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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化的特点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大体上可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以“集中化”为特征。从工业革命开始到20世纪50年代前后,人口持续大规模地向城市集中,城市数目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第二阶段则以“分散化”为特征。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中出现了所谓市郊化、超市郊化现象,即大批居民从城市的中心区域迁往城市的郊区地带。这一阶段,城市中心区域人口增长停滞,卫星城式的居民区发展迅速。当然,近来也有学者提出第三个阶段,即所谓“绅士阶级回流”的说法,指中产阶级又从郊区迁回到市中心。
我国城市发展的进程走的是一条十分复杂的道路。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由于列强侵略和军阀割据,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均衡。有些地区比如上海,城市迅速扩张;另一些地区则完全处在工业化的进程之外。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布局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划。但自5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建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后,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呈现出一种突然爆发的局面。我国的城市化缺少一个渐进的过程,现阶段城市化加速发展也产生了许多问题。
我国巨大的城乡差异使城市化的进程不同于其他国家。一般说来,城市的生活水平、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都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城乡之间的巨大经济差异,导致农民大量从农村流入城市。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城市化也处于不同的阶段。一些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已出现了生活富裕起来的阶层从城里向郊区迁移的趋势,也就是说进入到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市郊化阶段”。然而,绝大多数地区仍处在第一阶段,即人口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的阶段。不同发展阶段同处于一个历史时期,给制定城市化政策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我国城市化的压力非常大。根据现代化的标准,城市人口至少要达到60%,才称得上是现代化国家。即使按照这样的低标准,我国也面临着将几亿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任务。如此众多人口的城市化,在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我国的城市不仅面临着多方面设施的投资与建设任务,而且需要付出使数亿人口改变生活方式的艰巨努力。同时,由于人均土地面积少等原因,未来我国的城市化不会是人均有较大空间的城市化,而会是人口高密度居住的城市化。
我国城市化模式的选择
我国的专家学者曾先后提出过三种不同的城市化模式,这就是大城市模式、中等城市模式和小城镇模式。目前,在实践中三种模式有并行的趋势。
小城镇模式:主张这一模式的人认为,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的结合点,它将城市中的经济、文化、科技联系推向农村,促进了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小城镇,使广大农民由农村迁移到附近的集镇。80年代中期以来,小城镇在我国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江南地区有了较大的发展。当然,小城镇有其局限性,如集约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低下、能源耗费指标高等,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在逐年下降。所以,反对者认为,小城镇的战略使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变得更为迟缓。
中等城市模式:主张这一模式的人认为,小城镇布局分散,城市功能不明显,城市建设无序、管理混乱,类似于一种扩大了的农村。因此,与其“撒胡椒面”似地投资于小城镇或小城市,不如将有限的资金投放于适当数量的中等城市。中等城市人口大约在50万—80万,它既可以发挥工业生产与城市社区的聚集效应,又可以避免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人口高度密集的弊端。
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模式:对于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发展,过去人们多持批评态度,认为这种模式造成交通拥挤、能源供应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然而,近年来一些专家学者指出,大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也有其不可忽视的优越性。超大城市是经济活动、商业交往的中心,聚集效应带来了经济的高度繁荣。大城市与卫星城呼应,形成了广阔的经济增长地带,能够带动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我国也正在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和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集中联片的超大城市区域。
除上述三种模式外,还应该有第四种模式,即“乡村生活的城市化”。传统上的城市化是指人口聚集到少数区域,该区域内非农产业占据主导地位。然而,由于现代社会的传播、通讯、交通日益发达,大大缩短了人们之间的距离,这样的“聚集”可以是跨区域的;同时,高技术产业、信息业已经渗透到各个产业领域,在生物技术推动下的农业已失去了传统农业的含义。因此,城市化也可以视为一种生活方式,即由城市居民所创造的一种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可以在农村得到普及。乡村生活的城市化,有可能成为我国农民未来的一种选择。也就是说,乡村仍然保留,但机械化的劳动方式、城市化的衣食住行、现代的文化生活及闲暇生活等都与城市中的生产生活方式没有本质区别。
城市化进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城市化是社会的重塑,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在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中,有几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既要防止城市化滞后的倾向,又要防止过度城市化的倾向。根据国际上多数国家的经验,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的比例关系大约为1∶2,即工业劳动力占全体劳动力的比例每增长1%,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会增长2%。改革开放以后近20年的时间里,我国城市化速度仍然比国际一般规律测算的城市发展速度低了两倍。因此,进入新世纪,我国开始加快城市化的步伐。但是,当前又出现了过度城市化的倾向。不少地方超越条件,大张旗鼓地扩张城市,结果变成了不顾后果侵占土地。城市化不足固然不好,但城市化过度也会引发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
改革户籍制度。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建立于1958年。自50年代起,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令,在户口迁移制度、粮油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把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分割开来,由此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依然在两个方面产生影响:一是城乡之间仍然存在户籍壁垒;二是户籍壁垒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之间也存在。对于这一问题,应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户籍制度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简单地采取取消的做法必然会带来社会震荡;另一方面,户籍制度改革是必须的。改革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城乡之间的户籍制度进行调整,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二是各地区、各层级城市之间逐步实现不同程度的户籍准入和放开政策。
加强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城市化发展的同时,城市流动人口规模日益扩大,其构成也从原来的单一“农民工”身份演变为多种社会阶层并存。当前,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正处于转型之中,应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管理:其一,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改变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人口户籍管理体制和暂住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机制;其二,创造新的劳动就业机制,规范流动人口的劳动力市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三,创新流动人口的住房管理体制,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预防流动人口聚居区的违法犯罪问题;其四,协调流动人口、城市农民工与市民的关系,使两大群体能够相互适应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