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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学

理解金融化——定义、解释与研究议程

2023-03-10 作者:


内容提要: 金融化是经济社会学近年研究的热点之一,也是一个层次复杂、意涵宽泛,容易混淆和滥用的概念。本文首先梳理了英文文献中金融化概念的操作化方式,并概括出从“市场结构转型”和“行动逻辑演变”入手的两种金融化研究进路;随后讨论了马克思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两种传统下对金融化(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的金融化)的不同解释,厘清了将金融化作为历史必然阶段和政策意外后果的两种不同传统及其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近年来国内学界关于金融化的研究成果和相关数据,检视了我国金融化在各个层面的经验表现,并对未来金融化研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金融化;经济社会学;国家-市场关系;社会不平等

作者简介:周浥莽,纽约州立大学奥本尼分校社会学系博士候选人;李月旻纽约州立大学奥本尼分校社会学系博士候选人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金融化趋势引起了社会学界越来越大的兴趣和关注(Carruthers & Kim,2011;Van der Zwan,2014)。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利润显著提高。金融公司成为协助各类企业的代理人,非金融公司也日益依赖金融产品以获得额外利润。家庭和个人更多地投资金融产品。这些现象在我国同样突出,我国社会学研究者也对金融化的概念进行了积极引介和回应(翟本瑞,2014;杨典、欧阳璇宇,2018;刘长喜等,2020;艾云、向静林,2021a)。

“金融化”这一概念为社会学家探索金融市场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创造了条件。社会学对金融化的既有研究展现了诸多经济学所不具备的视角和优势。首先,金融化不是单纯的市场现象,而是嵌入于制度安排、精英网络、阶层结构等社会关系,由具体的历史情境所塑造的社会现象(如Krippner,2011;普拉萨德,2019)。对金融化的研究因而回应了经济社会学的基本命题,即市场的嵌入性(Granovetter,1985;Hirshmann,1982;波兰尼,2017)。其次,金融化不仅涉及结构性变化,更涉及行动和文化层面的变化(如Useem,1996;Fligstein & Goldstein,2015)。我们将在后文指出,金融化伴随着企业管理、社会治理、家庭投资等各方面思维方式和文化取向的变化。最后,金融化深刻地改变了社会再分配方式和社会阶层分布(如Lin & Tomaskovic-Devey,2013),对社会分层结构的塑造产生着重要影响。

在既有文献中,“金融化”这一概念与“金融社会学”“金融资本主义”等相关概念的联系与边界还不是很清晰。“金融化”的概念意涵宽泛,层次多元。如果仅仅将金融化局限于金融业的扩大以及非金融企业和日常生活对金融产品依赖的增加(甚或是其中一方面),则无法理解金融作为行动逻辑、思维方式和文化风尚的兴起。但反过来,如果以“金融化”指涉一切与金融相关的社会学研究,则难免让这一概念“失焦”,忽略了金融权力整体上升这一问题意识。另外,金融化是具有历史纵深的经验性概念,涉及多个行动者和不同社会层面。中国金融化的程度不能脱离研究问题和操作化一概而论。如果不对金融化在理论和操作两个层面上进行仔细界定,难免造成概念滥用和理论对话的困难。

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讨论金融化这一概念所包含的不同理论维度与经验层面(Carruthers & Kim,2011;Van der Zwan,2014)。从结构上看,金融化可以理解为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在整个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上升(Davis,2009;Epstein,2005);从行为上看,金融化可以定义为不同行动者将金融的思维和实践引入传统经济的行为(Useem,1996)。同时,不同定义也会影响对金融化的解释(Sawyer,2013)。马克思主义传统下,金融化与世界体系中的霸权扩张相联系,是资本主义发展到特殊阶段的历史必然表现;而制度主义则将金融化视为市场起伏的周期现象,并将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全球金融化归结为美国分散型政治体制的意外后果。

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社会学研究所使用的金融化概念,总结了金融化在社会各层面的经验表现和理论传统,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中国正在何种意义上经历金融化,据此对金融化社会学的议程提出建议。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首先讨论了英文文献中对金融化的基本定义方式,“作为市场结构转型的金融化”将金融化视为金融产业和活动在经济活动中重要性上升的过程,“作为行动逻辑演变的金融化”则强调金融化是金融活动改变社会关系、行为方式、文化风尚的过程。接下来讨论了解释金融化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和历史制度主义传统。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社会学界研究金融化的成果,检视了我国金融化在各个层面的表现,并讨论了应在何种层次上分析金融化趋势。


一、作为市场结构转型的金融化

将金融化视为市场结构转型的研究着眼于金融行业和金融活动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的上升。多尔将金融化定义为:“金融业在经济活动总量中的主导地位、金融主管在公司管理中的主导地位、金融资产在总资产中的主导地位、有价证券(特别是普通股)在金融资产中的主导地位上升;股票市场作为公司控制权市场对公司战略的主导性提高;以及股市波动性对商业周期的决定性提高。”(Dore,2002:116-117)(相似的定义可参见Epstein,2005;Wade,2005)。我们分别从金融业的崛起、非金融企业的金融化、金融活动的增长三方面讨论相关研究。

(一)金融业的崛起

多尔等人提供了一种对金融化的直观理解,即金融业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了实体经济。根据这一定义,金融化的趋势不仅出现在一小部分发达国家,而且出现在不同政治体制下的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在既有文献中,对于金融业在经济中的比重,有三种操作化的方式,分别基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利润、就业。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GDP中的比重显著上升(Krippner,2011;Greenwood & Scharfstein,2013;Godechot,2016),从1970年的4%左右上升到2011年的7%。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一变化也有明显的国家差别,美国、英国、丹麦等“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化程度,明显高于德国和法国等“协同资本主义”国家,反映了金融化与“资本主义多样性”脉络之间的联系(Hall & Soskice,2001)。扎森(Sassen,2012:46)的研究发现,2008年金融资产与GDP的比率在美国为4.5,荷兰、日本、新加坡则在4至5之间,在中国为3。经历金融危机之后,2010年全球范围内这一比率仍然高达3.5。另外,在1980年至2000年期间,金融资产总存量的增长速度比经合组织中23个高度发达国家的GDP总量的增长速度快三倍以上。

金融化也可以理解为金融业利润率提高的过程。金融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而金融服务的成本不降反升(Philippon,2014)。克里普纳(Krippner,2011)考察了不同产业利润在企业利润总额中的比重;她的研究表明,美国金融行业利润在企业利润总额中的比重不断增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远远超过了制造业和服务业(Krippner,2011:33)。类似的指标是经济体中金融部门利润与非金融部门利润的比率(Krippner,2011:41)。克里普纳的分析显示,在1950年至2001年期间,这一比率持续上升,在20世纪80年代,这一比率不超过0.3,而到21世纪初期则达到了0.7左右。

就业和工资水平是另一个测量金融行业兴起的指标。金融服务的成本上升很大程度上源于从业人员的高薪(Godechot,2016;Bell & Van Reenen,2013;Boustanifar et al.,2017)。萨姆等人(Sum et al.,2008)发现,在2007年前后的美国,投行和证券业雇员的收入比产业工人高400倍。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金融业在GDP和利润中所占的份额扩大,金融行业的就业人数不一定相应增多(Krippner,2011)。这可能是因为金融业不像服务业一样需要大量劳动力,而更倾向于招收高学历专业人士。

(二)非金融企业的金融化

将金融化定义为金融部门的崛起合乎直觉,但金融化不仅局限于金融行业,也同样体现在非金融部门。在金融企业的利润份额不断增长的同时,非金融企业也变得更加依赖金融收益。金融业的崛起带来生产-盈利模式的系统性转变,揭示了金融化是广泛影响市场各层面的社会转型。

迪梅尼和莱维(Duménil & Lévy,2004:85)将金融化定义为“随着金融企业的增长,非金融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金融业务中(的过程)”。他们的定义不仅考虑了金融部门的盈利能力,同时考虑了金融关系对经济中非金融部门利润率的影响。克里普纳(Krippner,2005:174)也提出金融化是“一种经济盈利越来越多地通过金融渠道而非生产活动来实现的趋势”(另见Stockhammer,2004:720)。

奥尔罕加济(Orhangazi,2008)提出了两个衡量标准来评估非金融企业(NFCs)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第一,NFCs越来越多地参与金融活动和投资;第二,NFCs对金融机构和市场的支付越来越多。他进而提出以三个比率来评估NFCs对金融市场的参与:NFCs的金融资产与有形资产的比率、NFCs的金融资产与总资产的比率、NFCs的利息和股息收入在总附加值中的份额。在对美国企业的分析中,他发现在1958—2006年期间,美国NFCs的金融资产与有形资产的比率从30%上升到110%,利息和股息收入在总附加值中的份额则从15%上升到接近40%。2015年,欧盟NFCs的金融资产平均是固定资产的3倍多,这一比率在金融化程度最高的瑞典达到5倍左右(Tori & Onaran,2020)。

(三)金融活动的增长

另一种对金融化的定义关注金融活动的增长,将金融化视为金融市场中借助于金融创新而产生的投机活动的爆炸性增长(Phillips,1994)。菲利普斯(1994:80)认为,投机在经济史上并非新鲜事,但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金融投机特征表现为金融衍生品。20世纪80年代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增长与金融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发生(Orhangazi,2008)。一个重要的衍生品类别为期货期权交易。研究指出(MacKenzie & Millo,2003;Mackenzie,2006,2008),金融数学和计算机发展为期货期权市场的兴起提供了理论和物质基础,也赋予了这一市场“展演性”(performativity)的特征。另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品是资产抵押债券(ABS)(Bryan & Rafferty,2006;Fligstein,2021)。资产抵押债券市场使得更复杂、风险更难评估的金融衍生品[如担保抵押债券(CMO)]成为可能,其为相关行业提供了丰厚利润的同时,也使投机和金融欺骗行为大大增加,最终引发了2008年的全球性大危机。

金融活动的增长也包括金融体系和机构的创新,特别是评级机构的兴起和信用积分体系的成熟(Fligstein,2021;Davis,2009)。评级机构通过给各类金融资产评估风险级别而向发行商收取费用(Carruthers,2013;Fligstein,2021)。评级机构因此给金融市场交易带来了可量化的风险评估等级,使得对各类金融产品的定价更简便易行(Quinn,2019)。与之相对应的是对借款人的信用积分评估(Guseva & Rona-Tas,2001;Poon,2007,2009;Fligstein & Goldstein,2010),通过建立指标化的信用评分系统,更准确地计算风险和评估收益。然而,金融评级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并非新古典主义的自由市场关系,而是通过关系和信息网络连接的具体的社会关系,这大大削弱了评级机构和信用积分系统作为金融风险看门人的作用(Poon,2012)。


二、作为行动逻辑演变的金融化

上文讨论的“作为市场结构转型的金融化”主要将金融主体视为特定的行动者或行动类型,金融化表现为这一行动者/行动类型的权力演变。但同时,金融化也表现为行动者以信贷和证券化的思维理解经济关系乃至更广泛的社会关系,金融作为一种文化和思维方式侵入金融之外的领域(Martin,2002;Carruthers & Kim,2011;Godechot,2016)。法国社会学家卡隆认为,“经济人”的形成是一个伴随着参与市场行为与发展经济学知识而逐步扩张和深化的“经济化”过程(Callon,1998;Caliskan & Callon,2009,2010)。因此,金融化可以理解为更具有深度和广度的经济化。

投资组合社会(portfolio society)的概念是对行为逻辑金融化现象的总体概括,具体体现为公司治理逻辑的金融化(Davis,2009)、家庭投资行为的金融化(Fligstein & Goldstein,2015;Martin,2002)以及公共政策领域的金融化(Hirschmann & Popp-Berman,2014;Fligstein,2021)。金融市场的触角出现在这些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之中,人们越来越深深裹挟其中。

(一)公司治理的金融化

金融市场的兴起给非金融公司带来了特殊的意识形态变化,即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标(Useem,1996;Fligstein,2002;Fligstein & Shin,2007;Dobbin & Zorn,2005;Davis,2009)。股东价值作为公司治理核心目标的兴起,与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的流行有关(Basu,1977;Malkiel,2003;MacKenzie,2008;Krippner,2011)。该理论认为,金融市场的价格是公司当前价值和未来价值的有效信号;因此,股票价格是投资者进行买卖决策的可靠依据,也是评估管理团队业绩的良好标准。有效市场理论解决了代理问题(agency problem)所指涉的公司股东与管理团队利益不一致的问题(Berle & Means,2017[1932];Jensen & Meckling,1976;Fama & Jensen,1983;Mizruchi,2004;Davis,2011)。另外,美国公司治理的金融化也与反垄断法律环境变化之下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有关(Fligsein,1993;Mizruchi,2013)。

评判标准的转变也使大公司管理层的整体策略发生转型:逐渐从再投资的长远计划转向专注于短期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例如裁员和增发股息等)(Lazonick & O’Sullivan,2000;Stockhammer,2004;Godechot,2016);同时,公司管理层为了吸引机构投资者,进一步缩减生产投资,并通过贷款参与金融市场以增加利润(Orhangazi,2008;Heilbron et al.,2014;Tomaskovic-Devey et al.,2015;Alvarez,2015;Mizruchi & Kimeldorf,2005;Fligstein & Shin,2007)。股东价值最大化的金融化逻辑不仅在美国公司中发生,也向全世界的公司管理辐射,成为普遍被施行的新型公司治理方式,即股东资本主义(Fligstein & Goldstein,2022;Dore,2000,2002;Jürgens et al.,2000)。

公司治理的金融化逻辑也渗透到雇佣管理中,即将雇员视为“人力资本”而更多地采用外包以及聘请短期工的方式来降低成本(Davis,2009;Haveman & Beresford,2012)。一个重要例子是美国企业以固定缴费计划取代固定福利计划,以降低人力资本(Davis,2009)。原有的固定福利计划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计算养老金,这要求公司储备丰富资金并进行稳定投资。相反,固定缴费计划中由雇主给雇员提供养老金的投资选择(如股票共同基金、债券基金、公司股票),雇员是实际上的投资收益或损失的完全负责人。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养老基金已经金融化和个人化。

(二)家庭作为投资者

金融化也代表了家庭和个人更普遍地应用金融逻辑的现象。金融逻辑渗透进家庭生活的主要指标是家庭对金融服务的依赖性不断提高(Rajan,2010)。在企业最大化股东利益的金融管理逻辑之下,员工的安全网被不断削弱,迫使家庭增加负债来维持原本的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地位(Hacker,2006;Leicht & Fitzgerald,2006;Harvey,2012)。此外,资产证券化的流行极大丰富了债务产品市场,包括二级贷款、房屋贷款、学生贷款以及信用卡,使得家庭借贷变得更加容易(Rajan,2010)。

在这一过程当中家庭和个人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框架,从被动借贷转向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运作,以增加家庭收入(Fligstein & Goldstein,2015;Langley,2008;Davis,2009)。他们从资产管理的角度考虑家庭资产,将投资视为他们获得额外收入的第二甚至第一选择,参与股票市场,以及使用资本杠杆来进行投资(Greenspan & Kennedy,2008)。这一家庭金融逻辑的转变与金融市场的转变息息相关(Rajan,2010;Hyman,2011)。信贷去监管以及扩大化、信用积分系统的建立、资产证券化的流行使得金融产品的提供者能够有客观可量化的统一标准来为不同社会阶层的家庭定制金融产品(Rona-Tas & Hiss,2010;Fourcade & Healy,2013)。同时,更多的家庭将金融逻辑运用到生活的其他方面。比如,人们将攻读学位视为以增加人力资本为最终目的的经济投资,并仔细对学费进行成本核算。

(三)公共领域的金融化

金融化的另一个表现在于,传统上借助福利国家和财税手段解决的公共领域问题,越来越借助金融工具和金融思维来解决。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住房、高等教育与养老金问题。以住房抵押贷款的方式提高住房占有率的做法,滥觞于20世纪60年代“伟大社会”和越战造成巨大财政负担,美国总统林顿·约翰逊为解决战后婴儿潮一代住房问题而采取的金融化方案(Fligstein,2021)。在考虑扩大自住房所有率方案时,约翰逊政府使用房地美(Fannie Mae)和之后创立的房利美(Freddie Mae)等政府出资企业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由于房地美和房利美的公共企业性质,它们的借贷并不出现在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上,因此不会扩大政府的赤字。但当政府不希望这些政府出资企业长期持有巨额贷款时,它们与投资银行合作开发出了住房抵押贷款债券(MBS)以增加其流动性(Sellon & Van Nahmen,1988)。随着70年代以来的金融监管松绑和传统储蓄银行业的没落,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化在21世纪初成为金融行业新的商业模式,同时也将住房这一公共问题完全市场化为一个金融产品(Immergluck,2009;Fligstein & Roehrkasse,2016;Quinn,2017;Fligstein,2021)。

高等教育领域的金融化首先体现为非营利性高校越来越习惯于使用市场化的逻辑进行经营和管理(Mettler,2014;波普-贝尔曼,2017;Popp-Berman,2022),其重要表现之一是高校对于金融投资收入的依赖以及金融交易费用的增加(Eaton et al.,2016)。其次,随着高校费用的高企,私人学生贷款的市场开始兴起壮大(Mettler,2014)。在这一过程中,“学贷美”(Sallie Mae)由政府资助企业的联邦贷款机构转变为完全经营学生贷款的营利性机构。随着抵押贷款债券的兴起,证券化的商业模式也吸纳了大量的学生贷款(Fligstein,2021),高等教育公平的公共问题转变为个人化的金融问题。

公共领域金融化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养老金管理的金融化。根据美国相关法律,社保公共基金必须满足使计划参加者完全受益的信托义务(Davis & Thompson,1994),同时巨大的资金池使得可替代的投资机会受限。因此社会保险基金也逐渐成为活跃的金融市场参与者(Davis,2008,2009;Vander Zwan,2014)。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上由国家托底的社保基金也走向了金融化和个人化,从而与公共财政脱钩。值得注意的是,以养老金为代表的巨额社保公共基金投入金融市场,既是金融化逻辑侵入社会领域的重要表现,也是新自由主义时代金融业繁荣的重要原因。


三、金融化与社会不平等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金融化的趋势与20世纪70年代以来普遍出现且日益严重的收入不平等密切相关(Kus,2012;Van Arnum et al.,2013;Fligstein et al.,2017)。不论是作为市场结构转型的金融化,还是作为行动逻辑演变的金融化,都对收入不平等有加剧作用(Godechot,2016;De Vita & Luo,2021)。这种加剧作用的具体机制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以分析。宏观层面上,金融化改变了劳资之间的收入分配模式。金融产业的发展伤害了实体经济的积累,提高了传统产业的失业率。企业管理模式的变化造成管理阶层更追求短期效益,因此更倾向于压制劳工权益。库斯(Kus,2012)对全部OECD国家的研究发现,尽管金融化与收入不平等之间的正相关是普遍存在的,但这一效应在工会力量较弱的国家更明显。这一机制还存在迭代效应。孔诰峰等人的研究(Hung & Thompson,2016)指出,工会力量的削弱会反过来为货币主义等金融化的政策工具发挥效力创造更大的社会空间。在工人议价能力衰减的同时,企业高管和股东阶层则由于金融收益绩效和分成而获得更高的收入,进一步加剧了与工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Lin & Tomaskovic-Devey,2013;Tomaskovic-Devey,2011;Dünhaupt,2017)。

金融化也通过信贷加剧了不平等(Dwyer,2018;Carruthers,2013)。不同社会阶层所能接触信贷产品的机会、种类、质量都存在差别,因此信贷对不同阶层收入的效应也不尽相同。同时,信用积分制度的广泛应用使得族群间的劣势难以捕捉,从而合理化和掩盖了这一不平等的存在(Poon,2012;Fourcade & Healy,2013)。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身份不平等(如阶层、种族、性别)在信贷分配的过程中得以复制,从而固化了既有的社会不平等秩序(Massey et al.,2016;Krippner,2017)。信贷机会的不平等导致了不同阶层在金融风险和资产投资收益方面的差别,也会对“生命历程”(life course)造成影响,反过来加剧收入不平等(这类研究可参看Killewald et al.,2017)。


四、金融化的理论解释

对金融化的解释存在两种基本的理论视角(Sawyer,2013;Van der Zwan,2014)。马克思主义传统将金融化视为一种积累方式,是资本主义发展内在的、必然的、阶段性的结果;因此承继这一传统的学者认为,美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金融化趋势代表了美国霸权主导下的金融资本主义阶段。但非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往往描述性地(而非本质性地)看待金融化,认为金融化所代表的结构和行为转型只是金融行业兴衰中的正常表现,可能独立地发生在任何时期和任何国家,不具有系统性、周期性或必然性。在既有社会学研究中,持非马克思主义观点的学者往往将美国的金融化归因为美国分散的制度传统、特定政府的策略和政策、阶级格局等造成的意外后果;这些解释的共同点是强调国家在推动金融化的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马克思主义传统的解释

经典马克思主义将金融垄断视为垄断资本主义资本积累的基本方式。随着资本的积聚,利润率不断下降,分散的小资本被迫走上投机和欺诈的道路。金融化是资本过剩的表现,是资本追逐剩余价值和利润的本性在一定生产关系下的必然结果(马克思,2004;程恩富、谢长安,2016)。因此,金融化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是资本主义周期性的、内生性的现象。列宁(2012[1917]:613)指出:“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

世界体系理论将这一传统与资本主义全球化相联系,进一步阐述了金融化作为资本主义积累方式必然后果的看法。哈维(Harvey,1985)指出,对霸权国家而言,资本扩张的无限性与领土扩张的有限性之间存在根本矛盾。在这一对矛盾基础上,阿瑞吉(Arrighi,1994)提出了霸权周期理论。他认为,资本主义历史上的主导势力都是依靠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来实现其霸权的(例如东印度公司之于大英帝国)。当特定类型的霸权组织达到能力极限而停止空间扩张时,资本会继续扩张,因此就会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即所谓“空间定型”(spatial fix)。为此,霸权国家通过贬值其货币,提高世界市场其他成员的购买力,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这一过程会不可避免地引发霸权国家的金融化。阿瑞吉套用马克思著名的“M-C-M”公式来描述这个过程,M-C指的是资本积累,而C-M指的是金融扩张。霸权国家的金融化虽然在短期内有积极作用,但长期而言会削弱其对世界市场的控制力。因此,金融化被描述为霸权的最后阶段。阿瑞吉检验了四个霸权周期(热那亚、荷兰、英国和美国),他认为每个周期的后期都会发生金融化。

在这一传统之下,布伦纳(Brenner,2003;另可参看Arrighi,2007和Lachmann,2020)考察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霸权之下的金融化。他将70年代末到20世纪末分为四个阶段。在第一阶段(1970—1974年),大量廉价工业品涌入美国,美国贸易入超严重;为此,尼克松政府大幅调低美元汇率,结果是全球制造业利润下降,产能过剩危机恶化。在第二阶段(1974—1985年),石油危机之后全球刺激生产的策略加剧了利润率下降和产能过剩,美元霸权受到挑战;为此,英美政府都采取货币主义政策,促使美元重新升值;结果是美元利率升高,全球资本涌入美国,冲击了美国的制造业。在第三阶段(1985—1995年),《广场协议》的签署使得日元和马克对美元汇率大幅度上升,美国制造业复兴,但同时冲击了外国制造业;1994—1995年墨西哥比索危机之后,美国增发美元,导致美元汇率进一步回落。最后,在第四阶段(1995—2000年),“反广场协议”签署后,美元再次增值,外国资本流回美国。简言之,美元贬值能够带来美国制造业的繁荣,但造成其他国家制造业的不景气,并削弱美元霸权;美元升值能促使国际资本流入美国,巩固美元霸权,但不可避免地造成美国制造业衰落、金融市场繁荣。美国的金融化,是美国作为全球制造业的“消费终端”与其国内制造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

(二)以国家为中心的制度主义解释

制度主义观点认为,金融化是政府为解决特定社会问题所造成的意外后果。与世界体系理论更多将国家视为资本扩张的代理人不同,这一理论关注国家作为独立行动者的动机(如平衡预算、社会动员、巩固合法性等)对金融化的作用。制度主义的研究大多强调特定事件对国家政策的塑造作用(Carruthers,1999;Krippner,2011;Quinn,2017)。因此,金融化在这些文献中被孤立地看作20世纪70年代之后具有偶然性的历史现象。在这部分文献中,我们仅以克里普纳的著作《将风险资本化:金融化的政治起源》(Krippner,2011)为例,总结这类研究对金融化的典型解释。

克里普纳的研究展示了美国政府对三次危机的解决措施如何导致了新的危机,从而不断加剧金融化。她将这三次危机归纳为社会危机、财政危机和合法性危机。社会危机指的是20世纪70年代波及全美的中产阶级业主抗税运动。产生这一危机的原因是战后繁荣时期结束后的资本稀缺。政策制定者不得不取消利率限制,放松对信贷市场的管制。财政危机发生在80年代,由于美国政府无法解决其高额赤字,美联储提高了利率,通过《广场协议》吸引日本投资来支持资本流动。这个解决方案让政策制定者越来越多地依赖国际资本。合法性危机是指新自由主义兴起后,国家在减少控制和有效监管之间的两难选择。政府试图避免直接控制利率,而使用货币主义手段,通过货币供应量进行间接监管,因此削弱了国家对信贷扩张的控制。

另一类研究将国家与社会互动引入对金融化的解释之中。普拉萨德(2019)认为,美国金融市场监管的三个特征加剧了金融化:法制环境对债务人的宽容、严格的区域限制、信贷体制的民主化(比如最早出现以高额、长期、低息、分期为特征的住房抵押贷款)。普拉萨德发现,这些差别形成的背后,农业利益集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破产法对债务人的宽容,源于代表工业利益的共和党为了通过破产法向中西部农业利益集团做出的让步;金融市场的地区限制源于农业利益集团与铁道卡特尔的竞争;而信贷民主化则是银行区域化之后抗风险能力弱、凯恩斯主义的需求论与劳工团体抗争的结果。弗里格斯坦(Fligstein,2021)则强调金融化与银行业的组织结构有关。他指出,自70年代以来,美国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银行沿着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生产线”垂直整合,而国家则在控制预算和放松监管的背景下默许了这一过程,致使美国银行体系高度依赖金融衍生品,并纵容其中的金融欺诈和高风险投机。

马克思主义传统的金融化研究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金融化之间的内在关系。然而,这也让相关的经验研究有很强的整体论和目的论色彩,将金融化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作为研究起点,同时认为金融化是均等地作用于社会各个层面的。这不利于我们理解金融化与各国具体的历史进程之间的复杂关系,也不利于我们理解金融化为什么以特定的形式出现。相比较而言,制度主义解释很好地克服了这一缺陷,将金融化与具体的历史进程密切地结合起来。不过,越是强调美国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对金融化的影响,就越难以解释金融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存在。尽管这些著作中提出的许多机制可以在其他国家中进行验证,但整体而言,这类文献认为国家和金融化之间的关系是偶然的。因此我们提出,对美国之外其他国家的金融化展开类似的比较历史研究,或许将有助于在“制度主义范式”和“马克思主义范式”之间搭建桥梁。


五、中国的金融化

前文的论述已经说明,金融化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概念。我国的金融化研究,不应当笼统地将“中国正在经历深刻的金融化”作为前提,而应当厘清我国金融化突出表现在哪些层面、与其他国家比较具有何种特征,以此为基础展开讨论。同时,金融化的成因具有深刻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根源,不能仅仅作为“脱嵌的”市场现象来理解。在这一部分,我们以前文论述的各个层次为线索,结合既有研究回顾我国金融化在各个层面的表现,并据此提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金融业崛起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非常迅速,突出表现是金融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过高。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报》,2018—2020年,金融业增长额占GDP的比重分别为7.7%、7.8%、8.3%。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非但提升速度远远快于金融化突出的美国,而且程度上已经高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见图1)。黄奇帆(2020)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最近十年商业银行的理财、委托贷款、资管业务快速发展。2015—2018年金融业增加值占比的下降,体现了我国政府去杠杆化政策的成效;而2019年之后金融业发展重新加速,可能受到了中美贸易摩擦、全球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也说明,金融化并非单向的线性过程,也不是单纯的市场过程,而是与社会情境和国家政策相互交织的、具有相当程度偶发性的历史性过程。我国金融业增长为什么如此迅速、去杠杆化如何受制于复杂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是值得国内社会学界系统探讨的重要问题。

(二)非金融企业的金融化

我国经济学界对非金融企业的金融化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考察。例如,吴军、陈丽萍(2018)发现,非金融企业的金融渠道收益占总利润的比重从2007的30%左右上升到了2015年前后的40%,在上市和非上市企业中情况相似。我国非金融企业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杠杆率(各部门债务与名义GDP之比)过高(谭小芬等,2020)。图2清晰地说明,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不仅水平上远远高于非金融部门的另外两个单位(政府部门和家庭),而且在2009年金融危机之后增速明显。在2015—2018年去杠杆化时期,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出现了与金融业增速相似的波动。因此,非金融企业超高杠杆率形成的制度原因和社会原因,是我国金融化研究另一个重要议题。

(三)金融活动和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的繁荣是我国金融市场近年来的重要特征(郑联盛,2014)。互联网金融一方面大大降低了民众接触金融投资和信贷的成本;另一方面通过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增强了金融企业对消费者行为模式的跟踪能力和掌握程度。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又与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移动支付方式的普及、城市化等密切相关。遗憾的是,社会学对互联网金融在中国金融化中特殊作用的讨论还非常有限(一个可贵的尝试是吴肃然等对加密货币的讨论,见吴肃然等,2021)。除此之外,我们认为,比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工具(如信用卡)在国内的发展轨迹,有益于理解中国金融化的特征(王水雄,2007)。另外,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快速发展(张蕾等,2019),成为推动金融化的又一动力。

(四)企业治理的金融化

杨典(2018a,2018b)总结了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治理机制是如何在中国企业中逐步被广泛采用的。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政策制定者通过模仿性同构、规范性同构和强制性同构的方式,逐步推动企业采用“股东导向型”的公司治理制度。王颖曜(Wang,2015)发现,为了限制国企管理层的权力并解决国有企业的巨额债务问题,国家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模式,通过中金公司、中央汇金公司控制主要的国有金融机构。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传统纵向结构被国有企业与国资委之间的横向结构所取代。这种横向关系更适合国有企业之间进行合并和收购。国企研究是我国社会学重要的学术传统,国企金融化研究将丰富和深化这一文献脉络。

(五)家庭作为投资者

就整体结构而言,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资产配置风险报告》,2013年和2015年我国家庭金融资产占比为12.9%和12.4%,远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同期美国为41.8%和68.8%)。其中,存款占金融资产的45.8%,股票占11.4%,金融理财产品占7.1%,其他金融投资占比极低。从中国家庭的配置和参与情况来看,我们认为金融逻辑并没有被家庭完全采纳。这一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家庭可投资资产中71.5%用于投资性房产,抑制了金融化逻辑对家庭投资行为的渗透。

路晓蒙等(2017)基于2011—2015年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发现,家庭金融投资组合的规模增长较快,超过家庭总资产水平;在配置结构上,金融风险呈现“U”形结构,即投资保守型家庭和投资冒进型家庭较多,对此单纯的市场因素无法做出有效解释。我们认为,家庭金融风险的倒“U”形结构很可能与家庭金融文化的传播方式有关。同时,可能有违于直觉的是,我国家庭负债率整体并不严重。据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发布的《中国居民杠杆率和消费信贷问题研究报告》,2013—2017年间,家庭整体信贷参与率从29.8%增长到31.5%,资产负债率从5.6%增长到5.9%,而2019年两者又都有所下降。这一水平与美国家庭信贷水平有很大差距。但上述报告也同时指出,多套房房贷是家庭贷款增长的主要原因。

(六)公共领域的金融化

我国公共领域的金融化突出表现为以住房抵押贷款作为住房交易的基本形式。住房抵押贷款是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成功的关键,对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有重要作用。在2020年我国新增的19.63万亿人民币贷款中,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主的住户中长期贷款增加5.95万亿元,占总增加额的30.3%(中国人民银行,2021)。相比之下,2020年美国新增总贷款中,住房抵押贷款只占16.3%。住房抵押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商品房体制的基础。现有研究中,除了土地财政(参见周飞舟,2012)和住房不平等(如魏万青、高伟,2020;吴开泽,2019)的相关研究在描述层面有所涉及之外,还鲜有研究正面论述商品房制度的形成过程和产生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制度的形成不仅仅催生了数额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也与资产证券化、影子银行的兴起相互促进,为金融市场提供了动力(Collier,2017)。

另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转变是我国的养老金保险制度。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带来财政压力的增加,养老保险制度在国家的引导下正在尝试在固定收益机制的基础上增加固定缴费计划的辅助机制。这一尝试部分吸取了美国的养老金保险基金金融化操作的经验,截至2018年年底,在34个省级地区中,有17个省份采用委托投资的方式将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金融市场。

(七)金融化与不平等

金融化与不平等的关系可以从两个层面探讨。首先,从宏观角度看,金融产业和金融投资的兴起对产业的改变如何进一步影响收入分配?对于这一问题,既有中文文献进行了一定探索(主要在经济学界),但似乎缺乏共识。比如,余玲铮、魏下海(2012)的早期研究指出,在1996—2009年期间,金融发展已经与区域不平等程度显著正相关,在金融业较为发达的省份尤其如此。但张昭、王爱萍(2016)基于2002—2013年的微观数据则得出相反结论,认为金融发展对不平等有舒缓作用。其次,从微观角度看,金融产品可得性的整体提高,对社会不平等造成了何种影响?何欣、周宇红(2019)指出,家庭信贷可得性的城乡差异仍在不断扩大,而家庭社会关系和信贷信息壁垒是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国内学界还特别注意到,金融素养在不同人群中分布极不均衡,与社会经济因素交织而加剧了信贷可得性的不平等(尹志超等,2014;庄家炽,2022)。另外,由于难以从传统的正规银行渠道获取利率较低的贷款,近年来高额利率网络贷款及小额贷款、裸贷事件屡见不鲜(如张从志,2018)。这种现象似乎主要发生在弱势社会阶层中,这些现象可以说强化了弱势群体的金融赋权,同时也令弱势群体陷入债务陷阱,是值得社会学界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八)中国金融化的特征

综上所述,中国的金融化进程仍处于初期阶段,具体表现为在不同结构和逻辑层面的参差发展。就作为市场结构变化的金融化而言,我国的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已经接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非金融部门的金融化趋势集中表现为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偏高。金融活动的活跃则突出体现为发达的互联网金融。就作为行动逻辑演变的金融化而言,一方面,股东利益导向的企业治理逻辑正在兴起,尤其在国有经济中,金融化的国企组织结构促进了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但另一方面,金融化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影响有限。公共领域的金融化集中体现在住房领域,金融对医疗、养老、教育等其他领域的影响尚不明显。家庭金融投资虽然增长较快,但就其发展规模和结构而言并不突出,不应视为我国金融化的主要表现或动力。整体而言,行动逻辑层次上的金融化并不是我国金融化的主要特征。


六、中国金融化社会学研究的展望:找回制度视角

近年来,金融社会学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总结而言,我国社会学界围绕金融化的相关研究可以归为三类。第一类是关于金融化的社会不平等研究(如王水雄,2007)。第二类是金融行为研究,这类研究利用微观调查数据或个案分析,考察家庭和个体层面的金融行为及其成因(如王国伟,2011;向静林、张翔,2014;庄家炽,2022)。第三类是围绕金融化的组织研究,这类研究着眼于金融化的兴起对政府和企业的组织行为产生的影响(如艾云、向静林,2021b)。虽然这三类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总体而言,这些研究将金融化视为既成事实而侧重其社会后果,强调的是“行动逻辑演变”这一面向。基于上文所做的分析,从市场结构转型角度考察金融化的特征和原因,是既有研究相对欠缺而对于理解金融化历程不可或缺的部分。为此,我们有必要找回宏观的制度视角,将我国金融化置于跨国比较和多重时间性中加以考虑。在此,我们抛砖引玉,提出三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研究方向。

第一个方向是对国家主导性与市场自发性在金融化进程中的作用加以讨论。既有研究对国家与金融化的关系有三种主要的想象。第一种是“国家退出说”,将我国金融化视为市场化转型的一部分,认为金融化是国家退出传统上由政府主导的领域,转而引入市场机制的结果(如Wang,2015)。第二种是“国家主导说”,将金融化视为政府有意利用的工具,认为我国金融化是国家主动利用金融手段,代替传统财政和所有制关系的结果(Gruin,2020;Pan et al.,2020)。比如,分税制改革之后的央地财政关系迫使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财政等金融化融资手段解决自身的财政困境。第三种是“国家失灵说”,强调国家对金融部门的强监管,认为金融市场的过快增长是国家监管在某些方面失效引起的意外后果。这类观点主要见于对高风险金融市场的研究中,如对2010—2017年高速发展的影子银行、P2P等网络金融市场的研究(Collier,2017)。2017年“去杠杆化”之后金融化进程的减缓,似乎从反面印证了这种看法。我们认为,这三种看法虽然在分析层面是互斥的,但在经验层面上未必是相互替代的解释。金融化本身是一个囊括多重趋势、内部不均衡甚至充满张力的概念,对金融化的理解必须置于三重时间性的错综关系之中,即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以及美国霸权主导下全球金融市场的变迁。在三重时间性交织的不同节点,国家与金融化之间的关系也存在差别,简单地以“国家主导下的金融化”概括我国金融化的历程,可能是片面的。

第二个方向是将我国金融化纳入“金融体制的形成”这一历史社会学框架中加以思考。如何在比较视野下把握中国的金融体制与金融化的特征?一个有益的理论工具是“基于银行的金融系统”(bank-based systems)和“基于市场的金融系统”(market-based systems)这一对理想类型(Davis,2009:35)。在基于银行的金融系统中,资本的分配和流通主要通过银行体系,银行家掌握着资本分配主动权,这使得银行中介系统更易受到个人倾向性的影响;政府拥有决策权或至少能够极大程度地影响关键银行的决策,使得这些银行的决策容易受到政治的影响;银行由于对资金流向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而对投资项目起到守门人的作用。而在基于市场的金融系统中,发挥关键中介作用的机构是股票和债券市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更加去中心化;同时,更高风险的项目更易于在各种基本市场中募集资金;但随之而来的是更高的系统性风险(见表1)。我国的金融体制更接近基于银行的金融系统。这一体制是如何在金融化过程中逐步产生与发展壮大的?与我国的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有何关联?中国银行系统的金融守门人角色与政策影响的关系是如何互动的?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创新,比如私募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兴起,又是如何与银行中介体系互动以及相互补充的?这些问题都值得未来研究探索。

第三个方向是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化关系的考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40余年间,中国人民银行都是我国唯一的金融监管部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证监会(1992年)、保监会(1998年)、银监会(2003年)相继成立,我国建立了“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这种体制的建立一方面反映了英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证券交易所的出现、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等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重大事件息息相关。随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2017年)和银监会与保监会的整合(2018年),“一行三会”转变为“一委一行两会”的格局,金融监管职能重新得以集中,金融界常说的“大资管时代”随之到来。简言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始终在“分业监管”和“统筹监管”之间螺旋前进。毋庸置疑,金融监管体制的制度变迁与金融化的进程存在相互推进的关系:一方面,监管体制的演变回应了金融化所产生的新趋势和新挑战;另一方面,分业监管体制所造成组织特征,产生了诸如大规模影子银行、高风险保险产品等特定时期的金融现象,形塑了我国金融化的路径。这一过程无疑值得组织社会学和历史制度主义研究深入探讨。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应当将宏观的、制度性的历史比较视野带回金融化研究,以便把握金融化在我国作为市场结构转型的整体趋势。国家-市场关系和历史制度主义为理解和解释我国的金融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工具。这些理论工具应与聚焦于个体层面的企业或家庭研究互相补充,以全面深入地解释我国金融化的特殊过程。有别于经济学的研究脉络,社会学的视角并不将中国的金融化进程视为纯粹的、“脱嵌的”市场经济现象。社会学研究关注金融化过程如何受制于并且形塑了市场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如何深嵌于制度传统、精英网络、阶级结构所构成的社会关系之网,如何塑造了个人、家庭、公司以及公共政策的管理逻辑。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全文详见《社会学评论》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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