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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理性化在韦伯思想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然而韦伯对行政领域理性化(即官僚制的出现)的论述并没有像对经济领域理性化(即资本主义的诞生)的分析那般细致和系统,尤其是韦伯没有如揭示资本主义精神背后的加尔文宗教义那样,揭示官僚制的宗教伦理基础。通过重返被韦伯视为理性官僚制典型的普鲁士官僚制于17—19世纪的演变过程,可以发现路德宗虔敬主义在此扮演着重要角色,并且对普鲁士官僚制精神的兴衰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可以启发我们从官僚化的价值伦理角度对韦伯的官僚制理论进行补充。
关键词:理性化 官僚化 虔敬主义 新教伦理 普鲁士
作者简介:路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蒙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一、问题:韦伯官僚制理论中的“论证跳跃”
“理性化”(rationalization)是韦伯思想的核心概念(L觟with,1993),理性化的进程贯穿于宗教、经济、政治等不同方面,是韦伯对自己所处的“祛魅”时代的整体性思考。韦伯对理性化在经济领域的具体展现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新教教义引发了一种普遍主义(universalism)的社会伦理,重塑了新教徒的经济行为,使他们告别经济领域的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最终推动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出现。关于理性化如何在政治领域展开的讨论则出现在《经济与社会》对正当支配类型的分析中,即从以服从者对支配者的忠诚和孝道为基础的家产制,向由法律和行政规章决定的官僚制支配模式转变的过程(韦伯,2010b)。由于韦伯对支配模式讨论的重心在作为政治社团本质的行政管理上(李荣山,2020),对于行政领域的理性化,我们也可以沿用韦伯关于“官僚制行政”的论述:行政管理领域从以统治者亲友参与管理,处事因事而异、以权谋私的家产制行政,转型为雇佣具有专业素质的专职官员,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且一视同仁的官僚制行政(本迪克斯,2007:351)。
然而,韦伯对行政领域理性化的论述远不如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对经济领域理性化的讨论详尽,尤其是他并没有像说明资本主义诞生背后的宗教和伦理基础一样,详细阐述官僚制出现的宗教和伦理支撑。韦伯认为,加尔文宗所强调的对私人关系的贬斥可以带来“日常行为中的非人格化”,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方式(本迪克斯,2007:52-56)。但相比于带来非人格化的经济伦理,韦伯对行政伦理则鲜有论及。尽管在他列举的卡里斯马、家产制和官僚制支配的历史图景中,韦伯讨论了不同支配形式在“合理性”(rationality)意义上的理念基础,勾勒出行政的自主化和独立化趋势(陈涛,2020b),并且讨论了官僚制出现的一系列条件,如军事竞争的压力、货币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任务的增加等(韦伯,2010b),但他并没有对这种根本性转变背后的伦理基础进行详细的理论提炼和充分的历史案例分析(Cohen,1972)。事实上,对于官僚制如何出现这个问题,韦伯(2010a:331)曾展开过明确的论述:“在资本主义的扶持下,创造了一种对于稳定、严格、紧张、可计算的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资本主义体制在官僚制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由此看来,韦伯对“行政领域的理性化”之阐述似乎给人一种“论证跳跃”之感。
这种论证跳跃容易令人产生一种错觉:官僚制的出现似乎是经济领域的理性化向行政领域“功能性溢出”的自然结果,其动力可能是统治者的压力,但更可能是经济的发展(Gawthrop,1993)。很多学者也直接将韦伯的官僚化理解为普世理性化在行政领域不可阻挡的进步与普遍化(universalization)的线性展开(Nelson,1973;Kalberg,2012;王俊敏,2011)。这种认识虽然符合直觉,但妨碍了我们理解行政领域理性化的复杂性,不利于我们深入揭示官僚制背后的伦理支撑(Gawthrop,1993)。
事实上,虽然在官僚制的宗教伦理基础为何这一问题上,韦伯的官僚制理论缺乏系统剖析,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仍然给出了探究该问题的一丝线索:在讨论普鲁士官僚制时,韦伯(2007)提及了作为新教路德宗分支之一的“虔敬主义”(Pietism)宗派,并用一句话带过了虔敬派宗教思想与职业官僚的亲和关系。因此,以这一线索为起点,本文将回到韦伯官僚化理论产生的历史语境,亦即17—19世纪的普鲁士,一窥当时行政领域理性化的历史进程,探寻虔敬派宗教伦理在普鲁士官僚制精神兴衰历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这是写作本文的第一个目的。
本文的第二个目的是希望基于上述补充,参照《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证思路(如基于加尔文宗的教义考察资本主义精神),从宗教教义出发分析虔敬派宗教伦理如何塑造普鲁士的官僚制精神,以补充韦伯官僚制理论未能阐明的问题。与强调孤独个体独立面对冷峻上帝(因而淡漠人际感情和此世羁绊)的加尔文宗教义不同,路德宗虔敬派更强调“感情”和“现世”。因此,尽管虔敬派一方面提倡类似于加尔文宗的禁欲主义,但在另一方面也追求此世就能体会到的“与神相交的喜悦”,所以在其教义内部缺乏加尔文宗那样的“理论的一贯性”(韦伯,2007:120)。这种教义上的内在不稳定使得虔敬主义容易受现实形势影响,难以独立对信徒产生强大的规训作用,造成了虔敬派信徒内心驱动力的不足。作为弥补,虔敬派领导者以及后期运用虔敬派思想的普鲁士国王必须一直强调“权威”的外力推动作用。“感情”“现世”与“权威”等虔敬派教义特征的叠加深刻影响了普鲁士官僚制的发展,通过带来“爱邻人”的公共服务精神和对君主权威的绝对服从,促成了17—18世纪普鲁士官僚制精神的诞生。然而,也正因为虔敬主义内在的不稳定和对现实形势的关切,它在19世纪普鲁士反抗拿破仑帝国的斗争中被用于构建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并进一步被改造成政治性的“新虔敬主义”(Neo鄄Pietism)。新虔敬主义被保守的普鲁士贵族用来为复辟提供辩护,成为普鲁士官僚体系贵族化、官僚制精神衰落、家产制重现的关键原因之一。基于对虔敬派教义以及它与普鲁士官僚制精神兴衰之间关系的分析,本文希望在理论层面补充韦伯官僚制学说未能阐明的影响官僚制发展的价值伦理因素,进而启发我们从官僚制精神和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互动关系出发,加深对作为一种整全性进程的理性化的理解。
本文的结构如下:首先,本文的第二部分将对普鲁士17—19世纪的官僚化历程进行历史社会学的梳理,并将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核心内容还原至它所诞生的语境中,进而在这一过程中凸显其理论的局限—对影响官僚化进程的价值伦理因素分析不足。本文的第三、四部分将梳理德意志早期现代历史中政治和宗教的关系,从而聚焦官僚化进程背后的伦理价值因素,探讨韦伯已提及但并未详述的路德宗虔敬派宗教伦理对普鲁士官僚制精神的形塑作用。同时,通过对虔敬派宗教伦理与加尔文宗教义的对比,从虔敬派宗教运动与普鲁士现实政治互动的角度,分析它如何在推动普鲁士官僚制精神兴起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这种精神的衰落。最后,本文结论部分将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分析官僚制精神和资本主义精神的区别和互动,展望在未来研究中讨论不同社会领域的理性化进程相互影响的可能。
二、重返韦伯官僚制理论的历史语境:普鲁士的官僚化历程
韦伯(2010b:1097)在《经济与社会》的官僚制一章中,将以王权专制为突出特点的普鲁士作为线索来介绍官僚制,并称之为“现代特有的官僚制国家”。因此,如果要全面理解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就需要回到其经验根源的历史现场——普鲁士的官僚化进程——进行历史社会学的梳理和分析,识别其官僚制理论中包含和遗漏的要素,从而为补充和发展该理论打下基础。正如韦伯(2007:23)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说,对类似于“资本主义精神”这样的历史概念,“由于在内容上牵涉一种在其个别特性里饶富意义的现象,所以不能依‘类同、种别’的公式来加以定义(德文的话就是‘界定’),而是必须将其历史真实当中所得出的个别构成要素慢慢加以交织糅合而成。因此,终极的概念掌握并不在于研究的开端,而必定是在研究的结尾”。本文所关注的作为行政领域理性化之体现的“官僚制精神”,也正是这种必须在历史分析中逐渐揭示自身的历史概念。
18世纪,普鲁士从一个籍籍无名的边缘小邦崛起成为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之一。“韦伯注意到,普鲁士打胜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采用了官僚制……使军队更有效率,更有战斗力”(周雪光,2003:86),正是由于理性官僚制在普鲁士国家崛起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韦伯选择将这段历史作为官僚制理论的基本事实来源。
普鲁士官僚国家的崛起始于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时期(1640—1688年在位)。此前,卷入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的普鲁士领土分散,经济凋敝,人口骤减,甚至在1701年升格为“普鲁士王国”之前仅以“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国”存在。面对邦国零散的局面,为了维护王朝利益,自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起,君主将税收和常备军纳入其完全掌控范围,并且不断加强集权(林赛,1999)。同时,君主还建立了直属于他的行政部门,雇佣服从性强的专职行政人员,保证普鲁士按照其意志发展。例如,大选帝侯为了压制盘踞地方的容克贵族,大量任用外地移民精英参与政治和行政活动,并将城市消费税列为强制性税种,任命税收专员,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而大选帝侯的孙子腓特烈·威廉一世既是长于军事的“士兵王”,也是实行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内政国王”(克拉克,2018:90-91),他重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整体官僚机构,将当时存在职能交叉的军事总署和财政总署合并成总管理局。国王作为总管理局的最高决策人,对官员采取明文规定和秘密监督等控制手段,确保办事人员遵其指挥,服务于军事国家的目标(陈涛,2020a)。
腓特烈·威廉一世之后,1740年继位的腓特烈大帝拥有更为开阔的内政视野,他继续坚持国家至上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实行开明专制,并称“统治者是国家的第一奴仆”,以非常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克拉克,2018:236)。他不仅自己极为勤勉,还对官僚和各部门实行高度监督,从总管理局中独立出专业部门,直接向他汇报(Dorn,1932)。在腓特烈大帝的进一步推动下,普鲁士成为现代军事官僚制度的先行者(徐健,2018)。
从大选帝侯到腓特烈大帝,在数代君主的努力下,花费近150年建立完善的普鲁士官僚体系在18世纪的欧洲享有高效廉洁的盛名,这表现在专业分工程度、机构效率和清廉程度三个方面。首先,普鲁士以法规条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行政的体系架构、部门设置和人员职责分工,避免了因业务交叉、事权不清或推诿责任等造成的效率低下问题(徐健,2018)。例如,腓特烈·威廉一世颁布的《工作规程》专门明确了部门设置和职责范围;腓特烈大帝在《政府条例》中进一步对各部门事务和相应的权利责任进行了精细分割。同时,普鲁士在官僚选拔机制上也日趋专业化,在1770年正式实行官员选拔考试制度,并于1794年颁布的《全普鲁士国家法》中规定了官员的任职资历和能力要求。7
其次,在普鲁士公职人员进入行政机构后,其行为还受到严格的制度规范约束。每位官员在就任时都会收到一份官方指南,它详细描述了官员的个人权责,并对各项行政活动提供了详尽的书面指示和规则引导(Dorn,1931)。8在晋升上,国家依照“品行表”“业绩考评”“工作年资”这些共识性标准对官员进行判断,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徇私舞弊的行为(徐健,2005)。
最后,普鲁士国王的监督和榜样作用有效地限制了官员的违纪行为。为了督促官员严格遵守制度与规则,普鲁士行政系统设有严厉的监督和惩罚措施(芬纳,2014:329),其中以对渎职等违纪行为的惩戒最为严格(克拉克,2018;徐健,2005)。在制度设计之外,腓特烈大帝也被官僚群体视为楷模,他们内化了杰出君主的价值观并效仿其生活方式,这不但提高了官员的工作激情和效率,也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克拉克,2018)。
基于此前普鲁士官僚制发展的历史,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炼出了官僚制的特征及演化动力。在韦伯(2010a:330、332)看来,官僚制行政意味着“从根本上以知识进行支配”,是“行使权威的最理性手段”。他将理性的官僚制比作一个高度发达的机器,它与其他组织的对比就“犹如一套机械装置和非机械化生产方式的关系”,并且“纯粹官僚制的行政组织类型能够达到最高度的效率……它的精确性、稳定性、纪律的严厉程度以及可靠性,无不优越于其他任何形式”(韦伯,2010b:1113)。现代官僚制这种精确、稳定和高效的优点体现在它的六项特征中:“由规则,即法律或行政规章”来决定管辖权限的规则化特征;遵循“职务监督与隶属体系”的等级制原则;国王视自己为“公仆”的“职务活动与私生活领域分离”的公私分明性;“以专业化训练为前提”进行岗位划分管理的专门化特征;在公务活动时不掺杂私人感情并“付出全部能力”“严格履行义务”的非人格化属性;选用“掌握行政管理、商业管理等技术”的专业人才和以工作成绩作为升迁任免依据的技术化特性(韦伯,2010a:324-332;韦伯,2010b:1095-1097)。
普鲁士的历史案例也表明,官职之所以能从家产制下的私人所有物转变为受规则限制的职业,其中包括了来自军事、经济和行政三方面的变革动力:第一,普鲁士需要建立具有军事纪律并且受专业训练的职业常备军,以维护领土安定,对抗外部敌人,而“只有官僚制军队结构才能容得下职业常备军的发展”(韦伯,2010b:1120)。可见,国家安全的需要成为官僚化的强大推动力。第二,维持官僚制恒定结构运转的前提是存在“一种稳定的税收体系”,使得官僚行政能够“有效获得连续性的收入”,而只有得到充分发展的货币经济才能为这种税收体系和官僚行政提供可靠的基础(韦伯,2010b:1103-1104、1107-1108)。最后,行政任务的量化和扩展成为推动官僚化演变的强有力因素,“国家越大且越要成为一个强国,就越需要无条件依赖官僚基础”,以满足“公共的、跨地区的、多样的”需求(韦伯,2010b:1108-1112)。
基于17—18世纪普鲁士官僚化的历史,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强调了诸如政治军事压力、货币经济成长和行政事务繁杂等因素在建立理性官僚体系中的重要推动作用。当历史进入韦伯自己所处的时代时,这些因素非但没有衰减,还在各自领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强化。照理来说,德意志民族国家的行政体系应该在理性官僚制之上更进一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19世纪,普鲁士的官僚制反而出现了向家产制管理模式的蜕化,就连曾经将之作为官僚制理论典型案例的韦伯,也对威廉时代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官僚化提出了深深的疑虑,并对德国官僚机器进行了尖锐的批评。韦伯(2009:119)曾在《新政治秩序下的德国议会与政府》中称俾斯麦治下的德意志民族缺乏政治教育,并且“逆来顺受地容忍所有以‘君主之制’名义做出的决策”。没有强大的议会和统治者,德国整体呈现出“消极政治”的状态:官员不受控制地凭借专业知识和职务信息进行垄断性行政,实行利益团体的庇护制,行政体系也随之变得模糊、混乱和腐败,“必须处理的各种问题从来不是清晰可见的”(韦伯,2009:147、156-158)。对此我们要问,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为何没有预见到普鲁士官僚制在19世纪的蜕化,其中究竟缺失了何种因素才导致了解释力的不足?
三、虔敬主义伦理与普鲁士官僚制精神的诞生
韦伯官僚制理论的上述缺憾提示我们,除了政治、经济、行政等物质层面的条件之外,还有其他因素影响着理性官僚化的进程。的确,所谓官僚化不仅意味着行政技术上的改革,更是理性化的“精神”在行政系统的“兴起和普及”(韦伯,2004a:82-87)。事实上,韦伯已经对影响官僚化的精神因素做了暗示。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2007:128-129)写道,“虔敬派所培育的品德较多展现于……‘职业忠诚的’官吏中……相较之下,加尔文派似乎与市民—资本主义企业家的严格、正直与积极更有相互的亲和性”。可见,在韦伯看来,正如加尔文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存在“选择亲和性”一样,路德宗虔敬派思想与官僚制之间也存在类似的“选择亲和性”。因此,虔敬主义应该就是在经济、军事、行政等物质条件之外,影响普鲁士官僚化进程的精神因素。然而遗憾的是,韦伯并未详细讨论这一理念要素如何塑造普鲁士的官僚制,更没有将其系统性地纳入自己的官僚制理论之中。因此,要弄清楚虔敬主义如何像加尔文主义催生资本主义精神一样锻造了普鲁士的官僚制精神,我们还需要从德意志早期现代历史中政治和宗教之间的关系说起。
17世纪初,勃兰登堡的选帝侯约翰·西吉斯蒙德(1608—1619年在位)皈依了加尔文宗,此后的几代君主都信奉加尔文主义(Gawthrop,1993)。然而,大部分勃兰登堡—普鲁士的贵族与人民都是路德宗的忠实信徒,这就带来了国王与容克贵族、民众之间的信仰分歧,克拉克(2018:119)称之为“加尔文教的君主,路德教的人民”。这种信仰分歧主要体现在容克贵族和普通市民两个层面。首先,由于路德教一直受地方贵族主导,高级官员亦由当地贵族出任,而选帝侯任用大量“外来的”加尔文主义官员就破坏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地区的“本地权”。因此,容克贵族利用他们对税收的控制权迫使选帝侯做出让步,只有选帝侯保证路德教的地位以及地方贵族对神职人员的任免权,他们才会继续向选帝侯提供资金。其次,市民对于城市的认同感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共同的宗教信仰而产生,因此他们也将加尔文宗的官员视为侵略者。这种民间反加尔文主义的情结根深蒂固,并在腓特烈·威廉在位期间愈演愈烈。同时,路德教派控制着地方教会的任免权,渐渐发展成一个社会网络,并形成了宗教色彩浓厚,强调地方自治,反对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Gawthrop,1993;克拉克,2018)。
由于普鲁士王室及加尔文主义的弱势地位,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难以强势推行中央王室的立场,不得不采取宽容的宗教政策。于是,虔敬主义就成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宗教融合的“第二条道路”(克拉克,2018:126)。所谓“虔敬主义”是斯佩纳(PhilipJakobSpener)领导的一场路德宗的运动,作为对愈发呆板教条的正统路德宗以及三十年战争的回应,其核心就是要重新发现基督教信仰的深刻个人含义,追求“心灵的宗教”。虔敬派虽然隶属路德宗,却排斥宗教纷争(克拉克,2018)。同时,虔敬主义运动包含了许多救助贫困、教化民众、兴办公共事业的内容,不仅获得了民众的信任,也与普鲁士国王的治理需求相匹配。对选帝侯而言,虔敬派超越宗教派别的基督教精神是实现宗教融合的“天籁之音”。因此,选帝侯支持虔敬派进入普鲁士地区,以实现宗教融合(克拉克,2018)。
最初,虔敬派在哈勒地区试点发展。1691年,哈勒大学(UniversityofHalle)在国家的支持下成立,吸纳了很多虔敬主义者到此开展教学活动。虔敬派领袖、斯佩纳的追随者奥古斯特·赫尔曼·弗兰克(AugustHermannFrancke)在此时出任哈勒大学的神学教授。1695年,弗兰克开设了一所帮助穷人的学校,随后将它扩大为孤儿院,为孤儿提供食宿和救济,并让他们接受初等教育。这样一来,虔敬派的思想通过初等和高等教育、社会服务和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等方式逐渐被大众接纳(克拉克,2018)。
虔敬派信奉自我约束、顺从和“爱邻人”的互助精神,强调内心的转化和实际的慈善(Ringer,1969:18)。弗兰克在此基础上将职业劳动纳入“爱邻人”的范畴,认为在世间勤奋工作是人们展示对上帝顺从的最佳方式,并制订了各方面的行为准则。于是,与禁欲的加尔文宗类似,虔敬派营造出一种信仰的紧迫感—信徒只有时刻服从上帝“爱邻人”的教诲,才能获得救赎。
虔敬派教义对工作的强调支持了腓特烈·威廉一世的规训理念和治国主张(Gorski,2003)。1713年,腓特烈·威廉一世继位后,大力支持虔敬思想的传播,在普鲁士全境实行义务教育,并按照哈勒的模式成立两千余所学校,让各个阶层的人民都能接受虔敬思想的教育。在此过程中,他有意将“爱邻人”的宗教训诫引向“为了国家利益”的方向,逐渐形成了一种“国家虔敬主义”的价值伦理。这种伦理超越了纯粹宗教信仰的范畴,形成了与宗教心理效果相同的替代机制(Gawthrop,1993:244),即要求臣民绝对服从君主,强调自我牺牲的服务,并将个体的自我价值感与国家联系在一起。
“国家虔敬主义”对社会的规范作用被腓特烈·威廉一世运用到官僚群体的选拔和管理之中。腓特烈·威廉一世对官僚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将整个官僚体系的指挥权掌握在自己手上,并通过选拨任命有才能的官员,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卖官鬻爵的现象。同时,通过选拔当地最具声望和职业抱负的宗教信徒,树立勤奋工作和忠于职守的榜样,并持续在官僚和潜在官僚中宣扬“为国家服务”的道德观和团结意识。在新的选拔机制下,在学校接受过虔敬精神教育的群体逐渐凝聚到职业官僚群体中。国王还要求官僚将服从和忠诚地服务于国王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荣耀,而非将金钱与报酬视为工作的目的。这种服从具体体现在忠诚地执行国王的政令,严格遵守作息安排,勤奋且精确地完成工作上。最终,这个被灌输了“国家至上”信念的官僚群体在当时的普鲁士拥有了很高的自治权和影响力,普鲁士也进入“官僚专制主义”时期。
与追求宗教信仰的一致性相比,这种官僚制精神在经过制度的规范后更强调个体行动的一致性,对国家行政和军事的根本重组及现代化都起到了推进作用,甚至到崇尚启蒙思想的腓特烈大帝在位期间(1740—1786年)依然维持着影响力。腓特烈大帝继承了“国家虔敬主义”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等级秩序的强调,认同启蒙思想追求的社会变革可以通过普鲁士的独特道路来实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腓特烈大帝在普鲁士进行了一系列开明改革,带来了国家的稳定和繁荣(计秋枫,1999;徐健,2018)。官僚在模范君主的激励下,通过内化勤勉的服务精神来约束自身,行政活动专业高效,从而造就了“更大的、结构更复杂的、更规范的公共机关中心统治,所从事的行政活动也更连续、更系统、更普遍、更明显、更有效”(Gawthrop,1993:270)。
四、虔敬主义内在的不稳定性与普鲁士官僚制精神的衰退
如同加尔文主义为资本主义精神提供了用以战胜传统主义的内在心理机制,从而推动了经济领域的理性化一样,虔敬主义伦理为普鲁士官僚提供了禁欲主义的心理动机,帮助他们克服了以行政权力牟取私利的传统主义家产制倾向,促使官僚服务公众和国家,进而塑造了普鲁士的官僚制精神。既然如此,为什么19世纪的普鲁士官僚制精神会蜕化,普鲁士行政系统还出现了家产制因素的复归?本文借鉴《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思路,通过对宗教教义内容的分析来考察受之影响的理性化精神的内在稳定性,进而揭示宗教思想如何在促进普鲁士官僚制精神兴起的同时,又为这种精神的衰退埋下伏笔。
要阐明虔敬主义的宗教思想,我们不妨将它与加尔文主义进行对比。二者虽然都具有宗教改革后的禁欲主义特点,但虔敬派还有如下三个特质:首先,虔敬主义更富有“感情”。加尔文宗崇尚“有效的信仰”,教导信徒将自己作为“神力的工具”,通过自身主动、客观、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来增加神的荣耀,借助社会秩序的理性构建以确定自身的恩宠状态(韦伯,2007:95-96)。其理性的禁欲维持致力于促使信徒抑制“一时的感情”,从而形成一种强大的整体人格,克服本能的享乐状态(韦伯,2007:104)。为了实现这种规训的整体性,加尔文十分看重规则和细节,所著《基督教要义》的文风“有条不紊、几乎拘泥于细节”,该书也成为卷帙浩繁的系统著述(Gonz觃lez,1987:174-175)。与加尔文主义不同,虔敬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路德宗,其教义因此具有更多的感情因素。马丁·路德提出“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byfaith),而“称义”只有来自信仰,这是一种完全内向的感情性虔诚,信徒们追求的救赎状态是“神秘的合一”—信徒感受到神灵进入自己的灵魂,从而获得全身心的安宁与欢愉(韦伯,2007:95、116)。这样一来,信徒处于被动接受的“神力的容器”中,渴求感知上帝的恩宠。为了实现信徒的沉浸感,路德宗在宣传中多采用充满激情的表达方式,这种形式被宗教史学家冈萨雷斯(Gonz觃lez,1987:174)称为“戏剧性的和振振有词的立论”。
其次,与主观感情体验一脉相承的是它对于“现世”的重视。受加尔文宗“预选说”的影响,其信徒的种种行为都是为了“证明”自身被上帝选择,在彼世获得上帝的救赎(韦伯,2007:128),这种“彼世的救赎”极大地贬抑了当下此世的意义。虔敬主义则不然,其教义十分重视对此世体验的追求。虔敬派继承了路德宗的神秘主义色彩,“因信称义”中的“义”有“被归还”的意味,是“上帝向我们宣布的赦罪令,尽管我们有罪,但仍然宣布我们称义”(Gonzalez,1987:57)。弗兰克追求生活的喜乐并信仰“活的经验”(living experience)—在从事那些为了推进上帝对世界之计划的行动时,直接感知到自身与上帝意志的结合(Gonzalez,2010:261)。在这种神秘主义思想下,虔敬派信徒相信,只要保持谦卑、服从律法,迟早会得到上帝的恩典(Gawthrop,1993:143)。虔敬派教义松弛了禁欲的严格性和不被救赎的紧张感(韦伯,2007:128),而这恰恰是加尔文式宗教体验的核心特征。这便是虔敬主义有别于加尔文主义的第二大特点—与“现世”和解。
最后,虔敬派教义在发展过程中融入了更多对权威的强调。在加尔文教义中,信徒能否得救与教会、仪式和他人都无关,只有通过自身的理性禁欲行为,才能“创造”救赎的可能(韦伯,2007:90、97)。而虔敬派在追求此世便能获得的感情体验的基础上,强调对神的服从,并诉诸权威来引导信徒。虔敬派神学家称,上帝确切的意图只有在信徒忠实执行神圣命令的过程中才能传递到个体(Gawthrop,1993:147)。当信徒经历怀疑和孤独的“信仰危机”时,要坚持“像奴隶一样”地服从上帝的律法,例如“爱邻人”等。这种救赎观无疑强化了服从权威和命令的观念。同时,为了顺利达成救赎,弗兰克宣称上帝会安排神职人员担任“教学阶层”,以帮助人们开启救赎的通道(Gawthrop,1993:152)。哈勒大学的神学培训要求学生与“旧我”决裂,学习并内化哈勒虔敬主义的戒律,且在行为上表现出“真正的改变”。正确的精神导向和苦行僧式的自律还必须辅以服务邻居的实践。教师承担了灌输哈勒虔敬主义价值观的主要责任,他们对学生进行密切的辅导,要求学生每天进行自我慕道,并组成了祈祷小组。学生还必须写日记进行自我控制,并每年开展自我评价,以评估自身的进步(Gawthrop,1993:167)。由此可见,虔敬派通过学校机构等严格的制度监督训练信徒意志,督促他们履行服从上帝意志的义务。这便是虔敬派不同于加尔文宗的第三大特点—对外在“权威”的尊崇。
虔敬派强调“感情”“现世”及“权威”的特点既为普鲁士官僚制精神的出现和维持打下基础,又为它在19世纪的衰退埋下了伏笔。一方面,基于上述神学观念,虔敬派神学领袖视自己为改革者,相信通过适当的训练可以让其他信徒忠实地执行禁欲使命,使各自的职业劳动呈现出完美有序的状态,进而体会到上帝“普遍的恩典”。由于虔敬派在发展过程中将重点落于实践行动上,因而最终以对现世教会和学校的具体改革作为虔敬派传播的形式。例如,哈勒的教育体系以教授学生实用性的知识和技能为主,旨在让他们可以生产“有用的东西”;信徒被教导开展禁欲的职业劳动,为他人的利益进行慈善工作,“在信仰中成长”并达致“真正的正义”(Gawthrop,1993:160)。因此,与加尔文主义类似,虔敬派也呈现出相当程度的“入世的禁欲主义”倾向(韦伯,2007:73、120;Gawthrop,1993:8)。
这种倾向被腓特烈·威廉之后的君主扩大化并改造成一种“国家虔敬主义”,在全国加以推广,并用以规训普鲁士行政系统,为普鲁士官僚打造一种服务公众、奉献国家的价值底色。于是,普鲁士官僚便被灌注了这种“入世的禁欲主义”—他们被要求在行政过程中放弃自身私欲,更要摆脱那种用公共行政权力牟取个人私利的家产制作风,转而履行侍奉上帝并促进他在尘世的工作之义务,亦即为普鲁士国家和公众服务。由此,在普鲁士官僚系统中,一种普遍主义的责任感、纪律性与天职观便被树立起来,它克服了特殊主义以公权谋私利的家产制倾向,奠定了普鲁士的官僚制精神。当然,这种精神的维持也得益于普鲁士国王颁布的一系列规范公共机构成员行为的法律和规章,但虔敬主义对“权威”的尊崇让受之影响的官僚对君主的政治控制具有天然的接纳心理,从而使相关行政法规能够发挥更大的效力,让官僚制精神得以持续并落实。
然而另一方面,虔敬主义思想的三大特点使其“入世的禁欲主义”具有较大的内在不稳定性,这使得普鲁士官僚制精神在现实和权威失能的冲击下难以为继。首先,虔敬派的宗教表达方式更接近路德,富有号召力却缺乏系统性。加尔文毕生的思想都凝结成了一本逻辑严密、事无巨细均有规定的《基督教要义》,能够在他死后继续一以贯之地“看管”信徒(Marshall,2009)。与加尔文主义对教义解释的严密和前后一致不同,虔敬派的代表人物对于教义如何适用于日常生活的问题含糊不清,只是以“路德派的方式加以描绘而不是去辩证清楚”(韦伯,2007:120)。虔敬主义重视心灵体验的情感面向,其宗教体系的系统性相比加尔文宗更为不足,“禁欲的宗教基础是动摇且不安定的”(韦伯,2007:128)。
其次,加尔文宗的思想核心是“预选说”,即教徒不知道自己是否被选中,因此只能在生活中表现出对上帝之义的持续服从,以不断求证这个问题(Gonz觃lez,1987)。因此,加尔文教义更强调未来恩宠的不确定性,从而形成迫使信徒反复进行自我检视,有计划地规制自己的生活,并重新证明自己的内驱力;而虔敬主义着眼于“现世”,希望“借着禁欲的强化,在此世就能品味与神交会的至福喜悦”(韦伯,2007:116)。所以,加尔文主义将检验上帝恩宠的时点置于永远不可知的“彼世”,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紧张感以及由此催生的信徒的内驱力,永远不可能受现世情况的影响;而虔敬主义在路德宗的基础上,更强调现世对信仰的重要意义,这便让现世中的具体事件或现象都能诠释为神意的征兆。同时,相比加尔文宗,路德宗更具有神秘主义色彩,路德本人就从神秘主义那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暂时的内心宽慰”,也体会到了“某种喜悦”。如前所述,其思想核心中的“被归给的义”使虔敬主义在“证明被上帝挑选”方面比加尔文宗弱得多。就像弗兰克所言,尽管上帝有时会躲着个人,故意制造类似于皈依前的信仰危机,但上帝的恩典迟早会降临(Gawthrop,1993:143)。这种观念无法在教徒内心催生内在的紧张感,从而无法促使他们为求得自我确信而不休不止地劳动(韦伯,2007:128)。
最后,信徒内驱力在直面“现世”时的不稳定,进一步使虔敬主义的规训效果依赖于外在“权威”的在场和信奉者对它的服从,这便对“权威”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事实上,在加尔文主义发展过程中,加尔文本人也需要对信徒进行监督和规训,他在日内瓦建立的严酷的神权统治就是例证(Marshall,2009)。如前所述,虔敬派教义受多位领袖和思想家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不同人物各自的成长环境和写作语境而变,体系的发展并不连贯。因此,虔敬主义难以遵循一套首尾一致的宗教理性逻辑,在逻辑一贯性上远逊于加尔文主义(韦伯,2007),从而难以为一种有纪律的虔敬行为提供救赎上的理由,只能靠权威迫使信徒持续服从其所提倡的禁欲生活模式(Gawthrop,1989)。这种建立在有魅力的领导人身上的宗教精神,难以持久地规范和整合人们的生活。18世纪30年代中期,几位虔敬派和哈勒神学界的奠基人相继去世,后继者无论是在神学造诣还是公众形象上都无法企及这些前辈,这成为虔敬主义逐渐没落,追求私利的放纵作风沉渣泛起的一大原因(克拉克,2018:137)。
虔敬派思想,尤其是“入世的禁欲主义”倾向的内在不稳定性在其兴起早期就初见端倪。尽管腓特烈·威廉一世在位时虔敬派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外在的繁荣迹象背后是学生宗教热情的减退。就连弗兰克自己也注意到,尽管虔敬派已经发展成了普鲁士影响力最大的宗教,但他的宣讲所得到的回应逐渐减弱,再也没能重现哈勒教育曾经的激情(Gawthrop,1993)。这种宗教热情的早期波动并没有对虔敬派以及国家虔敬主义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为18世纪的普鲁士幸运地拥有数位能力超群的君主,并且在这一时期,普鲁士国家凭借高效的行政机构支撑了一支动员能力堪称欧洲第一的军队(克拉克,2018:102),也获得了诸如七年战争、第一次瓜分波兰等一系列战争胜利,实现了国家的崛起,用现世的功迹证实了上帝的青睐和虔敬主义信仰的正确。
然而,这种基于当世事功的对神之眷顾的自信在19世纪的现实中被击碎。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法兰西共和国的公民军队以全新的动员和组织模式揭开了军事史上的新篇章,在军事天才拿破仑·波拿巴的带领下,这支军队于1806年在耶拿—奥尔施泰特会战中重创普鲁士,迫使后者在总动员仅19天后便退出了第四次反法联盟。亲眼目睹拿破仑骑马进入耶拿城的黑格尔(Hegel,1984:114)哀叹对方才是“世界精神”(die Weltseele)的显现。
对法战争的失败打击了普鲁士的自信,而战后领土的沦丧,尤其是法国的占领直接给普鲁士民族带来了极大的屈辱。1806年耶拿战争后,法军占领了柯尼斯堡(现加里宁格勒),并建立了威斯特伐利亚王国,将普鲁士西部、汉诺威以及其他12个小邦合并到该王国中,由拿破仑的幼弟热罗姆出任国王,而普鲁士仅保留其东部地区的领土(勃兰登堡、东普鲁士和西里西亚),人口被削减了一半,军队规模也大幅缩减,法国与普鲁士士兵的数量比达到了4:1(奥茨门特,2009:147)。随后的6年时间里,法军在所占领的德国领土上推行严苛的“以战养战”政策,沉重的军役、税收负担让被占领区的人民憎恨法国人的统治,从而激发了整个德意志强烈的民族情绪,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成为大多数德国人民的期待和向往。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视“现世”的虔敬主义自然成为德意志思想界的重要智识资源,被用于构建应对现实民族危机的解决方案。于是,虔敬派教义对“感情”和“权威”的重视直接为两大解决思路—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贡献了重要的思想基础。首先,19世纪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表现为资产阶级化的知识分子的运动,这种思潮在古典浪漫主义文学中得到集中的体现。当时,德意志人苦于启蒙运动过度宣扬理性主义而忽视人类心理的复杂性和矛盾性,让文学与艺术变得刻板而毫无生气,再加上德国对法国的拒斥,因此,渴望情感需求的德意志人开始另辟蹊径,在文学作品中逃避现实、幻想自由,渴望重新回到古老的半自然的政治和社会秩序中。德国早期浪漫主义的代表性人物诺瓦利斯和施莱尔马赫等都特别强调精神经历的重要性,注重信仰的培育,而他们无一例外都具有虔敬派的家庭背景。这种虔诚而充沛的虔敬主义式宗教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抵制理性主义的精神源泉,也构成了他们所倡导的文化民族主义的坚实基础(刘新利、邢来顺,2018:469-470)。
其次,法国大革命思想的传播和拿破仑占领后进行的改革让普鲁士各种传统和原则受到极大的冲击。普鲁士精英出于对革命和改革不断蔓延的恐惧,开始提出较为系统的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保守主义思想,其基本原则是回归传统、维持秩序和稳定以及强调普鲁士传统政治领导阶级(如君主和贵族)的权威。这种对“权威”的重视能够直接从虔敬主义思想中得到支持和论证,这就是拿破仑战争促使相当一部分普鲁士人复兴虔敬派运动的原因—他们试图在宗教复兴中寻找针对新的政治和社会现实问题的答案。由此,虔敬主义与19世纪新构建的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开始融合在一起。
正是通过与新兴的德意志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融合,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的虔敬主义在19世纪转型为“新虔敬主义”。与在三十年战争的军事冲突和动荡中产生了虔敬主义类似,19世纪初的拿破仑战争所开启的革命时代出现了“新虔敬主义”。但与之前重视社会改造的虔敬主义不同,新虔敬主义运动更多由保守贵族领导,强调国家的政治权威。同时,虽然新虔敬主义者也像此前的虔敬派一样致力于在德国人当中巩固基督教信仰,但他们为这种信仰赋予了更明确的政治含义—他们倡导的基督教国家在宗教色彩浓厚的同时,更具有政治性和民族性。可见,诞生于大革命时代的新虔敬主义是一种政治性的宗教思想,它将早期虔敬主义的宗教理想进行了民族化和政治化改造,从而将宗教信仰、民族主义情感和保守主义政治紧密结合起来(Avraham,2019)。
随着19世纪政治性的新虔敬主义出现,长期自命为普鲁士民族代言人的保守势力代表容克贵族的力量开始在宗教精英的支持下得到加强,虔敬派贵族作为一个身份团体(statusgroup)崛起为重要的保守主义政治力量。这个团体在拿破仑帝国于1815年滑铁卢战役后崩溃、德意志开始全面政治复辟之际拥有了其他社会阶层难以比拟的影响力:首先,在地方和各邦议会,尤其是普鲁士上议院中,贵族占据着最重要的职位;其次,即便普鲁士进行了资本主义式的改革,它也是由传统贵族阶级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即通过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防御性政治现代化来牢固地控制改革进程(邢来顺,2019)。换言之,在复辟时期,普鲁士贵族阶层通过各种方式维护着自身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掌控和独有的社会生活方式。
贵族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吸引着处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向他们看齐和靠拢,其中就包括在普鲁士官僚机构中任职的公务员和行政精英。普鲁士君主对此加以利用,根据王权传统,授予一些成就突出的资产阶级以贵族特权和社会威望,使他们为自己的统治服务。于是,那些进入上层管理机构的资产阶级几乎无一例外地贵族化了。而另一个资产阶级身份群体,即所谓的“文化资产阶级”(指受过高等教育的中高层官员和自由职业者,他们因受教育程度而非经济收入受到社会的尊敬,从而实现社会阶层的爬升),其贵族化趋势同样明显。与那些地位更高的高级官僚精英一样,他们也希望跻身于社会声望较高的贵族阶层或更接近这一圈子,最突出的证据就是他们大多谋求加入预备役军官队伍。由于受到普鲁士传统的影响,在德意志帝国时期,一个男人的声望往往取决于他是否为预备役军官,因为预备役军官常常是贵族的代名词。因此,文化资产阶级的这一想法,显然有向贵族圈接近的意图(蒙森,2016;邢来顺,2019)。
于是,由于19世纪拿破仑战争后保守力量的复辟与贵族地位的加强,整个普鲁士社会出现了明显的贵族化趋势。1807—1848年间,普鲁士有241人实现了贵族化,其中包括95名军官、82名官员、50名大地产所有者、10名商人和4名其他身份者(邢来顺,2019:189)。贵族化造成的重要后果就是政治、行政和军事部门中贵族的比例不断增加。在省级行政机构中,贵族任职比例由原先的1/4上升到了1/3,19世纪20—40年代更是一度上升到了1/2。1858年,78%的省长和82%的县长职位掌握在贵族手中。在军队中,1820年,贵族军官占总数的54%,到1860年则增加到了75%(邢来顺,2019:188)。因此,在整个19世纪,德国始终存在一个贵族化的资产阶级官僚集团。
普鲁士官僚机构的贵族化意味着保守贵族所代表的家产制心态和行为模式向行政领域的侵蚀,这开启了普鲁士官僚制精神衰落的进程,而同时期普鲁士的经济和政治变迁更加速了这一进程。19世纪初,工业革命的浪潮到达中欧大地,作为后发国家的普鲁士开始了赶超性的快速工业化(格申克龙,2012)。随着普鲁士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肖辉英,1997),崛起的资产阶级与原有的容克地主贵族的矛盾随之加剧。最终,普鲁士于1848年爆发了三月革命,腓特烈·威廉四世被迫颁布宪法,在普鲁士推行君主立宪制,建立全国性的代议机构。然而,立宪政体的建立仅仅为普鲁士各阶级间的斗争更换了场所,国民议会中的资产阶级希望通过更加严厉的法律摧毁旧制度,但以容克贵族为代表的保守势力一直与之进行对抗(博恩,1991)。于是,国王、容克贵族、资产阶级等普鲁士政治精英之间的政治斗争成为19世纪普鲁士政治史的主要基调。
正是这种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和内斗弱化了曾经加诸普鲁士官僚体系之上的权威控制。如前所述,由普鲁士国王领导的国家虔敬主义的维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在权威的领导魅力、模范作用和奖罚分明的规章制度。然而,19世纪的普鲁士国王(如腓特烈·威廉三世和四世)并不像其祖辈一样是强力君主,新成立的立宪政体更是因内耗不断而无法对普鲁士官僚体系施加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同时,由于19世纪普鲁士对外战争和对内治理的失败和挫折,政治性的新虔敬主义缺乏国家现实事功的证明,因此,这一高度看重“现世”的宗教思想一次次遭到现实的无情冲击,弱化了普鲁士虔敬派官僚本就不强的内驱力。
随着内在不稳定的虔敬主义转变为被保守派贵族利用的新虔敬主义以及贵族统治复辟导致普鲁士官僚制的贵族化,立宪政体和软弱君主对普鲁士官僚机构的监督力度不断衰退,普鲁士行政机构内部的禁欲伦理逐步瓦解,官僚制精神也由此衰落,其结果自然是官僚私欲的上升和用公共权力牟取自身利益的传统主义式家产制行政倾向的抬头。在19世纪,普鲁士官僚逐渐成为一个垄断着日益复杂的行政和专业信息的身份群体,甚至还成长为国家的功能性统治阶级(Ringer,1969),逐渐滋生出将身份特权合理化的思想。这一官僚群体对自身特权的维护解释了他们在普鲁士社会和政治改革立场上的保守性:既不同情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具体目标,也不同情工匠和工人的激进要求,仅对所谓的“社会和谐”有着模糊的渴望;重视法律统治而非共识统治,对民主思想的实践和投票权的扩大缺乏兴趣(Ringer,1969:123-125)。在这一时期,贵族化的普鲁士官僚展现出一种只专注于维护自身地位和特权,对事关普鲁士全局的社会改革无视甚至抵制的保守倾向,这在本质上是一种将本该用于服务公众的公共权力视为己有且用于服务自身私欲的贵族式家产制心态。总而言之,普鲁士官僚制在19世纪出现了朝向家产制的蜕化。
至此我们看到,虔敬主义曾经在17—18世纪成功地为普鲁士行政系统灌注了一种“入世的禁欲主义”伦理,以抑制私人欲望的方式克服了行政过程中的传统主义行为(如以权谋私),促进了服务公众和国家的倾向,为普鲁士的官僚制精神奠定了基础。然而,由于虔敬派教义对“现世”“感情”和“权威”的强调,这种禁欲伦理和官僚制精神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当普鲁士在19世纪遭遇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剧变后,虔敬主义对“现世”的关注被德意志精英用来回应现实问题,从而构建了同样强调“感情”的民族主义和重视“权威”的保守主义,虔敬主义也在后者的影响下,转型成为政治性的新虔敬主义。正是在新虔敬主义、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等多种思潮的影响下,普鲁士贵族在拿破仑战争之后的复辟得以实现。这带来了普鲁士社会尤其是行政机构的贵族化,也让贵族所代表的家产制心态和行为模式进入普鲁士官僚系统,瓦解了普鲁士的官僚制精神,让普鲁士官僚制开始朝向家产制行政模式蜕化,它不再服务公众与国家,转而成为专注维护自身私欲、特权和地位的利益团体。曾经帮助普鲁士实现快速崛起的官僚系统的蜕化也让这个国家堕落成“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又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照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国家”(马克思,1965:23-24)。
五、结论与思考:从普鲁士的官僚化历史到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如果说经济领域理性化的体现是资本主义的兴起,那么行政领域理性化的体现便是理性官僚制的诞生,本文聚焦后者在精神层面上的展现,希望对“官僚制精神”及其出现和发展过程进行分析。正如“资本主义精神”一样,要想构建“官僚制精神”这样一个历史概念,只有在对其历史展开讨论后,才能将诸多构成要素交织糅合于其中。因此,在回顾了普鲁士将近三个世纪的官僚化进程之后我们可以提炼出“官僚制精神”的要素:首先,讲求规则与形式上的平等(韦伯,2010a:333);其次,由非人格化精神支配,即“不示好恶”,无论有何种个人欲望或考虑,都应被严格抑制以履行对公众形式上的义务(韦伯,2010a:332);最后,重视权威控制以及与之匹配的、注重实际效果的功利主义倾向(韦伯,2010a:333)。可见,这三个要素都共同指向官僚制精神的入世禁欲主义本质:注重实效意味着入世”,而注重平等和公共性的普遍主义取代放纵个人好恶的特殊主义则意味着对个人私欲的抑制。
那么,这样的官僚制精神在人类历史中又是如何出现的?对于这个问题,诸多的韦伯研究者似乎将之视为经济领域理性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向行政领域自然延伸的结果。韦伯(2004b:458-459;2010a:331)自己也提出,资本主义的发展催生了对“按规则办事的行政机构”的需求,这一说法似乎在暗示经济领域理性化是行政领域理性化的原因。在官僚制理论中,韦伯也以类似的功能主义视角分析了货币经济的发展、军事竞争的加剧、统治领土的扩大和行政事务的增加等客观因素如何为官僚制的发展提供需求和动力。然而,如果我们重回韦伯官僚制理论扎根的历史语境—普鲁士的官僚化进程—便会发现,虽然上述因素的确在17—18世纪推动了普鲁士官僚制的建立,但在这些要素没有消退反而继续加强的19世纪,普鲁士官僚制却出现了向家产制的蜕化,官僚变成了一个被韦伯和马克思等人强烈批判的特权群体。可见,将行政领域的理性化与其他领域的理性化简单联系起来的做法,很容易陷入“论证跳跃”的陷阱。因此,如果要同时解释普鲁士官僚制及其精神在17—19世纪的崛起和蜕变,我们还需要寻找物质之外的要素。
事实上,韦伯已经向我们提示了这一要素的存在。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当谈及加尔文主义与积极进取的资本主义企业家之间的“亲和性”时,韦伯一笔带过地暗示了路德宗的虔敬主义与忠诚的行政职员之间也存在类似的亲和关系。顺着这一线索,本文追溯了自17世纪以来,尤其是从腓特烈·威廉一世开始,虔敬主义在普鲁士官僚制构建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并通过对比它与加尔文主义在教义上的区别,提炼出虔敬派强调“感情”“现世”和“权威”的三方面特性。一方面,虔敬派在17—18世纪向普鲁士官僚灌注的“入世禁欲主义”的伦理,使之能够通过对抗私欲的方式来摆脱以权谋私的传统主义行政行为,从而塑造一种以公共性为核心的官僚制精神;另一方面,虔敬主义又导致了这种禁欲伦理的内在不稳定性,使它在19世纪受到一系列重大历史变迁冲击时,被传统主义的保守贵族改造成为支持复辟的政治性思潮,带来了普鲁士官僚机构的贵族化和官僚制精神的瓦解,促使普鲁士官僚系统蜕变为一个只专注于维持自身地位而疏于推动公共利益的持有家产制心态和特征的保守特权群体。
基于普鲁士的案例,本文对路德宗虔敬主义与普鲁士官僚制精神之间选择亲和性的分析,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韦伯的理性化学说和官僚制理论。如前所述,理性化是韦伯思想的重要主线,是韦伯对现代世界基本存在境况所做的整体性思考。理性化虽然是一种总体性趋势,但它在不同社会领域有各自具体的呈现。正如韦伯(2007:1-3)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前言里所言,西方的理性化进程在科学、经济、行政、法学甚至音乐、建筑等领域都有体现,并产生了与非西方文明不同的思维倾向、组织模式和制度安排。韦伯致力于阐述理性化进程在经济领域的体现,亦即资本主义的诞生,而他未完成的著作《音乐的理性基础和社会基础》则是探讨理性化在音乐领域的体现,如复调与和声。当然,韦伯未能详细阐述理性化在每个社会领域的具体展开过程,他对于行政领域理性化进程的忽视即是证据。韦伯的官僚制理论虽然分析了理性官僚制出现背后的军事、经济、行政等方面的原因,但未能揭示支撑官僚化的理念因素,即使其中暗含了官僚制与虔敬主义之间的亲和关系,但韦伯也没有说明究竟是虔敬主义中的哪些理念锻造了官僚制的精神。本文以虔敬主义在普鲁士官僚制精神兴衰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为例,揭示了官僚制精神的维系机制:一方面,虔敬主义要求一种禁欲主义,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对自我私欲的抑制,就不足以克服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传统主义倾向,亦即视公共权力为己有,从而将之挪为私用的家产制心态和行为;而另一方面,它又要求一种入世的倾向,因为官僚制必须注重行政行为的实际效果,而效果又要落实到公众身上才能得到最终体现,所以“入世”是强调服务公众的官僚制精神的必然要求。因此,入世的禁欲主义伦理是官僚制精神的重要价值基础。
这一结论将我们引向了对官僚制精神和资本主义精神的对比上。的确,在对资本主义精神的伦理基础的讨论中,韦伯虽然将资本主义精神与加尔文主义(而非虔敬主义)联系起来,但也同样强调了入世禁欲主义伦理对资本主义精神产生的重要性:正是加尔文主义,尤其是其中的预定论所促发的入世禁欲主义伦理,让加尔文信徒们抑制自我,将自己视为神意的工具,并力图在增添上帝荣耀的现世工作中捕捉自己能否获得拯救的暗示。因此,从倡导入世禁欲主义的角度看,官僚制精神与资本主义精神并无二致。
然而在其他方面,官僚制精神和资本主义精神却存在明显的差别。资本主义精神中的“入世”指的是信徒投身于尘世的工作,但这份工作在救赎方面究竟有何意义,就只能在个人与神的关系中得到定义,这与加尔文宗所强调的个人孤独地面对深不可测的上帝并求得救赎的意象相一致。然而,官僚制精神的“入世”虽然强调的也是个人扮演好天职所要求的角色,但这一角色的救赎意义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定义的,这是虔敬主义“爱邻人”训诫的必然要求。也正是这样的要求赋予了官僚制精神以服务公众、克己奉公的公共性价值,只有具备这样的公共性,行政管理中的传统主义——将权力视为私有的家产制倾向——才可能被克服。可见,资本主义精神要求个体在经济领域心无旁骛,致力于以不懈的工作增添上帝的荣耀;而官僚制精神则要求个体在行政领域心怀他人,以服务公众的方式履行好自己的天职。因此,理性化在不同社会领域的展开不仅体现为不同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它还在不同领域要求完全不同的伦理价值。这是本文在对韦伯官僚制理论于价值理念层面进行补充的基础上,对其更一般化的理性化学说展开的进一步阐发。
官僚制精神和资本主义精神的相似和区别让我们可以重新思考二者的关系。韦伯(2010a:331)曾说,“资本主义体制在官僚制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如果仅从理性化在不同领域间“功能溢出”的角度来理解这句话,我们不免会认为韦伯在此处出现了论证的“跳跃”,但如果我们从资本主义和官僚制在价值伦理层面上的异同出发考虑这句话,便会对二者的关系萌生新认识。正如本文所论述的,官僚制精神对“现世”和“(他人)感情”的重视,会造成其内在的不稳定性,从而为家产制心态和作风的复辟埋下伏笔。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将官僚制精神从其自身中拯救出来,也许正需要资本主义精神那种贬抑尘世间的人际关系,只对上帝的绝对律法负责的伦理态度。换言之,也许韦伯并没有错,至少在价值和伦理层面上,同样秉承入世禁欲主义又更强调超越性的普遍主义的资本主义精神,确实能够帮助行政官僚斩断与现世他人的羁绊,从而推动官僚制精神的发展。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何在18世纪普鲁士商业资本主义繁荣时期以及1871年德国统一推动工业资本主义快速发展之后,普鲁士/德意志的官僚机构迎来了行政理性化。
然而,承认资本主义精神对官僚制精神可能的推动作用,并不意味着我们要采取一种经济决定论,认为经济领域的理性化决定了其他社会领域的理性化。事实上,与官僚制精神一样,资本主义精神也会衰退。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末尾,韦伯(2007:187-188)哀叹科学的时代掏空了整个宗教的基础,新教精神的丧失直接造成禁欲主义伦理和行动的退却,人们放弃了对职业义务之意义的思考,转而追求纯粹的营利,使得“天职责任的观念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像死去的宗教信仰一样,只是幽灵般地徘徊着”(韦伯,2007:179)。在韦伯所处的时代,他已经看到自己所推崇的秉承新教伦理“志业人”之奋发的创业家性格的枯竭,人们丧失了原有的精神,变得终日精于算计、汲汲于私利(蒙森,2016)。面对资本主义精神的失落,人们该怎么办?面对这一问题,韦伯固然怀有人类深陷“理性牢笼”而不得解放的悲观主义哀叹,但他仍然没有完全放弃希望。在他看来,只有人格精神上的价值才是“针砭现代文化病症的关键药方”(蒙森,2016:VII-VIII、94-95)。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具备这样的人格力量?韦伯将目光投向了历史和当代的两个人群:一是18世纪参与国家行政治理的普鲁士贵族,二是19世纪后期为德国统一立下汗马功劳的德军总参谋部将官(Cochrane,2018)。他们纵使存在各种差异,但都对国家和民族抱有极强的责任感和义务观,并且是具备“权力本能”和“权力意志”的行政和军事精英(蒙森,2016:26、422-423、431)。普鲁士国家和军队是理性官僚制的集中呈现,如果我们认为这两个人群对民族的责任感和权力观体现了官僚制精神对公众义务(“爱邻人”)与权威控制的强调,那么联系前述韦伯的观点,我们是否可以推导出一个可供未来探讨的猜想:资本主义精神衰落后造成的现代社会病症,也许可以通过注入真正官僚制精神所强调的秩序感、责任意识以及对公众的服务和献身精神来医治。
总而言之,本文对虔敬主义与普鲁士官僚制精神兴衰之关系的分析,在理论层面上提示了两个可供未来研究的方向。首先,对于韦伯的官僚制理论而言,未来的研究需要在讨论影响官僚制的政治、行政、技术等物质因素之外,将精神层面的价值理念因素纳入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在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描绘出人类的社会行动在行政领域实现理性化的全面图景。其次,针对韦伯的理性化学说,今后的研究可以将一直被视为总体化趋势的理性化进程落实到不同社会领域,然后比较各个领域的理性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和机制,并考察不同领域理性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探讨各个领域的理性化进程相互加强或削弱的可能,最终在理性化的多个侧面之动态演变中,加深我们对它作为现代世界总体存在状况的理解。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杂志2022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