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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中国正迈上实现全面现代化的新征程,迫切需要中国社会学加快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本文旨在阐述当前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的基本方向和方法。研究认为,作为一门以以普罗大众为主体构成的“社会”为研究对象、以破解现代化进程中发展与秩序的矛盾为中心使命的学科,社会学素有重视实践的基本品格。中国社会学应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为指导,立足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历史实践,充分发扬学科传统,吸取恢复重建以来在实践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增强实践自觉,主动回应国家和时代需求,在与实践的结合、对话和磨砺中不断提高科学性、丰实人民性。
关键词:实践/实践社会学/学科建设
作者简介:冯仕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是适应人类社会现代化需要的产物。中国现代化事业同样需要社会学。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第二次革命”(邓小平,1993a:113)。在此过程中,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社会学等学科的重要性,明确提出“需要赶快补课”(邓小平,1993b:181),于是被错误取消近30年的中国社会学开始恢复重建。在过去40多年中,端赖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实践,中国社会学获得迅速发展,同时为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提出了大量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迫切需要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人民日报》,2022),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人民日报》,2022)。对此,本文认为,中国社会学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充分发挥社会学学科的实践品格,进一步增强实践意识,主动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自觉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人民日报》,2022),不断增强学科的贡献力、生命力和影响力。
本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揭示社会学学科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承担的历史使命,指出实践本是社会学学科的基本品格,是中国社会学在学科建设过程中能够并且应当发扬的专业传统。为了更加准确地把握实践在社会学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和功能,第二部分专门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践观点。第三部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践观点对中国社会学自恢复重建以来的历史实践做了梳理和反思。在此基础上,第四部分则指出,当前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的要害是增强实践自觉,通过深入研究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主动回应时代需求,不断提高学科的科学性、丰实学科的人民性。第五部分是简要的总结。
一、实践作为社会学学科的基本品格
强烈的实践意识,即强调立足真实、鲜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去观察、把握和建设社会,是社会学学科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应当具备的基本品格和精神气质。这样一种要求和特征,是社会学的学科属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社会学创立于19世纪中叶,它赋予自己的使命是用科学的方法去揭示社会秩序和进步的规律。社会学之所以提出这样一种主张,是因为“转型悖论”(冯仕政,2021a),即发展与秩序的矛盾已经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成为实践和理论必须回答的一个核心问题,但当时关于社会的绝大多数论说仍然停留在单纯概念推演的思辨模式上。社会学的这一主张,客观上要求把普罗大众的日常实践作为社会研究的对象和起点,在学术史和思想史上具有认知革命和价值革命的双重意义。
(一)转型悖论与社会学的使命
作为两种社会形态,“现代”与“传统”的根本区别之一,是传统社会崇秩序、重守成,而现代社会则追求发展。可以说,对发展的不懈追求是“现代”之为“现代”最鲜明的精神特征,也是推动人类社会持续现代化最活跃的动力。然而,这一特征也造成一种矛盾,即发展与秩序的矛盾:一方面,发展与秩序相互依赖,没有秩序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秩序,并且越是快速的发展越依赖于良好的秩序;但另一方面,发展与秩序又相互对立,因为发展就意味着不断打破旧秩序,树立新秩序,并且越是快速的发展,对旧秩序的破坏越严重,越容易造成不稳定(冯仕政,2021a)。
在该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发展是生产力问题,秩序是生产关系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该矛盾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其在现代化过程中的表现,因此是任何国家包括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必然遭遇的问题,而且会贯穿整个现代化过程始终。人们通常以为,发展了自然会有秩序,殊不知,“不发展有不发展的问题,发展起来有发展起来的问题,而发展起来后出现的问题并不比发展起来前少,甚至更多更复杂了……如果利益关系协调不好、各种矛盾处理不好,就会导致问题激化,严重的就会影响发展进程”(习近平,2017:82)。也就是说,追求发展并不必然导致发展,反而可能因为破坏秩序、造成混乱而引起萎缩甚至退化。这就是一个悖论。由于这样一个悖论是在人类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产生的,并且贯穿整个现代化转型过程,故可被称为“转型悖论”。
孔德在创立社会学之初就提出,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有两个基本研究主题:一个是秩序,一个是进步。原因就在这里,即转型悖论在实践上是现代社会必须应对的一个根本挑战,在理论上则是一个永远绕不开的主题,只不过他口中的“进步”一词现在被代之以“发展”而已。
(二)“社会”:认知革命与价值革命
确实,从历史上看,西方国家在开启世界第一次现代化浪潮的过程中,很快就遭遇转型悖论所引发的严重社会问题,如失业、贫困、社会混乱,等等。残酷的现实严重背离了当时资产阶级理论家和革命家的预期和承诺。西方现代化进程是在资产阶级革命的直接推动下展开的,而由霍布斯、洛克等人阐发的自然状态说(参见李猛,2012,2013;许章润、翟志勇主编,2014)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理论武器。自然状态说内部有形形色色的分野,但总体上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社会”是人类为了摆脱野蛮的“自然状态”,运用理性,通过协商,然后订立公平合理的契约而产生的。易言之,在自然状态说看来,“社会”的形成、运行和发展并非什么难事,只要人足够“理性”,一念之间即可完成。因此,他们都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理性”的启蒙上,而对“社会”本身并不关心,更不研究,自然也不会注意到“社会”内部还存在发展与秩序的矛盾。
然而,无情的现实击碎了这一梦想,孟德斯鸠、圣西门、孔德等思想家以及后来的涂尔干开始把“社会”本身作为一个中心问题来思考(参见杨璐,2015;李英飞,2013,2018,2022;倪玉珍,2017,2019),求解“社会”怎样才能在莫之能御的现代化浪潮中形成新的良好的秩序。也就是说,在霍布斯、洛克等人那里,“社会”只是思想家们基于某种理念和逻辑在头脑中凭空推演出来的一个影影绰绰的意象,寄托着他们对未来美好的期望;而在孟德斯鸠、圣西门、孔德等人这里,“社会”则是一个活生生乃至血淋淋的现实,是形形色色的人——包括长期被忽视甚至被鄙视的普罗大众实践的产物。这一现实已经如此残酷地袒露在人们眼前,以至于容不得任何浪漫主义的思辨和演绎,而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加以科学的研究。正是在这样一种思想变革中,社会学诞生了。
社会学的诞生,意味着思想家和学者们开始自觉地把实践,尤其是普罗大众的实践置于思考和研究的中心。这对社会研究而言同时具有认知革命和价值革命的意义。从认知上说,关于社会的研究,恰如孔德所言,开始摆脱以崇拜为基础的神学模式和以思辨为中心的玄学模式,而转向以事实为基础的科学模式。这样一种转变意味着,无论这些事实与我们的信仰和理念有多大的出入,皆须予以承认和尊重。这不能不说是一场深刻的认知革命。
与此同时,这一认知革命中也蕴含着一场价值革命,即以前被认为只不过是精英之附属物的普罗大众开始被看见、被尊重,平民百姓开始走入学术研究的视野。个中原因在于,“社会”是人类实践的产物,“事实”首先是社会实践的事实,而社会实践又首先是平民百姓的实践。事实上,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社会”一词的本义都是指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自愿结合而形成的群体,尤其是那些默默无闻、容易被忽视的人群的结合(冯仕政,2021b)。因此,只要研究“社会”,客观上就不得不注意乃至尊重平民百姓在历史上的主体作用,这就等于把人类史从国家史变成了社会史,从精英史变成了群众史。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践观点
在当今学术史上,“实践”是一个非常流行但使用有点混乱的概念,许多学科都提出加强实践性的主张。在社会学中,倡导“实践社会学”(布尔迪厄,2017;孙立平,2002;贺雪峰,2016)的也不乏其人。那么,“实践”到底意味着什么?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若论“实践”范畴,马克思无疑讲得最多而且最透彻。马克思关于“实践”的系列论述为厘清“实践”概念的意涵提供了理论指南,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学的理论基础。
(一)实践的本质与属性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范畴,是马克思主义突破以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片面性、实现思想革命和理论革命的逻辑基石。早在1845年写作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1995a:54-61)一文中,马克思就对“实践”范畴及其对于思想方法的革命性意义做了开创性的论述,纲举目张地提出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1995a:56)著名命题。可以说,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逻辑起点。
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所谓“实践”,简单地说,就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这样一种活动看似平凡而简单,实际却有着丰富而复杂的内涵,蕴含着人类社会的全部奥秘。对人类来说,一个显明的事实是,小至个体,大至集体,都必须通过改造客观世界以获取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能量。假使每个人都是圆融自足、不假外求的,我们就不需要与自然也不需要与他人打交道,“社会”自然就无从发生、无须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是人类社会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已经从“根”上决定了社会的形态和性质。
然而,如果只看到这一点,就还只是一种感性的直观认识,难以令人信服地揭示社会生活何以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进一步剖析实践的矛盾。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实践是一个充满矛盾,从而充满张力的过程。这些矛盾包括但不限于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行动与结构、个人与社会的矛盾,简要地梳理一下这四组矛盾,有利于提纲挈领地把握实践在社会学知识体系演进过程中的地位。
首先,实践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蕴含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动物只是适应客观世界,人类则倾向于改造世界。所谓改造,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人们根据自己心中的图景去迫使客观世界“就范”的过程。客观世界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范”的,其间一定有冲突和对抗,实践因而是一个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的过程。然而,即使改造彻底失败,主观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客观的样态,客观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主观的认知。就像修房子,即使最后搞成了烂尾楼,但地块已经不是原来的地块,开发商也对地产有了新的领悟。这就是所谓“双向对象化”(参见王永昌,1991),即主观与客观都在一定程度上把对象转化成了自己,同时把自己转化成了对象。在这个意义上,实践又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互融合和统一的过程。
其次,实践是一个兼有感性与理性成分的过程,充满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如前所述,实践都是在特定心灵图景的引导下展开的。心灵图景的构建自然会运用理性。然而,实践又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碰撞的过程,必须与现实世界进行多层面、多方位的接触,必然涉及眼、耳、口、鼻、舌等感官的调用,感性成分由此得以渗入。与此同时,现实世界是开放的、杂乱的,不像理性的设想那么纯粹、干净和整齐,总是超出思维的想象和控制,情感于是就有了发挥的空间。因此,实践必然同时是一个理性和感性交织的过程。简言之,改造意味着按照某种逻辑对行动对象实施控制——既是控制世界,也是控制自己,既是主观对客观的控制,也是主观世界之内部理性对感性的控制,表现为一个主观与客观、理性与感性之间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运动过程。
再次,实践是一个在行动与结构之间反复挣扎和敛合的过程,存在行动与结构的矛盾。实践首先直接地表现为一种行动,但行动总是面临种种结构性条件的约束:“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马克思,2018:9)为此,人们必须不断汇集各种行动要素并加以排列组合,以便打破旧的不利的结构,形成新的有利的结构——包括心灵结构和物质结构,以保证行动的效率和效益。行动与结构就这样往复颉颃、循环再生,推动实践不断展现新颜。
最后,实践是一个人与人既合作又竞争的过程,必然导致个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作为一个物种,必须与他人合作,才能繁衍、生产和生活。这就需要与他人不断地连结和团结。正是在这种连结和团结中,社会产生了。然而,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的约束,加上资源稀缺引起的竞争,人不可能每时每刻与每一个人都保持同样的连结和团结,而是会不断地分化组合。但连结和团结一旦产生,就可能沉淀为一种结构,对个人的选择构成约束,这就产生了个人与社会的矛盾。为此,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既不得不依靠社会,又必须不断打破旧的社会、塑造新的社会。
(二)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
掌握了实践的本质和属性,就可以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关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的著名论断,从而更好地反思以往社会学范式存在的不足,引领社会学的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
首先,基于实践的观点,社会应当被理解为一个由矛盾驱动的辩证发展过程。这是“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命题的第一重含义。
如前所述,实践内部蕴含着主观与客观、行动与结构、感性与理性、个人与社会等多重矛盾。这一属性决定了实践是一个各种要素和环节既往复脱钩又往复衔接,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转化的过程。因此,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就是要揭示各要素之间及各环节之间的张力,用要素之间或环节之间的张力,而不是用这些要素或环节本身去解释社会生活的形态和演进。
众所周知,在社会学知识和理论体系中长期存在行动与结构、个人与社会、决定论与偶生论、一元论与多元论、人文主义与实证主义等各种二元对立。围绕这些二元对立而产生的辩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学知识的增长和理论的繁荣,但也造成认知上的模糊和混乱,影响了社会学的发展。通常认为,社会学有三大基本理论视角:功能论、冲突论和互动论(参见柯林斯、马科夫斯基,2014)。其中,功能论和冲突论强调结构、客观和宏观,互动论则强调行动、主观和微观。而就功能论和冲突论的差别来说,前者更多看到社会之均衡、整合与和谐的一面,后者则更多看到社会之失衡、分裂和冲突的一面。三大理论视角长期各执一端、争讼不已,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也被视为冲突论而纳入其中。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并不属于冲突论。它并非只看到社会的失衡、分裂和冲突,而是也看到了社会各个部分相互需要、相互依赖的一面。马克思经常使用社会“机体”或“有机体”概念(比如马克思,1995a:143;1995b:102)就表明,马克思也承认社会之“有机”的一面。只不过,他不像冲突论和功能论者那样绝对地夸大其中一个方面,而把它们视为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社会就是在这两个方面的张力中形成和演变的。换句话说,无论是均衡、整合与和谐,还是失衡、分裂和冲突,都不是天然的、绝对的,而是人为的、有条件的。而社会学正是要揭示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以指引人们更好地作为。据此,如果非要讲马克思社会学是什么论,那么准确地说,应该是实践论。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正是用实践的辩证运动性质去克服各种二元论思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马克思批评以往的唯物主义片面强调环境对人的约束,而唯心主义则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马克思,1995a:59)。后世一些社会学家,比如布迪厄,也曾借鉴马克思的思想,通过阐述“实践”的辩证性质去克服社会学中的种种二元论。这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洞察力和生命力。不过,下文将要指出,布迪厄等人关于“实践”范畴的运用仍然有片面性。
其次,基于实践的观点,社会应当被理解为一个有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这是“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命题的第二重含义。
所谓“自然历史过程”,可以大略理解为“自然过程”加“历史过程”。说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过程”,重点是讲人类社会就像自然界一样,服从某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具有必然性和确定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一方面,人的实践毕竟受理性、客观、结构和社会等力量的约束,并不是个人可任意施为的;另一方面,即使个人任意施为,彼此的行动也会相互牵制和抵消,产生所谓“非期然后果”,最终结果并不会完全符合个人的选择,甚至相反。
而说人类社会是一个“历史过程”,则强调人类社会毕竟不是自然界,它不是某种外部力量强加给人类的,而人类实践即自己创造的结果。既然是人类的创造,那么,人的主观任意性,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情感、情绪和本能,理性和非理性等等,都会在其中发挥作用,人类社会因此具有比自然过程强得多的偶然性和无常性。
从实践的辩证属性出发,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兼有“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两种属性,因此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对立统一。为此,关于社会的研究既要反对脱离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去抽象地发展理论的倾向,也要反对“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的倾向。基本的方法应当是“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即从纷繁芜杂的日常生活和历史现象入手,抽丝剥茧、拨云见日,最终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不难发现,在当下的社会研究中,马克思所批判的上述两种倾向仍然普遍存在。关于前一种倾向,一个突出的表现是某些基于数理统计的社会研究,无论数据的收集、模型的建立,还是结果的解释,都高度依赖于一套强势的、先入为主的理论假设;看上去具有科学的形式和结论,实际上却严重脱离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钻进自己设置的思维隧道里出不来。而后一种倾向则表现在许多人以各种旗号片面强调“生活”“日常”“变异”“人文”等等,否定理论抽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实践”正是其中使用最多的旗号之一(比如孙立平,2002;布尔迪厄,2017),包括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也有这样一种倾向,体现了布迪厄运用“实践”范畴的片面性(参见布尔迪厄,2017)。因此,马克思关于实践的阐述对于打破人文主义与实证主义的长期对立仍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最后,基于实践的观点,社会应当被理解为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创造过程。这是“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命题的第三重含义。
马克思强调社会是由人的实践而不是由神仙创造的,首先就直截了当地否定了神学史观。与此同时,在绝大多数启蒙思想家那里,社会是由“理性”创造的,理性才是高贵的、具有建设性的,感性则是卑污的、具有破坏性的。而马克思指出,实践是理性与感性的对立统一,一切神圣的东西都可以“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马克思,1995a:55),批判那种“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马克思,1995a:54)的错误倾向,高度肯定感性的历史价值和基础作用,这又进一步否定了英雄史观,承认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关于社会的研究理应扎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这样一种价值取向,也是当今许多关于“实践社会学”的主张所没有的。
(三)实践观与社会学的基本属性
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出发,社会学应当始终保持革命性、科学性和人民性,坚持三种属性的有机统一。
所谓“革命性”,并不是鼓动社会学去闹革命,而是强调社会学必须面向现实、关心现实,致力于改变现实。马克思曾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1995a:61)如果套用这句话,那么,“革命性”就是要求社会学不能只埋头“解释世界”,而必须同时把“改变世界”放在突出位置。
这一要求是由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所决定的。如上所述,社会是一个由矛盾驱动的辩证发展过程,社会生活中永远存在矛盾。社会学既以研究“社会”为己任,就必须直面和回应社会矛盾,主动响应社会需求和时代需求,不仅致力于解释社会矛盾,而且致力于解决社会矛盾。绝不能把社会学搞成纯粹书斋里的学问,搞成烦琐、自娱的“经院哲学”。并且,由于社会矛盾永恒存在,因此社会学应当始终保持革命精神和耐心,不要指望一蹴而就或一劳永逸。
简言之,社会学不仅要加强思想力,而且要加强行动力和完成力。关于这一点,近年来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呼声都不绝于耳,明确提出了“社会学干预”(沈原,2006)、“公共社会学”(Burawoy,2005)、“行动社会学”(图海纳,2012)等概念。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以往社会学对实践品格发扬不够。
也许有人认为,学术就是搞研究,只要“解释世界”就可以了,至于“改变世界”,那是政治家的事。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原因在于,由于“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因此,“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1995a:58-59)。换句话说,社会学如果不在“改变世界”中检验和锻炼自己,“解释世界”的能力也是难以提高的。加强行动力和完成力,并不会损害思想力,反而能够磨砺思想力。
当然,加强“革命性”的要求是就社会学整个学科而言的,并不是要求每一位学者或每一篇著述都必须以“改变世界”为中心。学术需要保持多样性,学者也是有分工的,整体上要求加强“革命性”,并不妨碍一些学者或著述在“解释世界”方面用力更多。同样地,“改变世界”的途径和手段很多,直接面向公众是“改变世界”的表现,向政府、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也是一种表现,只要直面社会问题,都符合“革命性”的要求。
然而,革命性并不仅仅意味着行动,而且意味着必须科学地行动。因为实践是一个有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如果违背历史规律,那就不是革命,而是空想或破坏。如上所述,基于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不能抽象地说社会是均衡的、和谐的,还是对抗的、冲突的,无论哪种状态都是人类实践的结果,或者说,社会到底走向哪种状态取决于人们怎样实践。因此,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提倡的革命性并不是脱离科学性的盲动,相反,它要求实现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离开科学的指导,“革命”就会失败,甚至走向反面。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虽然重视“改变世界”,但并未因此而否定“解释世界”的重要意义。它只不过是要求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必须同气连枝,形成良性循环。
最后,由于实践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创造过程,因此,无论科学性和革命性都必须以人民性为依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到目前为止的人类社会都是分层或分群的,因此,无论革命性和科学性都存在一个以谁为中心的问题。同样是基于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回答非常鲜明:以人民为中心。
总而言之,基于实践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应当遵循革命性、科学性和人民性有机统一的原则。革命性、科学性和人民性三种属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贯通的,是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因此应该是统一也能够统一的。
三、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的实践与反思
中国社会学是19世纪末从西方引进的,甫一引进即汇入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强国富民的历史洪流,可以说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20世纪50年代初,在中国高等教育院系调整中,社会学被错误地取消,直到1979年才恢复重建。深入反思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40余年的历史实践,对于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加强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的历史脉络
在美国社会学家布洛维(Burawoy,2005)看来,社会学有四种基本知识形态,即专业社会学、政策社会学、批判社会学和公共社会学。笔者曾借鉴这一分析框架,将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以来的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冯仕政,2019)。第一阶段:从恢复之初到20世纪90年代初,典型特征是社会学研究整体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高度关注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基本只有一种知识形态,即“政策社会学”,但缺乏扎实的基础研究作支撑,许多宏论大而不当(参见项飙,2015)。第二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21世纪初,典型特征是“专业社会学”与“政策社会学”产生了分化,即“专业社会学”在学术规范化运动的支持下迅速崛起,而“政策社会学”则被迅速边缘化。第三阶段:从21世纪初到2010年左右,阶层分化、社会冲突等现实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加上国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等政策主张所创造的强烈需求和良好氛围,“政策社会学”乘势复苏、强势归来,“专业社会学”则王气收敛,但两种社会学取向各行其是,交锋甚少。第四阶段:从2010年左右至今,“政策社会学”进一步发展,并公开质疑和批判“专业社会学”倾向,两者矛盾显化,在选题、理论和方法等方面的交锋越来越多(比如郑杭生,2011;李培林,2014,2016;李友梅,2016)。
上述阶段划分是从知识系统演化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换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是实践意识在中国社会学发展进程中的变迁。不难发现,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40余年的历史,基本上是“专业社会学”与“政策社会学”竞相逐鹿的历史。而在这两种学术取向中,“政策社会学”比“专业社会学”具有更强烈的实践关怀。据此可以说,凡是政策社会学占上风的时候就是实践意识比较凸显的时候。纵观过去40余年的历史,实践意识显然并不是一直那么凸显,而是有两度沉浮。那么,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出发,应当怎样认识这段历史,尤其是当前“政策社会学”与“专业社会学”的交锋呢?正确认识这段历史,有利于更加全面地理解实践在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学术规范与实践中的科学性
前已述及,专业社会学的崛起是在20世纪90年代,背景是当时中国社会科学界兴起的学术研究规范化运动。所谓学术研究规范化,内容之一是强调科学知识的累进性。根据这一要求,任何研究都不能脱离学术研究的历史脉络自说自话,而必须以对话和辩论的方式进行。为此,每项研究必须系统地、深入地梳理以往研究的成败得失,在反思和吸纳既有知识的基础上提出和阐发自己的观点,如此方能避免重复、浪费和倒退,真正做到推陈出新、继往开来。
应当承认,这一运动对提升中国学术包括社会学研究的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前所述,在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的“政策社会学”尽管现实关怀可嘉,但总体上学术积累薄弱、专业素养欠佳,大量政策建议积极性有余而科学性不足,不仅无助于实践,甚至造成谬见流行,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研究发现,在80年代末的那场政治风波中,包括社会学家在内的知识分子起了重要的鼓动作用,但遗憾的是,他们的大量论述都是激情和执见的产物,在事实、理论和逻辑上都是非常贫乏的(参见Zhao,2001:53-78)。正是在学术规范化运动的推动下,中国社会学逐渐摆脱早期野蛮生长的状态,开始从“政策社会学”向“专业社会学”转变,在内容上越来越细化,在逻辑上越来越严谨,获得了极大的发展。
中国社会学在从“政策社会学”向“专业社会学”发展过程中,大量引入西方的理论和方法。这本身无可厚非。因为中国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是从西方传入的,学术积累本身就不丰厚,加上中间被错误地取消了近30年,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借鉴西方研究成果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很快而社会学研究相对滞后,引进和吸收西方学术研究成果就显得更为迫切。
在这个问题上,学术规范化运动的贡献十分突出:一是它使吸收先进研究成果成为一种广泛接受的学术规范,任何人都不能自恃才高而闭门造车;二是它对先进研究成果的吸收变得更加深入、系统和连续,不再凭着个人的兴趣和见识而自由撷取,而是必须接受外界的检视和监督。就这样,在学术规范化运动的推动下,中国社会学对西方研究成果的引进和吸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都要快、都要全面。这也是中国社会学能够迅速摆脱草莽状态,在专业化道路上大踏步迈进的重要原因。
从“政策社会学”向“专业社会学”的转变,表面上看是实践意识的消退,实际上是实践反思的产物。在倡导学术研究规范化过程中,一些学者喊出了“告别革命”“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的口号(参见李泽厚,1998:270-273),确实表现出意兴阑珊、不再关心世事的意思。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看来,实践内部本来就蕴含着革命性和科学性的张力,因此,所谓“告别革命”云云,不过是实践内部革命性与科学性的一次矛盾运动,是对20世纪80年代学界在实践过程中革命性压倒科学性的一次调整而已。可以说,如果没有80年代“政策社会学”的实践,也就不会有90年代“专业社会学”的发展。这正好体现了实践是矛盾驱动下的辩证发展过程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原理。
同样的道理,“专业社会学”的崛起并不意味着实践意识的彻底消退,而是酝酿着实践意识的再一次并且是更高水平的绽放。进入21世纪以来,“政策社会学”不但强势回归,而且开始与“专业社会学”论战交锋的趋势就说明了这一点。而当前我们需要做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践观点,按照科学性、革命性、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地推进中国社会学的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和方法创新。
(三)社会实践的时代性和民族性
从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的历史脉络,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专业社会学”兴起并影响至今的历史背景出发,当前中国社会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从理论上廓清实践的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李培林,2021;洪大用,2021)的历史实践奠定价值论和认识论基础。
“专业社会学”的兴起极大地开阔了中国社会学的学术视野,提高了中国社会学的研究水平。然而,在此过程中也滋生出一种不良倾向,即在规范化思维的约束下,大量研究高度重视与既有的理论对话,却严重忽视与火热的实践对话。诚然,加强理论对话是科学研究的题中之义和必由之路,对历史不长、积累有限的中国社会学来说尤其如此。但是要认识到,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而社会与自然不同:自然的存在和运行是先于和外在于人的意志的,而社会与人却是同生共在的;它本身就是人实践的产物,是人的主观世界加之于客观世界的结果,其中自然蕴含着强烈的意志成分。职是之故,不同时代和民族的人们基于不同的价值、认知和条件所创造的社会,会随时代和民族而有显著差异。如果要讲“社会事实”(涂尔干,2020:25-36),社会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就是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
这是就研究的客观方面而言的,而从主观方面来说,社会研究者本身的兴趣、思维和工作条件同样会受社会的影响而表现出时代性和民族性。在这个问题上,连自然科学也不能免俗。就连数学这样一门最具有一般性的学科,不同国家在研究重点和思维方向上也有不同的特色。
上述两个方面决定了,社会学研究总是具有显著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关注和提倡社会学研究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并不意味着否定其科学属性。因为任何理论的成立都是有条件的,而特定的时代和民族特征可能就构成某理论赖以成立的条件之一。因此,提请重视时代和民族的差异,非但不会妨碍研究的科学性,反而有助于厘清理论的适用条件,提高研究的科学性。
反过来,任何研究者的理论探索都可能受时代和民族特征的影响而表现出某种局限性。西方社会学研究再高明,毕竟也是西方文化在特定时代的产出,许多理论和方法都是以西方社会为原型,即便关于中国社会的研究也都渗透着西方的兴趣和视角。这就要求在引进西方社会学成果时必须充分注意时代和民族的差异。为此,必须摒弃一些错误的观念和认识。
一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西方当作科学研究的中心,而完全把中国视为西方理论的试验场,因此在选题和论述上亦步亦趋追随西方,对其背后的时代和民族差异缺乏反思的能力和兴趣。应当说,在当前西强我弱的世界格局下,这种观念在国内还是很有市场的。
二是认为科学的任务是揭示普遍真理,而普遍真理是超越时代和民族差异的(谢宇,2018)。如前所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普遍真理并不意味着理论的成立是无条件的;恰恰相反,理论的成立总是有条件的,而时代和民族差异也许就是构成理论成立的条件之一。一个理论是不是普遍真理,需要不断接受各种事实,包括来自不同时代和民族的事实的检验。
(四)植根人民性的规范性
社会实践在时代性和民族性上的差别,遂使许多问题、理论、方法和模型尽管在西方有着深厚的学术渊源,却不完全切合中国社会实际和实践的需要。这样一来,如果单纯强调理论对话而忽视中国社会实践的时代性和民族性,研究规范和理论对话就有沦为精致的仪式和套路的危险。确实,尽管不少社会学研究严重脱离中国社会实际和实践,但因其庄严、精致、华丽和富有书卷气的形式,在这个被许多人视为“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仍然颇受欢迎。尤其是在当前中国学术界普遍强调发表数量和国际发表的环境下,去挑战已然具有某种“神圣性”的西方问题、理论、方法和模型,更是吃力不讨好。既然将中国问题简单地置于西方理论背景下去讨论就可以获得足够高的学术合法性,从而获得不错的发表机会和待遇,又有几个人愿意“没事找事”,肯花工夫去反思和修正西方的研究呢?
然而,这样的学术研究无论多么规范、多么繁荣,终究只是纸面繁华。这就回到了实践观点对社会学研究提出的“人民性”要求。基于社会实践的人民性,学术研究不能沦为少数人孤芳自赏的雅事,尤其是社会学研究,必须服务于普罗大众的生产和生活。中国社会学如果脱离中国社会的实际和实践,而沉迷于从西方学术脉络中去寻找问题,去演绎所谓学问,无异于主动抛弃中国社会,自己最终也会被中国社会抛弃。尤其是在中国社会转型和中国式现代化引起举世瞩目之际,中国社会学研究对此反倒视而不见或不以为然,那几乎等于自杀。
因此,无论什么学术规范都必须立足于人民性,切合中国社会实际,回应中国社会需求。只有关注每时每刻在发生的、每时每刻在变化的实践,从生生不息的实践中去寻找研究的素材和想象力,思维才不至于僵化,胸怀才不至于封闭,所谓“学术规范”才会有充实的内容,不至于沦为空洞的形式和花架子。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对社会实践尤其是群众生产和生活实践的关注并不意味着否定学术规范的重要性。科学的任务是对世界做出尽可能周密而简洁的解释。而解读是解释的基础,离开对日常实践的解读,理论解释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反过来,科学也不能停留在解读的层次上。要把鲜活但离散的解读上升为周密而简洁的解释,不尊重、不遵循科学规范,而指望“乱拳打死老师傅”,是不可能的。倡行学术规范,有利于全面、深入、连续地吸收先进研究成果,薪火相传地把学术研究推向前进,其意义不容否定。总之,不要让规范窒息生命,不要让形式高于内容,只有形式与内容、规范与实质、解读与解释相辅相成,学术之树才能长青。社会学研究的发展尤其离不开社会实践的浇灌。
四、迈向实践的中国社会学
习近平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人民日报》,2022)。在当前,中国社会学应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为指导,增强实践自觉,主动围绕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的重大战略需求和现实问题推进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着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一)实践自觉作为学科建设的新基点
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巨变的时代,中国社会也在急剧转型中,与其他行业一样,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生产也面临种种严峻的挑战。学科建设是学术研究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事关学术研究的水平,影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正因为如此,学科建设何去何从已然成为一个社会激烈争论的话题。在此背景下,如何准确把握学科建设的历史、现状和任务,就成为推动新时代学科建设的关键。
关于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老一辈社会学家费孝通、郑杭生曾先后提出了加强“文化自觉”和“理论自觉”的重要主张(费孝通,1997;郑杭生,2009),洪大用(2019,2021)则进一步提出加强“实践自觉”的观点。所谓“实践自觉”,是指无论思想建设、理论建设还是学科建设都必须从实践出发,为实践服务;或者说,必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一方面,要自觉把生动活泼却不免纷繁芜杂的实践上升为严谨的和具有一般性的思想、理论和专业;另一方面,又要自觉把严谨却不免抽象的思想、理论和专业转变为活生生的实践,努力实现“实践”与“自觉”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和良性循环。这样一种过程和境界,便是“实践自觉”。
如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践观点来衡量,当前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实践意识不够突出、不够自觉。增强实践自觉的主张不仅把准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脉络,而且精确地指出了当前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中的缺点、痛点和难点。相应地,未来学科建设则需要以实践自觉为新的基点,以服务实践为方向、以扎根实践为方法,积极回应时代呼声,不断提高中国社会学的科学性和人民性。
(二)立足中国实践回应时代呼声
学科是人类思想和理论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与思想和理论一样,它的形成和演化也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任何学科只有自觉面向社会实践,倾听时代声音、回应实践需求,才能获得长久和旺盛的生命力。脱离实践的滋养,学科就是无本之木,不可能有光明的前途。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从历史上看,能够流传和繁荣的学科都是那些能够与时俱进、善于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的学科。自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学通过与中国社会实践相结合,在服务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同时自身也在不断地中国化。
当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一方面对理论创新提出了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为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厚的土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不可能找到现成的教科书”(习近平,2017:344),只有“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国家未来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习近平,2017:62-63),才能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在新的伟大斗争中赢得胜利。
然而,在当前,尽管中国的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但西强我弱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反映在学科建设上,就是以西方观点为共同价值或普遍真理,在研究选题和分析范式上唯洋是从或食洋不化,忽视甚至蔑视中国社会发展实践的不良风气仍然存在,学科建设与社会实践脱节的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这就决定了加速推进社会学中国化和时代化仍然是一项艰巨的、没有完结的任务。而其中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无疑是要增强实践自觉,坚持从实践出发、为实践服务,主动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主动面向人民需求的最前沿,“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习近平,2017:344)。这是新时代推进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的根本要求和方向。
(三)以实践为思想武器提高科学性
学科建设要回应时代呼声、服务实践需要,并不是对时代和实践的简单追随。恰恰相反,它是要通过富有洞察力和前瞻性的理论和思想,实现对时代和实践的引领。
理论和思想的力量首先来自逻辑。从社会动员的角度来说,理论和思想的本质是对人类心灵的组织化。其中的原理在于,人类的认知能力也是一种稀缺资源,而思想和理论则正是通过一套概念和命题去引导人们对认知能力进行分配,从而影响其对各种事物和事件的定位、感知、标注、识别、关联和意义赋予。一个理论和思想体系的逻辑越是严密,就越是能够强有力地塑造人们的认知框架,进而驱动和引导人们的行动。马克思(1995a:9)曾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道理就在这里。为此,中国社会学必须不断提高其理论和思想的科学化水平。
要求社会学学科建设为社会实践服务,绝不是对社会需求的简单响应或是对社会经验的简单汇编,而是必须经过一个艰苦的思维过程,以把片段的、零散的实践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联系起来,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中抽象出一般性和系统性的规律,形成一个由系列概念和命题组成的逻辑体系,否则就没有力量。学科建设的目的之一,正是希望通过构造一套严整的训练体系,系统地、高效地培养人民的逻辑思维能力。逻辑化是科学化的必要条件和基本要求。没有逻辑化,就没有科学化;没有科学化,也没有学科化。离开科学的学科,是无聊的跑马圈地,是长久不了的。
人的思想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表面上看,逻辑化是一个纯粹的头脑思辨过程,但事实上,要实现真正的、彻底的逻辑化,依然离不开实践和对实践的自觉。只有在思维与实践的不断碰撞中、在从感性到理性的反复飞跃中,以及在实践的不断检验和修正中,思想和理论的逻辑化以及逻辑的体系化水平才得以不断提高。为此,马克思主义把“逻辑与历史相统一”作为科学认识的根本方法。所谓“历史”,实际就是实践的累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也就是逻辑与实践相统一。据此,离开实践和对实践的自觉,不可能真正实现思想和理论的逻辑化,自然也就没有科学化。
总之,增强实践自觉,对当前中国社会学来说,不仅是学科建设的根本方向,而且是学科建设的根本方法。提倡实践自觉,是抓住了学科建设的根本。离开火热的社会实践,学科的科学水平难以提高,所锻造的思想武器也将失去锋芒。
(四)依托实践丰实人民性
长期以来,由于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格局中的相对弱势地位,许多人在学科建设问题上也养成一种“边陲思维”,即甘愿把西方当作中心,视自己为边陲,因此对西方思想和理论亦步亦趋、拔高甚至神化,还自以为站在学科前沿(郑杭生,2012)。这样一种思维,一方面显然不利于中国社会学学科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表明学科建设不仅涉及怎么建设学科的问题,而且涉及建设什么学科的问题。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实践是一个社会中最宏大的实践,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要动力。要想真诚地把“实践自觉”的理念贯彻到底,就必须关心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就必须深入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去体验、观察、分析和总结,以人民群众的实践为标准对研究成果的是非优劣进行检验。如果高高在上或者从教条出发,不理睬人民群众的忧乐、不关注人民群众的创造、不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就不可能创造出优秀的、有生命力的思想和理论成果,学科建设也就失去了内容、方向和灵魂。任何学科都是对特定时代和民族之实践的反映,从而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时代性和民族性。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正确处理学科建设中古今中外等各种关系,不断克服各种局限性,不断吸取全人类的先进创造,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学科建设之路。在这样一种实践自觉中创造出来的学科,自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富于人民性的学科。
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的中心使命是揭示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随着中国迈向实现全面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国社会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方向,最重要的任务是自觉瞄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学。
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来说,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是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学科属性和分工决定了社会学在涵育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推动全体人民共建共治共享和共同富裕方面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学学科拥有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的相对完整的学科体系和知识体系,当前迫切需要把内部各个分支更好地整合成一个从解释到解决、从理论到实务的知识系统和学科链,以便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冯仕政,2019)。
而从国际上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人民日报》,2022),这不仅是发展格局的变化,更是发展模式的变化。就发展格局而言,“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迫切需要回答好‘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题”(《人民日报》,2022)。就发展模式而言,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一个重要趋势是资源投入对发展的驱动作用大大下降,思想引领的作用则显著上升。易言之,由理论和思想所塑造的“软实力”越来越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建设什么样的学科的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和严峻。学科是一个社会中思想和理论生产的重要基地和载体,学科建设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和软实力建设。只有正确处理建设什么学科的问题,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软实力,在全球思想和理论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此,中国社会学必须利用本学科长期整体性把握人类社会进程和态势的优势,更加有效地阐明中国道路、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中国智慧,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总结与讨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出了大量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迫切需要中国社会学主动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自觉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以以普罗大众为主体构成的“社会”为研究对象,以科学地揭示和破解“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发展与秩序的矛盾为历史使命,这一学科属性奠定了社会学学科的基本品格,即重视发现、研究和推动实践。这是社会学学科值得发扬的一个优良传统。然而,只有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最为深刻地阐明了实践的内涵、本质和特征,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学学科建设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中国社会学自恢复重建以来的40余年发展历程,总的来说富有实践精神,但实践意识的表现有高低起伏。就当前来说,学科建设的一个紧迫问题是增强实践自觉,即立足于中国波澜壮阔的现代化实践,努力回应时代需求,同时不断提高科学性和人民性。
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为中国社会学学科建设指明了基本的方向和方法,但并不能代替社会学本身。应该说,马克思主义对于实践的内涵、本质和属性已经讲得非常透彻。现在一个艰巨的任务是,怎样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指导下,把抽象的、哲学意味浓厚的“实践”演化为更丰富、更细腻、更接近日常生活的概念、命题和理论,从而更符合社会学的学科属性和要求;如果始终高高在上地停留在一般原理上,就有重蹈以历史唯物主义代替社会学的覆辙的危险。结合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把作为哲学范畴的“实践”具化和细化,实际上也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内在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实践。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2022年第9期/《社会学评论》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