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提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启动和实施,农村环境治理成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从日常生活视角出发可以发现,目前的农村环境治理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不同的层面缺少恰当的衔接,每个层面都有各自合理的实践逻辑,但农村环境治理作为一个整体却未能维持统一的逻辑,这是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重要问题。未来的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在尊重居民生活习惯和基本诉求的基础上,理顺环境治理工作从微观到宏观的基本逻辑,以生态创新推动日常生活实践的重构,塑造绿色生活方式,才能事半功倍地达到促进农村环境治理向良性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日常生活/农村环境治理/生活环境主义/实践论/社会—技术范式
作者简介:张斐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中国农村环境问题由来已久,局部地区在传统农业时代就已经出现了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当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交叉出现,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农村必振兴”。农村环境的基本好转是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学界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早有关注,有学者将环境问题放置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中加以考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解释农村环境治理的困境;还有学者从农业发展模式的角度认为工业三废、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高毒农药的使用增加了农村环境治理成本;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基层治理方式、地方政府与企业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等是影响农村环境治理的制度因素。这些理论和实证研究涉及了社会变迁、制度转型、文化价值观等多个视角,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在实践层面,生活领域的环境问题对居民的影响程度已经超过了生产领域。近年来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在解决生产领域的外源性农村污染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面对农村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环境问题时,如生活垃圾治理、人畜粪便治理等,却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失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村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而这些日常生活领域的变化却未被纳入环境治理体系之中。因此,环境问题的日常生活视角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在环境社会学研究中,已经出现了关注日常生活的理论转向,学者们希望能够借此探寻环境问题背后的社会文化原因,以更好地解释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因此,本文将以农村环境治理实践为基础,从日常生活视角出发探讨农村环境治理困境的成因及破解之道。
日常生活视角下的环境社会学研究
20世纪7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阿尔文·古尔德纳指出了古典社会学所面临的“秩序”与“进步”受到的挑战,提出要建立一种“反思社会学”(Reflexive Sociology)作为应对之法。之后,布迪厄、吉登斯、贝克等社会学家都对反思社会学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几乎同时,环境社会学诞生并迅速发展。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环境社会学也同样面临着古典社会学的危机。其中一个最主要的批评或质疑就是环境社会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对环境衰退有所作为。显然,这一问题具有很强的人文关怀,尤其在环境衰退背景下,当代居民不仅仅在生产领域,而且在生活领域也面临越来越多的环境衰退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有相当多的学者对此做出了“反思性回应”。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范式至少应当包括三个:生活环境主义、实践论和社会—技术范式。
首先是生活环境主义。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学者鸟越皓之通过对日本农村环境问题的考察,提出了“生活环境主义”这一概念,认为保护环境不能粗暴地让居民与环境相分离,要挖掘当地居民的智慧来解决环境问题。“生活环境主义”使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人类生存与保护环境的关系问题,其重要贡献就是在日常生活领域尝试寻找建立环境治理的基点,促使居民能够“参与且协动”,以达到环境治理良性发展的目标。“生活环境主义”的理论结构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所有论。鸟越皓之等人发现,相对于个体土地所有权,人们更重视土地的村落共同所有权,借此提出在制定环境政策时应注意个体与集体的冲突问题。二是组织论。即居民往往会分为“说法”不同的组织,由此形成不同的利益团体。三是意识论。个体层面的经验知识,村落、社区等集体层面的生活常识、社会价值观等,这些都是人们行为的依据。生活环境主义既强调了环境问题又指明了人作为生活者本身需要得到关注。鸟越皓之指出,人们需要享受现代生活从而填埋湖泊建造公共设施,这二者本身似乎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看似科学的环境治理却和当地居民的需求相差甚远,但如果能从生活者的角度思考,就会发现生存的权利甚至追求现代化的生活并不是一种“罪过”。鸟越皓之纠正了认为“农民、渔民在破坏自然,不可饶恕”等偏激的观点。他认为,除去单纯地追求环境保护和完全依赖技术解决污染两种路径之外,还应当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现状给予高度关注,才能寻找到具有可行性的环境治理之道。因此,“生活环境主义”为分析和解决环境问题开辟了一种新的视角。国内学者通过丰富的实证研究探讨了中国的“生活环境主义”。王书明等从生活者视角出发,认为仅从技术专家的角度对生态环境的价值进行量化,据此制定环境治理政策是不完善的,应当从居民的利益出发制定环境政策,尊重居民的选择,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保护。唐国建等通过对陕西省某村庄的实地调研,发现技术性治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村庄的人居环境状况,但有些技术化治理存在表面化运作的问题,非技术性治理仍未能充分尊重村民的生活经验,所以村民在环境治理中的参与意愿不强,主体性未发挥出来。“生活环境主义”的意义在于,建立了“环境治理的生活基点”,从生活环境主义的视角来看,农村环境治理不应是单纯地禁止环境破坏,而是将村民日常生活纳入研究视域。可见,“生活环境主义”的理论取向是关注生活者与环境的关系,并尝试通过对行动者的干预来改变环境衰退现状。
其次是实践论。20世纪70年代,许多社会学家开始深刻反思当时社会理论中存在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问题。吉登斯提出了以社会实践为核心的结构化理论(Structuration Theory),他认为社会结构塑造了人类活动,并为人类活动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同时,人类活动也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不断地再生产,这些人类活动可以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被观察到,正是这些实践组成了高度惯例化的社会生活。由此,吉登斯提出要超越二元论的研究传统,将社会生活中的各类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布迪厄则用惯习(habitus)这一概念尝试连接社会结构与行动者,他认为惯习是人们实践中的一种行为倾向,能够支配行动者的各种实践活动。随后,有相当多的理论家分别从不同视角开展了实践理论研究。在环境社会学领域,修芙等人认为实践是物质、技能、意义三组元素构成的实体,实践既可以日复一日循环往复,也可能由于实践者的一次改变而发生改变。修芙等人还阐明了实践会发生改变的原因,即物质、技能、意义三组要素间连接的建立、维持和打破会导致实践的延续或改变。在此基础上,修芙等人还对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推动实践改变进行了探讨。当日常生活实践能够对物质产生影响的时候,也必然会带来环境的变化,因此关于减少物质消耗并达到环保目的的实践就具有了环境治理的意义,持实践论的研究者所要探寻的目标就是如何实现实践的重构或转化,以适应环境治理的需求。孙立平曾提出建构“实践社会学”的理念,倡导以“过程—事件分析”范式从社会行动中的事件与过程去把握现实的社会结构。在这一层面,日常生活实践背后的意义成为重要的研究目标,比如环境政策对一些有悖环境保护的行为采取遏制手段的时候,研究者更应该关注形成此种实践的深层逻辑,从而才能从根本上使有悖于环境保护的实践向有利于环境保护转变。总的来说,在国内外关于实践论的研究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具有内部逻辑一致性的实践论,很多学者都阐发了各自对“实践”的理解。较为一致的一面在于,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理论,实践论让研究者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了日常生活实践领域,尤其是在探讨通过政策安排来重构生活实践的时候,对个体实践的分析能够使政策安排更加贴近环境治理的目标。当日常生活中那些密集的、反复性的实践被赋予环境治理意义的时候,实践的重构就能够促进日常生活向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方向转变。
最后是社会—技术范式。在社会—技术系统中,包括行动主体、科学技术、法规、商业运行模式等要素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路径,要素间互相牵制,因此建立起的社会—技术系统一方面能保证可持续发展,但另一方面也越来越难以应对可持续发展的新挑战。所以,Rotmans等学者引入“转型”的概念,提出要应对可持续发展的新挑战必须走社会—技术转型的道路。这一理论范式在众多学者的努力下形成了一套分析框架,包括多层次视角(MLP即Multi-Level Perspective)、战略生态位管理(SNM即Strategic Niche Management)和转型管理(TM即Transition Management)。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生态位(Niche),从生物学角度来看,生态位是指一种包含个体、群体或生态系统等不同层级水平对象的生命主体特质,也被理解为在特定的生态系统中,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相对位置。在社会—技术范式中,生态位是指“由小规模创新网络构成的对新技术的保护空间,包括技术生态位和市场生态位”。在多层次视角分析模型中,其核心内容是场景(Landscape)、社会—技术域(Socio-technical Regime)和生态位(Niche)。也可以简单地对应理解为社会结构中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在MLP的解释中,任何一个稳定的主流社会—技术域,都是由技术、基础设施、市场、文化、政策等要素构成的,很难获得突破性的改变,而发生在生态境即微观层面的创新要想获得改变,单靠技术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多重社会—技术因素协同作用。战略生态位管理(SNM)则进一步围绕生态位这一概念探讨了如何培养、支持生态位内部的创新。转型管理(TM)更侧重社会—技术域和生态位两个层次的管理。社会—技术范式的支持者们也应用这些分析框架对诸如交通系统、居住系统的转型做了解释,比如Geels分析了在美国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场景)的变迁,给交通系统内部(生态位)造成了很多新问题,最后汽车取代了马车,交通系统实现了彻底的转型。国内也有学者基于社会—技术范式分析了新能源公共交通这一系统的转型过程。总的来看,虽然在社会—技术范式的分析框架内存在社会因素,但在具体的分析中却更多地强调“技术”在生态转型过程中的作用,系统的社会意涵被弱化了,社会成员的视角更是难以体现。
就这三个范式比较而言,实践论对个体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弥合更有价值。如果能够超越对社会成员(个体)和社会结构(技术)的关注,实践论似乎探索出了另一种研究环境问题和环境治理的思路。至少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实践论在解释一些日常生活行动时具有更显而易见的优势。比如,研究表明居民的环境关心水平并不能引导居民做出更高水平的环境行为,也就是说居民的环境意识虽然强,但并不一定能够节约能源和资源,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我们能够深入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从做饭、取暖等与能源、资源相关的基本生活实践出发,则有可能回答类似的问题。关于实践论,学界早有关注,但在实证研究中,包括环境社会学研究领域,人们对于实践论仍然缺乏统一的认识,或者说实践论还在发展建构之中,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框架。虽然学术界对于社会理论中的实践转向是有目共睹的,但如何应对这种实践转向,包括重新界定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伦理等都还在探索中。
以上三种不同的理论范式对日常生活的研究转向是相似的,在对环境问题的解释上各有千秋也各有不足。生活环境主义虽然反复强调其与现代技术主义相区别,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仅仅强调对“生活者”选择和权利的尊重,本身也存在不确定性,个体的选择不一定能使整体利益实现最大化,还有可能带来“公地悲剧”。实践论对社会—技术范式的挑战,主要针对其对系统社会意涵的忽视以及与其他社会成员日常生活的疏远。但这并不影响众多实践论者将实践论与社会—技术范式进行融合。对此,有学者总结道:“实践论对日常生活内在结构的理解要比多层次视角更为科学和全面,但多层次视角在解释(日常生活)转型的动态过程方面更具独到之处。”不可否认的是,仍在建构中的实践论也存在缺陷,比如对作为实践主体的社会成员的能动性的忽视,对社会成员个性、理念、价值、情感等缺少合适的分析框架等。
宏观层面即“场景”是指影响社会—技术域和生态位的外部环境,如经济发展情况、国家层面战略部署等。中观层面即社会—技术域,其中社会意涵主要包括社会成员文化、习俗、生活习惯、价值认同等方面,技术意涵则包括政策、技术等一系列规则规范。微观层面主要是对生态位的分析,笔者将个体实践和组织实践引入其中,以对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的分析来弥补社会—技术范式对日常生活的忽视。笔者将以H省M县向阳村的调研资料为依据,尝试综合社会—技术范式,从生活环境主义视角出发关注社会成员的主观选择,为描述和分析近年来农村日常生活的绿色转型与环境治理实践建立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农村日常生活实践及其对环境治理的影响
(一)场景:精准扶贫工程带动了农村环境的全面好转
向阳村所在的县位于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该村所处区域交通相对闭塞,基础设施落后,多年积贫积弱。村民大多外出务工,村内老龄化、空心化现象严重。这种经济、社会和环境都落后的客观情况直到精准扶贫工作开始,才逐渐得到了改善。对于精准扶贫各级政府都给予了充分重视,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完成扶贫开发任务。贫困户脱贫增收是精准扶贫工作的中心任务,除此之外,精准扶贫作为一项国家级战略部署,还包括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工作目标,如房屋改造、道路硬化、集中铺设自来水管道等。在以政府为主导从产业到生活的全面支持下,向阳村的经济收入显著提高,同时,在几项国家级和省级环境治理项目的带动下,村庄生活环境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
在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中,政府处于核心主导位置,在人力财力方面大量投入,除此之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给予了极大支援。可以说,在精准扶贫这个宏观场景之下,为了“发展经济”这个共同目标,集中了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个体的力量。在此过程中,村庄环境也获得了改善。客观而言,村庄环境治理虽然不是精准扶贫场景中的核心目标,但却呈现出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和谐发展的趋势。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受到顶层战略设计的影响,关注、解决各种民生问题是当前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共识,而环境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所以环境治理也被纳入精准扶贫的实施过程中。二是“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等观念已经被全社会广泛接受,成为社会—技术域中指导实践的重要原则。可见,在宏观社会场景中已经培育出了绿色生活和绿色发展的沃土,但在中观和微观层面,农村的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依然面临相当多的阻力。
(二)社会—技术域:现实基础与绿色生活目标的脱节
根据2018年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厕所革命”是其中重要一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厕所革命”一方面是对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具体回应,另一方面也是多年来城市化进程、现代化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从技术专家的角度来看,人畜粪便处理不当容易污染土地、水源,不仅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也可能危及附近城市居民,所以对城乡居民来说推行“厕所革命”都是有利的。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第一,是否修建室内厕所是村民自愿的,基本程序是村民报名,县里根据本年度的名额和村民住宅情况予以核查,由于名额充裕,情况允许都可以修建;第二,在资金方面,有的县经济条件好,允许全部由县和省级专项资金出资,有的县则由村民出一部分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元,不会给村民造成较大经济负担。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真正安装并坚持使用室内厕所的居民仍然少之又少,这与人居环境改造目标和政策设计是相悖的。因为从农村居民的角度来看,对“厕所革命”的认识和态度要复杂得多。农村居民基于地方性知识,对“厕所革命”有着不同于政府部门和技术专家的顾虑。当地居民对建造室内厕所的顾虑主要有三点:第一,技术水平还不够成熟。农村地区没有地下排水管道,修建室内厕所需要在宅基地下挖一个5~10平方米的坑放置储存罐,村民不愿意占用本就不大的宅基地;储存罐一般需要一个季度清理一次,由专门的吸粪车进行清理,虽然每次花销不大,但属于不确定的后续花销,村民存有顾虑;当地水质杂质较多,容易造成厕所堵塞,修理也会产生后续费用。因此,在室内厕所的技术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部分村民持观望态度,希望在技术成熟后再安装。第二,与生活习惯相违背。东北农村地区由于取暖需要,炉灶处于整个房屋的核心位置,老式住房只有厨房和卧室两种空间,安装室内厕所和居民的生活习惯相抵触,因此一些居民不愿安装。可见,生活习惯、居住空间等都是制约社会—技术域层面生态创新的重要因素,生态创新不能只停留在社会—技术层面的考虑,日常生活因素也需要被纳入考量。第三,对未来农村何去何从的观望态度使村民不愿付诸实践。在调研中,有村民表示之所以不安装卫生厕所,是因为“过几年就进城住了,何必再多花一笔钱”。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现象极为普遍,有的村民在附近县城买了房子,或是子女搬进县城生活,老人几年内也会随迁进城。村庄空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不可能通过改善生活条件就达到留住村民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技术如何创新,政策如何优惠,社会结构的变迁对农村环境治理形成的阻力是显而易见的。
从人居环境整治的案例中我们发现:一方面,技术创新缺少实现的基础,农村的空心化、基础设施的限制等使技术创新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农村的生活空间与生活习惯使得技术创新难以推进,农村居民对技术创新的认可不仅仅取决于其是否对环境产生正向影响,更取决于居民自身的习惯与需求。最重要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日益增强的社会流动性和不确定性使他们更关注短期的、个人的利益,而难以顾及长期的、社会的环境效益。
(三)生态位:农村生活逻辑与绿色生活的统一与矛盾
在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中,一直存在最大限度地发挥能源资源作用的理性生活逻辑。这种理性表现在农村居民一系列自利性行动策略上。在访谈中,笔者了解到,早在改革开放以前,向阳村居民基本不使用煤炭,能源主要是秸秆和柴草。秋收后以及整个冬季,昼短夜长,且没有生产活动,所以家庭普遍实行“两餐制”,即上午一顿饭、下午一顿饭。东北地区的火炕把做饭和取暖两件事结合起来,锅灶连接着火炕或火墙,烧火做饭的同时取暖,秸秆灰还可以还田做肥料使用,居民通过“火炕”这一技术创新以及“两餐制”这一生活习惯将能源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可见,传统的农村生活逻辑、居民自利性行动策略也具有与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相和谐的一面。
现在由于生产条件的改变,机械化大农业使秸秆不再作为能源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反而成为一种新的污染源。而且农村地区受到城市化的影响,出现了诸如电子垃圾、塑料制品等废弃物。此外,在向阳村笔者看到许多家庭安装了简易浴室,这种简易浴室只能在夏季使用,依靠日晒获得热水洗浴。同时,简易浴室一般放置在菜园旁边,洗澡水直接浇灌菜园。从简易浴室这一日常生活领域的节能技术创新来看,农村居民的理性生活逻辑仍然发挥着作用,利用太阳能洗澡,减少能源使用量,洗澡水继续用作灌溉,减少资源浪费。从这一个体化的日常生活实践中,我们能够看到农村的生活逻辑与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和谐统一的一面。但更进一步分析,这些简易浴室一般只能用一两个夏天,塑料布的材质就会变脆变薄容易破裂,所以这些简易浴室几乎等于一次性塑料用品,笔者在村里的垃圾存放处就看到了丢弃的简易浴室,成为环境负担。同时,洗浴使用的化学制剂对土壤和地下水也会产生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村居民的理性生活逻辑直接导致了自利性行动策略,有些试图降低能源成本的看似有益于环境的日常生活实践却对环境造成了更严重的破坏和污染。
系统化变革与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发现宏观场景的转变和社会—技术域的变革难以与微观层面的日常生活实践相连接,并实现长期有效的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治理不仅需要顶层设计和社会技术层面的生态创新,还需要日常生活领域的绿色转型,即通过系统化变革理顺不同层次的实践逻辑,使其在绿色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社会系统的绿色转型,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在这个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学者指出:“建设绿色发展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科学、全面的制度作支撑。”而这一“系统工程”在生活领域的实现路径之一就是生活方式的转型。对于农村社会,若干社会政策、技术创新推动实践的重构,与之相对应的社会文化也将做出改变,最终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方式,以确保环境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的农村环境治理之所以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重要原因在于农村环境治理不同层面的实践存在逻辑差异。基于社会—技术范式,我们发现农村环境治理未能将居民的日常生活作为重要考量因素纳入治理目标和治理策略之中,这是农村环境治理的缺憾。如前所述,诸如“厕所革命”等推动农村环境治理的创新实践虽然具备政策和技术上的优越性,但仍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其重要原因就是未能考虑到社会结构性因素如空心化、老龄化对政策的影响,也未能及时关注政策与居民的生活习惯、居住空间不一致的问题。可见,在中观层面的社会—技术域中,任何一项环境治理政策、生态技术创新都不能仅遵循宏观的社会场景的设置,更应关注并尊重居民的日常生活实践。
从生态位中个体与组织的生态创新来看,虽然不乏各种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的技术创新,却并没有更为合理的社会结构和制度设计来推动这些创新的开展。居民的生态实践往往基于个体利益和短期利益,从个体角度来看具有绿色环保的意义,但却可能产生污染环境的负效应,因此,需要合理的技术和制度支持,来引导这些生活领域绿色环保的萌芽成长为可持续的生态创新。
如前所述,正是因为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缺少恰当的衔接,每个层面都有各自合理的实践逻辑,但政策与技术推广的过程中往往由于不同层面实践逻辑的差异而产生排斥现象。个体的生态转型缺少来自社会—技术域的支持和引导,社会—技术域的环境治理政策、环保技术符合社会场景的要求,但却无法将其传达到微观层面。所以才导致虽然人人都认同绿色发展理念,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却出现了认知与实践的脱节。
除了对农村环境治理运行逻辑的分析,在案例中也可以看到包括制度和技术创新在内的生态创新对推动日常生活实践向绿色环保的方向转变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在绿色发展的宏观背景下,社会—技术域和生态位的创新活动有助于推动日常生活的绿色转型,从而实现可持续的环境治理。但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我们往往又容易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境地,从而损耗了技术进步带来的正向效应。事实证明,一项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确实可能解决某种污染问题,但同时也可能滋生新的环境问题。如前文所举的能源使用的例子,随着时代的变迁,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能源的选择也发生了变化,能源结构变化、技术进步、制度变革等推动了能源实践的转变。笔者所调研的村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村民以秸秆、树枝作为主要能源,秸秆作为生活必需品被节约使用,在大概5个月长的冬季,烟雾缓慢释放,并未形成污染问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煤炭、液化气、电能等更加快捷、高效的能源在农村地区普遍推广,才出现了集中焚烧秸秆的现象,从而加重了空气污染。在农村能源的实践重构中,从“生活者”角度来看,当地居民必然会选择更为便捷、清洁的能源,与秸秆时代相比,能够用电器烹饪取暖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其结果却并不仅仅带来了向好的一面,在一项污染源得到一定程度控制的同时,又滋生了另外更严重的污染。
可见,技术创新具有有利于环境治理的一面,也可能存在有悖于环境友好的一面,其主要原因在于创新是否具有系统性。正如洪大用所指出的,“创新是推动绿色发展的直接动力,必须大力加强支撑绿色发展的创新体系建设。这里的创新是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系统性的,既包括宏观和中观层面的创新活动,也包括微观层面的创新活动”。2021年2月,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包括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制度机制层面的创新往往与技术创新相伴而生。以浙江省为例,作为“两山论”的发源地,生态经济在浙江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提供了载体,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这种制度层面的生态创新还伴随着技术创新,在绿色税收、绿色金融、第三方治理等政策支持下,企业主动节能减排、推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从而使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良性互动。可见,技术创新虽然在绿色生活方式的培育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不能简单依靠技术创新,与技术创新相适应的一整套系统化生态创新是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也就是说,农村环境治理需要系统性变革的支持。
系统性变革不仅需要制度、技术层面的支持,还需适应社会文化的需求,才能获得行动者的支持,从而推动系统性变革的实现。有学者认为,面对农村的面源污染,三个关键性社会要素应当被加以提炼,即技术、制度及组织。但实际上,无论我们把农村环境治理的重点放在源头、过程还是末端,如果看不到与之相关的居民日常生活实践的逻辑,忽视了农村文化习俗的作用,都极有可能失败。因此,不仅制度、技术等生态创新要把日常生活实践当作重要的变量,还要关注社会文化、价值观等变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态创新的意义,推进社会系统的整体变革。
实践证明,仅采用刚性的社会政策、法律法规而摒弃农村文化甚至打断农村日常生活是不理智的,也是与绿色发展背道而驰的。直接打破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秩序抑或降低生活品质可能在短时期内获得较好的环境治理效果,但很难实现可持续环境治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中,“四清一改一绿”中“清沟渠”等实践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通过社会—技术域和生态位的技术与制度创新,适当干预不利于环境友好的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实践是有意义的且具有可行性。鸟越皓之的“生活环境主义”倡导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和生存空间,这是切实推进环境政策和各项环境治理手段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因为仅仅站在生活者视角去理解农村环境问题、制定环境政策是不够的,生活不仅包含生活者,还有生活者以外的社会结构,比如农村文化、风俗习俗、生产生活行动等。如果当地的风俗习惯、个体行为本身与环境保护存在对立的关系,那么也很难推动环境治理政策和生态创新。所以应当在尊重当地居民的同时,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安排改变当地人的风俗文化和日常生活实践,比如改变生活垃圾随意丢放、牲畜粪便不予处理等习惯,重塑新的实践并将其纳入生活方式这个“系统”中,通过日常生活的实践重构使其形成新的生活方式,以绿色生活方式适应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的需要。
对此,有学者从“生活共同体”的角度探讨了重塑农村生活方式的可能性问题,认为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变迁,农村社会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老龄化、空心化等现象加速了农村文化的瓦解,农民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传统的以乡土文化为基础的“精神共同体”“乡土共同体”都很难继续维系,因此,农村环境治理要回归到农村日常生活中才能获得切实的效果。还有学者提出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来重建农村生活,认为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人而不仅仅是农业发展,人口回流、农村文化、农村产业都是在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在实践层面,这需要通过打破农村的封闭系统、加强城乡双向流动等方式来实现农村生活的重建。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培育居民绿色生活方式应当正视科学逻辑及其非全面性、行政逻辑及其非有效性、市场逻辑及其非完善性和生活逻辑及其非现代性,努力追求专家、政府、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协作,科学地培育有利于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活方式。在重构实践的基础上,推进社会系统化的变革,通过生活方式的重塑实现有利于环境治理的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环境治理在生活领域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讨论与反思
本文从日常生活的研究视角出发,对H省M县向阳村的环境治理问题进行了考察,发现由于不同层次下实践逻辑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具有绿色环保意义的政策和技术创新难以应用和推广。进言之,生活是实践的起点和终点,是技术创新的动力和目标,是实践的来源,也是实践重构的“舞台”。因此,在生态创新的推动下,还需要居民日常生活领域的系统性变革。
从日常生活视角下的不同理论范式来看,它们在分析和解释农村环境治理问题上各具优长。在笔者看来,它们并非互相批判和排斥的关系。相反,在面对农村环境治理这一议题时,无论是关注农村居民的主体认知还是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都可以加深对农村环境治理的理解。虽然存在不同层次的现象或实践,难以用一种范式去区分和解释,但实际上如果我们承认日常生活的多层次性,就可以尝试整合不同理论范式,毕竟日常生活视角下的环境治理范式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化解环境问题。
农村环境治理是一个需要得到更多关注的环境社会学议题。纵观中国的农村环境治理历程,经历了几个阶段,在认知上从最初的无视环境问题到主观回避环境问题再到正视农村环境问题;在治理上从一般性的环境治理倡导到逐渐具体、可持续的环境治理,从先发展后治理到边发展边治理再到现在的强调生态环境、优化环境治理。总之,不仅国家层面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人们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认知也随之转变:从原来的把环境治理看作经济发展的负担,到现在越来越重视环境治理,把农村环境治理看作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这些转变,给农村环境治理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未来可以通过时间线来总结农村环境治理实践的变迁,以期发现更多的农村绿色生活和绿色发展的轨迹,并从中总结农村绿色生活方式的实现路径,以深化对农村环境治理的研究。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2021年第12期/《江海学刊》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