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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方法

大时代与小田野* ——社会变迁背景下红灯区研究进入方式的“变”与“不变”(1999—2015)

2017-04-15 作者: 黄盈盈

大时代与小田野*

——社会变迁背景下红灯区研究进入方式的不变1999—2015

黄盈盈

 

原文载于:《开放时代》2016年第3

 

【内容提要】社会调查研究的具体过程与时代背景呈现出怎样的关系?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当研究中介被借助的可能性越来越大、社会缺乏诚信、研究对象对于被调查的警惕越来越高的时候,我们该如何更好地思考、选择调查方法?本文基于笔者1999—2015年期间开展的多点红灯区研究经验,以进入方式为切入点,结合时代特点、立项背景,对田野工作的具体实践过程进行分析与反身性思考。进而从深入研究所需要跨越的田野边界(身体与物理空间、心理距离与更为综合的文化边界),以及学术独立性出发,比较分析前艾滋病时代自我摸索式1999—2002年)、艾滋病时代以疾病控制系统为研究中介(2002—2010年)、后艾滋病时代2010—2015年)以草根组织为研究中介这三种进入方式的特点、优点与风险。希望以此类研究实践为例,探讨在变迁的社会背景下,尤其是在针对边缘人群的研究中,如何更好地思考方法学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红灯区 田野边界 进入方式 论方法 学术独立性

 

[编者按]中国现代学术的独立自觉,是一个在古今交汇、中外激荡中走向全球化的过程。在沉思翰藻、挥洒学养志趣之外,学者们普遍吸纳了国际通行的学术理路及规范,通过坚守学术原则和创新研究方法,在中外学界的浩繁卷帙中收拾金瓯一片。这些学思历程和研究经验,以及一切潜藏于文本背后真挚的投入,俱可为同道提供灵感与启迪。故本期起,本刊重启2008年创设的“感言”栏目。

 

一、 背景与问题:社会调查与时代背景

(一)学术与政治

社会科学的调查研究从一开始就烙上了鲜明的时代特点。比如,20世纪初,相当多的人类学家是在殖民的大背景之下被官方背景的机构派往被殖民地进行文化考察、了解当地风俗,以便更好地理解当地文化,当然也是为了更好地为政府出谋划策,对其殖民之下的社会进行更有效的管治。因而,有学者称早期的人类学是殖民主义的一部分。(克利夫德、马库斯,20066)即便是在现代社会,社会科学研究者作为政府的智囊而开展的研究也不乏其数。对于研究背景的这种政治性认识,在学界已不新鲜。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人类学界盛行的“写文化”(克利夫德、马库斯,2006)思潮更是掀起了一股反思之风,深刻地冲击了社科研究中“价值中立”的神话,也警惕我们成为“天真的经验研究者”(周平、蔡宏政,2008)。研究者的政治、社会、文化背景是如何影响研究过程及文本写作的,也逐步得到更为广泛的社会科学界的重视与分析。

田野点的社会与政治情境无疑也直接介入到学术研究中,不仅会作为被研究的内容加以呈现,也会影响研究的过程(凯蒂,2010)。学术与政治的另一重关系,就表现为田野点的政治与社会结构特点,以及资料收集工作可能需要依托的行政设置的特点。

具体到中国情境,比如,户籍制度、居委会、社区建设会影响到社会调查的随机抽样过程;城镇化建设、社区建设会影响到初级抽样单位的数量;人口流动也会直接影响到抽样框的设定与抽样的准确程度。而陌生人社会的形成、社会信任机制的破坏则增加了入户的困难与拒答率。整个财务制度,具体行政体系中办事人员的态度也会直接影响调查的过程。(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边燕杰、李璐璐,2006)也有国外的研究者更为敏感地意识到在中国做田野调查所面对的政治与文化特点,尤其是遇到的困难,并提出应该把田野调查过程作为了解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海默、曹诗弟,2012)。这也是在中文语境中,为数不多的涉及社会政治背景与社会调查过程之间关系的学术论文。

可以说,社会调查的政治性,或者通过国家意识形态、直接的资助背景发挥显性的作用;或者透过社会规范对研究者的价值观与知识图示的日常嵌入得以隐性地体现;又或者透过社会结构因素,包括财务制度、行政设置与管理体系等在实践层面具体影响调查过程。前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方法论及理论层面得到学界比较多的认识,而第三个层面,即从更为具体的调查过程入手讨论研究方法与政治及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则在整体上是比较缺乏的。虽然,每个认真做过调查、跑过田野的人都对此深有体会,但是将其发展为具体的研究问题进行分析的论文寥若晨星。

(二)“论方法“:对于研究过程的研究

笔者把对于具体研究方法及过程的呈现、讨论与分析称之为“论方法”,它介乎于研究的具体技巧介绍与抽象的方法论讨论之间。(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2-5)论方法,是把研究过程本身作为被研究的对象加以分析与反思,让权威性丧失神秘色彩(克利夫德、马库斯,200612)。其目的不是为了炫耀研究者的田野资本或展现自己的研究多么不易,它也不仅仅是一种解构式的事后反思与批判,而是希望在审视研究过程的基础上,以以往的经验教训为鉴,建设性地发展资料收集的具体方法,提高研究数据与材料,乃至整个研究的质量。

方法是研究的基础,但是遗憾的是,除了人类学对于田野调查有较多的反身性思考,国内社会科学界对于调查方法,尤其是调查过程的重视还远远不够。笔者在写作《论方法:社会学调查的本土实践与升华》(黄盈盈、潘绥铭,2011)时比较系统地梳理了相关文献,总结了方法领域的整体特点:教材多于论述,译介多过研究;定量调查中有关具体统计技术的介绍多于对于方法本身的分析与反思,定性调查又偏重于方法论层次的讨论;不管定量研究方法还是定性研究方法都缺乏对于调查研究过程的具体展现、分析与反思。且整体而言,学界对定性研究方法的重视与讨论尤其缺乏。

最近几年,有更多的定性研究方法的译介被引进到国内,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定性研究的重要性。不过,相关的学术论文依然缺乏。《摩洛哥田野作业反思》(拉比诺,1977)之后所掀起的对于调查过程的反身性方法学风潮并没有吹到中国来。类似《从田野中学习》(Whyte 1984),《人类学家在田野》(休谟、穆拉克,2010)、《在中国做田野调查》(海默、曹诗弟,2012)之类关注调查研究过程的论述性文章及著作并不多见,我们缺乏自我反思的“田野工作叙述”(休谟、穆拉克,201043)。

这也是笔者及所在团队基于二十来年在中国社会做田野调查的本土实践,提出“论方法”的主要背景。本文的写作也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之下的一种“论方法”的本土尝试。

(三)笔者的红灯区研究经历:1999年—2015

笔者自1999年开始从事与“小姐”①有关的社会学研究。因为各个项目资助背景的不同以及具体研究主题的不同,迄今为止,在23个分布在不同地区(东北、四川、云南、宁夏、内蒙、广州、山东诸省/市)的红灯区做过多点社区考察。粗略计算,与团队成员一起访谈了1132位小姐、239位妈咪或老板,以及212位嫖客。我们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在发廊、按摩店、KTV、站街等中等偏低场所工作的小姐。历次研究的内容涉及:扫黄政策,性产业的经营组织状况、网络结构,小姐的自我认同与专业实践,小姐的职业流动与健康,男客对于性、健康与艾滋病风险的理解,男民工谈小姐,性工作草根组织的发展等等。如果说每一次研究借鉴的是人类学的传统田野调查方法,那么综合起来看,则更接近“多点民族志”的考察②。

贯穿于这些研究,笔者一直以来对于调查研究过程非常感兴趣,并有意识地记录相关的信息,对于包括踩点,进入红灯区的方式,以聊天、旁听、观察、体验为主的综合资料收集方法,相关的伦理问题也有过专门的论述。(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黄盈盈、潘绥铭,2011;黄盈盈、潘绥铭,2009

十五年左右的时间跨度,以及跨地域的多点考察,加上对方法的不断试错,促使笔者把时间与空间(地域)纳入到方法学的分析之中。综合地思考这段时间内围绕着红灯区的这些研究,笔者有两个深刻的感受与体会。

第一,从空间上来说,性产业内部分层明显。即便是同一个层次的以发廊为主的红灯区,不同地域、不同场所在经营组织特点、小姐与妈咪及客人之间的关系、群体的自我认同与职业实践方面的差异都非常大。(黄盈盈,2004Huang 2010;潘绥铭、黄盈盈、刘振英,2005)。

第二,从时间上来讲,除了性产业内部在发生着变化,2000年以来艾滋病项目的大规模开展,改变了红灯区与主流社会(既包括卫生干预者,也包括研究者)之间的关系。近几年,屈指可数的性工作者草根组织的发展也影响了红灯区与研究者之间的关系。而2010年以来扫黄的加剧、媒体的报道带来的社会热议也在不断改变着红灯区的社会政治环境。笔者见证了这段小小的历史,切身的感受与体会直接促成了本文的写作。

对于空间层次所体现的各种差异的分析已经部分地写进以往的论文之中。本文将集中在第二个层次的讨论,即侧重时间脉络中凸现的差异性。空间层次的差异将为本文的分析提供辅助作用,帮助笔者更好地判断在整体上,哪些差异体现在空间上(包括地域与不同场所),而哪些差异更主要地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带来的纵向的变迁。

(四)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本文将以笔者在1999年—2015年间开展的红灯区研究为例,在变化与差异中更为动态与全局地审视我们的田野调查过程,侧重思考社会变迁、时代背景与调查研究方法之间的关系。

笔者关心的问题是:我们所选择的方法,研究的过程如何受到当时社会背景的制约或者推动?反之,我们的研究过程及调查方法的变化又如何透射出时代的特点及其变迁?大时代与小田野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在现时背景之下,当研究中介和借助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辅助手段越来越多(比如网络),社会缺乏诚信,研究对象对于“被调查”的警惕越来越高的时候,我们又可以如何更好地思考、选择调查方法?

鉴于调查过程涉及很多内容,笔者在此仅挑选红灯区进入方式作为切入点,结合研究项目的资助来源与立项背景,分析不同时代背景下红灯区进入方式的特点,并从研究深度和独立��两个原则出发比较其异同与优缺点。

所谓“进入”,绝不仅仅是指“到达该地”这样一种单一行为,而是指“与该社区建构起足以开展调查的人际关系”这样一个过程。(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是否能成功地进入田野,与被研究者建立起怎样的人际关系可以说是任何社会调查的关键环节,也是田野的第一步,直接影响到研究的可行性及数据资料的质量。

对于敏感人群的研究,田野的进入方式不仅仅重要,而且往往难度很大。进入的难度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们对这些领域的实地研究。因此,对于性工作的研究通常是历史的、文本的,而实地研究比较少,这样相对比较安全。尤其是在一个性工作是非法的法律背景下,此类研究更加敏感。非法加上受歧视的环境也使得“这个世界(商业的性)很难为外来者进入,因此致使很多关键领域研究匮乏”(凯蒂,20106)。也正因为此,对于田野进入方式的讨论在类似红灯区研究的敏感领域变得尤为重要。

红灯区研究的敏感性以及进入方式的挑战性,使得笔者的研究经验具有某种特殊性。但是,从方法学上看,这种特殊性并不会削弱相关讨论的学术意义,恰恰可以更加充分、突显地反映本文希望探讨的更为广泛意义上的研究问题。因为,在此类议题的研究中,研究者对整个研究过程会更加敏感,对研究过程与政治及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也会更加敏感。

 

二、走进红灯区:不同社会背景之下的方法学尝试

对于红灯区研究来说(可以扩大为更广范围的“性研究”),艾滋病项目的盛行是一个重要事件。国外有学者甚至将艾滋病及防治项目盛行的年代称为“艾滋病时代”(AIDS era,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并专门分析艾滋病时代对于“性”调查研究的影响(Catania et al. 1995 Gagnon & Parker 2009 Vance 19911999])。本文也将以“艾滋病时代”为分界时点,展现并分析艾滋病时代前后笔者所采用的红灯区研究进入方法。

在中国,第一例艾滋病发现于1985年,艾滋病项目的开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早期,“卖淫嫖娼”与“吸毒”是其重点。针对“小姐”这一被标定为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防治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开展则是在2000年之后(社会科学的介入也可以说是以2000年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在四川省与云南省的开展为契机),一直持续十余年,直到前几年重点转向男男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人群。与国外学者笼统地把艾滋病流行的年代称为“艾滋病时代”不同,笔者更倾向于从“艾滋病”在政策与社会层面产生的影响来划分时间点,结合其与红灯区之间的关系,可以粗略地把2000年到2010年期间称之为红灯区研究的“艾滋病时代”。

考虑到防治项目的开展需要探索时间以及笔者研究的具体情况,本文将以2002年之前(前艾滋病时代),2002年—2010年(艾滋病时代),以及2010年之后(后艾滋病时代)为三个大致的时间节点来展开讨论。

(一)“前艾滋病时代”(1999年—2002年):自我摸索式

笔者把2002年之前所采用的红灯区研究的进入方式整体上总结为“自我摸索式”。这种自我摸索出来的进入方式,也成为我们进入红灯区的基本模式。

第一次田野调查是在1999年,当时“艾滋病”对于社会上大部分人来说还非常陌生,针对小姐人群的大规模艾滋病防治项目也尚未展开。笔者还是社会学硕士一年级学生,没有资助项目。研究初衷是香港“紫藤”(一个为性工作者提供社会服务的非政府组织[NGO])的严老师意识到来香港工作的好多小姐是从深圳过去的,进而想了解深圳红灯区的情况(没有明确的研究题目),于是向潘绥铭老师借了一个女学生,并提供了路费以及食宿费。严老师是笔者红灯区研究的学院外引路人。不过,即便她经验丰富,也并不认识我们踩点所选中的那个红灯区里的小姐。因此,进入当地的红灯区都是自己靠着厚脸皮摸索实践出来的。这段“进入”故事——天天在大街上溜达以寻求谋面机会,因为进入不了这个人群而焦虑,最后通过借撑衣杆认识第一个小姐,并由她带我坐进发廊——在笔者的讲座及论文中多次被提及,也是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田野记忆,其中的纠结和尴尬、酸甜苦辣历历在目。

之后,笔者参加了2001年和2002年分别在四川、东北与广州开展的三个调研项目。东北与广州的研究是在“下岗”浪潮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关注小姐们的职业流动情况。(黄盈盈,潘绥铭,2003)仅四川的研究是受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的资助,官方的研究主题是“路边店小姐的艾滋病风险以及干预模式的探索研究”。时值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2000年—2006年)的早期,四川省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刚刚开始,因此没有很多疾病控制系统的资源可以依托。而我们所记录的当时试图靠介绍信、政府行政机构这种正规方式“进入田野”的小故事很好地说明了“前艾滋病时代”地方政府部门对于红灯区研究的典型态度。

2001年我们“进入”之前,专门请省项目办的主任,给B市卫生局的领导打招呼,请求他们帮助我们,通过市里介绍下去。

当时,我们准备调查B市属下的,位于A县市区边缘地带的,新建开发区里的一个大规模红灯区(当时的营业场所大约有82家)。这个地方名声很大,甚至抑制了周围其他地方性产业的发展。它属于我们在项目设计中特别强调的那种“市郊型”红灯区。它的主要客人就是A县的市区人口,而且由于它就在高速公路上,因此吸引了省会和地级市的大批客人,远途传播性病艾滋病的可能性更大。我们原来准备花大力气研究它。

省项目办的招呼打到之后,B市卫生局的领导非常支持,马上专门委派局里预防中心的主任及副主任,驱车赶到A县。两位领导在仔细研究了我们的实施方案之后,又邀请A县卫生局的一位主管副局长和防疫站主任等5名领导,与我们共同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当时出现了两种意见。市卫生局的领导倾向于:县防疫站直接带我们前去,并且利用防疫站人员的工作关系,首先打通一两个老板,然后我们再进入现场。但是,当这个意见已经讨论到如何安排具体时间的地步时,县卫生局的领导提出:应该首先请示县委的分管书记,然后再作决定。尽管市卫生局领导表示:这个工作可以作为市卫生局的业务工作任务来安排,但是县里的各位领导还是认为应该请示县委。

大约3个小时之后,县卫生局的领导给我们传达了县委的正式意见:不同意在该地进行调查。事后我们得知,这是县里的分管书记请示了一把手,一把手又征求了其他主要领导的意见,然后集体做出这个决定。

B市卫生局的领导对我们表示了爱莫能助。当晚,县卫生局领导宴请了我们。在私下里我们曾经试探过:我们可不可以自己直接去红灯区,不提本地领导,甚至不提省项目办,仅仅说我们是人民大学自己的研究项目。结果,领导非常紧张,反复强调:在县委正式答复之前也许还有商量的余地,现在绝对不可以。我们又问:仅仅走马观花地去看看怎么样?领导认为也不可以,而且说出了“重话”:要尊重当地党的领导。(2001年田野笔记,节选自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262-263

这个试图依托政府部门“进入红灯区”的失败故事透射的社会背景是这样的:2001年左右,卫生系统防治艾滋病的意识以及对于我们工作的支持是存在的,但是当时的艾滋病防治并没有上升到政治高度,地方政府认为来研究红灯区是属于给地方抹黑,因此,很客气地把我们宴送走。地方政府的这种态度跟后来艾滋病防治政策层层加码之后是很不同的(潘绥铭、黄盈盈、李楯,2006)。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继续“靠自己摸索”,直接通过小道消息(来自当地朋友、出租车司机等)住到红灯区,靠长时间的接触来取得妈咪以及小姐们的信任,并逐步能够坐进发廊,运用观察、聊天、旁听、体验的综合方法开始资料收集工作。

笔者及团队曾详细记录过2002年之前所实践的“自我摸索式”进入方式的各种具体策略(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总结如下:

策略1:熟人介绍进入场所,这恐怕是最方便的方法。熟人如果是业内人士,当然是最好。退一步,如果熟人能够介绍该社区的领袖人物或者关键知情人,也会事半功倍。可惜,这种方法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一则谁也不会真的“朋友遍天下”,二则如果该社区森严壁垒,我们的熟人往往也无能为力。特别是对于那些人脉不够丰富的社区考察者来说,至少在红灯区研究的早期,基本上还要靠“自食其力”。

策略2:在场所外(比如住所)认识小姐,然后由小姐介绍进入场所,再认识其他小姐。这种方式也不错。其中借助外力的成分被减少了,社区考察者自己努力的余地增大了,要制造各种可能性来认识场所外的小姐。

策略3:通过搭讪、打麻将、看电视等方式直接进入场所找小姐聊,这是第三好的方式,也是笔者最常用的方式。即使老板顽固不化,易地再战的可能性也很大,而且在攻克一点之后,往往还可以“吃回头草”,再次进入原来被拒绝的场所。这在小姐的自由度比较大的场所更加有效。

策略4:直接进入场所,首先打通老板,然后再找小姐。在笔者的实践中,总的来看比较成功。在管理比较严的地方,通过老板或者妈咪这一关,是首要的。但是通常这只是意味着具有了走进发廊的敲门砖,之后还是要通过各种招数来跟小姐熟络。

策略5:通过老板找老板,半失败;直接地、正式地找老板,基本失败。

概括而言,在“前艾滋病时代”,希望靠正式介绍信通过行政系统进入红灯区的方式基本都是失败的。而靠自己的努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直接认识小姐、妈咪则是常态。

“自我摸索式”的进入方式,其最大特点就是探索性很强,基本是靠时间以及一点一滴地接触直接与小姐或者妈咪建立关系。在每个红灯区,我们至少要花一周的时间来认识人,需要更长的时间坐进发廊,吃闭门羹则是家常便饭。这对于研究者的心理素质与个人交往能力是个很大的考验,我们都得培养“自甘堕落”的态度③,脸皮厚也成了调研者的基本素养之一。这个特点与红灯区研究的敏感性是直接相关的,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地位使得依靠“介绍信”方式进入变得不可能。而且,这个人群对于任何外人也会格外戒备,千万不要奢望有人备着酒列队欢迎。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认识红灯区内部的小姐或者妈咪,就只能靠自己摸索。

“自我摸索式”的第二个特点是随机应变性很强。在A地有效的方式在B地很可能就不灵。这取决于该红灯区的具体特点。比如,要进入一个组织严密、控制色彩浓厚的红灯区,当然难于进入一个自由聘用式的地方。即便是同一个红灯区,我们就算是打通了一家发廊,也不意味着可以进入另一家。甚至是,即便可以跟同一个发廊的A小姐说上话,也不一定可以跟B小姐聊上天。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进入”过程发生在红灯区研究的自始至终,有经验可以总结,但不具有可复制性。这个特点虽然是任何采取多点民族志方法的定性研究或多或少都会碰到的,但是在红灯区这样一个敏感议题上,其不可预测性,以及在进入这个步骤上所需的时间与精力更加突出。

相应地,这种方式的第三个特点就是研究者的个性及其策略更加彰显。除了不同地域的红灯区以及不同发廊的具体特点会影响进入的过程与效果,不同社会背景、心理素质、性格、性别和年龄的研究者所采取的策略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参与调查的几个女研究生中,有的人就能比较快地认识小姐,有的就比较困难一点。不过,在笔者的经历里面,在靠自食其力“进入红灯区”阶段,是教授还是学生,差别不是很大,而性别因素在最初的阶段会有影响(比如更容易把男性当成潜在的嫖客来搭讪,而对于女学生,则爱答不理),但是一旦知情之后,在是否接受我们进入这个问题上,以及在是否能让我们坐进发廊(而不仅仅是聊几句话)这个层次上,难度系数上的差异也没有那么大。④研究者都需要努力靠着自己的能力、魅力与真诚去打破隔阂、建立人际关系。相对于其他的研究领域,红灯区研究很考验研究者的心理素质以及与边缘人群打交道的态度与能力,但是对于社会阶层意义上的身份、资历的认定与偏好并没有那么强,换句话说,没有那么“势利”。

尽管挑战性很强,我们的实践证明,“靠自己摸索”是可以进入红灯区的。这种方式的积极意义首先在于:即便是初学者,即便是没有社会资源的人,靠自己的努力也是可以进入田野的;这对于不少面对“如何进入田野”发憷的初学者来说尤其重要。而对于那些因为“不认识圈里人”就试图直接放弃此类研究的学者来说,也是一个鼓励信号。

相关的,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学术研究的独立性(独立,而非客观中立)。与各类依靠研究中介的进入方式相比,这种独立性使得研究者可以更好地依靠自己的学术训练与能力来收集资料,进行独立思考,对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自主性判断,从而免受其他第三方中介因素的干扰,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能保持批判性思维。这点,笔者将在后两种方式的分析中展开讨论。

“自我摸索式”还有一个重要的优点是其他方式所不可替代的:研究者靠自己的努力、靠一点一滴的交往建立起来的关系,信任感比较强。发廊不容易坐进去,但是在没有外界压力(比如行政压力)的情况下,一旦有小姐或者妈咪带你坐进发廊,就意味着跨过了关键性的田野边界,不仅仅在物理空间上进入了红灯区,更是在心理层面上与她们拉近了距离。可以说,在“进入”这个环节取得了重要进展,也使得后面与研究对象的“共情、共景、共述”得以可能,使得定性研究的“求全法”得以可能(黄盈盈、潘绥铭、王东,2008)。

也正因为其在研究独立性与研究深度这两方面的优点,虽然困难重重,且对研究者的心理挑战颇大,“自我摸索式”的进入方式成为我们进入红灯区的基本模式,虽然具体策略各异,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时间性与地域性。回顾笔者的红灯区研究,即便是在后面有疾病控制系统以及草根组织可以作为进入的中介,自感比较深入的研究是依靠“自我摸索式”这种方式进入的。在现时背景之下,当有越来越多的中介可以依赖的情况下,当越来越多的田野调查(包括敏感人群或者敏感议题的研究)依赖中介进入同时却又缺乏必要的反思的情况下,笔者更要强调这种基本的进入方式的特点及优点,并首先提倡之。⑤

(二)“艾滋病时代”(2002年—2010年):疾病控制系统作为研究中介

2002年之后,笔者认为红灯区研究进入了“艾滋病时代”。这个时期最大的特点是“艾滋病防治”被上升到了政治高度,国务院更是在2004年把这项工作提到了“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高度⑥。国家政策纷纷出台,在几个大型国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推动下,全国各地的防治工作大规模展开。而由于前期的积累,不少地方已经建立了项目点,不管是动用地方人脉还是行政力量,多多少少与当地红灯区有打过交道。在防治队伍里面,发展“小姐骨干”与“同伴教育者”也是艾滋病防治中的主要策略之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笔者及所在的团队于2004年—2005年以及2007年—2008年间分别开展了“针对男(嫖)客的艾滋病风险以及干预模式”的探讨(受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的支持),以及有关“性产业与社会流动”的研究(受全球防治艾滋病与肺结核基金的支持)。这两个项目基本上是受资助方委托而开展的。我们也因此提出,希望项目点所在地的疾病控制部门可以提供“引介”的帮助,试图减少进入田野的难度,缩短进入时间。

事实上,相比于之前的“自我摸索式”,这个阶段我们在“进入红灯区”的环节上,确实更多地依托了从国家到地方各地项目办,借用了当地已有的艾滋病防治经验与资源。

以男客研究为例。相比于小姐,男客除了其嫖娼的非法性与社会歧视,分散的特点也增加了“进入”的难度。为了在更接近生活的情境下开展研究,我们还是以红灯区(发廊/夜总会 / 茶馆)为基点来寻访男客(区别于在劳教所以及性病门诊来访谈嫖客)。

通过与资助方的讨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当地的配合情况、当地的性产业特点等),该研究一共选择了云南与四川的四个地方,开始踩点进驻。⑦

根据项目人员的介绍,昆明的夜总会、歌舞厅非常多。而且,他们的项目工作在不少场所都有“点”。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我们决定把昆明的目标定在中高档场所,考察到这些场所里消费的客人的情况。

在基本确定了人群之后,当晚,项目办工作人员就带着我们去踩点。

我们一行7人先去了一家夜总会。因为项目办的人员跟这家夜总会比较熟,经理还有领班(妈咪)非常热情地把我们引进办公室。寒暄之后,我们说明来意。经理刚开始估计没有整明白,自己在那里讲起来:来这儿玩的客人是怎么样怎么样的。在明确我们是想到他这里“蹲点”访谈男客的时候,他也表示同意,表示一定支持。领班也是笑嘻嘻的。

不过,在我们提出能不能今天晚上就开始的时候,领班说没有联系好,临时不好找人。我们又提出,能不能明天在他们这里等,领班说联系了人之后再通知我们,这样,我们也就不用白等。他说得非常有礼貌,而且一再表示支持,但是我们知道这有点搪塞的意思,非常被动,但是也没有办法。而且,考虑到当晚的主要任务是摸底,所以就先走了,到第二家去。

第二家是一个歌舞厅,规模比较小。这家的经理也是个男的,比上家更加积极,而且非常配合的样子,还给我们上果盘,闲聊了很一会儿。在具体谈到我们的目的的时候,也表示支持,并且把管小姐的那个妈咪(很年轻的女孩子)叫进来跟我们聊,说她比较了解。妈咪觉得找客人会比较难,怕得罪客人。但是她认识几个朋友,还有老公的朋友都经常到场所来,改天可以介绍给我们。彼此留下电话之后,我们就回去了。

出来的时候,项目办的人指着旁边的一家HY夜总会的牌子跟我们说,这是一家宾馆的夜总会,里头也是有很多小姐的。于是我们决定第二天直接就搬到这个宾馆来住,以方便考察。考虑到刚才去的两家都有点不牢靠,我们请项目办的人明天再跟我们一起多踩几个点。

第二天,我们就搬到了HY夜总会所在的宾馆。晚上,先一起跟着项目办的人去一家FY夜总会踩点,然后兵分两路,两个人在FY夜总会蹲点,另外两个人在HY夜总会蹲点。

据项目办的人介绍,我们宾馆附近还有一家摸摸舞舞厅,叫BL。这家舞厅上午是一些老头老太太来跳舞,下午开始到晚上就是摸摸舞。里面有很多小姐。我们决定在另一天来考查BL歌舞厅。

最后,FYHYBL成了我们的主要据点。而且,为了不出现第一天晚上被老板、妈咪的“电话联系”搪塞的局面,我们直接就蹲在后几家场所,并与老板说好会经常来。

……

FY夜总会有好几个妈咪,其中Y姐是我们的主要关键人。项目办的人告诉我们,Y姐曾参加他们项目办的培训与VCT检测。对项目办要求的在小姐当中宣传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还是比较支持的……(根据笔者的男客研究田野笔记整理[200511月])

这里记录了我们依托项目办进入场所的最典型的做法:到达每个点之后,首先向当地的工作人员了解本地的情况。然后,花1天—2天时间实地参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们的研究目的确定希望接触的男客人群和场所。接着,在项目工作者或者娱乐业老板的帮助下,认识一些关键人(通常是妈咪,老板,小姐骨干等),请她们帮忙引介。

在不同的地点与场所,我们的具体策略会有所不同。大多数情况下,项目办所提供的帮助包括:给我们介绍当地面上红灯区的情况;带我们踩点并认识场所的老板、妈咪或者小姐骨干。而之后,就是我们自己选择符合研究要求的合适的场所,开始蹲点观察,并在妈咪与小姐的引介下接触、访谈嫖客。这里的引介基本上是介绍我们认识,其后的动员工作还是靠自己。只有在一个点,项目的工作基础非常好,项目办的同伴教育者能力很强(加上低社会阶层的男客戒备心不是很强),所以能直接把那些找过小姐的三轮车司机和工地民工叫到活动室来(周末),进行访谈、座谈;且直接带我们到工地上聊大家对于宣传材料的意见与建议。但是,很明显,过度依赖项目办的问题就是研究不够深入,基本停留在访谈以及粗浅的观察上,而没有更好地运用田野调查的综合方法来达到共述、共景与共情。

与“前艾滋病时代”的“自我摸索式”相比,“艾滋病时代”给研究提供了行政支持的社会条件,使得我们可以依靠疾病控制系统进入场所。这种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出现了“中介”,且中介的性质是官方行政系统。这种性质的中介,为“进入红灯区”带来了明显的优缺点。

其优点突出体现在它为红灯区研究带来便利,减少了进入的成本。首先,在初步认识、坐进发廊这个环节上,节省了很多时间与精力。与之前“饱受煎熬”的“自我摸索式”相比,我们在初期无不感到“欣喜”,甚至“受宠若惊”:田野调查“关键人”的作用也终于在我们的红灯区研究中发挥出来了。其次,当地项目办为我们提供的信息本身具有研究价值,确实可以作为一类“知情人”进入到研究之中。此外,研究中介的官方色彩,也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的制度性保障:至少不会被当地政府宴送走;万一出现什么事情,还可以找政府。

也正是因为这些便利条件,大多数红灯区研究或多或少都依靠了行政资源,并将其作为最主要,甚至是想当然的研究中介。研究中介官方背景的局限性以及对研究带来的风险却经常被忽略,或者被有意避之。

首先,依托疾病控制系统进入红灯区这种方式,受限于当地项目办与红灯区的关系。如果关系较好,可以事半功倍;如果关系不好,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完全失败。

在男客研究中,云南与四川的几个点,当地的防治工作无论是在面上(工作点的范围)还是与关键人的人际关系上,都是比较好的。因此,他们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并且给了我们足够的田野点选择。

反之,我们也遇到过本地工作情况不佳的情况。其对研究的局限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当地只是在有限的几个场所开展工作,工作面并没有打开,这种情况下,研究者的选择就更加有限了,通常没法依照学术目的来选择田野点。第二,项目办与老板的关系并不是很好。这种背景之下,即��老板或者妈咪出于压力让我们坐进发廊,小姐们对于“上面介绍来的人”也是爱答不理的,或者随便说几句敷衍我们,甚至顾虑更多,反而加大了我们之间的心理距离。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我们身处红灯区,实际上并没有进入田野;即便是获得了一些资料,其质量也是很可疑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基本上放弃了项目办介绍的场所,还是延续传统的“自我摸索式”。这两个局限性在边缘人群、敏感议题的研究中尤其明显。因为,此类研究中,研究对象因为身处社会边缘、道德边缘、法律边缘,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往往更加紧张。作为研究者,我们不得不警惕研究中介的政府性质,以及其长期形成的与研究对象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其次,即便是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项目办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建立关系的前期,适合时间比较紧迫的情况之下使用。男客的研究中,在初步进入场所、认识关键人方面,我们确实获得了很多便利。但是,随着研究的推进,在后面如何跟关键人保持良好关系,并能在至少一段时间内促使她们切实地帮我们引介访谈对象,如何与直接的被访者打交道,研究者付出的努力并不比“自我摸索式”要少,甚至更多。研究越趋向于深入,对于研究资料的要求越高,这种方式所能带来的便利就越有限。笔者甚至觉得早期进入所节省的时间和精力,被推迟到了后面阶段。从整个研究过程来说,研究者依然需要依靠自己的能力与被访者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个步骤以及相应的付出是省略不掉的,否则,研究只可能停留在表象与浅层,没法深入下去。

也因为这些局限,在需要依靠疾病控制系统这类政府背景的研究中介进入田野的时候,为了保证研究的质量,首先需要审视研究中介的官方性质及其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具体关系,尤其是权力关系,再决定是否要在进入阶段依靠官方力量;其次,即便是要依靠,也应该把此类研究中介视为润滑剂,不应过度依赖,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依然需要付出各种努力,建立研究者自己与被研究者的信任关系,以便于研究深入开展。不管哪种情况,此类研究中介的官方性质及作用,可能带来的便利与风险都要得到反身性地分析。

(三)“后艾滋病时代”(2010年—2015年):草根组织作为研究中介

在“后艾滋病时代”,大规模的艾滋病防治项目或结束或撤出中国(比如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全球基金),无论是项目资金、政策倡导、社会宣传,还是实际的干预,其热度与力度都有大幅度的降低。防治重点也较大程度地转向男男性行为者。针对红灯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逐步从项目式走向比较常规的疾病控制工作中。

2010年以来,与红灯区有关的另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背景是扫黄力度空前加大,改变了红灯区的一些特点以及当地疾病控制工作的开展(Huang & Pan 2014)。尽管,红灯区在建国以来一直是非法的,但是实际的扫黄实践是不一样的。笔者在之前的研究中也会碰到当地红灯区被扫黄的情况,但是无论在力度、持续性还是实际影响方面都不能与2010年开始的大扫黄相提并论。

这段时间突显的第三个重要社会背景是与性工作相关的小组的兴起。服务于性工作者的草根组织在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艾滋病时代”有交叉关系。“艾滋病时代”,在项目(尤其是国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某些理念)的推动下,涌现了上百个小姐骨干与同伴教育小组。但是,依托艾滋病防治项目建立的这些小组,在“后艾滋病时代”各类国际项目纷纷撤出之外,也基本消散了。这些在笔者看来不是真正的草根组织。笔者在这里所说的草根组织,是没有政府背景,以服务于性工作者的职业健康(包括但不局限于性病艾滋病的防治)为主要目标的,基于社群利益的非正式组织。

这些草根小组有极个别在2000年左右就已经开始为小姐人群提供社会服务,但是其在社会层面的日趋显化则是最近几年的事情。根据笔者的了解,这样的小组目前有三种类型:(前)性工作人群自己创立的小组、性病妇科大夫建立的以小姐为主要骨干的小组,以及社工参与的小组。这样的草根小组在中国社会屈指可数,其存在与发展本身也体现了中国社会的变化。她们经过若干年艰辛、扎实的工作,与当地红灯区建立了很好的信任关系。也因为草根组织的这些性质,笔者在大扫黄期间得以顺利地进入处于不同地域的多个红灯区。

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笔者在疾病控制系统的资助下,研究扫黄对于性产业以及艾滋病防治的影响(2010年—2011年)。由于扫黄的研究是为了考察运动式扫黄对于红灯区的影响,比较偏向面上的了解以及性产业相关人员如何应对扫黄,因此在选点的时候,我们兼顾红灯区的地域、类型的多样性选择了东北、中部、西南、东南地区不同规模的8个城市/镇。在全国性严厉扫黄的背景下,此类议题尤其敏感,红灯区相关人员对于“政府”部门更加警惕,如何进入也变得尤为关键,更具有挑战性。因此,我们在选点的时候,首先考虑当地是否有认识的圈里人,即服务于性工作者的草根组织,或者我们原来认识且关系不错的小姐及妈咪,而尽量不去依靠作为政府机构的疾病控制系统。

很幸运,我们以往十余年的研究和工作积累此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除了两个地方,因为没有草根组织,依然是依靠地方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以下简称“疾控部门”)及其同伴教育骨干的帮助,扫黄研究主要得到了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与我们关系非常好的草根组织及个别能力很强的小姐、妈咪们的大力帮助。也因此,在扫黄的恶劣背景之下,在大部分店面关闭或者转移的情况下,能够找到各类场所,取得小姐和妈咪的信任,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进入多样性的场所且取得较为丰富的相关信息(见表1)。

http://www.opentimes.cn/upload_files/article/410/1079_20160521010513_palu5.jpg

注:(a)表格是作者田野资料汇总表,见潘绥铭、黄盈盈:《扫黄与艾滋病风险》,未刊稿,2011。 (b)场所一栏未标数字的是没有去到场所里面观察,而只是被访者是来自这些场所。有标记数字的, 表示笔者有去到场所里面观察和聊天。 (c)如果一行中都没有出现数字,表示只有对场所的观察,没有访谈。

 

草根组织作为研究中介,其突出特点是:研究中介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紧密,甚至有很强的交叉关系(既是草根组织成员,又是社区成员)。相比于疾病控制系统,草根组织对于当地红灯区的情况更加了解,其立场与草根性质也使得它们与当地红灯区的关系更加牢靠,信任感更强。

以表1涉及的东北F市为例。当地的小组有十多年扎根于本地红灯区的经验,不仅为小姐们提供女性健康方面的服务,还帮助她们了解相关政策、防止暴力及诈骗的知识,并经常邀请她们举办一些聚会和聊天活动。在长期的工作中,经过各类磕磕碰碰之后,这个小组以实际行动取得了当地小姐和妈咪们的信任,建立了非常牢靠的关系。笔者在之前的研究以及举办的研讨会中与小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相识、相知。F市的这个小组带着我们去当地的各类红灯区进行面上的观察,跟我们介绍她们最近了解到的扫黄及应对信息,带我们敲开貌似关闭了的大门,直接到若干场所进行观察、聊天,也把一些场所的妈咪、小姐以及认识的当地警察请到中心的活动室或者餐馆跟我们聚会、聊天。

草根组织作为中介,其优点是明显的。尤其是在大扫黄的背景之下,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直接关系到研究的可行性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加上多点的需要,“自我摸索式”几乎不可能,或者说在时间与精力方面要付出的代价很大。从社会背景条件来看,在“后艾滋病时代”,我们有可能取得地方疾控部门的帮助,但是从研究质量上来说这种方式不可取,因为其官方性质,与研究对象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扫黄背景下越发敏感。不仅如此,“严打”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当地行政部门与红灯区之间的关系。

正面来讲,草根组织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帮助我们较为迅速地进入红灯区,而且她们所提供的信息与帮助直接会改变研究的结果。比如,如果仅仅依靠之前的“自我摸索式”,在有限的时间内,我们的“观察”很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很多发廊已经关门了。因为,从明面上看,这些发廊确实是关门了。可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几个地区的小发廊把门帘拉下来,但是留着缝,这样客人知道还在营业。当客人进来之后,再把门关上,防止有人来查现场。有些地方的卡拉OK厅确实把门关严实了,但是,当小组的工作人员带着我们敲开门后,里面是一派生意红火的景象,客人主要从后门进出。还有些场所的小姐与妈咪转移了工作方式,依靠手机、互联网等方式来联系客人,变得更加隐蔽。也是因为这些红灯区熟人的介绍,我们可以在平常“观察不到”的地方坐下来与相关人员聊天。(Huang & Muessig 2015

此外,草根组织本身就是重要的知情人。常年扎根于本地的工作经验和日常的接触积累的信息,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资料库,能为研究带来非常有价值的信息与见解。

当然,发挥草根组织的中介作用也是有前提的。首先,社会环境要允许有这些小组的存在。在“后艾滋病时代”,随着越来越多的NGO的出现,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这些组织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但是因为性工作的非法性,其发展空间显然是有限的。其次,研究者与草根组织之间要有比较信任的关系。区别于行政系统,草根组织的立场是站在社群一边的,对于研究伦理和“被研究”的警惕性非常高。因此,如果不是很信任的关系,草根组织就不会成为研究者的中介。也因此,它们可能成为可以借助的力量,也可能阻碍研究者进入当地红灯区,具体取决于研究者与中介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者本身对于社群的立场。当然,草根组织的这种守门人身份,可以起到保护社群的作用,以及促使、监督研究者进行反身性思考,审视自己的立场与伦理。

在有条件享受草根组织的帮助与监督的同时,从方法学的角度来看,笔者以为其学术风险也需要引起警惕。最大的风险是有关调查研究独立性与自主性的问题。笔者在研究过程中,确实曾经警觉有过度依赖草根组织的苗头。这种依赖不仅仅体现在进入红灯区方面,还体现在草根组织提供的各类信息,容易过多倚重对草根组织的访谈与聊天,而削弱对于红灯区的直接观察、聊天、旁听等方面。笔者也确实知道有些研究项目直接以访谈草根组织工作人员来替代与小姐、妈咪的直接接触。⑧因此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偷懒;也时刻提醒自己,研究者与草根组织的关系、草根组织与红灯区的关系、草根组织工作人员的在场对于研究结果的影响需要被纳入到分析与反思的框架之中。

换言之,在享受各种便利的同时,研究者要警惕被其便利性所诱惑或绑架。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不仅研究者有惰性,草根小组自己也可能会认为能够代表所在的社群,因此很可能会有这样的心理:“你们没有必要自己去看了,我告诉你们就可以了”。一定程度上,经常在无意间,在善意的驱动下,草根组织的自主性会压倒研究者的学术自主性与独立性。

拓展开来看,在“后艾滋病时代”,尤其是在对敏感人群、边缘社会的研究中,出现了两种趋势(至少是苗头):第一,越来越多的研究会选择草根组织作为研究中介,这样可以更好、更便利地接触到隐蔽人群;第二,越来越多的组织以及研究者认为,只有来自社群的草根组织或者研究人员才可以研究本社群;或者,认为社群自己进行的研究一定比圈外的研究者要好,一定更具有“主体性”。当“主体性”被简单化、本质化地与某种身份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所谓外来的研究者就会因为不具有这种身份而遭到排斥。

在这种趋势之下,笔者觉得需要警惕对于研究者及研究中介身份的本质化理解,即“身份政治”的问题⑨:只有小姐才能研究小姐,只有同性恋才能研究同性恋,只有来自社群的草根组织才能(而且可以)代表社群。

这种本质化的认识是很危险的⑩,如果缺乏批判性分析与复杂性思考,而任其发展,长远来看,既不利于学术研究,也不利于社群的发展。且不说会失去可联盟的朋友,被身份所绑架的研究生产出来的知识很容易是片面的。笔者一直主张,研究者的立场与态度很重要,对于研究对象的伦理关怀与移情理解非常重要,但是有态度不等于有能力,立场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共享身份,可以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条件与研究优势,但是好的研究所需要的知识、学术能力、田野付出是必不可少的。解答这些问题,需要方法学训练与理论基础。更何况,我们所研究的社群本身的多样性也警示任何从身份出发试图“代表”某社群的认识都过于简化。

研究者,不管何种身份,在赢得草根组织作为研究中介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最好把这种便利停留在进入的早期阶段,在建立联系之后,还是需要自我摸索式地与被研究者建立直接的关系,需要独立地进入场所进行综合性的资料收集工作。这个工作是任何中介都无法替代的。无疑,草根组织的经验,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但是也应该对其加以分析与取舍。

无视学术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至少会出现这样的后果:或者受资助方所绑架(不管是商业的、政府的,还是其他机构的),或者被研究对象所绑架。对第一种情况的批判性认识,在学界相对较充分(虽然在实践中并不容易做到),而第二种情况则因为另一种“政治不正确”,即便是在认识层面也尚未得到充分讨论。随着与草根组织及社群的长期关系的建立,随着研究者的卷入程度的加深,观点立场先行以至于到无视经验现实的程度,也是很有可能出现的。从而,容易从自以为社会科学研究者不讲立场(价值中立)的荒谬,走向另一个极端——以立场为导向,把研究变成了喊口号,尤其是针对急需权利诉求的边缘人群的研究。虽然,笔者选择从边缘人群的立场出发进行学术研究,而且坚持强调社会科学研究中人文关怀的重要性,但是不得不时刻提醒自己学术研究应有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否则,不管研究者初衷如何,学术研究将完全的政治化,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也将荡然无存。

 

三、结语:从田野边界与学术独立性看进入方式的“变”与“不变”

在笔者的红灯区研究中,迄今为止,在“进入方式”这一关键性的田野调查步骤上尝试了三种主要方式:自我摸索式、依靠疾病控制系统、依靠草根组织。三种方式在整体上呈现出了比较明显的时间性与时代特点,方式的选择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紧密相关:艾滋病防治、扫黄运动以及草根组织的发展。一方面,社会背景的变化,影响了笔者所选择的进入方式;另一方面,从红灯区研究的进入方式上,也可以透射出1999年以来相关社会背景的变迁。

在变迁的社会背景之下,三种进入方式的差异性与共性何在?在更为深层的方法学层面,哪些因素在变化,哪些因素并没有改变?或者说,在研究方法上,是否存在某些基本要素,并不会,也不应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如果有,它又是什么?在变迁的社会中,我们如何更好地选择方法?

在笔者的经验中,“自我摸索式”是在没有中介可借用的社会背景下最主要的田野进入方式。而后,艾滋病项目的盛行为我们可以借助行政力量进入田野提供了社会条件,而草根组织的发展则提供了另外一种性质的研究中介。

比较而言,后两种进入方式都依靠了研究中介。其共性在于:为研究者进入到一个陌生田野时,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不管哪类研究中介,都要警惕其对于研究的捆绑或限制,分析其对于研究者的独立性与研究深度的影响。

但是,因为研究中介的性质与特点不一样,使得他们与研究对象的关系不一样,起到的具体中介作用会有所不同。政府部门作为研究中介,其与研究对象的权力关系比较彰显“政府的力量”。这除了可能阻碍学术独立性,还很有可能对被研究者造成压力,加大研究者与红灯区之间的实际距离,从而严重影响研究的深入开展。相比而言,草根组织作为研究中介,这种权势方面的顾虑比较弱化,其积极作用更加突显。只是需要警惕草根组织因为其与社群之间的良好关系,而容易“代表”该社群,可以成为“敲门砖”,也可以成为“屏蔽墙”,其重要性往往容易被过度彰显。研究者尤其容易过度依赖此类组织,从而影响研究的独立性,进而影响研究质量。11

现时的中国社会给越来越多研究中介的出现提供了条件,也确实有越来越多的研究可以倚赖各类研究中介进入田野(除了行政系统、草根组织,还有网络平台)。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对于研究中介的反身性分析尤其重要,包括对于时代背景与研究中介之间的关系,研究中介的性质及对研究带来的可能影响的反身性思考。

在笔者看来,不管时代如何变化,研究中介如何变化,田野进入的基本模式——自我摸索式——是其根本。即便是借用了研究中介,也最好将对它的依赖局限在进入的早期阶段。

对研究中介的这种认识与判定,必然涉及对于“进入田野”与研究质量的延伸讨论,即对于一个好的调查研究而言,何为进入田野?进入什么?如何理解我们要跨入的田野边界?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讨论这三种方式的优劣利弊,以及更为建设性地探讨在变迁的社会中我们如何更好地选择田野进入方式。

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论述过“田野边界”类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异/跨文化研究的议题。比如杨春宇(2014)从从阶层、年龄、学科和意识形态等四个方面分析过海外田野工作中的各类跨越边界的问题;张娜和潘绥铭(2015)分析过互联网研究的田野边界;更多的研究者倾向于探讨在异域研究中文化跨界的问题(比如龚浩群,2013;张金岭,2011;黎相宜,2012)。

从笔者的经验来看,“进入田野”至少需要思考三个层次的边界及跨界问题:身体/物理边界(身体进入到某个物理空间)、心理边界(信任感以及心理距离),以及文化边界(更为综合地对某种文化,尤其是另类文化的感知、了解与理解)。“田野边界”,往往没有一个清晰的门槛,而是一片模糊的地带。这三个层次的边界,在实践中,也显然没有这么明显与清晰。笔者权且将其作为策略性的框架来帮助理解调查研究有一个递进与深入的过程。

如果仅仅是停留在身体/物理空间层次的进入,那么不管是行政体系,还是草根组织都能够做到,而且都比自我摸索式来得容易。如果涉及到心理层面的进入,那么,草根组织相比于行政体系而言,更加具有优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得到。如果是更为综合的文化理解层面的进入的话,不管是哪一类研究中介,都不可能替代研究者的切身实践。研究者可以借用研究中介(尤其是草根组织)的力量,但是这种借用一定是有限度的,整个过程依然要靠研究者自己摸索,努力与研究对象直接建立良好的关系。唯有此,才可能独立地开展资料收集工作,才能与被研究者达到共述、共景与共情,才能从整体性原则出发保证研究的深度与质量。

换言之,只有研究者能够自身跨越物理、心理与文化三个层次的田野边界,一个深入的研究,才成为可能,也唯有此,研究者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研究的独立性,以及最终的研究质量。在此过程中,选择最佳的研究中介加以借助。但不管研究中介的性质如何,仅能提供润滑剂的作用,绝不能越俎代庖,过度依赖。这种认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红灯区研究,或边缘人群研究、异文化研究,而是涉及所有的社会调查研究。12

作为结语,无论社会背景的变迁为调查研究带来了多少挑战或机遇,带来了多少可以借助的研究中介,研究者都要警觉时代与方法之间的关系,保持对于社会背景、研究中介、研究方法之间关系的敏感性及反身性思考;抵制诱惑(及压力),坚守研究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坚持对研究深度与质量的追求。这两点,是变中之不变的原则,也是保证一个“好”的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学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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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本文用“小姐”称呼女性性工作者;“小姐骨干”是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的,起到核心作用的女性性工作者;用“男客”指称男性嫖客;“妈咪”指称性产业里负责拉客和介绍生意的女性管理者;“红灯区”主要是指发廊、按摩店等性产业场所比较集中的的非正式社区,通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与地理范围,区域内以性产业为主。本文在介绍进入红灯区的方式时,泛指进入这类性产业集中的田野点,其中也会包括进入到某个场所的情况。
②对于笔者所采用的入住式红灯区考察方法的具体介绍,见潘绥铭、黄盈盈、王东(2011);关于多点考察以及相关的多点民族志的优缺点及现实条件的讨论,可参考克利福德和马库斯编写的《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的相关章节。
③严老师语,意在提醒我们不要有高高在上的姿态,不要以为自己了不起,更不要“可怜”小姐们,要以平常心平等对待我们的研究对象。
④确实当时有的研究者假扮成嫖客来接近小姐,接触之后,再表明身份,进行访谈。笔者认为这种方式无论是在伦理上还是在方法学上都不可取。除了伦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小姐往往会以“潜在嫖客”的身份对待研究者,对于研究者的这种想象直接会影响到访谈的内容,而且这种影响中“故意欺骗”或者编好一套说辞的成分居多。
⑤涉及研究过程中伦理方面的讨论可见黄盈盈、潘绥铭(2009)。
⑥《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2004316日。
⑦对于本次研究进入方式的详细分析参考Huang Maman & Pan2012)。
⑧这类现象不仅在红灯区研究中出现,在其他领域,尤其是难度比较大的研究领域,也有存在。还有一种相似的现象是,以对相关领域专家的访谈所获得的知识、信息作为对某个现象的直接了解。在笔者熟悉的性研究领域,笔者碰到不少国外学者直接访谈性研究者作为了解“中国性现象”的便捷之道。
⑨对于这个意义上的“身份政治”的理解,包括其来源、国际理念的引进,以及与中国社会的碰撞等,需要更为详细的分析,因篇幅关系,本文暂且不展开。
⑩便是如有些研究者所言,把这种本质化当做一种运动的策略(strategic essentialism,斯皮瓦克语[Ashcroft Griffiths & Tiffen 1998]),但事实上,“策略性本质主义”的“策略性”很容易被忘掉,而走向“本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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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家在田野中:参与观察中的案例分析》一书的诸多作者从“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角度讨论过研究的独立性问题,详见休谟和穆拉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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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的红灯区研究经验主要涉及实地调查研究,因此对于各类网络调查,没有展开专门的论述。如果网络是被作为进入某个实地社群的研究中介,那么,本文所探讨的问题一样适合,只是网络的性质、特点与优点又有别于草根组织与政府机构,研究者要反思的具体内容会有所差异。此外,研究者必须思考,不管是借用了哪种中介,是不得已而为之(不依靠中介没法进入),是为了便利而取之,还是为了更好的研究质量而选择它?笔者感觉很多研究者实际上是为了便利而依赖研究中介,或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依赖中介进入,但是却经常反过来论证这样的方式是更好的选择,缺乏反身性思考和其他尝试,比如目前盛行的大多数网络调查。这种趋势需要引起警惕。因篇幅原因,笔者仅抛出疑虑与问题,不在此展开讨论。

黄盈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性社会学研究所(Huang Yingying Sociological Theories and Methodology Research Centre & Institute of Sexuality and Gender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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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身体、性与性别的社会学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0XNJ05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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