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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互构论”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刍议*
———基于南海的案例分析
郑杭生 尹雷
来源:《学习与实践》2014年第5期
摘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城市社区文化建构凸显了国家、社会与市场关系重新定位的重要性。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正逐步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政府已不再是唯一权利主体。“社会互构论”注重分析多元社会行动主体间相互型塑、同构共生的关系,利用这一理论视角来看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其各个行动主体需要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建立平等的参与机制,通过对话来增进理解,确立共同目标,最终建立一种社区文化建设的运作联合体,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关键词:社会互构论 社区文化 主体参与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已经发展成为“陌生人”社区。在长期以来的发展历程中我们认识到,社会分化不能再持续加剧,“陌生人”的世界不能再继续隔离,人际关系也不能再日益生疏,我们越来越需要推动新型的社会整合,构建良好的社会团结,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城市社区文化是社区的重要构成因素之一,它代表了一个城市的内涵和特质,具有凝聚与规范民众社会行为的作用,可以打破“陌生人”社区的隔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综合工程,它包含了科教文卫的各项内容,以及由这些内容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社区文化网络。传统社区文化建设的研究主要强调制度、结构等宏观层面的因素,强调社会文化资源配置的制度基础,强调国家对社区文化建设的主控力等方面。实际上,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之中,社区文化建设的实际运行更多地要依靠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的互动合作。只有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社区文化对全社区居民的覆盖作用,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
“社会互构论”注重分析多元社会行动主体间的相互型塑、同构共生的关系,并着重从理论和方法上对影响其发展的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行为主体间的互构过程展开分析,并着重对当前我国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三大主体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和阐释。以“社会互构论”为基础,我们可以重新审视当前我国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社区作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渗透着复杂的权力和利益关系,国家、市场和社会是形塑社区过程中最重要的三股力量。国家、市场与社会三大主体的关系结构在彼此互动中形成,又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优化,社区内部空间状况集中表现了国家、市场和社会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的互动过程,而这一状况的最优化选择需要三大主体功能的优化配置和合理调整。研究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不能单纯分析单个行为主体的作用,而是要放在互构共生的环境中探讨行为主体间的合作共谋。
二、社区文化的独特位格
在社区建设的实践过程中,社区的共同性至少有两个基本的方面———利益的共同性与意义的共同性。在社区的共同生活过程中,社区成员在社区内部对自我利益赋予的意义是否具有共同性问题是社区建设的核心问题。“对于当今中国的社区建设来说,相对于利益共同体的构建,意义共同体的培育任务更加艰巨。”[1] 从这个角度上看,社区文化建设既是意义共同体培育的一个有效途径,也可以完善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渠道,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文化建设格局。
1.社区文化的内涵
社区主要有四大构成要素,分别是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四个要素之中,处于最高层次的是居民的社区意识或者说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也是社区最本质的内涵所在。因此,进行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事务的积极性。社区文化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社会资源,是指社区居民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产生和形成的并为社区居民广泛接受并分享的思想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的学者对社区文化的概念也有不同的理解,吴文藻先生认为,社区文化是“某一社区的居民所形成的生活方式,也可以是一个民族应付环境———物质的、象征的、社会的和精神的环境的总成绩”[2]。奚从清则认为“广义的社区文化,是指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长期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文化、观念文化和制度文化的总和。狭义的社区文化,是指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起来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等文化现象的总和。”[3]社区文化建设可以通过整合社区各类文化资源,集中反映和表达社区居民的意愿和诉求,促进社区成员的交流和沟通,并以此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热情,增强社区内部凝聚力。
城市社区作为在城市中相同地域因生存需要而形成的人类利益共同体,其具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这正是城市社区的划分和行政区划的最大不同点。城市的行政区划主要强调一定的地域性,并注重地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更加注重的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基本的物质保障,而城市社区的发展则强调以人为本,尊重社区成员的个性需求,除了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外,更强调精神上的满足感、归属感以及凝聚力,更加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在社区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我们以“社会互构论”为理论分析框架,可以对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市场文化主体以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角色、坚持的原则以及彼此的关系进行理论的分析与总结。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城市社区文化定义为在城市社区这一特定区域内发生的,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建设的物质和精神文化活动。其外在表现为城市社区居民的文娱体育、社区教育等健康身心、娱乐身心的文教体卫活动,其核心目标在于满足各类社区居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实现个人和社会的融合统一。
2.社区文化建设的特性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4]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凸显了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反映了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社区居民追求自由发展的生活理念。社区文化建设是与社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同为一体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的。经济建设是社区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政治建设则是社区建设的方向和保障。在经济建设做发展基础、政治建设做政策保障的情况下,社区建设不仅要满足人民的基本物质需求,还要满足人民的文化生活、文化权益的提升,此时社区文化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中国特色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质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把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到社区制度的各个方面,实现文化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和平等。”[5] 社区文化建设需要我们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并提供均等的社会机会。从“社会互构论”的视角看来,社区文化建设并不是简单的线性链条,而是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各行动主体间相互建塑和彼此型构的过程,是由“主观行动意义赋予”向“外在行动意义转变”的由理论上升到实践的过程。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各行动主体积极投身社区文化建设,在共同行动中通过共同协商实现社区效益最大化,完成多重意义的统一。
三、社区文化的主体参与方式
“社会互构论”的基本原则强调,互构体系内部的各成员一方面要满足各自的需求、谋取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这些成员之间要面对并解决彼此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分歧,共同承担风险和履行义务。从这一原则出发,政府、市场与社会就是社区文化建设中相辅相成的复合主体,三者之间彼此联系、互为条件,同时相互规定、相互制约。由政府、市场与社会所构成的复合主体,意味着一种新的社会分工体系,使三者能够更好地发挥各自功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调整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权利关系,寻找社区建设创新的突破口,并在改革过程中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一种社区文化建设的运作联合体,加速社区结构合理分化,努力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形成不同的社区改革模式和实践经验。
1.政府的公共性职能参与
我国独特的社会制度决定了政府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各种公共政策,建立健全各种保障机制,明确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整体工作目标、方向和路径,并将其引导作用具体落实于促进市场参与和社会共建的社区实践。虽然从社会发展的总体方向说,扩大社会化管理和民主政治、减少政府的行政控制和包办职能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在现阶段,政府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仍然居于主导地位。纵观我国现阶段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主体的政府仍然在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和社区各项发展中起着导向性作用,承担着宏观控制与间接管理的角色,政府通过制定和出台一系列公共政策,指导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和居民自治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为广大社区居民营造一个生活便利、环境舒适、邻里和谐的现代化文明社区。社区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各个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种力量利益关系的平衡,所以,政府要正确的实施社区文化管理职能,就需要摆正自身角色,通过制定相关的社区文化政策法规,促使多元行动主体在社区中公平竞争、协调发展,整合各个政府部门、各个社会组织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的限制,减少各部门间职能的摩擦以及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冲突。政府对社区文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应以间接宏观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为主,而不是对具体服务的目标管理和行政干预,这样既有利于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关注社区的共同需求,也有利于各部分社区力量依据社区具体情况,深入挖掘社区资源,积极鼓励居民参与,最终达成社区文化自治。
2.社会的社会性职能参与
“社会在社区中最主要的参与力量来自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最主要载体,社区社会组织以其弹性、多元、科层较少的独特优势,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6] 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是现代社会自由和多元化发展价值的实际体现,它的兴起是民众社会需求和利益格局多元化的结果,它可以提供丰富的社会资源,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文化需求。在社区文化建设之中,社区社会组织也可以通过举办各种社会活动搭建起政府、社会和社区居民三者的沟通桥梁。社区社会组织代表了社区相关群体的利益和愿望,与社区居民关系密切,具有有效的信息整合和反馈系统。一方面,社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及时把社区民众对文化建设的需求,以及对政府的建议集中起来,反馈给政府,这样既可以为政府的社区文化决策提高参考,又对政府的社区行为构成一定的外部制约。另一方面,社区社会组织可以把政府的文化政策意图和对相关社区问题的处理情况有效地传达给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居民对政府文化政策的理解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这一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过程中,促进了社区居民与基层政府的合作,拓展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渠道,深化了社区居民的文化建设参与意识,促进了社会整合,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培育参与性的社区公民文化。同时,社区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多元化的社区需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更多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民间管道进入社区,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行政负担,提升社区文化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3.市场的市场性职能参与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典型场域,引入市场供给机制是必然的选择,因为市场供给模式可以弥补政府公共职能的不足,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文化需求和社区服务项目不断扩大,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可以根据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调节服务供给,提高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效率,节约社区公共服务成本,提高社区文化服务的活力和张力。市场机制可以通过利益分配的方式,形成良好的社区文化竞争氛围,提升社区的社会资源配置水平,使社区文化资源的发展场域更加合理和高效。一般来说,政府可以通过社区文化项目立项的方式,以现场招标与出租的方式,让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去承担和实施。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发挥政策引导、项目质量评估与监督的功能。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扶持市场和社会机构,解决社区文化资源不足的问题,提升社区文化服务质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合理文化需求。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作社区文化比单一的政府行为更加高效,专业化的公司在社区文化建设中会有竞争性压力,这种刚性的动力可以促使其更好地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同时,市场组织在社区文化信息的传递、运输与反馈层面都拥有足够的敏捷度和熟练程度,这将成为社区文化建设顺利开展的保障。总之,市场的职能型参与具有效率和质量并存的优势,是社区文化建设的有效力量之一。它与政府、社会的良性互动合作将形成社区文化建设的复合网络,通过三部门间互补合作、互构共生的现实运作,必将提升整个社区文化建设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社区的和谐稳定。
目前看来,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正逐步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政府已不再是唯一主体。社区中的权力不再只是传统管理体制下的单一的垂直、依附性的权力关系,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正逐步成为一种水平式的互动关系。社区主体关系是多种形式并存的,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有着自己的优势和缺陷,任何一方都无法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单独进行有效治理,只有三者互补合作,在社区建设中职责适度、配权合理、分工合作,才能形成总体优势,发挥整体功能。[7]
四、南海的社区文化建设经验
在中国,政府、市场和社会这一复合主体如何才能更好地、更有效地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实践形式。其中,广东南海的社区文化建设给人的印象尤为深刻。作为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岭南文化名城,南海区一直是广东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中心。近年来,南海区在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同时,也提升了文化软实力,并提出了“文化引领”战略。文化引领战略的深层动力,就源于“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共建”形成的复合主体的合力。纵观南海近年来的创新实践,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从行政力量的一元化管理或单一部门的碎片化治理转向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与复合治理。”[8] 在南海的城市社区文化实践过程中,社会复合主体的多元差异、自主能动与动态开放的特点,可以促成不同社会主体的共同行动,使经济运行、行政管理和社会效益能够在同一个目标下得到统一,促使社区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并在实践中体现出文化的公平共享性。
一是政府引导。南海区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注重活跃社区文化教育活动,深入贯彻《“狮舞岭南·龙腾南海”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0-2015年)》,按照城乡标准一体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软硬件建设。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和加强教育疏导,以发扬“关爱”、“孝德”、“树本”、“至善”文化为重点,构建现代社区核心价值观,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思想道德体系,支持各层次的教育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鼓励发展社区教育,探索建立社区虚拟大学,构建城乡居民终身学习的有效平台。南海区健全了文化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政府都统一成立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文化活动的计划和落实,并建立起区、镇街两级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引导、协调和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南海区政府健全了政策保障机制,制定了纲领性政策《佛山市南海区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试行办法》以及《促进南海区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文化介入的实施意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文化消费补贴实施意见》、《鼓励民办文化、专题性体育场馆发展实施意见》、《文化引领促进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系列配套政策;研究并制定专业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社区文化建设评价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南海区政府还重点保障社区文化建设专项用地,优先考虑重大文化基地和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此外,在镇街一级的文化建设机构改革中,大力强化各镇街的文化站和文化宣传队伍建设,并完善社区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区、镇街两级的社区文化专项费用的财政投入增幅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幅,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基金,用于扶持精品文化创作和各类群众文艺团体,引入和培育各类文化人才。
二是企业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和各种技术的进步,为市场机制介入文化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创造了条件,为私人资本的深入参与打下了基础,而私人资本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各种制度创新更是增强了市场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有力地提高了我国公共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压力。南海区政府将社区非公共服务如居民生活服务、家政服务等归还给市场,允许和鼓励私营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或经营,可以以合同承包、特许经营、政府补助、政府凭单等形式进行公私合作,推进社区服务组织的实体化和服务的产业化,推动建立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多样化、文化供给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体系,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南海深入实施“中枢两翼,核心带动”产业行动计划、“雄鹰计划”和“选种育苗”工程,在载体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管理培训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依靠这些政策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大沥镇在市场参与方面做了初步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大沥镇文化站设立了“社会文化管理办公室”和“文化娱乐发展总公司”,推动了经济与文化发展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文化站设立的“社会文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大沥镇各类文化市场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而作为“文化娱乐发展总公司”,大沥镇文化站俨然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负责文化产业的运作和发展,并实行“以文养文,自负盈亏”的经济运作模式。与此同时,大沥镇文化站还提供各种文化活动的专业指导,向辖区内各村居、企业输送专业的文化产品,提高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带动各村居、企业文化活动的开展,形成“中心辐射、纵横交错”的文化发展网络。大沥镇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取得不错的成效,并形成了强有力的文化发展势头。
三是社会共建。社会组织一方面具有“公益性”的基本特征,肩负着实现社会公益的使命,为公众利益服务;另一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可以整合社会资源、服务社会公益。南海区政府积极探索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政策和登记办法,针对群众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有益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社会公益的社会组织给予大力支持并允许���类民间资本资助。南海区在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分类孵化各种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政府积极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公益组织受益”的社会组织培育模式,促进社工机构和义工组织互助合作,以社会组织为载体,拓展了社会文化服务体系。通过完善政府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措施,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源注入社区文化发展。以桂城创益中心、大沥街坊会以及罗村社区理事会等为主的各类社会组织在发展社区文化、拓展政府文化职能、促进人们精神文化水平提升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当前,“如何在社会差异之中增进集体认同、在价值多元时代实现成果共享,正在成为一个真正的问题。”[9] 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国家、社会和市场之间的这种复合主体的互构合作,正是“社会互构论”在文化领域的现实应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现实要求是,要促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主体形成合力,共同构成社区文化建设的新机制,使三大部门对社区建设的不同功能相互补充,从而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以“社会互构论”的视角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展开分析,总结和发展我国新时期社区文化建设的操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可以更好地延伸和丰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理论。
注释:
[1]郑杭生《和谐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广州、深圳实地调查为例的广东特色分析》,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年,第10~13页。
[2]吴文藻:《文化表格文明》,《社会学界》,1939年第10期。
[3]奚从清:《社区研究、社区建设、社区发展》,北京,华夏出版社,1996年,第93页。
[4]多吉才让、李宝库:《城市社区建设读本》,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年,第43~44页。
[5]郑杭生:《坚持和发展共同理想的几个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2期。
[6]张明:《论第三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功能》,《江海学刊》,2001年第6期。
[7]陈伟东:《社区自治———自组织网络与制度设置》,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58页。
[8]郑杭生:《多元利益诉求统筹兼顾与社会管理创新———来自南海的“中国经验”》,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年,总序。
[9]杨敏、郑杭生:《社会互构论:全貌概要和精义探微》,《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4期。
作者简介: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2;尹雷,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