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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于感性与理性之间
——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
马良灿
原文载于:《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6期。
何谓社会意识形态, 其存在形式及类型结构是什么, 如何理解社会意识形态转型与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生活变迁的内在关联,意识形态问题是社会学研究不可逾越的禁区吗, 从社会学视野出发探讨意识形态问题应当信守什么样的方法论原则?对上述问题的系统解答是社会学研究社会意识形态无可回避的根本问题。刘少杰教授的专著《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 是迄今社会学领域中对上述问题认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学术著作。阅读该书, 不仅能够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历史演化与传播方式, 存在形态与层次类型,当代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结构转型、 社会秩序、 社会生活变迁的内在联系, 意识形态安全与社会治理问题, 意识形态现代化及其评价原则, 新型社会形态的意识形态变迁与社会认同,研究意识形态的方法论原则等问题形成系统认识; 而且能够拓展社会学认知意识形态的传统界限, 开创社会学研究社会意识形态的新视野。
一、 探究社会意识形态的实践原则及社会学方法论视野的拓展
探究社会意识形态问题时, 如何避免形而上学的假定和抽象的哲学思辨,如何突破认知意识形态问题的传统藩篱, 信守什么样的方法论原则, 这是社会学介入意识形态领域首先必须要应对和回答的基本问题。当代社会学研究之所以很少涉及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之所以没有对这一问题形成系统认知, 就在于无法突破传统意识形态问题所信守的固有边界, 缺乏崭新的学术视野与方法论原则。因此, 对社会学者而言, 坚持什么样的方法论原则来介入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
在这本著作中, 刘少杰教授明确主张从实践原则出发, 将 “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放到现实生活的物质利益关系或特定的历史条件中来把握” , 认为意识形态不仅是现实世界的反映, 而且人们现实社会生活过程与社会生产实践的变迁必将呈现于意识形态中, 以价值信念和理想追求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具有一种实践意识,是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利益关系的观念表达。 ”[1] 这种将意识形态放置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与社会变迁的视野中进行理解的实践原则,不仅避免了传统上简单地将意识形态视为抽象化、 系统化、 空泛化的片面观点, 而且使我们能够从人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承载者与创造主体这一基本立场出发, 将关注的视野转移至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社会交往、 社会互动、 社会关系、 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中来。而通过理解社会及其人类群体来理解意识形态, 不仅赋予了意识形态坚实的社会与现实基础, 而且为社会学介入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开拓了新的学术空间。从此,社会意识形态不再是远离人们社会生活的知识怪兽, 不再是社会学不可跨越的禁区。
从实践原则看, 人类社会行为是一种总体性存在, 人类的实践活动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既是利己的又是利他的, 既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 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而意识形态正是人类信守的价值信念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是关于人类真伪善恶等社会行为的观念呈现。由于人类行为本质上是实践的,这种社会实践从根本上说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因此, 作为人类行为价值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本身也是一种总体性社会存在, 它穿梭于感性与理性之间, 兼具感性与理性的双重品格,是人类感性实践与理性实践的价值体现。
刘少杰教授将意识形态视为兼具感性与理性属性的总体性社会存在,不仅丰富和拓展了意识形态的内涵, 而且把意识形态研究引向了人类社会丰富的实践过程之中, 转移至人是意识形态的创造主体与承载者这一基本社会学立场上。这种实践原则避免了把 “意识形态现象抽象化为远离生活的空中楼阁”[2], 进而在社会现实与价值信念之间找到了链接点。因此, 从实践原则出发,将社会意识形态嵌入到人类社会结构、 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的实践场域中来加以认知, 是社会学介入意识形态研究领域应当信守的方法论原则。信守实践原则, 是社会学研究社会意识形态问题的基本经验,也是这门学科在涉及这一领域时应当遵循的方法论原则。
二、 社会意识形态的双重品格及其本质内涵
承认社会意识形态兼具理性与感性的双重品格,是刘少杰教授研究社会意识形态信守的基本学术信念,也是贯穿这部著作的灵魂。在刘少杰教授看来, 不仅意识形态的存在形式与展开方式兼具理性与感性的特征 (即理性意识形态和感性意识形态) 、 而且意识形态的层次类型(即总体意识形态、 群体意识形态、 个体意识形态、 官方意识形态、 民间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 非主流意识形态) 、 表现形式 (即意识形态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与传播方式 (即理性说教与感性传播) 均具有感性与理性的双重品格。既然感性与理性都是意识形态不可或缺的属性, 就应当在社会生活的实践意识中将两者统一起来, 实现意识形态双重品格的社会整合,因为 “感性无理性则盲、 理性无感性则空” 。 [3] 因此, 意识形态的整合过程本身就是社会整合与社会认同在价值信念层面的体现。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 刘少杰教授将意识形态界定为特定群体、 组织、政党或国家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所信守的 “一组相对稳定的价值信念” 。[4] 这种对意识形态的界定抓住了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它将意识形态问题的认知问题从抽象而空泛的理论说教引向了社会结构、 社会关系与日常生活的实践场域之中, 进而为社会学介入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开创了新的学术视野。因此,将意识形态视为一组相对稳定的价值信念,不仅突破了认知意识形态的传统界限, 赋予了这一概念丰富的时代内涵, 拓展了意识形态的展开空间, 而且为人们从社会生活的实践层面理解意识形态的呈现方式、展开过程和表现形态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处于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价值信念既可以以理性思维的方式存在, 又可以以感性思维或社会心理的形式存在, 既可以是情感的, 也可以是理性的,既可以以相对稳定的形态存在, 也可以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变化。特别是嵌入在人们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内容多样、 形态复杂、 差异显著的感性意识形态 (如宗教意识、社会公正感、社会信念、 集体表象、 社会认同、 社会礼俗、 道德规范等) , 不仅是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为人们社会生活提供了多元的价值基础与行动原则。
突出社会意识形态的感性化, 从社会生活实践中去探求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意识形态的存在方式、表现形式与时空流变,既是刘少杰教授研究意识形态问题最具鲜明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也是贯穿这本著作的一条基本主线。在这本著作和其他相关论文中, 刘少杰教授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学说关于意识形态的感性存在、布迪厄关于实践感与实践意识、 涂尔干关于集体表象的认知、 中国社会变迁中的社会认同、 思想观念分化与社会公正感、 市场社会中的陌生关系熟悉化与道德重建、 新型社会形态下的社会认同与意识形态感性传播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因此,突出意识形态的感性化, 实际上也就是承认社会意识形态所呈现的 “多元化、 多样化和多变化” 特征, 并坚持从社会生活的丰富实践中实现各种思想观念和价值信念的 “广泛对话、异中求同”[5]。
承认意识形态的感性化, 并不是要否认意识形态理性化的合理性,而是要在尊重差异、 包容多样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有效的沟通与对话机制。这种对话机制强调不同民族、 不同文化中所呈现的各��思想观念与价值信念的合理性、 多元性、 包容性与平等性,主张感性意识形态与理性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与民间意识形态互相借鉴、 扬长避短、 和而不同, 共存于社会生活实践之中, 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共识与社会整合。
三、 社会变迁视野中的当代社会意识形态转型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嵌入在社会结构、 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价值信念与思想观念,社会意识形态必然会随着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的变迁而从表现形式、内容类型、 层级结构、 传播方式等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因此, 从社会形态与社会结构的时空流变中把握社会意识形态的运动轨迹与变化规律是社会学研究意识形态问题必须要应对和回答的根本问题。从社会变迁的视野出发考察社会意识形态的变迁问题是刘少杰教授关注的主要议题,也是这部著作力图呈现的核心思想。刘少杰教授指出,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生活的变动必然 “引起意识形态的分化重构……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必然包含意识形态转型。 ”[6]
社会意识形态转型与中国社会的深刻变迁是内在统一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中国社会发生了社会资源重新分配、 利益关系深刻调整、 利益群体与阶层关系多元分化、 利益关系与身份地位等重大变化, 这种急剧变迁的社会环境不仅使主流意识形态作出了重大战略调整,而且使非主流意识形态获得了空前活跃的机遇并呈现出多元化、 多样化和多变化为主要特征的新格局, 特别是信息化时代出现的文化影视化现象致使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 传播途径和传播效率发生了深刻变化,上述意识形态呈现的崭新趋势可称之为中国意识形态的转型, 亦即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单级封闭型形态转向了改革开放时代的多元开放型形态。 [7]
中国意识形态的转型必然呈现于社会转型、 日常生活变迁与社会形态新变化之中。因此,从社会分化与社会变迁视角出发去探索社会信念、 社会认同、 社会公正感、 社会交往的道德基础与传播方式, 是理解中国社会意识形态转型的基本前提。在这本著作及相关论文中,刘少杰教授在扎实的经验研究基础之上,专门探讨了社会分化中社会信念与社会公正感、 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缺失、 新型社会形态中的意识形态传播变迁等问题。
社会信念与社会公正感是思想观念的重要内容, 是最基本的价值评价,是基层社会最普遍的意识形态现象。刘少杰教授的研究表明,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经济利益、 社会地位和群体关系等方面出现的“分化中发展、 差别性提高”[8]的社会发展变化趋势, 引起了人们在社会心理和价值信念的层次分化, 并且由于贫富差距、 分配不公以及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引发了越来越明显的社会不公正感问题,这种变化应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特别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道德基础缺失问题, 在人们的道德评价中反映得最为强烈。这种道德评价不仅是感性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更是完善市场交易秩序的基础制度。中国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各种以次充好、 以假乱真、 坑骗顾客、 牟取暴利等现象随处可见。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 除了与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外,更重要的是这种新型的经济形态缺乏健康的道德基础。因此,探寻市场经济道德基础缺失的社会根源, 是完善本土市场交易秩序, 重建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的前提。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社会基本上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熟悉社会,而市场社会面对的则是一个陌生人社会。熟悉社会中置于人际交往首位的亲情伦理与义在利先的原则, 被陌生人社会中的理性计算和取利忘义原则取代了。研究表明, “市场陌生化程度同道德缺失严重性是一种正相关关系” 。[9]
也就是说, 市场行为的陌生化程度越高, 经营者越容易背弃诚信,市场道德水准问题越严重; 反之,市场行为的熟悉化程度越高, 经营者们越能恪守诚信, 市场道德水准较高。这说明, 尽管中国社会的经济形态已迈向了市场经济, 但经营者依然固守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原则来展开市场交易。当面对陌生的市场社会时,人们不仅将传统的道德原则搁置一旁, 而且不知道信守何种道德原则, 这是中国市场经济道德基础缺失的一个基本症结。要消除这种症结, 就应当从传统道德观念中去寻找重建市场经济的道德依据,重视陌生关系熟悉化的市场意义, 进而使植根于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原则在陌生的市场关系中发挥作用。[10]
社会转型中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变迁既是社会变迁在思想观念传播上的体现,也是当代社会意识形态转型最为突出的特征。因此, 从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变迁来理解在复杂变迁的社会中人们的价值信念与思想观念上的变化, 是社会意识形态转型在社会生活实践层面呈现的核心内容。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信息化时代背景下, 社会意识形态内容的传播方式和展开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 已经由纵向的单位传播转变为横向的社会传播, 出现了感性传播对理性传播的地位替代。单位传播建立在自上而下的实体权力基础之上,它通常以会议学习、 政治说教、 文件传达、 报刊书籍、 有声宣讲等理性方式进行。社会传播建立在平面化的信息权力基础之上, 它通过利用电视、 手机通讯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信息传播数字化、 影像化、 符号化和大众化的感性方式来实现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信念的传播。在意识形态的社会传播过程中, 社会成员已不再是政治说教的被动的聆听者和思想教育的接受者,而是在象征化的传播中成为了主动的传播者, 是感性传播的主体。在信息流动和网络化传播的过程中, 社会大众获得了一种新型社会权力即信息权力。[11]这种社会权力植根于基层,“是大众传播中表现出来的利益诉求和价值信念, 是民间意识形态在网络媒体中的流动。 ”[12]
社会成员的身份地位、 权力结构关系及其社会生活信息化的转化,从根本上颠覆了社会意识形态传播所依赖的权力基础, 推动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 人类社会由此迈向了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即信息社会。信息社会是以信息传播为主要任务的社会。[13]这种社会中, 人们主要通过缺场交往的方式来传播信息、 表达信念。缺场交往发生在缺场的网络空间中。 [14]在这种象征化、 感性化的社会空间中, 人们获得了空前的自由, 可以将平时隐藏的价值信念和批评言论充分表达出来, 拓展意识形态传播的展开空间。在象征化、数字化和符号化的缺场交往过程中,人们通过信息沟通、 相互影响、 持续传递, 最终形成了一种崭新的动态经验形式即传递经验。通过传递经验, 社会意识形态在广阔的网络社会空间中获得了一种相对独立的扩散能力与传播途径,由此形成新的社会信念、 社会记忆、 集体表象, 最终影响和控制着人们的各种群体行为与社会运动。感性意识形态在信息社会中的地位提升, 在社会成员中结成了广泛的价值共识与社会认同,引起了人类社会生活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15]
四、 社会意识形态现代化问题及其应对
如何应对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意识形态中所呈现的社会信念、 社会公正感、社会道德基础的多元变迁以及信息化时代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变化, 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的目标定位与未来走向如何, 如何实现中国意识形态的现代化?这些问题既是社会学探讨意识形态转型中必须应对的问题,也是指向未来的问题。刘少杰教授认为, “中国社会现代化本身就包含了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现代化的内容, ……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必然要引起思想观念乃至整个意识形态的变化。 ”[16]不过, 由于意识形态本身具有相对独立性, 致使意识形态的发展在很多层面脱离于现实需求, 落后于社会结构的变迁。在信息化社会背景下,优化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 实现社会意识形态现代化是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任务。
随着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影视化、 网络化、 数字化和符号化的发展,人们的价值信念、 思想观念和心理变化不断翻新, 大量意识形态以更加生动的感性形象表现自身, 对广大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社会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已经超越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抽象化、系统化、 理论化和体系化的理性说教阶段。因此, 意识形态表达与传播抽象化, 是社会意识形态现代化过程中应努力克服的问题。
同时, 意识形态现代化建设还应当将意识形态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普遍意识形态与特殊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这两种意识形态在内容、 表现形式、 传播方式等方面既有交叉, 又存在明显差异。如何在在尊重差异、 包容多样的基础上使两种意识形态展开有效沟通,协商共治, 并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 实现意识形态新的社会整合, 这是意识形态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要应对的问题。
用什么样的原则来评价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的现代化, 这是研究意识形态不可回避的问题。刘少杰教授从社会意识形态的思想内容、传播方式、 横向关系、 国际交流、 传统继承和实践作用等层面, 对意识形态现代化的评价原则进行了系统讨论。在思想内容上, 应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社会意识形态的不同层次中;在传播方式上, 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 实现传播方式的感性化; 在横向关系上, 应当坚持对话、 引领的原则, 形成普遍意识形态与特殊意识形态的最大共识; 从国际交流层面,应当与世界思想文化进行广泛交流和对话; 从传统传承方面, 应当充分发掘传统文化价值, 夯实社会意识形态根基; 从实践作用看, 应当充分发挥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的整合作用与促进作用,使之得到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同和真诚接受。[17]
五、 结语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 一书除了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论述外,还对社会变迁视野中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当代中国社会思潮以及西方社会意识形态冲突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述, 为人们全面认识社会意识形态问题提供了多维视角。本书作为刘少杰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政治意识形态安全与意识形态现代化” 的最终研究成果, 于2012年入选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 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学领域首次开展的较大规模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在对意识形态现实问题的分析和对意识形态理论的阐释与构建上, 都具有鲜明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在这本著作中, 刘少杰教授明确从社会学所信守的实践原则出发介入社会意识形态问题研究,澄清了认知意识形态问题的很多理论误区, 弥补了社会学在这方面研究的薄弱环节, 为本土社会学研究社会意识形态问题奠定了坚实的方法论基础, 提供了经典范例, 开拓了价值社会学研究社会意识形态的新领域。通过阅读这本著作,能够使人们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形式、 社会基础、 层次类型、 传播方式、 社会功能及其与社会转型的内在关联等问题形成新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该书对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效度、整合功能和现代化水平, 以及保证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等也提出了很多有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都具有直接参考价值。
注释:
[1][2][3][4][5][8][9][12][16]刘少杰: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 ,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2, 第7、 8页, 38页, 59页, 5页, 229、 240页,100页, 144页, 265页, 269页。
[6]刘少杰: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 , “前言” 第2页。
[7]刘少杰: 《利益关系分化中的意识形态变迁》 , 载 《社会》 , 2008 (3) ; 刘少杰: 《新形势下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型》 , 载 《学习与探索》, 2009 (5) 。
[10]刘少杰: 《陌生关系熟悉化的市场意义: 关于培育市场交易秩序的本土化探索》 , 载 《天津社会科学》, 2010 (4) ; 刘少杰: 《中国市场交易秩序的社会基础:兼评中国社会是陌生社会还是熟人社会》 , 载 《社会学评论》 , 2014 (2) 。
[11]刘少杰: 《新形势下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变迁》 , 载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2011 (5) 。
[13]刘少杰: 《面对新社会形态的当代社会学》 , 载 《天津社会科学》 , 2013 (5) 。
[14]刘少杰: 《网络化时代的社会空间分化与冲突》 , 载 《社会学评论》 , 2013 (1) 。
[15]刘少杰: 《网络化时代的社会结构变迁》 , 载 《学术月刊》 , 2012 (10) 。
[17]刘少杰: 《意识形态现代化的展开形式与评价原则》 , 载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2 (1) 。
基金项目: 贵州大学文科重大科研项目 “经济社会关系视域中实质主义对形式主义的批判及本土化反思” (GDZT2012008) 。
作者简介: 马良灿, 法学博士,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 经济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