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员结构与自然保育运动的发展:以怒江反坝运动为例
童志锋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博士
浙江财经大学社会工作系讲师
《开放时代》2009年第9期
[内容提要]在中国环保NGO的发展动力研究中,“政府主导”或“自下而上”研究取向的学者都过于注重组织与环境(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低估了组织参与者、技术、组织结构等组织内部核心要素的作用。本研究以怒江反坝运动为例,对自然保育运动的动力机制进行探讨。笔者认为,推动中国自然保育运动的动力在于环保NGO之间、环保NGO与媒体和公众之间的独特关系结构及其动员。NGO之间的松散联合越来越普遍,由此产生积聚效应,使得原本弱小的单个组织通过独特的联合机制而发出能够影响社会的声音。而NGO—媒体联盟与基于电子邮件组、内部通讯、NGO网站的公众动员网络使得环保NGO与媒体、公众结成了紧密的互动结构。同时,这样一种互动模式的成功得益于对组织成员的成功动员和资源的再生产。
有学者根据台湾地区的实践区分了三类环境保护运动:一是非政府的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参与者以知识分子和职业人士为主;二是针对具体污染问题的环境抗争运动,具有对抗性和草根性;第三类是民间组织和抗议运动的联盟,主要目的是反对核电扩建。①除了第三类外,前两类环境保护运动在大陆都已经出现。由于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的成员主要关注自然资源的保护,其主要的活动是开展环境教育,拯救濒临绝种的候鸟、河流、森林、湿地等,此类运动也被称之为自然保育运动。反建设大坝运动属于自然保育运动中的一种。在美国,反坝运动并不是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其历史“基本上是伴随现代水坝工程的建设实践而同步书写的”。②1962年蕾切尔•卡逊女士《寂静的春天》一书出版后,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西方国家也开始对工业化与城市化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一系列的绿色立法得以通过。在一些环保组织的推动之下,在某些利益集团的支持下,反坝运动在这个时期也日益高涨。在国内,民间的反坝运动大体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反对三峡建坝。当然,在一个总体性社会中,反坝运动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始于2003年的怒江反坝运动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民间反坝运动的第二波。
运动期间,几乎所有国内重要环保NGO悉数参与,上百家媒体也进行广泛的报道,同时运动也引发了公众长久的争论。如果把1994年“自然之友”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作为中国自然保育运动的开端,始于2003年的怒江反坝运动无疑是自然保育运动的转折点。正是由于这一事件在中国环保运动史上的标志性意义,本文期望以怒江反坝运动为例,分析在运动过程中的组织模式,揭示自然保育运动的动力机制。
在研究过程中,本文主要使用了访谈与文献研究的方法。2006年下半年,笔者开始与一些民间环保组织接触并多次参与了它们组织的活动,与“自然之友”、“绿家园”、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等多家组织的部分负责人、全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工作关系。根据报刊杂志等相关资料整理了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后,笔者有针对性的对汪永晨、于晓刚、马军、杨东平、张伯驹等十余位怒江反坝运动的参与者进行了正式或非正式的访谈。同时,笔者还多次到“自然之友”办公室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一、文献回顾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环保NGO的兴起引发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③孙燕飞和赵鼎新认为学者们的关注主要基于如下两个原因④:第一,中国的经济增长奇迹是建立在不计环境代价的基础上,关注环境问题的学者们期望环境运动的迅速增长能够客观制约环境不友好的增长模式;第二,80年代末的东欧巨变促发了国外学者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趣。按照他们的理解,公民社会的成长,最终能够自发促进政治民主转型。因此,中国环保NGO的迅速增长自然吸引了他们的关注。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政府在NGO的发育过程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民间组织是由政府一手建立的,许多民间组织的主要领导也往往由主管单位任命。民间组织的发展是国家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为了适应市场化和分权而采取的一项旨在恢复和提高其社会治理能力的策略。如Knup认为,中国社会组织的增长与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因素紧密相关。这些因素给非政府组织创造了需要,提供了其发展的空间,同时也限定了其活动的空间。他指出中国的环境非政府组织与西方不同,总体而言,与国家的关系紧密,独立性不强。⑤吴逢时则对此进行了批判,她指出了GONGO(Government Organized NGO,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不断增长的独立性和其在环境政策制定过程中联结内外行动者的不同的角色。她从五个方面解释了GONGO成立的原因:(1)对环境保护的国际性的回应;(2)获得了国际帮助;(3)受益于国际专家;(4)吸纳了前政府官员;(5)需要新的服务。她的研究表明了环境GONGO与国际组织之间发展的广阔的网络和伙伴关系使其自主性有所增强。⑥对于中国社会自主力量的增长到底是“政府主导”的还是“自下而上”的过程,虽然吴逢时试图在文章中同时挑战这两种研究取向,但由于她对草根NGO的关注不够,使其研究仍然深受“政府主导”取向的影响。
另一些学者则从公民社会的视角展开对环保NGO(环保运动)的研究。沿着梯利的政治过程理论的思路,茹江在其博士论文中曾提出了一个修正的政治过程模型。⑦其主要是试图分析国家与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动态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个对于环保运动发展的解释模型。他指出国家控制、政治机会结构与非政府组织的特点影响了非政府组织的行动。这里的政治机会包括了三个方面:(1)国家政治系统的开放性;(2)精英序列的稳定性;(3)精英联盟的存在。杨国斌则从场域理论解释环境非政府组织、环保运动的兴起。⑧他区分了四个制度领域:政治场域、媒体、INGOs(国际非政府组织)和互联网。他指出环境非政府组织及其行动者主要受制于政治场域,但政治场域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影响它们。环境非政府组织与媒体、国际非政府组织和互联网联盟,同时环境非政府组织及其行动者也受到这三个制度因素的影响。政治场域对媒体、国际非政府组织与互联网的影响很大,这三个制度因素也反作用于政治场域,但影响力度相对较弱。
不同于这两种思路,孙燕飞和赵鼎新从国家社会关系的角度对中国环保运动的特性与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⑨在这篇文章中,他们选择的三个案例中也包括了怒江事件。他们从精英的分裂(如国家环保部与国家发改委的利益差异、中央政府与地方的利益差异)、商业利益集团、反社会运动等多个层次解释了为什么保护滇金丝猴、藏羚羊运动成功了而怒江运动失败了的原因。
以上很多学者的研究给予了我们很多的启发,但是他们都对组织之间的内部关系结构在自然保育运动兴起与发展中的重要性关注不够。本文试图从动员结构的视角分析自然保育运动发展的动力机制。在论文具体安排上,首先会对怒江反坝运动的案例进行介绍,然后从组织模式、动员基础、资源动员等视角展开分析。
二、怒江反坝运动
自2003年,环保NGO就陆续参与了一系列的反对运动,如反对杨柳湖、木格措、怒江、金沙江建坝,其中怒江反坝运动最为引人关注。
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1998年3月,电力部撤销。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11家公司。之后,各个电力公司开始在各地争夺水电资源,媒体戏称为“跑马圈水”。云南的水电资源占全国的1/4,其中,怒江在云南省境内有617公里,天然落差达1116米,干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700多万千瓦,成为水电集团争夺的重点。2003年6月,华电集团与云南方面签署了共同出资组建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协议。四方约定初期投入2亿元资本金共同组建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华电集团占51%、云南省投资公司占20%、云南电力集团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占19%、怒江电力公司占10%。2003年7月,“三江并流”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自然遗产。怒江正是三江并流中的一条支流。据2003年8月14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持评审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怒江中下游河段规划的两库十三级梯级发电总量每年可创造产值300多亿元。在这次召开的评审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基于该项目尚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而拒绝签字⑩,这也是唯一的一张反对票。2003年8月16日,民间环保组织“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在外地采访时接到环保总局这位官员的电话,得知怒江州要修建十三级水坝的消息。于是把自己认识的云南河流保护的专家何大明的联系方式告诉了环保总局的这位朋友。
2003年9月3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活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家座谈会。媒体与NGO第一次参加了由政府部门召开的有关江河开发的研讨会。来自动物学、植物学、地学、生态学、遗产地保护和水电部门等不同领域的30多位学者、官员发表了各自观点,指出怒江大坝建设将会付出巨大的生态和社会成本。由汪永晨向环保总局推荐的云南河流专家何大明对怒江建坝激烈抗议。
之后,云南方面在昆明召集了两次会议,与环保总局召集的会议不同的是,与会专家对怒江建坝表示支持。专家们各执一词,在诸多的方面存在分歧。主建者认为建坝可以使当地人尽快摆脱贫困;反对者则指出,建坝会对怒江流域的物种、生态造成重大的破坏。他们提供的主要证据是,怒江已查明的鱼类有48种,当地特有的“土著”鱼类高达70%。怒江下游有30公顷野生稻,是目前全国保存最完好的野生稻种群,是中国极其重要而珍贵的基因库,中国杂交水稻的进一步研究与开发将以此为基础,建坝会对此造成严重的危害。
(一)环保NGO的力量
随着事态的不断扩大,NG0逐渐成为了反坝运动的领导者。
2003年10月25日,“绿家园”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组织发起包括郁钧剑、张抗抗等人在内的社会各界62位名人联合签名反对怒江大坝的活动。他们呼吁:“请保留最后的生态河——怒江。”这份签名被媒体广泛转载。11月,第三届中美环境论坛在北京举行,最后的议题在“绿家园”等组织的扭转下,转向了如何保护中国最后的生态江——怒江。
2003年12月,“世界河流与人民反坝”会议在泰国举行,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和参会的60多个国家80个NGO组织以大会的名义联合为保护怒江签名。联合签名书递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回信,称其要“关注怒江”。随后,泰国的NGO就怒江问题联名写信,并递交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泰国总理他信回信道:“相信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不会因发展自己的经济而牺牲小国的利益”。
2004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中心等民间环保组织共同在北京召开了“水电工程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影响”研讨会,随后出版《科学发展观与江河开发》一书,对怒江建坝的社会、生态安全表示担忧。2月,北京、云南的十几位新闻媒体的记者和民间组织的志愿者一起走进怒江。
2004年2月18日,温家宝总理对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亲笔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尽管,双方对此看法不同,不过,NGO影响了中央的重大决策,这还是第一次。
(二)反社会运动的出现
总理批示之后,双方仍然在各个场合进行角力。由于环保NGO与诸多的媒体之间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反对的声音因此能够顺利得到传播。其后,环保NGO组织了“情系怒江”图片展,创建了“情系怒江”网站,数次与记者共同去怒江考察。期间,云南“大众流域”成为了云南方面唯一反对建坝的环保NGO,它的声音得到了云南一些政协官员的认同。
2005年初,云南方面邀请何祚庥、方舟子等人考察怒江。在云南大学,他们与环保NGO方面进行了论战,方舟子等人以其实地调研的资料指出了环保NGO言论上的不实之处,并指责环保NGO是“伪环保”。随即,双方的支持者在网络上展开大规模的论战,相互指责对方。何祚庥等人随后也上书中央有关部门,表示“应该加快怒江开发”,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回应。
从怒江反坝运动的效果来看,虽然环保NGO最终未能阻止怒江建坝,但还是迟滞了建坝的速度,使得很多地方重新进行规划。例如,一些大坝降低了高度,以保护下游的生态。
三、组织模式:NGO与NGO联盟
在西方,运动组织有三重内涵:其一,是指“正式的等级组织”——扎尔德和麦卡锡把它定义为“一个复杂的或正式的组织,它把对社会运动或对抗运动的优先选择作为自己的目标,并试图推行这些目标”{11};其二,是指“即将与对手接触的集体行动组织”,包括挑战者的暂时集合、非正式社会网络、正式部门等;其三,是指联系结构,Diani认为,它联系领导及其追随者、中心和边缘以及运动的不同部门,使运动组织间能够相互合作和相互联合,使运动即使在缺乏正式组织的情况下也能继续存在。{12}与西方运动组织不同——它们在组织上较为独立,自治性较长,行动更为自主,中国环保NGO的发展受到政府较为严格的限制,组织的规模普遍很小。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什么推动了自然保育运动的不断发展呢?
在怒江事件中,一是正式的环保NGO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松散的协作组织模式”,即NGO之间的联盟模式在运动中��到广泛运作。
(一)主流环保NGO的作用
国内活跃的草根环保NGO都程度不同地参与了怒江事件。而在其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是国内的主流环保NGO,包括了“绿家园”、“绿岛”、“大众流域”、“自然之友”、“地球村”等组织。
“绿家园”是1996年由汪永晨等发起成立的。在该组织的召集人以及积极分子的坚持下,怒江水电开发的讨论热潮不断推向高处,使得怒江事件持续受到公众与媒体的关注。例如,在“绿家园”的努力下,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届中美环境论坛的与会人士对保护怒江达成了共识。之后,他们又和其他NGO共同组织发起了多次研讨会,多次组织记者和NGO的代表走进怒江。
“自然之友”则与“绿家园”共同召集了数次研讨会,推动公众对于怒江事件的讨论。2005年4月8日,“自然之友”总干事薛野参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中心主办的交流会,陈述了反对建坝的十条理由,并在会议上与主张建坝的反环保运动的领导者展开了辩论。
总体而言,在怒江事件中,民间环保组织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它们的积极参与打破了怒江事件原有的平衡,甚至使得事件引起了温总理的批示。
(二)NGO联盟:推动运动发展的动力
徐宇珊区分了NGO联合的两种结构,即“伞状结构”和“网状结构”。{13}所谓“网状结构”,即没有固定的焦点组织,各机构之间形成松散平等的合作关系,例如联合发出倡议、举办论坛、共同行动、召开交流会议等。这样一种网状交流机制,使得单个组织孤立的行为变成群体的行动,其间力量的扩大并不是简单的算术相加,而是呈几何倍数的提升。
在怒江事件之前,NGO之间也存在联合呼吁,但都是几个组织之间的小规模的统一行动。像这样一种网状交流机制在行动上的大量运用并发挥重要的影响始自怒江事件。之后,NGO联盟机制开始制度化并对社会议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怒江事件中,NGO的联盟表现为两种形式:
1. 弱联结模式
所谓弱联结组织模式,是指各个组织之间既不存在一个制度化的管理机构,也未就倡导的议题形成长期的互动机制平台的联结极为松散的一种组织模式。这样的模式,其运作过程通常是在遇到某一可以表达的环境议题之后,由一个或多个NGO发起,在征得其他NGO机构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以多家NGO联名的形式向社会传递自己的观点与态度,联合表达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影响,引起关注。
如在怒江事件中,2005年8月,中国民间组织联名上书国家有关部门,提请“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62个民间环保组织,300余名院士、博导等科学家及知名人士和关注环境的各界人士签名。这样一种联合呼吁的方式在运动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吸引了新闻媒体的关注,最终使得更多的人士参与到运动中来。
2. 强联结模式
所谓强联结模式是相对于上面的弱联结模式而言的,并不是指各个NGO之间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联合管理机构,而是指在某一具体议题上,NGO之间的联结不是暂时性的,而是较为长期的,并能够拥有共同的交流平台,这样的模式通常是以多家NGO共同发起成立一个网站的形式存在。
怒江事件中,2004年3月14日,由“绿家园”、“绿岛”、环境与发展研究所、“自然之友”、“地球村”、“野性中国”、云南“大众流域”、乡村教育促进行动、社区参与行动等9个NGO机构共同发起创办了情系怒江网。这个网站成为了一个虚拟交流的平台,从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一个NGO。组织者通过网站交流与沟通,成员就是论坛上的注册用户。这样的组织模式又不同于倡议一次活动就自然解体的弱联结模式,而是形成了一个共同沟通的虚拟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客观上发起的NGO之间形成了一种扁平化的组织。但是,这样的“强联结模式”到目前为止还未有实体化的迹象。
四、动员的基础:以NGO—媒体联盟网络与公众网络机制为核心
在反污染运动中,媒体基本上是被运动积极分子动员的资源,但是在由NGO倡导的怒江事件中,由于NGO与媒体之间独特的联结结构,一些媒体人自身就是运动的发起者、核心的参与者,使得其动员的基础也与反污染运动不同。
(一)NGO—媒体联盟网络
由于中国的一些环保NGO本身就是由媒体人士发起成立的{14},并且环保NGO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密切{15},环保NGO中有大量的媒体人士会员{16},这使得中国的环保NGO与媒体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网络关系,这样一种网络我们称之为NGO—媒体联盟网络。正是由于这种网络联系使得中国很多媒体不断追踪环保NGO关注的环境议题,客观上推动了环保运动的发展,这也是怒江运动取得阶段性成功的关键。这一点与西方国家中的媒体和NGO的关系有所差异。在很多西方国家,一些环保NGO为了获得媒体的关注,会刻意使用非常规的抗争方式,如采取新奇和激烈的行为。{17}但是,在中国,由于这样一种独特的NGO—媒体联盟网络机制,使得它们发起的行动时刻受到媒体的关注,这对于运动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怒江运动事件中,在《中国青年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报纸上撰写了大量文章以支持环保NGO立场的张可佳等人就经常参与环保NGO主办的各类活动,张可佳本人也是一环保NGO的负责人。不但环保NGO与媒体人士之间私人交往紧密,而且NGO—媒体联盟网络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交流机制,不断吸纳更多的媒体记者关注环保NGO的发展。其制度化的表现形式是绿色记者沙龙、绿色记者论坛、记者茶社。
1. 绿色记者沙龙
在包括怒江事件的一系列反坝运动中,很多记者都是首先在NGO组织的记者沙龙上获知各地的生态破坏事件而展开大规模报道的。目前,很多的环保NGO已经开始了记者沙龙的运作,构建其强大的媒体网络。如“绿家园”与“绿岛”合办的记者沙龙。
“绿家园”记者沙龙创办于2000年,每月一期,邀请生态专家、环保官员、NGO负责人等与记者共同讨论动物福利、环境知情权、排污权交易、外来物种入侵、清洁能源、南水北调等专题。2002年,“绿家园”记者沙龙与《中国青年报》、“绿岛”合作,吸纳了更多的记者参加。自记者沙龙创立以来,每期都有四五十人参加,他们积极地在媒体上呼吁保护环境并成功阻止了很多生态破坏的行为{18}。在“绿家园”与“绿岛”的努力下,2005年7月,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及模拟听证会项目启动,开始向全国12个城市推广绿色记者沙龙。2006年1 ~ 11月,天津、石家庄、上海、南京、武汉、西安、昆明、兰州、南宁、成都十个城市举办了绿色记者沙龙。
记者沙龙使得NGO与记者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关系,共同推动了怒江事件的发展。同时,记者沙龙也专门讨论与怒江事件相关的问题。如2004年1月15日,“绿岛”与“绿家园”合作举办以“从泰国世界水坝大会看水坝对社会经济及生态的影响”为主题的记者沙龙。反对怒江建坝的沈孝辉、郑易生、汪永晨、张可佳等在活动中分别做主题发言。7月21日下午,记者沙龙邀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代表处杜晓帆介绍了第28届世遗大会中关于中国世界遗产保护的相关问题,并就怒江建坝的违规操作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指出在世界遗产保护地的核心区施工应提前报批。
2. 绿色记者论坛
2003年9月,在能源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地球村”开始举办“中国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邀请中国可持续能源领域的专家学者与中国媒体关注能源问题的记者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和推动中国可持续能源之路。截至2003年12月31日,“地球村”共举办论坛4期,俱乐部筹备会议1次,俱乐部启动仪式1次,俱乐部活动1次(第4期论坛)。有60多家媒体记者参加过论坛活动,俱乐部现有成员55人,包括了新华社、《中国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社》、《21世纪经济导报》、《南方周末》、《中国电力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国环境报》、《国际石油经济》等在内的42家媒体记者,自2003年9月7日第1期论坛开始,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俱乐部记者共发表以汽车燃料经济性标准和中国可持续能源战略为主题的报道100多篇,很多记者的文章被多次转载。{19}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已发展到220名记者成员,共召开了24期论坛。{20}期间,“地球村”采取了每年评选“可持续能源记者之星”、记者小额资助、召开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激励其发展。这些方式都增强了记者对于环保专业知识的理解,客观上促进了他们与环保NGO之间的联盟。
3. 记者茶社
2006年,在“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召开的同时,“地球村”又开辟了记者茶社的项目,茶社讨论主题自定,或者由记者和同行们分享自己的某段经历,或者进一步讨论深入“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的话题,或者讨论现今比较流行的环保话题,形式轻松。为保证更多的互动与交流,每期记者茶舍限制在35人以内。2006年共召开了7期沙龙,第一期的主题就是云南生态保护。{21}
除此之外,河北“绿色之音”、安徽“绿满江淮”等组织都以不同的形式发起成立运作记者沙龙。
(二)公众网络:基于电子邮件组、内部通讯、NGO网站基础上的动员平台
媒体与NGO的绿色网络联盟无疑是推动怒江事件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除此之外,在此次保育运动中,NGO长期运行的公众网络也为动员提供了基础。
在厦门PX事件中,网路上的BBS、博客成为了积极分子动员潜在参与者的重要平台。但是,这样一种动员是指向不特定对象的,且组织程度非常低,更多的意义在于传播信息,引起公众的关注。在怒江事件中,NGO网站、电子邮件组、布告栏、NGO的内部刊物等都成为重要的动员基础。
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2005年7月至12月开展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研究”项目资料,53.2%的环保民间组织拥有自己的网站,79.9%的环保民间组织拥有专用的电子邮箱,47.5%的环保民间组织有内部刊物,24.5%的环保民间组织拥有公开出版物(纸质),16.7%的环保民间组织拥有电子出版物。除学生环保社团计算机拥有率较低(27.1%)外,其他类型的环保民间组织的拥有率均超过80%。{22}在这个统计中,包括了四类环保NGO,即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民间自发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学生环保社团与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在怒江事件中,前后参与的60多个草根环保组织的自有网站拥有量、专用电子邮箱、内部刊物等指标明显好于其他三类。
电子邮件组与公共邮箱。电子邮件组与公共邮箱是NGO机构内部经常使用的一种交流方式,每一个环保NGO都拥有大量的环保界内的邮件组或者公共邮箱。这些电子邮件组或公共邮箱基本上都是因为之前参加某一项目或者某项活动而收集或者创建的,主要的目的是加强与会者(一般包括NGO、媒体、学者等)相互之间的联络。同时,大多数NGO的会员部都拥有会员、曾经参与的志愿者等的电子邮件联系方式,平时的很多联系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开展。“自然之友”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访谈时曾告诉我们,“‘自然之友’很多工作的开展都是通过邮件的方式,比方,这阵子,我们在做会员调查问卷,就是通过邮箱的方式联系”。{23}笔者也加入了“自然之友”、中国环境论坛的邮件群,定期都能收到相关的信息,而“中国环境论坛”学生社团的邮件群高达2000多个联系邮件。NGO机构中的各种类型的邮件组与公共邮箱为NGO联系其他组织、媒体、知识分子、会员等提供了动员的平台。
NGO网站。在环保运动中,环保NGO自有的网站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网站会及时更新有关运动事件的最新报道与事件进展,很多关心这一事件的潜在参与者可以通过它获得详细的信息。在怒江事件中表现最为活跃的“绿家园”、云南“大众流域”、“自然之友”、“地球村”等NGO都有自己的独立网站。网站上都会及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活动进展以及与环境问题相关的其他信息。另外,参与怒江反坝运动的一些环保NGO自身就是网站型的环保NGO。例如“绿色北京”、“瀚海沙”等组织。杨国斌指出,这些网站型的组织在环境问题的解决方面主要发挥如下的功能:提升人们的环境意识、公众动员以及推动政治变迁。{24}
NGO的内部刊物等。这些刊物都属于非官方的出版物,包括了通讯、专业报告、手册等。一些NGO也使用了CD-ROMs和DVDs等多媒体方式。这些内部刊物不但有纸质版也有电子版,电子版一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组进行传播。例如,“地球村”的《草根之声》通讯成为了“地球村”与媒体、志愿者、专家等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自然之友通讯》(双月刊)自1996年就开始向“自然之友”的会员寄送,2006年,中文版《自然之友通讯》共发行6期,每期页码72页上下,印量3500 ~ 4000册。{25}内容中涉及到关于包括怒江在内的西南水电开发项目、议题的讨论。
在怒江反坝运动中,基于电子邮件组、内部通讯、NGO网站基础上的动员平台成为了NGO进行成员动员的重要基础。长期形成的公众网络的运作机制使得怒江事件的信息和行动指南能够在第一时间传递到各个组织的积极分子、成员、志愿者等人员中,并通过他们进一步向外扩散。这是推动反坝运动的重要的动员基础。
五、组织中的资源动员与资源的再生产
相对于农民或普通市民主导的以维护自身权益为核心的反污染运动,公益取向的自然保育运动具有更多、更优质的社会资本。当然,在一些城市小区的反污染运动中,居住其中的政府官员或者高校教师、律师等中产阶层人士也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本,他们通过私人网络也可能接触到更高层并有能力对社区污染进行干预,但问题是,此类人士基于各种原因未必愿意积极参与维权。毕竟,社区的环境维权是耗时、耗精力,甚至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事情,这使得这些人反而不愿意过多的参与。或者即使参与,由于单位的压力,他们也会倾向于采取消极的态度。{26}这不同于反污染运动中的弱组织,自然保育运动中的环保NGO存在的社会合法性就在于它以保护环境为志业。作为一个正式的组织,它们远远比因为受到污染而临时成立的弱组织更为专业,也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本。下面,我们将检视这类组织的资源以及它们进行资源动员的形式。
(一)精英动员
G.Lachelle Norris和Sherry Cab认为,“只要有运动组织,它总是由社会精英所主导”{27},在很多的保育组织中,NGO的召集人、理事会成员、会员等成员中的很多人本身就是社会的精英,他们拥有比一般人更多的社会资本,也因此在社会动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运动发展的动力。
1. NGO负责人(召集人)的社会资本
杨国斌把环境非政府组织的领导者分为三类:第一类,集政治资本与文化特权于一身;第二类,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和国际联系;第三类,拥有某种特定的资本。{28}怒江反坝运动中,这三种类型的组织负责人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前文中,我们已经对此进行了论述。这里仅仅论及三类领导者的独特的社会资本。
集政治资本与文化特权于一身的领导者。如“自然之友”的会长梁从诫,他是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独特的社会资本成为了“自然之友”最宝贵的资源。他多次运用其特殊的影响力推动环保运动的健康发展,他所在的组织也因此名声大振、多有受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每年都可以在两会上提交环境提案,促成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梁的社会资本与地位在客观上减少了“自然之友”活动的政治风险。
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和国际联系的领导者。例如,“地球村”的发起人廖晓义,曾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国际环境政治专业做过访问学者。廖晓义在美国的教育经历与她和国际组织的个人联系为“地球村”获得资助提供了便利。
具有某种特定资本的组织领导者。这类领导者(发起人)不同于前两类,他们可能不具有政治资本,也没有在西方受专业教育的经历,但是他们也具有独特的资源。例如,有媒体从业经历的NGO人士,一些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可以通过其人脉与技术链接更多的资源。
2. NGO的理事会成员、会员
NGO的理事会成员、会员是各个草根环保NGO可以动用的重要资源,一般在保育运动的过程中,组织都会通过电子邮件组或其他各种形式及时的通报本组织在运动中的举动,有时也会发出倡导性的行动建议,如希望会员关注某一事件等。而会员的基本特征就决定了其能够动员的资本。从总体上而言,草根环保NGO中的会员仍然是以大学生和城市中间阶层环保主义者为主。
以“自然之友”为例。截至2006年6月30日,共有个人会员1986人,团体会员13个,成员逾千人。其中北京会员占54%、外地会员占46%。1970年以前出生的会员约占19%,1988年以前出生的会员约占64%。按会员的职业分类分析,学生约占30%、教师约占12%、媒体约占7%、公务员约占1%、律师约占1%、财经约占1%、营销约占1%、医务约占2%、工程约占3%、IT约占1%、设计师约占1%、自由职业约占1%、退休约占2%、非政府组织约占3%、科研约占2%、职员约占6%、管理人员约占8%、其他约占17%。{29}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中间阶层人士在除学生群体外的其他会员中共占到65%以上。2007年7月30日的统计数据表明,学生仍占30%,职员占6%,教师、媒体、公务员等各类共占45%,其他约19%。{30}而且,这些中间阶层的人士都比较年轻,35岁占到了绝大多数,他们往往会成环保的推动力量。洪大用就直接指出,“新中间阶层的自身素质、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等因素,使其成为环保新‘时尚’的追逐者和消费者,并因而成为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推动力量”{31}。
根据艾洁的研究与统计,“绿家园”从1996正式命名到现在,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达到了3万多人次,就是经常参加“绿家园”活动的积极分子也至少有300人。积极分子中,本科以上的达到了90%,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占到90%,在人员结构上,媒体人占到30%,其他NGO组织的成员占到30%,政府机关人员、中小学教师、大学教师或研究人员分别占10%,自由职业者与其他职业分别占5%。{32}从以上的几项指标来看,“绿家园”积极分子基本上都是知识程度较高的中产或以上的人士,无论是记者还是政府工作人员、大学教师等都能够为其提供优质的社会资本。
3. 国际资源的利用
中国的草根环保NGO与国外的基金会、NGO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33},一方面使得中国的环保运动受到了国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给草根NGO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在怒江事件中,出于保护怒江的目的,国内的草根环保NGO也在积极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国际环保界对中国环境问题的关注。例如,2003年12月,“世界河流与人民反坝”会议在泰国举行,中国的环保NGO在泰国会议上,倡导关注怒江建坝对于“三江并流”的影响,最终使得参会的60多个国家80个NGO组织以大会的名义联合为保护怒江签名。该联合签名通过“世界河流网络”(一个民间组织)的朋友于2004年1月26日送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该组织的世界遗产中心主任Francesco Bandarin亲自回复,表示关注怒江。随后,泰国的NGO就怒江问题联名写信,并递交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泰国总理他信也进行了回复。
相对于反污染运动,保育组织内部的资源明显比弱组织形式的维权小组要丰富,这就使得保育运动拥有更强的动员能力。在保育运动中,我们发现,草根NGO会积极通过自己的资源影响国际舆论,既存在通过国际舆论对破坏自然文化遗产的行为施加压力的举措,如怒江事件,也存在NGO直接对国际社会施加压力,督促其尽到应有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的责任。如在保护藏羚羊事件中,“自然之友”的会长梁从诫先生曾直接给英国首相布莱尔写信,要求他采取措施制止英国的藏羚羊绒制品非法贸易。{34}
(二)底层动员:NGO对村民的动员
在反污染运动中,都是由原住民主动起来反对环境污染,或者他们积极动员媒体、NGO等支持其反污染运动,但是在怒江反坝等保育运动中,出现了相反的情况,原住民并没有行动起来,反而是NGO、媒体与知识分子共同结成的联盟去主动动员他们保护自身的权益。
1. 原住民的“无集体行动”
农民“无集体行动”发生的原因是多样的,例如吴毅指出乡村的“利益—结构”之网阻碍了集体行动的发展。{35}在怒江事件中,更重要的是,一些原住民甚至不知道要在自己家园的附近建设大坝,也没有参与相关的讨论等。根据汪永晨等人于2006年2月17 ~ 28日深入怒江当地对未来的目标移民进行了个案访谈。{36}目标移民的参与和知情的现状如下:“几乎没有”的占到了31.8%,“较差”的占到了48.8%,参与一般的占到13.7%,只有5.7%的人较好或很好。这表明原住民在知情权与参与权上的弱势地位,地方政府与水电商业集团并没有提供相应的制度使他们有效地参与进来。NGO以访谈形式的介入则从某种意义上唤醒了他们对自己身边的水电开发的关注。除此之外,NGO也有更深入的介入,动员底层力量,唤醒沉睡的社会力。
2. NGO唤醒底层的社会力
在怒江反坝事件中,NGO广泛的精英动员的同时,也积极地为潜在的坝区移民提供平台,使其能够参与到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开发项目中来。
例如,2003年10月1日,草根环保NGO云南“大众流域”组织10名怒江边的村民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怒江对澜沧江的访问与考察”。“大众流域”的于晓刚说“那次考察就是要获得真实的情况!”,“我们希望能以NGO的名义说服当地政府!”,“我们把漫湾电站建成后给老百姓带来的问题告诉当地政府,我们赠送他们《世界水坝委员会公民指南》,我们与沿途各县领导交流,希望他们能够了解水坝建成后在移民、泥石流、生态方面造成的损害!”{37}正是通过共同的考察,使得村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大坝建设对自己的影响。
2004年7月,云南“大众流域”到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吾竹村里招募学习班学员,主题是“水坝建设和移民可持续发展”。村民葛全孝参加了学习班。在草根环保NGO来到吾竹村之前,葛全孝对大坝的全部认识仅限于:政府说了,建了电站,农民就会富起来。他自述,“是在NGO的帮助下,才一点点认识到了大坝与我们的关系”。葛全孝等村民回村后,把他们所了解到的告诉给其他村民,并成为了村民们的意见领袖。2004年10月27日,“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在草根NGO的帮助下,葛全孝参加了会议并向大会提交了论文《水坝建设与原住民的参与权》。期间,他拦住每一位身挂记者胸牌的人陈述自己的想法,“我认为我们当地居民应该参与到决策中来,因为我们是虎跳峡水电站最大的利益相关者”。如果虎跳峡水电工程上马,他将是10万移民中的一员。{38}
(三)资源的再生产
在运动过程中,当资源被动员起来之后,会发生一系列的链式反应,如整合、裂变、突生,通过这个过程,资源也能够被再生产出来,而这又会促进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1. 创建专门的网站
网络在环保运动中的作用正日益重要,而网站是NGO动员的重要的宣传阵地。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指出目前既存在实体的NGO同时建网站动员、运作资源的形式,也存在专门的网站型的草根NGO。但是,专为某一个运动事件建立一个网站,并以此动员社会大众,引发更为激烈的讨论,在环保运动中是自怒江事件开始的。
2004年3月14日,在“绿家园”、“自然之友”等9个民间组织的筹划下,情系怒江网开始了运行。该网站在资源的整合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它分为新闻、网上摄影展、动态更新、专题报道、照片集、文档下载、论坛等板块,并同时配有英文版。网站图文并茂,既有怒江美丽的风光,也有风俗、人物等介绍,而且网友还可以在论坛上及时地交互讨论,这使得NGO方面的资源迅速地整合到一起,促进怒江水电项目的讨论。再比如,2004年8月,“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北京环境和发展研究所、天下溪教育咨询中心、“野性中国”、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保护国际”等中国9家NGO联合建立了中国河网,呼吁留住虎跳峡,同时也对怒江建坝表示了极大的关注。中国河网是国内NGO的一个协作项目,是集合众多NGO的力量,以保护中国江河生态系统为宗旨的一个环保NGO联合体,目的是整合各NGO的优势,扩大其在公众中的影响,发挥保护江河生态系统的作用,同时也为国内环保NGO们的协作发展进行一次大胆的探索和尝试。
2. 资源链接
有学者在以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为个案研究第三部门募捐机制时提出了以“社会化方式动员体制资源”的资源动员方式,例如在《人民日报》上刊登青基会的募款通告,以获取体制内的资源。{39}在怒江事件中,NGO既通过与媒体的良好关系动员媒体制造舆论,同时也积极通过媒体、学者与高层进行沟通。
例如,对于一些较为敏感的事件,考虑到社会稳定,媒体未必会报道出来。但是,很多媒体可以向有关部门写内参,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把底层的、社会的声音传递到中央、高层。这种方式,有的时候,比单纯的通过社会舆论呼吁更为直接有效。而这些都是在运动的过程中,不断的积累与创造出来的。同样,一些部门与机构,也可以通过组织的途径向中央写内参,通报事件的发展。
六、讨论与小结
(一)环保NGO的生态与NGO联盟
环保NGO的松散联合模式是推动自然保育运动的结构基础,使其起到聚合资源,推动运动向前发展的作用。那么,是什么促使了这样一种NGO联盟的形成呢?这主要得益于中国环保NGO领域独特的生态关系。
第一,目前活跃在国内环保NGO领域的很多环保主义者都曾参与了90年代中期成立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绿色营”等草根NGO的活动,或者本身就是这些组织中的核心成员。后来,或由于理念差异,或由于处事风格不同等原因,很多环保主义者又单独组建了草根环保NGO。例如,1995年3月,“自然之友”筹备组经过通信表态方式,通过了组织章程,推举了梁从诫、杨东平、王力雄、梁晓燕、刘兵、唐锡阳、邱仁宗、汪永晨、王松颖、张抗抗、康健、高峡等12人为理事。这些人中,梁晓燕于2003年6月发起成立了北京天下溪教育咨询中心(简称“天下溪”),唐锡阳于1996年首开大学生环保绿色营(简称“绿色营”),汪永晨则于1996年发起成立了“绿家园”。除此之外,“自然之友”的很多核心成员也都纷纷成立了草根环保NGO,“自然之友”编辑部的张伯驹告诉笔者:“自然之友”孕育的草根NGO已经有十几家了。{40}再比如,“绿家园”原来的三个召集人中的金满嘉于2004年8月离开并自己组建了一个草根环保NGO。而唐锡阳的“绿色营”中的很多营员现在都工作在草根NGO领域,如“绿色和平”的赖芸,“自然之友”的张伯驹等。
第二,行动者同时在多个草根环保NGO中兼任理事会成员,具有多重身份,结果促成组织之间的合作。例如“绿家园”的召集人汪永晨到目前为止一直兼任“自然之友”的理事。而“自然之友”的梁从诫先生又兼任官方环保NGO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副会长。环保主义者的多重身份从某种意义上也促进了它们之间的联盟。
第三,组织内部的项目小组或会员小组在运作了较长的时间后,开始注册成立NGO,但是仍然以该组织的项目小组或会员小组的形式存在。如自然之友在地方共有11个小组,其中襄樊小组的组长是运建立,他也是草根环保NGO“绿色汉江”的负责人,福建小组的组长是马天南,她同时也是草根环保NGO厦门“绿拾字”的负责人。“自然之友”共有四个主题小组:观鸟组、合唱团、植物组、登山组,其中观鸟组的部分成员成立了北京观鸟会。
这样一种生态结构促进了NGO之间的联盟。而NGO的联盟是促进怒江反坝运动发展的重要组织基础。
(二)中层动员:中国环保NGO的策略性选择
由于通过联盟组织来进行联合行动的实践如此普遍,于尔根•格尔哈茨和迪特•鲁希特发明了一个新词——中层动员(mesomoblization)来形容它。他们研究的柏林两场运动都具有一定的组织灵活性,使意识形态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多元主义得以繁荣。它们发起了多种多样的活动,使每一个群体都有机会加强其特殊利益,而不会在一大堆人群中不知所措。但在活动结束时,却没有留下一个永久组织。{41}简单的讲,中层动员就是协调与整合其他组织的微观动员,共同从事一项议题的抗争活动。中层动员存在的前提是,在某种社会运动领域中,存在着较为浓密的组织网络,不同的团体可以招募到不同的支持者,并且愿意汇集成共同的力量。
在怒江事件中,NGO之间的联盟既是组织的模式,也是动员的方式,这种方式类似于中层动员。但是其逻辑与西方社会运动有着本质的不同。
在西方社会运动中的中层动员,实际上是对于制度化运动组织过于科层化的运动的不满,而追求一种平等、多元化的组织模式而发展起来的。而我们国家NGO的发展从未出现所谓的大型组织的科层化管理的问题。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由于严格限定了分支机构的设定条件并禁止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我们国家的大多数NGO基本上都是仅限于本区域内,这客观上限制了NGO的扩张性发展,并不存在发展成为大型的运动组织的条件。中国最早成立、最有影响力之一的环保NGO“自然之友”,自1994年成立以来,其正式工作人员一直稳定在15人左右。作为一个会员型组织,到2007年7月,其会员数为2350人。其中,北京会员占54%。因此,我国NGO的中层动员的基础并不是对于大型科层制组织的不满而形成的动员方式。
在我们国家,NGO联合形式的中层动员是一种策略性行动,是NGO长期与政府互动过程中形成的策略性联合。从1994年“自然之友”成立以来,草根环保NGO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双重管理体制”等制度约束,NGO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任何单个的组织行动都显得力量有限,尤其是面对一些重大事件的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联合行动就成为了策略性的选择。当然,这样一种选择是在长期与政府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如前文中我们指出的,NGO在中层动员过程中还是严格的进行自我控制,不会形成一个永久性的实体的运动组织。由于在怒江事件,这种中层动员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取缔,因此,这样一种方式就越来越多的被环保NGO领域所使用。例如,2005年1月21日,“自然之友”、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绿家园”等56个草根环保NGO联合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支持国家环保总局查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的行动。
(三)环保运动的两种类型及其动员模式的差异性
需要指出的是,怒江反坝运动的个案分析呈现的只是环保运动的一种类型,即自然保育运动发生发展的动力机制。该机制是否同样在其他类型的环保运动中有所呈现呢?迂于研究进展,这里仅抛砖引玉,尝试进行讨论。
自然保育运动和环境抗争运动是环保运动的两种主要形式,后者指向具体的环境污染问题。那么,本文所考察的自然保育运动的组织和动员模式,如NGO之间的以及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结构和动员策略,是否同样可以用来解释环境抗争运动的发生与发展呢?我们先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比较:第一,组织化程度。自然保育运动一般是由正式环保非政府组织发起的,典型如怒江反坝运动。环境抗争运动主要是由非正式的维权小组发起的,一般都是社区中几个比较活跃的积极分子共同倡议,其组织程度较弱。第二,核心动员机制。在成员动员方面,自然保育运动的核心动员机制是中层动员,而环境抗争运动则主要依赖邻里 / 熟人动员;在资源动员方面,自然保育运动的核心机制是组织支持,而在环境抗争运动中,缺少组织支��,资源主要依赖内部或外部筹集,也就是说依赖自身运作与外界关注。第三,现有的社会网络。在内部网络方面,自然保育运动主要依赖公众网络,环境抗争运动更多依赖熟人关系网络;在外部网络方面,自然保育运动依赖NGO—媒体网络和NGO联盟,而环境抗争运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但是,运动者也会积极在网络上发帖以引起网络舆论的关注。{42}
我们认为,目前自然保育运动的组织和动员模式与其他类型的环保运动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尤其是NGO之间的联盟、NGO—媒体的联盟,NGO与公众的关系结构,目前只见于自然保育运动中。
此外,本文讨论的自然保育运动的动员模式是否具有常规化的可能性?换言之,环保NGO之间,环保NGO与媒体、公众之间的独特关系结构及其动员模式是否会成为未来环保运动的发展方向呢?更进一步的追问是,如何思考本文提出的动员模式在中国社会运动中的意义呢?这些组织和动员模式形成的条件与基础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尚有待于继续研究。
(四)小结
环保NGO在所有的NGO中不是最多的,但却是最活跃的。在中国,环保NGO基本上只专注于自然保存与生态保育,而很少与反污染运动进行联合。反坝运动是自然保育运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环保运动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在中国NGO(环保运动)发展动力研究中,“政府主导”研究取向和“自下而上”研究取向的学者都过于注重组织与环境(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低估了组织参与者、技术、组织结构等组织内部的核心要素的作用。
本研究指出,推动中国自然保育运动的动力在于环保NGO之间,环保NGO与媒体、公众之间的独特关系结构及其动员。NGO之间的松散联合越来越普遍,这就产生了积聚效应,使得原本弱小的单个组织通过独特的联合机制而发出能够影响社会的声音。而NGO—媒体联盟与基于电子邮件组、内部通讯、NGO网站的公众动员网络使得环保NGO与媒体、公众结成了紧密的互动结构。同时,这样一种互动模式的成功得益于对组织成员的成功动员和资源的再生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转型中的农民集体行动研究”(09CSH015)阶段性成果之一。
注释:
①童燕齐:《转型社会中的环境保护运动》,载张茂桂等:《两岸社会运动分析》,台湾:新自然主义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399页。
②林初学:《对美国反坝运动的及拆坝情况的观察与思考》,水信息网,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35325,2005年9月15日访问。
③参见Knup, Elizabeth, “ENGOs in China: An Overview”, China Environment, Series 4, 1997, pp. 9-15; Brettell, Anna, “Environment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nocents in a Co-opted Environmental Movement?”, The Journal of Pacific Asia, 6, 2000, pp. 27-56; Ho, Peter, “Greening without conflict? Environmentalism, NGOs and civil society in China”, Development and Change, 32, 2001, pp. 893-921; Wu, Fengshi, “New Partners or Old Brothers? GONGOs i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dvocacy in China”, China Environment, Series 5, 2002, pp. 45-58; Wu, Fengshi, “Environmental GONGO Autonomy: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of State Strategies in China”, The Good Society, 12, 2003, pp. ■; Economy, Elizabeth C, The River Runs Black: The Environmental Challenge to China’s Future,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4; Yang, Guobin, “Weaving a Green Web: the Internet and Environmental Activism in China”, China Environment, Series 6, 2003, pp. 89-93; Yang, Guobin, “ENGOs and Institutional Dynamics in China”, China Quarterly, 181, 2005, pp. 46-66; Ru, Jiang, ENGOs in China: The Interplay of State Controls, Agency Interests and NGO Strategies, Unpublished Dissert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2004; Sun. Yanfei and Dingxin Zhao, “Multifaceted State and Fragmented Society: The Dynamics of the Environmental Movement in China”, 2007, forthcoming; 洪大用:《转变与延续:中国民间环保团体的转型》,载《管理世界》2001年第6期;洪大用(主编):《中国民间环保力量的成长》,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晋军、何江穗:《碎片化中的底层表达——云南水电开放争论中的民间环保组织》,载《学海》2008年第4期。
④Sun. Yanfei and Dingxin Zhao, “Multifaceted State and Fragmented Society: The Dynamics of the Environmental Movement in China”, 2007, forthcoming.
⑤Knup, Elizabeth, “ENGOs in China: An Overview”, China Environment, Series 4, 1997, pp. 9-15.
⑥Wu, Fengshi, “New Partners or Old Brothers? GONGOs i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dvocacy in China”, China Environment, Series 5, 2002, pp. 45-58.
⑦Ru, Jiang, ENGOs in China: The Interplay of State Controls, Agency Interests and NGO Strategies, Unpublished Dissert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2004.
⑧Yang, Guobin, “ENGOs and Institutional Dynamics in China”, China Quarterly, 181, 2005, pp. 46-66.
⑨同注{4}。
⑩2008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
{11}Zald, Mayer, N., John D.McCarthy(eds), Social Movements in an Organizational Society, NewBrunswick, N.J.: Transaction Books, 1987, p. 20,转引自[美]西德尼•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66页。
{12}Diani, Mario, Green Networks: A Structural Analysis of the Italian Environmental Movement,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05,转引自[美]西德尼•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66页。
{13}所谓“伞状结构”是指一个组织作为核心与节点,支撑起其他更为基层的草根组织发展的结构形式。如最早关注艾滋病防治的民间组织之一爱知行研究所已成为该领域的支持平台,2005年该研究所直接资助了全国城乡各地包括感染者组织、血友病人组织、男女同性恋者组织等20多个草根NGO或项目,与他们建立信息和资源分享、组织制度构建和政策倡导的合作关系,提供经费、设备和技术支持,已成为草根支持组织(Grassroots support Organizations, GRSO)。参见徐宇珊:《浅谈中国草根组织发展的几大趋势》,NGO发展交流网,http://www.ngocn.org/?action-viewnews-itemid-32760,2009年7月11日访问。
{14}由媒体人士直接发起成立了NGO,如“绿家园”的汪永晨、“绿岛”的张可佳、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马军。另外,“绿色营”、“绿色高原”、天津“绿色之友”、盘锦黑嘴鸥保护协会等草根NGO也都是由媒体记者或者有关媒体工作经历的人士领导。这些环保NGO都在怒江运动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5}如“地球村”的负责人廖晓义,1996年就开始在央视7套节目主持每周一期的《环保时刻》,持续5年时间(张黎:《地球女儿——廖晓义》,载《中国环境报》2008年2月13日)。而地方性的环保组织河北“绿色之音”负责人张忠民教授曾受香港乐施会资助,于2002年在河北范围内进行媒体培训,总计有70多个记者参加,包括中央驻冀的记者,利用这个契机,“绿色之音”初步建立媒体网络。安徽“绿满江淮”的负责人任静文是该省编辑记者协会的副秘书长等。他们都积极参与了怒江运动。
{16}根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在1999年起对北京环保NGO所作的调查中,新闻工作者和媒体成员是除了学生之外一大环保主力。例如,绿家园的近300名积极分子中,就有90名左右的媒体人士,占到了整个积极分子30%。(参见艾洁:《社会事件中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资本研究——以怒江事件中绿家园为个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第24、29页。)“自然之友”每年都要对会员的职业进行分类统计,2006年6月30日的统计表明,“自然之友”共有个人会员1986人,其中媒体人士135人,约占7%;2007年7月30日的统计表明,自然之友共有会员2350人,其中媒体人士154人,约占7%。
{17}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78页。
{18}汪永晨、熊志红(主编):《绿色记者沙龙》,“序言”,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19}《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2003年度工作报告》,北京地球村网,http://www.gvbchina.org.cn/dqc/html/gywm/view/4790.html,2009年7月11日访问。
{20}《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2006年度工作报告》,北京地球村网,http://www.gvbchina.org.cn/dqc/html/gywm/view/4793.html,2009年7月11日访问。
{21}同上。
{22}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内部报告),2006年4月22日。
{23}访谈“自然之友”工作人员张伯驹,2008年1月21日。
{24}Yang, Guobin, “Weaving a Green Web: the Internet and Environmental Activism in China”, China Environment,Series 6, 2003, pp. 89-93.
{25}《自然之友2006工作报告及2007工作展望》,未刊稿,北京“自然之友”资料室藏,2007年2月24日。
{26}已有学者对城市中产阶层的维权困境进行过相关研究,如陈映芳:《行动力与制度限制:都市运动中的中产阶级》,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
{27}G. Lachelle Norris & Sherry Cable, “The Seeds of Protest: From Elite Initiation to Grassroots Mobilization”,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s, Vol. 37, No. 2, 1994, pp. 247-268,转引自陈玉生:《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动员》,载《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第3期。
{28}同注{8}。
{29}该资料由“自然之友”工作人员张伯驹提供。
{30}同上。
{31}洪大用(主编):《中国民间环保力量的成长》,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7页。
{32}艾洁:《社会事件中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资本研究——以怒江事件中绿家园为个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第27 ~ 30页。
{33}同注{7}。
{34}梁从诫、梁晓燕(主编):《为无告的大自然》,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203页。
{35}吴毅:《“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性利益的表达困境》,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
{36}本次数据分析中包含个案94个,其中男性60人、女性34人。性别分布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在当地,女性家庭成员更不愿意抛头露面之故。民族分布主要是傈僳族(53.2%),其他有彝、汉、怒、藏、白、纳西等族。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90岁,约70%的位于20至60岁之间。文化程度偏低,在有效的调查者中,34.3%的人未上过学,42.1%的人小学或小学未毕业,只有23.6%的人为初中或以上。访谈采用沿路偶遇的形式,半随机地选择调查对象,而没有施加人为的干预与有意的选择。
{37}汪永晨:《西部江河开发与公众参与》,未刊稿,资料由汪永晨提供。
{38}刘溜:《NGO:为弱者代言》,载《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12月27日。
{39}孙立平等:《动员与参与——第三部门募捐机制个案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40}访谈“自然之友”工作人员张伯驹,2008年2月2日。
{41}Gerhards, Jurgen, and Dieter Rucht, “Mesomobilization: Organizationing and Framing in Two Protest Campaigns in West German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98, 1992, pp. 555-596,转引自[美]西德尼•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 ~ 182页。
{42}关于环境抗争运动的组织化、动员结构的更为详细的分析,可以参见童志锋:《农民集体行动的困境与逻辑——以90年代中期以来的环境抗争为例》,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论文,2008年10月5日,第89 ~ 101页,第121 ~ 137页。
Abstract: In the studies of the driving forces behi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GO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scholars who are oriented by the “top-down” (government-leading) mode or the “bottom-up” mode have been so preoccupied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rganization and environment (state, society) to the negligence of the important functions of the organization members, skills, organizational set-up and other core elements inside the organizations. This study takes the Fight-against-Dam campaign in Nujiang as an example to investigate into the driving mechanism of the movement of natural protection and rearing in China. This author maintains that the movement has been driven by the unique relationship and mobilization mechanism between different NGOs as well as between the NGOs and the mass media and the public. The NGOs are, quite commonly, forming a loose federation among themselves. Through the accumulative effect of such a federation, the voices of the otherwise separate and weak organizations are now loud enough to be heard and reckoned with by the society. The NGO-media federation, together with the mass mobilization network based on email spams, internal communication and the NGO webpages, have helped form a closely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NGOs, the media and the public. At the same time, such an interactive mode owes its success to the effective mobilization of the members of the organizations and the reproduction of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