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一种类型学分析
隆德新 蒋华林
原文发表于《开放时代》2019年第3期。
【内容提要】对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的类型化重构,不仅是寻找散居社群与民族国家的关系规律性的重要方式,亦是对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与民族之间关系的细析与重构,同时也是对世界体系的中心与边缘错位、国家间关系与跨国关系间张力等根本性问题予以重新理解的重要路径。本文将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分为六个主要类型,即祖籍国主导(延伸)型、居住国主导(延伸)型、散居主导祖籍国型、散居主导居住国型、悬浮型和互嵌型。通过初步研究,本文发现悬浮型关系是导致族群冲突、领土争端和宗教冲突发起、扩散与终止的重要因素,甚至与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勾连在一起。散居社群的类型化研究对于华人社群的类型化思考及相关侨务政策制定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一、引言:散居社群的问题化及其去蔽
近年来,许多国家的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之间互动的层次有所提升,频率亦有增加,制度化与非制度化渠道得以进一步延拓。可以说,散居社群在对外政策和外交实践中的地位明显上升。随着散居社群(diaspora)作为一支独特力量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与学者开始意识到,散居社群天然地属于国际关系议题。随着散居社群主体功能日益被国际社会感知,其祖籍国和居住国开始重新评价散居社群的身份、经济和政治地位,散居社群、祖籍国、居住国这三者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因此,散居社群与民族国家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其中所蕴含的理论与实践的价值等命题,国际关系学界应予以持续、深入地关注。
问题意识是问题破解的起点。对下述问题的分析有利于加深对国际关系中散居社群议题的理解:散居社群与传统国际关系主体(如民族国家、跨国组织和非政府机构)的动机与行动方式有何区别?为什么不同的散居社群对居住国或祖籍国的对外政策持有不同态度?为什么不同国家对散居社群在外交政策中的地位表现出不同态度?本文研究发现,对散居社群与居住国、祖籍国政府之间的关系类型及其背后的作用机制进行剖析是解答上述问题的关键。这些作用机制决定着国家与散居社群的关系变化及民族国家政策上的变化。不宁唯是,还能为我国本土类似问题的破解提供启示:华侨华人能否像一些犹太散居社群、亚美尼亚散居社群和印度散居社群一样,在居住国和祖籍国的对外政策中发挥积极作用?新时代背景下,能否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介入性的贡献?
在上述问题意识的指引下,本文以当今世界主要散居社群与国家之间的互动现象为出发点,依据散居社群认同的组织和空间逻辑特性及其与祖籍国、居住国政治认同的同质或异质程度,将散居社群分为四种主要类型,并根据散居社群、居住国、祖籍国三者权力依赖状态进行类型化。最后,将四种散居社群类型与权力依赖类型进行匹配,从而提炼出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之间的不同关系类型。由此延伸,通过对几种不同类型关系作用机制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重新界定、细分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为在新的国际政治现实下探寻其背后的规律性因素打下基础。
二、界定现代意义上的“diaspora”
“diaspora”从特指“犹太人的生存状态”演变到广泛用来描述那些与故乡(ancestral land)或分散于其他地方的亲属(kinfolk)仍保持着文化、宗教、种族或民族上的亲密关系的移民。“diaspora”词义演变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社会与民族之间关系的重构,也是世界体系中的中心与边缘、国家间关系与跨国关系间张力的一种隐喻。具体而言,20世纪后半叶至今,新兴民族国家建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冷战结束、全球化时代到来等一系列巨大转变,推动了“diaspora”词义的变迁。因此,“diaspora”既涉及族群关系、身份政治以及身份政治带来的民族国家对外政策和国家间关系的变化等传统国际政治论域,又与全球公民社会、跨国网络、一体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全球政治议题相关联。综上,“diaspora”成为当下世界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意义上的“diaspora”的最主要特征包括以下三点:
(一)分散性:跨国流动态势
“diaspora”的分散性不单体现在地理空间上,尤其反映在其不再局限于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叙事框架及身份认同的建构过程中。1931年,历史学家西蒙·杜布诺夫(Simon Dubnov)为《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撰写了“diaspora”词条,将其定义为“指一个民族或民族中的一部分与自己的国家与领土相分离,散布至其他民族当中,但却延续着自身的民族文化”。而在全球化时代,这些散居于其他民族之中的“diaspora”会利用全球化和信息化带来的便利继续迁移。因此,现代意义上的“diaspora”不再局限于以某一特定的祖籍国为中心外迁,更多的是由“多重中心”迁移出去的。同时,他们也不再集中于某一居住国,而是散布于世界各国,呈现出一种跨国流动与全球扩散(去地域化)态势。这种流动不同于以往从移出国到重新融入居住国的直线性,而是呈现出一种跨国流动和认同的繁复性。这种分散状态的直接后果之一便是使“diaspora”与祖籍国、居住国的传统的线性关系被新的时空观念所打断,并伴随着不断变化的权力关系以及“diaspora”身份多样性而发生流变。跨国运动的日趋频繁,网络空间及基于网络的公共领域(cyber publics)的出现,使“diaspora”时常面对着去地域化的情景,构建出超越国家、地域思考族群的网络空间,并在这种空间中展现其非同一般的权力。简言之,“diaspora”在分散流动中形成的跨越国家管辖及领土边界的网络对其身份重构、行为方式及资源汇聚能力带来重要影响。
(二)次族群性:族群认同呈现多元化与次级性特征
次族群性是指当代“diaspora”的认同与行为模式已经逐渐突破固化的地域认同和封闭的群体限制。基于不同的历史际遇,以及对祖籍国和居住国存在不同层次和程度的认同,“diaspora”会通过跨国主义下灵活的联结方式和网络建构重新分类聚合,从而成为一种具有次族群性的移民群体。因此,“diaspora”内部并非铁板一块。除了在客观上出现的时空情境和地理分布差异外,其主观上的族群身份与文化等方面的自我与相互认同呈现多元化与次级性特征。这种跨国主义下灵活多变的联结方式和网络建构,充分展示了其在全球范围中多重次级族群身份。与此同时,“diaspora”的内部边界和次级单元并没有因此完全消失。这得益于文化认同的多面性、共同想象的主观性和族群身份的可变性,使原本严明的地理边界在族群认同与文化内质的重构中渐趋被模糊、软化和转移。由于长期浸淫于民族主义话语体系下,“diaspora”在语言、文化、认同等方面的诸多差异,被无意忽略或有意淡化,并糅合为一个共同体。这种民族主义话语体系使全球化时代的“diaspora”之间、“diaspora”与祖籍国和居住国之间、其祖籍国和居住国之间呈现出复杂的关系,“diaspora”在认同方面与民族国家之间存在的交错重叠与脱节断裂等次族群性特征往往被忽视了。
(三)跨国性:连接祖籍国和居住国间关系的跨国行为体
散布各地的“diaspora”如何建立联系,形成各种跨国社群,这自然涉及其跨国性问题。许多学者已将现代意义上的“diaspora”融入跨国主义的理论框架中并开始用“diaspora”来描述那些特定国家的移民与其散布于世界各地的同族和祖籍国之间建起跨国网络的现象。加布里埃尔·谢夫(Gabriel Sheffer)分析了当代“diaspora”与祖籍国、居住国和国际行为体之间复杂的跨国网络关系,认为跨国网络是“diaspora”影响祖籍国和居住国关系的关键途径。“diaspora”通过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和新媒体建立跨国网络有效解决了分散性带来的沟通困难,使其身在异国,却如同在家。“diaspora”在跨国网络的帮助下展开一系列跨国实践活动。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跨国网络的出现对现代意义上“diaspora”的族群身份与国际地位等具有重要的重构作用。凭借跨国网络,“diaspora”不仅获得了超越国家边界与管制的资源汇聚和群体行为能力,而且还维持了跨国集体认同。因此,“diaspora”往往被其他人认定为从祖籍国中分散(被迫或自愿)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国的一种想象团体的一部分,并致力于维护或重建其认可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可能是现实中的祖籍国或族群,也可能是其观念中的祖籍国或族群)。
综上,“diaspora”词义演变已与民族主义,与全球化张力下的迁徙经验、融入历程等跨国实践内在地勾连在一起了。这种实践过程使得界定“diaspora”的原生主义、民族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等方法不再适宜。实际上,“diaspora”就像族群(ethnic groups)一样是想象的(跨国)团体,也是认同和归属互动过程的产物,并基于不同的经历对祖籍国和居住国产生不同程度的认同与承诺。此外,在界定“diaspora”时,需注意到“diaspora”的身份往往是在现存的祖籍国边界之外建构的(有的是基于历史祖籍国建构)。因此,不能否定“diaspora”的政治、宗教、文化和社会多样性,尤其是“diaspora”与其祖籍国和居住国之间利益与身份的差异。因此,在捕捉“diaspora”的跨国流动及其身份认同的复杂性等方面,离散、流散族群,或飞散、侨民、移民社群等术语的涵摄能力都是有限的。综上,将“diaspora”译成“散居社群”,简称“散居”,不仅规避了民族主义式的界定,而且能凸显“diaspora”的分群结社与动员整合过程中内部边界的差异性。笔者认为,散居社群这个概念可以避免国家主导的民族主义式身份形成的单一思维错误,也是分析当代全球化条件下正在改变的政治国家与集体身份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工具,并将有利于重构散居社群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
三、关于散居社群与国际关系研究的几种分类
散居社群作为一个学术议题,在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中还比较分散,基本尚未将散居社群作为一个专门的学术主题予以集中关注。国内学界以及华人圈关于散居社群这一主题的探讨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立足于中国与海外华人间的传统联系,强调华人社团、华文媒体和华文教育在加强中国软实力方面的作用及华侨华人在输出中国软实力过程中所做的贡献;第二类则集中从认同、族群和华商网络等视角论述华侨华人在中国与居住国关系中的作用;第三类则从华侨华人迁移历史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华侨华人与居住国和中国的复杂关系。总之,作为中国对外关系中的一个相对重要的但又是被动的因素,华侨华人在中国对外关系(主要是政治关系)过程中的作用并不明显,再加上这些对华人和国际关系之间关联性的研究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关注,导致华侨华人和中国对外关系之间的研究尚未成为一个领域。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外的国际关系学界对于散居社群的研究已有一定积累。既有研究主要从理论与政策两个层面,分析散居社群对国家利益与身份、外交政策制定和执行,以及国际冲突等各方面的影响。
(一)理论层面
理论层面的研究主要试图通过将散居社群视为民族国家身份的重要挑战者与建构者,将散居社群嵌入国际关系理论。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研究者是尤西·沙恩(Yossi Shain)和阿哈隆·巴斯(Aharon Barth),在其论文《散居社群与国际关系理论》中提出身份并不是国家的,而是民众的,身份与国家之间也不总是重合的。作为国家领土边界外民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散居社群为了维护其自我形象,往往比国内民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国家身份的构建,进而界定国家利益与对外政策。因此,散居社群成了影响对外政策和国家间关系的独立变量。在尤西·沙恩和阿哈隆·巴斯的研究基础上,菲奥娜·亚当森(Fiona B. Adamson)、克里斯·奥格登(Chris Ogden)等学者对散居社群在去领土化和网络化的组织与空间中建构的身份和利益,往往与地理限定、制度化民族国家集体身份和国家利益存在差异进行了进一步分析。以上几位学者通过对理性主义所忽视的散居社群网络化和去领土化的跨国身份形成过程的关注,审视构造上和物质上的“政治国家性”(stateness)与观念上和文化上的“民族国家性”(nationness)的关系。然而,建构主义路径的缺陷恰恰在于概念分类的标准太过于主观及高度依赖简单的二分法,从而导致了经验论证方面的薄弱与概念上的含混。事实上,根据行为特征将散居社群分为消极与积极两类并没有穷尽所有散居社群类型。在不同议题领域与不同国家文化、政治和政策场域中,同一散居社群的行为特征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这一缺乏弹性且不准确的类型化无疑遮蔽了许多经验事实。
(二)政策层面
政策层面的研究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将散居社群作为国家利益与国家实力的构成从而形成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另一类是将散居社群与国际冲突联系起来。政策路径研究的起点是将散居社群视为国家核心利益与国家权力的重要构成部分。这种路径的研究者倾向于分析民族国家政府利用散居社群的需求与意愿及散居社群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来增加国内与国际事务权力。
1.散居社群与(传统)外交政策
这一类研究倾向于将散居社群作为外交政策的工具,或者将散居社群视为族群、团体或非国家行为体中的一种,剖析其对具体的外交政策或国际关系的影响。非常值得一提的是亚历山大·德拉诺和艾伦·加姆伦(Alexandra Délano&Alan Gamlen)在《祖籍国与散居社群社群的关系:比较与理论的视角》中基于政治地理学视角对研究祖籍国与散居社群之间关系的现有文献进行了比较。然而,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散居社群对祖籍国国内经济与政治发展(如侨汇、民主化和域外选举权)方面的影响及不同国家的散居社群政策,很少涉及对外政策与国际关系方面的内容。
2.散居社群与公共外交
近年来,散居社群在公共外交方面的突出作用受到各国的关注。这种路径主要将散居社群个体视为“草根外交家”,在公共外交、文化输出和对外援助等方面发挥作用。佩吉·莱维特(Peggy Levitt)聚焦于社会侨汇对于文化输出的影响。社会侨汇主要是指观念、行为方式、身份和社会资本从散居社群居住国的个人、家庭向祖籍国流动。莎拉·J·马勒(Sarah J. Mahler)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外交界定为专属于国家代理人和外交官的职权,散居社群也能发挥外交职能,充当草根外交家。在一些情形下,散居社群个人和集体追求自身利益的累积效用改变了祖籍国和居住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以至引发这些国家重新协调其国际关系。
3.散居社群与冲突的发起、升级、扩散、和解及终止
散居社群通过其社会网络形成与国内冲突之间的原生性联系,已经成为国际安全的重要主题。据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散居社群通过对反政府组织的财政资助成为冷战后战争的最大影响者。尤西·沙恩(Yossi Shain)重点分析了散居社群作为一种跨国力量在祖籍国冲突的延续或解决过程中的作用。珍尼弗·布林克霍夫(Jennifer M. Brinkerhoff)则认为在信息时代,信息散居社群(digital diaspora)通过网络社区能够在阻止冲突、政策制定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黑兹尔·史密斯(Hazel Smith)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散居社群在冲突的不同阶段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发现同一散居社群内的不同群体和个人在同一场冲突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利益和目标。巴哈尔·巴塞尔(Bahar Baser)认为具有民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特征的散居社群之间的冲突关系能够突破地域的限制从而扩散到居住国,并根据居住国的新环境呈现不同的冲突形式,从而影响冲突的密度、深度和内容。
(三)初步的总结与反思
目前对“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三者关系”研究的最大问题是现有的大多数研究建立在个案基础上并缺少基于类型化的比较研究,未能综合比较各类型国家与不同种类散居社群的关系,没有将系统的经验总结与理论讨论相结合。现有研究要么只关注散居社群与祖籍国的关系,要么只关注散居社群与居住国的关系,没有将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之间的多边互动进行系统研究。另外,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传统散居社群类型通过传统方式对居住国或祖籍国的对外政策产生影响,而对于散居社群凭借网络化与去领土化的认同与行为方式对国家利益与对外政策的影响缺乏足够关注。
四、基于身份认同的散居社群类型学分析
要理清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首先依赖于选择科学的分类标准对散居社群类型化。分类标准的选择主要依赖于对散居社群这一行为体特征的分析与把握。加布里埃尔·谢夫认为现代散居社群(modern diaspora)的核心特质在于其身份认同,其相对于其他群体更加重视民族身份的原因在于:缺少资源的群体往往更重视资源。综上,身份认同是散居社群这个概念的核心特征与最重要的分类标准。据此,依据散居社群认同的组织和空间逻辑特性及其与祖籍国、居住国政治认同(地理界定并制度化的集体认同)的同质或异质程度,可将散居社群的理想类型分为祖籍国认同型、居住国认同型、双重认同型和脱域认同型。
(一)祖籍国认同型
祖籍国认同意味着散居社群完全认同于祖籍国的民族、宗教与价值观。这类散居社群虽然长期身在居住国,但是仍然较完整地保留了与居住国存在一定对立性的母国的价值观念。这类散居社群的文化、宗教和传统与居住国文化往往是不相容的(常认为优于居住国文化)。他们刻意避免文化融合,反对同化。这类散居社群非常重视亲属认同,尽管在地理上身处祖籍国外,但他们自身和祖籍国都认为其身份认同根植于祖籍国民众内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这类群体往往自愿加入以祖籍国为中心的权利与义务的网络。
(二)居住国认同型
居住国认同意味着散居社群完全认同于居住国的价值观甚至成为居住国价值观的提倡者和传播者。当居住国的社会包容度较大,且散居社群与祖籍国之间因为族群、民族身份和国家利益的界定产生严重矛盾时,散居社群往往选择居住国认同模式。祖籍国与散居社群之间有时因为民族、同一族群、祖籍国的界定与“人民”(the people’s)的利益界定相对立而产生冲突(人民往往是国内民众,而民族和族群往往越过国界,涵盖散居社群)。此外,祖籍国的某些政策可能危及散居社群的族群利益及其在居住国的生存,从而引发祖籍国与散居社群之间的矛盾。当祖籍国感到散居社群的偏好威胁到其国家目标时,通常会对散居社群采取不利的政策,导致散居社群在利益和认同方面与祖籍国政府产生矛盾。此外,居住国提供有利的政治机会结构也会加强散居社群的居住国认同。
(三)双重认同型
双重认同是指散居社群同时较好地保持了祖籍国的民族身份认同和居住国的公民身份认同。这两种认同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散居社群较好地融入居住国,其在居住国的国内政治与外交政策中日益增长的影响力能改变祖籍国对散居社群的政策与看法,从而加强散居社群在祖籍国内的民族认同。散居社群一方面会将居住国的文化与政治价值观输入到祖籍国的民族文化与政治价值观中,也会从居住国的信条与国家利益的角度推进其祖籍国的利益。由于西方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及祖籍国与居住国关系的改善,一些散居社群遭受不忠诚的指责越来越少,族群领袖及其拥护者越来越倾向于重构或者加强与祖籍国的联系。因此,散居社群不再需要放弃其族群身份、语言,或为了成为居住国公民而放弃对祖籍国的依恋。
(四)脱域认同型
脱域认同意味着散居社群的身份认同与领土之间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分离。密集的跨国网络催生了以突破祖籍国和居住国地域限制为核心特征的脱域认同,并使以往的民族国家为中心的认同方式无法满足其生存发展的现实需求。散居社群的脱域认同往往与祖籍国或居住国认同存在较大异质性。这种类型的散居社群往往通过跨国动员建立起的跨国散居社群结构(跨国政治体系),与居住国政府或祖籍国政府进行竞争,并呈现出强大的跨国行动能力。总之,这类散居社群的身份认同不但与具有领土意义的祖籍国政府,也与居住国政治认同之间呈现分离态势。
五、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关系的理想类型
除了身份认同的因素外,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还与政府机构和散居社群之间的权力依赖状态有关。政府越弱,散居社群越强,散居社群影响政府政策的能力越大。在这里,“弱”意味着政府机构对散居社群资源依赖程度高,散居社群对国家的政策制定易形成影响力。“强”意味着散居社群具有比较强烈的身份认同,在外交政策议题上具有较强的意见与资源凝聚力。散居社群身份决定其是否与祖籍国或居住国处于同一外交方向及参与外交事务的积极程度,而权力依赖状态则决定散居社群参与和影响祖籍国或居住国外交事务的能力和机会。因此,根据散居社群与居住国、祖籍国政府之间的权力依赖状态,可将其依赖类型分为散居社群依赖祖籍国型、散居社群依赖居住国型、祖籍国依赖散居社群型、居住国依赖散居社群型、相互依赖型。在此基础上将不同类型的散居社群与权力依赖类型进行匹配,从而得到散居社群与政府之间的多种关系类型与不同的互动模式(见表1)。
(一)祖籍国主导(延伸)型
祖籍国主导型的本质是祖籍国在散居社群、祖籍国和居住国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祖籍国政府能结合国家利益和散居社群利益来对国家身份进行建构。尽管散居社群与祖籍国能协商国家身份,但是现代国际体系的结构赋予祖籍国政府建构、解释和执行国家利益的特权。事实上,祖籍国政府可以建构保护包括散居社群和祖籍国整个族群共同体在内的国家利益。除了身份构建这一方式外,祖籍国还能通过社团活动、移民政策、国内法律制定(如双重国籍)、领事保护等方式对散居社群施加影响。
同时,居住国的种族歧视也会增加祖籍国对散居社群的影响力。极端情形往往是居住国对散居社群及其祖籍国采取敌对政策。这类散居社群认为,祖籍国受到危害和散居社群处于险境主要是由于居住国对祖籍国及其族群采取敌对政策。另外,由于领土边界变更而形成的主张民族自决的散居社群与居住国民族之间往往具有较强的身份冲突,易形成极端祖籍国认同,进而加深散居社群对祖籍国的认同与依赖。如居住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和居住在土耳其的亚美尼亚人。
在散居社群具有强烈的祖籍国认同并在资源上依赖祖籍国的情形下,他们可能成为祖籍国政府的代理人。一些国家政府甚至利用散居社群的忠诚将散居社群作为对其他国家政策施加压力的工具。俄罗斯政治家将散居社群作为民族国家建设和外交政策的工具,通过散居社群政策为俄罗斯参与欧亚大陆新国家的国内与外部事务提供合法性;一些学者认为印度与散居社群族裔的接触也是为其民族主义政策和地区扩张服务。当祖籍国与其他国家发生冲突时,这类散居社群往往愿意充当祖籍国的代理人或协调者,并且当冲突结束后也会为祖籍国的发展慷慨解囊。
在祖籍国主导型的散居社群外交类型中,散居社群的利益有时会与居住国政府的利益相抵触。如在冷战期间,主要的非裔美国人通过对独裁代理人非洲政府的支持来对抗美国的干预;阿拉伯裔美国人组织则只关注以色列对巴勒斯坦民族权力的侵犯而不关注阿拉伯的独裁政权等。阿拉伯裔美国散居社群中形成隔离主义者主要是由于这些散居社群不满自身在美国这个非伊斯兰国家成为少数群体,因而通过与祖籍国保持实际的(通讯、贸易、参观和永久回归)与精神的(情感上的依恋、血缘或亲缘关系等)联系来维持伊斯兰生活方式。
(二)居住国主导(延伸)型
居住国主导型的本质是居住国在散居社群、祖籍国和居住国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祖籍国国家利益与国家叙事中的地位等根本问题上,散居社群与祖籍国政府的严重分歧会成为其加深居住国认同以及依赖的推动因素。比如,散居社群与祖籍国政府之间就人民的界定,尤其是关于特定的散居社群历史或现代散居社群在国家叙事中的地位等问题可能产生严重分歧。再加上,居住国通过提供良好的政治机会结构也会强化散居社群对居住国的认同和依赖。在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散居社群基于生存考虑,往往选择归化居住国。
此外,祖籍国的一些具体政策也会作用于散居社群与居住国的关系。尤其当祖籍国与居住国的关系动荡时,祖籍国为了改善与居住国的关系,往往长期实行一种不利于散居社群生存与发展的政策。此外,为了与邻国取得和平关系,祖籍国可能放弃有历史意义(尤其对散居社群来说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领土主权。这对散居社群和祖籍国公民的身份与利益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影响。对祖籍国公民来说,安全与生存,与具有历史意义的领土相比更为重要;对散居社群来说,祖籍国的安全固然重要,但是领土的身份功能更为重要。因此,相对于祖籍国公民来说,为了和平而改变祖籍国的领土构成更易引起散居社群的不满。
具有强烈的居住国认同并在资源上依赖居住国的散居社群可能成为居住国政策的代理人。一些具有比较强烈的美国认同并同时在资源上依赖美国的散居社群成为居住国主导型散居社群的典型。比如,在阿以冲突过程中,在美国的黎巴嫩散居社群往往受美国政府委托而充当重要协调者。另外,不同于达什纳克楚琼党(Dashnak),美国亚美尼亚大会(the Armenian Assembly of America)在纳卡的冲突过程中支持美国立场。有时,散居社群还是美国对其祖籍国军事干预和输出民主价值观的重要支持力量,如1994年美国对海地的干预是其主导散居社群力量的最好证明。
(三)散居社群主导居住国型
在散居社群主导居住国型的关系中,居住国在资源上(尤其涉及特定政策议题时)可能依赖散居社群,且散居社群在居住国针对祖籍国的具体外交政策上有相当大的凝聚力。散居社群可以通过选票、游说和资金支持等方法在某些具体领域上主导居住国的外交政策制定。具体来说,这类散居社群通过经济捐献、加入政党和跨国社群组织来影响居住国的民意和国内政治发展,并由此将自己的观点输入到居住国国内政治竞技场中,且能越过居住国政府对其对外政策施加直接影响。总之,散居社群能通过政治动员和资金筹集以及建立跨国组织参与政治斗争等行为,促进跨国政治的形成,充当居住国政策的重要影响者。
散居社群通过影响居住国针对祖籍国的对外政策获得本族群的支持,并通过“国内化”方式获得居住国公民或其他族群的支持。这个过程又增强了其影响居住国的政策议程设定与政策制定能力。最典型的案例是印度裔散居社群人口在居住国达到一定比重之后形成的政治影响力。例如,斐济原住民与印度裔散居社群之间的权力斗争引发了2000年的斐济政变。此外,在美国的非裔散居社群通过动员使南非的种族隔离获得美国全国、地方政府、媒体、大学等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将这种政治势头转化为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支持,最终影响总统与行政部门的决策。非裔美国人在南非种族隔离问题上发挥了突出作用,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族群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这个议题。非裔美国散居社群领袖在催促美国政府认真考虑促进非洲民主和人权保护的框架下重新界定其介入非洲的行动。一位跨国非洲社团领袖曾在美国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上强调在非洲问题上需要新的外交政策,以促进非洲尊重人权,推进政治和经济改革。
过去非裔散居社群对待美国外交政策的态度是本质上的“不干涉主义”,而今天主张取消种族隔离的非裔美国人成为主要力量。一些非裔美国人领袖甚至敦促美国政府加强在非洲推广民主和人权活动的力度,如跨界非洲组织(TransAfrica)曾发起全国性运动要求尼日利亚改善其民主状况,并敦促白宫对其采取更加强硬手段。此外,基于美国犹太散居的强大影响力,美国两位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约翰·J·米尔斯海默(John J. Mearsheimer)和斯蒂芬·M·沃尔特(Stephen M. Walt)指出以色列散居社群族裔的游说集团的政治权力左右了美国的中东政策。
(四)散居社群主导祖籍国型
散居社群主导祖籍国型不仅意味着祖籍国政府界定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与散居社群的界定具有一定的一致性,还意味着祖籍国对散居社群投入的经济资源(如侨汇和投资)、政治支持和文化影响力具有较强依赖性。处于这种关系类型中的散居社群成员或祖籍国民众都认为散居社群是祖籍国民族中的一部分,他们经常被邀请参与或主动卷入祖籍国事务中。如果祖籍国官方和社会视散居社群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维护者与依靠者时,且散居社群的资源与能力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时(尤其当侨汇超过了别国对本国的发展援助或投资时,或当散居社群对居住国与祖籍国的关系有重要影响时),散居社群对祖籍国的某些政策将产生明显的主导作用。
散居社群最易对祖籍国的民族(族群)身份构建、领土安全与发展状况等领域做出反应。因此,处于这种关系类型中的散居社群往往对祖籍国的以上政策领域发挥非同一般的影响力。不管在实际层面(如果居住国不友善,祖籍国是一个可以迁移去的地方),还是精神层面(在一个日益同化的环境中,祖籍国能帮其维持日渐消失的族群身份及散居社群在居住国的自我认知),祖籍国的民族尊严、领土安全与发展状况对散居社群来说都极为重要,因此,散居社群试图主导祖籍国的这些政策以解决这些共同关心的问题。一些亚美尼亚和犹太散居社群都建立了自己的社团组织,显示出对祖籍国政策的强大影响力。此外,前苏联地区也存在这类型散居社群。在共产主义统治时期,一些苏联成员国其国家身份一直被散居社群所“保管”。当这些国家在1991年重建之后,散居社群活动家希望祖籍国新政府将散居社群的民族观念和历史考虑到国家身份建构当中。这些散居社群在海外或祖籍国国内形成了政治和经济势力,他们的意见也变得越来越直接有力。苏联解体后,散居社群在促使东欧国家接受其倡导的(政治)价值观的过程中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散居社群对祖籍国民主事务的关注得到祖籍国一些国家内部反对派的支持并形成了跨国政治的现象。散居社群领袖与祖籍国的领导人在内政外交问题上相互影响以及发起谈判的现象尤其值得关注。在一些极端情形下,散居社群还通过跨国游说,甚至以经济手段逼迫祖籍国接受其政策主张。例如,犹太散居社群通过其经济投入与政治性捐款对以色列的政治局势和外交事务施加了压倒性作用。
除了传统的方式,散居社群还通过独立的、非正式的和多层次的方式,在祖籍国直接采取行动并对祖籍国政府施加影响。比如,他们通过建立同乡会、非政府组织(如人权运动组织)形成跨越国家边界的跨国网络,并利用不同国家政治制度(如双重公民权)来达到其目的;通过与祖籍国政府的经济合作,利用社会网络及跨国家庭的联系、社交、宗教、求职、教育培训、聚会、慈善、同乡会等社会活动,散居社群对其倡导的文化与价值观念进行传播。散居社群参与祖籍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诸多活动及其产生的“滴涓”效果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对祖籍国民众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产生重要的作用。综上,除了传统的民族国家层次外,散居社群还从跨国体系、国际体系、国内体系三个层次上对祖籍国施加影响。
(五)互嵌型
在这一关系类型中,散居社群的身份认同同时嵌入在祖籍国或居住国的国家认同中,居住国和祖籍国都将散居社群视为其国家实力的重要构成,并认为散居社群是居住国与祖籍国之间的重要纽带。祖籍国政府依赖散居社群去影响居住国政府的外交政策,而居住国外交政策制定者则试图通过散居社群领袖去推进居住国在其祖籍国的利益。从根本上说,互嵌型意味着散居社群主动融入居住国政治体制与社会文化当中,同时又保持其族群特性与族群利益。一方面,散居社群能够帮助其成员向居住国政府提出建议,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政府有关政策实施,保护群体利益;另一方面,散居社群是政府制定者了解公众态度、获得民众支持、收集信息并获得政策建议的重要渠道。因此,散居社群充当政府与散居社群成员之间的协调者。
这种关系类型中的散居社群不隐藏其族群和民族出身、承认其散居社群社团成员身份、维持与祖籍国联系、公开代表祖籍国利益与同族群体利益。处于这种关系类型中的散居社群发现,追求与祖籍国相关的海外目标比参与居住国国内事务和社团事务更易团结和动员散居社群。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民主国家,族群精英和大多数公民将积极参与对外政策制定的做法视作融入居住国社会的重要标志,这些做法也是其参与其他事务和获得尊重的跳板。一些美国散居社群努力使自己成为祖籍国、居住国和散居社群自身之间利益的协调者与促进者,他们的活动涉及推广新的政治和社会观念,比如政治程序和标准的自由化,政府功能的私有化,各族群之间机会平等。这种关系类型中的散居社群往往能创造性地将其在居住国接触到的观念和习俗与其从祖籍国带来的观念、习俗进行有机结合,从而拓展和丰富其居住国与祖籍国的文化内涵。
事实上,许多散居社群精英正投入到祖籍国的事业当中,其代表祖籍国的社团活动作为合法的政治实践正被广泛认可,并得到居住国的权力授予和鼓励。一些在美国的散居社群既认同美国文化与国家利益,也经常与祖籍国保持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关注祖籍国的发展,保持族群认同,成为与祖籍国和居住国同时保持良好关系的典型。一些散居社群发现找到融入美国社会与保持族群认同之间的平衡点能够较好地发挥其政治影响,比如一些犹太和墨西哥裔散居社群社团明显属于这种类型。除了我们熟知的美国犹太散居社群组织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The American Israel Public Affairs Committee,AIPAC)以外,阿拉伯裔美国人全国联合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rab Americans,NAAA)也属于双重认同型。阿拉伯裔美国人全国联合会将巴勒斯坦问题作为意识形态的核心,并将这项事业描述为“民族自决、人权和自由”的扩展。在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PLO)与以色列达成协议之后,主流的阿拉伯裔美国人组织也从反对以色列游说转变为和平推进者。主流的阿拉伯散居社群活动家认为通过同时嵌入祖籍国和居住国的方式有利于其在促进阿拉伯独裁政权民主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与散居社群中出现的泛伊斯兰主义抗衡。
(六)悬浮型
散居社群的跨国行为不仅使得民族国家身份与地理边界之间出现部分分离,其去领土化的身份认同过程与网络化的跨国活动更是悬浮于传统的领土化与制度化的国际体系之上。这些散居社群很大一部分是因种族灭绝、政治动乱、领土变更和宗教迫害等原因被迫离开故国,并同时认为自身在居住国处于少数或不利地位,但仍能通过跨国网络获得强大的资源汇聚与行为能力。概言之,其身份认同受到族群冲突、国内政治和国际形势的多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极端主张的散居社群将对居住国和祖籍国的关系产生较强的影响。这意味着无论是祖籍国政府还是居住国政府都无法直接阻止散居社群通过跨国网络加强他们与同族群之间的联系和身份认同的构建过程。
在散居社群资源与跨国行动能力较强的情况下,散居社群的政治认同和政策主张与祖籍国、居住国的政治认同和政策主张之间异质性越强,祖籍国和居住国受到散居社群的影响或支配程度也会越强,散居社群的(极端)政策主张将会得到越大程度的释放。因此,悬浮型往往是一些国际冲突爆发、扩散和终止的重要原因。散居社群与各种跨国力量组成的“第三层次”在民族冲突的谈判和解决中的作用不容忽视。散居社群和祖籍国不仅在国家特性和国家利益上争夺,并且这种争夺还会影响潜在的和平。此外,散居社群不仅能通过跨国网络将祖籍国的国内冲突输出到居住国,而且也会利用居住国的国内因素对祖籍国的国内冲突施加影响。
冷战后,一些极端的散居社群还通过赞助恐怖主义,支持祖籍国或居住国的族群冲突,直接或间接地参加影响祖籍国或居住国的大规模抗议和其他活动,显示出其强大的行动能力。祖籍国也会阻止那些通过暴力途径出去的群体和制造民族仇恨、反对本土精英的群体,这些群体作为“远离本土的民族主义者”甚至资助那些反对祖籍国的暴力行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居住在近邻国家并希望重构现存的领土边界的无国散居社群(“stateless” diaspora)、民族统一主义者或分裂主义集团,其主张往往受到祖籍国(此时的祖籍国只具有领土意义)和居住国政府反对。这种情形下的关系类型属于典型的悬浮型,比如库尔德散居社群,以及一些由于苏联解体和领土变更被迫分散在东欧各国的散居社群。
(七)弱联系型
这种类型中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相对薄弱。这意味着散居社群要么缺少参与祖籍国或居住国事务的动机,要么由于受本身规模、资源缺陷或居住国和祖籍国政治体制的封闭性等因素限制,缺少参与对外事务的能力与机会,其在现实的居住国和祖籍国的关系中影响微弱。
综上,通过对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和居住国之间的“身份认同+权力依赖”因素内在层次的排列组合矩阵分析发现,散居社群与国家之间的身份同质性程度及散居社群与国家的权力依赖关系不仅决定了散居社群和相关国家采取的主要策略,还尤其决定了散居社群影响祖籍国、居住国国内和对外事务的程度以及二者动员散居社群的程度。通过以上类型化分析,笔者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新关系类型,即悬浮型。悬浮型是影响一些国际冲突发生、扩散、升级及另一面的转向和解的重要因素,其作用较为复杂,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六、余论:华人散居社群与中国、居住国的关系
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与加速,散居社群与民族国家之间的互动将更为复杂而多元。这使我们不能再局限于思考散居社群的定居与适应,而应致力于提炼出一种研究范式,以清晰地勾勒出跨国语境中散居社群、祖籍国、居住国这三者的新关系,重新思考国际关系中的散居社群。简言之,散居社群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低级政治领域,也不再局限于成为双边关系的筹码或工具。相反,散居社群作为一种重要的跨国力量将对世界政治产生重要影响。
在中国与世界场景中,华人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也出现了深层次的变化与演进,同时呈现出被动楔入、双重嵌入,以及悬浮于中国与其居住国等多种关系类型。基于中国、居住国政策及当前国内、国际和跨国机会结构的变化,华人散居社群与中国、居住国关系类型进入动态调整期。对海外华人社群内部进行科学分类及细分其与居住国、中国的关系有利于为建立华人散居社群与居住国、中国间的良好互动提供理论基础,使其最终成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新力量。
华人散居社群的社会侨汇、经济侨汇、专业知识和技术、跨文化交流能力、信息传递与沟通能力构成其不可替代的“关键性外交资源”。同时,其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集聚经济、社会与政治资源有可能成为支持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民心相通、政策沟通等方面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基于华人散居社群参与中国事务的动机、能力与策略和中国的政策及其所处的居住国国内政治和跨国政治机会结构是互构共生的关系,我们在制定侨民外交与侨务公共外交政策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华人散居社群与中国、居住国的关系类型制定相应政策,增加政策灵活性,提升政策实施绩效。此外,研究华人散居社群身份认的同时,要避免基于单一五缘文化的“浪漫血缘关系式”的想象,要关注到汉族散居社群与少数民族散居社群之间在身份认同构建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及其与中国、居住国关系的不同特点。
总之,对散居社群与祖籍国、居住国的关系类型化加以研究,其意义在于更加关注国际关系实践智识,发现散居社群、祖籍国和居住国的内在多边互动关系的新类型。同时,对这种新类型给予学理解释,抵近国际关系现实生态,发现一些新的值得研究的学术议题,即将分类后的新类型作为因变量,寻找用不同的自变量来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如跨国网络对悬浮型关系形成的影响,或者将分类后的新类型作为自变量来解释这种自变量产生的各种后果,如悬浮型关系对国际冲突的影响等。
责编: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