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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公共行为”的理论核心和研究思路
沙莲香
本文发表于《北京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
沙莲香(1936-),女,辽宁大连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心理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本文通过对“北京市民公共行为”课题五年来的跟踪调查,试图阐释有关课题的核心概念和具体研究思路,包括概念的界定、问卷的设计以及在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理性反思。
关键词:公共行为;公共领域;公共文明;理性反思
“北京市民公共行为”调查课题(以下简称“课题”)是首都文明办委托的跟踪调查项目,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两种形式。此课题自2005年开始,每年一次。本文是对五年问卷调查研究做出的理论思考,试图阐释“北京市民公共行为”研究的核心及理论支点。
一、公共文明研究
问卷调查是对北京市民公共行为的文明程度做出的统计分析和结果评估。当把“公共行为文明”作为概念用于问卷调查时,包含了两个面相:一是表示对调查域界的限定,是对市民公共行为的调查;二是对市民公共行为核心品质的调查。公共行为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一个具体表现,是落实在生活主体身边的重要文明领地,是通常称谓“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
1.公共领域
公共行为相对于个人行为,是发生并实现在公共领域的行为。公共领域随着社会生活的进化出现在近代社会,完善在现代生活,是生活领域的转折。西方社会对公共领域的专注和研究,几乎都言及19世纪中期法国大革命对布尔乔亚世界“公的”生活所引起的震颤。这表明,所谓公共领域是一个形成与健全的过程,也表明这个领域带有社会文化的性格,但这并不影响它揭示出的学理意义。
在对“公共领域”研究中,汉娜·阿伦特使用“公共性”和“公开性”作为“公共领域”的基本特质,用以规定公共行为的空间特征。在阿伦特的语境中,“公共性”意味着一个事物的世界处于共同拥有这个世界的人们之间,它不为每一个人独有却为每一个人所有,这个世界就像“在一之间”(in-between)的东西一样,让人们既相互联系又彼此分开。“公开性”意味着这个空间或领域所发生的现象都是“有他人在场”,出现在公共场合的东西都能为每个人所看见和听到,具有最广泛的公开性[1](P96~99)、(96~99)。在阿伦特那里,公共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个性品质获得了“在场”资格,成为公共生活的主体准则。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阐释,有与阿伦特相似又有不同之处,推进了公共领域研究。哈贝马斯和阿伦特都重视公共领域语言的公开性特点,而哈贝马斯把公众和公众意见引入公共领域,提出公众在公共领域对话中形成,是公共意见的载体,“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进行调节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作为公共意见的载体的公众形成了”[2](P125~126)。哈贝马斯突现了公众在公共领域表达公共意见的角色位置,这个观点支持了本文关于公共文明研究中对公众的社会期望。桑乃特不同于阿伦特和哈贝马斯,他取用“角色”概念做功能分析,把社会当成角色扮演的戏台,“公共角色”在公共领域中进行“社会表达”,将不再是自我情感向他人的真实呈现,而是自我情感向他人的表述。桑乃特合乎逻辑地论证了演员和陌生人都面临相同的观众,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很可能以各种符号和姿态为标准来理解人类的表达,而不去管实际上使用这些符号和姿态的人到底是谁[3](P44~50)。桑乃特提炼的“表达性”是公共生活的重要特征,也是公众和公共文明的重要品性。
可以这样说,“公共性”和“公开性”是对公共领域特征的不同表述。“公共性”规定行为空间在个人之间既相区别又“共同拥有”,维系“公有性”的是心理纽带,它在人与人的相互体验、相互照应之中得到体现。“公共性”在本质上是公共领域的精神品质,而“公开性”表示人的“在场”而不被忽视、不被遗忘、不被歧视,它对于在场的每个人是可感受的,可以共觉、共鸣和共享。“公开性”表示公共领域充满着多姿态、多心声和多表达,充满意愿、期望和要求的表象世界。公众对公共生活的“意志表达”和对公共生活的“志愿参与”是公共领域完善和健康的重要主体条件。
2.文明和公共文明
“文明”是个内涵和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课题研究把“文明”限定在“行为文明”,在行为面相下来理解文明,同对“身体”的理解是最贴近的,亦更接近对文明的人文解释。艾利亚斯(N.Elias)探索了餐桌上的语言和餐具使用等就餐行为,认为“有教养的”、“有礼貌的”、“开化的”等概念与文明概念非常接近。因此,他才说,“‘文明’使人类行为发生了特殊变化”,“在(文明)这个概念中,人们创造了一个普遍意义上与社会发展的另一阶段即‘野蛮’状况相对的概念”[4](P103、113)。列维-斯特劳斯则说餐桌礼仪和良好习俗“在于对待世界的一种敬服,而礼貌在于承担对世界的义务”[5](P501)。在中华“礼”论中,对于“礼貌”、“教养”的最早规制,是孔子的“创造”。孔子从“周礼”开始又越出了“周礼”的限制,把“礼”同“人”直接联系,“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仪也”(礼记·冠义)。所谓“有礼貌”是直指行为上对衣冠、容貌、举止、表情、言辞等有所要求,有所讲究,“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礼记·冠义)。容貌、举止、表情神态和辞令话语都是表现在外,但在内心存放的则是“敬”,“敬”表达内心的敬重、崇敬、爱戴,或者敬畏、敬仰。这是说,“礼”在外、在行,是多种多样的,易变的;“敬”在内、在情感,隐于行为深处,凝聚于“心”。由“礼”引向“敬”,表现了中华礼仪的深刻性。“礼”与“敬”表示“人相与”的“相异”又“相同”,“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者相亲,异者相敬”(礼记·乐记)。孔子提出“仁”,又将“礼”引向更高(亦更深)层级,将具体行为的“礼”置于普遍的内在深处的“仁”,从而赋予“礼”以“普世”意义。课题中的“公共文明”,涉及公共空间和出现在公共空间的人群。“公共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它具有“文明”的性格,又是文明在公共领域的具体形态,具有“公共”的性格,是公共生活中“有礼貌”、“有教养”的表现和态度。在“公共”性格这一点上,类似桑乃特话语中的“公共人”,只是这种“公共人”在中国改革期间尚不“成熟”,尚未形成一种“公众”的性格与力量。“文明”以“礼貌”为基本内容又在形式上高于“礼貌”,比“礼貌”更抽象,更深刻。“有礼貌”、“有教养”是“文明”的填充物,是对文明的一种意识与态度。正是在这个意识下,本文极为重视对公共生活的态度及参与,甚至把“表达”和“诉诸”的能力视为文明的重要特质。“表达”包括了对公共生活的意见表达和对自己身体的有意义表达,“诉诸”包括自己对公共生活的要求和接受公共生活对自己的要求,并且把这种双重要求投入到行动中去。
二、研究的思路和理念
1.研究理念研究理念是课题研究在理论上、实践上的“追求”,它决定研究者的责任和态度。“公共文明”是中国改革开放中公众的一种“需要”,更是一种“必须”,这就是说,“公共文明”是公众自身的事情,势在必行。因为它缘自“文明”的本性,文明是人自身的应有之举,是自觉意识下的行为取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当然,对于每个“文明的人”,不是先天即得,而是后天习得。“文明”的“社会化”既包含了文明对人的社会化功用,又包含了文明本身的社会化。前者揭示文明是一种“后果”,是社会化的后果;后者揭示文明是一种“潜势”,是不间断的演化过程。但是,不论哪种意义的“文明社会化”,都是基于人的自由选择,“文明”归根究底是基于人们“喜爱”而形成的普遍价值选择。提出文明是人自身“需要”、更是“必须”这一点,不悖逆于公共管理中“形象宣传”之积极“出席”公众“现场”,相反,提出这一点在于说明,公众自身文明是积极回应公共管理方面个人的、群体的行为基础。正像我们看到的,公共事物中公众对公共管理的每每积极回应,都足以见证国人的热爱民族、忠实国家��精神气质,见证国人纯厚质朴的集体面貌,而这种“气质”、“面貌”又是在历史长河中伴随国人持续的自我更新、自我文明,方能永久地“灿然”与“不朽”。
把“公共文明”限定在公众自身事,其课题追求就在于:依公众“解码”公众、以公众“动员”公众,逐步走向公众“成熟”;这个追求又是对隐于“文明”的人文本质所怀“忧虑”,冀求我们自己重新认知往昔群众运动中被误认了的“公共”精神,拾起那些疲惫了的“公共”力量。
基于对“公共文明”是公众自身“需要”、更是“必须”的思考,课题研究通过“问卷”的设计与实施,不断宣示:公共领域中,什么是“可为”和什么是“不可为”的文明律令,并把文明律令引向实践行动。
这种理念规定了课题研究的特点。课题是实证研究,从研究设计到具体方法是可操作的,调查结果是经过统计后的数字,但是对研究结果的思考是应具有人文性的,应当看到数字“背后”存在着具体的真实的生活和人。因此,这个研究既站在市民行动之侧做理性反思,又设身处地立于市民之中,对市民含有同情和理解。
2.问卷设计
课题设计落脚在问卷设计。问卷设计的前提是“问题意识”,既是对被调查对象有关公共行为“问题”的某种“了解”,又是对“问题”的解释。在“解释”中形成课题应有的观点和概念,即概念化的过程,包括概念之间的结构逻辑和权数设定。
对“问题”的“了解”是从人们对现实行为表现的种种看法、意见、态度中梳理出“概念”和“概念系列”,使用这些概念设定问卷的“问答”框架,贯穿这个设定的是理性原则。对“概念”所涵括的行为表现给予理性的反思与批判,这是课题研究将“概念”与行动事实结合为一体的思考,以获得研究的有效成果。问卷的中心概念是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在卫生、秩序、交往和观赏上存在相当突出甚至严重的“公共性问题”,其中有很多成分是在“惯习”这个“结构形塑机制”[6](P17~20)统摄下的行为。在课题思考中,对于“不卫生”、“不秩序”等“惯习”行为的“克服”,关键在于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参与”是公共性的特质,又是实现“公共性”的行动,是“文明”的现代性格,它在公共文明中是至关重要的。
而一旦“设身处地”立足于被调查对象之中,则会出现另外一种对“现实”的解释,就是对研究“对象”以“同情的理解”。由于生活是他们的,所有公共领域中文明的和不文明的举动,都是他们的“身体”表白。然而,在宏大而有力的生活境况“紧迫(感)”下,“身不由己”将不可避免。长期的“教养缺位”几乎积重难返,加之对迅速到来的公共生活“心理准备不足”,目前,尚不能让人们拥有较多的个人资源去支撑行为文明,尤其在知识、教养的资源支撑方面。这要求课题研究对于公众行为的解读,不但要遵循理性主义原则,而且还应采取逐年引进的态度,既对问卷结果数字揭示的“问题”十分注视,又对数字背后的人群特点给予更多的相关分析,寻求文明的现实力量和期待所在。对于不文明的现象,给以理性反思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对待不文明的态度却应当是保持非成见、非歧视性的。
3.理论思考
五年跟踪研究结果披露,被调查者对包括在京居住二年以上外地务工者在内的北京市民之公共行为文明,给予的评价指数逐年提升[6],尤其2008年“北京奥运”和2009年新中国成立“六十年大庆”两个非常时限内的评价指数都高
达82分。这表示:人们在非常时限里形成的“心目中北京人”样式,有其情境附加的社会效果和心理效果。
情境的“改造”作用显示人的“受动性”一面,人心在情境的“震撼”中更张。“2008奥运”、“2009国庆”的北京环境,较之此前三年要壮观得多,漂亮得多,情境改变了行为品质,这是公共文明创建中不可缺少的情境制造和情境社会化。
行动者对情境的解读和越逾体现了人对环境的主动性,这个“主动性”,是由人之内部规定产生的性能,是人对自身的一种“自主”规定和对自己的支配。看到这一面,有益于我们对这美化了的情境给予善待与友好,有益于对情境所涵的人文意蕴的充实和再造,也就大体等于我们对自己的“自我改造”。公共生活的文明是人对自身和对情境调适状态的不歇完善,又将这不歇的“完善”注入公共生活,这应当是人类文明进步到今日所无法背离的事情。
注释:
[1]阿伦特著,王寅丽译.人的境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蔡英文.政治实践与公共空间:阿伦特的政治思想[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2]哈贝马斯.公共领域[A].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C].北京:三联书店,1998.
[3]桑内特著,李继宏译.公共人的衰落[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4]伊斯比编,陈华明、高淑芳译.文明的起源[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
[5]克洛德.神话学:餐桌礼仪的起源[A].列维-斯特劳斯文集:第5集[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6]2005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为65.21,2006年上升为69.06,2007年上升为73.38,2008年进步上升为82.68,2009年为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