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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理论研究综述
赵立玮
来源:《中国社会学年鉴2011-2014》
一、尾随者时代与专业化研究
最近一二十年来,西方社会理论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一方面,“后帕森斯时代”的一些主要社会理论家,有的在世纪之交去世,如卢曼(Niklas Luhmann),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有的在进入21世纪后仍保持着高度的学术生命力和创造力,推出高水准的作品,如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的思想发展在2000年之后出现了一个所谓的“宗教转向”,除关于欧洲(“欧盟”)自身问题的论述外,宗教问题是他晚期的一个主要论题,相关论著颇丰,如《人性的未来》(The Future of Human Nature),《世俗化的辩证法》(The Dialectics of Secularization),《在自然主义与宗教之间》(Between Naturalism and Religion:Philosophical Essays),对当今社会——他称之为“后世俗社会”(post-secular societies)——的宗教及相关现实问题展开了复杂精深的分析;贝拉(Robert N.Bellah)在其去世前出版了大部头的论著《人类演化中的宗教》(Religion in Human Evolution:From the Paleolithic to the Axial Age),可以说是这位一生致力于人类宗教研究的社会理论家的毕生心血之作,当属近些年来社会理论,尤其是宗教研究领域最重要的著作。与这些20世纪30年代前后出生的社会理论家相比,一些更年轻——如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或20世纪50年代出生——的社会理论家们在21世纪里更为活跃(毕竟像哈贝马斯和贝拉这样在晚年仍保持旺盛的学术生命力的理论家是极少数),如贝克(Ulrich Beck)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风险社会”(risk society)、“全球化”(globalization)、“反身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rnization)、“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等核心论题构建其全球视角的“世界社会学”,以应对和分析人类社会出现的新境况和新问题,这种研究路向在新世纪得到深入和全面的推进,颇具影响力。不过,总体来看,西方社会理论已不再——至少很长一段时期不会——出现20世纪中期或20世纪80年代那样的繁荣景象,老一代理论家逐渐离世[除前文提及的外,近些年还有默顿(Robert K.Merton)、格尔茨(Clifford Geertz)、达伦多夫(Ralf G.Dahrendorf)、艾森斯塔德(Shmuel N.Eisenstadt)、加芬克尔(Harold Garfinkel)、贝尔(Daniel Bell)、霍尔(Stuart Hall),等等],而富有理论创见的新一代理论家则凤毛麟角,西方社会理论的发展必将进入一个没有理论大家的“尾随者时代”[有意思的是,修斯(Hughes,1958:14)指出,那些确立了后来社会理论发展的“指导思想模式”、被后人称为“古典社会理论家”的德国人,恰恰感觉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尾随者时代]。
另一方面,西方社会理论研究开始越来越注重对自身传统的梳理、研究和反思。虽然说这种进程自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这部著作既是西方现代社会理论的奠基之作,也开启了真正的西方社会学和社会理论史研究——出版以来就持续发展着,但相较于西方思想传统中的其他学科和传统(如哲学、文学、史学乃至政治哲学等),19世纪兴起和形成的社会理论,长期以来并没有真正形成对自身传统的系统梳理和研究(譬如没有大型的、系统的丛书,对其主要人物的生平与著作的研究相当薄弱,缺乏相关的专门期刊,等等)。但进入21世纪之后,这个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可以说西方社会理论的研究已经步入专业化的轨道,比如对其传统中的主要人物的著作的系统整理和出版(马克斯·韦伯是少有的例外,而包括涂尔干在内的其他人的著作的系统整理和出版都相对滞后,但已陆续启动;对马克思著作的整理和研究——“马克思学”——是近几十年来马克思思想研究中最有活力、最富成果的领域,但从社会理论的视角所做的系统研究尚不多见),对主要人物的传记研究[如Marcel Fournier在2007年推出的《埃米尔·涂尔干传》(Emile Durkheim:A Biography),英文版于2013年问世,弥补了这位最具代表性的社会理论家长期以来一直缺乏真正传记的空白],专业性期刊的创立[代表性的有2000年创刊的《马克斯·韦伯研究》(Max Weber Studies),2001年创刊的《经典社会学杂志》(Journal of Classical Sociology)等,加上此前一些包括《涂尔干研究》(Durkheimian Studies)在内的专门研究刊物],大大推进了基于文本和历史脉络的专业性研究,同时也有助于从事社会理论研究的专门研究人才的成长。基于上述诸方面的推进,我们看到西方社会理论研究的专业化程度大大提升,而曾经大量充斥20世纪的相关研究中的意识形态攻击和争论则大为减少。
总的来说,当前西方社会理论研究一方面进入一个缺乏理论大家和理论创见的过渡与平庸的时代,另一方面则步入对自身传统的更具专业化研究的整理与消化时期。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西方社会在经历了数百年的现代化发展之后,各种问题也不断呈现出来,原有的理论在认识和解决相关问题方面是否有效、新的理论能否出现,等等,都将对西方社会理论的发展提出难以避免的挑战。另外,如果检索最近一二十年来的相关文献,我们会发现,社会理论研究领域出现的一些具有创见的论文和著作,其作者来自非西方主流国家的越来越多,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西方主流社会和文化所面临的危机,也是其缺乏活力的一个表征。
中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总体而言,虽然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已逾30年,但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个学科的理论基础并未确立。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我们引入和翻译了大量的西方社会学和社会理论文献,也有相当多的研究者直接、间接地在欧美主流教育机构接受过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但我们依然缺乏对西方社会理论的整体性的、系统性的和实质性的理解。譬如我们对西方社会理论的一些重要传统、流派、人物和著作缺乏深入研究;我们的译介显得随意而缺乏系统性,许多译作质量低下、讹误频频;每年期刊上发表的大量相关“理论”文章中,相当比例的所谓论文没有文本依据(缺乏对相关文本的深入阅读和理解)、缺乏理论逻辑、体现不出理论和现实意义,等等。同时,由于多种原因,我们对自身传统文化和研究传统的认识和探究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更糟糕。因此,中国社会理论研究还没有成长为具有独立性的研究领域,在面对复杂和迅速变化的国内及全球情势,我们的理论思考、分析和研究往往显得无力和无效。当然,我们也看到,这些年来中国社会理论研究仍然取得了某些进展,下面拟从两个方面——我们认为这是真正确立中国社会理论研究不可或缺的、需要大力促进的基础维度——对近5年(2010—2014)来的相关研究予以简要评述。
二、对西方社会理论的研究
社会理论和社会学虽然是“舶来品”,但自晚清“西学东渐”以来,我们的社会与文化已不再可能避开西方的影响和渗透,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以及全球化的加速,这种融合更加深入和全面。因此,要确立中国社会理论研究的基础,对西方社会理论进行系统、细致的专业化研究和深入反思是其前提之一。
在二战后逐渐确立的社会理论和社会学研究传统中,以马克思、涂尔干和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主要研究进路或范式被视为主流。鉴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语境中的特殊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和思想在中国也得到系统和全面的研究;不过,从社会理论和社会学的角度来探讨马、恩思想及其在该领域衍生的整个传统的研究却不多见。即使是本文评述的五年间,相关文献也极为庞杂,对之分析述评非本文篇幅所允,需另文专论。与此相对照的是,对韦伯和涂尔干思想的研究则一直在稳中推进。
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以来,最早对韦伯思想进行系统研究的苏国勋教授(苏国勋,1988)近年来侧重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来反思和批评韦伯关于中国的论述(主要体现在韦伯的《中国的宗教》一书中)(例如,苏国勋,2007,2011,2012)。苏国勋先生认为,总体而言,韦伯(和其时代的大多数欧洲思想家)的思想中存在着明显的“欧洲中心论”倾向,这使他对包括中国宗教在内的东方宗教的论述可谓洞见与曲解并存。以韦伯对中国宗教的论述为例,虽然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总体性质”的认识颇具洞见(如对清教与儒教的比较),但他作为“现代欧洲文明之子”而构建的中西文化比较研究框架,既有助于他基于西方的历史比较研究,同时也限制了他对于中国文化这样的“他者”的进一步认识,譬如他缺乏对中国文化的“三教合流”的深入理解、他对道教论述中的明显曲解,等等。苏先生的这种研究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中国学者在研究西方社会理论时的某种“文化自觉”(苏国勋,2006),而这种对待西方文化的态度近年来在中国学界似乎比较盛行。不过,应该指出的是,中西文化比较之类议题历来是一个十分复杂和难以把握的问题。李猛(2010)的相关研究同样聚焦于这种比较研究,该文可视为他在苏国勋早期关于韦伯思想,尤其是其“理性化”论题的研究基础上的进一步思考。 李文紧扣理性化与传统之关系,认为这种关系“构成了西方与东方(特别是中国)的关键差别”。理性化是“现代西方独有的历史现象,系统地借助了一种反传统的力量来造就现代生活的生活之道和社会秩序”,是一种“反传统的‘传统’”(李猛,2010:1)。而在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伦理中,理性主义和传统主义却奇特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在韦伯看来,其理性化是不彻底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亦即西方意义上的理性化。清教和儒教中的不同理性化(以及其中涉及的诸复杂因素)导致了它们在“普遍历史”中的不同“命运”。不过,对于“中国现代生活的最终命运”问题,李文并没有体现出苏文中对中国文化的那种乐观,而是多少有些虚化地质疑“置身这一困境中的中国人能否成为担负这一‘精神’的英雄,并在悲剧性的历史处境中,仍然能够找寻到中国人生活的‘孔颜乐处’”(李猛,2010:29)。
除韦伯关于“世界宗教”(world religions),尤其是新教和中国宗教(儒教和道教)的历史比较研究广受中国学者关注外,其方法论思想也一直饱受争议。因此,当施特劳斯(2006)的重要论著《自然权利与历史》的中译本于2006年面世后,其中关于韦伯的批评自然也引起了中国研究者的关注。例如,杨子飞(2011)对施特劳斯关于韦伯的论述(他认为并非简单的“批判”)给予了深切的解读,认为“施特劳斯一方面通过一个下降的思想历程揭示出韦伯困境的深层根源……另一方面,施特劳斯又通过一个上升的思想历程去超越韦伯所陷入的深渊”(杨子飞,2011:206)。肖瑛(2012)同样认同施特劳斯在对韦伯的批评中提出的所谓“韦伯难题”,进而认为韦伯所谓的关于“价值与事实”的区分也体现了“现代性的困境”和“社会学的困境”,即一方面(在方法论层面),“历史主义给社会学带来的相对主义的困境”,另一方面(在讨论终极价值与经验科学之关系时),“历史主义带来的相对主义造就了经验科学在价值判断上的虚无主义,经验科学在其推进的过程中失去的恰恰是终极价值,是经验科学自身的前进方向”(肖瑛,2012:234)。不过,肖文关注的是社会学研究如何走出这种困境,因此他提出了“新历史主义”的构想,以及在此基础上应当“把个人主义引入中国”(或“把个人带回社会”)的实质性诉求。同时,我们也看到,有研究者基于对韦伯相关文本的解读而提出对韦伯的方法论思想的新理解,如吕新雨(2011)认为,作为“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的”“价值无涉”具有三重含义,即它体现了“社会学科的历史观”“建构学术公共领域的原则”和“学术共同体内部建立理解的方法”(吕新雨,2011:62)。不过,囿于对中译“价值无涉”的毫不质疑的接受,也使这种解释的意义仅限于作者自己的一种理解而已。就此看来,王楠(2014b)的相关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他基于韦伯方法论思想的最新英文版(Weber,2012),重新检视了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一些关键要点。这项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地重申了韦伯方法论中的一个核心观念“价值自由”(Wertfreiheit,value freedom)——也许受��译的影响,过去一般译为“价值中立”“伦理中立”“价值无涉”等,而当我们接受这样的译法时,实际上已失去了准确理解韦伯思想的可能性,正如当人们[包括我们译介的贝纳加(2010)的相关研究]毫不质疑地接受施特劳斯关于韦伯所谓的“价值与事实的二分法”时,就已经陷入前者设定的问题域中,从而丧失了真正把握韦伯思想的机会。只要所谓的“韦伯的价值中立的社会科学”观念仍盛行于学界(不论中国还是西方),秉持这种观念的研究者就很难真正进入韦伯思想之堂奥。王楠的研究也许仅仅是一个正确理解韦伯方法论及其整体思想的一个开端,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开端。
总的来看,近些年来,国内关于韦伯思想的研究和韦伯著作的译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譬如台湾学者康乐和简惠美对韦伯著作的系统译介,卡尔伯格(Kalberg,2002)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新译本的中译本(韦伯,2010)也已面世等,但相对于西方在韦伯研究方面的快速发展,如《韦伯全集》的编辑和出版的持续推进、对韦伯思想的全方位的研究及其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等,中文学界关于韦伯著作的系统译介和对其思想的更具系统性和专业化的研究仍然可以说是任重道远。
如果说国内学界对韦伯思想研究不尽如人意,以及和西方韦伯研究水准之间还存在着显著差异,那么对涂尔干的研究及其著作的中译的情况显然要好得多:涂尔干的主要著作(包括涂尔干生前死后出版的著作)基本上都有中译,他的一些主要著作和思想也得到进一步探讨。下面拟从近几年的相关研究中略举数例稍作评述。
渠敬东(2014)以“国家与社会之关系”为切入点,对涂尔干的重要论著《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给予了重新阐释。他认为,涂尔干的研究表明:“现代民主政治的形成,既不是通过个体意志权利让渡的结果,也不是纯粹国家权威的体现,而是经由职业群体作为政治的基本单位及由此形成的中介作用,通过代议制来实现国家的政治作用。正是自成一类的‘社会’,为国家提供了更高的神圣基础以及超越现实政治的人类理想,从而将现代政治落实在职业伦理和公民道德相结合的基础上”(渠敬东,2014:110)。而魏文一(2014)的研究则更为详尽地论述了“涂尔干社会理论中的国家观”,该文在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法国,乃至欧洲的复杂政治、社会历史背景中,分析了“德雷福斯事件”和“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两个对对涂尔干思想,尤其是其政治思想发展的重要影响,结合涂尔干的诸多文本(包括以往的涂尔干研究中很少被关注的涂尔干在一战期间撰写的两个小册子《德意志高于一切》和《谁想要战争》)对其社会理论的政治维度给予了详尽论述。而不论是涂尔干本人的社会理论,还是后来的涂尔干研究,政治思想或维度都是一个相对被忽略的领域;就此而言,渠敬东和魏文一等人的研究,不论是置于当下的中国研究语境还是置于涂尔干时代的法国和欧洲历史脉络中,都有助于我们更为完整和深入地理解涂尔干的思想。
涂尔干思想的其他重要方面也得到进一步探究。譬如,赵立玮(2014)对涂尔干的经典研究《自杀论》给予了重新解读,该文不仅对涂尔干在《自杀论》中提出的“自杀类型学”给予了比较完整的阐述,而且结合涂尔干的以“人性的两重性”为核心的“人性论”对这种类型学给予了一种新的阐释。陈涛(2012,2013)的相关研究对于涂尔干的社会理论(尤其是其“社会”概念)与社会契约论或自然法传统之关系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探讨。李英飞(2013)则在法国的智识和历史脉络中,结合涂尔干的著作,探讨了涂尔干早期社会理论中的“社会”概念的意涵。何健(2012)和刘拥华(2013)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涂尔干著作中的世界主义、爱国主义等问题。魏文一(2012)结合新出版的涂尔干早期著作《哲学讲稿:1883—1884年桑斯中学课程笔记》中译本,对涂尔干的“早期社会哲学思想”进行了解读,等等。上述研究虽然只是当今中国学界对涂尔干社会理论的部分研究,但在所论领域或多或少都具有一些新意,有助于推进涂尔干研究。
另外,近5年来,还有诸多相关研究值得关注。像渠敬东和王楠(2012)以“自由与教育”为主线,分别对卢梭的《爱弥儿》和洛克的教育哲学给予了详尽、细致的阐发;王楠(2014a)对洛克的思想进行了颇具社会理论取向的系统研究;李猛(2012)对西方现代自然法与社会理论的复杂关联提出了颇具新意的解释;康子兴(2012,2014)对亚当·斯密的社会思想给予了多维度的阐释,等等;这些研究不仅有助于相关研究领域的推进,而且对于我们理解西方现代早期的问题域及其对后来的社会理论研究的影响都具有重要意义。崇明(2014a,2014b)对托克维尔著作中“革命与自由”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赵立玮(2012)阐述了国内学界一直引述但始终没人澄清的所谓“韦伯的帕森斯化”和“去帕森斯化的韦伯”(de-Parsonizing Weber)问题,并基于“韦伯—帕森斯思想关联性”考察了韦伯对帕森斯理论发展的不同时期的影响;孙飞宇(2011,2013)对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尤其是其“生活世界”概念给予了深度解析;闻翔(2012)通过对米尔斯主要著作的分析,揭示了其著述关注的主要问题和理解其思想的内在线索,等等;这些研究不仅推进了各自领域的研究,同时也有助于中国学者对西方社会理论的整体性理解。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提及的研究仅仅是国内近五年来关于西方社会理论研究的一小部分成果,对于国内每年数百篇(部)的相关出版物而言,上述评述难免有挂一漏万之不足,但限于篇幅及甄选所需时间、精力等因素,综合、全面的评述只能留待有志者了。
三、对中国早期社会学和传统社会思想的研究
众所周知,在20世纪上半叶,社会学传入中国后曾经得到迅速发展,人才荟萃,成果丰硕,成就斐然。当时的社会学家们尝试把社会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运用西方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和视角对中国的现实问题及未来发展进行调查研究、经验分析和理论化探索,进而探求社会学“中国化”的道路,取得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和令国际社会学界瞩目的成就。这个研究传统是我们寻求将来自西方的社会思想、理论和方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有效认识和解决当今中国社会的特征和问题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借鉴,也是我们确立真正的中国社会理论研究的另外一个前提。
近些年来,学界对民国时期的社会科学研究表现出越来越浓厚的兴趣,民国研究已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热点领域。就社会学而言,李培林、渠敬东和杨雅彬(2009)主编的《中国社会学经典导读》(上、下),提供了对中国20世纪上半叶的社会学的发展脉络、主要人物、流派、代表作品等的一个比较完整的“导读”,十分有助于人们了解和进一步研究中国早期社会学传统。我们看到,这个时期的一些代表性人物的著作和思想正逐渐得到不同程度的研究。其中,因其在中国社会学史上的独特地位,费孝通的思想和研究一直是国内学界讨论的热点;因相关研究文献庞杂,下面仅选取几种研究为例。2010年是费孝通100周年诞辰,《社会学研究》刊发了李友梅和杨清媚的文章以表达对费先生的纪念。李友梅(2010)认为,“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民族文化的自觉和主体性是费孝通思想的一贯主题”(李友梅,2010:2);通过对费孝通早期(20世纪40年代)和晚期(20世纪80年代以后)思想发展变化的考察,李友梅发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费孝通的文化情怀始终处于各种矛盾的交织之中”,并认为这种情形“与其说是费孝通个人思想中的张力,毋宁说是处在民族认同与现代性诉求结合处的知识分子的共有处境”(同前引)。杨清媚(2010a:1)以费孝通为“个案”展开了一项独特的“人类学史研究”,亦即“一项关于费孝通学术思想的中国人类学史研究”;以此为基础,她(杨清媚,2010b,2013)后来继续以费孝通、陶云奎等中国早期社会学—人类学的重要人物为“个案”,在兼顾其他因素的同时,侧重在精神(“心史”)层面上进行以小见大、由浅入深的颇具特色的学科史、思想史、社会史的综合研究;如在对费孝通的“心史”研究中,杨清媚(2010b)以过去研究中未得到足够重视的史禄国,尤其是其ethnos理论对费孝通后来的社区研究和民族研究的影响为论述线索,试图从“文化方面”提供对费孝通思想的“整体的理解”,把握其“整体的关照”。
2012年是中国早期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代表性人物孙本文诞辰120周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推出了十卷本的《孙本文文集》,学界也对其思想的不同方面展开了研究。例如,周晓虹(2012)结合孙本文生活的时代综述了其思想发展的历程,认为“在社会动荡、战争频仍的年代,孙本文充当了这个社会学建设者和评论者的双重角色,最早尝试用社会学理论来推动苦难中国的社会建设,并致力于创建一种中国化的社会学理论体系”(周晓虹,2012:1)。谢立中探讨了孙本文的社会学理论的定位问题,认为在孙本文的学术生涯中,其社会学研究取向“至少有过两次变化,前后形成过三种不同的社会学取向”(谢立中,2013:109),即心理主义的、文化主义的和综合性的理论取向。成伯清则专门讨论了孙本文基于中国古代史料而提出的“门阀制度下的社会阶级”问题,认为“门阀制度或许为六朝所特有,但门阀化倾向却是一直隐含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支配结构之中,并得到崇尚宗法和家族文化的儒家意识形态的支持。门阀化实乃中国社会文化脉络中的一种潜在机制”;因此,孙本文的相关研究在“社会学分析上具有特别的意义”(成伯清,2012:118)。
另外,民国时期成就显著的“社会史”研究也得到一些年轻学者的关注。例如杜月对瞿同祖的社会史研究提出了一种颇为独特的解释。通过对瞿同祖不同时期的主要著作的分析,杜月认为这些著作之间“构成了一个充满张力的整体,在社会事实和法律典章之间,在法律典章与儒家理想之间,这几本书似乎在不停摇摆,而且有着各自不同的摆幅和方向”(杜月,2012:52)。她进而通过文本分析、智识影响分析等方法,对这种矛盾和张力提出了自己的解释,认为其意义恰恰在于“瞿同祖在面临中学与西学、历史与社会的交错中留给我们的宝贵的问题意识”(杜月,2012:67)。白中林对陶希圣——一位因政治等原因一直被国内学界所忽略的民国时期的重要社会史家——开创的“亲属法的社会史研究”进行了探讨,认为陶希圣“沿着晚清法律变革的线索和严复开启的群学道路,力图通过打破一本主义的宗法家族,树立生存权体系的亲属法,以此把家变成独立人格的养成所,为现代国家提供合格公民”(白中林,2014a:172)。侯俊丹基于地方史和地域学术传统,以近代永嘉学人陈黻宸的“民史”观为例,力图呈现其思想的产生与中国晚晴的社会结构、机制及历史脉络的关联;通过这种考察,她发现“在融合永嘉经制学、陆王心学和章学诚史学,并吸收西方实证主义史学和经验论传统的基础上,陈黻宸赋予了经学典范价值新的解释,提出以‘民史’为核心的总体性社会科学学说”;进而认为这种“总体社会科学体系呈现了近代经世文人对19世纪中叶以来的人心世变的体察、对社会制度安排的探索,以及对政治理想的追求”(侯俊丹,2014:152)。
除上述研究取向外,对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思想观念和制度的研究同样有助于确立中国社会理论研究的基础。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同样庞杂,下面仅选取两例稍作评述。何蓉(2014)的研究是一种“概念史”的尝试,她试图从“基本意涵、多种应用及语境”诸方面,“追溯中国历史文献中‘均’字所体现出的制度设计、社会思想的历史演变及影响”(何蓉,2014:140);作者认为,“‘均’体现着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独特的社会正义观”,它具有多重含义,但在“实质内容、前提条件、实现途径等方面”却与“近代以来源自西方的平等思想”截然不同(何蓉,2014:140)。白中林(2014b)对民国以降关于中国历史上一种极为重要的制度体系(治理体系)“乡约”的研究文献,包括历史不同时期的相关重要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涉及乡约之概念辨析、流变考察、实施机制、功能分析诸方面,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一种制度史的考察。上述研究,不论是概念史—观念史还是制度史的探���(上述成伯清的研究,虽然是借助孙本文的论述来讨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门阀制度问题,但亦可归于此类),对于我们确立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之特征,确立中国社会理论研究的实质性维度,都是极具重要意义的。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对于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社会科学之研究已渐成当下学界的一种“显学”,相关文献也正在迅速扩张,因此,上述提及的研究可以说只是庞大文献中的一个极小部分,我们期待对自身文化、社会和传统的研究不仅有数量上的增长,更要有质量上的提升,毕竟,这才是中国社会理论研究之根基。
四、结语
对于中国社会理论研究的确立和发展来说,西学和中学都是必不可少的智识源泉。不过,正如诸多思想家和理论家早就明确阐述的,真正的理论之发展,必须同其时代的现实问题和经验研究结合起来,双方互相作用、相互促进,这样既可实现理论之“用”,有效指导经验研究,同时理论自身也可得到“检验”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但在当下的研究状况中,这种理论与经验研究相互促进的状态还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更为常见的是理论与经验研究两相分离,甚至两不相干。
当然,在社会学和社会理论研究中,也一直有研究者试图去解决这种问题。下面仅以渠敬东(2013a,2013b)近期的一项研究来结束本文,以示中国学者在社会学理论化探索方面的某种努力。渠敬东的这项研究基于近年来学界对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社会经济实践——乡镇企业——的经验研究,尤其是相关的“产权研究”,试图从中“抽象”出一种理论性的解释和分析框架;具体而言,它“试图从占有、经营、治理三个经典理论概念出发来分析乡镇企业的生存结构和运行机制”;作者认为,“乡镇企业在占有关系上汇合了公有制、共有制和私有制等多重因素;在经营关系上则充分利用双轨制的体制环境,将土地承包、企业承包经营和财政包干结合起来;在治理关系上将体制的、知识的和民情的等多向度的治理机制相融合,解放了家庭、宗族、习俗等各种传资源,并以此寻求实践中的改革与创造”;不啻于此,作者还试图揭示其中蕴含的“丰富的制度创新空间”和“改革时代的制度精神”(渠敬东,2013a:1)。有论者(赵立玮,2013:51)指出,渠敬东的这项研究“是近期中国社会学研究中基于中国经验的一种有意义的理论化尝试”,这项研究“所呈现出的整体研究视角、概念框架与经验问题相互作用的方法论取向,不仅体现了研究者提出的‘重返经典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张,而且对于推动中国社会学研究的理论化颇具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wy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