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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气候变化认知和行为表现的国际比较
洪大用 范叶超
本文发表于《社会学评论》2013年第4期
内容摘要:基于ISSP2010和CGSS2010数据,本文就世界31个国家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表现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得到比较广泛的认知,但是它远远没有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议题。公众对于气候变化成因及其影响的了解比较有限,公众行为呈现出积极取向,但是行为的自觉性依然不容乐观。各国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调整存在差别,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公众对于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调整都是比较有限的。有关气候变化的研究以及相关的政策行动,应更加关注气候变化的社会事实面相,充分理解气候变化之社会反应的差异性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复杂性。
关键词:气候变化;气候政策;国际比较;中国
引言
参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定义,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①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关注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及其人为影响因素。1979年主要由科学家参加的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宣言明确指出:如果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仍然不断增加,则气温的上升到20世纪末会达到可测的程度,到21世纪中叶将会出现显著的增温现象。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其任务是评估气候与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现状,分析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的潜在影响,并提出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可能对策。IPCC成立后,先后组织了世界范围内的数千名专家,完成了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其中第四次评估报告在2007年完成。该报告认为全球气候系统的变暖趋势是毋庸置疑的,这可以从全球平均气温和海温升高、大范围积雪和冰融化、全球平均海平面上升的观测数据中看出。工业化以来人类燃烧化石燃料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是造成这一显著变暖趋势的主要原因。②
从大量的媒体报道和研究著作来看,气候变化由于其可能产生的和无法预计的广泛影响,似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广为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是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方面,也是我国推进生态现代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背景。联合国在1992年发起制定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后续又制定了“京都议定书”(1998年)、“巴厘岛行动计划(2007年)”等重要文件。目前,世界上已有190多个国家批准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56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中国政府除了批准这两个重要文件之外,还在2007年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自2008年始,中国政府连续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国家报告。
在联合国以及中国政府的文件中,除了对政府和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的作用予以强调之外,也都高度关注提升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促进公众参与。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条第1款第(i)项要求所有缔约方“促进和合作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教育、培训和提高公众意识的工作,并鼓励人们对这个过程最广泛参与,包括鼓励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第六条又规定了各缔约国从国家层面和国际层面进行公众气候变化意识相关教育和培训的六个方面。③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中,也将提高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作为四个子目标之一:“通过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基本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意识,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④。2012年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继续明确:“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引导全民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营造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社会氛围”⑤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公众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和参与,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气候变化最终与每个人的利益直接相关,公众有权获得更加充分、准确的信息;二是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评价,从另外的层面呈现出气候变化的“客观性”,即其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事实”,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三是公众对于气候变化的必要认知和积极应对,不仅有助于直接促进问题的解决,而且为解决问题的各项制度与政策的落实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鉴于此,本文试图基于权威的跨国调查数据,就一些国家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倾向进行国际比较,从技术之外的层面揭示气候变化作为一种“社会事实”的基本属性,以便促进读者对于气候变化议题的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更为深入的思考。
一、研究问题和数据来源
20世纪90年代,一些国家的全国性调查(如美国的盖洛普民意调查、1993年美国社会综合调查)和大型的跨国调查(如星球健康调查、1993年和2000年的国际社会调查)中开始涉及气候变化议题,有一些项目专门询问受访者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评价以及气候变化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一些学者基于这些调查数据,围绕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动进行了初步研究,议题涉及公众气候变化认知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意愿的国际比较、气候变化的信息传播、否认气候变化的主张及其原因等方面。研究表明:公众气候变化认知和行动意愿存在区域和国别差异,但是国家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能完全解释这些差异;⑥公众气候变化认知依赖于媒体的信息传播⑦;随着气候科学和政治情境的不断发展,气候变化的真实性、人为性及严重性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世界范围内右倾的智库、科学家、政治家和媒体是否认和反对气候变化的主体。⑧这些研究和发现有助于人们深入了解气候变化问题,也是本研究的一个基础。但是它们没有机会利用最新数据,特别是将中国纳入比较视野,同时在对数据发现的理论意义分析方面也还有拓展空间。另外,少数研究虽然涉及中国⑨,但是无论就调查范围、样本数量,还是抽样的科学性而言,其数据基础都还存在很大不足。
相较之下,由于缺乏大规模的科学的社会调查数据,国内学者关于公众气候变化认知和行为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基于小范围的调查研究。⑩例如,周景博等在宁夏银川市采用立意抽样方法对45名政府工作人员和86名公众进行问卷调查,核心研究问题是从政府部门和公众两个层次出发,讨论和比较他们对气候变化的认知程度与适应措施的评价。目前可以查阅到的较大范围的调查是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于2009年8~9月完成的。该调查选取了全国7大城市和7个小城镇及其周边农村地区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发布了初步的分析结果。严格来讲,这次调查也不是全国范围内的科学的随机抽样,而且没有进行国际比较。
本研究主要是一项描述性研究。我们想着重分析的问题是:世界各国公众在气候变化认知和行为倾向上的总体特征是什么?各国之间又有何差异以及可能的原因是什么?研究发现具有什么样的理论意义和政策启示?使得本研究成为可能的是两项最新的权威社会调查:一是2010 年国际社会调查(ISSP2010),二是2010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国际社会调查项目在全球48 国家和地区都有合作调查机构,自1993年开始,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了三次以环境为主题的调查。2010年调查在1993年、200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调查国家的数量和关于气候变化认知的一些项目,部分国家的调查数据已于2012年开始在ISSP官网上发布。中国综合社会调查自2003年开始,是国内第一个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大型社会调查项目,目的是通过定期、系统地收集中国人与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的数据,总结社会变迁的长期趋势,探讨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社会议题,推动国内社会科学研究的开放性与共享性,为政府政策决策与国际比较研究提供数据资料。
CGSS第二期(2010~2019)的抽样设计采用多阶分层概率抽样��计,其调查范围覆盖了中国内地全部31个省级行政单位(不包括港澳台),调查对象为16岁以上的居民,在城乡地区都有进行样本的随机收集。CGSS2010纳入了ISSP2010的全部环境项目,并与ISSP同步实施,在此意义上它是ISSP2010的一个组成部分。调查问卷中包含了与环境模块并列的3个模块,调查员通过随机数来决定是否提问环境模块。
该项调查的最终有效样本量为11785个,应答率为71.32%,其中环境模块的样本量为3716个。本研究还申请了
二、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重要性的认知
气候变化与传统意义上的环境问题有所不同,特别是其可能的影响深度、广度以及应对它的复杂性等方面,是一般环境问题无法相比的。但是,就气候也是影响人类社会运行和发展的环境因素而言,气候变化问题仍然是环境问题的一种类型。与此同时,社会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环境问题是其中的一个选项。因此,要分析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之重要性的认识,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看公众在各种环境问题中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评价;另一方面也要看公众在各种社会问题中对环境问题的评价。
(一)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重要性的认知
ISSP2010和CGSS2010调查问卷中列举了包括空气污染等在内的10个环境问题选项,询问受访者认为哪个问题是当前本国最重要的环境问题。
由表1 可知,整体而言,按照数据汇总的结果,可以说气候变化问题被各国公众认为是除空气污染(21.8%)之外的第二重要的环境问题(13.8%),接下来是水污染(13.0%)等。但是,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中等收入国家公众选择比例最高的前三位环境问题依次是空气污染(27.2%)、水污染(14.2%)和水资源短缺(12.2%),选择气候变化的公众数居第七位(样本数1139个);而高收入国家公众将气候变化看作当前本国最重要环境问题的比例最高(18.1%)。相比而言,中国公众认为当前中国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依次是空气污染(34.7%)、水污染(20.0%)和生活垃圾处理(17.7%)等,选择气候变化的公众比例位列第五(5.7%),比一般中等收入国家位次略高,但明显低于高收入国家。
分国别的比较分析表明,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31个国家中,认为气候变化是当前本国最重要环境问题的公众比例最高的前三个国家分别是日本(51.7%)、挪威(26.9%)和德国(26.6%),比例最低的后三个国家分别是智利(5.6%)、立陶宛(5.0%)和以色列(2.4%)。其中,以色列多数公众认为水资源短缺(31.5%)是最重要的环境问题。
(二)公众对环境问题重要性的认知
如果我们将气候变化问题作为环境问题的组成部分置于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背景下,那么,环境问题的重要程度则明显降低,无论高收入国家还是中等收入国家,都只有为数不多的公众认为环境问题是本国最重要的问题,这从另外一个层面可以推测公众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认知是有限的。在ISSP2010 和CGSS2010所提供的包括医疗保健等在内的9个选项中,整体而言,选择“医疗保健”的比例(23.7%)最高,接下来依次是“经济”(23.3%)、“教育”(17.1%)等,“环境”位于第六位(5.2%)。从表2可以看出,中等收入国家与高收入国家相比有部分的差异。中等收入国家认为当前本国最重要问题的公众比例依次是医疗保健(21.8%)、贫困(19.2%)和教育(18.5%)等,环境位列第七(2.5%);高收入国家认为最重要问题的公众比例依次是经济(29.7%)、医疗保健(23.9%)和教育(15.4%)等,环境位列第六(6.6%)。中国既有中等收入国家的特征,同时在环境问题重要性的认知上又接近高收入国家,认为当前中国最重要问题的公众比例依次是医疗保健(30.7%)、教育(23.5%)和贫困(16.3%)等,环境位列第六(5.5%)。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31个国家中,认为“环境”是当前本国最重要问题的公众比例最多的前三位国家分别是挪威(15.6%)、瑞士(13.5%)和加拿大(13.4%),但是,整体来看,即使在这些国家,环境问题也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选择比例最高的都是医疗保健问题,依次是加拿大(42.9%)、挪威(40.6%)和瑞士(19.0%)。
三、公众对气候变化成因和后果的认知
进一步分析公众对气候变化原因和后果的了解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和准确地判断公众对气候变化的实际认知程度。
(一)公众对气候变化成因的了解
ISSP2010和CGSS2010设计了两个与气候变化成因有关的陈述让受访者判断正误:(1)气候变化是由地球大气中的一个空洞引起的;(2)我们每次使用煤、油或天然气的时候都在影响着气候变化。受访者可以选择“完全属实”、“可能属实”、“可能不属实”、“完全不属实”和“无法选择”。第一个问题实际上是反向问题,选择“可能不属实”和“完全不属实”视为回答正确,选择“完全属实”和“可能属实”视为回答错误;第二个问题是正向问题,选择“完全属实”和“可能属实”视为回答正确,选择“可能不属实”和“完全不属实”视为回答错误。由于各国的调查实施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上两个关于气候变化成因的项目只在以下18个国家进行过询问:奥地利、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德国、韩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墨西哥、新西兰、菲律宾、俄罗斯、斯洛伐克共和国、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和中国,所以此处比较局限于这些国家。
由表3可以看出,整体而言,公众对于气候变化成因的了解还是比较有限的。在全部样本中,公众对第一题回答正确的比例为23.0%,回答错误的比例为57.9%;第二题公众回答正确的比例为74.5%,回答错误的比例为14.0%。中国公众对两个问题的回答结果都不理想,38.4%和22.3%的公众无法选择第一、二题的答案,回答正确的比例分别是16.3%和65.4%,低于调查国家的平均水平。
比较分析表明,高收入国家公众对第一题回答正确的比例(28.1%)明显高于中等收入国家(16.8%),但在第二题回答正确的比例很接近。国别分析可知,公众对两题都回答正确的比例最高的前几位国家依次是芬兰(31.3%)、丹麦(26.9%)、瑞士(23.7%)和英国(23.7%)等。
(二)公众对气候变化后果的了解
ISSP2010和CGSS2010分别询问了气候变化对公众及其家庭的影响,以及公众如何认识气候变化引发全球气温升高的危害性程度。首先,询问受访者“您认为哪个环境问题对您和您的家庭影响最大?”,受访者可以从所列举的9个项环境问题中选择一项,也可以选择“以上都不是”。表4 对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环境问题(百分比+样本
由表4可知,在全部样本中,公众选择对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环境问题依次是空气污染(19.2%)、生活垃圾处理(12.5%)和水污染(12.2%),气候变化位列第四(11.2%)。中等收入国家公众的选择依次是空气污染(18.6%)、水污染(15.6%)和水资源短缺(12.6%)等,气候变化位列第五(10.0%);高收入国家公众选择的顺序则依次是空气污染(18.7%)、气候变化(12.9%)、化肥和农药污染(12.3%)等,两者有明显差异。相比而言,中国公众更为轻视气候变化对自身和家庭的影响,其选择依次是空气污染(25.6%)、生活垃圾处理(20.9%)和水污染(18.6%)等,气候变化仅位列第七(3.8%)。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31个国家中,认为“气候变化”对其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公众比例最高的前几位国家依次是日本(28.0%)、奥地利(20.7%)、德国(20.3%)和菲律宾(20.2%)等。同时,在整体上,气候变化也被认为是这几个国家对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环境问题。而认为“气候变化”对其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公众比例最少的几个国家则依次是美国(6.9%)、拉脱维亚(6.6%)、以色列(5.5%)和中国(3.8%),其中美国(24.5%)、以色列(24.9%)和中国(25.6%)都更为关注空气污染的影响,拉脱维亚则关注转基因食品(22.4%)。结合前面关于各国最重要的环境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一些国家的公众认为气候变化是本国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但是具体到对个人和家庭层面的影响,几乎各国公众的评估都有所下降,例如日本从51.7%下降到28.0%,中国从5.7%下降到3.8%。
按照自然科学家的分析,气候变化的一个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标志是全球气温升高,由此进一步导致冰层融化、海平面上升、高温干旱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一系列具有危害性的后果。ISSP2010和CGSS2010询问各国公众:“大体上,您认为由气候变化引起的全球气温升高对环境的危害程度是?”,选项有“对环境极其有害”、“非常有害”、“有些危害”、“不是很有危害”、“完全没有危害”和“无法选择”。由表5可知,在全部样本中,85.0%的公众认为气候变暖有害,其中认为“对环境极其有害”的公众比例为25.3%,表明各国公众对全球变暖的危害性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
但是,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存在差异。中等收入国家公众对危害性的感知更为强烈,认为气候变暖“对环境极其有害”的比���达到33.7%,明显高出高收入国家(22.4%)。如果将“对环境极其有害”、“非常有害”和“有些有害”的比例进行累加,可以发现中等收入国家公众认为气候变暖有害的比例为87.8%,而高收入国家公众的相应比例为84.7%。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尽管有76.6%的公众认为全球气候变暖有害,但接近五分之一(19.0%)的公众对全球气候变暖究竟是有害还是有益表示“无法选择”。
国别分析表明,有11个国家超过90%的公众认为气候变化引起的全球气温上升有害,它们是阿根廷(95.4%)、智利(95.3%)、日本(93.4%)、韩国(93.3%)、菲律宾(92.9%)、克罗地亚(92.7%)、瑞士(92.3%)、以色列(91.1%)、西班牙(90.7%)、墨西哥(90.5%)和土耳其(90.4%)。其中,认为全球变暖“对环境极其有害”的公众比例最多的几个国家是智利(45.5%)、土耳其(43.8%)、墨西哥(42.7%)、日本(38.3%)和菲律宾(38.1%),这可能与这些国家的地理环境禀赋有关系。
四、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表现
除了生产领域之外,公众日常生活行为也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特别是与交通和家庭生活相关的能源消费行为。ISSP2010和CGSS2010包含了垃圾分类、汽车消费和居家消费三个方面的调查项目。
由表6可知,就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而言,在全部样本中,有59.7%的人报告“总是”或“经常”做,其中39.6%的人表示经常做。但是,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公众之间存在巨大差异。高收入国家公众表示“总是”会特意进行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比例为58.3%,远远高出中等收入国家的12.6%,而中国只有11.9%。当然,高收入国家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比中等收入国家更为普及,17.8%的公众报告其居住地没有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中国的这一比例是27.1%。但是,在排除没有垃圾回收设施的情况下,中等收入国家甚至有35.6%的公众表示“从不”进行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高收入国家和中国的这一比例分别是4.9%、23.8%。很明显,高收入国家垃圾分类回收已经是高度制度化、普及化了。
就汽车使用而言,当受访者被问及“您经常会特意为了环境保护而减少开车吗”,报告“总是”和“经常”的人只占16.3%,而且无论中等收入国家还是高收入国家,公众报告的情况都不乐观。在汽车较为普及的高收入国家,公众表示“总是”为了环境保护而减少开车的比例仅为4.6%,“经常”减少开车的比例为16.0%。中等收入国家和中国的汽车普及程度不高,特别是中国,79.7%的人报告“没有汽车”或“不会开车”。但是,在有汽车可用的受访者中,中等收入国家和中国分别有46.8%和28.6%的人也报告“从不”为了环境保护而减少开车,高收入国家的这一比例为38.2%。
就居家生活能源消费而言,数据分析显示,41.2%的公众报告会“总是”或“经常”特意为了保护环境而减少居家的油、气、电等能源或燃料的消耗量,报告“从不”减少的有24.9%的公众。不同类型国家之间有比较明显的差异。超过80%的高收入国家公众曾经为了保护环境而特意减少居家的油、气、电等能源或燃料的消耗量,中等收入国家报告如此做的公众比例占65.2%,中国的相应比例为73.1%,介于两类国家之间。国别分析表明,在包括中国在内的31个国家中,公众报告对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践行比例最高的前18 位国家均为高收入国家,践行比例均在84.7%以上。俄罗斯公众垃圾分类回收的比例最低,仅为26.5%。在为了环境保护减少汽车出行方面,除了墨西哥之外,公众报告践行比例最高的国家也全部是高收入国家,中国公众的相应比例最低(14.5%)。在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居家能源或燃料使用方面,公众报告践行比例最高的前11位国家同样均为高收入国家,墨西哥为第12位(83.2%),以色列公众的相应比例最低(39.3%)。
五、总结与讨论
本研究试图为学术圈、政策圈等广泛人士从比较的角度了解各国公众对于气候变化认知以及行为表现提供更为新鲜、更加权威的信息。基于以上分析和以往的调查研究,我们大体上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整体而言,气候变化确实是当今世界的一个重要议题,但是远远没有成为最重要的议题。各种媒体的宣传报道是有影响的,但是影响程度是有限的。虽然有13.8%的受访者认为气候变化是本国面临的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但是有21.8%的受访者认为空气污染是最重要的,排在第一位,与占据第二位的气候变化有明显差距,而接下来有13.0%受访者认为是水污染,与支持气候变化是最重要问题的比例相差无几。特别是,在调查的各种社会问题中,无论高收入国家还是中等收入国家,都只有不多的公众认为环境问题是本国最重要的问题,各国公众非常关注医疗保健、经济、教育等,环境仅位居第六位。
第二,尽管公众对于气候变化成因的了解还比较有限,但是多数公众认为气候变化导致的全球变暖对环境有害。前文分析表明,即使是在高收入国家,也只有28.1%的受访者对气候变化是否由地球大气空洞引起的这一知识性问题作出正确判断。与此同时,调查各国却有85.0%的受访者认为气候变暖有害,而且中等收入国家公众对危害性的感知更为强烈,认为气候变暖“对环境极其有害”的比例达到33.7%,明显高出高收入国家(22.4%)。这一点很可能是与大众传媒对全球变暖及其危害的突出强调密切相关的。
第三,虽然气候变化被调查各国公众认为是其本国第二位重要的环境问题,但却并非是对其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环境问题。具体到对个人和家庭层面的影响,几乎各国公众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的评估都有所下降。例如,在日本,有51.7%的人认为气候变化是其国内面临的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但是只有28.0%的人认为该问题对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在全部样本中,选择对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环境问题的公众比例依次是空气污染(19.2%)、生活垃圾处理(12.5%)和水污染(12.2%),气候变化位列第四(11.2%)。可见,日常生活可以直接感知的问题容易被评估为有更大影响。
第四,在公众自身的行为应对方面,虽然从整体上可以看出积极的信息,但是行为的自觉性依然不容乐观。在全部样本中,有接近6成(59.7%)的受访者表示“总是”和“经常”从事垃圾回收,这显示出垃圾回收的高度制度化,特别是在高收入国家。但是,表示为了环保而“总是”和“经常”减少开车的人只占16.3%,减少居家能源消耗的只占41.2%。特别是在高收入国家,相对于其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而言,其自觉减少开车的行为是不太相称的,超过3成的人表示从不为了环保而减少开车。由此可见,涉及生活方式核心方面的调整是有很大难度的,即使大家认为应对气候变化之类的环境问题很重要。
第五,比较分析表明,各国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调整是有差别的。大致来说,高收入国家更为关注气候变化,更倾向于认为其是当前本国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例如,日本、挪威和德国分别有51.7%、26.9%和26.6%的受访者持此观点(参见图1)。与此同时,高收入国家公众也具有相对更多的气候变化方面的知识,在其行为调整方面也相对更为积极些。这些数据似乎支持后物质主义假设。
但是,进一步分析表明,正如前文提到的已有研究所指出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能完全解释各国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调整的差异。在本研究中,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只有很少的公众认为气候变化是对其个人和家庭影响最大的环境问题,而像智利、墨西哥、菲律宾这样的国家,受访者中有很高的比例认为气候变暖对环境极其有害。在认识到人们每次使用煤、油或天然气的时候都在影响着气候变化这一点上,高收入国家与中等收入国家之间几乎没有差异,而高收入国家在为了环境保护而减少开车方面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积极行为。有关研究已经表明,国内舆论导向对公众有着重要的影响。以美国为例,80年代末90年代初,伴随着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美国公众对气候变化引起的全球变暖的关注达到顶峰。近年来,随着媒体报道气候变化方式的变化以及金融危机事件的影响,美国公众对气候变化的关心水平停滞甚至有所下降。因此,应该说各国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调整的差异,其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既有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的影响,也有可能与各国自身的资源环境禀赋、大众传媒的引导、环境保护政策和设施水平、公众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等相关,这些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
第六,数据表明,中国公众对于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调整都是比较有限的,大体上与中等收入国家公众的水平相当,在一些方面甚至有所不及。中国公众认为当前重要的环境问题依次是空气污染、水污染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气候变化仅位列第五(5.7%),比一般中等收入国家位次略高,但明显低于高收入国家。中国公众更加重视空气污染、生活垃圾处理和水污染等对自身和家庭的影响,在此方面气候变化仅位列第七。在有关气候变化成因的两项知识性测量中,中国公众的回答结果都不理想,38.4%和22.3%的公众无法选择第一、二题的答案,回答正确的比例低于调查国家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尽管有公众76.6%的中国公众认为全球气候变暖有害,但接近五分之一的公众对全球气候变暖究竟是有害还是有益表示“无法选择”。在为了保护环境而特意减少居家的油、气、电等能源或燃料的消耗量方面,中国公众的表现比中等收入国家的略好,但差于高收入国家。整体上看,前文提到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所规划的“到2010年,力争基本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意识”的工作目标,其实现程度是有限的。而2012年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引导全民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强调则是具有合理性的,未来的任务还很艰巨。
在理论上,本研究似乎还可以进一步表明,有关气候变化的研究以及相关的政策行动,必须高度关注气候变化作为社会事实的面相,以及气候变化之社会反应的差异性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复杂性。
首先,气候变化应被理解为具有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双重面相。但实际上,它往往被一些人界定为由自然科学家的研究所测定的事实,而且被想当然地认为要予以重视并加以解决,尽管已有证据表明科学家们自身并没有完全达成一致的意见。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即便是科学家们一致地、准确地测定了气候变化,也不过是揭示了其自然事实的面相。而要引发社会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就必须关注气候变化的社会事实面相,即社会成员对其认知和定义的一般状况。人们采取行动,取决于其对行动目标、手段和环境等的定义。我们研究公众对于气候变化的认知,实际上就是揭示气候变化在多大程度上为公众所认可,成为影响人们行动的一种“客观”事实。只有对气候变化的社会事实面相作出充分的研究,才能更加全面地认识气候变化现象,才能更加清楚地判断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的社会行动和社会变革。本研究的结果表明,气候变化的社会事实面相正在显现,但是其普遍性和约束性还是比较有限的。在一定程度上,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可能与传媒的社会建构有关,而与其日常生活经验的实证关联不强,因此其认知对行为的直接的、持续的约束力有限,正如前文研究总结第二、三、四点所可能揭示的那样。
其次,气候变化研究应当更多地关注气候变化之社会反应的差异性,并对公众关于气候变化的不同认知给予充分的理解。一些过于技术取向的研究想当然地认为公众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某种一致性的反应,甚至由此推出过于武断的政策选择。事实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其地理环境和资源禀赋的差异性,由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以及由此而来的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能力的差异性,由于其传播气候变化知识与信息的方式、内容和目标的差异性,由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方式的差异性,由于成员社会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差异性,由于社会议题类型的差异,等等,所以,其公众对于气候变化的认知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几乎是必然的。正视并协调这些差异,而不是忽略或压制它们,是避免简单化的政策行动,制定更为妥当、更为有效的政策的重要前提。本研究的一个重要目标正是促进人们对各国公众认知气候变化差异性的理解。
最后,鉴于本研究所揭示的气候变化作为一种社会事实的局限性和客观存在的公众反应的差异性,我们在进一步的研究和政策行动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复杂性。假定气候变化是具有充分依据的自然事实,它就需要动员全球各国共同行动。但是,促成这样的行动,不能靠简单化的强制和威胁,而是需要更加广泛、有效的信息传播和沟通协商,需要进一步“建构”气候变化的社会事实面相,更加广泛而有力地促进气候变化的集体意识。与此同时,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切实贯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组合,以凝聚全球各国的合力。就此而言,应对气候变化注定是一个艰难的、长期的行动进程。
作者简介:洪大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社会学;范叶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__
注释:
①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条,参见http://unfccc.int/resource/docs/convkp/convchin.pdf.
②《IPCC第四次全球气候评估报告》,参见http://www.ipcc.ch/pdf/assessment-report/ar4/syr/ar4_syr_cn.pdf.该报告由全球500多
位主要作者和2000多位评审专家参与编撰,得到全世界130个国家超过3700位科学家认可。
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参见http://www.sdpc.gov.cn/xwfb/t20070604_139486.htm。
⑤《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2年度报告》,http://qhs.ndrc.gov.cn/zcfg/W020121122588537782766.pdf.。
⑥ R. Dunlap. Lay perceptions of global risk: Public views of global warming in cross-national context. International Sociology,
1998, (4): 473-498; Bord, R. J., Fisher, A. and O’Connor, R. R., Public perception of global warming: United States and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Climate Research, 1998, 11:75-84; Brechin, S. R., Comparative public opinion and knowledge on global climatic change and the Kyoto Protocol: the US versus the worl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ology and Social Policy, 2003, 23(10):106-134; S. R. Bre⁃
chin. Public opinion: a cross-national view. From Constance Lever-Tracy edited. Routledge handbook of climate change. London: Rout⁃ledge, 2010, pp. 179-209。
⑦ M. T. Boykoff, J. M. Boykoff. Balance as bias: global warming and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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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al Quarterly, 2011, (2):155-194。
⑨ S.R. Brechin.Public opinion: a cross-national view. From Constance Lever-Tracy edited. Routledge handbook of climate
change.
⑩吕亚荣、陈淑芬:《农民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及适应性行为分析》,载《中国农村经济》,2010(7);谭智心:《农民对气候变化的
认知及认知行为:山东证据》,载《重庆社会科学》,2011(3);尹仑:《藏族对气候变化的认知与应对——云南省德钦县果念行政村的考察》,载《思想战线》,2011(4);周景博、冯相昭:《适应气候变化的认知与政策评价》,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7)。
何帆:《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公众怎么看?》,载《中国统计》,2010(2)。
澳大利亚、匈牙利、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尚未发布。
本研究选取的都是在全国范围内随机抽样调查获得数据的国家,故将“比利时佛兰德斯地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相关数据在分析时予以剔除。
这10个国家为阿根廷、保加利亚、智利、拉脱维亚、墨西哥、菲律宾、俄国、南非、土耳其和立陶宛。世界银行对各国收入水平的相关分类可以参见http://data.worldbank.org/country.
孙家驹:《全球关注: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第83-91页。
相比以往的调查发现,这一比例在逐步提高,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公众气候变化知识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