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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视角:形成、拓展、路径
白永秀
来源:《学术月刊》2012年第5期
[摘要]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的差距,由此产生了城乡二元结构。但近代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除这个普适性原因起作用外,还有着自己异质性的原因:中国社会的特殊发展道路产生了来自国外的工业文明与市场经济的冲击、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固化、前改革时代“级差式”和“分离化”改革措施的加速、后改革时代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助推等四大外部推力。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演进经历了四个特殊阶段,在内容上形成了特殊的四重城乡二元结构。推进中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需要采取六个“三位一体”的特殊路径。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中国视角;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路径
自刘易斯1954年提出城乡二元结构理论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共形成了四条研究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思路。第一条是古典主义思路。这条思路认为,农村存在着大量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劳动力。刘易斯构建了一个二元经济结构(两部门)模型,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两部门之间存在关联效应:现代部门以低工资从传统部门吸纳劳动力——现代部门将利润资本化并扩大部门规模——传统部门的劳动力被不断吸纳,劳动生产率随之提高,最终促使两部门劳动边际生产率相等。
第二条是新古典主义思路。这条思路否定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劳动力。尤根森(Jogenson)假定两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大于零,强调工农业的紧密关系。沿此思路,托达罗(Todaro)、梅因图什(McIntosh)、笛克斯特(Dixit )等在劳动边际生产率为正的条件下,从城乡就业的角度分析了二元经济结构转化问题。此后,库兹涅茨、钱纳里、卢卡斯将这条思路推向深入。第三条是城市经济学和新经济地理学思路。这条思路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根源在于城市规模报酬递增导致的集聚经济,从而推动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规模报酬递增的原因,包括产业集聚、知识溢出、城市基础设施的规模经济。这些模型分析结果显示,随着人口及其聚集规模的扩大和农产品交易效率的提升,工业品数量或者说工业化水平将得到提高,城市化水平也将随之得到发展。第四条是新兴古典经济学思路。这一思路研究了城市起源、城乡经济差别、最优城市结构层次与居民居住格局以及城乡间地价差别等问题。高帆、秦占欣等则将这一视角推向深入:证明了二元经济结构反差源于两部门不同的分工水平、部门个人专业化水平、迂回生产程度和产品种类数;证明了随着分工组织的演进和分工水平的提高,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体现为一个工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服务业的兴起和城市化水平提高的过程。
第一条和第二条思路的开创性贡献毋庸置疑,但古典主义思路却先验地假定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剩余劳动力;新古典主义思路虽放弃了此假设,但却将市场完备假设直接应用于分析中,这些显然严重背离中国的现实。第三条思路很好地解释了城市的兴起,人口向城市的聚集等现象,但其存在严重问题:一是站在城市角度来研究城市化问题,而非站在城乡协同角度来研究城乡关系问题,这是该理论的“先天不足”;二是报酬递增假设的前提是人口流动虽有成本,但却不受管制,而中国城乡间人口流动受到严格控制,这是该理论的“后天缺陷”。第四条思路将城乡二元结构研究拉回到了斯密开创的主流轨道——分工深化与市场成长。这一思路也许对西方世界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有较好的解释力,但正因其对主流的回归,而致使这一思路对近代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解释乏力。
由此可见,解释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需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尤其从近代以来中国城乡关系变迁的历史出发,构建研究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视角:考察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道路与过程,分析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特殊原因和内容,探寻中国特殊的城乡一体化路径。
一、近代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原因与过程
(一)西方二元结构形成的原因与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城乡关系变迁概括为“城乡分离”→“工业化与城市化”→“城乡融合”三个阶段。“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而城乡对立,只是“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表现”,即“城乡融合”的前提是城乡分离,而实现条件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基本完成。实际上,西方世界城乡关系的发展也符合这条道路。欧洲文明的发祥地——早期希腊城邦便是一个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外向型的海洋文化、便利的地中海交通和相对先进的民主体制催生了海上贸易的繁荣和市场的产生。随着交易量不断增大,专业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分工得以深化,市场不断成长。而为了获取商业利润、降低交易成本,人口不断向集市集聚,市场管理职能被逐步提出,这样,真正的城市诞生了,城乡的区别和分割也产生了。在此后的数千年中,古希腊、古罗马模式对欧洲影响巨大,欧洲各国逐渐走上了城市发展、城乡逐渐分离的道路。
工业革命的进行不仅大大加速了城乡分离的过程,而且使城乡分离的内容也发生了某些变化:城乡分离的深度和延伸度不断加强,从地中海和大西洋沿岸向欧洲大陆蔓延;城乡分离的驱动力由“城市手工业”转变为“机器大工业”;城乡分离的范围突破欧洲,向美洲(包括拉丁美洲)、东亚、南亚次大陆等欧洲列强的殖民地和附属国蔓延。
美国、日本等后发国家由于搭上了工业革命快车,一方面加速了本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推动了本国的城乡分离;另一方面加入到推动其他国家城乡分离的队伍当中。这种城乡分离的趋势一直持续到20世纪50年代。从世界角度来看,在1800—1950年的150年间,地球总人口增加了1.6倍,而城市人口却增加了23倍。
以美国为例,在1780—1840年的60年间,美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从2.7%上升到8.5%;在1870年美国工业革命开始时,城市人口占比不超过20%;而到1920年,这一比例快速攀升至51.4%。
随着战后美国经济的一枝独秀、西欧经济的快速恢复和东亚经济的迅速崛起,西方出现了城乡融合的新局面。第一,西方国家政府的推动。
西方国家的政府为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国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出于选票的考虑,开始逐渐重视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和农民生活的改善。第二,劳动力流动带来的农业地位的提升。
相对较少的人口和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导致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这一方面带动了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和城市工业以及服务业部门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凸显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提升了农民收入。第三,逆城市化现象的出现。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很多发达国家出现了城市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一些城市人开始厌倦城市生活,出现了城市“居住的逆城市化”;地租攀升、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不断攀升导致城市中相当数量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也开始逃离城市,出现了城市“产业的逆城市化”。西方国家依托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基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便走上了马克思所预言的城乡关系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城乡融合”。
(二)中国二元结构形成的特殊原因与过程
近代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形成不仅有与西方相同的原因,如市场成长、分工深化,更有近代中国特殊的原因。在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变迁走过了一条特殊道路。下面从近代以来中国城乡关系变迁的四个阶段来解析中国二元结构形成的特殊原因。
第一阶段(1840—1949年):国外工业文明与市场经济的冲击导致中国城乡分离加速。
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世界工业文明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西方列强的商品和资本开始冲击中国古老的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中国几千年来城乡差别甚小的状况开始变化,城乡分离加速。如果说1840—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对中国自然经济的冲击仅局限在沿海通商口岸、沿江和京津等地区,那么中国在1894年甲午战争中惨败于日本并签署《马关条约》,则是对中国人的意志与城乡关系的双重摧毁。1899—1900年在山东、河北爆发的“义和团运动”可以反映这种外部冲击的剧烈程度:一方面,义和团对西方宗教进行激烈对抗,仅1900年夏天,共有241名外国传教士、教徒及家属,2万多名中国基督徒被杀;另一方面,义和团对西方工业文明和对固有城乡关系的破坏进行强烈抵制,其团歌中“拆铁道,拔线杆,紧急毁坏大轮船”就是最直接的写照。
进入民国以后,中国城乡关系进一步瓦解,中国农民受到双重的掠夺与剥削:一方面受到外国资本的掠夺与剥削;另一方面受到官僚资本、买办资本甚至民族资本的掠夺与剥削。
具体来说,西方工业文明与市场经济的冲击造成了中国城乡关系方面的五个变化:第一,农村自然经济被破坏。从当时的进口贸易可以看出农村自然经济被破坏的情况:进口贸易指数以1871—1873年为100,则1891—1893年为206.6,1909—1911年为662.3,1929—1931年为1964.2,60年间增长超过19倍。进口货物中绝大部分是日用消费品,中国规模巨大的农民群体是其重要销售对象。第二,进一步推进了城市与农村功能的区分。随着城市手工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城乡分工速度加快,渗透到城市工商业的各个方面,城市对农村辐射作用和聚集功能开始显现:工商业逐渐在城市集中,城市成为生产中心和贸易中心,沿海开埠口岸、沿江城市和京津等城市逐渐形成了覆盖周边农村的城市商业网;农村则逐渐成为城市原料提供地和初级产品加工地。第三,农业和农村手工业被纳入城市体系中。
城市工商业和对外贸易发展将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产品纳入到分工体系和市场体系之中。一是以直接供应城市市场为目的的商业性农业和手工业得到长足发展;二是国际市场需求引发的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商品化日益发展。第四,城乡间人口流动愈发频繁。农村自然经济的逐渐瓦解、开埠通商口岸的兴起和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成为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巨大力量,农村人口被逐渐纳入到城市分工体系和市场经济轨道之中。第五,城乡差距加速拉大。回报率较高的城市工商业部门成为外国资本和民族资本的主要流向,而回报周期长、回报率低的农业部门则鲜有人投资,农业生产技术也长期得不到改善。城乡之间分离趋势明显,差距加速拉大。
第二阶段(1949—1978年):计划经济体制固化了中国城乡差距。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国民经济三年恢复,为快速实现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化),国家实施了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农业合作化、统购统销和要素流动控制等一系列的城乡关系政策与制度。这些制度形成了一个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完备的刚性制度体系,确保了农业对工业、乡村对城市长期而巨大的贡献,且这种牺牲农业的行为被制度和法律不断固化。第一,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政策。采取扭曲工农业产品相对价格和交换关系的政策,一方面提高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压低农产品价格,制造了不利于农业发展的贸易条件。
1952—1990年,中国工业化利用各种方式从农业中取得的剩余总量高达11594亿元,其在国民收入积累额中的比重在工业化起步阶段就达到40%以上。1977年,中国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至少34%,而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至少19.6%,农民交售农产品少得、购进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多付等三项共计335亿元,相当于1977年国家财政收入的1/3.第二,农业生产集中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不久,随着土地革命的胜利完成,全国开展了一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目的是实现土地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更好地支持工业化战略。具体形式和组织方式开始是通过农业合作化来进行的,随后是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进行的。第三,统购统销制度。因为实施了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剪刀差式”贸易条件和强制集中生产的农业合作化制度,所以对农产品的出路也必须采取统一的强制性手段,即对粮食等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1954年,《统购统销命令》规定,“一切有关粮食经营和粮食加工的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经营的粮店和工厂,统一归当地粮食部门领导”:“所有私营粮商一律不许私自经营粮食”……粮食、棉花、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收购量占总产量的比重长期维持在60%以上(见表1)。第四,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要素流动控制政策。通过户籍制度及由此派生出与户籍制度相配套的城市劳动就业制度、城市偏向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消费品供应的票证制度、排他性的城市福利体制等,有效地控制了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流动。
一系列制度和政策阻碍了中国“三农”的发展,导致城乡分离和分割的局面日益加深:一是农业相对衰退和农村商品经济萎缩;二是工农业比例关系遭到破坏,工农业联系被人为割断,工业化被限制在城市范围内独立运行,而没有带动农村的繁荣,工业化创造的成果没有改善城乡之间的关系;三是城乡二元化政治和二元社会结构形成并固化;四是城乡差距继续被拉大。若以1952年为100,1979年工业总产值指数达1734.4,其中重工业指数竟高达2991.6;但同期农业总产值指数只有249.4.同时,工业化建设对农业剩余长期、巨大数量的攫取,使广大农民常年生活在贫困状态之中。1980年,在总共529.57万个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中,人均年收入低于50元的有145.17万个,占总数的27.41%,即全国四分之一以上的农民终年不得温饱;人均年收入低于100元的基本核算单位达391.69万个,占总数的46.55%(不包含人均收入低于50元的生产队),即全国有将近一半的农民刚刚温饱。
第三阶段(1978—2003年):前改革时代“级差式”发展方式和“分离化”改革措施加速了中国城乡分离与对立。
笔者将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至2003年“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改革阶段称为“前改革时代”。前改革时代“级差式”发展方式和“分离化”的改革措施加速了中国城乡的分离与对立。“级差式”发展方式是通过拉大收入差距来激励人们的致富欲望,从而刺激经济发展的方式,这种方式因为采取激励型发展而引致了中国经济长期较快发展。
“分离化”改革措施是指在前改革时代,有能力的人从一般人群中分离出来先富起来;拥有特殊资源的地区通过政策先富起来;与市场结合紧密的行业首先发展起来。在城乡关系方面,“级差式”发展方式和“分离化”改革措施则表现为城市利用自身优势和国家优惠的改革政策先富起来,由此加剧了中国本来就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城市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工业化水平。亨德森(Henderson )将城市化速度的滞后作为中国城市发展中的第一项重要特征加以指出:中国城市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仅为3.5%左右,明显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期5%—6%的城市人口增长率,当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为46%时,与中国有着相同实际人均收入的代表性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已达到55%,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则达到70%—85%。2010年,中国第二、三产业所占GDP的比重已经接近90%,但城镇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却只有49.68%。换言之,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城乡融合速度远远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中国有更多的人不能充分分享工业化带来的好处。
第二,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由于改革初期的制度复归效应(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最早土改制度的复归)、价格政策和技术进步在提高农业生产率进而带动农民增收方面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使得1978—1984年城乡收入差距呈现缩小趋势;这6年间中国农民年均增收达到16.5%,快于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仅为12.2%)。1983—198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1.8.此后,改革重点逐渐转向城市,农村经济制度复归带来的增长效应逐步释放,农民收入增长率下降,甚至出现了1989年的绝对负增长(-1.6%)。1985—1994年这10年间,农民收入年均增长仅为4.35%,而城乡居民收入比开始拉大,1989年为2.3,1994年为2.9.随后,中国迎来乡镇企业大发展时期,城乡收入比连续4年下降,从1994年的2.9下降为1998年的2.5.但此后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自2004年达到3.21后,便一直徘徊在3.2—3.3左右。
第三,城市内部的“二元社会”开始形成。在时间方面,城市内部二元社会分割体现在不同身份的人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先后有严重区别;在空间方面,体现在城市中大量“城中村”的出现;在劳动力待遇方面,体现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种种分割和歧视;在生活方式方面,流入的外来劳动力(主要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与城市户籍居民之间存在巨大的生活方式的差异。
第四阶段(2003年至今):后改革时代城乡关系出现既统筹又分离的趋势。
笔者将2003年“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后的改革时代称为“后改革时代”,在后改革时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表现出既统筹又分离的趋势,呈现一些新动向。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国家强化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政策但改革累积效应使城乡差距扩大。在后改革时代,国家在处理城乡关系中城市偏向的政策有所改变,尤其是在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更是将“三农”问题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由于改革累积效应和城市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城市偏向的政策还很难改变。就改革的累积效应看,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累积,城市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在城市的投资效益与生活舒适度越来越高,城市偏向的政策转变很难带来城市偏向的行为转变。就城市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看,当一个改革所带来的利益是确定或可以预见但又有限时,改革的设计者、政策的制定者就会将不属于自己的利益集团的群体排除在改革之外,剥夺部分人参与改革的机会和权利。在中国城乡关系上,表现为深化的改革措施一旦要降低城市居民的相对福利时,则城市利益集团就会对政府施加压力以进行政策调整,或者对利益均等化改革进行抵制,或者将农民从改革获利群体中排除出去。
第二,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使农村资源向城市集中再次助推城乡分离。从企业角度看,大城市由于拥有基础设施、知识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一直被企业所青睐,企业向城市的集聚未曾停止,城市逐步成了企业总部的所在地——总部经济由此诞生。在后改革时代,中国从政府与市场两个方面都加快了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步伐,出现了一批企业“航空母舰”。企业“航母”的出现有利于中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有积极作用。但从城乡关系角度看,这一趋势必然导致中国城乡分离被强化。一方面,原来在农村和小城市的一批企业,尤其能源化工企业陆续搬进大城市,把促进经济发展的因素也带进城市;另一方面,把农村的生产要素,尤其是原料带到城市郊区加工。从某种程度上说,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导致了资源富集区农村的凋敝。
从现实看,一是中国大城市集中了大量的大型企业集团。在2002—2011年的10年间,进驻北京、上海等20座大城市的中国500强企业多达679家(见表2)。二是部分经济大省和企业大省已经形成了多个企业集聚的中心城市。部分经济大省已明显形成了“一省两核心”的城市经济圈,如山东的济南和青岛,浙江的杭州和宁波,辽宁的沈阳和大连。而部分企业大省甚至形成了“多核”的城市经济圈,如江苏除南京和苏州外,还有江阴和无锡;广东除广州和深圳外,还有佛山和东莞等。
第三,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源向城市集中导致农村发展再次受限。经过前改革时代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城市已取得了相当的发展,城市中有待遇较高的就业机会、较广的个人发展空间、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尤其重要的是城市中较高品质的生活和城市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对农村人,尤其是农村年轻人有巨大的吸引力,必然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向城市的集中过程。这些人虽几乎没有农业生产经验,他们流向城市不会对农业生产造成直接影响,但却有可能造成城乡关系的继续分离:随着拥有知识的青年劳动力逐渐离开,农村中剩下的都是老人和儿童;流出的青年人即便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他们也不愿意再回到农村中去。
这样,农村的人力资本无法累积,农村的后续发展缺少动力。
二、近代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内容扩展
(一)近代以来中国二元结构的扩展过程
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内容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仅局限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层面,而是渗透到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近代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扩展的路线图如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二元政治结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二元文化结构。
第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与扩展。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西方国家的商品、资本及其所承载的工业文明、商品经济文化和市场经济逻辑开始冲击中国传统的农业文明、小农经济文化和自然经济逻辑。随着一次次战败后国门逐步洞开,中国商品市场逐步扩大(见表3)。
城乡间维持了几千年的模糊边界被逐渐划分开来,城乡分离趋势越来越明显,程度也越来越深。1870年后,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也加入到分离中国城乡的队伍中。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10年间,中国民族资本有了长足发展,城市经济进一步壮大。
民国时期,官僚资本、买办资本、外国资本三股资本势力继续冲击原本就脆弱的中国城乡关系,城乡进一步分离。农村逐渐成了城市工业部门的生产要素来源地,也是城市工业部门产品的去路之一。这样,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逐步形成。这时虽然出现了城市人和乡村人的差别,甚至在农村中的士绅阶层也逐渐壮大,但城乡二元结构则主要局限在经济领域,并未向政治和社会领域扩展。
第二,城乡二元政治结构的形成与固化。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配合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国家战略,在劳动力流动方面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村户籍与城市户籍,对人口在城乡间的流动、城市招工范围、农转非的途径等做了极其详细的规定。一方面将农民钉在土地上,强制他们完成为城市工业部门和城市建设提供积累的任务;另一方面将广大农民享受城市较充裕的粮食供给、较高的工资与福利待遇、较完备的公共产品提供的权利剥夺了。同时,户籍制度还带来了空间、历史差距、二元部门和社会地位四重锁定效应(见图2)。即使农民再有管理国家的能力,也没有渠道进入公务员行列,更不用说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有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这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农民为国家工业化战略做出了巨大牺牲与贡献,但却不能享受与他们的贡献相匹配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而且随着时间的发展,户籍制度不断被完备,不断被强化(见表4)。
由此,中国城乡二元政治结构完成了由形成到固化的过程。
第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生与表现。伴随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不断形成与深化,计划经济下城乡二元政治结构的逐步形成与固化,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也逐渐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城乡居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近代以来,在中国享受社会保障就是城市人的专利,将农民排斥在外。新中国成立后,这种状况并没有多大改变,1951—1966年,国家陆续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公费医疗问题的通知》、《关于改进企业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几个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在城市建立起了水平虽低但却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农村却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社会保障也未能实现城乡一体化。其进步只在于:农村社会保障从无到有,城市社会保障锦上添花。以医保差距为例,2011年,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95%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增加到12.95亿人。其中,新农合参保8.32亿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16亿人,职工医保参保2.47亿人。但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质量和水平差距是巨大的。二是以教育机会不平等为代表的城乡机会不平等问题十分突出。教育扩张并不能导致教育机会分配的平等化,相反,只要处于优势地位的群体还有可能去提高他们的教育机会,教育机会不平等就会维持,这就是关于教育扩张与教育不平等之间的著名假设——最大化维持不平等假设。
不幸的是,中国的现实印证了这一假设。中国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自1990年起不断滑落,如北京大学农村学生所占比例从1978—1998年的三成落至2000年以后的一成,清华大学2010级农村生源仅占17%。三是农村居民通过努力成为城市人和富人的渠道不畅通。在计划经济年代,这条渠道因为户籍制度等的锁定效应,几乎是封闭的。改革开放之初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社会舆论对成功的评判标准较为单一,即致富,那时农民通过兴办乡镇企业、进城打工、考取大学等方式致富或进入城市,规模很大,渠道畅通。但现在这条道路似乎被割断了,城市人和乡村人分野明显,虽然身份转化的制度障碍减少了许多,但是转化的渠道却不顺畅,农民成为城市人或富人越来越困难。
第四,城乡二元文化结构的存在与强化。城乡二元文化结构自中国城乡差别形成之初就存在了,并在数千年中变化甚小。但在1978年开始进行市场化取向改革后,中国城乡二元文化结构则呈现加速分离的趋势。一是城市市场经济文化和农村自然经济文化的差异逐渐扩大。改革开放后,西方市场经济文化逐渐渗透到城市人的生活中,人们的自主理念、竞争理念、创新理念、开放理念逐渐形成。
这与农村自然经济文化形成了鲜明对比,在中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至今仍是依赖理念、同情弱者的理念、封闭理念在人们意识中占据主导地位。二是城市人思维方式和乡村人思维方式的差异明显。一个形象的说法是:在中国现阶段,“城市人偏好关注自己的明天,而农村人喜欢关注别人的昨天”。即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人的生存压力很大,要不断考虑自己明天如何发展、在哪里谋生;而一定程度的自然经济存在使农村人生存压力较小,有更多的时间去议论别人,谈论是非。三是城市人和乡村人生活方式的差异逐渐扩大。城市居民越来越崇尚健康、休闲、享受型消费,他们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出境旅游、购买奢侈品,而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农民,这样的生活方式还很遥远。
(二)中国四重城乡二元结构的内在作用机理从整体上看,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在内容上的扩展,经历了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到城乡二元政治结构,再到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直至城乡二元文化结构。那么,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四方面内容之间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时间、空间和关系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四重二元结构在时间上不是完全继起的。城乡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四个二元结构的扩展在时间上并不是完全先后继起的,四个过程虽然有相互重叠的部分,但产生和发展在时间上又不完全重合。可以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贯穿中国城乡关系发展的整个历史阶段;城乡二元政治结构则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实行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特殊的、比别的国家更加明显的城乡对立局面;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则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城乡二元文化结构则处在一个不断被强化的螺旋式累积增长通道之中。
第二,四重二元结构在空间上是并存的。一方面,在中国的每个地区、城乡关系演变的每个阶段,四重城乡二元结构几乎同时存在;但另一方面,在不同地区,四重城乡二元结构又不是完全一致的,其中有些二元结构在这些地区占主导地位,而在另一些地区只是处于从属地位。如在中国现阶段,东部发达地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东部地区的主要任务是破解城乡文化二元结构,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而西部地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十分严重,西部地区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
第三,四重二元结构在关系上是互动的。城乡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四个二元结构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格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居于基础性地位,从物质基础上决定了其他三个二元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则是在城乡经济、文化、政治二元结构联合作用下,所表现出的中国城市和农村、城市人与乡村人在社会发展上的二元差异。城乡二元政治结构是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引致的中国比其他国家更为突出的体制性二元结构,对其他三方面二元结构也起到了强化和固化作用。城乡二元文化结构是中国特殊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文化和哲学根源,而且城乡二元文化也是四重二元城乡结构中最顽固,最难以转变的一个。中国传统的小农文化、自然经济文化已经深深地渗透到每位国人的意识中,并且世代相传。可以说,时至今日,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和绝大多数农村人本质上仍信仰自然经济文化,思维方式受这种文化影响,行为方式自觉不自觉受这种文化支配。而且,不同于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的稳定性和传承性决定了其转变的困难性和滞后性,中国小农文化和自然经济文化转变的困难与滞后又会使城乡经济、政治和社会二元结构的破解面临更大的困难和不断反复的危险。
三、中国城乡一体化的特殊路径
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村生产要素太分散,尤其在广大山区,村庄规模狭小,农民居住分散,土地经营分散,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布局分散。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就是农村生产要素集中的过程。在中国要采取六个“三位一体”的路径,即“三位一体”的农村城镇化路径、“三位一体”的新农村建设路径、“三位一体”的教育一体化路径、“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者就业与居住路径、“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路径、“三位一体”的城乡一体化载体路径,将农村分散的生产要素逐渐向市、县、镇集中,提高农民享受人类文明发展成果的水平,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第一,“三位一体”的农村城镇化路径。“三位一体”的农村城镇化路径就是“大县城—大镇—大村”路径,即扩大村子、镇子、县城的规模,提高村、镇、县城的人口密度,夯实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基础。一是扩大县城规模,强化县城对村镇的辐射渗透能力。二是继续并镇,扩大镇的规模,壮大远离城市的镇的经济实力。三是合并村庄,扩大村庄规模,改变农民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促进农民之间的互相交换,提高商品交换率。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速农村的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济,提高农村生产要素的聚集效益与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三位一体”的新农村建设路径。“三位一体”的新农村建设路径,就是对“不适宜生存和发展的农村”采取逐渐移民搬迁和生态建设的措施;对“只适宜生存但没有发展潜力的农村”尊重市场机制选择,经过一段时间一些村庄发展成为新农村,一些村庄被别的经济主体所兼并(山东南山村、江苏华西村兼并周围农村就是典型案例);对“既适宜生存又有发展潜力的农村”政府采取重点投资、重点建设的办法,把它们逐渐建设成为具有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能吸引周边农民就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三,“三位一体”的教育资源集中路径。“三位一体”的教育资源集中路径,就是“镇办小学—县办初中—市办高中”的路径。山区农村不具备办好现代小学的条件,把农村有限的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提高城镇的教育质量。由政府补贴让农村孩子到镇所在地上小学,到县城上初中,到市政府所在地上高中,形成“镇办小学、县办初中、市办高中”的教育资源布局。这样,既让农村孩子享受现代教育资源,又从根本上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第四,“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与居住路径。“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与居住路径,就是农村“三分之一的劳动力及其家属到外地就业与居住、三分之一的劳动力及其家属在县城就业与居住、三分之一劳动力及其家属在镇政府所在地或大村就业与居住”。通过这一路径,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中的农民比较稳定的就业与居住问题。
第五,“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路径。“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路径,就是“镇办卫生所—县办好一所具有较大规模与一定水平的医院—市办好一所现代化中心医院”。这一路径具有以下两点优势:一是改变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村村办卫生室,镇镇办卫生院”,既浪费医疗卫生资源,又不实用的现象;二是提高当地市县医疗水平,解决农民舍近求远到省城医院看病难的问题。
第六,“三位一体”的载体建设路径。“三位一体”的载体建设路径,就是“企业—产业—产业集群”三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实现都需要一个支撑平台,这个平台就是产业。“三农”、“农民”、“农民收入”、“产业”四者之间的逻辑结构是:“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农民问题的关键是收入,收入问题的关键是就业,就业问题的关键是产业。有了产业农民就能就业,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而企业的聚集会带来产业的兴旺,形成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链的延伸又会形成一个产业集群。
〔本文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西部地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研究”(08&ZD02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