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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附近”是每个人身边日常生活的场所,又是社会群体产生互动和交集的情感空间,蕴含着人们各种交往、交流的网络纽带,并在意义层面形成人和人之间的联结。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容易重复性地陷入日复一日的轨迹里,过着一种熟悉的生活,反而忽略掉以“附近”为方法的可能性。“附近”是居于以“自己”为方法和常人方法学之间的一种方法,能够很好地解决质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的进入和身份的存在对被研究者的行为和观念造成的潜在影响。明确“附近”的社会性、情感性,并将其作为“行动真正发生之处”的一个自发性田野,通过抒情、深描等技巧观察和研究日常生活的细节和社会情境中的多维关系,日常叙事中便展现出“附近”的每一副鲜活具象的面孔,以及人们相互交错的关系性联结。重视“附近”的方法论意义,鼓励更多的研究者注意到自己所嵌入的身边的“附近”,重识我们的世界,才可能激荡出更多的社会科学研究与实践空间。
关键词:城市/附近/陌生人/社会学/方法/常人方法学
作者简介:严飞,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这两年,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到“附近”(the nearby)这一概念在城镇化发展、城市基层治理、社区营造中扮演的重要作用,并且在研究方法上,将“附近”作为构建丰富在地性的一种崭新的研究取径。
最早提出“附近”概念的人类学家项飙指出,“附近”是一个不同立场和背景的人们在生活常态下频繁相遇的生活空间(a lived space),可以不断地增加人们看到多维世界的能力(capacities of seeing)。“附近”同时又是一个组成社会日常网络联结的所在,在高度同质性发展的现代社会里,当人们对日常的相遇和对话不再关心或者无感时,普遍以个体原子化的状态与“附近”割裂,就会导致“附近”的消失,连带消失的,是基层共同体原本应有的活力和凝聚力。事实上,“附近”可以构建出一个具有现代公共意义的友善空间,在其间的每一个看似关联度不高的独立个体,可以用带有共同目的的日常生活状态来消解城市的陌生感。例如,徐前进在对居民日常进进出出的小区进行生活历史叙事时发现,小区作为一个社区里的小空间,提供着生活中重复性极高的交流场所,包括理发店、快递店、洗衣店、水果蔬菜店等,尽管小区内的居民并非生活在传统意义上的熟人交往机制中,并且由于居民的流动性而充满着变化,但因为生活的共时性和交互性,每当有人遇到困难时,总是会有居民伸出帮助之手,从而驱散流动性所带来的陌生与冷淡。刘亚秋在对成都市社区的调查中也发现,基层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主动去构造社会性联结,激发基层的“社会力”,是应用“附近”概念推动基层社区治理、城市“微更新”与重建社会性联结的重要手段。另一个当下的例子,则是上海在2022年春天疫情封控管理期间,当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末梢”,暴露出公共卫生服务机制不健全、政府资源统筹不足等能力短板时,很多小区内平时缺乏互动的邻里开始通过自组织自发联结在一起,并以小区为轴心延展到附近的超市、菜场、卫生服务中心,寻找、协调、分配各种生活物资资源,从而保证日常生活有序的运转。
这些研究和生活实践都提醒我们,“附近”不仅仅只是一个物理空间维度的界定,更是一种情感和文化维度上个体对社会的粘黏性。个体与个体之间联结性的展现,暗含着人们对抗现代性里一切侵蚀情感共同体的要素。以“附近”作为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在自发性的田野里更好地去关注日常生活细节的变动,无论这些变动多么急促剧烈或者缓慢渐进,同时看到嵌入社会情境中的行动主体之间的分割与聚合,以及连带的利益冲突与身份转化。“附近”中那些平淡无奇的日常叙事和流动性场景,也即彼得·伯格(Peter Berger)笔下的“平民化的焦点”,应该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
本文将从社会学视角出发,对“附近”的空间性、社会性及其隐含的情感性进行剖析,并就以“附近”为方法与类似的以“自己”为方法和常人方法学之间的区别,以及以“附近”为方法的创新性、适用性和田野性进行反思。强调以“附近”为方法,是鼓励更多研究者和整个社会层面发现这一方法的可及性和重要意义,以身边的“附近”为锚点,延展出更多的研究与实践空间。
如何理解“附近”
在分析“附近”的方法论意义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附近”,以及“附近”为什么变得重要?
我们之所以开始重视“附近”的社会学意涵,是因为伴随着时代的变迁,过去以家庭、单位为区隔的场所和范围,边界开始变得模糊,功能加速退化,对居于其间的人的约束力和控制力不断减弱,人们开始原子化地在城市中生存,并不断调整自我以适应多元的生活方式。日常生活就此成为一个与异质性的陌生人不断簇集、交往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既可以使人困惑不解,又可以使人欢欣雀跃,既可以让人喜出望外,又可以使人沮丧不堪”。当把“附近”作为方法,作为研究的单位,我们才可以看到现代人生活的状态和全貌,并在日常的中心地带里探寻到非日常的例外。
具体而言,“附近”拥有空间性、社会性和情感性三大属性。在空间性上,“附近”有着具体的物理空间,但这一空间并没有清晰明确的边界(boundary)。不管是以小区为界,还是以街道为界,抑或者是以一个标志性的路牌为界,事实上都可以存在于“附近”的讨论范畴之中。在这层意义上,“附近”迥异于有着具体边界的“大院”。不同于传统单位制下的“大院”,“附近”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熟人社会,在同一个职业体系和工作空间内以高度的同质性而存在,并依旧在社区内嵌入单位体系的科层组织和权力安排。相反,“附近”充满了混杂和异质,人们在流动中不断关联出新的交集,交叉性强,因此拥有更多的人与物、人与空间、人与人多重并置之下的在地耦合性。
在社会性上,“附近”强调日常生活中的互动性交集。每一个人的“附近”都不尽相同,有着不一致的广度和深度;但每一个人的“附近”都彼此交错,在“附近”的关系场里,人们都会和周围不同类型的个体发生碰撞,产生交集。特别是在多样性、开放性的环境里,个体更有可能与异质、多元的他者进行对话,也因此对“附近”有着更高的黏合度。如果缺乏交集,人们只是在接近的地理空间上遇到,距离并没有被拉近,社会生活反而将失去互动和聚合的可能性。
在情感性上,“附近”凸显人和人各种交往、交流的网络纽带,并在意义层面形成人和人之间的联结。现代性城市的一个突出特质,就是人和人关系的模糊,在排他的自我概念下,人们刻意保持一种距离,或是齐美尔笔下“矜持”的“都市人格”,坚持着单一自我的主体,导致公共交往中情感的稀薄。即便是比邻而居,也彼此维护着一种谨慎的符号边界,“在房子里他幽闭了他自己、他的财产、他拥有的职位、他渴望的地位”,以满足自我的熟悉度和距离的安全感。而在莎伦·佐金(Sharon Zukin)看来,城市的“本真性”/“原真性”(authenticity)不仅仅外在于城市的浮华立面建筑中,更加内隐于城市的琐碎日常之中,居于其间的个体不再是一个封闭的闭环,只有透过社会人群的紧密联结,才可以构建出城市特质所必需的喧嚣和生活场景。
这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情感延伸,是和陌生人的联结。齐美尔在探讨距离在社会互动中的意义时,提出了“陌生人”这一游离于群体间的特殊类型:“(陌生人)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的接近和距离的统一,在这里达到一种可以最简要概括的状况:在关系之内的距离,意味着接近的人是远方来的,但是陌生则意味着远方的人是在附近的。”在齐美尔看来,陌生人不是外在于群体,而是“在一个有周围边界的群体之内流动”,是群体的一部分,却不为血缘或地缘的关系所固定。杜月也曾指出,“陌生人并非居无定所之人,他会逗留在某个空间并进入当地的社会生活,但是他的未来却无法由当前的社会群体所限定……与他交往的人仅仅可以确定他此刻的成员身份,无法将他作为一直在此的同伴与其产生关系”。
当以“附近”作为研究方法,去描绘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陌生人”时,他们是做家政的阿姨、送外卖的外卖员、装窗户和做家具的工人、在菜市场卖菜的菜贩、小区里值班的门卫保安等。作为在城市中漂泊无根的外来务工者,他们是跟“附近”产生紧密联系的具象的人。这一群体迫不得已地割裂与原有生活网络的联结,带着城市生活之外的历史和记忆进入城市,在身体上完成了从乡土到城市的“脱嵌”,他们想要拥抱新世界,却在庞杂的城市中难以寻求“再嵌”;他们并非不积极地尝试融入新的城市文化之中,只是大部分时候,本地的居民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割断了这一融入的可能性,在身边这些频繁而简单地接触太过习以为常而忽略掉产生交集的时刻,这一群体成为了处于两种文化、两个社会里的“陌生人”。正如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所说,“通往身份的道路上,是一场持久战,是自由之欲与安全之需之间的一场永无休止的战斗,并总是受到孤独之忧与无能之惧的折磨”。
当然,“附近”的日常交集尽管同在一个空间、同处一个时段,甚至处在相互配合、相互需要的关系中,也并不必然意味着会产生深度联结。交集也会呈现出碎片化的不稳定性,是随机且流动的。这里就需要区分即刻性交集和延续性交集。即刻性交集下,碎片很难拼贴出完整且具象的关系图景,人和人之间的交流只是一个刚好碰到的片段,偶发式地完成了一次规定的日常礼仪性流程。譬如,快递员、外卖员送完一个订单,就会离开这一个片区,完全成为当时劳动的一个载体。
而延续性的交集,则意味着关系不断积累的可能性,可以展现出职业背后具象的人。随着时间的不断延续,我们每隔一段固定时间接触到的“陌生人”,比如某一位外卖员、快递员、保洁阿姨,他们会在日常生活中反复出现,这些“陌生人”的形象在互动中逐渐变得饱满,人和人之间的亲密度和信任度也因此叠加累积。譬如,在每周固定一次的上门保洁中,保洁阿姨一开始还很矜持,只是低着头打扫卫生。一来二去熟悉了以后,她会和我们聊她的丈夫、她的孩子,我们会问她如何接单,如何吃饭,如何解决上洗手间的问题。进一步,保洁阿姨会和我们分享彼此的过往和历史、对未来的期待和预见。每一次的碎片式对话,互动式关系都会在交集中不断共进,并且会把个体层面的交集,上升到个人生活历程与历史结合面上的交集而带有历时性。也因此,延续性的交集有助于建立地方性社区,带来关系价值,可以“帮助更稳定的居民了解如何将正在流动的人们纳入现有的本地社区,从而使其更加充满活力和开放”。
区别于“常人方法学”的“附近”
同为关注个体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和秩序问题,把“附近”作为方法,与把“自己”作为方法以及常人方法学,在研究路径上不尽相同,有着方法上的独特性。
以“自己”为方法,是以个人的经历切入,以自我的困境作为起点,把个人经验问题化,将了解自己作为了解世界的开始。而“附近”相比于自我,已经构建出一个在地的小社会,自我在这一日常空间里只是诸多社会网络中的一个结点,并不以自我为中心去思考,而是从自我出发,不断延展到社会网络中更多的结点,从而让更多“附近”的人完成讲述。正如本雅明在考察日常生活的经验时指出,“一种经验纯粹是身临其境地经历过的经验,另一种经验是某种可以被收集、反思和交往的经验”。换言之,相对于把“自己”作为方法,研究者在“附近”里可以更加客观,不必那么主观性地带入研究者本人的情绪,展现本人“经历过的经验”,毕竟研究者看到的是与自己有关联的人的生活而不仅仅只是自己的生活,也因此可以更好地收集、反思他者的生活经验。
常人方法学则关注日常生活中具有权益性、局部性和索引性的实践,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是先有研究和被研究的关系,或者说研究者是带着预设的研究标的,去刻意寻找契合主题的研究对象,然后再介入观察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以填充一个已经事先架构好的研究设计。对此,以研究符号互动论而著称于世的美国社会学家赫伯特·布鲁姆(Herbert Blumer)批评道:
“社会科学的研究学者有另外一套事先建构好的形象备用……他的理论知识、他自己的专业学术圈的既有信念,以及他关于经验世界是如何组成的观念,而这些观念让他在研究过程中可以有所遵循。任何一个细心的观察者都无法否认这种事实的存在。我们可以看清楚,一个人如何为了满足他的理论而形成他的经验世界图像,如何根据自己所共事的那些同事当前共同接受的概念和信念组织这些图像,又如何塑造图像以求吻合科学规约的要求。我们必须坦诚地说,社会科学研究者在研究某些社会生活领域却无第一手知识时,他们就会用预构的形象来塑造那个领域的图像。”
在经过精心挑选的场景(settings)里,常人方法学对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和行动进行记录并加以阐释,进而系统化,作为自然事实存在的文化和作为理论存在的文化看似在这个过程中弥合了。当口述文本落入纸面,进入学院生产的标准和逻辑当中,学者们再用科学的论证方式、精英式的思维概念描述远离他们的当地人的日常生活时,这使得理论介入有时并不是一种胜利,而是一种丢失和遮蔽。
当把“附近”作为方法时,研究者首先是一个普通的人,与被研究者在共同的日常生活实践中建立起或近或远的交集网络,彼此延续着可以互相理解的日常行动的规范和逻辑。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在多频次的日常接触后,能够在已经掌握的故事脉络中,不断地拼接细节和延展范围,并在日常叙事的基础上凝练群体性的身份认同和关系性联结,进而激发出新的理论构想。
这种方法上的差异性意味着,“附近”是研究者在生活中自发接触到的日常,研究者没有界定自己为研究者身份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生活场景;而常人方法学所研究的日常可能离研究者本人的生活很远,这就会丢失很多本地的文化和价值信息,只能全靠被研究者来讲述或者在研究中再去刻意观察。
从这层意义出发,“附近”作为居于“自己”和常人方法学之间的一种方法,能够很好地解决定性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研究者本身的进入和身份的存在对被研究者的行为和观念造成的潜在影响。
研究者常常会遭遇田野访谈中难以真正“进入”和“参与”的困境。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格尔茨著名的巴厘岛斗鸡研究。巴厘岛人都喜欢看斗鸡,斗鸡是巴厘岛上男人们的必修课。格尔茨夫妇刚来到村庄的时候,尽管明确表明自己是“人类学家”“大学教授”,却一直被当地人视作透明人。有一次夫妇俩在围观一场斗鸡时,警察突然到来,他们和当地人一起四处逃窜,直到经过这一次戏剧性的集体躲避警察的事件之后,他们方才获得了当地人的完全信任,田野工作由此顺利起来。
在“附近”日常化的关系逻辑下,研究者所选择的被访者,并不是在一个瞬时认识,或者说为了一个研究目的才去寻找并逐步建立起崭新的联系。这些被访主体在研究者“附近”的日常生活中周期性出现,在正式访谈之前已经产生过多次、多维的互动。由此,当访谈开始的时候,研究者不需要重新再去建立一个新的纽带;相反,研究者能够更加自然地进入被访者的生命世界,被访者也愿意更主动地倾诉和表达,并有机会对在日常聊天中曾经描述过的片段进行更完整的讲述。同时,研究者也不必焦虑把自己的一套叙述框架凌驾于对方的讲述之上,亦或担心对方的讲述会被包装成“他们”的故事。研究者所描绘的,只是被访者自己本真的生活。
以笔者针对“附近”外来务工者的研究为例。这些外来务工者在笔者的生命历程中有着或深或浅的交集,彼此相识的平均时间大约为3年。当笔者提出正式的研究访谈要求时,被访者们知道笔者作为研究者的身份,也清楚笔者的研究目的,并且由于过往共有的生活交集,他们在笔者提出的访谈诉求面前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迟疑,而是很自然地打开话匣子,开始一段又一段的分享。笔者甚至可以不用去刻意准备访谈提纲,而是采用完全开放的问题框架,一次完整的对话就流淌起来。当讲述到那些笔者已经听过的熟悉片段时,被访者还会主动提示,这个事情曾经提过,不过值得从头到尾再细说一遍。
这样一种关系,已经打破了传统质性研究中研究者和被访者之间的疏离感、陌生感,也不同于常人方法学中研究者的刻意寻找和日常介入。换言之,以“附近”为方法,研究者能够保持与被访者在彼此尊重的关系基础上,获取到足够“深度”的素材,从而自然流畅地去揭示被访者那些隐秘的生命细节。
以“附近”为方法的田野实践
作为一种方法,研究者又如何充分利用“附近”,抓住嵌入其间的那些被访者的生命细节呢?对此,笔者提出抒情与深描两种田野实践技巧,重点突出“附近”的多样性和流动性,以及被访者的对话、衣着、表情、动作、惯习、关系、权力的不对等,等等,以期呈现出“附近”里的主体人物们具象化的生命故事。
标准化的社会学质性研究,被访者都不是以具象的“人”出现的:他们没有自己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编码过的“某某、××”;他们没有自己的面孔,也从来不会出现类似文学作品里的细致描述——“他的嘴唇因为干裂像是翻起的土豆皮,而他伸出的手冻裂以后布满了一条一条暗红的伤痕”。这种抹去被访者主体性的表达,看重的是“某某”的共性,而不是个性,是把被访者作为一个社会生活中符号化的人来看待,而不是他个人。
看到具体的人,就意味着抓住宏大叙事所忽略的被访者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他们穿什么衣服,他们怎么说话,身上有什么气息,跟他们的过往有什么关系,同时记录下书面语言无法还原的口音中所包含的情感和质感,“因为这一类东西在个人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以把我们一切言行所负载的盲目模糊印记加以象征化,它们表面上杂乱无章的凑合,其实都可以构成生命的基调”。
关注“附近”普通人物的生命基调,就必须挖掘在地的深度故事(deep story),唤醒读者的情感共鸣。
首先是“抒情”(lyricism)。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安德鲁·阿伯特(Andrew Abbott)区分了“叙事”(narrative)和“抒情”两种不同风格的研究取向。叙事社会学关注社会现象如何产生、如何发展,用记叙的方式探讨事件的因果;抒情社会学则是对社会现状的描绘,强调一种时空的开放,记录的是“强烈的情感和极具感染力的人类生活中的复杂性”,而写作的目的则是“唤起读者们脑海中甚至是心底的相同情感”。阿伯特反对研究中“标准的、用变量作为‘叙事’的定量调查和定性研究中以叙事和用因果来解释社会生活的方法”,相反,“作为研究者,我们发现社会生活不但是复杂的和有趣的,运转良好的和令人不安的,而且它的多样性和流动性也会令人惊叹、激动和快乐。我们的读者应当了解的不仅是社会的前因和后果,优点和缺点,也是它的美丽和忧伤”。
按照阿伯特的说法,抒情社会学的中心情感是生活瞬间的互相碰撞和人类彼此的共情。我们感受自己的经历的方式通常是感性的、瞬间的,而了解别人的经历时更希望有种感同身受的共通感。抒情社会学的价值在于通过构造场景和画面,唤起读者的道德直觉和共同的人性联结,从而避免鲜活的生命叙事过度陷入宏大而僵硬的结构之中。
阿伯特给出了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耶鲁大学社会与自然科学教授尼古拉斯·克里斯塔基斯(Nicholas Christakis)描绘自己做实习医生时的经历。书里没有记叙医生诊断疾病的过程,比如哪位医生对哪个病人做了诊断,他们一开始怎么告诉病人的病情,在治疗过程中的变化,病人的状况,或者出于什么原因医生们做了这些决定等。相反,书中的主要内容是医生们会诊时的场景描画,以及克里斯塔基斯在观看医生诊断时五味杂陈的感受。作者展现出医院这个空间中病人、医生和未知的危险疾病之间的境况,以及他作为一个医学生如何体验到医学、科学的话语与人的复杂性产生冲突,从而使得所描绘的人物、空间都沾染上作者的直观感受。
另一个例子则是普林斯顿大学人类学家迪迪埃·法桑(Didier Fassin)对于巴黎城郊的警察进行的一项为期15个月的田野调查。在这部研究作品里,法桑用大量篇幅描写了警察们无聊冗长的工作日场景,并运用了很多修辞手法来把情感传达给读者,让读者感受到自己似乎是在同时经历着巴黎警察的日常生活。
其次是“深描”(thick description)。这一概念来自文化人类学家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一书中,格尔茨明确指出,深描如同写生一样,是对现实的一种描摹,力图制造一种极其写实的场景,最终的目的是“使我们与陌生人们建立起联系”。而建立联系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去描述田野中被访者的深度故事和故事背后的文化意涵,以及这些意涵如何在本土的情境中构建出意义之网。
在格尔茨看来,意义是公众性的,每个生活在该文化里的人都会理解,所以理解文化的方式不是站在外界看整体,而是站在整体内部理解自己的周围,也即“附近”;同时,文化也是地方性的,每个群体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逻辑和认知体系;当地人亦难以理解来到田野中的学者们对其日常生活所作出的阐释,任何对其生活和日常进行文本化和图像化的工作都会造成一种画蛇添足的陌生感。如此,“深描”的关键就在于“从当地人的视角看事情”,只有浸没在当地人的文化阐释当中生活,才能够帮助其他人理解当地的文化。
以英国杜伦大学社会学教授丽莎·麦肯齐(Lisa McKenzie)对诺丁汉工薪阶层社区的民族志研究为例,她发现虽然工薪阶层社区的居民会内化社会上的一些通俗观念,比如“穷人之所以贫穷是因为他们和他们的父辈懒惰”,但更多人对政府和学术的话语表示不认同。当麦肯齐在田野里谈起布莱尔政府一直强调的“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问题时,她发现这对受访者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概念。很多人是第一次从社会工作者、律师口中听到这个词,才知道自己是没有价值的、被社会排斥在外的“穷人”。有些受访者尽管在申领社会福利时感受到了他人的偏见,但并不足以让他们感觉“被社会排斥”;相反,他们觉得物质生活上的不足不能彻底成为对自己的定义,反而觉得这些标签是让他们被区别对待的原因。
麦肯齐认为,正是因为工薪阶层的社区对世代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有着重要意义,这里是他们亲情、友情的空间,大多数人才感到安全和归属感,而不是公众眼中的凄惨和暴力。他们对于自己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有着复杂、模糊甚至矛盾的理解,因此,如果想细致阐释一个底层的群体,就必须要先抛弃一些先入为主的主流叙事,不能仅把这一群体描写成政策实施的对象、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或者被边缘化的苦难者,也不能仅用学术理论框架或政策话语来讲述他们的经历,而是必须要从他们的认知体系出发。如果把贫困区看作没有规则和法律的落后地区,或者以“边缘/中心”的二元思路来分析,就会忽略底层真实的生活经历和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乐趣与智慧,以及他们如何看待对他们而言同样是“他者”的精英或中产阶级社会。
从这层意义出发,共情、阐释的田野研究才能让读者看到立体的“他者”生活,而非以研究者天然的权威来定义某一个群体。韦伯说,“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要在“附近”的关系场中充分解构这一意义之网,可以有三个角度,并且这三个角度并不相互排斥,而是可以交织重叠在一起。
第一,研究者在关系场的中心。研究者、被访者和故事里的人物有一个共在的场,在生活中曾经有过多次的固定交集,比如说在菜市场、在房地产中介小商铺、在快递收发点、在家装的工地上,研究者以主导田野访谈的身份,带领被访者完成一次深度访谈。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会有一条清晰的逻辑主线,比较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获取什么主观信息,如何引导被访者顺利完成一次有意义的对话。
第二,研究者在关系场的边缘。研究者作为旁观者,不参与现场的互动,而是观察这个场里所有的行动者,他们之间的言谈、行为、情绪、表达和周围同伴的互动。这一些关系和互动,都是被访者日常生活结构中长期形成的一种文化延续,是他们自身不会关注到的惯习。但对作为第三方的研究者来说,可以察觉到多元行动者们在这个内部“小场”里是如何发生微妙的冲突和变化的。
第三,研究者在关系场的时间线上。这一个全新的“场”不是现场的场景,而是在和被访者交集过程中挖掘出来的生平情境。在访谈时,被访者所展现出来的言谈举止、价值观念、对于社会的认知,实际上都与他们的个人生命历程存在着直接的联系,会将个人生命史的痕迹带入现场。由此,当被访者在分享他们的个人生活史或者生命过程,分享他们的家庭,分享他们的父辈祖辈、村庄乡土故事的时候,无形当中就在原本单一的时间线上增加了很多历史维度的流动场景。因此,研究者描绘的不仅是一个单一个体的现在,同时这个个体有家庭,也有过去和历史,展现的是被访者们生命故事的发展和变迁。
探寻“行动真正发生之处”
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是,当把“附近”作为方法,如何发展出更为广阔、适用的研究空间?换言之,研究者如何才可能穿透日常生活的图景,在环绕自身的“附近”中发现社会的真问题?
纽约大学社会学教授哈维·莫洛奇(Harvey Molotch)曾经将社会学描述为是一种混合了赖特·米尔斯(Charles Wright Mills)、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与享利·米勒(Henry Miller)等“所有那些从边缘通过越轨、吵吵嚷嚷和/或满嘴脏话来了解世界的英雄”的研究。然而,在现在的社会学世界中,学者们不再是凯鲁亚克式的,似乎都蜷缩在自己的洞穴里,对除了跟他们相似的人以外的其他人都知之甚少。而一旦进入田野,又常常不得不在田野现场和所研究对象之间划定界线,并作出一个看似合理的决定:为了收集信息,研究者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参与到研究对象的生活中?
要爬出洞穴,对社会有最真切的了解,就需像城市社会学奠基人、美国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罗伯特·帕克(Robert Ezra Park)所说的那样,“去坐在豪华旅馆的大堂里,也坐在廉价客店的门阶上;坐在高级住宅的沙发里,也坐在贫民棚屋的地铺上;坐在庄严堂皇的大音乐厅里,也坐在粗俗下流的小歌舞厅中。简单说吧,去做实际研究,把你裤子的屁股部分弄脏!”
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家们在展开城市研究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城市民族志,这一方法要求研究者搁置先见、剥离自身与所研究群体的道德判断,通过打入内部(blend in)的方式,切身观察他者的生活,并通过“自己成为自己的陌生人”,打破过往经验对自我认知方式的囚禁,以期获得对所研究群体的充分理解。无论是出租车舞厅(taxi-dance hall),还是街头黑帮,第一手的经验都来自那些精英人士无从了解的社会灰暗面。总的来说,这是一种将个体的身体、地位和自己的社会关系向世界的不确定和未知充分敞开的方法。当置身于另一群个体的生命历程中,在身体和精神上同时渗透进他们的社交圈,研究者才得以有机会咀嚼生活两次,并在一层层经验图景所组成的断面中更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图像。通过对他者的细腻观察和比照,研究者会发现那个不曾有机会反思和观察的自我。这种对于自我的神圣自观在其他任何学科方法中都是很难达成的。
而“附近”以及“附近”的关系场因为就在研究者身边,所以天然构成了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笔下“行动真正发生之处”(where the action is)的一个自发性田野,不需要“打入内部”就可以在行动层面付诸研究实践。与此同时,在“附近”中接触到的那些“陌生人”,他们每个人都不是孤单的,生命轨迹中都穿插着一些公共事件的痕迹,故事中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社会性。也因此,研究者需要承认大历史中的个人地位,看到个体、群体背后所代表的一种结构性的社会动因。这些群体是一个个的个案,同时又是一个时代变迁的代表。他们所遭遇的困境和冲突,反映的往往是社会结构中深层的矛盾。布尔迪厄在揭示个人苦难的社会性时,就提出个人性即社会性,最具个人性的也就是最非个人性的方法论主张。社会学的写作意义就在于此,可以更好地总结这些代表性的声音和故事,从每一个有名字的小人物的历史中去捕捉生命的颤动。通过对被访者生命史的把握,探寻他们行动背后的原因和动机(无论是主动亦或是被动的),“将公共议题与个人困扰相关联,与个体生活的问题相关联”,并与整个社会的历史过程(history)相对照,唯有这样,才能更进一步揭开日常生活中那些隐秘的意义。
当研究者爬出洞穴,或许也必须要接受另外一种事实,终其一生都将不得不面对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在思想自传《忧郁的热带》(Tristes Tropiques)一书中所说的残忍的“无根性”:“他(学者)生活与工作的情境,使他不得不远离自己的社群一段又一段长久的时间;由于曾经经历过如此全面性、如此突然的环境改变,使他染上一种长久不愈的无根性;最后,他没有办法在任何地方觉得适得其所;置身家乡,他在心理上已成为残废。”
保持恰当的距离就此成为田野中一项难以把握的微妙技术。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所做的介入工作,即使只是如同胃镜一般尽可能减少切面地探知真相,也不可避免地会对机体本身造成一定破坏。
当然,这并非以“附近”作为方法的研究缺陷,研究者应该意识到,自由状态是不存在的,我们在把握它的同时也失去了它,呈现本身亦是一种抹杀。这就好比摄影一般,当我们按下快门的那一瞬间,摄影就已不是再现真实场景,而是永别,那光芒来自永远无法抵达的过去;而研究者们在“附近”所作出的努力,正是在这种无法挽回的绝望现实中,掬起难以把握的流沙。
笔者曾经指出,“社会学研究更加关切人们的信念,以及支撑人们社会行为的各种价值;社会学家同样也对社会与世界怀抱着信仰,甚至还抱持着认定应该如何组织社会与世界的情怀”。以“附近”为方法,研究者们应该更加敏锐地注意到自己所嵌入的身边的生活,明确作为“说故事的人”的职责,警惕理论和技术介入所带来的破坏,变换理论投射的角度,制造更多空间,让不可见的事实真相变为可见的;同时在不可理解的背后,不断挖掘理解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展现出“附近”中每一副鲜活具象的面孔。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2022年第9期/《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