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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无边界的发展”:环境正义视角
郇庆治
摘要:中国环境问题的主要症结是单向度和无边界的经济发展至上性,这已经并且正在带来诸多的生态、社会与文化问题。欧盟核心国家的“生态现代化”模式、中东欧国家的“经济与环境置换”模式和美国的“经济世界主义”模式都难以成为中国的现成选择,中国必须从确立“发展的边界”开始寻找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绿色道路,中国政府必须真正承担起一种守护社会的环境正义的监管责任。
《绿叶》2009年第4期刊发了张玉林先生的“另一种不平等——环境战争与灾难分配”一文,在由衷地钦佩该刊和这位学兄的学术胆识与勇气的同时,也再次强烈地感受到应该做些理论上的回应。说实话,一年多前在济南“环境政治学国际会议”上就已经拜读过这一佳作,但由于笔者终归是属于张教授批评的“大多数的谨慎学者”,也就仅仅将其视为中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一种“常态”。刚刚结束的欧洲之行期间对德国东部和部分中欧城市的考察更加坚定了笔者的一个想法:生态环境是可以改善的,前提是我们的意志与决心,而这种意志与决心首先应是政治层面上的,这也构成了本文讨论的起点。
一、中国的环境问题究竟是什么?
张文为我们清晰地勾勒了一幅“山河破碎、触目惊心”的今日山西图画:民族复兴情结和国家战略共同促动下的工业化进程与布局,将华夏文明源头之一的山西(也是笔者自己的祖籍故地)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能源基地或“大煤矿”,结果是一场我们针对自然界——严格地说是我们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的“全面战争”(一场地地道道的内战)和“毁灭性的生态后果”;更为严重的是这场生态灾难后果的“不均衡分配”,广大农村与农民成为了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的主要承载者与牺牲品,被迫沦为“生态环境难民”或“战争难民”,长久作为人类文明最基础性单元的“村庄”正面临着物理意义上的毁灭和社会意义上的崩溃。
面对这些令人痛心疾首的铁的事实和数据(众所周知,山西只是个例而非特例),我们当然没有理由保持平静和沉默,但问题是,即使在我们这些所谓的环境学者中间也存在着太多的疑问、忧虑甚至幻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没有如此糟糕吧?也许慢慢会好起来呢?如此等等。包括张玉林本人,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性、方式和前景”也没有再进一步展开,只是我们能够从他最后的论述中真切感受到这位学者对环境危机可能会演变成一种社会动荡的深切忧患。
那么,中国的环境问题究竟是什么呢?或者,我们应该如何理解中国当前面临的环境挑战呢?应该说,在当今中国,依然拒绝承认环境问题存在的人已经屈指可数,但人们对于环境问题性质的认识却还存在着巨大的分歧。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永远不要指望有朝一日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民众会取得环境问题上的绝对共识。这既是由于人们基于不同教育背景、不同学科背景和不同自然地理环境的认知差异,更是由于人们处于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秩序中不同的位置所决定的利益区别,也就是说,人们会同时具有认知理解与利益需求层面上的先天性偏差。因而,所谓的环境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人类的、国家的或地方性的,当然环境问题的解决也是如此。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目前争论得热火朝天的全球气候变化议题实际上也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环境问题——人类活动是否在改变着全球性的气候以及全球性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人类应该如何去适应性生存,这其中无论是北极熊还是南极企鹅都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发言权,这是其中的第一个层次;另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不同国家和区域在全球气候变化上的利益得失也是不一样的,因而我们不能期望俄罗斯和印度洋岛国马尔代夫有着同样的扼制全球气候变化的立场。
还是让我们回到中国的环境问题。在笔者看来,中国环境问题的最大症结就是,我们对现代化发展的单向度的经济主义意识形态化、甚至将其等同于一般性社会进步的偏执理解,正在日渐蜕变为对一种“经济增长逻辑”甚至“资本逻辑”的政治与社会屈从1。结果是,我们逐渐丧失了对生态环境对于人类文明基础重要性的感知反思能力和各个层面的制度性屏障,而在一个趋利资本肆虐横行的经济化社会中,弱势区域、阶层和个体成为了首当其冲的灾难承载者和被转嫁者。
限于篇幅,笔者无法展开讨论上述观点中的细节。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甚至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对于“四个现代化”的理论概括就已强烈地体现着经济主义现代化的意蕴,而过分忽视了一个国家全面现代化发展中许多同样重要的方面,比如现代国家制度框架与社会体系的建设、传统文化价值与文明成果的传承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认定与维护,等等,这使得我们在改革开放后面对西方工业的全球性扩张时基本上处于一种毫无遮蔽的“赤裸裸”状态(只剩下一种极端单向度的经济主义思维与考量)。再加上长期的物质贫穷落后所催生的民族振兴梦想与过于集权的政治化统治,使我们重新走上了本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的西方传统工业化道路(那时的国际社会已开始广泛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不计环境代价的自然资源成为了我们强国之梦的主要资本。不但如此,这种对现代化内涵与进程的片面理解,还与我们对社会主义传统经济组织与管治模式的简单化批判相结合,逐渐演变成为对欧美国家所谓先进经济模式的趋同与合流(而这正好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狂欢蜜月期)。所以,不难理解,我们很快就习惯于用一种片面的“经济中心主义”话语来表述我们取得的成功以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对于中国而言不仅是理所当然的,因而是天然进步与正义的,而且,为了实现长远发展和总体发展,人们很可能需要做出某些暂时的和局部的牺牲(某些人的和环境的);逐渐地,我们就被告知,经济增长(尤其是GDP增长)是理所当然的和绝对必需的,而且资本也是个好东西……。
二、“无边界的发展”:环境正义视角下的阐释
概括地说,中国环境现状中的最大问题是我们对经济主义“发展”至上性或超价值审视的误判或短视,而正是这种无原则或价值中立的“发展”已经并且正在带来诸多的生态、社会与文化问题,并使得我们已足以质疑这样一种无边界发展的合理性与正义性。在此,笔者将引入环境正义概念来阐明这一点。
“环境正义”概念与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初首先兴起于美国的一种环境大众运动与理论。它所关心的核心性议题是,无论是生态环境破坏的恶果(比如污染性工厂和水电大坝的建设)还是生态环境治理名义下的举措(像垃圾处理场的选址),几乎都首先影响到的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中的弱势与少数种族群体。所以,人们最初发起的是所谓“不要在我家后院”的抗议运动,后来在跨地区和国际合作过程中慢慢演变为“不要在任何人后院”的全球性环境抗议运动,被英国著名社会运动专家克里斯托弗·卢茨(Christopher Rootes)称为第一个诞生的全球性环境新社会运动。
可以看出,环境不利后果和环境治理责任的合理社会分担是上述“环境正义”概念内涵的基本方面,否则的话就是“环境非正义”。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这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正义层面上的理解,也就是说,它指的是同一人类社会内部(社区、省市、国家等等)的不同群体之间的公正与公平对待;另一方面,它更多地是指经济社会地位不同的群体之间的一种不公平环境后果与责任分配关系,简单地说,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可能会较少地受到其不利后果影响,而且会较少地承担治理责任,而生态环境中的其他隶属者或真正隶属者尽管没有参与破坏性活动,却要承担这种破坏的不利后果或更多责任。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山西的煤老板们不择手段地挖煤赚钱,并污染破坏了当地的生态自然环境,然后跑到北京或海南买房安家,最终承载生态环境破坏后果的却是只能留在本地的居民。本来,这些社会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非常明确,但由于他们不同的经济社会地位特别是经济地位和一种同样偏袒性的制度与文化环境,造就了一种典型的环境(非)正义关系:责任者却是强势的,因而可以逃避责任,权利者却是无权的,因而无法享受权利。
严格而言,上述阐释并没有揭示“环境正义”概念的全部含义。“正义”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理论范畴,而且经过人类近现代文明发展的洗礼后又有了更多的理性积淀,所以才有大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影响深远的《正义论》。但依据笔者的理解,正义与平等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与基于同等权利甚至尊严的公平对待对方的方式直接相关,而平等更多强调的是一种同等状态的结果(往往要通过因人而异的方式才能真正实现)。正因为如此,古希腊的正义之神是双目失明的,因为这似乎是保证其公平对待所有人的惟一方式(神也往往是有偏好的)。也就是说,“正义”概念的核心之点是,作为我们的同类,他(她)们有权得到同样的对待。相应地,环境正义概念一方面可以做上述提及的理解,即人们自己不愿意承担的环境不利后果或责任也不应当让他人来承担,即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否则就是环境非正义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扩展到更为广泛的范围,比如环境主义者目前经常谈到的环境性别间正义、人类代际间环境正义和全球层面上的环境正义,等等。不仅如此,很多深生态主义者已经将这种理解扩展到人类与其他物种之间的关系,前提当然是承认自然界非人类存在也具有像人类一样的独立生存价值和尊严。而且,就相互间力量与地位的非对称性来说,笔者认为,人类与非人类自然之间的生态正义才是真正对人类人性发展程度的检验。
“环境正义”的另外一层重要内涵涉及到负责提供上述环境正义保障的社会政治制度,以便确保环境后果或责任能够在不同群体之间实现较为合理的分担(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一个具有环境正义性质的社会制度应该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环境污染后果的产生,而且一旦产生了也能够较好体现一种“污染者支付、受害者获赔、最大限度修复”的原则。这样不仅可以体现对污染者和受害者之间客观关系的公平对待,而且表明我们作为整体对于自然界的环境责任。反之,一个社会制度的环境正义性就将成为问题,而一个缺乏环境正义性的社会制度在当代世界中其社会正义性和政治合法性都将成为问题。
应该说,从“环境正义”内涵的上述两个层面来说,我们目前这种“无边界的发展”观及其实践都是一个明确的环境(非)正义议题。正像张玉林所清楚描述的山西个例那样,我们大片国土规模意义上的生态环境正在遭到肆无忌惮的蹂躏,大批的农民同胞正在变得永久性地失去家园,而我们看似强大无比的各种制度与法规显然作为有限,如果还没有沦落为同谋或帮凶的话。概言之,这种极端经济主义的单向度“发展”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环境非正义意蕴。
一是它拒绝任何价值意义上的深层拷问与检验,使得所有经济产品都被泛化为可以赚钱的商品,其中只涉及所投入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和可以卖出的价格。这种唯经济主义的生产关系与观念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形象,并且在严重毒化着我们国内市场上的经济竞争秩序和氛围。层出不穷的假奶粉、假牛奶、假鸡蛋、假猪肉事件,屡禁不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网吧游戏厅,诸如此类,归根结底源于生产者、营销者和监管者已经沦丧的职业道德良心和价值判断,唯有“赚钱才是真道理”。一个电脑黑客的冒险与执着精神至少还可以得到某种意义上的肯定,而一个并无多少科学知识的乡村青年却能研制出逼真度极高的假鸡蛋只能用“利欲熏心”来评价。
二是它敌视任何社会规范的约束,使得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制度性约束都成为漠视、清除和逃避的对象,而不是视为经济行为的硬性制约。正是从政府官员、主流学者到普通民众心目中普遍弥漫着的发展迷恋甚至崇拜,我们才有了市委书记逼着档案馆馆长去全国各地招商这样滑天下之大稽的奇闻,才有了一个个小资本家从容周旋于我们政治高官或著名学者之间的丑态。由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些企业家面对国家的环境与社会法规政策时,胆敢采取先置之不理、再顽强抗拒、最后一走了之的阶段性立场。在经济主义主宰一切的社会中,资本及其所有者、经营者几乎注定会成为其中的王者。在资本主义世界,这当然是一个朴素的真理,而我们呢?
三是它无视甚至丑化这种无序而过度经济竞争中的弱者或失利者。这倒不简单是说,那些暴富的阶层如何为富不仁,不懂得乐善好施,而是说,那些弱者很可能要面临着一个制度化甚至文化性的歧视性环境。过去,我们很少考虑乞讨者的出身背景,而如今却大都要观察再三才能做出最后的施舍决定。对于那些职业乞讨者来说这不过是增加了一些对其游说能力的测验,但对于那些真正的暂时落魄者来说却是巨大的侮辱。再比如,如今提到某一个同学或同事工作不顺利时,我们更多想到的恐怕已经不是如何帮助他(她)渡过暂时的难关,而是他(她)在能力或处世方式上存在什么缺陷。总之,这种社会并不试图消除而是在制造一个“社会被排斥者”群体,即便不是为了单纯劳动力资源储备的需要,也是为了造就一个更容易使资本成功运作的经济活动空间(比如对侥幸就业者的就业压力)。依此,我们至少可以部分理解或原谅那些“舍生忘死”的小小煤窑主和那些连夏衍先生描述的“包身工”也不如的黑煤矿中的黑工,因为他们当然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的危险与风险,只是不想永远地沦落为社会的最底层,换句话说,他们心中也怀有“希望”。
问题是,上述三个方面并不是相互分离的要素,而是在经济主义“发展—进步”信条笼罩下相互影响与促动的一个整体并在特定的中国时空背景下萌生、成长、扩展的,而且已经显然在侵蚀着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根基和道德文化基础。结果,我们在短短30年内创造了一个经济规模极速膨胀的世界神话,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对我们刮目相看;另一方面,我们本来就极度紧张的自然生态环境(比如淡水资源)不得不付出沉重的、甚至不可逆转的代价——山西只是一个典型的个例。而笔者想强调的是,掩藏在上述两个表象之后的是我们对国家现代化发展的一种狭隘经济主义的价值误判或短视,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对资本与商业咄咄逼人之势的日渐屈从,以及自然环境遭到的社会性严重破坏和社会竞争失利者不得不付出的环境利益牺牲。
三、“为发展确立边界”:我们的道路与选择
对于欧美西方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来所走过的环境治理与不断改善的道路(当然不是彻底和根本意义上的),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大致将其概括为一种生态经济与政治现代化的模式。对于这种模式的具体内涵与特点,笔者在他文中已经做了详尽阐述并将进一步加以分析2,在此愿意尝试性地提出一个“环境治理”三种模式或道路的观点,以便激励我们共同思考中国未来发展中的环境战略选择。
一是核心欧盟国家比如德国和北欧各国所代表的“生态现代化”模式。这些国家在经历过最初阶段以强力行政与大规模经济投入为特征的环境公害治理后,已经进入到在经济生产与技术研发阶段就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的新时期。这不仅使得其国内面临的传统生态环境问题大大减少,而且使其经济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比较优势,所以,它们能够在国际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不断地抛出“绣球”,可以说同时站在了经济技术与环境正义的时代制高点。
二是以中东欧国家为代表的“经济与环境置换”模式。无论是与联邦德国实现重新统一的德国东部,还是2004年新加入欧洲联盟的原社会主义阵营的中东欧国家,至少从笔者的亲身观察来看,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传统环境问题已经得到有效克服:城市的自然文化景观已经恢复其国际性吸引力,而农村也基本上呈现为青山绿水的生态和谐景象。但是,与这种环境“突然性”改善相伴随的是大部分中小城市和城镇社区的严重经济萧条,而受这种经济萧条打击最重的依然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民众,尤其是那些在经济结构急剧转型中来自传统产业的失业者和社会弱势群体。这其中是一个十分复杂而痛苦的置换:联邦德国和欧盟的统一性市场以及相伴随的扶持性政策,使这些国家和地区不再需要进行传统意义上的工业生产——即使当西方资本家进入时也只是将其作为销售场所而不是生产基地,可以想象,这里的生态环境得以迅速改善;但由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身经济现代化转型发生,这些国家和地区不得不忍受经济生产活动严重萧条的现实。因而,我们最多只能说,这种中东欧国家模式是一种半成功的模式,有了生态,却没有现代化(但由于这些国家规模较小,未必有我们许多人想象的那样艰难)。
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世界主义”模式。美国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例子,正如笔者的一位美国朋友曾指出的,美国并不是一个国家。一方面,美国有着较为优越的自然环境,包括中西部看似荒凉的原野沙漠,同时它也有着比较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与政策(我们千万不要因为美国政府最近几年在国际条约谈判落实中的消极立场而误读了它),何况法制与公民自律向来是美国的一种历史文化传统,在环境方面也不例外。另一方面,美国最大的环境优势(在保持与治理方面)是它世界性的经济特别��能源战略取向与布局——比如中国物美价廉的生产基地和强力掌控下的中东石油,而且它拥有依然强大的国际政治、军事和科技优势作为支撑(无论是作为硬实力还是软实力)。
那么,上述哪一种模式可以成为中国的榜样呢?在笔者看来,其实都很困难。“生态现代化”当然是个好东西,中国社科院的学者也已经就此发表了第一个研究报告,详尽概括了这一理论的内涵、特征和我们实施这种战略的有利因素与具体措施等,但这一战略是需要某些严肃的相关条件(conditions)和制度文化背景(contexts)的,而且我们已经无意间承担起了世界工厂的职责。至于“经济与环境置换”,是我们这个庞大国家(同时在地理与人口意义上)所不愿意接受、也无法承受的,可以想象,如果那样一种置换真的发生的话,张玉林所描述的那种场景决不只会出现在农民中间。“经济世界主义”当然也是个好东西,而且包括国内很多严肃学者都已在开始畅想一个“后美国”或“中美国”的世界,但这其中包含着我们太多对自己和对这个世界的臆想,更何况环境问题解决起来要比经济问题更复杂。
因而,笔者认为,中国走向未来的道路只能在于我们自己,而且这种选择权就在于我们自身。具体到环境问题,中国拯救不了世界,但只有中国能够救赎中国自己,而目前最紧迫的任务是,我们必须着手为这种“无边界的发展”确立边界——政治的、社会的和文化的。为此,需要我们的政府真正承担起一种守护我们这个社会环境正义的监管责任,而只有一个环境正义的政府才能长久维持其社会正义和政治合法性;需要我们的学者精英担当起为我们民族的环境未来而思考与奔走呼号的历史责任,因为我们的确处在一个前途攸关的时代转折,需要我们的民众勇于守持、表达并实践自己的环境关切,而且就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