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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变迁统合性视野中的城市社会与社区
——“全域城市社会”理念下的生态社区建设
杨 敏 骆明璞*
原文载于:《思想战线》2015年第1期
摘 要:当代中国城乡社会异常快速的变化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其中包括日益严峻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而城市社区已成为各种社会问题的一个聚合终端。这种异变标志着以往城乡二元结构理路的失败,也意味着必须对城乡社会发展及社区治理的理念与路径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为此,笔者提出了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与“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并认为,城乡社会发展的合理性、人文性和品质性以及社区生态治理的探索,都绕不开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这一核心问题。运用社会资源配置这个杠杆,促成生态社区建设过程的基层治理的转型,各地的实践探索是富有成效的,如杭州市上城区通过“联街结社”共建社区生态文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社区以“美村计划”构建公园里的城市,临安市“绿色家园、富丽山村”的绿色新社区建设,等等。这类探索使我们不断接近推动当今中国走出初级的、粗放的、旧式城镇化,真正转向高级的、精致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城乡社会变迁统合性视野;“全域城市社会”理念;城乡社区治理转型;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数十年来,异常快速的城乡社会变迁激起了当代中国的各种不良反应,包括城市与农村发展过程的社会问题与社区问题。显然,采取何种理论视野和眼光将影响到关于问题的思考方式和解决方案,并将引发更多的后续结果。在城乡二元结构理论及旧的社会发展理论或现代化理论中,工业与农业、现代与传统、城市与乡村形成了非此即彼的分隔,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被理解为一种孤立的进程。在这一逻辑中,现代社会是一个对立的系统,其工业体系、城市格局是与广大的农业和农村相对立的,这也意味着现代社会是与自己的过去、历史和传统势不两立的,于是,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也就成为了对以往的宣战。这种二元对立理路引申出的实践选择,在时间进程中收获了沉重的教训,也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和代价。
在本文中,笔者继续从中国城乡社会变迁的历史与现实之中进行理论思考,尝试探求一种新的理路,即城乡关系的统合性视野和“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并运用于城乡社会与社区的实际问题。
一、城乡社会变迁视野中的城市社会与社区
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城镇化进入了加速发展时期。至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这一进程出现了“倒逼”、“被迫”及“挤压式”推进的特征,由此诱发了城镇化的种种病态现象。城市的土地扩张提供了土地经济、土地财政及其他地方利益的基础,地方政府的公共行为和行政机制发生了畸变,这又引起了地方政府的“三高”反应——GDP总值高、财政预算收入高、债务高,地方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压倒了公共责任和社会目标。所有这些都与我国城乡社会和社区的各种问题有着实际关联。
(一)城乡变迁中的城市社会与社区
伴随着城镇化的病态过程,中国城乡社会出现了未曾预料的变化,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一方面,中国农村以惊人的速度不断衰败,每年有数以万计的村庄毁灭消失,其中有许多是历史悠久的名村古镇;另一方面,城市的空间规模普遍出现了爆发式的膨胀,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数目迅速增加,二三线中小城市也越做越大。中国也遭遇了以往未曾有过的新型城市问题。
譬如,超负荷的城市人口导致了基本的民生问题。在就业方面,按照202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的预测,未来十年全国城镇人口年均增加1300万―1600万,其中,农村转移人口1000万―1300万。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就业面临的巨大压力。在养老难方面,我国7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迅速增多,而20岁至24岁的年轻劳动力明显减少,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潜力、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家庭结构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交通方面,随着城市面积扩大和建设规划“摊大饼”,造成了城市道路长、路况复杂,必然形成交通拥堵。此外,随着城市扩张、人口膨胀,入托、上学、住房、就医的困境也不断加剧。
同时,当代城乡社会结构关系和利益格局出现的变化,也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国城乡社会的历史脉络和演进阶段,城乡结构关系经历了从“城乡合治结构”到“城乡差距结构”再到“同城差距结构”的过程,城乡社会利益格局则发生了从“城乡同构体系”到“城乡差别体系”再到“同城差别体系”的转变。在此过程中,近代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也日趋复杂并演变成了一种新形态,即本地市民、本地农民和外来流动人口构成的“三元化特征的社会利益格局”。[1] 在同一座城市中,由于市民、农民、外来人面对的制度区隔和社会区分,形成了“身份―权利―待遇”体系的同城差别。[2]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消除同城差距和推进同城化是一个新的挑战。
此外,快速城镇化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城市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水资源污染,我国近海污染如水体污染、生态受损、灾害多发等情况加剧,河湖水质也十分严重。此外,土壤污染和毒化“现状严峻”,有毒化工和重金属污染由工业向农业转移、由城区向农村转移、由地表向地下转移、由上游向下游转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逐步积累的污染正在演变成污染事故的频繁爆发。而且,城市的人口聚集和经济发展,使得垃圾处理量也与日剧增,固体废弃物品以及空气污染、光污染、噪声污染等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尤其是空气污染,对城市生态带来了直接的的大范围的灾难性影响。2013年1月14日,亚洲开发银行和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有7个在中国,全国500个大型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的不足5个,比例不到1%。该报告指出,从北京到天津,从河北到山东,从河南到广西,我国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正在影响人们的生活。[3]
(二)生态环境问题向社区环境终端的聚集和影响
城市社区是各种社会问题的聚合终端。近年来,对于民生问题如何直接导致了社区层面的各种利益问题和冲突,人们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但对生态环境问题与社区矛盾的关系还缺乏足够的研究。事实上,这一问题已成为增加和激化社区矛盾的一个重要诱因。
譬如,前文提到的空气污染对城市社区生活圈已经产生了直接的负面影响。近些年来,城市的空气质量逐渐恶化,雾霾天气现象出现频率越来越高,范围也越来越大。目前,雾霾的频发已经对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了不利影响,并成为日常活动,晨练、出行、社交活动的障碍因素。此外,雾霾侵入人体可能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也导致了社区居民的情绪和心态的持续负面效应。
除空气污染之外,还有水污染、噪声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工业垃圾污染、农药污染、公共场所污染、海域污染等,都使社区居民的生活安全感大大下降。以垃圾处理为例,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也明显激增,城市垃圾清运能力不足直接引发了社区环境问题。在一些城市,由于垃圾清运和处理能力存在的缺口,部分老旧社区由于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等,垃圾清运问题很突出。
又如,噪音污染近年来也成为困扰社区居民的一个心病。噪音不仅使人心绪烦躁,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和睡眠质量,持续的还会对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威胁。除了居民活动及社区周边商业活动产生的噪音之外,随着近年来城市路网和地面轨道交通网络的快速建设与扩容,交通噪音污染日益成为影响交通沿线社区声环境的“头号杀手”,而交通噪音的治理往往涉及环保、交通、铁路、开发商等多方关系,各方利益相互交织,治理难度较大。
再有,社区资源循环的低利用率也是造成社区矛盾的一个原因。譬如,水资源循环的利用,2010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能力为1209万立方米/日,只占到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的十分之一。[4] 而且,再生水仍主要用于工农业、园林绿化和市政杂用等,尚未大范围接入社区供水管网。在接入再生水的小部分社区中,由于管道、设备维护成本等问题,部分中水管道闲置,造成了再生水的浪费。
二、城乡社会变迁视野及理念的反思与社区生态治理的转型
在我们看来,城乡社会问题及社区治理问题有其思想和理论的根源。较长时期以来,学术界对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抱有一种肤浅的认识甚至误解,以为走��现代就意味着与传统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因而个人、群体和社会必须弃绝以往习得的生活方式,通过人为的、技术的、工程的彻底改造和再行安排,以实现工业社会和城市社会的最终归宿。这种简单化的思想和理论逻辑,在实践中导致了“现代―传统”、“社会―自然”、“城市―农村”的各种二元矛盾冲突和社会病态反应。因此,以城乡社会变迁统合性的视野和“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沿着本土社会的实际线索进行观察和思考,对于城乡社会及社区生活圈的生态环境治理,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一)城乡社会变迁统合性视野下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
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和看待新城市病的根源。正是伴随着城市和农村社会结构的超速变化,大规模流动人口及财富、技术等等要素在城市的快速集中和聚变,使城市的居住状态、生活方式、能源消耗、消费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城市出现了严重的不适应,公共事业和社会治理面对着十分严峻的局面。与此同时,城市的组织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等存在的任何滞后,都会引发新的城市问题。近年来,城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越来越受到关注。如对于雾霾、PM2.5等多种污染物反映出的空气污染,社会各界的敏感度一直是有增无减。相关研究显示,在中国局部地区,污染物相互作用,并且与来自附近城市和工业区的污染叠加,形成空气污染比较严重的区域。因此,随着烟雾、阴霾、酸雨发生频率增加,这些区域的环境质量总体上在下降。[5] 事实上,与许多实际问题相类似,生态环境恶化的缘由在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错误理路和途径。
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与城市化过程的工业结构、能源消耗、城市规划等有着直接联系。如城市生产过程的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这类重要的工业污染源造成了中国城市空气污染的严峻局面。中国相关部门也越来越认识到这一点。2013年1月持续雾霾期间,环保部紧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6] 可以看出,中国城市需要生态治理方面的彻底转型,而这又涉及到城市布局、工业结构、能源消耗等等的全面调整。
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标志着城乡社会二元化理路的失败。这种旧理路把城市与乡村分离开来,将城市发展视为一个孤立的过程,可以脱离乡村而达到自我完善和完美。然而,仅从空气污染这一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就足以证明上述想法的不可能性。譬如,城市空气中PM2.5的超标就与城市以外更大范围的环境问题有关。环保部专家指出,大型城市PM2.5严重超标与以下因素相关:一是最远达到几百公里之外的植被遭到破坏,裸露的表土大量增加,沙尘远距离运输到城市;二是城乡结合部继中心城区之后大兴土木,以北京为例,五六环外尘土飞扬;三是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污染物排放,包括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烹饪油烟、加油站和家居装修的挥发物等等;四是周边城市重化工业污染物排放,如周边城市对北京PM2.5排放的贡献度接近四分之一。[7] 事实上,将城市社会游离于乡村社会之外,成为一个特立独行的、以自我为目的孤立系统,不仅毁掉了乡村和整个社会系统,最终也毁掉了城市本身。因此,对于城乡社会二元化理路及其导致的“现代―传统”、“社会―自然”、“城市―农村”的各种二元矛盾冲突和社会病态反应,必须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检讨。
根据中国城乡社会演变的历史与现实,我们采取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来观察和思考当代中国的诸多社会问题。譬如,将“三农”问题置于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中,就可以看出,这是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过程所导致的问题。笔者认为,从中国城乡社会变迁的历史看,城市与乡村始终构成了同一进程的两侧。当代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每一阶段必然牵涉到乡村,引发农村、农业和农民的许多方面的实际反应。[8] 甚至可以这样说,所谓“三农”问题并非从来就有,也非必然形成,而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产物,或者说这一过程未完全预料到的一组副产品。所以,“三农”问题完整地说,应该是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的“三农”问题。[9] 就实际而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出现的各种不充分性、有限性和不确定性,与以往的理论构想已经相去甚远,试图将农村社会变为单一同质的城市型社会,显然是十分可疑的和幼稚的思路。这也意味着,继续将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视为孤立的进程,“三农”问题注定是无解的,而且还会日趋严重。
如果我们不再采取孤立的眼光,就会理解到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与“三农”问题的一体性——两者实际上发生在同一过程中,只是落在了两个不同的侧面而已,其发生机理是相类似的,都是将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予以简单化、片面化的产物,试图将农村社会并入单一同质化的城市型经济社会结构之中,然后是乡村社会的终结和完全城市社会的最终到来。事与愿违的是,在致力于终结乡村的道路上,工业化和现代化病态的频率越来越高,症候也越来越显著。如果我们不能真正摆脱城乡社会二元化的发展理路,城市社会病态、城乡生态环境问题与“三农”问题一样,注定是无解的。只有在城乡社会变迁的历史与现实的统合性视野中,重新观察与思考城乡社会问题及社区生态环境问题,才能找到这些问题的合理解释。也惟其如此,才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真实答案。
(二)“全域城市社会”理念与城市生态治理转型
在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下,“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也就势所必然。所谓“全域城市社会”理念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对一个特定区域内的城乡社会进行整体系统和空间全域的审视和思考,将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的转变纳入到同一个进程之中,通过工业化、现代化使其城市性与乡村性形成相互吸收、转化和提升,从而促使两者的变迁和发展成为一个协同过程。按照“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一个区域的城市性提升应带动乡村的工业化、现代化,同样道理,其原有的乡村性也应赋予城市相应的自然特征和人文品质,从而使城市与乡村形成有机交融。在此,“全域”意指一种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机性,是在一个有限的局部区域中,将其城市与农村视为一个完整的、有机的社会系统。因此,“全域”意味着采用城乡社会连续体的眼光,深入透析自然与社会、空间与文化、生态与人文等各种因素中相互连带的有机关系。
真正在实践中体现“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并不容易。从西方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看,近三百年间,西方国家的城市化也经历了许多曲折,这一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8世纪中叶~1950年为工业城市化阶段。18世纪,从英国发端的工业革命与城市化形成了双重动力,城市转变为了以工厂生产和贸易交换为主体形态的经济中心;第二次产业革命(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50年代)的兴起,重化工业取代纺织等轻工业而成为主导产业,是美、德、法等国这一时期城市化的显著特点。1950~1990年为逆城市化阶段,工业城市化过程衍生出的“城市病”,诸如环境污染、人口拥挤、城市犯罪及各种社会问题,非均衡发展带来的城市经济社会问题突出,城市生活环境的吸引力大大降低,欧美各国普遍出现了“逆城市化”现象,人口迁移和聚集发生了从市区向郊区的逆转,中心城区日渐衰落。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再城市化阶段,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已达到成熟的城市化水平,开始由建设新城市转向中心城区的复兴,多种因素促成了人口重返较大城市及中心城区,人们对城市的功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市场化的产业分工、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使得城市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舒适的生活环境。[10]
西方城市化的曲折也通过城市社会学研究的偏差或缺失反映出来。早期西方城市社会学中的古典人类生态学将城市社会生活视为生物性的竞争和稀有资源的争夺。在一些学者看来,与竞争过程相联系的“统治”原则可以解释城市社区结构的形成,正是围绕着稀有资源、特别是中心区土地展开的竞争、占有以及统治地位的获得,城市空间得以不断扩张。这种侧重城市的物质属性和空间结构的功利眼光,主要从经济学意义来理解和分析城市化,认为土地的收入和租金构成了城市扩张和发展的动力。正如美国学者荷德(Hurd,R. M.)所言:“因为土地价值取决于经济租金,租金取决于位置,位置取决于方便程度,方便程度又取决于点离远近。我们因此可以略去中间环节,直接得出地价取决于距离远近”。[11] 由于城市空间依据其价值含量被分割成不同的部位,城市的功能安排和人口布局的不合理现象——如贫民区、城郊混合部的衰落、混乱等——也就难以避免,然而,按照土地位置、价值、收入、租金的经济学逻辑,这些现象恰恰是合理的。总之,把城市化等同于对土地收入和租金的攫取,而且遵循最佳位置、最大收益以及最低成本、最少费用、最小能量支出的规则,经济学原则完全左右了城市化过程。这种庸俗的城市化已经为我们所熟悉,这就是所谓“土地城市化”。
上世纪中期,西方学者对古典人类生态学的弊端做了深入反思。如新正统生态学的代表人物霍利(Hawley,A.)指出的,古典人类生态学及芝加哥学派过于强调城市空间结构,使生态学的关注降到了地理学层面。他主张,空间仅仅是生态学中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人类生态学应当关注的不是具体的物质性,而是城市的社区生态过程。[12] 此外,文化生态学对人类生态学与新正统生态学的共同局限进行了思考,认为它们忽视了文化对于城市以及社区的意义,离开文化基础不可能真正了解城市空间结构、社区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及各种活动,因而完整的生态理论必须把文化价值考虑在内。文化生态学还对城市空间、土地价值做了重新阐释,指出城市空间不是纯粹自然性的,而是与某一文化体系的象征相联系的,因此,土地利用必然要面对理性与情感、利益与价值的冲突和选择。文化生态学将文化引入到城市社区研究,直接促进了社区生态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20世纪70年代,以现代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城市渐成趋势,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理论体系。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部门发起了人与生物圈研究计划(简称MAB,Man and Bio),提出了“生态城市”的概念,将生态城市定义为“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方面去创造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与自然的人类活动的最优环境,诱发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提供高水平的物质和生活方式”。[13] 自此,“生态城市”的概念对城市化及城市发展的长期走势形成了深远影响。中国于1971年积极参与了联合国“人与生物圈”(MAB)研究计划,并当选为该计划的国际协调理事会的理事国。
本世纪以来,中国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2000年,国务院颁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2003年,国家环保局发布《生态县、市、省建设指标(试行)》,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方面制定了生态省、生态市和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2006年,制定了《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和《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程序》,后来又对其中相关指标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进行了修订和增强。2012年,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4] 2013年,十八届三种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进一步强调:“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并对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做了更为具体的论述:“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15]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一定时期中,生态城市建设将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侧面。
三、中国城市社区生态治理的探索与转型
上世纪末期以来,世界范围内出现的资源、环境、人口等问题,促使人们对城市化路径、城市模式等的进一步反思,对城市生活的合理性、人文性、品质性的关注逐渐取得了主导地位,并对实际政策取向发挥了日益明显的作用。在此趋势下,走出追逐利润、收益至上的庸俗经济学原则,阐发城市社会的有机的、人文的、生态的丰富内涵,并形成了向基层下行和沉落的观察和思考路径,开启了对于社区生态治理的探索与转型。
(一)生态社区:城市社区治理理念的转变
所谓生态社区(ecological community),是促进人类在城市的生活圈和人群聚落与文化及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使涉及到居民家庭、基础设施、服务与治理的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环境资源的协调与整合的社区发展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实现人、社会、自然的和谐,促成社区环境(包括生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等)的生态化。生态社区强调,社区生态环境自身的永续发展,因而生态社区也称为绿色社区(green community)或可持续社区(sustainable community)。生态社区理念的形成标志着城市社会及社区发展的一个新里程。
有关城市社区的认识经历了较长的曲折发展过程,可以追溯到“花园城市”(也称“田园城市”)的概念。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曾最先提出“花园城市”。英国建筑学家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在《明天的花园城市》(1898)一著中阐述了“花园城市”理论。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古典人类生态学、新正统生态学、文化生态学等学派,也从不同侧面阐述了城市及城市化具有的自然、人文和生态的复合意义,涉及了城市社区的多重功能,阐述了作为人类聚集体和生活圈的城市社区,其文化价值和传统遗迹的留存,与居民的情感、理性及对社区的认同都有着密切关系,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需要在这类功能之间进行权衡。这些思想都为生态城市及生态社区理论提供了基础。此外,20世纪70年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学意义的发掘,也为生态城市和生态社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1979年,加拿大学者本·阿格尔(Ben Agger)在其代表作《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中,第一次使用了“生态马克思主义”(the Ecological Marxism)的概念。他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等著作进行了重新发掘,通过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以及生产、消费、人的需求、商品和环境之间关系的论述,阐述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危机中的新转变:“今天,危机的趋势已转移到消费领域,即生态危机取代了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由于不能为了向人们提供缓解其异化所需要的无穷无尽的商品而维持其现存工业增长速度,因而将触发这一危机。”阿格尔认为,工业化、现代化及其决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摧毁了生态环境;由异化劳动导致的异化消费只不过是真正自由的苍白反映,克服异化消费的关键是改造生产使其不再异化。同时,生态危机的解决带来了社会变革的机会:“社会变革就可能由人们为征服生态危机的真正威胁所作的努力而引起”。[16]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资本积累和扩张的逻辑、无限追逐利润的原则,揭示其与环境危机、生态危机的内在关系,是生态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想。中国学者亦指出:“把自然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一个主要特征,强调共产主义就是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的有机结合,是马克思的生态世界观的最根本之处。”“马克思的生态世界观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对当今人类消除生态危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深刻的启示。”[17]
20世纪70―80年代,生态社区理论渐趋成熟。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人类的定居和城市化工作必须加以规划,以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为大家取得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最大利益”。[18] 这次会议成为了生态社区理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社区”(Sustainable community)概念,强调现在和未来、生活和工作、安全性和包容性、生活品质和环境保护等应规划合理、统筹协调,为社区居民提供平等的机遇和优质的服务。20世纪90年代至今,生态社区理论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将生态住区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并将“促进人类安居的可持续发展”单列成章。进入21世纪以来,德国弗莱堡沃邦社区、丽瑟菲尔德社区和英国伦敦拜德零耗能小区等生态社区的建设成为生态社区理念实践的成功典范。同时,一系列生态社区评价指标体系相继出台,如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推出的“能源与环境设计领袖”(LEED)分级评估体系、英国建筑研究所开发的评价体系(BREEAM)、日本“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评价体系”(CASBEE)等,为生态社区建设提供了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19]
中国生态社区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4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1995年发布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从1996年至1999年,全国先后分4批开展了15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的若干意见》,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的活动。[20] 进入本世纪以来,生态社区建设日益为我国社区建设添加了丰富靓丽的新景观。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生态社区建设在多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1.生态社区发展模式的探索。不同的实践主轴可形成各具特点的生态社区发展模式,如根据社区的主导性运行机制,有政府导向型生态社区建设、市场导向型生态社区建设、社会导向型生态社区建设,分别体现了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的主导地位。根据城镇化不同阶段上城市空间结构和人口分布的多元特点,可形成“公共需求”为核心的生态社区发展模式,具体有中心城区中老城区生态化建设模式、中心城区新城区生态化建设模式、城中村社区生态化建设模式。[21] 此外,还可根据功能、技术等不同要素的实践轴心作用来形成生态社区发展模式。
2.生态社区文明和文化的探索。通过生态文明和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的互促关系,使“社区在生态文化建设中能发挥主体作用”,[22] 推进了生态社区文明和文化的发展。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的引导也促进了生态社区文明和文化建设,我国“两型社区”建设就是这方面的典型。“通过两型社区的物理环境、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最终的目的在于引导社区居民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生活方式与消费理念。”[23] 此外,社区参与也对生态社区文明和文化建设有重要贡献。建立健全居民主动式参与机制,确保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四权”贯彻落实,建立严密严格的责任体系,保障城市社区居民共享资源和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居住生态化,使适度消费观念深入人心。[24]
3.生态社区治理的探索。生态治理过程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是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环节,也是生态社区建设的基本途径。实践证明,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合理的放权与分权,建立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生态治理理念倡导城市社区居民都应享有平等追求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在资源配置中应具有平等地位。[25] 这些都有助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城市社区新秩序,通过民主协商来解决社区生活中的争端。此外,生态社区的核心内涵是强调社区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社区生态关系的整合和生态服务功能的提升,城市社区中人与环境、人与人的和谐发展,都需要社区建设过程的多主体(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中设计者、房地产开发商、政府部门、社区居民、物业管理部门和居委会等)的参与和协调。[26]
4.生态社区环境规划的探索。随着本世纪生态社区的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对生态社区的规划要求也不断提高,这方面的探索涉及了生态社区环境规划的原则。“建设生态社区原则是‘和谐安全、健康舒适、高效清洁、环境优美’,实现社会、经济和自然协调发展,物资、能源、信息高效利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聚居区。”[27] 此外,对城市生态社区规划的设计和技术更具专业性的探索,譬如,运用生态学原理和遵循生态平衡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能源系统、水环境系统、气环境系统、声环境系统、光环境系统、热环境系统、绿化系统、废弃物管理与处理系统、绿色建筑材料系统等综合系统效率的最优原则。再如,实现消耗最少资源和能源的效果,通过设计、组织社区空间构成物质,使得能源与物质在综合系统中有秩序地循环交换,获得一种高效、低耗、无废、无污染并保持生态平衡的社区环境。等等。
(二)社会资源配置与生态社区建设和治理转型
社会学以独特的学科视角和核心命题,对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释,这些研究涉及了社会变迁过程、结构转型、各种问题及其政策回应和解决途径。在我们看来,这个独特的学科视角和核心命题以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最具有代表性。事实上,指出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对于社会学研究的特殊意义,是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一个原创性贡献,中国社会学家对此做出了反复的思考和论述。
“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之一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和分配。”“给社会正义下一个更广泛的社会学定义:社会正义就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合理配置”是新中国60年来的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线”。“社会建设的实质是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这个根本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社区建设,也跟社会建设一样,又是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这个根本问题联系在一起的。”[28]
社会学的这一学科视角和核心命题,对于任何社会学研究都具有绕不开的、关键性的意义。这一学科视角和核心命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透析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过程出现的各种实践误导及其思想根源。譬如,“现代―传统”、“社会―自然”、“城市―农村”的二元理路及其引发的实际矛盾和冲突,以及伴随城镇化的超速推进,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出现的各种社会病态反应,最终都涉及到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不合理性、不公平性。这一学科视角和核心命题也有助于我们更为具体地理解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和“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这一视野和理念同样要诉诸于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性、公平性。这一学科视角和核心命题还有助于我们厘清城乡社会与社区治理的现实问题,重新制定城乡社会与社区生活圈的生态环境治理,还是离不开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性、公平性。这一学科视角和核心命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索生态社区建设,包括生态社区的机制、功能、规划、技术、要素等不同模式,因为生态社区建设是由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性、公平性所产生的结果。
运用社会资源配置这个视角,可以促成生态社区建设过程的基层治理转型行为的整合。
第一,国家、市场、社会的三大部门合作。在具体的组织形态上,就是“政府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的合作。在生态社区建设过程中,通过社区内外部的政府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及个人力量的整合,将各种生态建设资源转化为社区的可支配资源,使社会资源配置社区化,共同助推社区生态环境的优化。
第二,政府、企业、社会的不同机制协调。政府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各不相同,政府组织针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以行政机制运作;企业组织注重经营的效率目标,以市场机制参与竞争;社会组织则体现共同体的要求,侧重于社会机制。这三种机制的协调运作可形成优势互补的效果,我们称之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复合型”机制。[29]
第三,从多元主体到复合主体的共同参与格局。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主体呈现出多元性,除了政府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还有家庭、居民个人以及其他社会群体。这些多元主体通过一定的方式发生相互结合,形成了行动主体的复合性,可称为“复合主体”。这一主体形态更有利于使各自拥有的社会资源形成整合,对于生态社区建设要求的社会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公平性,能够实现显著的效果。
第四,社区治理过程的分工与合作。生态社区建设离不开治理过程的分工与合作。企业组织可以发挥在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为社区提供生态技术支持和精细化管理服务,如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水资源的收集、处理和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等都依赖于新技术的应用。社会组织(如志愿者组织、义工组织、社会工作组织等)可以发挥其公益性和专业性的优势,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生态建设的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深化与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合作。此外,社区家庭、居民个人和其他群体也可以在分工与合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第五,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实现优质服务与良好治理。在当今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中,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趋势。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将实体性、物理性和地域性社区与虚拟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社区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种新型社区,以技术软环境和运行轨道为依托,消除了政府行政部门之间的分割,进一步整合和优化了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种资源。在生态社区建设中,能够促成社会资源进入到基层社区之中,使优质的服务在居民身边落地,这一过程也实现了良好的治理,
(三)我国生态社区建设与治理转型的案例
在观察中可以发现,生态社区建设与治理转型总是与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及“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存在着某种契合,也对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性、公平性的逻辑有着实际的印证,尽管基层社区的实践过程,其自觉意识水平和具体运作方式可能会表现出这样那样的差异或不同。这种观察能够使中国生态社区建设进程及内涵得到进一步的充实。
1.“联街结社”:杭州市上城区共建社区生态文明
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建设在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方面做出了实践探索,“社会资源社区化”是其中的重要方面,笔者曾经对“上城经验”给予了研究和总结。[30] 本世纪以来,上城区逐步实现了生态环保工作重心的转移,从以往关注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转向了服务辖区居民的环境诉求,创建了“联街结社”这一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形式。“联街结社”包含了几“多”,首先是多主体,即联系街道、结合社区,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优质服务、宣传先行,着力于区生态文明办、街道、社区三个层面力量整合,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其次是多层面,将各社区卫生委员聘请为社区环境监督员,将各居民小组长、党员志愿者聘请为居民环境信息员,还广泛纳入“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市民代表等,形成了多个层面的工作网络架构。再次是多功能,这一平台集合了生态环保宣教、环境信访调解、敏感项目预防等为一体的多种实际功能。
上城区通过这种新的形式使社会资源在社区得到合理配置从而推进生态社区建设。在生产技术上,转变高消耗、高污染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实现以生态化产业为主导、以生态技术为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绿色旅游产业;在个人消费行为上,不追求对物质财富的过度享受,倡导不损害自然生态的绿色健康生活;在治理方式上,鼓励大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的共建,发挥群众的力量,实行决策公正、民主的准则;在价值观念上,大力宣传环保、低碳的理念,将生态文化、生态意识融入到主流意识形态中。2010年,上城区开始渐渐推行“生态文明试点城区”,开展了“生态文明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上城区又确定了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四大类30项建设工程,包括了饮用水源保护、绿地景观建设、“低碳”试点建设、数字管理等全方面生态文明措施,以生态文明城区创建、环境保护和低碳示范城区建设为基础,打造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态上城”。
2.公园里的城市: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社区“美村计划”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社区也提供了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和社区资源的一个实际典范。早在上世纪80、90年代,里水社区的前身里水村就是全国著名的文明村。1995年,里水镇被国家十一个部委定为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被国家建设部定为全国500个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之一。1996年,里水镇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的称号。1997年,里水镇获得了省人民政府授予的“两基教育”先进镇的荣誉。1999年9月,里水村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村镇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李岚清、费孝通等曾到里水村参观视察。近年来,里水社区又提出了“公园化”战略,努力将城市建在公园之中,推进“美村计划”的实施。里水社区在统一规划改造的基础上,对现存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进行提升。[31]
里水社区通过“公园化”战略对社会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和利用,在原有的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基础上,把林田变景区、鱼塘变湖景、荒山变公园,变“在城市里建公园”为“在公园里建城市”,实现了居民在公园中居住、工作和生活。里水区“公园化”战略的意义在于对新型城镇化的独特构想和实践。按照里水人的想法,以前是城市发展跟着产业走,产业发展到哪里周边就配套什么,但以后要改变这种发展模式,要用城市来引领产业布局,有什么样的城市就有什么样的产业。“公园化”战略不仅仅是环境建设上的提升,而是能以“不平衡发展”去破解“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样,里水的“城市化”不是将农民搬出城市,而是“就地城市化”,如何将农民就地城市化,是推进里水城市化进程的关键。
3.“绿色家园、富丽山村”:临安市绿色新社区建设
在临安市的绿色新社区建设工程中,城乡社会变迁统合性视野以及“全域城市社会”理念得到了特别的体现。临安是杭州的一个县级市,新农村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一过程中,临安市对城乡社区生态建设进行了创造性探索。自2010年1月起,临安市开始实施“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工程,旨在将农村建设成“村美、家富、社兴、人和”美好家园。这一构想融汇了生态环境、家庭社区、社会关系、文化价值,特别凸显了对于社会资源和社区资源优化配置的更高要求。譬如,“绿富工程”创建村、创建镇的规划设计涉及到多部门、多单位、多因素的考虑和选择,临安市相关部门实行了严格的遴选程序,在精品线和风情小镇的规划设计中,对规划单位实行优选,采取“四进二”、“二选一”的竞争机制,通过集中评审的方式,由领导、专家组、业务部门、镇村代表现场打分择优选择规划设计单位。又如,临安市还组建了联合规划组,在规划组下设规划编制、专家指导、政策咨询、镇街保障和村级工作五个小组,明确各小组责任分工,相关部门、专家提前介入,实行规划设计的多方联合。[32] 这些规划措施得到了浙江省、杭州市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宣传推广。
临安市对新农村建设、“三农”工作采取了特别的眼光和对策,我们能够品味出其中蕴含的城乡社会变迁统合性视野及“全域城市社会”理念。例如一些偏远的尚未列入创建的村庄,往往是历史文化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一时难以进行有效的保护。为了使这些村落不遭受破坏,进行提前编制控制性规划,使其特有的历史风貌和自然景观得到很好的传承。又如产业提升问题,临安强调“绿色”与“富裕”的内在联系,不赞成单纯注重绿色新环境打造工程,轻视绿色新产业提升工程,对投入资金在“绿色”与“富裕”、环境建设与产业发展中进行合理配置。再如乡土特色问题。“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是一项创新的工作,没有可以照搬照抄的现成模式。在城市建设的观念和元素的同时,需要克服“千村一面”和同质化、低端化现象,地域特征,文化特点、产业特色,多角度、全方位的展示村庄和社区的个性亮点和乡土特色。又比如文化培育问题,强调“绿富”建设中三者的有机整合——环境是基础、产业是支撑、文化是灵魂。临安人坚持认为,一个有文化积淀和传承的村落,不仅有丰富的精神内涵,而且有强大的生命活力。对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落,要深入发掘,传承,弘扬,把耕读、民俗、宗族等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进行有机的融合。临安市的实践探索已在杭州、浙江乃至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这种影响力的形成绝非偶然。
总起来说,在当今中国社会建设、社区建设及生态社区建设的一些较为突出的和成功的实际范例中,总会与城乡社会变迁的统合性视野及“全域城市社会”的理念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契合甚至印证,在运作机制层面也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社区化,最终转变为社区的可用资源而实现优化配置的理论思考,存在着高度一致性的线索。在中国非常独特的现代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上述视野、理念和运作机制有着根本性意义,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实现从初级的、粗放的、旧式城镇化转向高级的、精致的、新型城镇化的“历史性转折”的关键。
注释: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学中国化视野下的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12ASH002)。
[作者简介]杨敏,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理论社会学及其应用、社会政策理论与应用研究。骆明璞,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2012级硕士研究生。
[1] 杨敏:《三元化利益格局下“身份―权利―待遇”体系的重建——走向包容、公平、共享的新型城市化》,载《社会学评论》(创刊号),2013(1)。
[2] 杨敏:《三元化利益格局下“身份―权利―待遇”体系的重建——走向包容、公平、共享的新型城市化》,载《社会学评论》(创刊号),2013(1);杨敏、王娟娟:《社会学理论视野中的中国城乡社会变迁——关于《三元化利益格局下“身份―权利―待遇”体系的重建》一文的访谈和思考》,载《学习与实践》,2013(4)。
[3]《环保部急令地方控污染减排放 治理PM2.5超标需顶层设计“治本之策”》,载《经济参考报》,2013-01-1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状况公报2006-2010》,2012,第4页。http://www.mohurd.gov.cn/xytj/tjzljsxytjgb/index.html
[5]《中国环境分析报告发布:全球10大空气污染城中国占7》,中国青年网,http://news.youth.cn/gn/201301/t20130115_2806705.htm,2013-03-15.
[6]《环保部急令地方控污染减排放 治理PM2.5超标需顶层设计“治本之策”》,载《经济参考报》,2013-01-15。
[7]《环保部急令地方控污染减排放 治理PM2.5超标需顶层设计“治本之策”》,载《经济参考报》,2013-01-15。
[8] 杨敏:《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新三农”发展格局的构建》,载《学术论坛》,2013(9)。
[9] 郑杭生、殷昭举、杨敏等:《多元利益诉求时代的包容共享与社会公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的“中山经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10] 参见周跃辉:《西方城市化的三个阶段》,载《理论导报》,2012(2)。
[11] Hurd, R. M. Principles of City Land Values, New York: The Record and Guide, 1903:11-13.
[12] Hawley,A. Human Ecology: A Theory of Community Structure, New York: Ronald, 1950, p. 10.
[13] “人与生物圈计划”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人类应对环境变化的一个项目,创立于1970年,现有114个国家参与,也是该组织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外的第一个科教项目。关于生态城市的定义是该项目研究过程形成的重要概念之一。
[14]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15]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新华社北京,2013年11月15日。
[16] [加]本·阿格尔:《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第486、497、498页。
[17] 陈学明:《马克思主义与生态文明建设》,载《文汇报》,2010-02-22。
[18] 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人类环境宣言》,1972年6月16日。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chinese/huanjing/320178.htm
[19] 赵清:《生态社区理论研究综述》,载《生态经济》,2013年第7期。
[20] 肖晓春、蔡守秋:《民间环保组织与生态社区建设》,载《生态经济》,2006(7);童志锋:《互联网、社会媒体与中国民间环境运动的发展(2003―2012年)》,载《社会学评论》,2013(4)。
[21] 郑俊敏:《生态社区建设思路、模式及对策研究——以广州市为例》,载《生态环境学报》,2012(12)。
[22] 李叔君:《社区生态文化建设的参与机制探析》,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5)。
[23] 赵清:《生态文明视域下的两型社区建设研究》,载《生态经济》,2013(3)。
[24] 杜勇敏:《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社区居民参与机制的建设》,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彭远春:《城市居民环境行为的结构制约》,载《社会学评论》,2013(4)。
[25] 孙百亮:《生态治理理念创新与城市和谐社区构建》,载《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26] 赵清:《生态社区理论研究综述》,载《生态经济》,2013(7)。
[27] 陈伟:《城市生态社区的环境规划设计与研究》,《中国住宅设施》,2005(12)。
[28] 郑杭生:《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发展和社会转型——一种社会学解读》(2008年12月16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召开的“改革开放30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学界回眸:新中国60年的社会发展与建设<导论>》;《共建共享,把我国社区建设推向新水平》(2009年5月30日在上海潍坊街道举行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城区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全国首届社区共建共享高层论坛”上的发言);《关于社会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兼论当前社会建设的时代内容》;《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8——走向更讲创新是社会:社区建设与制度创新<总论>》。载《郑杭生社会学学术历程之四·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深化》(上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85、105、118、497、533、693页。
[29] 杨敏:《我国城市发展与社区建设的新态势——新一轮城市化过程中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探索》,载《科学社会主义》,2010年第4期。
[30] 杨敏:《我国城市发展与社区建设的新态势——新一轮城市化过程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探索》,载《科学社会主义》,2010(4)。
[31] 参见《里水社区:在公园里建城市》,载《南方日报》,2012-09-12。
[32] 临安市“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办公室:《“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参见《临安市“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汇报材料》,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