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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学

常宝 从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谈族群文化的发展问题

2011-10-30 作者: 常宝

从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谈族群文化的发展问题

常宝

本文发表于《西北民族研究》2011年第3

[摘要]族群文化,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区域性的、少数人口的文化。在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族群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已成为人们关注和探讨的核心问题,学者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进行了长时间的研究。本文从文化视角,借助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对族群文化资本的存在形式、族群文化资本与“惯习”和“场域”之间的关系以及族群文化资本的转化和再生产等方面进行了尝试性的分析,以期促进对族群文化的合理性认识和科学性发展。

[关键词]布迪厄;文化资本;族群文化

 

马林诺夫斯基在《野蛮人的性生活》一书中,在广义上把“族群”定义为:所指的对象实体是一种内核稳定、边界流动的人们共同体,它为多种社会结构提供了象征力量,从国民国家到地方团体都可以找到它的影子。族群的存在和延续决定了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主流或正统文化以政治、经济、权力、知识、理性、工业和城市等多种概念掩盖了族群文化的特殊性以及它的意义,当代族群文化的存在与延续正面临着严酷的考验。

一、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关于“文化资本”的主要观点

传统的“资本”概念只限于经济学范畴。在布迪厄看来,从“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几个纬度可以对社会分化和阶层现象进行考察和分析。布迪厄认为“,除非人们引进资本的一切形式,而不只是考虑经济理论所认可的那一种形式,否则是不可能对社会界的结构和作用加以解释的。”①也就是说,单从经济资本的角度出发分析社会结构,不可能得到全面而深入的认识。由此,布迪厄提出了“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概念。文化资本是布迪厄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布迪厄认为,文化资本有三种存在形式:一是身体化的形式,即在人们身心中根深蒂固的、持久的“性情”;二是客体化的形式,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如图片、书籍、工具等)的存在上;三是制度化的形式,主要体现在教育制度的安排(如资格认定)等上。

布迪厄认为,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等其他资本有着密切联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文化资本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经济资本,它的直观形式是金钱,它以私人财富或产权的形式在社会中自然被制度化和合法化。通过文化资本,可将“外在的财富转化成为一个人的内在部分,转化成为‘惯习’”。①社会资本是在社会环境中被建构或形成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和网络关系。社会资本主要密集在某种高贵身份的周围,它也可以变成经济资本或文化资本。

布迪厄还指出,社会不同阶级或阶级集团在文化资本的分配方面是不平等的,文化资本的传承也是阶级再生产非常重要的一环。也就是说,布迪厄指出了,在社会发展和历史的进程中,不同阶级或阶级集团的文化资本有高与低、多与少、主流与边远之分。他还认为,文化资本比经济资本更顽固,这就强调了文化资本更具稳定性及独特性。布迪厄认为“:在当今社会,文化已渗透到社会的所有领域,并取代政治和经济等传统因素跃居社会生活的首位。现代政治已无法仅凭政治手段解决问题,现代经济也无法只依靠自身的力量而活跃。假如没有文化的大规模介入,那么,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都将是缺乏活力的。”②

二、族群“文化资本”的三种存在形式

从文化的定义和特点来看,文化一般具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即物质与非物质或外在与内涵。在人类历史上,那些人口较少的族群在长期的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和利用实践中积累了朴素的哲学思想和生产生活经验,创造了包括族群神话传说、宗教信仰、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等在内的独特而丰富的文化资源。具体地讲,所谓族群文化,一般包括:一个族群成员的生产、衣、食、住、行、婚姻、家庭、宗教、语言、文字、艺术、文学等物质与非物质方面的诸多因子及其内容。

布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概念及其三种存在形式不只是在法国文化抑或是其他个别文化层面上谈论的,具有广泛意义。

首先,是族群文化资本的身体化存在形式。从布迪厄的理论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文化资本的基本存在形式是与身体有关的。也就是说,人的身体和生命是文化的载体,文化资本通过身体的内化和行为的外在表现得以延续和发展。文化资本又受到生命和身体原有的局限性的影响,随着人身体的衰老和死亡,文化资本也自然而然面临断裂和失传。在族群文化中,族群成员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资本“身体化”的具体形式。如蒙古族人口是蒙古文化资本的载体,维吾尔人是维吾尔文化资本的重要存在形式。

其次,是客体化存在形式。这是文化资本在物体上呈现的外在属性。如上所述,文化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的含义,因此,文化可以以物体为存在形式,文化资本自然拥有客体化的外表,其内容较为广泛,族群文化中的房屋、饮食、服饰、各种传统生产生活工具、语言文字以及颜色等等。蒙古人的蒙古包、民间乐器———马头琴、勒勒车,中国西北一些信奉伊斯兰教的族群的妇女外出所戴的盖头及反映妇女年龄差别的绿、黑、白等各种颜色,旋律优美、广为流传的秘鲁印地安民歌———“老鹰之歌”等,都属这种存在形式。

再次,是制度化存在形式。布迪厄所述的文化资本的制度化存在形式主要是教育方面的问题,如在特定家庭背景下的子女如何在学校教育、大众传媒和行动者的态度与行为倾向等不同因素和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把传统文化资本转换成不同形式的资本的问题。可将布迪厄的理论在族群文化领域中进一步展开和发挥,可以认为文化资本的制度化存在形式也包括有关族群文化的制度、法律、体制、意识形态、身份与情感认同以及价值等诸多相对抽象层面的因素。从中国族群文化来说,各族群文化资本的制度化存在形式是丰富多常宝·从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谈族群文化的发展问题的,如族群成员独有的想法、观念和信仰。族群成员个体对自己族群的身份认同和情感认同也属于族群文化资本的制度化存在形式的内容。

“认同”一词,最早由弗洛伊德提出。在族群文化与生活环境中,认同是一个成员在情感和心理上向群体依赖,抑或是向其他成员趋同的过程。这种认同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也具有约定俗成或软制度化特性。国家关于族群文化的制度、法律和政策也是族群文化资本明文规定的、公开的内容。如中国政府在族群语言文字方面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在宗教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等等。除此之外,在族群成员生活世界中体现的信仰、禁忌等也凸现出不同文化资本的制度化存在形式,如在彝族文献《尔比尔吉》中记载的彝族先民有关生态的禁忌。

布迪厄的文化资本存在形式的理论完全适合解释当代世界各族群文化资本的存在形式。它为我们提供了分析和理解族群文化的新视角,从而向传统的仅仅将文化和文化资本理解为“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或者“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唯物主义观点等提出挑战,有助于文化的多视角理解。显然,布迪厄指出的文化资本的存在形式不是一个静止、僵死不变的概念,他使文化资本不断地与“惯习”、“场域”等动态概念联系起来,保持其在不同地区和族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灵活多变性。

三、族群“文化资本”与“惯习”“、场域”之间的关系

布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概念不是孤立的,相反它在实际社会运行中与惯习和场域等其他因素密切联系,并深受其影响。惯习和场域是布迪厄最具原创性的两个概念。惯习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观性。①惯习是历史的产物,是人们后天获得的生成性系统,但“惯习”不是宿命,它是一个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不断地随经验而变,从而在这些经验的影响下不断地强化,或是调整自己的结构。②场域是一个运作空间。用场域的概念进行思考,其实就是在进行关系性的思考。③

文化资本有其身体化的存在形式。“身体化”的所指为身体或行动者,与行动者的行为即惯习息息相关。例如,在族群社会环境中,一个行动者在族群文化的影响和熏陶下继承族群传统文化资本的种种因素,但在实际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的变迁、时代的更替和族群内部的变异等原因,他不得不内化和吸纳其他群体或主体族群的行为规则、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等。在这种情形下,个体的性格、观点发生变化,行为特点、素质和社会地位可能与其他成员或前一代人有所差异或完全不同(即出现“代沟”),个体甚至在族群文化认同、角色和情感上无法满足族群群体的期待。这里,族群成员的惯习(行为倾向)不仅取决于行动者所拥有的文化资本,还取决于社会变迁、国家与世界文化的影响以及行动者的个人倾向等诸多因素的作用。这类似于布东所提出的概念———“没有模式的指数”,即社会地位的传递并不仅仅取决于个人或家庭的良好愿望或选择,它还存在于宏观社会的变化之中,并随这一变化而变化。④因此,资本的继承及运用不是一个简单的条件反射或单一的操作过程,相反,它是一种行动者和各种因素之间的互动及其复杂演变。

其实,影响族群成员文化资本和惯习的因素就是场域的因素。由此,自然涉及文化的场域问题。因为,文化资本及其继承和发展不仅与惯习有关,也与特定的场域有着紧密的联系。我们在考察文化资本、惯习及场域之间的互动时,不能忽略文化资本和场域之间复杂而混沌的渗透局面。

布迪厄一贯强调文化资本的积累或继承及其“隐秘性”过程。也就是说,文化资本的获取和继承与经济资本截然不同,继承是获取文化资本的主要途径。尤其对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漫长发展过程的族群来说,其成员都通过继承获取本族群深邃而神秘的文化资本,继承就具有隐秘性特点。布迪厄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教育、大众传媒和行动者自身的努力等获取手段就显得比较次要。

就像我们在上面分析的那样,在族群文化的背景下族群成员在继承和运用自身文化资本时,行为、态度(惯习)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更多来自既定社会中的正统文化。只有当族群成员拥有的文化资本和所处场域内的正统文化相匹配或相适应时,才能发挥文化资本的作用。否则,它不仅无法拥有自身的能动性,而且还很有可能被边缘化,成为“孤寂星空的流星”。不过布迪厄指出,行动者拥有的文化资本和正统文化之间的差距不能过大,否则适应过程会变得异常艰难。当族群成员拥有的文化资本在特定场域内与正统文化发生冲突时,它必然要采取一个互动和适应的措施,族群成员必须将原有的社会及文化资源转换成一种适合于所处场域的、有利的文化资本。在此情况下,行动者随时可能陷入认同危机甚至遭到全社会的遗弃。此种现象频繁出现于社会变革或转型时期,往往给人们带来种种迷茫和困境。例如,中国目前的“民工潮”和族群流动人口在城镇和乡村之间游移不定,在城市文化场域中,像风中的云烟一般漂泊,他们看不清目前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眼前一片茫然。用赖特·米尔斯的话来说:他们是“不具备领会人与社会之间,个人生活与历史之间,自我与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不可或缺的心智方面的品质,……不能通过诸如控制通常在其身后发生的结构性变迁的方式,处理好那些个人困扰”①的人群。

四、族群“文化资本”的转化与再生产

如上所述,社会不同阶级或阶级集团的文化资本的分布状况是不平等、不协调的。族群文化在世界文化或国家正统文化的环境中处于边缘位置,属于“简单的文化资本”。“那种简单的文化资本则需要不断去证明自身的合法性”。②

族群文化历史悠久,丰富多样。它的文化资本传承性自然被布迪厄提出的“时间”与“数量”指标所论证。但长期以来,人们对族群文化的理解局限于感性层面,琳琅满目、绚丽多彩成为族群文化的主要特征。这种对一种文化的错误性认识和肤浅理解不仅影响了人们对族群文化的正确解读,还制约着族群文化的发展。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不仅是政治性的,也是经济性、文化性的。文化资本的重要价值与功能在于它的可利用性,因此,在族群文化资源的范畴内确立“资本”理念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才能够让人们超越对族群文化传统的、表层意识上的认知,产生一种利用和开发的自觉性。首先,布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的三种存在形式帮助我们找到了对待族群文化资本问题的独特性和实用性认识。用他的话来说:使得文化资本披上了一层完全原始的财富面纱。族群文化无愧于戴上这顶神圣的“皇冠”。

1.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

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就是西方文化在中国成为较有影响力的强势文化的原因所在。族群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资本,通过文化产业可以发挥出与经济资本同样的功效。费孝通教授指出“:一个民族要在发展中保持其民族特点,那就必须利用其民族特具的优势来发展其经济。不然的话,这个民族难免要衰亡或失去其原有特点而名存实亡。”

文化产业是一个利用和开发族群文化资本的有效途径,但防止过分商业化倾向也是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文化产业在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并把它转化成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过程中由于文化资源的隐秘性,难免会有风险性。族群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本,对它的开发和利用应该是继承与发展的合理结合、同时兼行,过度泛滥的开发和利用必然导致族群文化资本的枯竭和丧失。近年来,国内各个族群地区举办了无数次以族群文化为主体的、具有一定商业目的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促进了族群文化的宣传和发扬,这对于族群文化资源的开发和资本的利用是有益的。同时,不考虑社会效益而一味地追求短期利益的观念,即经济主义的观点比较突出。另一方面,赋予族群文化过度的神秘色彩,夸大族群文化的功能的符号主义观点也普遍存在。这些都会增大族群文化资本的损失。因此,在文化产业的发展道路上,一定要把短期效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实施可持续性发展,从而凸现文化资本的综合性社会效益。

值得提出的是,由于不一定所有族群文化因子都具备值得保护与发展的价值,不分主与次、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因此,选择性地对待族群文化,对那些具有代表性的、有价值的文化遗产和资源加以重点保护与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如何把这些传统文化资本转化成符合新型审美水准和消费模式的经济资本和其他合理性资本是最为核心的步骤。

2.社会资本的再生产

布迪厄指出,社会资本是那些实际的或潜在的、与对某种持久网络的占有密切相关的资源的集合体,这一网络是一种众所周知的、体制化的网络,或者说是一种与某个团体的成员身份相联系的网络,它在集体的拥有的资本方面为每个成员提供支持,或者提供赢得各种各样声誉的凭证。①族群文化资本不仅仅是一个族群群体在其自然与社会环境中赖以生存的手段与方法,更是一个族群成员创造意识、审美价值的生动表现,同时也是区别于其他族群的符号象征。目前,在全球化的巨大冲击和压力之下,族群文化的生长与发展不得不与全球性的开放性时空接轨,受其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谓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刻而广泛的、难以逃脱的客观挑战。如何保持少数族群传统文化价值、伦理和日常生活世界的传承,如何重新解释和定位少数族群的文化资本,如何利用和开发这些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本等已成为值得探讨的重大课题。这些问题都涉及族群文化资本的再生产及连续性问题,尤其在一个多族群国家的框架内涉及文化资本的合法性和自主性问题,即族群文化如何“适应”(adaptation)的问题。因为,文化和文化资本在个体和族群层面上有内在、自发性属性,而在国家意义上归属外在的、强制性符号体系,这就关系到国家对族群文化的政策性安排、制度、体制以及民众的认可程度。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在族群政策的安排上一直强调各族群一律平等,各族群都享有保持和发展各自文化的权力,如今在中国境内的各族群都有权使用自己的语言,保持自己的宗教、风俗习惯,各族群的传统文化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政策上的安排只是“法律上的平等”,关键在于族群文化发展上的平等权力在实践中如何落实,即如何实现“事实上的平等”,而不是“空洞的平等”。

五、结语

“资本”是资源的人格化,“社会工作中的人类行为通常被视为人们对资源和环境的‘适应’(adaptation)”。②文化资本是对文化资源的资本化、权力化的新认识,布迪厄带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新角度。科学地支配和利用族群文化资本,是完善和提高族群文化的连续性、自主性甚至扩大其权力空间的具体步骤。

当然,族群文化仍然逃不掉国际环境、国家历史和族群生活世界的矛盾,即特定的场域和惯习的制约。尤其在全球化的巨大影响下,一个区域性族群文化的声音显得十分微弱,对其文化资本进行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的问题,以及族群文化的合法性和自主性问题,在当今世界文化发展格局中变得格外复杂。试图改变和完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过程是为族群自身的发展创造合理性场域的能动过程。

 

[作者简介]常宝(1968~),男,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大学社会学民俗学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呼和浩特010022

 

参考文献:

①薛晓源,曹荣湘.全球化与文化资本[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4.

②[美]乔斯·B·阿什福德、克雷格·温斯顿·雷克劳尔、凯西·L·洛蒂著,王宏亮、李艳红、林虹译.人类行

1999.285.

②高宣扬.布迪厄的社会理论[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14~15.

①[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4.170.

②[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4.178.

③[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4.133.

④[法]克洛德·泰洛特著,殷世才、孙兆通译.父贵子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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