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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方法

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范式争论与方法论探讨

2021-11-11 作者:

作者简介:徐治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徐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摘要:社会科学方法论以实证主义方法论和解释主义方法论为主的内部冲突由来已久,这种内部冲突导致出现了对立的方法论基础上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两大范式之间的冲突与争论。“混合方法研究”的出场为调和两大范式之争提供了一种解决路径,但其范式特别是方法论体系尚不完善而又再起争论。在学者们提出其实用主义、辩证主义及复杂性范式论等方法论基础上,需要汲取马克思“一门科学”思想、科学实践哲学“情境关涉”思想、复杂性科学“多维融贯”新思想等,进一步完善其一般方法论基础的构建。“混合方法研究”具有深刻的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社会科学方法论;混合方法研究;范式;方法论基础


20世纪的社会科学发展因受到哲学思潮的影响而具有方法论特征。所谓社会科学方法论,是指关于社会科学的性质特征和发展规律及其研究方法的理论。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区别于自然科学方法论与人文科学方法论的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可分为一般方法论、特殊方法论以及个别方法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特殊建构使其产生了内在冲突,同时导致了不同社会科学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范式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本文主要阐述这种冲突与争论背景下出现的有关“混合方法研究”范式争论,并且进一步探讨其有关方法论问题。

一、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的出场与相关范式争论

(一)社会科学方法论内在冲突及其研究范式的争论

社会科学是指包括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学科在内的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律的科学。学界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一直都有不同观点。我们认为社会科学是指以处于社会中的人及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相对区别于以自然界为对象的自然科学和以人文为对象的人文科学。其研究方法论长期存在内在冲突与范式争论,除了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与以韦伯为代表的解释主义方法论之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之争持续存在着。实证主义方法论主张使用以归纳与演绎等方法分析可量化的经验观察所得数据,而定量研究范式就是科学(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具体化。人文(解释)主义方法论则重视文本信息的收集、理解与诠释,而定性研究范式就是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具体化。定量研究主张实证主义观点,即认为研究对象客观存在于人的感知之外,研究者应保持立场中立,而定性研究认为研究者无法做到价值中立。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内部冲突有其特定的产生根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构建途径是将自然科学方法论与人文科学方法论移植并作为其基础,而以理解为主的人文科学方法论与以实证为主的自然科学方法论之间难免存在冲突,正是这种冲突导致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内部冲突。同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形成受到社会哲学的指导,因此不同的社会哲学基础也是造成其内在冲突的根源,其中包括社会特殊论与社会类似论的对立以及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的对立。前者的对立造成了人文科学方法论与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冲突,后者的对立则造成了个人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冲突。

学界相关领域研究者对社会科学方法论内在冲突的解决也有些探讨。多元方法论由当代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保罗·法伊尔阿本德(Paul Feyrabend)提出,他批判采用某种单一方法论的做法,打破了传统的一元主义科学方法论。还有学者认为能够消解这种内在冲突的有效途径就是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将社会科学方法论内部两种对立的方法论思想相融合,创立社会科学自身完善的、系统的方法论体系。之后出现的被称为“第三次方法论运动”的“混合方法研究”,正是在这种范式之争中试图协调二者之间冲突的产物。

(二)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范式之争

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从19世纪中期以来一直存在定量研究范式和定性研究范式之争。尽管这种争论形式并不显赫,也有学者认为定量、定性方法论都属于纯粹论,反对其哲学基础和范式的不同导致科学研究过程只能采用单一方法范式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夸大了两大范式的区别,阻碍了二者之间的沟通。事实上,定量研究范式与定性研究范式之间确实存在一些差异与争论,主要表现在:

一是关于定量与定性研究方法论哲学基础争论。

定量研究理论基础源于实证主义认识方法论与世界观,坚持该范式者认为主客体是互相分离的实体,社会现象客观存在且不受主体主观价值影响,因此认识主体可通过工具认识社会客体(含作为客体的主体);定性研究的理论基础源于解释主义认识方法论与世界观,坚持该范式者认为主客体并非完全互相分离的两个实体,对社会现象的认识会受到主观价值的影响。

二是关于定量与定性研究具体方法争论。

定量研究主要为演绎方法,即通过数据的测量分析来获得相关资料,例如实验法与统计法等,再对所获资料进行量化与假设以揭示事物间的因果关系,其强调研究过程中的可控性和可重复性以及结果的精确性。定性研究遵循归纳方法,主要是收集文本和社会信息,例如访谈法与案例研究法等,再将所获文本和社会资料转化为理论形式,其强调整体主义和情境主义,认为在特定背景或情境下所研究的对象才能够被真正理解。

三是关于定量与定性研究目的争论。

定量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事实的测量分析研究对象的数量特征及变化而探索事物本质,以求把握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定性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研究对象细致的研究来对事实进行理解及解释,以求把握事物质的规定性。两种研究范式刻意强调自身研究目标而常常贬低对方研究目标,体现出研究者不同的价值取向。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两种研究范式在哲学基础、研究方法及研究目的上都存在明显的分歧,且二者之间往往互为对立、相互批评。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范式二者之间在哲学基础等层次上有着巨大的差异,也为混合方法研究的出现提供了前提与空间。

(三)“混合方法研究”范式的出场

混合方法研究产生于20世纪末的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两大研究范式之争中,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发展趋势。

国际混合方法研究协会主席、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教育心理学教授约翰·W.克雷斯维尔(John W.Creswell)将“混合方法研究”的孕育发展分为五个阶段(五个阶段间有所重合):(1)孕育形成时期(20世纪50-80年代):学者们开始在研究中使用多种方法。(2)范式争议时期(20世纪70-80年代):学者们针对具有不同哲学假设的定性和定量数据是否可以结合的问题进行争论,出现了“纯粹主义者”“情境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三种观点。(3)程序发展时期(20世纪80-90年代):学者们开始将目光转向数据收集方法、数据分析、研究设计等。(4)倡导与扩张时期(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许多学者将混合方法研究视为一种独立方法论或研究路径,混合方法研究引起各国各学科领域学者们的注意。(5)反思时期(21世纪初至今):相关学者的关注焦点开始转移到两个问题上,即对该领域的现状评估与未来展望以及对其产生过程的挑战与对其现状的建设性批评。

包括美国得克萨斯州丹顿市北得克萨斯大学的阿巴斯·塔沙克里(A. Tashakkori)和美国的查尔斯·特德莱(C. Teddlie)以及克雷斯维尔等人在内的最早一批混合方法研究的研究者们不仅使“混合方法研究”的概念得到确立,更是开创了相关领域研究的先河,奠定了该领域的重要理论基础。塔沙克里和特德莱的《混合方法论:定性和定量方法的结合》(1998)、《社会和行为研究混合方法手册》(2003),建构了全面的分类体系,使混合方法研究概念逐渐被学术界广泛接受。塞奇(Sage)出版公司于2005年创办了由克雷斯威尔和塔沙克里主编的《混合方法研究杂志》(Journal of Mixed Methods Research,JMMR),并于2007年1月正式出版了第一期即创刊号。两位主编在创刊社论中阐明,“混合方法研究”是指“在单个研究或调查程序中,研究人员收集和分析数据并整合研究结果和得出结论时,同时使用定性和定量的路径或方法”。这成为“混合方法研究”概念正式提出及研究进入新阶段的标志。2013年,国际混合方法研究协会(Mixed Methods Intern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ion,MMIRA)正式成立,标志着混合方法研究开始作为独立研究范式领域被正式确立。除此之外,后续还有其他相关专著等,如克雷斯威尔的《混合方法研究导论》(2005)和《混合方法研究:设计与实施(第2版)》(2011)等,强化了混合方法研究的范式。

塔沙克里与特德莱在其《混合方法论: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的结合》一书中强调了传统意义上的混合方法与混合模型研究的区别:“混合方法是在研究的具体方法上将定性研究路径和定量研究路径结合在一起,而混合模型研究则是在研究过程的所有阶段中都将这两种路径结合起来。”在这里所强调的“混合模型研究”就是所谓“混合方法研究”。克雷斯威尔后来也明确将“混合方法研究”看作“社会科学、行为科学和健康科学领域的一种研究取向,持有这种取向的研究者同时收集定量(封闭的)数据和定性(开放的)数据,对两种数据进行整合,然后在整合两种数据的基础上进行诠释,更好的理解问题”。

可见,所谓混合方法研究,是指在突破社会科学领域原来的定量、定性研究两种研究范式的基础上,主张在研究过程中有机结合定量、定性研究两种研究方法而不是某种单一研究方法,以有效解决研究问题为主要目的的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或范式。

作为社会科学领域长期以来两大范式之争的结果,尽管混合方法研究尚未充分成熟,但被众多学者看作是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之后的“第三条道路”“第三次方法论运动”,等等。国内外已有较多学者将混合方法研究应用到多个具体学科领域和具体问题的研究中去,其中涉及较多的如教育学、医疗管理、心理学等,在护理学研究中也有所开展。

(四)“混合方法研究”范式的再争论

混合方法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仍然无法成为一种成熟的研究范式,原因就在于包括方法论范式基础在内的基本问题存在争议。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来看,完整的研究方法体系包含方法论、研究方式以及技术策略三个层面。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之间的争论是在方法论层面出现的,混合方法研究也被认为涉及方法论层次,是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新思潮。从方法论层次来看,又可分为方法层次、范式层次以及哲学基础层次这三个层次;其中哲学基础的差异是最核心的问题。混合方法研究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以来定量与定性两大研究范式之争中,同时也持续着其研究范式之争背后的实证主义与建构主义哲学之争。

因此,混合方法研究的范式问题同样再次受到学者们的关注、探讨与争论。这种讨论呈现三类主要观点:(1)有某个适合混合方法研究的最佳范式基础,其中最广为接受的是实用主义范式立场,此外还有辩证主义以及复杂性范式论等哲学立场。(2)在其研究过程中可使用包含定性或定量等多个范式。(3)因其设计类型的不同而研究范式有所不同。由于美国等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偏重实用主义取向,因而在这场混合方法研究范式讨论中,实用主义较多的被接受。

实际上,定性、定量和混合方法研究范式分别具有不同优缺点。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相较于定量或定性这两种较为纯粹化的研究范式来说,混合方法研究对于研究过程中研究方法的选择更为灵活与全面,在研究结果的获取方面有着较好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混合方法研究本身发展尚未成熟且还存在着方法论基础等争议问题,可认为仍处于萌芽阶段,而定量或定性研究范式相对比较成熟。

无论如何,混合方法研究相较于两大传统研究范式而言已经显示出其自身的优势,我们有必要对其仍存在争议的方法论基础问题进一步深入探讨。

二、“混合方法研究”典型方法论分析

目前,有关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形成了包括实用主义、辩证主义以及复杂性范式论等几种典型方法论观点。这里对其做些分析。

(一)关于“混合方法研究”的实用主义方法论

实用主义的支持者以美国南阿拉巴马大学的心理系教授R.伯克·约翰逊(R. Burke Johnson)和美国得克萨斯州亨茨维尔山姆休斯敦州立大学教育领导系安东尼·J.恩乌格布祖(Anthony J.Onwuegbuzie)特别是摩根(D. L.Morgan)等人为代表。约翰逊和恩乌格布祖主张混合方法研究的范式基础是实用主义方法论。他们将研究过程中以范式为主转变成以问题为主,将范式基础放在第二位。这种方法论基础上的混合方法研究主张,研究方法的选择由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研究问题决定,可以是定量与定性两种研究方法平行设计或是以其中一种为主,另一种为辅。这种观点可称为“问题导向”论。约翰逊还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上对混合方法研究进行了实用主义阐释。

摩根在2007年明确提出了所谓的“实用主义方法”作为先前主导范式的替代。摩根列出了定性方法、定量方法以及实用主义方法的主要差异的对比表(见表1):

表1从三个方面对“实用主义方法”进行解释,即它的溯因推理、主体间性和可转移性。首先,归纳和演绎作为区别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关键特征之一,实用主义的方法则是在归纳和演绎之间来回移动。其次,通常对于研究者和研究过程中人的关系常常被总结为主观和客观之间的强制二分法,而“实用主义方法”强调的“主体间性”就抓住了这种二元性。最后,实用主义试图超越的另一个二元论即知识是特定情境相关的还是普遍概括的,“可转移性”观点是将在一种环境中学习到的东西是否可以应用于另一环境的问题视为“经验”问题。

显然,摩根所提出的“实用主义方法”也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方法。它能够为社会科学寻求一种适当的综合方法。就像英国班戈大学格温妮德分校的玛蒂娜·伊·费尔泽(Martina Y. Feilzer)所说的,将实用主义理解为一种与实践相关的研究范式,即“解决问题的务实方法为研究设计和基础研究提供了另一种、灵活的、更具反思性的指导”的实用主义范式。约翰逊和恩乌格布祖等也表达了对实用主义作为混合方法研究哲学立场的支持。他们认为“实用主义为混合方法提供了一种认识论的论证和逻辑,即通过实用主义的认识论价值或标准,使用方法和思想的结合帮助人们最好地构建、解决和提供对其研究问题的试探性答案”。克雷斯威尔等也曾阐述包括实用主义范式在内的四种范式,或者说四种世界观(后实证主义世界观、建构主义世界观、参与式世界观、实用主义世界观)构成的不同,即在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以及修辞学等不同方面在哲学层面的差异。实用主义角度认为真理是整个科学实践事业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有其特定合理性。

然而,实用主义“问题导向”论存在其固有缺失,体现在“问题导向”论偏向于强调研究结果的获得和回答现有的问题而寻求适合的方法,但其却缺乏一种坚定的“范式”或者“世界观”来构成完整的方法论基础或为其提供一定的哲学辩护,还不足以给原来主导的信仰体系带来重大变化。

(二)关于“混合方法研究”的辩证主义方法论

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分校的珍妮弗·格林(Jennifer C. Greene)和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罗格斯分校的斯蒂芬妮·柯南伯格(Stephanie Cronenberg)等人主张混合方法研究的范式基础是辩证主义方法论。在这种方法论基础上的混合方法研究者,主张尊重实用主义研究范式与建构主义研究范式之间的差异,并利用二者之间的差异以相互补充。

格林对混合方法研究是否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进行了探讨,涉及哲学、方法论、实践指南以及社会政治承诺等不同领域,并对其哲学假设和立场进行了深刻的讨论。辩证主义既承认相对真理,又承认绝对真理,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为辩证统一。格林等人试图将辩证主义作为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对待实证主义方法论与解释主义方法论的态度也是如此,试图将二者置于辩证统一的互补关系之中,这与混合方法研究的形成过程有着相似之处,有其自身的合理性。

格林和柯南伯格代表了混合方法研究的辩证的“互补统一”论范式观点。格林最早在2007年强调了辩证立场的重要性,即在辩证立场下,研究者参与“不同的观察和认识方式之间的尊重对话”,这种对话和有目的的并置导致了“增强的、重构的或新的理解”。柯南伯格将它称为“辩证的概念立场”,并给出辩证法立场的四个特点,提出了“范式谈判”的四步分析框架,鼓励在抽象的聚合层次上进行混合,不同的聚合观点的价值可以和应该混合是辩证法概念立场的焦点。混合方法研究中的辩证立场借鉴了辩证法的哲学概念,回避了二分法思维。辩证立场下的混合或整合可以发生在混合方法研究的所有层次或维度,包括在范式层次或哲学维度,其关键在于两种不同观点处于平等对话和相互借鉴学习的状态,体现辩证的“互补统一”思想。

柯南伯格将辩证立场的四个特征总结为维持数据对话、给予平等声音、保持数据完整性、重视和谐与不和谐。其具体特征如表2:

综上所述,辩证立场下的混合方法研究可以说是一种超越二元对立的“互补统一”方法论。这种辩证立场下的“互补统一”论尊重了不同范式之间的差异,试图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进行有机的结合,加强了研究者对两种不同数据的理解与把握,考虑到了不同范式的平等地位,增强了混合方法研究过程中的公正性与客观性。但其局限之处在于,在实际的混合方法研究实践过程中,很难完全达到定性资料与定量数据、不同范式之间以及不同观点之间的完全平等;并且,范式作为一种解决研究问题的典型例子,在研究过程中遵循不同的范式会导致对研究问题的不同解决路径的冲突。

(三)关于“混合方法研究”的复杂性范式论

复杂性范式的概念最早由法国当代著名思想家、法国社会科学院名誉研究员埃德加·莫兰(Edgar Morin)提出,即将彼此联系起来并能决定关于世界复杂观念形成的理解原则的总体,称为“复杂性范式”。复杂性范式作为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具有区别于传统科学范式的特点;其在本体论上主张实在论,认为决定论与非决定论共存;认识论上持后实证主义认识论,认为主客体相分离值得质疑;方法论上是区别于传统科学还原论的整体论,有别于传统科学的定量优先,主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即走向混合方法研究的道路。

复杂性科学经过贝塔朗菲、普利高津和霍兰为代表的科学家们的研究,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嬗变,包括对机械还原论的批判、对有机整体论的提倡以及对复杂性现象的科学描述等过程。一般认为,“复杂性表现为一种众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状态,是一种将区分和关联相结合的思维”。其主要特性包括整体性、关联性、不可还原性、不稳定性、混沌性、涌现性、自组织性、多样性,等等。复杂性范式伴随着20世纪末兴起的复杂性科学而形成。21世纪初复杂性科学和复杂性范式在包括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兴起,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提出了将“复杂性范式”作为“混合方法研究”的范式基础和哲学立场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混合方法研究”不具备“范式”所需的特征要件,无法成为一种独立范式,同时对其占主导地位的实用主义方法论观点提出了质疑。

复杂性范式论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等方面都对混合方法研究有着深刻的影响和意义。就世界观而言,复杂性范式的形成标志着科学共同体和共同信念的形成,为混合方法研究提供了更加宏大和复杂的世界观;就认识论而言,复杂性范式促进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方法论层面的汇聚,为混合方法研究中的学科交叉和方法多样提供了强有力的认识论基础;就方法论而言,复杂性范式推进了系统论,超越了还原论与整体论的二元对立,打破了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之间的思想桎梏,为混合方法研究提供了策略指导。例如,钱学森在《创造系统学》里提到的“综合集成方法”与混合方法研究在基本理念、方法设计、技术特征等方面是高度一致的。

复杂性范式本身就带来了一种科学思想的变革与范式的革命,将其作为混合方法研究的理论辩护和哲学立场,是一种在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等方面都非常契合的取向。复杂性范式本身所具有的多元性、复杂性、涌现性以及融贯性等核心特征都会成为混合方法研究方法论体系逐步走向完善的思想理论支撑。同时,鉴于复杂性科学及其范式本身仍然还很不深入而处于初级阶段,其作为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也需要不断推进与完善。

三、“混合方法研究”范式与方法论基础的进一步构建思路

目前来看,混合方法研究的范式和方法论体系都有待进一步构建。可以从三个方面汲取思想资源来开展,即汲取马克思“一门科学”方法论思想、当代科学实践哲学思想以及复杂性科学新思想。

(一)汲取马克思有关“一门科学”思想

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深刻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思想,对社会科学研究有着很强的指导作用。汲取马克思有关“一门科学”思想,深化混合方法研究方法论具有根本意义。马克思认为,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人类社会,既具有自然的物质客观属性,又具有特定的人类建构属性,并且具有深层次的内在统一性,因此,“科学只有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自然界的社会的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个说法”。这意味着,未来(社会)科学及其研究方法论,必然走向某种逐步完善的“混合方法研究”范式。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体现出了从传统抽象思辨的哲学研究向实在的科学研究的转变,认为科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应当为人的感性活动,也是自然界和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所提到的自然界指的是人所生活和实践的现实的自然界,即实现了自然界与人的社会实践的统一,而这种自然界才应当是所有科学真正的研究对象。所以,人文与科学也逐渐走向文化融合的趋势,二者之间虽有矛盾但也有互动关联。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方法论应当自觉地走向融合与统一。

第一,“一门科学”指向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内涵融合。

马克思“一门科学”思想内核是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理解打破了传统形而上学机械性主客二分和相互对立的思维方式。人与自然互为科学对象,二者本质上是互为存在的“互融”关系。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即指的是人本身社会存在,即人的对象性活动或者说社会实践活动,并强调包含自然前提因素的实践在社会现象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对“一门科学”思想内涵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促进了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内涵融合,即人与实践活动的辩证统一。这种融合赋予了混合方法研究对象客观前提的根本意涵。

第二,“一门科学”推进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交融互补。

基于“一门科学”思想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内涵融合的重新理解与建构,研究者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从定量研究或定性研究的单一方法论取向逐渐趋向多元方法论和混合方法研究,即传统定量研究方法与定性研究方法的融合。“一门科学”思想对于混合方法研究提供了一种特定导向性思路,即定量研究方法的客观性与定性研究方法情景涉入的辩证统一,在具体研究方法的选择上走向定量与定性交融互补的混合方法研究道路。

第三,“一门科学”促进“混合方法研究”的研究领域的拓展。

“一门科学”思想给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带来的另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引发对与自然对应的自然科学和与人对应的“人的科学”(后来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关系的新理解。马克思提出的“现实的人”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汇点,人与自然和社会在人的实践基础上历史地形成统一,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研究领域也将在人的实践基础上走向融合的趋势,最终拓展“混合方法研究”领域。

(二)借鉴当代科学实践哲学“情境关涉”思想

当代科学实践哲学的出现实现了研究范式及其方法论从“理论优位”向“实践优位”的转变。它强调科学研究活动与其具体情境关涉、地方条件关联,能够显著消解定量与定性研究范式的对立而促进其融合成为混合方法研究。

当代科学实践哲学代表人物、美国卫斯里大学劳斯强调科学研究“实践优位”“情境关涉”思想。这体现在其著作《知识与权力》(1987)与《涉入科学:如何从哲学上理解科学实践》(1996)中。劳斯认为自己的科学实践概念“并不把实践与理论区分开来”,而“所强调的科学研究是一种实践活动”,认为“理论优位的观点忽略了科学研究的介入性的、机会主义的特征”。

劳斯对实践的解释受到了美国科学实在论创立者塞拉斯(W. Sellars)传统和加利福尼亚大学德里弗斯(H. L. Dreyfus)的影响。在劳斯看来,实践包括行动者、行动者所做的事以及相关的复杂关系和情境。这就是行动者的实践关联,也就是情境关涉。劳斯拒绝了美国匹兹堡大学哲学教授布兰德(R. Brandom)区分“自然世界”与“社会世界”和区分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的方式,认为行动者或研究主体是历史地、处境地出现在一个实践的领域。他将实践描述为情景化的活动模式,强调情境的优先性,并将置于它们包括的行动者或研究主体和研究客体之上。混合方法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科学方法论,其研究过程中的研究主体在实践过程中往往都会涉入复杂的社会现象与关系,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互相建构的思想同时强调了研究主体的实践和实践所涉及的情景,避免了对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的简单区分与二者关系的割裂。

“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在劳斯的《知识与权力》出版后也赋予了“情境关涉”深刻意义。吴彤认为地方性知识可被分为两大类,即以美国人类学家吉尔兹(C. Geertz)为代表的人类学阐释中的地方性知识与劳斯所阐释的科学实践哲学中的地方性知识。人类学研究中的地方性知识与普遍性知识一直存在尖锐的矛盾,而在以劳斯和吴彤为代表的学者那里,地方性知识并不是站在普遍性知识的对立面。科学实践哲学认为科学知识的本性就具有地方性与情境性。“其地方性主要指在知识生成和辩护中所形成的特定情境,诸如特定文化、价值观、利益和由此造成的立场和视域等。”普遍性只是知识标准化和抽象造成的。这种地方性知识的观点体现了对活动发生的具体情境的强调与行动者对情境关涉不同程度的强调,促使混合方法研究对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关系的重构。

“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依赖于实践与情境关涉的把握。强调情境关涉就是要凸显科学研究过程中科学研究主体的实践性、参与性和与情境交互关系,有效地帮助对“混合方法研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和表述,进一步帮助明确研究问题。在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的应用过程中,相比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而言,涉及定量数据与定性资料在不同阶段的收集、整合与分析等步骤,更加需要研究者在不同情境下对研究对象进行准确的把握和理解,这就要通过实践来实现。

因此,“混合方法研究”如何正确把握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的“情景关涉”关系,是其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价值无涉与价值关联之间张力的对立统一与科学研究“情景关涉”关系表明,研究主客体之间在实践情景中的双向建构的关系,尤其是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建构需要充分考量与借鉴的。

(三)逐步深化复杂性科学“多维融贯”新思想

复杂性科学的兴起与发展对传统的自然观、科学观、科学方法以及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通过方法论界定学科领域和性质是其独有的特征。数学、物理学、化学等传统学科通常以研究对象来划分研究范围和相互区别,而复杂性科学并不是某个具体学科而是学科互涉的。复杂性科学与科学方法论的关联通常体现在复杂性语境中的方法论反思、复杂性科学的方法工具以及复杂性科学的方法论意蕴上。

复杂性科学及其方法论中不断出现的新的复杂性思想对逐步深化“混合方法研究”方法论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涌现论在哲学、系统科学等学科中都得到了发展,赋予了混合方法研究对象的复杂性、涌现性。霍兰根据特征描述的强弱与理论诉求的不同划分为系统层级涌现论、系统进化涌现论和复杂系统涌现论这三条不同的路径。它们体现了其在共时性与历时性方面的新颖性、不可推导性、不可预测性以及层次间一定程度的不可还原性,赋予了作为混合方法研究对象的社会问题具有复杂性与层次性的系统多样性。其次,复杂性科学为混合方法研究提供研究方法的融贯思维与方法论原则。融贯方法论是区别于传统还原论或整体论的、来源于复杂性科学独特的新方法论。传统还原论与整体论的方法论思维都有着各自的局限性,新的复杂性科学的系统观认为不应当为了部分牺牲整体或者是为了整体牺牲部分,要求将部分和整体、分析和综合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方法论,这就是复杂性科学的融贯方法论。最后,混合方法研究需要借鉴融贯论所遵循的一般方法论。复杂性科学的融贯论要求还原方法与整体方法、微观分析与宏观综合、定性判断与定量描述、认识理解和实践行动以及科学推理和哲学思辨之间的相互结合。这可拓展混合方法研究一般方法论思路。

复杂性科学目前乃至相当长时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其具体研究的方法及方法论会不断孕育与产生,将持续推进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思想深化与丰富。

不断汲取复杂性范式“多维融贯”新思想,可以从多个维度为混合方法研究不断完善方法论基础。第一,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复杂性科学不断揭示有机自然观新图景,其新的复杂性范式中多维普遍联系的复杂性思维方式可重构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第二,依据新的复杂性范式主张,不断汲取计算机信息科学、复杂性科学等最新研究成果,把定性、定量的各种方法更加有机结合起来去构建混合方法研究策略,更深入揭示世界与事物之间多维联系的定性和定量的多样性、涌现性、复杂性。第三,科学研究过程中,混合方法研究可以不断汲取“多维融贯”思想丰富其方法论。复杂性科学新思想将主体与客体多维融合联系起来,形成主客体耦合的系统,能够不断完善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四、“混合方法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方法论思想的不断深化,意味着科学方法论体系将逐步变得更加科学和完善。同时,这也意味着,它将对社会科学方法论和社会科学研究带来新的思路与重大的影响和变革,体现深刻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混合方法研究最突出的科学“价值”或功能,就是使用混合方法研究比单一的定量或定性研究发挥更多的作用,能够更充分揭示社会科学对象的属性。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而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社会现象包含了人与自然辩证统一和社会与自然辩证统一的内涵特征,由人类活动引发的社会现象相对应的具有复杂性与多样性的属性。混合方法研究不仅可揭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也可在研究领域和范围上揭示社会科学的辩证统一性与可延展性。对于混合方法研究单纯作为方法的作用而言,突破了从定量研究或定性研究在不同研究层面的局限,体现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多元性与融合性。混合方法研究可体现多方面具体作用:一是获得两种不同视角,既可以在定性视角下分析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也可以在定量视角下分析定量数据与定性资料;二是获得综合性的视域,混合方法研究作为一种整合性的、系统性的方法论,从而获得不同角度的研究结果,再对相同或不同的结论进行分析和整合;三是赋予量化数据更多关于背景和个人经验的脉络等细节,通过将定量数据进行定性处理而获得更加丰富层次的信息;四是利用对个人的初步研究判断和确认所采用的研究工具、测量变量等是否适合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

其次,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难免时代局限。

混合方法研究作为一种方法论取向,目前也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自身的局限性。这主要体现在:一是混合方法研究在整个研究实施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成本相对更高:其收集和分析数据等环节和时间大大增加。二是混合方法研究的应用对研究者要求有更高的研究能力和对研究方法更熟练地掌握:混合方法研究本身就是对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在各个维度的整合,增加了研究者门槛。三是混合方法研究实施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更高:定量与定性两种不同的研究视角可能不一致甚至存在冲突,需要对研究结论多次进行分析与整合,加大了混合方法研究在实际研究过程中的难度。

最后,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具有深刻而丰富的方法论意蕴。

社会科学混合方法研究的深刻意蕴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增加了研究问题描述的全面性与拓展了研究范围的广度;二是通过不同研究方法之间的互补与整合来提高研究结果的科学性;三是通过提高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的多样性来增加研究的深度。混合方法研究因结合了定量与定性两种范式方法,在研究实施过程中也会选取多样的研究技术与手段,如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抽象与具体等,体现出方法论的丰富性。丰富多样的研究技术将帮助研究者对研究问题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细致和有效的分析与研究。就研究设计方面而言,混合方法研究具有优于单独使用定量和定性研究设计的地方,其常见的几种优势包括能够回答一些单独使用定量研究设计或定性研究设计所无法回答的研究问题,能够提供较好或较强的研究推论,提供了多元世界观的研究诠释机会等。格林等人曾指出混合方法研究具有五种功能,即交叉比对、补充性、发展性、创造性和扩展性。交叉比对和补充性可以达到多元推论来互补研究推论,后三者指定量研究或定性研究中的某一种方法在某一阶段的推论能够作为下一阶段或另一种方法的设计基础。当混合方法研究中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得到一致结论时可作为研究效度的指标;但当其结论不一致时,可能是与不同的研究设计或研究对象有关,将这种不同的研究结果呈现出来可以提供全新的理解方式,即得到新视角下的科学研究结果的不同阐释。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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