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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方法

中国经验研究及其拓展何以可能? ——以郑杭生的“主体意识”概念为例

2022-08-24 作者: 李秋祺,杨发祥

摘要:社会学研究者是否具备“主体意识”,是提高中国社会学本土化与国际化水平的关键。郑杭生认为,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建设性的反省—批判意识、超越本土特色的竞争—发展意识等维度,是中国社会学主体意识凸显的表征。“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是社会学研究者面向社会事实的基本立场,它要求研究者承担起探究社会发展方向的任务;“建设性反省—批判意识”是社会学研究者面向社会学理论的基本素养,它要求研究者有选择地将自己文化传统和西方已有的理论成果应用到中国经验研究之中;“超越本土特色的竞争—发展意识”则是社会学研究者面向国际同行的基本态度,它要求中国学者将“借鉴国外、跳出国外”当作目标,将中国经验研究转化为国际学术话语权,从而增强理论自觉的基本功力,正确总结“中国理念”,探索“中国道路”。

关键词:中国经验;主体意识;社会学本土化;学术话语权;理论自觉

作者简介:李秋祺(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杨发祥(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自鸦片战争以降,学术救国的呼声不绝于耳,引介西方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成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知识阶层救亡图存的重要途径。其中,对于如何将落后的传统中国改造成先进的现代化国家,马克思主义和孔德系的社会学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是早期中国社会学研究者“师夷长技以制夷”、将西方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两次尝试。1931年,孙本文在名为《中国社会学之过去现在及将来》的演讲中公开倡导中国社会学的本土化。此后,立足于时代的发展需求,吴文藻、潘光旦、梁漱溟、费孝通等学者都参与到中国社会的调查和改造。改革开放后,郑杭生看到了转型时期的中国作为研究对象的巨大潜力。他沿着费孝通先生“文化自觉”的学术脉络,立足于中国转型经验的阐释,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社会学理论及中层理论体系,其理论架构在环境社会学、法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文化学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反过来又拓展了其研究视野的深度和广度。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大国崛起”的讨论和争议成为国际学界的热点,中国本土经验的研究也开始引起国际同行的关注。郑杭生意识到,中国社会学要成为世界社会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需要具备与国际同行对话的能力,从人类实践的高度解释中国社会学理论的生成和发展。而从20世纪美国和拉美地区的社会学发展过程来看,他们的成功都和本国学者的主体意识和批判精神息息相关。所谓“主体意识”,“主要是指社会学的学术研究所体现的反省—批判意识、责任意识、竞争—发展意识”,缺少主体意识,就会将西方社会学理论奉若经典,并形成对本国社会学研究的轻视态度,即“边陲思维”。当前,中国社会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对待新的困境、特别是新冠疫情的冲击中,逐渐摸索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因此,新一代的社会学研究者迫切需要与国际同行分享中国自身的经验与理论,将有效的实践转化为学术话语权。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回到郑杭生在世纪之交提出的“主体意识”概念,重思中国社会学研究的特殊使命与关怀。

一、中国经验研究的基本立场: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

中国的现代性道路是一种有别于西方社会的特殊经验,这一点已经在学界达成了共识。但是,在推介这种特殊经验的过程中,是否需要构建一种作为“特殊”方法的中国特色社会学,在学界依然存有争议。比如,谢宇认为,从中国文化、历史、认知体系的独特性之中,并不能推出一套不同的社会学学科范式。因为,广义社会科学的基础规范是“逻辑推理”和“有据为证”,中国的社会学研究无论多特殊,依然受到此基础规范的约束。翟学伟则批评这种观点,认为谢宇忽视了社会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的关键区别——社会构成与人的行为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解释清楚。人类社会有意识、伦理、价值及意义等问题,它们不能和事实彻底剥离。进而,他推断社会学中的人文主义是无法被去掉的,而这种人文主义的关怀即来自于中国的特殊性本身。从谢宇和翟学伟的争论可以看出,中国社会学研究是否需要进行本土化,涉及到学者们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界定,即如何看待具有地方特殊性的“价值”和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之间的关系。

实际上,郑杭生早在世纪之交就对这个问题做了较为系统的论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加深,中国学者与国外同行的交流日益密切;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与中国社会转型中所产生的机遇与困境,也给中国学界带来了新的理论与现实资源。由此,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诉求开始在各个学科中陆续出现。邓正来提出,宽泛意义上的中国社会科学依然缺乏自主性,它迫切地需要理清自身与经济场域、社会场域和政治场域之间的关系,并澄清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与规律。在社会学领域中,学者们对学科本土化的问题,从直观的经验研究跨越到中国特色社会概念、社会理论的探索,并进一步上升到社会学方法论层面的争论。一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社会学获得自主性的途径恰恰在于“价值中立”原则的进一步贯彻,它可以帮助学者保持理智上的谦逊,并尽量避免将个人的价值偏见带入研究过程。对此,郑杭生却提出,学者的“主观能动作用”是社会学研究的灵魂,它和“价值偏见”并不相同。在尊重客观事实及规律的前提下,学者的主观能动作用即可以正确地发挥出来,而这正是社会现象对研究者提出的内在要求:

在一些人的观念中,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都受“普遍的”必然因果律的支配,社会学知识具有“普遍性”且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中国的社会学与其他国家的社会学“没有根本区别”,社会学本土化(中国化)是没有必要的,因而反对或不赞成中国社会学的本土化。这种观念事实上是一种机械的自然科学模式的社会学观,其根本的错误就在于片面地抬高了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共同性对社会学研究的价值,漠视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区别,否定社会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所具有的与其自然科学所不同的特性,从而忽视了社会学知识是普遍性与特殊性构成的统一体这一客观事实。

在郑杭生看来,韦伯所提出的“价值中立”原则有其部分合理性,但将其彻底贯彻在社会学研究中,是既不必要也不可能的。一方面,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不同,它并非受到某些必然规律的支配。如吉登斯所言,“社会学家作为研究领域的现象,已是有意义地构成了的现象”。这些现象是其中的人们有意识或无意识行动的结果。研究者要进入这些现象存在的领域,就必须预先理解行动者的主观动机,甚至能够辨识出那些影响了行动者却未被他们意识到的价值关联。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价值中立”原则即抽空了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它使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割裂开来,试图用一种客观的视角一劳永逸地把握复杂的现实,实际上是一种思之懒惰。

另一方面,“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而并非客观性、科学性的学科方法。在韦伯的意义上,“价值中立”意味着将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区分开来,我们既要知道“实际是什么”,也要敏感地把握“应该是什么”的价值存在物,并且最终以事实判断作为科学的基础。在韦伯的时代,社会学一方面受到实证科学的支配,被学者以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度量;另一方面其研究视角带有诸多先验假设的残余。正是为了同时排除这两者的支配,为社会学赢得更为恰当的尺度,韦伯对社会学研究者提出了“价值中立”的规范性要求。可以说,“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原则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学术史语境。在郑杭生看来,我们可以受韦伯的启发,借助科学的方法,使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赢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尽量免于受到各种权力场域的支配。同时,我们又必须认识到,“价值中立”的命题没有科学基础,它不是一个自洽的理论原则,更不能将其作为跨越时间空间的普遍原则来看待。

基于“价值中立”原则的部分合理性,郑杭生提出,中国的本土社会学研究应当将它局限在理解的领域,而不是选择的领域。在对客观事实的观察和理解中,学者需要将价值放在从属的地位,遵循事实所揭示的指导线索。特别是在观察到的事实违背了学者的价值信念时,尤其应当强调以事实为先的原则。

然而,社会学研究者不仅仅需要对事实做出描述,还需要在零碎无边的各类社会实在中选择有意义的研究课题,即进入选择的领域。如韦伯所说,社会科学的对象是文化事件,也可以称之为“实在”。“实在”进入社会科学的领域,并不是因为它具备固有的价值或意义,而是因为它研究者之间产生了价值关联。换而言之,我们不能先验地认为,社会中的每一个文化事件像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一样,具有自明性的价值。同时,通过对文化事件进行经验研究,也无法赋予社会生活以价值意义。与之相反,社会科学的前提在于,我们是文化的人类,有能力对世界采取一种态度和立场、将我们自身的价值取向赋予社会实在。从这个角度来说,作为实在的文化事件和自然事件不同,研究者的目标不是发现因果联接合乎规律的“重复”、并用这种公式解释历史和一切文化事件。关键在于,社会实在与研究者之间构成了价值关联,从而成为文化事件,这种关联在研究者、社会实在、语境(context)这三者的变量之下,具有独一无二的性质。

郑杭生认为,在选择的领域中,社会学家具有“公民”和“科学家”这两种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的角色。这就是说,一个社会学家既是“作为公民的科学家”,又是“作为科学家的公民”,这两种角色都不是纯粹存在的。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一系列复杂的步骤,比如观察、想象、猜测、假设、推论。对此,社会学家作为一个公民而接受的教育、受到的社会传统文化熏陶,以及长期积累的生活经验,都会影响各个步骤的实践。进而,郑杭生推论认为,“为学术而学术”的社会科学研究实际上并不存在,社会科学带有其鲜明的倾向性。他提出,“实事求是”的说法比“价值中立”更能体现一种行之有效的、与科学精神一致的社会学方法,它是社会学家进行“价值选择”的前提。并且,实际上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区分开来的不是“价值中立”,而是经验事实的证实或证伪。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价值选择就不再是研究者的主观随意性,它需要与社会物质关系相符合,也需要与整个社会的实践目标相符合。

回顾改革开放几十年,中国社会经历了急速的转型,影响社会运转的因素愈加复杂——既来自中国自身的文化、习俗,也来自于国际形势的变化,而社会制度的改良往往落后于现实发展。在这一环境下,中国社会不仅仅需要面向客观事实的社会科学家,也要学者在学术研究中承担起探究社会发展方向、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如郑杭生所说,这种责任感在于有意识地服务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提高学术研究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联性。“中国社会学是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而产生、而发展,目的都是以不同形式为现实服务。这是中国社会学的优良传统。在中国,从来没有那种单纯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社会学。”可以说,社会学研究使人们认识到社会环境的客观情况,任何有效的政策制定和社会改革都需要建立在充分、准确理解这些客观事实之上。在价值选择和研究议题选择上,以探究社会发展方向为目标,是提高社会学知识应用水平的捷径。

由于澄清中国经验、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是中国社会学研究者的特殊任务,中国的“社会实在”在进入社会学研究领域的时候,也因为它和中国社会学研究者之间的价值关联,而具备了自身的独特面向。在规范伦理学中,康德提出了“应该意味着能够”的重要命题,即对于那些可能实现的情况,才有必要判断其正当性。以此类推,社会学研究者不应脱离实然来谈应然,社会的法度应深植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理中。

为社会设立法度,意味着社会学研究者需要寻求一种政策导向,使中国可以巩固社会的良性运行机制、避免恶性运行模式的再次来临。这就是说,中国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不是纯粹的客观社会事实,而是能够帮助中国社会进入良性运行状态的综合性研究。郑杭生回顾了中国1949年建国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的社会治乱状态,发现社会主义社会在一定的外部条件下,也可能会进入恶性运行模式,比如学者们一直在反思的“文化大革命”。到了改革开放以后,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但仅仅依靠物质层面的富裕,并不能确保社会良性运行。比如,在社会财富分配的问题上,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郑杭生对这一视角进行了现代性的阐述,认为要建设好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必须将正义原则贯彻在制度、法律的创新中。他综合了马克思、恩格斯和罗尔斯的观点,从社会学角度给社会正义下了定义:“社会正义就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这其中包含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社会资源分配中的差别是合理的,获得资源的机会对所有人开放;二是人民在主观上认可这种制度安排。在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关于“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的讨论又在政府经济工作会议上屡次出现,可见社会财富分配问题依然是当下中国的关键议题。对于社会学研究者来说,用社会指标体系来衡量社会的公平度、公平感,帮助完善经济、福利政策,即体现了这一时期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

二、对中国经验开展理论抽象的关键:建设性的反省—批判意识

郑杭生认为,社会学知识是普遍性与特殊性构成的统一体,而这种特殊性是和某一时代、某一社会中的价值息息相关的,它在社会学的议题选择中具有关键作用。这里的问题是,这种“特殊性”的价值到底有多特殊?例如,东亚社会的现代化道路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现代化道路,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不同于日本、韩国的现代化道路,而具体到中国的不同地区,又存在着迥异的现代化困境及其解决之道。在这个意义上,无限扩大这种“特殊性”的观点屡屡为学界所诟病。谢宇观察到,中国的社会学学者往往具有强烈的本土问题意识,因此对议题的选择集中在社会结构、社区建设、人口流动等现象和社会转型、社会公正、社会治理等宏观理论问题上面。他批评认为,过于强调这些议题的重要性,导致了国内社会学研究选题的单一性和同质化,同时也使那些相对微观的、经验性的议题遭到学界的长期忽视。同时,文军也看到,在社会学本土化的理论建构中,政治取向与意识形态的因素依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主导作用,导致了大量的社会学研究都在论证中国现代化道路如何具有“特殊性”,那些挑战了主流观点的研究则被压制、甚至抹杀。在这种学术生态中,社会本土化理论由于缺少交锋和质疑,一直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

实际上,在郑杭生的社会学本土化理论中,就已经涵盖了对以上两种批评的回应。一方面,秉持“价值中立”是社会学研究者逃避自身公民责任的表现;另一方面,在中国经验的阐释中,为了寻求“特殊性”而研究“特殊性”,则是违背“实事求是”精神的伪科学。能够以学术研究的严谨客观将中国经验提炼出来的关键,在于社会学研究者能够正确发挥其“反省—批判意识”:“从事社会学教学研究的人对其所教学和研究的社会学理论有‘自知之明’,即要明白它们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分清楚哪些是我们创造的,哪些是汲取西方的。也就是说,中国社会学‘理论自觉’的含义也应该包括对自身理论和他人理论的反思,对自身的反思往往有助于理解中外不同理论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社会学研究“主体”既不应先验地相信某些价值、并用这些价值来统摄关于社会事实的研究结果,也不应根据一些中国地方社会的“特殊性”研究成果,就夸大了中国道路的“特殊性”意义。恰恰相反,这种“主体性”是在反省批判意义上来界定的,它本身不具有任何价值内涵,但是却能遵循“实证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同时对中国和西方的社会学理论进行扬弃,最终达到事实与观念的符合。

为了澄清中国社会学研究“主体”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郑杭生着重讨论了费孝通的“文化自觉”概念。费孝通在《对文化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的思考》中提出:“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与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条件。”郑杭生认为,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理论是对文化的某种提炼提升,由此理论自觉就构成了文化自觉在社会学中的特殊表现形式。一方面,中国本土社会学研究者对自己的文化自然而然地具有一种亲熟性,在一般意义上,他们更能深入理解中国社会行动者的主观动机,并由此辨析出不同社会文化之间的差异,借鉴其他社会文化中的现代化经验。另一方面,这种“亲熟性”并不意味着对传统文化的固守。在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中,有一些传统文化中的元素不可避免地会被弱化直至淘汰,另一些元素则因为促进了社会的稳定运转而被保留下来,而这种文化元素的选择正是通过发挥主体性而达到理论自觉的体现。

对此,郑杭生提出的“社会运行论”即是他对中国文化进行反思批判的结果。他认为,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经世致用”是古代乃至近现代的一个重要规范,它强调学者自身入世的价值观、人生观,其学术取向应着重考察社会如何达到良性运转的途径。比如,墨子的治世观认为:“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而在《礼记》中,孔子提出了一条从修身到经世的通路:“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到了中国近代救亡图强的时刻,严复通过翻译斯宾塞,提出了“群学”概念:“群学何?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肄言何?发专科之旨趣,究功用之所施,而示之以所治之方也。”可以说,严复是中国学界第一位提出用科学方法探究社会兴衰规律的学者,即结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治世”理想和西方科学主义的方法。郑杭生以此为启发,通过回顾“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发现了社会若缺少适当干预,便会陷入无序状态。社会学的目标,恰恰应当是赋予这种干预正确的方向和方法。

此外,社会学研究者的反省—批判意识不仅体现在从传统文化的内部视角观看中国本土社会,更需要学习从他者的视角来反观自身,即有意识地将外来社会学与本土社会的实际结合起来。在世界范围内,欧洲以及美国先后占据了社会学研究的主导位置,提出了为学科奠基的框架和概念,并且标准化、规范化了研究方法。因此,要发展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不能撇开社会学一百多年来的理论建构和经验积累,而是需要将这些已有的理论应用于本土社会对象的研究。对欧美社会学理论的借鉴,应警惕滑向“边陲思维”,即盲目地照搬这些理论、亦步亦趋。破除“边陲思维”的关键依然是回归中国学者自身的主体性——学习欧美社会学成果是为“用”,而创造有特色的社会学理论才是最终的“体”。

比如,在对19世纪和20世纪的西方现代性理论进行反思后,郑杭生发现了其中内在的悖论——它是进步与否定进步的双重叙事。作为进步的一面,西方现代性理论过于夸大人的主体性和理性能力。“具有主体身份的人是大写的人,他们是行动的先知,是具有完美理性的立法者,代表着人类的普遍利益,能够决定社会的制度安排、进行正确的决策,许诺人的自由和解放及民主、平等、进步等等。”而到了20 世纪下半叶,随着资本主义逻辑对人本主义价值的不断侵袭,以及系统性领域对生活世界的取代,曾经代表着文明进步标志的“理性”窄化为了“工具理性”。理论中大写的人演变为现实中小写的人,他们深处无能为力的异化状态,在资本逻辑和系统领域的夹击下被迫放弃人本身的尊严。由此,在福柯、沃勒斯坦等学者的影响下,西方学界兴起了一种“大写解构”的风潮,以较为极端的立场对现代性理论中宣称的“主体”“理性”“自由”做了全面的批判。

郑杭生认为,如果不加分辨地接受这两种极端的立场,中国的现代性建设就会陷入无目标的迷茫状态。在此,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者应培养自身的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以自主的态度,在旧式现代性的弊端中摸索出一种新型现代性的模式。在社会建设方面,一方面要不断研究社会矛盾和风险,对其新表现、新特征、新主体有客观的认知,从而能够形成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机制;另一方面要构建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的制度和法律,促进调节社会关系、塑造社会团结的自发性力量。要做到这两点,需要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共同发挥反思批判精神,辩证地看待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困境和潜力。总的来说,在郑杭生的意义上,中国社会学研究者是处于哈贝马斯所谓“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反思性主体,他在区分生活世界中的事实与意见的前提下,既能够与其他中国学者共建社会规范、加深中国经验的理论化进程,也可以与其他国家的社会学研究者进行平等的“对话”,为多元一体的世界社会学研究格局带来新的视角。

三、中国经验的拓展:“超越本土特色”的竞争—发展意识

在郑杭生看来,社会学是一门天然地具有世界格局的学科,这一特征存在于社会学本身的发展历程中。社会学学科首先是由欧洲学者开创的,因此早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的几十年里,社会学范式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预设。比如,孔德、涂尔干、韦伯等著名社会学家都将现代化看作西方化的单一进程,忽视了非西方社会走向现代化的独特经验。西方中心主义内在地包含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二元对立的预设,在这个预设的主导之下,西方社会被符号化地看作现代的代表,而非西方社会则被简化为传统的残余。由此,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化即是欧洲式现代化向不发达国家不断扩张和复制的进程,不发达国家只能被动地照搬欧洲的经验。从这个研究逻辑出发,社会学在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是学术“西化”的结果,它与传统文化毫无关联。

然而,随着二战后许多西方国家的殖民地获得独立,这些国家的社会学研究也突破了“西方中心论”的窠臼,开始探索自身独特的方法、范式与理论预设。在1953年的拉美社会学家大会上,巴西社会学家拉莫斯正式提出了社会学的“本土化运动”,他主张社会学研究者应根据亲身调研的经验提出新的理论设想、建立地区性的社会学学派,彻底丢弃从西方引进的“罐装社会学”。在拉莫斯等人的倡导下,拉美地区的社会学研究的自主意识开始萌芽,由此产生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内部殖民主义”理论、依附理论等。与此同时,亚洲的社会学本土化运动也进入了活跃时期。在20世纪60年代,一些印度社会学家主张将印度文明的特色融入“印度社会学”;在20 世纪70— 80 年代的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国,“社会学本土化”的口号带动了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自主化运动。

中国的社会学学科在20世纪70年代末恢复后,涌现了一批具有强烈自主意识的社会学家。比如,费孝通的小城镇理论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就为社会学界的思想解放起到了引领作用。郑杭生认为,费孝通提出“文化自觉”概念,是一种自觉的“文化自觉”。费孝通在1995年至1997年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集中阐述了“文化自觉”的内涵、使命、途径、艰巨性、重要性等,形成了中国第一个本土化理论体系。郑杭生承接了“文化自觉”使命,提出了“理论自觉”的新命题。他认为,中国作为一个有庞大人口基数、国土面积辽阔、历史悠久的国家,其社会环境往往是极其复杂的,这些情况不是西方小国产生的理论能够解释的。而中国当下已经进入了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期,其社会现象本身就是中国社会学获得提升的宝贵资源。将这些社会现象提炼成系统的理论,是中国社会学研究走向世界舞台的重要机遇。

面对历史的机遇,“竞争— 发展意识”是抓住机遇、提升中国社会学研究国际话语权的必要品质。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者既要“建构本土特色”,也要“超越本土特色”,而竞争发展意识正是这一任务的内在要求。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起步较晚,其发展水平依然和西方国家的社会学研究存在一定差距。处于这种不利境地,若是依然照抄照搬西方社会学理论,就会导致自身的研究毫无特色,使双方的差距进一步加大。

竞争发展意识的目标是“汲取西方,超越西方”,即中国学者在国际社会中话语权的提升,这种提升是中国社会学研究从世界边陲走向中心的具体表现。在郑杭生看来,中国的现代化经验是一种创新型的社会主义,它一方面利用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现代化模式,另一方面吸取了以往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教训。那么,如何将中国经验的研究转化为一种学术上的话语权呢?赵敦华认为,一种知识是否具有普适性,并不取决于知识的发明者和传播者如何定义它,而在于它是否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和环境。以此类推,从中国经验中提炼的理论成果,如果能够具备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就会得到国际同行的理解、认可和模仿。郑杭生提出,学术话语权对社会的作用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明确社会学研究对于社会发展所起的引领作用。西方社会学研究之所以能够在近百年的时间里独占鳌头,是因为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社会兴起了一个知识分子群体,他们以生产和传播西方社会理想为使命,对外论证西方模式的进步性和普适性。“这一过程确立了西方学术话语的强势地位,从而在学术话语方面逐渐形成了一种东西方间结构性的不均衡格局。对西方学术话语的崇尚也成为较为常见的心态。”要突破这一困局,就不能盲目使用西方学界的新话语、新概念,而是需要发挥社会学研究者的竞争发展意识,用自己的研究引领本土社会进步。研究越是带有中国特色就越能获得国际承认,越使中国社会学研究者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资本。

第二,创造对社会现象有解释力的概念。郑杭生认为,社会现象比自然现象的解释更为复杂,“话语主体的学术能力和技巧,对概念、命题、方法的把握和运用,对专业信息和文献的掌握,对特定对象的研究和阐述等等,都会影响到学术话语的使用效果。”可以说,一个有充分解释力的概念或命题,不但能够对已知事实进行恰当的说明和分析,有时候甚至能帮助研究者看到新的社会事实,进而对社会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比如,韦伯关于新教伦理如何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研究,就说明了资本主义在西方具有的独特内生动力,并引导非西方学者进行一种现代化的文化比较研究。

第三,建构社会实践的内在结构。在社会层面,学术话语可以帮助建立起一种合作式的社会制度,使行动在有序的框架下展开,避免社会实践走向冲突和分裂。在个体层面,学术话语以符号、象征系统等形式逐渐融入人的内心和人格,让个体对规范的服从成为自然。在心理层面,个体的认知和信息选择偏好都会受到学术话语的影响,因而在特定的情境下,个亿可以主动做出选择或排斥的决定。能否让学术话语在三个层面共同发挥作用,使社会生活趋于团结和稳定,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学研究水平的标准。

第四,为社会提供价值规范。郑杭生反对在社会学研究中贯彻绝对的“价值中立”,价值取向乃是学术话语权对外施加影响的关键因素。它一方面肯定了某些社会现象的出现,将其看作社会进步的标志,并试图通过制度性方法巩固这些现象;另一方面则否定了某些社会现象,认为这些现象是造成社会失序、倒退、分裂的原因,从而试图在制度法律层面抑制这些现象。可以说,没有一成不变的价值,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学家也应设立新的价值判断标准,提供新的社会法度。特别是要警惕从西方盲目地照搬一套价值体系,忽视了这些价值有其产生的特殊社会环境。

第五,参与制定国际学术活动的规则。“在学术领域中会涉及这样一些判断,即所谓真问题与假问题,即哪些问题是真实的、有意义的,因而是可以成立的、可以研究的,哪些问题是虚假的、无意义的,是不成立的、没有必要研究的。”郑杭生认为,学术话语权由无数多的规则所组成,它为各个国家的社会学研究设置了方向和门槛,规定了哪些学术成果可以作为有价值的知识与国际同行共享,哪些知识只能在小范围内流通并逐渐被淘汰。在一个国家融入国际社会的过程中,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才能更少地改变自己,而学术活动规则是政治活动的软实力。

四、结语

对于如何将中国经验转化为经典理论、如何讲好中国故事,郑杭生认为关键在于中国社会学研究者作为“主体”的性质,而不是毫无区别地对待一切经验。缺少“主体性”的社会学研究,容易夸大中国经验的“特殊性”或是形成对西方社会学亦步亦趋的边陲思维。对于中国社会学者主体性在学术活动中的具体表现,郑杭生从“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反省—批判意识、竞争—发展意识”三个方面加以探讨,并将这种性质提升到了社会学研究伦理的层面之上。从逻辑关系上来说,这三者在社会学研究者的学术实践中依次构成了其内在动力、基本内容和行动目标。其中,“为社会设立法度的责任意识”是社会学研究者面向社会事实的基本立场,它要求研究者摒弃“价值中立”的幻象,以巩固社会良性运转为学术出发点,承担起探究社会发展方向的任务;“反省—批判意识”是社会学研究者面向社会学理论的基本素养,它既要求研究者对自己文化传统进行现代性的反思,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也要求研究者将西方已有的理论成果有选择地应用到中国经验的研究之上;“竞争—发展意识”是社会学研究者面向国际同行的基本态度,它要求中国学者将“汲取西方,超越西方”当作目标,将中国经验的研究转化为国际上的学术话语权。

当下,郑杭生先生对社会学研究者“主体意识”的强调不但没有过时,还展现了它超越时间的意义。

一方面,郑杭生超前地看到了西方社会学理论中隐含的社会分裂倾向。随着2016 年英国脱欧和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上台,部分学者认为我们进入了一个“逆全球化”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由于经济全球化逐渐击破了各个国家、地区曾经封闭的环境,在某一个世界角落里发生的问题,往往会向周边地区甚至遥远的大陆蔓延。当“逆全球化”给人们带来的弊大于利,反对自由市场、移民、地区合作的呼声愈加高涨,甚至现代化道路本身也成为了质疑的对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武器管理、环境污染等领域的事件层出不穷,却没有一种解决路径是绝对有效的——用吉登斯的话说,这是一个“失控的世界”。因此,郑杭生先生号召中国社会学同仁在研究中贯彻“主体意识”,加强对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反思,是中国学界未竟的任务。

另一方面,郑杭生先生最早提出打造世界格局的社会学研究,希望将中国经验的研究推介给国际社会。在“逆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和西方国家中普遍存在的保守主义呼声不同,中共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主义精神,并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从这个角度来说,在以“新时代”为标识的社会阶段,中国学界面临着澄清、界定中国经验的“特殊性”,以及如何将这些本土经验提炼为能够向世界其他国家推广的理论这两大挑战。对此,郑杭生的“主体意识”思想不仅影响了社会学领域对中国经验的讨论,还在近十年里经历了各个学科领域的实践和检验。在“主体意识”逐渐成为学界共识的过程中,郑杭生对现代性问题的判断、对中国传统思想和西方思想的扬弃以及对“特殊性”经验的“普遍化”处理,都是值得重新发掘的重要理论资源。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建设》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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