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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学

付佳荣 高云娇 社会工作增权理论视野中的环境保护意识

2008-06-14 作者: 付佳荣,高云娇

(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3) 

摘要:随着中国进入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而且呈现愈加严重的趋势,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环境保护意识是核心的部分。社会工作中的增权理论对于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有很多值得借鉴和思考的地方。笔者从增权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了我国民众淡薄的环保意识现状成因,并提出了通过为民众增权进而提高环保意识的策略。

关键词:环境保护意识   社会工作  增权理论 

一、引言

     随着中国进入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而且呈现愈加严重的趋势,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环境保护被迫切的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般来说,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随着时代的发展,环境保护也产生了很多新的理念和方法,但是,笔者认为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是为了应对新的环境问题而产生的,有一定的被动性。这也可以说是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主要原因所在。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人类始终作为一个主要的角色存在着,环境保护意识对于保护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说,是核心的部分。

     社会工作职业促进社会变迁与人类关系的融洽,加强和解放人类对福祉的追寻。社会工作借助人类行为与社会系统等理论帮助人类更好的与环境交流融合。它是基于人权与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而开展的[1]。社会工作中的增权理论与环境保护有很多契合的地方,对于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有一些可以借鉴的地方,这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 

二、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现状分析

     目前,导致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清醒认识,环境意识水平比较低下。

     根据1995年“全民环境意识调查”数据测算,我国城乡居民意识水平偏低,总体平均得分只有44.13分(最低分2分,最高分87分,标准差12.86),属于不及格水平。其中,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占90.1%;在60-70分之间的占7.9%;在70-80分之间的占1.6%;在80-90分之间的占0.4%;90分以上没有人。具体地看,在环境意识的各个具体方面,“环境知识”的平均得分是6.03分;“基本价值观念”的平均得分是7.29分;“环境保护态度”的平均得分是17.07分;“环境保护行为”的平均得分是13.80分。由此可见,无论怎么看,中国公众的环境意识都是在及格水平之下[2]。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很多方面还远落于国际水平之后,环境保护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环境保护意识,亟待提高。 

     三、社会工作增权理论基本阐述

     如何增强民众的环境意识以有效改善我国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社会工作中的增权理论给予了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本文分别从理论架构和实践架构两个方面来简单介绍增权理论。

     (一)增权理论的理论架构

    在社会工作专业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无权可以看作是社会工作介入的对象,获得权力是社会工作介入的目标,而增权则是社会工作的途径。

    社会工作中的权力是指人们所拥有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表现为一种客观的存在,而且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亦即权力感。正是这种权力感可以增进人们的自我概念、自尊、尊严感、福祉感及重要感。权力存在于案主之中,而不是案主之外。

    无权是和权力相对的。无权也不单是指人们缺乏能力或资源,同时亦是指人们通过一种内化的过程,形成一种无权感,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无权感,使得人们指责和贬低自己,进而陷入无权的恶性循环。

    增权并不是“赋予”案主权力,而是挖掘或激发案主的潜能。古铁雷斯、迪洛伊斯和格伦梅伊对增权的操作性定义:第一,增权是一种理论和实践,处理权力、无权和压迫以及它们如何造成个人、家庭或社区问题与影响助人关系的议题。第二,增权的目标是增加个人、人际或政治权力,以便个人、家庭或社区可以采取行动改善他们的处境。第三,增权是一个过程,可以发生在个人、人际和社区等介入层面。它由下列次级过程构成:群体意识的发展、自责的减少、个人对改变负有责任的假设、自我效能的提升。第四,增权通过一些介入方法发生,包括把助人关系建立在合作信任和分享权力基础之上:利用小的群体、接受案主对问题的定义、确认和加强案主的长处;提升案主关于阶级和权力议题的意识;积极引导案主加入改变的过程;传授具体的技巧;使用互助、自助或支持群体;在助人关系中体验个人权力感;动员资源或为案主进行倡导。第五,有效实践的目标并不是应付和适应,而是案主或社区实际权力的增长,以便他们可以采取行动防止或改变他们所面对的问题。由于无权的效果发生在许多层面,所以改变的努力可以针对任何介入层面或者可以包括介入的多个层面。总之,增权领域的许多学者一致认为,最终目标是增加群体或社区的权力,而增加他们的权力则要求针对改变的多个层面[3]。 

    (二)增权理论的实践架构

    增强权能取向的实施主要着力于协助经济不足或受到政治压迫的弱势族群,致力于增加案主的权能以增进其适应环境的能力,努力于改革压迫案主的环境或结构。古铁雷斯、帕森斯和考克斯特别���出三项与增强权能有关的伦理原则:一是承诺提升社会正义,二是承诺尊重案主自决原则及自我实现的目标,三是承诺案主充分参与干预计划的订定[4]。

    在以工作者和案主之间建立协同的伙伴关系为基础的增权过程中,社工将案主视为健全的、有价值、有能力的个人,具有增强权能观点的社工人员因此认识到案主的苦痛与困境并非源于个人的缺陷,而是导致于社会中优势权能团体的疏离与压迫,在心理上经历无力感、无助感、疏离感或失去自控感,在政治经济层次上缺乏参与改革行动所需的权能与机会[5]。

    增强权能取向的社会工作是在鼓励案主自己定义自己未来的蓝图,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并在社工人员的协助下共同朝向可预见到的未来远景而努力[6],进而破除其直接与间接的权能障碍,提升其生活空间与机会。

    从增权理论的理论架构和实践架构中可以看出,增权取向强调权力在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性,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伙伴关系,案主的长处而不是短处,同时着眼于个人及其社会及物质环境的双重工作焦点,承认案主是积极的主体,已被去权的弱势人群为工作对象[7]。总之,增权理论以其独特的人道主义精神介入问题,通过挖掘案主潜能并改变社会不公正,来破除案主直接或间接的权能障碍。在国家生活和公民日常生活中,应该借鉴社工的增权理论,国家给每个公民以平等的机会和权力,公民充分利用这种权力,进而促进社会达成一种和谐的状态。 

    四、社会工作增权理论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意识成因

    从增权理论的角度来看,我国公民淡薄的环境保护意识是由微观层面上的习得性无助感所造成的。这种个人层面上的习得性无助感又是由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化和执行“刚性”问题间接导致而成的(见下图图示)。习得性无助感是增权体系中重要的内容之一。所谓习得性无助感,即人们有过无力改变自己面临的问题的经验,并通过经验反复加强,由此形成自己的行动很少能产生有用结果的心理预期[8]。

    

    (一)、宏观背景上的习得性无助感

     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存在两大主要问题。第一,环境保护政策的程序化建设滞后,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我国的环保政策中缺乏明确具体的执行程序,比如缺乏具体的民众参与与监督的程序化规定。第二,执行“刚性”不足。我国有很多的环境法律法规,但是执行不够严格,这种程序“刚性”不足表现在不严格按程序办事,将程序当摆设、走过场。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而不处罚,处罚而不执行,执行而不到位,使程序形同虚设。

    这两大问题使很多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形同一纸空文,无法有效干预破坏环境的行为。当这种无力干预环境破坏行为的经验在实践中反复加强时,即形成了在整个社会宏观层面上对环境破坏行为的习得性无力感。

    (二)、微观层面上的习得性无助感

    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本身在维护环保、制止环境破坏上存在普遍的无力感,而且由于其缺乏明确具体的民众参与与监督的程序化规定、现有程序执行不力的问题,导致了民众微观层面上的无力感,这种无力感直接造成了公民淡薄的环境保护意识。

    一方面,由于我国环境政策对有关民众参与环保行为的程序化规定不健全,多数民众很少有机会参与政府的环境事业,对环境破坏这种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为显得无从监督、无力监督、无效监督。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使公民意识不到自身在环保事业中的责任。另一方面,面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即使民众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大多数时候民众会感到很无奈,不知道如何去改善这种状况。例如,在环境污染事件中,民众受到的损害往往是最直接、也是最大的,但寻求损害赔偿却颇费周折。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他们在与肇事企业的赔偿谈判中,较少的维权资源决定其根本无力与经济实力雄厚甚至有深厚背景的肇事企业平等对话,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9]。

    在对这种正向和负向的环境行为都无法有效进行参与或干预的情况下,民众形成了自身行为很少能改变环境现状的心理预期,经过经验反复强化,进而形成了习得性无助感。这种习得性无助感使民众产生了近似于政治冷漠的淡薄的环境保护意识,使民众意识不到在环保中自身的重要性,从而加深了消极对待环境现状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五、社会工作增权理论视野下的提升环境保护意识策略

    应该说,要提高环境保护的质量和效果,就要努力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在社会工作的增权理论中,为民众的环境行为增权是解决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的良方。增权的方式是健全我国环境保护宏观背景上的制度,使民众能够真正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见下图图示)

    

    (一)、环境保护增权理论依据——权力循环

     权力一般是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发挥功能:当一个人对其他人和环境施加影响时,作为回报他会获得一种从认可、身份和地位的角度来看的“重要感”,反过来这种感觉会促进其积极的自我形象、身份和权力的形成[10]。通过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提升民众自身的“重要感”,会破除民众现存的对环境事业的习得性无助感,进而提升其环境保护意识。

    (二)、环保强国对民众参与环境事业的增权行为

     西方国家通过增权来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德国政府尽量让公众参与环保立法,如曾就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有关立法,请民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瑞士国家政策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都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民众也主动监督环境立法的实施,制止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工程的实施,民众的主动参与大大降低了国家执行环保法律的成本。日本大阪市结合城市美化宣传活动,每年9月发动市民开展公共垃圾收集活动,并向100万户家庭发放介绍垃圾处理知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小册子,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旧资源回收和垃圾减量工作[11]。

     无论是民众参与环保立法,还是监督环境立法的实施,参与环保事业,这些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得破除了公民的权能障碍,使民众能够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己,进而产生个人权力感和自我效能感,从而促成一种人人对环境事业负责的状态。由此可见,增权可作为环保意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提升我国民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增权策略

       1.加强环保政策的程序化建设,改善宏观习得性无助感

       应加强环保政策的程序化建设,设置一些具体方式,使具体行为有章可循。程序规定了一些具体方式,是必经的步骤和过程。程序化建设是体现制度原则、落实制度内容、发挥制度功能的重要保证。程序和实体是制度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畸重畸轻都不妥[12]。我国应借鉴环保强国的策略,将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上升到国家制度层次,为民众参与环保事业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明确的参与程序,增强其可操作性。

     2.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改善宏观习得性无助感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刚性”,增强其执行力。要压缩制度中的非程序化的弹性空间,从体制上、机制上强化对程序执行的监督;要增强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而形成有效的制约力量[13]。环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具体民众参与的程序的同时,国家环保部门应保障这种程序的有力执行。通过对程序的规范、严格的执行以及强有力的监督体制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使民众有参与国家环保事业、维护自身利益的宏观环境,从而增强其自身的“重要感”、提升环保意识。

3.给予民众更多的参与环保事业的机会,改善微观习得性无助感

     我国应给予民众更多的参与环保事业的机会,为中国民众参与环保增权。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来说,这种制度在我国确立近30年,然而时至今日,众多污染严重、生态影响很大的项目仍能够通过审批,原因之一是受到潜在影响的社区和关心环境问题的民众没有机会知情并参与[14]。所以,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民众环境权益的规划,要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专家和民众的意见。只有让受到潜在影响的社区和关心环境问题的民众广泛参与意见,才能有效避免环境风险,这是保护民众环境权益的需要[15]。与此同时,应该给予保护环境的组织和民众一定的奖励,或者提供一定的支持。无论是让民众参与、给予奖励还是支持,都可以增强其在环境保护行为中的权力感,进而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可以看到国家环保总局升级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六、小结

    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环境保护的进程任重道远。需要加强学科间、多领域的广泛合作。社会工作的增权理论对于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目前,已有一些专业环境社会工作者活跃在保护环境的活动中。环境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之一,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能力,这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相信我国在环境保护的进程中,一定会实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网[D]

[2]洪大用.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的八大社会特征[J].教学与研究.1999(08)

[3]陈树强.增权: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视角社会学研究[J]. 2003(05)

[4][5][6]宋丽玉等.社会工作理论——处遇模式与案例分析[M].台湾: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2: P422 P411 P421

[7]陈树强.增权: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视角社会学研究[J]. 2003(05)

[8][英]佩恩.现代社会工作理论[M].何雪松等译.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01):P299

[9]、马新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有强制性[J].中国环境报.2008年4月17日.第4758期

[10]、范明林.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04):   P104-105

[11]、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国际实现社会和谐的经验与启示[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5:P329

[12][13]、张献生.切实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程序化建设[J]. 中国政治. 2007(10):P33-36

[14][15]、马军.呼唤公众实质性参与[J].中国环境报.2008年4月29日. 第47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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