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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寅星 2005年10月6日 11:38 《城市问题》1997年第1期 |
一、序言 6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认为经济成长会带动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在这一观念下,城市方面的很多问题被认为是经济成长中不可避免的次要现象。然而,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这些国家的经济成长减缓或停滞,失业加剧,许多城市的市区开始萧条而郊区继续扩张,由此产生了新的社会性冲突和社会紧张关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社会学者、城市地理学者开始广泛地研究城市问题,并试图从政治、经济的社会总体脉络的角度,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城市和城市问题的特征进行新的阐述。本文着重介绍70年代末以来在英、美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研究及其理论动向,并对上述的城市理论问题进行简略的评述。 二、城市理论的一般特点 理论的作用是系统地论述抽象概念之间的关系,帮助人们理解特定现象,进而预测将来可能要出现的种种情况,因此,推动理论研究的发展也就成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一个学术领域的发展只有在通过经验的探索和以逻辑化、系统化的理论及形式传播时才被肯定,城市理论也不例外。城市研究方面的不同理论,虽然有时在很多方面论述的内容相近,但是由于它们的理论假说不同,所以对同一对象说明的方法就不同,其理论观点也就不容易统一。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城市研究理论中有一些争议点,其中代表性的问题是:是价值中立(valueneutral)还是价值介入(valuerelevance)。马克思·韦伯(MaxWeber)的价值中立观被介绍到社会科学之后,学者们在价值中立和价值介入之间不断进行争论,城市研究中的典型例子就是在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生态学研究和与之相反的政治经济学研究间的争论。生态学的研究是把城市看作自然现象中的一个形态,采取价值中立的立场;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则从为了社会平等的价值介入的立场对城市进行分析。价值中立的立场大致上是把产生城市社会现象的最终原因归结到个人行为,也就是个人主义;而价值介入的立场同结构主义的立场一样,把社会问题的产生原因归结到社会结构方面。在社会科学中,个人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同哲学上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有着无休止的争论。所以,越是这种本质性的问题,越需要结合具体现象或者实践来研究其逻辑关系。为了论述的逻辑性,理论往往只采取一方面的立场,而不是两者之间合理的结合,理论争论的特点是它并不具有实际性或实践性,而是围绕形式或者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来进行的。因此,如果只注重理论的表面逻辑形式,研究就失去了意义,我们在理论研究工作中必须突破这种理论局限性。 三、西方城市理论的发展和分化 (一)第一流派 1.生态学的研究 生态学的研究方法是本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芝加哥学派的人类生态学研究中形成的。芝加哥学派结合竞争、选择、迁移、支配等生态学的原理,在城市研究中发展了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其空间观点以伯吉斯的同心圆城市模式和土地经济学家霍伊特提出的扇形模式为代表。60年代生态学研究的主题转为社会地域分析。社会地域分析理论的核心是以城市地域在原有的某种层次上能够进行分类的可能性为基础,从而创立了自己的方法论。其后由于电脑的普及以及因子分析这一统计方法的应用,用归纳法来说明城市结构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随着以多种生态学的方法研究城市结构理论的出现,传统的理论也就慢慢地不再为人们所重视了。总第75期城市问题1997年第1期70年代初,这类生态学的研究逐渐降温,因为这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城市模型只靠技术和统计的一般化的分析无法深入认识城市发展的整个机制。 2.新城市经济学的研究 新城市经济学是在新古典经济学脉络上产生的空间研究方法,其模型一般都将城市地域假设成集中生产(综合消费品)的单一中心的同心圆均质地域,进而住宅的需要仅仅与个别地点的规模和立地有关,而与外部效应和公共部门的政策无关,并且它们各自的活动被反映到市场竞争过程中地租的空间分配上。这种以均质地域假设为基础的新城市经济学的模型被用于长期均衡的土地使用决策中。例如,在居住地立地选择模型中,个别家庭的行动目标是其效用最大化,这时的效用同住宅空间面积、距中心商务区的距离、综合消费品的消费等因素存在函数关系,成比例预算受到限制。由于要获得最大效用,所以离中心地越远居住密度就越小。由于新城市经济学的标准模型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70年代及其以后进行的许多研究取消了很多假设,扩张了模型。例如,增加了若干中心地、多种运输手段、公害等外部效应、公共财产等约束条件进行研究。在居住地模型上包括了收入变量、住宅选择的多样性、环境质量、居住地上的人种差别等因素。这些约束条件的增加,与行为主义及其以后的新马克思主义、新韦伯主义、人文主义者对新城市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批评和其自身对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是同时进行的。行为主义者之后的人文主义者批评了新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把个人缩小为在抽象市场环境中运作的单纯、合理的意向决定单位,并对非人文化问题也给予了批评。新马克思主义者对以新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为基础的新古典主义在意识形态上进行了攻击。他们认为新城市经济学派在其研究模型中是以“城市是消费者选择的反映”这一虚构的假设为基础,进而主张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应转为更有效地促进市场运行、矫正外部效应、限定国家正当干预行为上;他们还批评这些模型把注意力集中到消费者支配和市场过程中,从根本上掩盖了阶级和财产关系等。 3.行为主义的研究 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种类很多,很难给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行为主义是在批评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模型、生态学的模型及一般的计量模型对人类行为的分析过于简单化之后产生的。行为主义在模型的建立上,努力引入环境心理学、人类学、组织形态理论等领域里的实在论(realism)。他们对客观环境和个人或者集团所决定的形象进行基本划分,研究的中心从宏观转移到对个人和小团体的微观研究,但这种研究不是以结果的集合形成模型,而是只强调过程。例如,有些学者在研究有关场所效用、对家具的需求和期待、居住环境压力等意愿决定过程的问题上,试图建立起看来似乎单纯的消费者的购买形态,实际上与大商场的形象有着复杂关系的模型。70年代后期,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各方面都受到了攻击,它对个人行为的过分强调、认定和对行为关系过于简单化的理解都成了批评的对象。新马克思主义者和新韦伯主义者批评了行为主义过分忽视由社会结构所决定的限制性因素和所产生的选择、而过分强调个人选择能力的倾向。 (二)第二流派 1.政治经济学的研究 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要求在维持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同时,还要对资本积累及积累过程中加剧资本主义自身矛盾的因素进行控制,并减缓经济危机的破坏性。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就是以此来理解城市化的。60年代以来,西方很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认为随着经济的增长,生活水平也将持续提高。在这样的氛围中,少数学者努力重新发现或重新定义贫困问题,而城市问题只被认为是一种伴随经济增长而行的不可避免的次要现象。到了80年代,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进入了缓慢发展或停滞的状态,失业现象剧增已危害社会。许多城市内部的衰退极为严重,人口和产业逐步向郊外扩散。随后又出现了政治紧张和社会分裂的新现象,其极端表现就是发生在英国的城市骚乱。由此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等方面的学者试图以更广泛、更新颖的方法去研究城市问题。到目前为止,作为城市研究主流的传统理论,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维护资本积累理论的框架中,把城市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中分开来,重点对其进行表象分析,因此这些研究方法存在局限性。它们以举着价值中立的科学旗帜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为基础,与其说是解决本质问题,不如说是维护现象的一个临时挡箭牌。一些认识到这一局限性的欧美学者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概念来说明城市问题。但是,理论基础不同的研究者在把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应用于城市问题的分析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此出现各种名称不同的理论,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之间在理论上的对立,他们的研究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从属(依附)理论、世界体系理论等。从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城市在生产方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空间形式的结合,在消费方面是产品和服务的集体消费单位。因而包括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结构在内的资本主义的全部发展形态,只能由其生产和消费模式的发展规律所支配。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城市问题是在经济、政治上有着资本利害关系的城市矛盾现象的一种结果。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姜大基,1977): 第一,以英国的新韦伯主义传统,格拉斯(Glass)、雷克斯(Rex)、费尔(Phal)等学者把资源分配过程看作住宅等级化的过程之后,逐渐引用了马克思主义的概念。 第二,在法国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中,部分接受了美国的经验主义方法论,把研究重点放在城市群体消费结构上,其代表学者是麦纽尔·卡斯特斯(M.Castells)。 第三,对60年代由于资源获取而形成的城市内部的阶级斗争和矛盾关系进行研究,以美国激进经验主义学者D·哈维(D.Harvey)、布劳纳(Blauner)和高登(Gordon)等为代表。 第四,瓦勒斯坦(Wallerstein)和福兰克(Frank)的世界经济体系论及其从属理论(theTheoryofDepen-dence)的研究方式。最近,查斯·顿(Chase.Dunn)、肯特尔(Kentor)和罗伯特(Roberts)等学者在经济体制论的观点上试图分析在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渗透而引起的各种问题。 在此,本文想要考察研究以最广泛、最能概括学术传统的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的研究方法为基础的一些理论的背景和动向。(1)新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从70年代后期到现在,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中,以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进行的研究大为增加,其原因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历了越来越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之后,社会科学家们逐渐重视能够概括资本主义危机的既有学术理论。马克思主义注重研究在历史变化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城市地理学研究上,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资本主义城市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空间上相统一相结合的一种模式,并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规律支配资本主义城市的形态及发展。在这方面,麦纽尔·卡斯特斯和戴维·哈维的贡献最令人瞩目,他们提出了关于资本主义城市化的一般理论。 1麦纽尔·卡斯特斯(ManuelCastells) 麦纽尔·卡斯特斯的著作大体上接近属于马克思主义学派的法国结构主义学派。在《城市问题》(“TheUrbanQuestion”,1972;英译版,1977)一书中他提出了社会体系分析的精辟框架,他将社会体系划分为综合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体系和以间接方式最终决定整个结构的经济层次。他又阐明了这些层次和各层内部之间的相互矛盾和相互影响将会形成空间结构的理论。卡斯特斯的这种空间结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它表明意识层次将表现于象征空间,政治层次将表现于地方政府对城市行政管理的制度性空间。 对卡斯特斯来说最重要的概念,就是群体消费(collectiveconsumption)和由统治阶级进行的国家干预。他认为,国家干预是要消除或缓和为创造永久性的消费结构而进行的资本家的投资活动以及在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他以这种观点理解和把握城市这一共同体的构成和发展,即城市是集体消费单位,而国家提供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集体消费的经费和服务,并逐渐涉及日常性、家庭性劳动力的再生产。但是,城市体系和制约它的资本主义体系一样,表现出城市危机并陷入自我矛盾。他还认为,城市规划和国家解64城市问题1997年第1期决体制上的矛盾而采取的干预手段同社会科学的理论之间存在某些关系。卡斯特斯的早期著作由于过分抽象,因而受到了来自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批判,他也接受了那些对自己早期著作进行批判的观点,因而在后期著作中改变了一些重要理论,试图对阶级、政治及城市矛盾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更加冷静、综合的分析。在卡斯特斯后期著作《城市和人民》(“TheCityandGrassroots”,1983)中,他把焦点放在城市的社会性移动上,并把它定义为,为了改变历史形成的城市形态和功能以及内在的社会理解和价值而进行的有意识的集体行动。卡斯特斯还对马克思主义过去的观点进行了批判。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这些观点把诸多理论缩小了,仅仅将它们说成是城市和空间基础上的理论表现。在案例研究中,他想澄清大范围的社会结构和矛盾、其目标的本质、成功及失败的决定因素、对城市意义和城市形态的影响等关系。简言之,自从卡斯特斯用“结构和社会再生产”理论代替“社会矛盾和变化”理论之后,该理论就成为他著作中主要的论点。 2戴维·哈维(DavidHarvey) 哈维在同一基础上沿着与卡斯特斯不同的路径进行研究。他在1973年出版的《社会正义和城市》(“ScoialJusticeandtheCity”),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个过渡性的著作,书中前一部分的自由主义形式化只是达到后一部分社会主义形式化的一种过程。他较少受到属于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形式主义的影响,而是热衷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再构造。哈维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和级差地租理论分别应用于历史上城市功能变化和城市土地利用模型的分析上。1977年他以“相互关联的资本循环”为基础,简要地提出了资本主义城市体系分析中的一般框架(图2)。资本或剩余价值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在第一次生产循环如果有剩余价值,资金将会流入第二次循环。在第二次循环中,资本用作固定资本或消费基金,这些都表现在建造实体性城市环境中。最后资本又会进入第三次循环,用于科学技术、教育、医疗等社会的支出。进入第三次循环中的资本将取决于国家干预。哈维通过这一分析框架,探讨了城市危机的动力机制和开发及再开发的循环过程。后来,哈维自己也提到在《社会正义和城市》一书中所提出的公式存在实验性和不正确的问题,但他的著作与卡斯特斯的相比,则具有一贯性。哈维在其巨著《对资本的限制》(“TheLimitstoCapital”,1982)中对马克思《资本论》进行了概括性的再解释和再构造,更深刻地表现了《社会正义和城市》后半部分的主题。 3布莱恩·罗伯特(BrianRoberts) 罗伯特在其《农民的城市》(“CitiesofPeas-ants”,1978)中,根据从属理论的观点,并结合国家体系和世界经济体系,对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他的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罗伯特的经济概念不是以单一的地区或国家为单位,而是指世界经济体系。世界经济体系的特点是相互依存,具体地说是城市间的相互关联。一个城市不但要受地区和国家的制约,还要受到世界的生产、消费体系的制约。 第二,一个社会在从以农业为主转换成以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演变过程中,农村人口会大量涌入大城市,在此过程中发展壮大的大城市成为世界体系的连结点,并不断强化自身的城市功能。这时出现的最严重的问题是国家之间的不均衡发展。他引入福兰克(Frank)和阿明(Amin)的新殖民主义概念,把中心地带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外围地带的落后国家的经济关系看成支配从属关系(subordimaterelationship),并在落后国家从属发展的过程中理解城市发展。 第三,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从属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城市及地域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独特的城市结构在经济方面采取了传统集市经济(bazaareconomy)和企业经济(firmeconomy)的二重经济形态(dualeconomy),这与最近常说的非正式部门(informalsector)与正式部门(formalsector)的经济关系是一致的。这种经济上的不平等结构导致阶级矛盾,并又按照辨证法的法则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和阶级间的利害关系。新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受到了其竞争对手新韦伯主义和人文主义者的广泛批评。例如,人文主义者批评新马克思义者把个人意愿所决定的主体行为看成是被社会结构所决定的单纯行为,只是在自己的人生和目的上假设了一个抽象的宏观结构(macrostruture)。新韦伯主义的观点虽然与人文主义的观点有根本的区别,但也对新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类似的批评。 (2)新韦伯主义的研究 新韦伯主义的学术理论与新马克思主义相对立,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经济、阶级、国家理论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经济和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即生产关系,不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重要,或在社会阶级的决定上起着很大的作用。韦伯认为,阶级结构如同生产中的所有关系,在消费领域中也通过与市场的交换关系来实现。韦伯观点的重点是制度分析,即研究在先进工业国中官僚作用的逐渐增多的事实和支配阶级对国家的相对自律性等问题。新韦伯主义对城市发展的研究起始于60年代,雷克斯(Rex)和摩尔(Moore)对英国伯明翰市内稀缺的住宅资源进行了研究。这个研究结合了伯吉斯的理论和韦伯的“住宅等级”理论,把住宅等级定义为各种集团住宅接近时的差别结构。保罗(Paul)继承了这些观点,从与城市稀缺资源接近的社会空间限制要素的角度,阐明了更具有普遍性的理论。通过多种规则和程序,来限制城市经营者与稀缺资源接近的“守门”作用,开始受到了人们的瞩目。他的著作促进了对房地产管理人、地主、建筑协会、财政机构等民间要素的作用的研究,尤其是对消除贫民区、政策分配和迁移政策、改善补贴政策、试营住宅的销售等问题的研究;提供了许多住宅体系内运作过程的资料,并强调了供给上的限制因素,对修改按个人意识决定的新古典模型和行为主义模型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这种对城市经营者的研究方法由于本身的缺点而逐渐受到攻击。反对者批评这个理论未能明确地说明城市经营者范畴内的对象及内容,以及对他们的规律性起限制作用的一些因素的本质。面对这些批评,保罗等人在补充自己理论的同时,考虑把对“城市经营”的思考归结到一贯的、广泛的理论模式中,重新定义了经营者在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间发挥中间功能作用的观点。最近几年,新韦伯主义对城市体系进行了更广泛、更有雄心的分析,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是桑德斯(Saunders)在《社会理论和城市问题》(“SocialTheoryandtheUrbanQuestion”,1986)中建立的关于城市矛盾、政治和政策建议的研究分析框架。他分析了不同地区的社会消费和社会投资的支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多元国家的结构和组合国家的结构。他的“双重国家”(dualstate)概念的核心是城市的社会投资决定和对全社会消费的决定,前者指影响资本家利润的基础设施的投资与中央及地方政府间的组合主义的政策决定有关,后者则指社会福利费的支出和城市发展水平等与地方政府竞争性的政治斗争有关。桑德斯认为,在住宅、教育、福利等城市水平的社会消费项目周围形成的政治集团化的基础不是阶级,而是靠退休金生活者、老龄层、公共交通利用者等消费集团,并提出这些消费集团的矛盾逐渐成为社会分裂的主要因素的理论。对阶级、政治及城市发展变化的展望最终引致城市经营主义对理论的再认识,此后对城市经营者功能的研究转向联合政治和竞争政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投资政策及消费政策等问题。他们在特定问题上的这些实验性的研究使新韦伯主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新马克思主义者不同意新韦伯主义提出的关于阶级和国家的概念,认为它们没有从根本上联系到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深层的资本积累的动力机制和危机,也没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性、限制性因素进行深层分析,因此它们有对某时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随机应变的倾向。 2.人文主义的研究 人文主义的研究方法来源于卡尔·索亚(CarlSauer)和文化地理学的巴克利(Buckly)学派、法国地志学派、帕克(Park)等学派对自然地区的调查和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派。近来人文主义研究方法又主要结合“意识哲学”理想主义、现象学和存在主义而得到发展。人文主义者对第一流派中行为主义理论结构的实证主义研究进行了一致的批评。实证主义者不但在自然科学,而且在社会科学中也主张科学方法的明确性。相反,人文主义者则主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间有本质的区别。由于社会科学的主题具有主观意识,因此社会科学的视角必须是对形态和行为的理解。人文主义者认为行为主义的不少成果,只是实现人文主义研究的中间阶段。人文主义的研究把焦点放在人们体验周围环境、解释这些问题的方式上。其研究对象不是对行为规律性的抽象模型的统计,而是分析其意识的差别,并研究社会中将会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的对策。人文主义的方法论是“参与的方法论”,研究者尽量以非参与性的姿态来理解并解释个人和集体对自己环境的主观认识。这要求研究者的广泛参与和考察,有时还需要与研究对象发展关系,这就提出了实地考察的重要性。人文主义也受到一些批评。部分研究者认为,人文主义研究者因其主观性方法论的局限,过分重视一些特殊的、不起眼的问题,而排斥或忽视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的制约,重视个人或小集团的经验,而且人文主义者缺乏理解物质力量的价值创造方式的社会性的一般理论。人文主义者也对自己的研究方法有不同的见解,这使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了。理想主义、现象学和存在主义间出现了紧张关系,在理论上也造成不小的分歧。 四、结论 西方主导城市研究的城市地理学和城市社会学很久以来都是从经济学(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和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理论中选择并采用一部分方法论。但近来它与社会科学主流相结合的研究十分活跃,其中特别是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给城市研究者开放了更广泛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门户。因此,城市研究者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学者之间进行了大量概念上的交流,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核心争论问题更加迅速地被城市研究所吸收。在这种过程中,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等城市研究领域和社会科学其他各领域之间的界限逐渐减少。城市理论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现象是存在许多有争议的观点,如新韦伯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国家理论,虽然它们有不同的哲学基础和有本质区别的研究方法,但它们很可能被人为地结合在一起。并且,由于各种研究方法对共同问题的集中研究,又使它们之间得以相互补充。今后的城市研究,对贯穿不同理论基础的核心问题的关心,将会取得更大的进展。目前人们最关心的就是“结构”(structure)和“作用因子”(agency)的关系问题。许多研究者避免像结构决定主义和单纯的自由意志论的极端论调,力求寻找一种新的研究方法。这些问题不仅在行为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新韦伯主义之间,也在它们内部出现了一些争论,人文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图略) 原载:《城市问题》1997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