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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亚秋,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25年第11期
【内容提要】探索叙事研究对于扩展社会学学科界限和推进社会学的实质性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叙事理论中“形式”和“内容”的区分,是叙事分析的一种认识论。“形式”在现代叙事学中意味着固定的结构、专业性的水准,以及科学思维等,传统社会学的质性研究与之类似,其所践行的是因果逻辑为主导的机制分析。而强调关键“细节”或“特例”的叙事社会学,溢出了传统质性研究的范畴,与广义叙事学之间建立了关联。相比于宏大叙事,有关“细节”的叙事,体现为一种微观视角,但往往也指示着重要的事件。对“细节”的讨论在叙事学传统中,其方法秉持“严肃的观察”原则,具有不拘一格的特征,它遵循从碎片中观察总体的认识论原则,尽管存在去历史化等局限性,但为认识社会的另一面向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叙事理论反思社会学研究的既有形式和规范,并不意味着形式和规范不再重要;而是在引入细节叙事理论的基础上,重新构建这一学科的形式和规范,以推动社会学的实质性研究。
【关 键 词】叙事学/ 质性研究/ 叙事形式/ 细节叙事/
【全文链接】https://gffay89a1d8c8d150461chcbk0u0b9u09n6vf6ghha.libproxy.ruc.edu.cn/qw/detail?id=90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