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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凌
原文发表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摘要:通过实地考察A县农村小微企业的绿色转型实践,指出在国家推动的、自上而下的绿色发展大趋势下,以强制性环境政策为触发点的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变化,经由多元社会主体(基层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金融机构、市场同业)传导给企业差异化的绿色转型压力。这种外部环境压力以企业的个体属性差异(比如,相对规模、运营状况、外部支持、获得的社会组织关系等)为中介使企业在环保能力与环保意愿上产生分化,并最终生成积极型、被迫型、失能型和规避型四种不同类型的环境行为。本文的分析表明:一、由于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缺乏转化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张力的条件与能力,应外部环境变化,适度地、渐进地调整环境行为是农村小微企业转向绿色生产模式的现实路径选择。二、由于农村小微企业群体的异质性较强,使得不同的企业对两种环境叠加之后产生的外部压力有不同的感知,并会产生不同的企业行为。三、农村小微企业的环保意愿和环保能力相对独立,且与其个体属性密切相关。当企业有足够的环保能力时,外部环境压力可推动其采取积极或被动的环保行为,而较强的环保意愿可能与企业所有者而非企业规模或资金有更多关联。因此,充分考虑农村小微企业群体的异质性及其环保意愿、环保能力的相对独立关系,减少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之间的内在张力,基于企业环境行为类型差异分类施策,对于促进农村小微企业绿色转型,推动农村经济绿色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环境行为;环保意愿;环保能力;制度环境;技术环境
一、环保大趋势下的小微企业转型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对生产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民众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国家环保督查的力度也在不断加码。2015年,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亮相,该督察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①]牵头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的相关领导参加,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这意味着自上而下的环境治理从“督查”转变为“督察”,从“查企”转变为“查政”[1]。这次史无前例的环境治理被认为掀起了一场“环保风暴”。
处于“风暴”核心的是环保不达标的中小企业,在环保督察力度大、执法严、速度快的背景下,不少此类企业陷入停工、停产的困境。这些中小企业的生存危机凸显了我国社会快速转型背景下环境保护的复杂性。在社会转型理论视角下,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不局限于与社会结构转型和运行机制转变所伴生的因素,其深层原因还有部分社会成员的贫穷、愚昧和自私所导致的种种不合理的短期行为,这给整个社会带来“失序”的风险,且会造成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2][3]。然而,快速的社会发展也带来环境意识的快速变化,从近两年媒体和舆论的关注点来看,环保早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也就是说,我国社会快速转型到当下的状态,一方面是不计环境代价的快速物质积累产生的环境“痼疾”,另一方面是环境保护意识的迅速提升,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呈现出诸多“阵痛”的特点。
上述冲突在中小企业身上表现尤其明显: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已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生力军。另一方面,调查和研究显示,我国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严重。杨宜等学者认为中国中小企业中80%以上的工业生产存在污染,占全国污染源的60%,是国家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4]。社会转型理论为理解中小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困境提供了理论视角,但要更深入理解中小企业的相关行为逻辑、解释企业应对的结果,尤其是解释企业在应对结果上的差异,则需要将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转化为具体的企业外部环境,从中观和微观层面分析企业与外部环境互动的具体机制。这正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二、组织环境与企业环境行为
从组织社会学角度出发,组织的外部环境分为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前者要求组织有效率,即按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后者要求组织服从“合法性”(Legitimacy)机制,即遵循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规定,既包括法律制度,也包括文化、观念、社会期待等。这两种环境对组织的要求常常是相互矛盾的,组织正是在不同环境条件的多重压力下活动,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和组织的应对策略塑造了林林总总的组织现象[5]。
国内外的诸多研究发现,来自政府的环境政策压力[6]、社区的环保诉求压力[7]、其他企业的环保范例和竞争压力[8],以及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压力[9][10]等均是规制企业环境行为的关键外部因素。其中,有关技术环境的分析认为企业是纯理性的经济体,不会为环境效益让度经济收益[11];而制度环境分析则是基于假定外部环境政策是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的充分条件展开的,两者均忽视了企业在微观层面进行环境管理的主动性[12],也难以解释相同制度环境中差异化的企业环境行为表现。
除了外部环境,企业内部因素也对其环境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比如,企业所处产业的成熟度[13],企业的规模[14][15]、所有制属性[16][17],员工和管理者的环境意识[18][19][20]等均直接影响企业的环境行为选择。内部因素分析从微观层面揭示了企业环境行为差异与其内在特征之间的联系。但小微企业群体数量众多,群体内部异质性大[21],以“属性不同”概括导致企业环境行为不同的原因,对于理论提升和企业环境治理实践的积极意义甚微。
此外,在企业环境行为研究中,研究者偏重以量化分析分别探究制度环境或技术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22],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两者作用的交错和冲突关系,未能呈现组织环境与企业环境行为互动的全貌。因此,本研究基于个案考察,分析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转变对企业产生的多重影响,并进一步剖析企业内部因素差异在组织环境与组织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从而呈现企业环境行为衍化的复杂过程,阐释企业与外部环境互动的内在机制。本文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企业环境行为的分析框架
基于以上考虑,本研究将视线集中在河北A县高、李两镇铁网企业集群上。这些企业同属于一个行业,均为民营小微企业且面临相同的外部环境,其规模也相似,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这些企业在同样的强制性环境政策背景下的行为表现不同。本文尝试分析在环境治理过程中,这些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具体互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回答如下问题:
1.铁网小微企业绿色转型的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各是什么?两者是如何起作用的?
2.企业的哪些特征影响到其适应外部环境的行为决策?其环境行为差异表现在哪里?
3.在绿色转型过程中,企业与外部环境互动的具体机制是什么?
三、个案的选取及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个案研究所关注的是个案的典型性,即个案集中体现了某一类现象的重要特征[23][24]。本研究以A县铁网企业作为研究个案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河北的环境治理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至关重要,A县作为河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的市县之一,正着力推进传统产业环保升级。这为本研究提供了较理想的观察机会。二是,铁网企业在发展历程、现状、环境问题等方面具有农村小微企业的典型特征。铁网加工在A县有50多年发展历史,现有企业百余家,其中规模以上的有53家,家庭作坊1300多个,辐射带动周边村镇近1.6万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②]。同时,A县铁网企业亟需解决燃煤污染和废水处理不达标的问题。综上所述,河北A县铁网企业绿色转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下我国农村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要求。
笔者自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以驻点研究人员身份对A县高、李两镇铁网企业主、作坊主、工人等关键主体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本文的分析和结论均是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展开的。本研究的资料收集过程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资料收集阶段、方法、类型、主题一览表
资料收集阶段 |
资料收集方法 |
资料类型 |
资料主题 |
初入田野 (2016年上半年:19天) |
非参与观察 深度访谈 |
一手资料 |
铁网加工业发展历程与现状; 各阶段工艺、环境影响及其处理。 |
融入田野 (2016年下半年:78天) |
文献研究 参与观察 深度访谈 |
一手资料 二手资料 |
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协商过程; 铁网企业转型过程及其环境规制; 铁网企业环境行为选择及其表现; 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转型的观感。 |
往返田野 (2017年:34天) |
补充访谈 文献研究 网络回访 |
一手资料 二手资料 |
基础信息补充和核实; 铁网企业转型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企业转型阶段性进展与未来展望。 |
注:各阶段资料主题存在交叉的情况,表1仅列出各阶段主要所涉资料主题。
四、组织环境变化与差异化的转型压力
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转变对企业环保有双重要求,并通过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传导其对企业环境行为的规制压力。在社会情境中,强制性环境政策变革通过基层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社会主体推动铁网企业进行环保改造;在市场环境下,承担类似功能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和市场同业。
(一)企业感知的来自制度环境的政府规制、行业约束和公众监督压力
在国家推动的绿色发展大趋势下,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环境政策是推动铁网企业环境行为转向绿色的首要外部力量。整体而言,基层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③]从不同方面传导强制性环境政策对铁网企业绿色转型的驱动作用。
1.基层政府的政策压力。具体表现为:(1)规制方式的强制性、规制范围的全面性。2014年,A县市政府以切断所有铁网企业用电的方式责令其进行环保升级改造。多位受访企业主表示,全面的强制措施将企业置于前所未有的环保压力下,迫使其更谨慎地思考维持自身生存和获得环保合法性之间深层的关联。(2)规制过程精准化。A县从2011年开始建设智慧环保网格化执法监管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市、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形成“面上查、点上防、线上治”的环保管理格局。在该系统中,每家铁网企业的环保工作在各级环保工作中均有具体人员负责推动、监督和跟进。综上,基层政府在规制方式、范围、过程上重塑了铁网企业的政策环境,这是促使其环境行为转向绿色的最直接原因。
2.行业协会的同业压力。行业协会对会员企业的环境行为有非强制性的约束力。当铁网行业协会内部达成尽快完成环保升级改造任务,获得政府恢复生产许可的共识后,会员企业要履行遵守该决策的义务。企业主B先生解释:“全面强制停产政策迫使协会中绝大部分企业认识到环保合法的重要性。事实上,的确有个别企业表达了不同想法,但是企业在业务上是密切联系的,单个企业离开行业整体很难发展好(访谈编号20161019CB)。”可见,行业协会通过组织内在规范强化了环境政策对企业环境行为的间接规制。不过,非会员企业游离在行业协会约束之外,这在一定程度促使部分企业在环保升级改造的行动上呈现偏向消极的一面。
3.社会公众的舆论压力。一是,A县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已明显增强,其对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环境治理效果的需求也日渐强烈。问卷调查显示,A县农村受访居民的环境关心程度较高且环保意愿较强[④]。二是,社会公众提高经济生活水平的需要制约其对污染企业的舆论监督力。从事铁网加工是周边居民主要生计来源,也是两镇商贸、物流等行业繁荣的基础,强化企业环境治理有可能挫伤、阻断其营生手段。这导致社会公众��临保障经济收入和监督企业污染行为的选择困境。不过,据环保局M所长称,社会关系冲突多且激烈的铁网企业主常面临恶意举报环保违规的压力。这表明,各企业所感知的公众舆论压力是有差别的。
(二)企业感知的来自技术环境的融资限制和同业竞争压力
从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尚未发现与铁网企业相关的其他经济主体,比如:原材料供应方、家庭作坊、经销商、外贸公司、国外采购商等,对其环保升级改造有直接、明显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考察技术环境中金融机构和市场同业对铁网企业环境行为的作用。
1.金融机构的融资压力。在环保升级改造前后,铁网企业所面临的融资机会是不同的。(1)改造完成前,企业融资压力激增。当A县政府强制铁网企业停产整改时,各金融机构纷纷收缩或中止对该产业的信贷业务,企业陷入无法从正式渠道融资的窘境。(2)改造后,预期融资压力会明显下降。据A县农村商业银行管理人员Z先生解释,铁网企业环保达标与否是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政策的重要参考。若企业获得环保合法性,恢复正常生产,金融机构会酌情考虑提供资金支持。这对企业加快绿色转型有正向激励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所感知的来自金融机构的融资压力具有个体差异性。对于可通过非正式融资渠道(比如:同业拆借、向亲友或工人借款)暂缓资金压力的企业来说,金融机构收紧信贷不会产生实质的融资压力;但是,对无法进行非正式融资的企业来说,这无异于雪上加霜。这种差异化的融资压力左右着企业的环境行为抉择。
2.市场同业的竞争压力。铁网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同地方或同一区域环境政策推进不同步、环保要求不一致造成的。(1)A县铁网产业环保升级改造早于邻近市县[⑤],当A县铁网企业因被强制停产时,以及环保升级完成后,邻近地区的铁网企业可获得客户和产品价格双增的市场机会,以及低环保成本支撑的价格优势。(2)在国际市场上[⑥],铁网同业集聚的东南亚地区有人工和环境成本双低的比较优势,高、李两镇的铁网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压力。
不过,各地区的制度环境转变始终指向绿色发展的大趋势,较早的环保行动能为企业在技术环境中获得些许优势。据受访企业主陈先生称,在大气污染二级预警应急机制下,邻近县的燃煤企业必须停产,而A县铁网企业因已完成燃煤替代,仍可继续生产;同时,当邻近县开展强制性环境整改时,A县铁网企业提价和增加客源的机会相应地增大。这对A县企业积极的环保行动有正向鼓励作用。
综上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首先,以强制性环境政策为触发点的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转变,经由社会主体与市场主体的作用构建了铁网产业绿色转型的多元压力体系。其次,企业所感知的行业约束、舆论监督、融资难度存在明显差异,这是企业的个体属性差异以及制度环境、技术环境的规制矛盾叠加作用的结果。这表明,企业个体差异是阐释组织环境与其环境行为关联的重要变量,下文将进一步分析企业属性与其环境行为的关系。
五、企业内部因素与环境行为差异
外部环境变化使铁网企业面临环保与运营的冲突,企业间个体属性差异,不仅使其感知到差异化的外部环境压力,而且致使其在环保意愿和环保能力上产生分化,并采取不同的环境行为应对转型压力。
就铁网企业环保意愿与能力分化而言,其一,预期环保具有积极经济或环境效应,或感知环境政策压力较大,受多重社会身份约束,且获得外部支持多的企业环保意愿高;规模相对大,运营稳定,成立时间较长(5年以上),资金充裕,融资便利,技术获得渠道畅通的企业通常环保能力较强。其二,认为环保会产生负面经济效应且无法扭转整体环境恶化状况,对环境政策效果或执行力持疑,社会关系简单,难以得到外部支持的企业环保意愿低;规模相对小,运营不稳定或已陷入困境,成立时间较短(通常少于5年),缺乏资金或融资困难,技术能力缺失的企业通常环保能力弱。
企业环保意愿和环保能力强弱不同,促使其环境行为进一步分化为积极型、被迫型、失能型、规避型四种,如图2所示。
图2 铁网企业环境行为类型图
具体来说,在强制性环境治理过程中,积极型环境行为表现为完成环保整改任务,积极与行业协会、政府、第三方环保机构等协商改造方案,并通过环保验收达标,恢复正常生产,即企业环保意愿相对强、且采取有效环保行动。例如,1987年成立的FK年产值上亿元,2014—2017年,FK投入近千万元更新环保设备和设施、聘请专业环保技术人员,完成煤改气,并积极推进排水企业协同完成污水集中处理整改。企业主L先生是中共党员,担任行业协会副会长、A县人大代表。由于环保改造取得成效,FK已被列为政府重点宣传的环保改造典范。此类企业的数量在整个产业占比不到10%。
被迫型环境行为最大的特点就是,污染防治改造只是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的工具性措施,即企业环保意愿弱。比如,90年代末期成立的DL专营冷镀锌丝,2013年投入数千万元引进新生产线,此后,其在欧美高端产品市场的订单量渐增。为尽快收回成本,企业主C先生(中共党员,行业协会成员)与儿子、儿媳作为主要管理人员全身心倾注在经营上。C先生认为政府政策历来难持续,环保违法企业仍有一定生存空间,但停产带给他的损失更大,为此,他不得不增加环保投入。从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采取被动型环境行为的企业约占50%-60%。
失能型环境行为是指企业虽有环保意愿,但缺乏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投入的能力,因而主动放弃涉污生产线的行为。比如,WHN于2014年成立,工厂整体投资约两百万元,其主要依靠电力机械和人工织网、加工刺绳,因此,不产生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企业主B先生(中共党员,行业协会成员,村副书记)自1987年开始接触铁网加工,曾经营拔丝工厂。他认为加强企业污染治理以改善环境质量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随着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环保要求和监管,环保成本会持续上升,规模小的排污企业将无力兼顾自身发展。因此,当政府采取强制性环境政策后,B先生决定放弃涉污工艺,专营织网。据观察,采取类似行动的企业占比近20%。
规避型环境行为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规避政府的环境约束,即企业环保意愿弱,以偷排偷放、异地转移等方式规避环境责任。在A县铁网企业中,微型企业、散乱污企业,以及陷入经营困境,濒临破产的企业,较多表现出规避型行为策略。对这类企业来说,难以承担环保成本投入,且其市场生存的空间非常有限,所以,企业逃避环境压力是其尽可能延长运营的方式。那么,在各地政府对企业的环保规制节奏尚未同步的情况下,这类企业选择通过调整生产时间和生产地点转移(如:选择环保巡察空档期或环保规制滞后地区),躲避环保整治。据铁网行业协会会长和部分受访企业主称,这类企业占比约10%。
六、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本研究的意义在于:一、将小微企业绿色转型所面临的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转化为具体的作用主体,通过对作用主体的分析,进一步将两类环境操作化为五种具体的压力,由此实现了从宏观的社会转型环境向微观的具体组织环境的转化;二、从环保意愿和环保能力两个维度对小微企业环境行为表现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农村小微企业的不同特征对其环境行为应对策略的影响,从而完成了依循“外部环境-内部特征-行动结果”这一逻辑的环境行为决策过程梳理。
本研究认为,在国家推动的绿色发展大趋势下,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环境政策,改变了农村小微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并通过社会主体(基层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金融机构、市场同业)将其对企业环境行为转变的驱动作用以差异化压力的形式呈现。同时,在更微观的层面,农村小微企业之间在相对规模、融资能力、运营状况、可获得的外部支持等多个属性上有较强异质性。差异化的外部环境压力体系以企业个体属性差异为中介,促使其在环保意愿与能力上分化,最终生成四种不同类型的环境行为。
在本研究中,可进一步讨论以下问题:(1)农村小微企业的环保意愿、环保能力与其个体属性密切相关。具体来说,成熟、经营良好的企业往往会感受到更大的环境政策压力,其所有者通常受到多重社会身份的约束,拥有更多的外部支持,因此,环保意愿更强。规模大、经营稳定、成立历史长、资金充裕、融资便利、技术获取便利的企业通常有较强的环保能力。(2)企业的环保意愿和环保能力是相对独立的。在相同外部环境下,60-70%的铁网工厂具备较强的环保能力,但大多数企业的环保意愿较弱,同时,一定数量的企业环保能力弱,却有较强的环保意愿。由此看来,企业环保意愿可能更多地与企业所有者,而不是企业资金、生产规模有关。(3)外部环境压力并不必然生成强环保意愿。在所有铁网企业中,只有10%环保意愿与能力双低的工厂拒绝采取环保行动。对于采取被迫型环境行为的企业,外部环境压力是其环保行为的主要原因。这意味着,当企业拥有较强的环保能力时,来自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的外部压力可以转化为环境友好行为。
补充讨论的是,农村小微企业能动地追求生存发展机会与政府强制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在目标上存在差异,这是技术环境与制度环境张力的表现,也是环境政策面临的内在阻力。站在企业的角度,当强制性环境政策从外部触动了铁网企业的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时,其调整环境行为的直接目标是获得制度环境赋予的环保合法性,更深层的目标是维系企业在技术环境中的市场地位和发展机会。由于农村小微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缺乏融合两种环境要求,整合两个目标的条件与能力,即其难以挖掘环保升级改造背后的经济价值[25][26]。因此,因应外部环境变化,适度地、渐进地调整环境行为,逐步转向绿色生产模式,是农村小微企业绿色转型的现实路径选择。
显然,企业的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之间的张力是必然的。本研究的分析表明,由于企业本身的差异,使得两种环境叠加之后产生的压力作用于不同的企业,会产生不同的企业行为。因此需要着重强调的制度的灵活性,应根据不同企业的特征采取针对性政策,寻找制度环境与技术环境的“共同利益”,减少两者之间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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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正式揭牌设立。
[②]资料来源于两镇政府所提供的以下内部资料:《李镇钢网产业概况(2016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镇申报表(2014年)》、《打造产业集群、成就丝网名镇:河北省金属丝网制造产业名镇申报材料(2015年)》、《河北省A县高镇建设发展专题报告(2016年)》。
[③] 本研究中社会公众主要是指除铁网企业及其雇员之外的高、李两镇居民,包括铁网作坊及其雇员、其他行业从业者、两镇村民等。
[④] 2017年1月初,为本研究提供资金支持的项目组组织开展“A县农村社会概况问卷调查”(1300份),统计数据显示,对环境问题表示关心的受访者占68.5%(比较关心的占46.5%,非常关心的占22%);此外,愿意通过支付更高的价格、缴纳更高的税或降低生活水平,参与环境保护的受访者均超过四成。
[⑤] A县邻近的市县有铁网企业分布。因此,在市场环境中,A县与邻近地区的铁网企业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⑥] 据受访的铁网行业协会会长估测,近九成铁网产品是为国外市场客户加工的,因此,其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与国外同业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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