费获得的大量土地是非常有价值的资源,单位介入房地产市场的热情被空前的调动起来。单位或者将工厂搬迁至郊区工业园,将位于市区成熟地段的土地拍卖,从而获得土地级差地租;或者由单位继续掌握土地的事实所有权,从而主导整个土地出让过程甚至是开发过程,比如将单位原有房产出租给商户用于经营活动,或者通过协定等方式出让土地,甚至自行进行房地产开发。单位行为的这种转向正是国家积累体制转型在微观层面的写照。单位希望利用计划经济体制下遗存的资源(单位自有土地),将其资本化以进入新的积累体制中,获取相应的资本收益。
「集资房」的出现是国家积累体制转型和单位自我牟利性增强的另一个表现。1980年代以来的中国城市住房改革是从强化单位的功能起步的,鼓励单位参与建房,将分配住房的责任和职能继续强加在单位的身上(边燕杰等,1996:91-94),目前一些单位仍在推行的集资房政策是与之一脉相承的,虽然整体上说目前国家在住房政策方面已经全面倒向了市场化。然而集资房建设并非单位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行为,而是以满足职工居住需求为目标的。单位在其所在社区土地之内划出地块,与单位成员约定房屋建设、购买、管理等相关契约,主要依靠单位成员交纳的集资款建造房屋供单位成员居住。集资房的价格远低于商品房价格,完全是由单位自我发动、建造和管理的不动产性质的单位福利,与国家权力和国家福利已经基本脱钩。
集资房的操作方式,是将土地作为一种普通生活资料进行使用,建造以实用性为标准的房屋,而并非商品房开发。所以集资房建设与上面提到的单位进入土地市场甚至房产开发领域进行经营性活动有本质的区别,因为用于集资房建设的土地并未被资本化以进入新的资本积累体制。土地在新的国家积累体制中是核心资源之一,资源是有限的,而集资房建设导致一部分土地没有进入国家积累体制而流失到体制之外了。因此很多地方政府都表现出对集资房建设的排斥乃至明确反对的态度。
单位集体消费的消解与单位制社区的空间转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成员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呈现明显的同质化状态。基本生活消费品采用限量配给的方法,通过单位制把生活必需品(包括住房)基本平均地分配给每一个人;不实行定量分配的消费品也受到样式和价格等方面的严格限定,消除了形成多样化消费模式的可能性。社会成员在收入、权力上的微小差异并未能在其消费模式中显现出来(许菁芸,2006:24)。国家政体通过压缩国民消费以最大限度的强化国家工业化主导的积累体制。
通过单位制组织的中国城市居民消费,可以称之为「单位集体消费」,它于卡斯特尔所称的「城市集体消费」(Castells, 1976: 64)的不同点在于:首先,两个概念描述的是处于完全不同的两种国家积累体制中的消费现象,其次,消费的组织者和消费发生的场所、内容都有本质性的区别。两者的共同点是消费的「集体性」,即消费的商品和服务都是由国家提供的,面对的是群体消费者而非个体消费者,并且其最终资金来源是社会财富。单位制不但是中国计划经济的基本生产单元,而且由于其广泛承担的单位集体消费功能而成为最重要的消费单元。在一个典型的全能型单位制社区中,在非单位制条件下可以通过个体消费方式解决的几乎所有消费内容,都被归并或曾经归并到单位内部的单位集体消费之中:饮食、住房、医疗、教育、娱乐、健身、交际,林林总总。
单位集体消费实际上是经历了一个相当复杂的资本回圈过程,而且充斥着同样复杂的意识形态建构过程。简言之,国家依靠单位制把绝大多数社会剩余都纳入国家积累体系之中,并宣布国家体制之外的任何个人和组织的资本经营行为都属于非法行为。但国家又不断的将一部分剩余资本通过单位制返还。抽取和返还社会剩余资本都是以单位制为基本操作框架的,即使返还的剩余资本也严厉限制了其使用方法:仅仅用于消费,并且只能采取单位集体消费的形式。而在意识形态方面,则通过「福利」、「补贴」等概念进行模糊的界定,弱化这种单位集体消费的本质,从而减少了国家抽取剩余资本的过程中来自单位和个人的抗性,又减少了单位集体消费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来自单位和个人的高度监督。
由此,我们就能够对应到一个典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三大类基本经济收益:1、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和奖金,2、医疗、教育、住房等非货币形式支付的社会福利,3、以各种票证形式发放的国家补贴(曹锦清、陈中亚,1997:96)。第一类经济收益,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前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维持在最低水准,而对它的突破则开始于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奖金的大幅度增长;第二类和第三类经济收益,是提升劳动力再生产品质的重要保证,因此国家从剩余资本中提取出一部分返还给单位,在单位制内部按照生产任务的完成、意识形态的遵从和政治表现的正确性等标准进行再分配,并以单位集体消费的形式进行消费。
在中国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因为国家积累体制已经不再主要依靠单位制进行资本积累,国家不再需要继续无条件的维持单位制和每个单位的生存,单位发现在新体制中不再衣食无忧,面临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因此单位需要把有限的自有资本用于经营性活动以维持生存。于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集体消费无法在新体制中继续维持,单位集体消费将被个体消费取代。而个体消费必然意味着消费模式的分异,消费的内容、层次以及时间和地点都开始多元化,消费的可选择性大大增加。
这种体制变化的表象之一是单位后勤体系的解体。单位首先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将其拥有的后勤服务体系转让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本单位成员)经营,这就是单位内部集体消费资源向个体消费转换的过程。同时由于单位制社区的消费能力日益升级和多元化,也必然会吸引单位之外的各种商业设施进入单位制社区,至少是靠近单位制社区经营。因此除非单位制社区进行严格的控制,各种外部商业服务机构必定以蚕食、楔入等各种形式侵入,并且这种渗透力随着单位制社区纯居住功能的强化和单位管理方式的变异而逐渐增强。这种侵入也越来越得到单位制社区居民的认可和接纳,因为社区居民欢迎价格合理、服务到位、接近社区的商品和服务供给者。谭文勇把单位后勤体系的消解以及外部商业机构对单位制社区的侵入理解为后单位时代单位制社区转化为「泛单位圈」的过程(谭文勇,2006:65-78),也就是人口和空间实体依然比较完整的单位制社区,逐渐演化为一种以传统单位为核心,在其周边形成为单位服务的后勤圈的现象。这实际上是单位效应在转型过程中的一种空间「溢出」。而在城市土地价值规律的作用下,房地产开发商为追逐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必然试图获取占据较好城市区位的传统单位制社区的土地以进行房地产开发。
由于国家力量的大幅退出和单位制的巨大转型,单位制社区已经不具有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同质性高、归属感强、安全性好、福利高的居住空间的性质。单位制社区的居民构成将发生变化。比如一部分职工会依据其经济能力在住房市场上自由选择住房,可能将单位制社区内的原有住房出卖或出租,从而使社区的居住功能与职业功能进一步分离。而由于单位型社区一般位于城市中开发相对成熟的区位,周边地段的商业、教育、医疗机构配套齐全,加之相比于新型楼盘的低价位,因此也有很多单位外人员愿意购买社区中的住房。于是社区居民构成将发生某种演替。这就使得单位制社区的职业功能和居住功能更加分离,社区居民的异质性增加。
单位制社区管理的「选择性退化」与「单位文化」的交叉
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单位的自我牟利性的不断强化,单位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上的退化,并且在其内容上往往具有明显的选择性,从而形成一种「选择性退化」。单位不再作为国家政体的基本单元,而更加关注自身利益的实现。中国的单位在体制转型的过程中首先就碰到了国家利益、单位利益与个体利益如何界定相互关系的问题。国有企业职工名义上都对企业产权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但事实上他们很难真正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因此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如厂长、厂党委书记往往成为事实上的企业主,拥有对企业产权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并且这些权力在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很难得到内部和外界的有效监督,因为单位职工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单位的单向度依附关系,既缺少对单位的监督意识,更缺少相应的监督体制和资源。于是单位自我牟利性的强化,很大程度上就表现为单位高级管理者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和对单位资产的随意处置乃至瓜分。
由于国家力量的退出,单位无力维持原有的单位制,于是在「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型」、「促进社区建设」等流行话语的保护伞下,单位管理出现显着退化的现象。但值得注意的是出现管理退化的领域往往是与企业盈利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别是社区公共服务。为了弥补甚至是引导单位在这些方面的功能退化,填补单位制退出后在社会管理体制中出现的制度性空缺,国家在原有的街道——居委会管理体制基础上推行的所谓「城市社区建设」运动,把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绝大多数社会性职能都转移到街道和居委会。而在单位福利向社会福利转换的过程中,单位同样表现出大幅的退缩,希望通过各种一刀切式的、急进的、彻底的政策(比如买断工龄),仓促地撤离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在职工福利保障等管理领域。而在一些其他领域,单位的管理非但没有退化,反而有强化的趋势,比如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渐繁荣,单位对经营土地越来越感兴趣。
在计划经济的国家积累体制之中,国家将行政权力和财产权力集于一身,从而将韦伯所论述的两种基本的统治形式——基于行政权力的权威统治和基于财产垄断的交易性统治合为一体(李路路、李汉林,1999:90)。国家对大大小小的单位具有这种双重权力合一的威权,单位对个人同样具有性质基本相同的威权,这样就构成了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结构以及社会整合和控制机制。国家对单位和考核以及单位对个人的考核,其主要标准是生产任务的完成、意识形态的遵从和政治表现的正确性,而并非经济绩效。在国家与单位、单位与个人的关系中,国家和单位分别在两种关系中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是核心资源的分配者;而所处关系中的另一方则处于分散状态,相互之间既缺乏基于某种共同的利益诉求而自主建立的横向联系网路,也缺乏核心资源的替代性获取管道,因此只能成为所处关系中另一方的附属原子,通过对主导一方的服从而获取其认可从而获得生存资源。简言之,国家及单位借助于资源占有的垄断地位,构建了一个“单向依赖性结构”(李路路、李汉林,1999:90)。
虽然市场经济已经使单位制发生了显着变化,但长久以来形成的「单向依赖性结构」却使单位以及单位成员的生存方式和心理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固定化为一种集体人格,从而构成一种「单位文化」现象。「单位文化」的起源确实是由于单位制中的个体缺乏自律自决的社会行动结构和资源,但是在单位制逐渐转型的过程中,这种客观事实已经发生了显着的变化,而「单位文化」却并未随之而得到快速的改变,或许威廉·费尔丁.奥格本的「文化堕距」(cultural lag)(Ogburn, 1966)理论可以帮助我们获得相应的理解。由于单位制长期塑造出的顺从、依赖、保守的单位文化,面对单位制社区管理的选择性退化给自身生活品质造成的不利影响,单位普通职工除了抱怨之外,并未采取积极的行动介入其中,试图改变这种局势。单位成员依然只是分散的个体,在缺少来自外部力量的动员的时候,缺乏自我组织和管理的能力,难以积极有效的表达自己的意愿。而那些能够在单位中占据优势地位的人,由于对单位内的幕后活动空间有充分的认识和行动能力,因而倾向于通过各种非制度手段如「派系结构」、「幕后操作」等方式获取资源,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单位制本身的改革进程兴趣不大,因而无助于单位成员作为一个整体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我们看到单位管理的「选择性退化」和「单位文化」的这种交叉,造就了单位制转型过程中权力关系的极度失衡以及单位走向的高度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五 单位制社区研究展望
随着中国体制转型的深入,单位制对国家积累体制和城市管理体制的总体意义日益下降。但单位制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管理体制仍没有完全消亡,反而作为一种体制遗产,在新的组织、行业和空间中得到不同形式和程度的呈现。由于体制转型所带来的自由发展空间,不同区域和行业的单位之间的差异日益显现。
对于单位制社区的研究,不仅要关注作为一种统一性国家体制的单位制的作用,也要关注地域、行业等特殊性因素的作用。比如从区域上来看,计划经济时代的重要工业基地(如东北),与当年作为「海防前线」的东南沿海地区相比,在转型期,由于前者的单位制积累的厚重性,因而对城市体制和空间转型的影响更为明显和长期。而根据传统的单位性质划分方法,党政机关、事业和企业三类单位在转型期的境遇同样差异明显。大多数党政机关、一些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张品,2010),以及中央直属国有企业,依然可以凭藉其单位制的管道和资源维持作为一种居住空间的单位制社区,并且有新的呈现形式,比如城市新行政中心的党政机关家属区、大学园区中的教工家属区等。而更多的中小规模的老企业社区,则都面临衰败和剧烈重组。此外,这些单位制社区与街道等地方国家机关和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新、���基层管理组织的关系,同样处于多样化的重组状态。
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我们需要更多的类似民族志的个案研究,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比较研究,以探索单位制对中国城市转型的多样化作用机制,以及单位制与其他城市治理机制之间的作用关系。同时,在体制转型这一宏大理论叙事之下,也得以发现个体和微观单位组织的真实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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